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检修质量验收制度
1. 总则
1.1. 目的:
设备检修后的验收是保证检修质量的重要环节,为加强设备的检修验收管理,提高设备的维修质量,使设备检修管理科学化、高效率,同时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准备地进行,达到公司对设备管理的目标和要求,确保装置长周期安全、平稳、高效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1.2. 管理职责
1.2.1. 设备的检修工作分为公司和车间二级管理。装置的大检修、抢修工作等由
公司统一安排,具体由生产计划科作出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及日常的检维修由各车间根据设备运行状况做出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对关键设备的检维修,生产科参与检修后的质量验收。
1.3. 基本原则
1.3.1. 先维修后生产的原则 生产设备是公司固定资产的主要组成部分,是公司
生产能力的基础,设备修理必须坚持先维修、后生产的原则,以预防为主、维护保养和计划检修并重的方针,有计划地组织好设备的检修工作,保证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不断提高设备的使用效率,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为装置长周期生产提供必需的物质基础。
1.3.2. 坚持“应修必修,修必修好”的原则,以安全生产为基础,认真做好设备
检修管理工作,保证设备安、稳、长、满、优运行。
1.3.3. 修理与教育相结合原则,要对操作人员进行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设备的
思想教育、技术教育,培养设备操作人员主人翁责任感及自觉爱护设备的习惯,在搞好群众性维护保养的基础上,不断提高修理质量和修理工修理效率,缩短停歇时间,降低修理成本,使设备更好地为生产服务。
1.3.4. 设备检修坚持不过夜原则,检修完成后的设备,要及时联系使用车间进行
试机检查,确认完好后交由生产车间备机切换使用。
2. 管理内容
2.1. 检修管理要求
2.1.1. 设备检修人员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与良好的检修技术确保检修质量,在检
修过程中严格执行检修规程和质量标准。使用车间设备技术员必须深入现场,随时掌握检修情况,坚持质量标准,认真负责地做好验收工作。
2.1.2. 设备检修质量检查验收,坚持检修人员自检为主,验收人员综合检验为辅
的原则。检修人员对检修质量负有直接责任,检查验收人员对检修质量负有验收责任。
2.1.3. 在每项工作结束后,检修人员按照质量标准,自行检查,并做到不符合规
定标准不交验收,自己不满意不交验收,缺陷没有消除不交验收
2.1.4. 检修项目开工必须以检修工作票为依据。生产车间出具的票证必须手续齐
全,内容全面、准确。检修单位严格执行票证内容,按时完工。
2.1.5. 所有检修项目必须记录资料齐全,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
序、试车或封闭。试运合格后,检修单位整理交工资料,办理交接手续,将检修后的设备交由生产车间使用。
2.1.6. 质量验收实行质检点验收与总体验收相结合的方式验收,质检点验收与总
体验收均施行签字责任制,即谁签字谁负责。质检点验收为严格的工序质量控制,不经质量检验签证不得转入下道工序。
2.1.7. 特护设备检修时,设备所在车间技术员必须到检修现场,跟踪、落实检修
进度及检修质量;检维修车间必须安排技术力量过硬的维修人员进行,同时必须由车间检修班长或技术员做为检修负责人,做好设备的检维修及试运行工作。
2.2. 检修前的准备工作
2.2.1. 设备检修前由车间设备技术员根据设备运行情况、设备运行周期及设备存
在的故障部位,同时参照相关设备检修规程,制定合理的检修计划、检修内容及检修质量标准,并提前下发至检修车间。
2.2.2. 关键设备大修前,使用车间设备技术员需提前办理设备检修许可,编制设
备检修方案、试车方案。经使用车间和生产计划科审批许可后,方可进行。
2.2.3. 设备交由检修单位检修前,使用车间必须落实好相关的工艺措施,并开好
设备维修作业票后方可进行作业;若无设备维修作业票或相关工艺措施未落实,维修人员拒绝作业。
2.2.4. 设备检修前,使用车间设备技术员需落实好待检修设备的备品备件等所需
检修材料,在检修过程中出现因无备品备件或备件规格型号等不符合要求而影响检修工作的,由使用车间设备技术员负责;若由此影响装置正常生产或造成其它损失的,根据相关规定对使用车间及设备技术员给予相应考核。
2.2.5. 设备检修前,使用车间设备技术员与设备维修负责人以书面形式做好设备
