2015-03-19 09:20:19 来源:威海传媒网
满心欢喜去提车,却被商家告知车型紧俏无库存,如若提车就要加价;使用银行卡大额消费,4S店竟将其应该承担的刷卡手续费转嫁给持卡消费者……在你购买爱车时,是否遇到这样的事?近日,我市相关部门结合案例,对我市车市的行业“潜规则”进行了揭露和评析,提醒你在购车过程中遇到相关行为,向当地消协投诉,依法维权,拒当“待宰羔羊”。
爱车已开回家
合格证被拖着迟迟不给
2014年9月,市民王女士在市区某车辆4S店购买了一辆家用型轿车。汽车开回家了,商家却迟迟不给交付汽车合格证,导致王女士的新车无法登记挂牌正常使用。无奈之下,王女士投诉至当地消协。经调解,4S店才将汽车合格证交付。
消费警示:王女士购车时遇到的汽车合格证“被迟到”现象并不少见。某些汽车商家因资金周转不畅,会先从汽车厂商那里提出车辆合格证,然后到银行办理抵押贷款,等新车卖出以后,销售商把银行的钱还上,再赎回合格证给消费者。但因为商家在赎回合格证时少则需一两天时间,多则十天半个月也拿不回来,消费者只能干着急。
消协工作人员提醒:在购买汽车等大宗商品时,消费者在签订书面合同时,一定要仔细阅读相关条款,将4S店什么时候交付合格证、不按时交付合格证如何赔偿等条款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以保护自己权益。若之后4S店无法按照合同约定及时交付合格证,则是违约行为,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按照约定赔偿责任,也可到消协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刷卡付款买车
被额外收取手续费
2014年12月底,傅先生在市区某4S店看中一款家庭用轿车,随后达成购买意向,三天内刷了两张银行卡,交付全部车款。
然而就在傅先生准备提车时,4S店却要求他另外支付50元现金,作为其中一张卡的刷卡手续费,这让傅先生感到很不解。
理论无果后,傅先生无奈另付了50元手续费,但当他提出要4S店开具发票或收据时,对方却以各种理由推脱。随后,傅先生拨通了消协投诉举报电话。经过消协协调,4S店找到傅先生,承认不应该收取这笔手续费,并表示随时可以退款。
消费警示: 2013年7月10日,央行发布《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规定银行卡清算机构的品牌卡在其清算网络内有通用性,使持卡人可自愿、平等地使用银行卡。收单机构不得向持卡人转嫁特约商户应承担的刷卡手续费,且应通过协议要求其特约商户,不得因持卡人使用银行卡而向其收取或变相收取附加费用,或降低服务水平。
消协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刷银联卡消费,无论是异地刷卡、透支刷卡,还是分期刷卡,都不需要支付手续费。如果商家要求消费者支付手续费,消费者有权拒绝,并保留好刷卡消费的凭证,拨打中国银联客服电话或到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维权。
交了定金要提车
商家称车型紧俏加价2万
2014年9月,王先生在某车展上看中一款高档家用轿车,交付了5000元定价。
一周后,王先生到某4S店提车时被告知,因为该车型紧俏没有存货,如果王先生想要提车的话,需要加价2万元。
一边是自己想早点提车,一边是商家的无理要求,进退两难的王先生无奈找当地消协投诉。经消协工作人员调解,王先生最终免于加价,将爱车开回了家。
消费警示:汽车加价是经销商店欺客的表现之一。《消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十八条明确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规定在显著位置明码标价,不得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有奖销售等形式欺诈消费者。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标明的费用。
明明就是库存车
却被忽悠是超值优惠
2014年年底,宫先生购买了一辆心仪已久的汽车,且比市场价足足优惠了2.5万元。4S店声称这是年底回馈客户的“特价车”,宫先生也觉得自己捡了个大便宜。
可是就在购买几天后,宫先生没了笑容。他在张罗着给爱车挂牌时发现,自己购买的爱车生产日期竟是2013年12月,足足过了一年,是名副其实的“库存车”!宫先生气愤之余投诉到消协,经消协调查协商,最后宫先生换车的要求得到了妥善解决。
消费警示:虽然目前法律没有明确的界定,但在车市内有这样的“行规”:国产车出厂后超过3个月还没有销售出去的汽车称作库存车;进口车则由于进口车从出厂到运输、报关、入关耗时最少需要两三个月,甚至更长的时间。因此,对于一些进口品牌的经销商来说,存放半年以上的车才叫库存车。据此推算,宫先生购买的汽车生产时间为2013年12月,成了地地道道的的“库存车”。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4S店若出售库存车,即使优惠力度很大也应明示,由消费者自己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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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3-19 09:20:19 来源:威海传媒网
