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新企业会计制度
2000年12月29日,财政部以“财会[2000]25号”文,正式发布了《企业会计制度》,并规定于2001年1月1日起,暂在股份有限公司范围内施行。实施该制度后,财政部1998年发布并实施的《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同时废止、并要求到2005年止,用3年的时间在国有企业完成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工作。也就是说,包括铁路企业在内的国有企业,最晚于2005年1月1日起必须废止《运输(铁路)企业会计制度》,实行统一的企业会计制度。2003年铁道部为推动施行新的企业会计制度,在全路开展了资产清查工作。
新的企业会计制度正逐步朝我们走来。然而,什么是新企业会计制度?其与原“两则两制”是什么关系?与会计准则有何不同?新企业会计制度的内涵是什么?这些疑问在铁路财会人员当中仍普遍存在,笔者带着这些疑问,查阅了近年出台的大量的国家法规、制度、相关文献资料,现将一些学习体会和认识与大家共同分享、讨论。
一、 我国会计制度的变革
回顾我国会计制度改革的历史,从建国至今,大致经历了三次大的变革。其中,第一次是1950年一1952年,借鉴前苏联的经验,创建了与当时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要求相一致的分所有制、分部门、分行业的统一会计制度,实现
了同所有制、同部门、同行业内的会计信息的一致性。
第二次是1992年-1993年,借鉴国际会计惯例,适应改革开放,建立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初级阶段要求相一致的企业会计准则,并依照基本准则的要求,制定了分行业的会计制度,即我们通常提到的“两则两制”。所谓两则就是指《企业的财务通则》和《企业的会计准则》。财务通则属于财务制度范畴;会计准则属于会计制度范畴。所谓两制就是指《13个大行业的财务制度》和《13个大行业的会计制度》。13个行业包括工业、农业、商业、金融业、建筑业等。“两则两制”的执行标志着我国财会制度开始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
第三次是1997-2001年,1997年5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这是我国颁布的第一个具体会计准则,是新企业会计准则系列的诞生,也是新会计制度系列的第一个制度;1999年国家颁布《会计法》规定实行统一的会计制度;2000年国家颁布《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2000年财政部颁布《企业会计制度》;2001年财政部又集中印发了1997年以来陆续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等八项具体准则,至此我国现行会计制度的构架基本确立。
二、新会计制度的体系、构架
会计制度的架构主要是讲新会计制度的构成层次。一般
来说,上一个层次应当是指导下一个层次的依据,下一个层次是上一个层次的具体体现,关于新会计制度基本架构的争议也颇多,按照法律层次,结合会计核算模式、会计制度理论结构,可以把新会计制度构架为四个层次。
第一个层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他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形式颁布的,是我国财务会计工作的根本性法规,属于国家法律级次,对其他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规范和指导地位。
第二个层次为《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会计制度——一般规定》、《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一般规定》,预计还将制定《小企业会计制度》。这几类文件都是确定企业会计核算的主要原则,包括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会计要素原则和编制会计报表的基本要求等。
第三个层次为企业会计准则——具体准则系列,是对一些专项或特殊的会计核算作原则上规定,截至2003年底共出台16个具体准则。
第四个层次《企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是对具体会计核算内容作全面规定。
三、新会计制度的内涵
按照上述会计制度体系,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制度是双
轨并行的,然而通过对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的学习发现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的重叠之处越来越多、人们越来越关注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关系问题。
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的关系,所要解决的实际上是会计规范本身的结构问题。广义上讲,会计准则是会计制度的一种形式,就象会计制度以外,还有会计规章、会计规则、会计规定、会计处理办法等多种法规体例一样。
从理论上讲,会计活动包括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四个环节,因此会计规范也就有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这四个要素。无论是国际会计准则,还是其他国家的会计准则,都只包括确认、计量和报告三个环节,而基本上没有涉及记录这个环节。有关记录环节,所解决的问题主要有账户的设臵、账务处理程序、账户对应关系、账户与报表项目的协调和配合等等。现行会计制度的形式特别适合于记录制度。因而制定一套以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格式为主要内容的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并行,以指导会计核算工作的实践,是广受财会人员欢迎的。
新企业制度包括三大制度: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保险企业会计制度和小型企业会计制度,已经发布和实施的《企业会计制度》,实际上是大中型企业会计制度。
其具体特点为:
1、新制度打破了原有的思路,将制度定位于所有的企
业(金融保险企业和小规模企业除外),统一了全国范围的企业会计核算标准,实现了不同行业、不同性质企业会计信息的统一和可比性。