交接工作,具体以设备检修作业票为依据。
2.2.6. 设备检修前,维修人员做好设备检修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检维修顺利进
行。若因准备工作不充分影响设备检修质量、进度以及由此造成的损失,根据相关规定对检修车间给予相应的处罚。
2.3. 设备检修后的质量验收
2.3.1. 设备检修完成后由使用车间设备技术员根据检修内容制定设备检修质量
验收确认单,并组织相关部门验收。
2.3.2. 在交付验收前,检修单位应组织对所修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检查验
收,确认各检修项目全部完成并合格。
2.3.3. 经检修工作人员自检合格后,由检修车间检修工作负责人向使用车间设备
技术员提出验收,并填好检修技术记录(见附表2),使用车间设备技术员对设备进行初步验收。关键设备检修过程中,每一工序和项目由车间设备技术员检查验收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2.3.4. 设备提交检验前,验收人员应向检修人员进行必要的询问,对验收重点应
按相关设备检修规程、厂家检验标准等要求,亲自实施全过程监督,以保证设备的数据真实,针对存在问题给予技术指导。
2.3.5. 设备维修部门在验收前应提交设备检修记录表(见附表1),其内容应包
括:(1)设备检修情况及检修中分段验收情况,已完检修项目、未完检修项目及原因。
(2)检修的质量情况(包括发现和消除的主要设备缺陷,更换的主要部件和遗留问题);
(3)检修中的技术记录情况;
(4)检修中的设备系统改进项目情况及总结;
(5)检修中的安全情况。
2.3.6. 验收小组听取说明后,到现场实际检查。重点检查项目如下:
(1)各转动设备试转情况,各阀门、挡板检查试验情况;
(2)设备和现场的整洁整齐情况。
(3)设备运行是否正常,活动部分是否灵活,设备有无泄漏;
(4)标志、信号是否正确,自动装置、监测和保护装置、表计等是否齐全,指示动作是否正常;
(5)核对设备、系统的变动情况;
2.3.7. 设备检修后的总体验收,由检修单位检修工作负责人、使用车间设备技术
员、使用车间班长及操作人员等组成验收小组进行验收;对大机组、油浆泵等关键设备的验收,使用车间主管领导和生产科专业人员也要参加验收。
2.3.8. 验收小组在听取汇报和现场检查后,根据设备检修完成的项目、进度、质
量、安全、现场清洁等情况,对设备系统各部分进行讨论,对存在的问题决定消除期限,对检修质量进行初步评价。
2.3.9. 检修工作负责人对验收人员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应进行认真回复,对在验收
中发现设备还存在的缺陷,各单位应按验收小组的决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处理完成。验收小组指定专人进行复查。
2.3.10. 验收工作完毕并经各验收人员签字确认无误后,通知设备使用部门对检修
设备试运行。试运行前,检修人员应向设备操作人员书面交待设备和系统的变化情况以及运行中要注意的事项。
2.3.11. 设备检修后投入试运行,经过24小时运行确认没有问题后,正式交由使
用车间使用,若设备在试运行期间出现因维修质量的问题,需切机处理的,对检修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考核;在设备试运行期间,设备使用单位操作人员必须加强巡检,按设备正常维护要求对设备进行维护,若在此期间,因使用单位操作人员对设备巡检、维护不到位等原因造成的损坏,由使用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2.3.12. 试运行期间,生产车间岗位操作人员和各维修单位专业人员要重点做好下
列工作:
(1)按照设备润滑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设备润滑工作
(2)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按巡回检查路线、内容和标准对设备各部位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隐患及不安全因素,认真记录设备运行、操作、缺陷和巡检情况。发现设备运行不正常时,应立即检查原因、采取措施、及时报告。为保证设备和人员安全,在紧急情况下,操作人员有权按操作规程采取果断措施直至立即停机。
(3)机械、电气、仪表专业人员应按各自专业管理要求,对机械设备、电气设备、控制仪表、联锁保护设施加强巡检力度,及时了解和掌握设备在试运行期间的运行情况,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处理,暂时不能处理的及时上报停机处理。
2.3.13. 设备检修后经带负荷试运行,验收小组应根据设备运行情况做出热态的质
量评价。
2.3.14. 设备经过整体试运行24小时后,并经现场全面检查,确认情况正常后,