满心欢喜去提车,却被商家告知车型紧俏无库存,如若提车就要加价;使用银行卡大额消费,4S店竟将其应该承担的刷卡手续费转嫁给持卡消费者……在你购买爱车时,是否遇到这样的事?近日,我市相关部门结合案例,对我市车市的行业“潜规则”进行了揭露和评析,提醒你在购车过程中遇到相关行为,向当地消协投诉,依法维权,拒当“待宰羔羊”。
爱车已开回家
合格证被拖着迟迟不给
2014年9月,市民王女士在市区某车辆4S店购买了一辆家用型轿车。汽车开回家了,商家却迟迟不给交付汽车合格证,导致王女士的新车无法登记挂牌正常使用。无奈之下,王女士投诉至当地消协。经调解,4S店才将汽车合格证交付。
消费警示:王女士购车时遇到的汽车合格证“被迟到”现象并不少见。某些汽车商家因资金周转不畅,会先从汽车厂商那里提出车辆合格证,然后到银行办理抵押贷款,等新车卖出以后,销售商把银行的钱还上,再赎回合格证给消费者。但因为商家在赎回合格证时少则需一两天时间,多则十天半个月也拿不回来,消费者只能干着急。
消协工作人员提醒:在购买汽车等大宗商品时,消费者在签订书面合同时,一定要仔细阅读相关条款,将4S店什么时候交付合格证、不按时交付合格证如何赔偿等条款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以保护自己权益。若之后4S店无法按照合同约定及时交付合格证,则是违约行为,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按照约定赔偿责任,也可到消协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刷卡付款买车
被额外收取手续费
2014年12月底,傅先生在市区某4S店看中一款家庭用轿车,随后达成购买意向,三天内刷了两张银行卡,交付全部车款。
然而就在傅先生准备提车时,4S店却要求他另外支付50元现金,作为其中一张卡的刷卡手续费,这让傅先生感到很不解。
理论无果后,傅先生无奈另付了50元手续费,但当他提出要4S店开具发票或收据时,对方却以各种理由推脱。随后,傅先生拨通了消协投诉举报电话。经过消协协调,4S店找到傅先生,承认不应该收取这笔手续费,并表示随时可以退款。
消费警示: 2013年7月10日,央行发布《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规定银行卡清算机构的品牌卡在其清算网络内有通用性,使持卡人可自愿、平等地使用银行卡。收单机构不得向持卡人转嫁特约商户应承担的刷卡手续费,且应通过协议要求其特约商户,不得因持卡人使用银行卡而向其收取或变相收取附加费用,或降低服务水平。
消协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刷银联卡消费,无论是异地刷卡、透支刷卡,还是分期刷卡,都不需要支付手续费。如果商家要求消费者支付手续费,消费者有权拒绝,并保留好刷卡消费的凭证,拨打中国银联客服电话或到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维权。
交了定金要提车
商家称车型紧俏加价2万
2014年9月,王先生在某车展上看中一款高档家用轿车,交付了5000元定价。
一周后,王先生到某4S店提车时被告知,因为该车型紧俏没有存货,如果王先生想要提车的话,需要加价2万元。
一边是自己想早点提车,一边是商家的无理要求,进退两难的王先生无奈找当地消协投诉。经消协工作人员调解,王先生最终免于加价,将爱车开回了家。
消费警示:汽车加价是经销商店欺客的表现之一。《消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十八条明确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规定在显著位置明码标价,不得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有奖销售等形式欺诈消费者。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标明的费用。
明明就是库存车
却被忽悠是超值优惠
2014年年底,宫先生购买了一辆心仪已久的汽车,且比市场价足足优惠了2.5万元。4S店声称这是年底回馈客户的“特价车”,宫先生也觉得自己捡了个大便宜。
可是就在购买几天后,宫先生没了笑容。他在张罗着给爱车挂牌时发现,自己购买的爱车生产日期竟是2013年12月,足足过了一年,是名副其实的“库存车”!宫先生气愤之余投诉到消协,经消协调查协商,最后宫先生换车的要求得到了妥善解决。
消费警示:虽然目前法律没有明确的界定,但在车市内有这样的“行规”:国产车出厂后超过3个月还没有销售出去的汽车称作库存车;进口车则由于进口车从出厂到运输、报关、入关耗时最少需要两三个月,甚至更长的时间。因此,对于一些进口品牌的经销商来说,存放半年以上的车才叫库存车。据此推算,宫先生购买的汽车生产时间为2013年12月,成了地地道道的的“库存车”。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4S店若出售库存车,即使优惠力度很大也应明示,由消费者自己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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