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第二章 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考情分析

本章是2010年教材增加的一章。2012-2010年考试中平均占到了14分,2010年还 在不定项选择题中出现,是本课程中比较有难度的一章,预计2013年考试中本章分值将达15分左右。

◆本章最近三年考试题型、分值、考点分布

第一节 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一、劳动关系与劳动合同

(一)劳动关系的特征

1.劳动关系主体具有特定性。劳动关系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

2.劳动关系的内容具有较强的法定性。当事人双方签订劳动合同不得违反强制性规定,否则无效。

3.劳动者在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的地位在发生变化。

(二)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劳动合同法。 提示:国办院校的教职工比照《公务员法》执行。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执行。

提示:后勤人员:机关车队、食堂、保洁等,都属于这一项。

3.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例题·多选题】下列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适用我国劳动合同法的有( )。

A.民办非企业单位 B.国办大学

C.事业单位 D.外国境内的企业

【答案】AC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我国《劳动合同法》

不适用外国境内的企业,国办大,国办院校的教职工比照《公务员

法》执行。

二、劳动合同的订立

(一)劳动合同订立主体的资格要求

1.劳动者需年满16周岁(只有文艺、体育、特种工艺单位录用人员可以例外),有劳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用人单位有用人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1)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2)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例题·单选题】下列情形中,订立劳动合同的当事人具备主体合法性的是( )。

A.未满16周岁的小赵与某餐厅签订的劳动合同

B.未满16周岁的小钱与某杂技团签订的劳动合同

C.未满16周岁的小孙与某快递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

D.未满16周岁的小李与某保安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劳动合同订立主体的资格要求。文艺、

体育、特种工艺单位录用人员可以不满16周岁。

(二)劳动合同订立主体的义务

1.用人单位的义务和责任

(1)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2)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3)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4)用人单位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对用人单位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劳动者的义务

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例题·判断题】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2011年)

【答案】√

【解析】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

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

物。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

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三)劳动关系建立的时间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四)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

1.书面形式

(1)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2)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

2.口头形式

(1)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2)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

(3)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4)用人单位可以按小时、日或周为单位结算工资,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日。

【例题·单选题】周某于2011年4月11日进入甲公司就职,经周某要求,公司于2012年4月11日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已知周某每月工资2 000元,已按时足额

领取。甲公司应向周某支付工资补偿的金额是( )元。(2012年)

A.0 B.2000

C.22000 D.24000

【答案】C

【解析】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

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

当依照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

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

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所以本题中应支付11个月的

双倍工资,双倍工资中包括原本正常支付的工资。因此题目中

还需支付的补偿金是2000×11=22000(元)。

(五)劳动合同的效力

1.无效劳动合同。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提示: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2.无效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

(1)无效劳动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2)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

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例题·多选题】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对无效劳动合同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劳动合同无效

B.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C.无效劳动合同自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无效之日起没有约束力

D.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答案】ABD

三、劳动合同必备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三种类型。

提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1.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般会在劳动合同中注明“无固定期限”。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一种长期性的合同,但是如果出现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解除或终止条件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或终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订立无固定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

协商订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法定强制: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 【解析】无效劳动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l0年的;

解释:连续工作满l0年的起始时间,应当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包括《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l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下述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①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②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③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④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⑤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⑥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⑦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解释: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应当自《劳动合同法》2008年1月1日施行后开始计算。

4.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例题·多选题】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有( )。

A.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

B.连续订立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继续续订的

C.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5年的

D.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

【答案】ABD

【解析】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

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

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C

错误。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地点可能与用人单位住所地不一致)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工作时间

目前我国实行的工时制度主要有标准工时制、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三种类型。标准工时制内容如下:

(1)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 提示:有些企业因工作性质和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应保证劳动者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1天。

(2)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安排加班的,一般每日不得超过l小时;

提示:有特殊原因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①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②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2.休假。包括:法定假日和年休假。

(1)法定假日

法定假日是指由国家法律统一规定的用以开展纪念、庆祝活动的休息时间。包括新年、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

(2)年休假

根据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简称年休假)。

提示:(1)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2)单位应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

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例题·多选题】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职工不能享受当年年休假的有( )。(2012年)