2、新制度在许多方面给予了会计人员处理经济业务更多的自主权,称为职业判断。例如,提取坏账准备的方法由企业自行确定;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以及固定资产目录都由企业自行规定;八项资产的减值(跌价)准备也由企业来确定;存货和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以前要由企业报经财政部门批准才能入账,现在则由企业董事会或经理会议批准后,即可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这些规定充分体现了与国际惯例的接轨。
3、新制度实现了基本会计要素的界定、确认和计量的科学化。在对资产、负债、收入、费用等基本会计要素的界定上,采用了经济利益流入、流出理论,这相对于1992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而言,无疑是一个显著的进步,也与《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的相关定义保持了一致。实际上,正是由于原来对基本会计要素界定的不妥当、不科学,才导致了以其为基础的财务会计信息与经济事实相背离。例如以资产而言,原《企业会计准则》将其定义为“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没有强调资产“能够带来未来经济利益”这一本质特征,致使一些不符合资产定义的项目,如开办费、待处理财产损失等被确认为资产;
一些价值严重减损的资产也没有进行相应的调整,导致企业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虚报资产和业绩,造成会计信息的失真
4、新制度改进了企业会计报表体系,提升了财务信息的相关性和可理解性。在原来提供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分配表的基础上,要求增加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增减变动表、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重组了分部报表(分业务分部和地区分部),同时还对其他报表的内容和格式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如在资产负债表上对有关项目一改过去的总额法为净额法列示反映,适当简化了现金流量表,并修改了其编制方法,如规定在现金流量表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既可以采用直接法编制也可以采用间接法编制;在采用直接法编制时,还应当提供有关以间接法编制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信息。此外还对会计报表附注的内容和格式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要求企业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至少包括九个方面的内容。
《企业会计制度》的颁布实施,会计制度体系的构建是我国深化会计改革、迎接加入WTO,建立和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我国会计法规体系的一项重大举措。它对规范我国企业的会计核算行为,真实、完整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提高企业的会计信息等,具有深远的意义。
浅谈新企业会计制度
2000年12月29日,财政部以“财会[2000]25号”文,正式发布了《企业会计制度》,并规定于2001年1月1日起,暂在股份有限公司范围内施行。实施该制度后,财政部1998年发布并实施的《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同时废止、并要求到2005年止,用3年的时间在国有企业完成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工作。也就是说,包括铁路企业在内的国有企业,最晚于2005年1月1日起必须废止《运输(铁路)企业会计制度》,实行统一的企业会计制度。2003年铁道部为推动施行新的企业会计制度,在全路开展了资产清查工作。
新的企业会计制度正逐步朝我们走来。然而,什么是新企业会计制度?其与原“两则两制”是什么关系?与会计准则有何不同?新企业会计制度的内涵是什么?这些疑问在铁路财会人员当中仍普遍存在,笔者带着这些疑问,查阅了近年出台的大量的国家法规、制度、相关文献资料,现将一些学习体会和认识与大家共同分享、讨论。
一、 我国会计制度的变革
回顾我国会计制度改革的历史,从建国至今,大致经历了三次大的变革。其中,第一次是1950年一1952年,借鉴前苏联的经验,创建了与当时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要求相一致的分所有制、分部门、分行业的统一会计制度,实现
了同所有制、同部门、同行业内的会计信息的一致性。
第二次是1992年-1993年,借鉴国际会计惯例,适应改革开放,建立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初级阶段要求相一致的企业会计准则,并依照基本准则的要求,制定了分行业的会计制度,即我们通常提到的“两则两制”。所谓两则就是指《企业的财务通则》和《企业的会计准则》。财务通则属于财务制度范畴;会计准则属于会计制度范畴。所谓两制就是指《13个大行业的财务制度》和《13个大行业的会计制度》。13个行业包括工业、农业、商业、金融业、建筑业等。“两则两制”的执行标志着我国财会制度开始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
第三次是1997-2001年,1997年5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这是我国颁布的第一个具体会计准则,是新企业会计准则系列的诞生,也是新会计制度系列的第一个制度;1999年国家颁布《会计法》规定实行统一的会计制度;2000年国家颁布《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2000年财政部颁布《企业会计制度》;2001年财政部又集中印发了1997年以来陆续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等八项具体准则,至此我国现行会计制度的构架基本确立。
二、新会计制度的体系、构架
会计制度的架构主要是讲新会计制度的构成层次。一般
来说,上一个层次应当是指导下一个层次的依据,下一个层次是上一个层次的具体体现,关于新会计制度基本架构的争议也颇多,按照法律层次,结合会计核算模式、会计制度理论结构,可以把新会计制度构架为四个层次。
第一个层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他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形式颁布的,是我国财务会计工作的根本性法规,属于国家法律级次,对其他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规范和指导地位。