正式移交给使用车间备机切换使用;若在试运行期间出现故障,且影响到设备正常运行,必须停机处理。
2.3.15. 设备检修完成并验收合格后由使用车间设备技术员将相应的检修记录、质
量验收记录等资料(包括设备送修移交单、大修技术准备书、缺损件明细表、精度检验记录、技术性能试验记录、设备修理完工验收通知单等),收集整理,并由设备技术员存档,生产科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2.3.16.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验收:
(1)检修项目和内容没按要求完成,且无正当理由;
(2)检修质量未达到标准;
(3)检修后场地、设备本体卫生不干净;
(4)检修记录不齐全、不准确;
(5)设备润滑油系统漏点及其它漏点消除不彻底。
3. 监督检查和考核
3.1. 按照质检规定,所有项目的质量验收实行质量追溯制。
3.2. 凡是在验收过程中查出的不合格,验收人员责成维修人员马上改正,当查
出多处不合格且影响到设备正常运行,对相关责任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
处罚。
3.3. 对计划检修项目未完成,考核相关责任单位50——200元/项;
3.4. 设备检修前未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在检修过程中出现无备件或备件质量不
符合要求、检修所用的工器具未准备到位,影响检修进度的,考核相关责任单位100——300元/项。
3.5. 对关键设备未进行质检点验收者,不予进行整体验收,给予相关责任单位
100——200元考核,必要时责令重新返工。
3.6. 设备检修后未及时做好相应的检修记录、验收记录等;对相关责任单位给
予100——200元/次处罚。
3.7. 特护设备检修时,检修车间无班长或技术员负责检修、试运行,对相关责
任单位给予100—200元/次处罚。
3.8. 设备检修完,在试运行期间出现因维修质量原因导致的故障,视具体情况
对检修单位给予100—300元/次处罚;若必须切机处理的,按设备返修考核,同时给予检修单位200—500/次元处罚。
4. 附则
4.1. 本制度由生产科负责解释。
4.2.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4.3. 附表一:设备检修技术记录表
4.4. 附表二:设备检修质量验收单
设备检修质量验收制度
1. 总则
1.1. 目的:
设备检修后的验收是保证检修质量的重要环节,为加强设备的检修验收管理,提高设备的维修质量,使设备检修管理科学化、高效率,同时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准备地进行,达到公司对设备管理的目标和要求,确保装置长周期安全、平稳、高效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1.2. 管理职责
1.2.1. 设备的检修工作分为公司和车间二级管理。装置的大检修、抢修工作等由
公司统一安排,具体由生产计划科作出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及日常的检维修由各车间根据设备运行状况做出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对关键设备的检维修,生产科参与检修后的质量验收。
1.3. 基本原则
1.3.1. 先维修后生产的原则 生产设备是公司固定资产的主要组成部分,是公司
生产能力的基础,设备修理必须坚持先维修、后生产的原则,以预防为主、维护保养和计划检修并重的方针,有计划地组织好设备的检修工作,保证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不断提高设备的使用效率,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为装置长周期生产提供必需的物质基础。
1.3.2. 坚持“应修必修,修必修好”的原则,以安全生产为基础,认真做好设备
检修管理工作,保证设备安、稳、长、满、优运行。
1.3.3. 修理与教育相结合原则,要对操作人员进行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设备的
思想教育、技术教育,培养设备操作人员主人翁责任感及自觉爱护设备的习惯,在搞好群众性维护保养的基础上,不断提高修理质量和修理工修理效率,缩短停歇时间,降低修理成本,使设备更好地为生产服务。
1.3.4. 设备检修坚持不过夜原则,检修完成后的设备,要及时联系使用车间进行
试机检查,确认完好后交由生产车间备机切换使用。
2. 管理内容
2.1. 检修管理要求
2.1.1. 设备检修人员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与良好的检修技术确保检修质量,在检