A.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B.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C.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D.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请病假累计满3个月的

【答案】ABC

【解析】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1)职

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2)职工请

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3)累计工作

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4)累计

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5)

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六)劳动报酬

1.劳动报酬与支付

(1)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2)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2.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

(1)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

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①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l50%支付劳动者工资;(8小时以外加班) ②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周六、日加班) ③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五一、十一加班)

(2)用人单位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加班费,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l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3.最低工资制度

(1)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2)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例题·单选题】工人李某在加工一批零件时因疏忽致使所加工产品全部报废,给工厂造成经济损失6000元。工厂要求李某赔偿经济损失,从其每月工资中扣除,已知李某每月工资收入1100元,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900元。该工厂可从李某每月

工资中扣除的最高限额为( )元。(2010年)

A.500 B.220

C.200 D.110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根据规定,因劳动

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

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

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

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

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本题中,月工资是1100元,则最多扣除其20%(220元),

此时剩余的部分就低于最低工资标准900元,那么就应当按照

“最低工资标准900元支付”,所以1100-900=200,即最多扣

除200元。

(七)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项)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四、劳动合同约定条款

(一)试用期

试用期属于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双方可以约定,也可以不约定试用期。

1.试用期期限的强制性规定(重点掌握)

(1)关于试用期限

(2)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提示: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2.试用期工资的强制性规定

(1)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2)劳动合同约定工资,是指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劳动者试用期满后的工资。

【例题·多选题】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试用期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B.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

C.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D.试用期结束后,不管是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还是劳动合同续订,用人单位不得再约定试用期

【答案】ACD

【解析】选项B: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

得超过1个月。

【例题·多选题】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用人单位不得再约定试用期的有( )。

A.在试用期内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再次招用该劳动者的

B.在试用期内由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再次招用该劳动者的

C.劳动合同终止后一段时间又招用该劳动者的

D.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的

【答案】ABCD

【例题·多选题】2011年1月1日,赵某与甲公司签订了1年期的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了试用期,并约定试用期满后工资为1200元;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1000元。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

B.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960元

C.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1000元

D.试用期不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答案】AC

【解析】(1)选项A: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

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2)选项BC: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 【解析】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

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3)选项D: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二)服务期

1.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的违约责任

(1)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对已经履行部分服务期限的,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例题·单选题】某公司为员工李某提供专项培训费用10万元,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双方约定服务期10年。工作满5年时,吴某辞职,吴某应向某公司支付违约金( )。

A.0元 B.2万元

C.3万元 D.5万元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的违约责任。服务期尚

未履行部分为5年,应分摊的培训费用为5万元。

(2)一般而言,只有劳动者在服务期内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才可以要求其支付违约金。不过,为了防止可能出现的规避赔偿责任,如果劳动者因下列违纪等重大过错行为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仍有权要求其支付违约金:

①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②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③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④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⑤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约定的情形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依照下述情形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①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②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③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④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⑤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⑥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⑦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三)保守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

1.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提示:补偿金的数额由双方约定,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2.签订竞业限制条款,就必须给予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补偿,否则该条款无效。

3.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

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4.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2年。

五、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分为协商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情况。

(一)协商解除

1.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而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必须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由劳动者主动辞职而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二)法定解除;法定解除又可分为用人单位的单方解除和劳动者的单方解除。

1.劳动者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2.用人单位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三)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4.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5.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6.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提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得约定上述情形之外的其他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即使约定也无效。

(四)对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限制性规定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不得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

①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②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③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④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⑤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提示: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例题·多选题】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试用期内,下列各项中,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有( )。

A.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B.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C.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

D.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答案】AB

【解析】(1)选项C: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只有在“经过培训

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才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2)选项D: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

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只有在“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

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例题·多选题】劳动者提前通知后,即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 )。

A.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

B.在试用期内随时通知用人单位

C.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D.提前30日以书面或口头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答案】AC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根据规定:①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②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例题·多选题】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用人单位可以随时通知劳动者解除合同的有( )。

A.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B.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C.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D.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答案】BD

【解析】(1)选项A: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2)选项

C: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

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例题·多选题】某企业现有职工80人。下列情形中,属于经济性裁员的有( )。

