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领取失业金手续
1、 单位持《失业保险手册》、《失业保险缴费手册》、失业人员身份证及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办理失业人员移交手续。
2、 外地非农业户口职工在沈阳申领失业金需提供暂住证和暂住地社区居住证明原件。 用人单位和个人需将失业保险费缴到送交档案当月。(如在停保当月15号之前办理完,不需要缴到当月)
3、 持以上手续先核对企业和个人信息(参保单位在市内五区的到大厅对诮区的窗口核对),确定信息准确无误后,办理失业保险档案移交手续。
4、 用人单位年度内移交失业人员总数不得超过本单位参保人员的20%,(用人单位参保人数10人以下年度内移交失业人员总数不受20%比例限制)
5、 一次移交5人以上的作业人员,请按要求护报盘。
6、 农民工办理一次性生活补助金请到在区失业保险中心办理。
办理领取失业金的流程
1、先到区劳动局解除合同,再到区养老保险中心办理停保,区医保中心办理停保。
2、再到区失业保险中心审核年检,将年检单贴于单位缴费手册首页,如有欠费需补交。(年检需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缴费评证、表1)
。
3、然后单位持以上手续证件到市失业保险中心办理(皇姑区辽宁大学斜对过)。(需在办理停保当月的15号之前办理完)。
4、办理完之后,本人再将档案及报到通知单送往所居住区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需在60天之内送交,否则视为放弃领取失业金)。
办理个人缴纳养老保险手续
工行卡,身份证及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单位转出单,如单位已办理完停保,需带停保单。
到原单位缴纳保险处办理接续。
养老保险个人缴纳最低档458元(养老保险分5个档),医疗最低档220元。
办理领取失业金手续
1、 单位持《失业保险手册》、《失业保险缴费手册》、失业人员身份证及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办理失业人员移交手续。
2、 外地非农业户口职工在沈阳申领失业金需提供暂住证和暂住地社区居住证明原件。 用人单位和个人需将失业保险费缴到送交档案当月。(如在停保当月15号之前办理完,不需要缴到当月)
3、 持以上手续先核对企业和个人信息(参保单位在市内五区的到大厅对诮区的窗口核对),确定信息准确无误后,办理失业保险档案移交手续。
4、 用人单位年度内移交失业人员总数不得超过本单位参保人员的20%,(用人单位参保人数10人以下年度内移交失业人员总数不受20%比例限制)
5、 一次移交5人以上的作业人员,请按要求护报盘。
6、 农民工办理一次性生活补助金请到在区失业保险中心办理。
办理领取失业金的流程
1、先到区劳动局解除合同,再到区养老保险中心办理停保,区医保中心办理停保。
2、再到区失业保险中心审核年检,将年检单贴于单位缴费手册首页,如有欠费需补交。(年检需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缴费评证、表1)
。
3、然后单位持以上手续证件到市失业保险中心办理(皇姑区辽宁大学斜对过)。(需在办理停保当月的15号之前办理完)。
4、办理完之后,本人再将档案及报到通知单送往所居住区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需在60天之内送交,否则视为放弃领取失业金)。
办理个人缴纳养老保险手续
工行卡,身份证及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单位转出单,如单位已办理完停保,需带停保单。
到原单位缴纳保险处办理接续。
养老保险个人缴纳最低档458元(养老保险分5个档),医疗最低档2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