修过程中严格执行检修规程和质量标准。使用车间设备技术员必须深入现场,随时掌握检修情况,坚持质量标准,认真负责地做好验收工作。
2.1.2. 设备检修质量检查验收,坚持检修人员自检为主,验收人员综合检验为辅
的原则。检修人员对检修质量负有直接责任,检查验收人员对检修质量负有验收责任。
2.1.3. 在每项工作结束后,检修人员按照质量标准,自行检查,并做到不符合规
定标准不交验收,自己不满意不交验收,缺陷没有消除不交验收
2.1.4. 检修项目开工必须以检修工作票为依据。生产车间出具的票证必须手续齐
全,内容全面、准确。检修单位严格执行票证内容,按时完工。
2.1.5. 所有检修项目必须记录资料齐全,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
序、试车或封闭。试运合格后,检修单位整理交工资料,办理交接手续,将检修后的设备交由生产车间使用。
2.1.6. 质量验收实行质检点验收与总体验收相结合的方式验收,质检点验收与总
体验收均施行签字责任制,即谁签字谁负责。质检点验收为严格的工序质量控制,不经质量检验签证不得转入下道工序。
2.1.7. 特护设备检修时,设备所在车间技术员必须到检修现场,跟踪、落实检修
进度及检修质量;检维修车间必须安排技术力量过硬的维修人员进行,同时必须由车间检修班长或技术员做为检修负责人,做好设备的检维修及试运行工作。
2.2. 检修前的准备工作
2.2.1. 设备检修前由车间设备技术员根据设备运行情况、设备运行周期及设备存
在的故障部位,同时参照相关设备检修规程,制定合理的检修计划、检修内容及检修质量标准,并提前下发至检修车间。
2.2.2. 关键设备大修前,使用车间设备技术员需提前办理设备检修许可,编制设
备检修方案、试车方案。经使用车间和生产计划科审批许可后,方可进行。
2.2.3. 设备交由检修单位检修前,使用车间必须落实好相关的工艺措施,并开好
设备维修作业票后方可进行作业;若无设备维修作业票或相关工艺措施未落实,维修人员拒绝作业。
2.2.4. 设备检修前,使用车间设备技术员需落实好待检修设备的备品备件等所需
检修材料,在检修过程中出现因无备品备件或备件规格型号等不符合要求而影响检修工作的,由使用车间设备技术员负责;若由此影响装置正常生产或造成其它损失的,根据相关规定对使用车间及设备技术员给予相应考核。
2.2.5. 设备检修前,使用车间设备技术员与设备维修负责人以书面形式做好设备
交接工作,具体以设备检修作业票为依据。
2.2.6. 设备检修前,维修人员做好设备检修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检维修顺利进
行。若因准备工作不充分影响设备检修质量、进度以及由此造成的损失,根据相关规定对检修车间给予相应的处罚。
2.3. 设备检修后的质量验收
2.3.1. 设备检修完成后由使用车间设备技术员根据检修内容制定设备检修质量
验收确认单,并组织相关部门验收。
2.3.2. 在交付验收前,检修单位应组织对所修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检查验
收,确认各检修项目全部完成并合格。
2.3.3. 经检修工作人员自检合格后,由检修车间检修工作负责人向使用车间设备
技术员提出验收,并填好检修技术记录(见附表2),使用车间设备技术员对设备进行初步验收。关键设备检修过程中,每一工序和项目由车间设备技术员检查验收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2.3.4. 设备提交检验前,验收人员应向检修人员进行必要的询问,对验收重点应
按相关设备检修规程、厂家检验标准等要求,亲自实施全过程监督,以保证设备的数据真实,针对存在问题给予技术指导。
2.3.5. 设备维修部门在验收前应提交设备检修记录表(见附表1),其内容应包
括:(1)设备检修情况及检修中分段验收情况,已完检修项目、未完检修项目及原因。
(2)检修的质量情况(包括发现和消除的主要设备缺陷,更换的主要部件和遗留问题);
(3)检修中的技术记录情况;
(4)检修中的设备系统改进项目情况及总结;
(5)检修中的安全情况。
2.3.6. 验收小组听取说明后,到现场实际检查。重点检查项目如下:
(1)各转动设备试转情况,各阀门、挡板检查试验情况;
(2)设备和现场的整洁整齐情况。
(3)设备运行是否正常,活动部分是否灵活,设备有无泄漏;
(4)标志、信号是否正确,自动装置、监测和保护装置、表计等是否齐全,指示动作是否正常;
(5)核对设备、系统的变动情况;
2.3.7. 设备检修后的总体验收,由检修单位检修工作负责人、使用车间设备技术
员、使用车间班长及操作人员等组成验收小组进行验收;对大机组、油浆泵等关键设备的验收,使用车间主管领导和生产科专业人员也要参加验收。
2.3.8. 验收小组在听取汇报和现场检查后,根据设备检修完成的项目、进度、质
量、安全、现场清洁等情况,对设备系统各部分进行讨论,对存在的问题决定消除期限,对检修质量进行初步评价。
2.3.9. 检修工作负责人对验收人员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应进行认真回复,对在验收