A.因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需要裁减人员25人

B.因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需要裁减人员15人

C.因企业转产,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10人

D.因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要裁减人员7人

【答案】ABC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经济性裁员。需要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

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属于经济性裁

员。选项D裁减不足20人也不足企业职工总数10%。

(五)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经济补偿

1.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

(1)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2)劳动者符合随时通知解除和不需事先通知即可解除劳动合同规定情形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符合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规定情形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符合可裁减人员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

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6)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

(7)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终止劳动合同的;

(8)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2.补偿年限(即工作年限)的计算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l年的,按l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

提示: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应得的经济补偿或者简写为: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3.补偿基数(即月工资标准)的计算标准

(1)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2)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l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即: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最高不超过l2年)×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

(4)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在此种情形下,经济补偿的计算年限自2008年1月1日起算。

提示:而在其他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下,经济补偿的计算年限自双方建立劳动关系时起计算,即应按工作年限计算。

(5)劳动合同期满后,若用人单位不同意按照维持或高于原劳动合同约定条件,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计算年限应自2008年1月1日开始计算,2008年1月1日之前的工作年限,不属于经济补偿的计算范畴。

【例题·单选题】孙某与甲公司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月工资1200元(当地最低月工资标准为800元)。期满终止合同时,甲公司未向孙某提出以不低于原工资标准续订劳动合同意向,甲公司应向孙某支付的经济补偿金额为( )元。(2011年)

A.800 B.1200

C.2400 D.3600

【答案】D

【解析】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

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

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标准的经济

补偿,本题中孙某工作满3年,应支付3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即经济补偿金=1200×3=3600(元)。

六、集体合同与劳务派遣(2013新增)

(一)集体合同

1.集体合同当事人一方是由工会代表的企业职工,另一方是用人单位。

2.生效: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

行生效。

3.约束范围: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

4.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条款的效力:集体合同不得低于当地最低标准,劳动者合同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

(二)劳务派遣

1.当事人:劳务派遣单位、劳动者和用工单位三方。

2.劳动合同:由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签订(2年以上固定期限合同)。

3.劳务派遣协议:由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签订。

【例题·单选题】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的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法定最低期限为( )。

A.6个月 B.1年

C.2年 D.5年

【答案】C

【解析】在劳务派遣中,劳动合同是由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

签订的2年以上固定期限合同。

七、劳动争议的解决

(一)劳动争议的概念及适用范围

劳动争议,是指对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劳动争议的范围: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例题·多选题】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劳动争议中,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的有( )。(2011年)

A.确认劳动关系争议

B.工伤医疗费争议

C.劳动保护条件争议

D.社会保险争议

【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核劳动争议的范围。劳动争议的范围主要指中华

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1)

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

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

的争议;(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

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

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

议。解决劳动争议的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

调解仲裁法》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

【例题·多选题】下列情形中,属于劳动争议适用范围的有( )。

A.张某自动离职一年后,回原单位要求复职被拒绝

B.王某要求公司增加股权分配

C.李某向银行提出以承包的小卖部抵押贷款被拒绝

D.刘某因工伤致残后,要求企业增加赔偿金数额被拒绝

【答案】AD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劳动争议适用范围。选项BC不属于劳动

争议。

(二)劳动仲裁

解释:劳动仲裁与本书第一章所讲的仲裁不同:

(1)劳动仲裁的法律依据是《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而第一章所讲的仲裁,其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2)劳动仲裁的范围与普通仲裁不同;

(3)普通仲裁是一裁终局,选择仲裁意味着放弃诉讼(或裁或审);而劳动仲裁却是劳动诉讼的必经程序。

提示: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

1.劳动仲裁参加人

劳动仲裁参加人,包括:当事人、当事人代表、第三人和代理人

(1)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

(2)发生争议的劳动者一方在10人以上,并有共同请求的,劳动者可以推举3至5名代表人参加仲裁活动。

提示:代表人参加仲裁的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仲裁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仲裁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

2.劳动仲裁管辖

(1)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

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提示:劳动合同履行地为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用人单位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用人单位未经注册、登记的,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主管部门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所在地。

(2)案件受理后,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发生变化的,不改变争议仲裁的管辖。

3.申请时效

【例题·多选题】关于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1年

B.因拖欠劳动报酬劳动关系终止的,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

C.劳动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D.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