第二个层次为《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会计制度——一般规定》、《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一般规定》,预计还将制定《小企业会计制度》。这几类文件都是确定企业会计核算的主要原则,包括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会计要素原则和编制会计报表的基本要求等。
第三个层次为企业会计准则——具体准则系列,是对一些专项或特殊的会计核算作原则上规定,截至2003年底共出台16个具体准则。
第四个层次《企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是对具体会计核算内容作全面规定。
三、新会计制度的内涵
按照上述会计制度体系,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制度是双
轨并行的,然而通过对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的学习发现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的重叠之处越来越多、人们越来越关注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关系问题。
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的关系,所要解决的实际上是会计规范本身的结构问题。广义上讲,会计准则是会计制度的一种形式,就象会计制度以外,还有会计规章、会计规则、会计规定、会计处理办法等多种法规体例一样。
从理论上讲,会计活动包括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四个环节,因此会计规范也就有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这四个要素。无论是国际会计准则,还是其他国家的会计准则,都只包括确认、计量和报告三个环节,而基本上没有涉及记录这个环节。有关记录环节,所解决的问题主要有账户的设臵、账务处理程序、账户对应关系、账户与报表项目的协调和配合等等。现行会计制度的形式特别适合于记录制度。因而制定一套以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格式为主要内容的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并行,以指导会计核算工作的实践,是广受财会人员欢迎的。
新企业制度包括三大制度: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保险企业会计制度和小型企业会计制度,已经发布和实施的《企业会计制度》,实际上是大中型企业会计制度。
其具体特点为:
1、新制度打破了原有的思路,将制度定位于所有的企
业(金融保险企业和小规模企业除外),统一了全国范围的企业会计核算标准,实现了不同行业、不同性质企业会计信息的统一和可比性。
2、新制度在许多方面给予了会计人员处理经济业务更多的自主权,称为职业判断。例如,提取坏账准备的方法由企业自行确定;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以及固定资产目录都由企业自行规定;八项资产的减值(跌价)准备也由企业来确定;存货和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以前要由企业报经财政部门批准才能入账,现在则由企业董事会或经理会议批准后,即可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这些规定充分体现了与国际惯例的接轨。
3、新制度实现了基本会计要素的界定、确认和计量的科学化。在对资产、负债、收入、费用等基本会计要素的界定上,采用了经济利益流入、流出理论,这相对于1992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而言,无疑是一个显著的进步,也与《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的相关定义保持了一致。实际上,正是由于原来对基本会计要素界定的不妥当、不科学,才导致了以其为基础的财务会计信息与经济事实相背离。例如以资产而言,原《企业会计准则》将其定义为“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没有强调资产“能够带来未来经济利益”这一本质特征,致使一些不符合资产定义的项目,如开办费、待处理财产损失等被确认为资产;
一些价值严重减损的资产也没有进行相应的调整,导致企业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虚报资产和业绩,造成会计信息的失真
4、新制度改进了企业会计报表体系,提升了财务信息的相关性和可理解性。在原来提供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分配表的基础上,要求增加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增减变动表、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重组了分部报表(分业务分部和地区分部),同时还对其他报表的内容和格式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如在资产负债表上对有关项目一改过去的总额法为净额法列示反映,适当简化了现金流量表,并修改了其编制方法,如规定在现金流量表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既可以采用直接法编制也可以采用间接法编制;在采用直接法编制时,还应当提供有关以间接法编制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信息。此外还对会计报表附注的内容和格式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要求企业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至少包括九个方面的内容。
《企业会计制度》的颁布实施,会计制度体系的构建是我国深化会计改革、迎接加入WTO,建立和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我国会计法规体系的一项重大举措。它对规范我国企业的会计核算行为,真实、完整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提高企业的会计信息等,具有深远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