中发现设备还存在的缺陷,各单位应按验收小组的决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处理完成。验收小组指定专人进行复查。
2.3.10. 验收工作完毕并经各验收人员签字确认无误后,通知设备使用部门对检修
设备试运行。试运行前,检修人员应向设备操作人员书面交待设备和系统的变化情况以及运行中要注意的事项。
2.3.11. 设备检修后投入试运行,经过24小时运行确认没有问题后,正式交由使
用车间使用,若设备在试运行期间出现因维修质量的问题,需切机处理的,对检修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考核;在设备试运行期间,设备使用单位操作人员必须加强巡检,按设备正常维护要求对设备进行维护,若在此期间,因使用单位操作人员对设备巡检、维护不到位等原因造成的损坏,由使用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2.3.12. 试运行期间,生产车间岗位操作人员和各维修单位专业人员要重点做好下
列工作:
(1)按照设备润滑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设备润滑工作
(2)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按巡回检查路线、内容和标准对设备各部位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隐患及不安全因素,认真记录设备运行、操作、缺陷和巡检情况。发现设备运行不正常时,应立即检查原因、采取措施、及时报告。为保证设备和人员安全,在紧急情况下,操作人员有权按操作规程采取果断措施直至立即停机。
(3)机械、电气、仪表专业人员应按各自专业管理要求,对机械设备、电气设备、控制仪表、联锁保护设施加强巡检力度,及时了解和掌握设备在试运行期间的运行情况,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处理,暂时不能处理的及时上报停机处理。
2.3.13. 设备检修后经带负荷试运行,验收小组应根据设备运行情况做出热态的质
量评价。
2.3.14. 设备经过整体试运行24小时后,并经现场全面检查,确认情况正常后,
正式移交给使用车间备机切换使用;若在试运行期间出现故障,且影响到设备正常运行,必须停机处理。
2.3.15. 设备检修完成并验收合格后由使用车间设备技术员将相应的检修记录、质
量验收记录等资料(包括设备送修移交单、大修技术准备书、缺损件明细表、精度检验记录、技术性能试验记录、设备修理完工验收通知单等),收集整理,并由设备技术员存档,生产科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2.3.16.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验收:
(1)检修项目和内容没按要求完成,且无正当理由;
(2)检修质量未达到标准;
(3)检修后场地、设备本体卫生不干净;
(4)检修记录不齐全、不准确;
(5)设备润滑油系统漏点及其它漏点消除不彻底。
3. 监督检查和考核
3.1. 按照质检规定,所有项目的质量验收实行质量追溯制。
3.2. 凡是在验收过程中查出的不合格,验收人员责成维修人员马上改正,当查
出多处不合格且影响到设备正常运行,对相关责任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
处罚。
3.3. 对计划检修项目未完成,考核相关责任单位50——200元/项;
3.4. 设备检修前未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在检修过程中出现无备件或备件质量不
符合要求、检修所用的工器具未准备到位,影响检修进度的,考核相关责任单位100——300元/项。
3.5. 对关键设备未进行质检点验收者,不予进行整体验收,给予相关责任单位
100——200元考核,必要时责令重新返工。
3.6. 设备检修后未及时做好相应的检修记录、验收记录等;对相关责任单位给
予100——200元/次处罚。
3.7. 特护设备检修时,检修车间无班长或技术员负责检修、试运行,对相关责
任单位给予100—200元/次处罚。
3.8. 设备检修完,在试运行期间出现因维修质量原因导致的故障,视具体情况
对检修单位给予100—300元/次处罚;若必须切机处理的,按设备返修考核,同时给予检修单位200—500/次元处罚。
4. 附则
4.1. 本制度由生产科负责解释。
4.2.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4.3. 附表一:设备检修技术记录表
4.4. 附表二:设备检修质量验收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