裁时效中止

【答案】ACD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劳动仲裁申请时效。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

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

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1

年内提出。

【例题·单选题】赵某与甲公司于2009年1月1日签订了1年期的劳动合同,2009年7月1日,甲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向赵某支付工资,2010年1月1日,劳动合同终止。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赵某应当在( )之前申请劳动仲裁。

A.2010年1月1日 B.2010年7月1日

C.2011年7月1日 D.2011年1月1日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劳动仲裁申请时效。劳动关系存续期间

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时

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

之日起1年内提出。本题中2010年1月1日,劳动合同终止,

因此应当在2011年1月1日之前申请劳动仲裁。

4.开庭和裁决基本制度

(1)公开仲裁制;劳动仲裁公开进行。当事人协议不公开的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

提示:《仲裁法》规定的民事仲裁不公开进行。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进行;但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2)仲裁庭制;仲裁庭由3名仲裁员组成,设首席仲裁员。简单劳动争议案件可以由1名仲裁员独任仲裁。

(3)回避制;仲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当事人也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提出回避申请:

①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的;

②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③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的;

④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

5.裁决

(1)和解

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

(2)调解

仲裁庭在做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3)审限(审理期限)(重点)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l5日。逾期未做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裁决

(1)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

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提示:对裁决持不同意见的仲裁员,可以签名,也可以不签名。

(2)下列劳动争议,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① 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l2个月金额的争议;

② 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3)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①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③违反法定程序的:

④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⑤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⑥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提示: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上述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6.执行

(1)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劳动者申请先予执行的,可以不提供担保。仲裁庭裁决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①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②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

(2)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

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例题·多选题】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劳动仲裁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劳动争议仲裁不公开进行

B.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

C.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D.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答案】BCD

【解析】劳动争议仲裁公开进行,但当事人协议不公开进行或者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

第二节 社会保险法律制度(2013年新增)

一、社会保险的种类与基本原则

(一)社会保险的种类

1.基本养老保险。

2.基本医疗保险。

3.工伤保险。

4.失业保险。

5.生育保险。

(二)社会保险制度的基本原则

1.社会保险范围广覆盖。

2.国家基本保险“保基本”和“可持续”。

3.社会保险体系“多层次”。

二、基本养老保险

(一)基本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

1.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2.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模式。

3.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纳

1.目前企业缴费的比例一般不得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具体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确定。

2.从2006年1月1日起,个人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调整为8%,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

(三)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享受条件与待遇

1.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享受的年龄条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1)目前国家实行的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2)从事井下、高温、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退休年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3)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2.缴费条件:累计缴费满15年。

【例题·单选题】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女职工的退休年龄为( )周岁。

A.45 B.50

C.55 D.60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法定退休年龄。目前国家实行的法定的企业

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

部年满55周岁。

3.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1)支付职工基本养老金。

(2)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

(3)病残津贴。

三、基本医疗保险

(一)基本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

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3.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缴纳

1.单位缴费

由统筹地区统一确定适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的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率。一般为职工工资总额的6%左右。

2.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资金来源

(1)个人缴费部分

由统筹地区统一确定适合当地职工负担水平的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率。一般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

(2)用人单位强制性缴费的划入部分

由统筹地区根据个人医疗账户的支付范围和职工年龄等因素确定用人单位所缴医疗保险费划入个人医疗账户的具体比例。一般为30%左右。

(3)个人账户存储额的利息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三)职工基本医疗费用的结算

1.起付标准,又称起付线,一般为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左右。

2.最高支付限额,又称封顶线,一般为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倍左右。支付比例一般为90%。

【例2-24】吴某在定点医院做外科手术,共发生医疗费用18万元,其中在规定医疗目录内的费用为15万元,目录以外费用3万元。当地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为2000元/月。分析计算哪些费用可以从统筹账户中报销,哪些费用需由吴某自理。

【解析】(1)医疗报销起付标准(起付线)为2000×12×10%=2400

(元);

(2)最高支付限额(封顶线)为2000×12×6=144000(元)

即吴某医疗费用中在2400元以上、144000元以下部分可以从

统筹账户予以报销。

(3)报销比例为90%。吴某可以报销的费用为(144000-2400)

×90%=127440(元)

(4)本人负担180000-127440=52560(元)

其中,起付线以下部分:2400元;

起付线以上封顶线以下自费部分:(144000-2400)

×10%=14160(元)

目录内封顶线以上部分:150000-144000=6000(元)

目录外部分:180000-150000=30000(元)

(四)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支付的医疗费用

1.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2.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3.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4.在境外就医的。

提示:医疗费用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然后向第三人追偿。

(五)医疗期

1.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但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期限。

2.医疗期期间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进行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举例:1名应享受3个月医疗期的职工如果从2008年3月l5日起第一次病休,则该职工医疗期应在3月l5日至9月14日6个月内的时间段确定。假设到7月20日,该职工已累计病休3个月,即视为医疗期满。若该职工在7月21日至9月l4日之间再次病休,就无法享受医疗期待遇。

提示:病休期间,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包括在内。对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职工,在24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劳动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

3.医疗期内的待遇(重点掌握)

(1)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最低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如医疗期内待遇合同期满,则合同必须续延至医疗期满,职工在此期间仍然享受医疗期内待遇。

(3)对医疗期满尚未痊愈者,或者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按经济补偿规定给予其经济补偿。

【例题·多选题】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医疗期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

A.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B.医疗期内遇合同期满,则合同必须续延至医疗期满,职工在此期间仍然享受医疗期内待遇

C.医疗期内的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D.对医疗期满尚未痊愈者,或者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无需对劳动者进行经济补偿

【答案】CD

【解析】(1)选项C: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

工资标准支付,但最低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2)选项

D:对医疗期满尚未痊愈者,或者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

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

单位需按经济补偿规定给予其经济补偿。

四、工伤保险

(一)工伤保险费的缴纳和工伤保险基金

1.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2.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二)工伤认定与劳动能力鉴定

1.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2.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3.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1)故意犯

罪;(2)醉酒或者吸毒;(3)自残或者自杀;(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例题·多选题】职工应当被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 )。

A.在上班路上被违法闯红灯的机车撞伤

B.于下班后的半小时在车间内收拾机床时受伤

C.因工外出期间,因个人原因与他人互殴致伤

D.因长期工作而患职业病

【答案】ABD

【解析】本题考核视同工伤的情形。根据规定,职工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

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

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

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

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

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

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7)法

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4.劳动能力鉴定

(1)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2)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3)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

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三)工伤保险待遇

1.工伤医疗待遇

(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诊疗费、药费、住院费)。

(2)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

(3)康复性治疗费。

(4)辅助器具装配费。

(5)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

提示: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2.伤残待遇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3.遗属待遇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例题·多选题】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国有企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规定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 )。

A.丧葬补助金 B.供养亲属抚恤金

C.城镇居民基础养老金 D.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答案】ABD

【解析】本题考核遗属待遇。职工因工死亡,或者伤残职工在

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从工伤保险基

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待

遇。

4.工伤保险待遇的支付

(1)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①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②住院伙食补助费;

③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④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⑤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⑥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⑦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⑧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⑨劳动能力鉴定费。

(2)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①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②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③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5.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①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②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③拒绝治疗的。

五、失业保险

(一)失业保险费的缴纳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 2%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

【例题·单选题】根据《失业保险条例》及相关法规,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 )缴纳失业保险费。

A.1% B.2% C.5% D.8%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失业保险费的缴纳。根据《失业保险条例》

的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 2%缴纳失业

保险费,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

(二)失业保险待遇

1.失业保险待遇的享受条件

社会成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为:(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及失业者本人已经缴费满1年;(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3)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例题·多选题】某国有大型企业职工甲失业在家,若甲希望领取失业保险金,应符合的条件包括 ( )。

A.甲按照规定参加了失业保险

B.甲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C.甲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

D.甲与原所在企业按照规定履行失业保险缴费义务满半年

【答案】ABC

【解析】本题考核失业保险待遇的享受条件。失业人员符合下列

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1)

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的。(2)非因

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2.领取失业救济金的期间按照下述标准确定:失业前缴纳保险费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救济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缴纳保险费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救济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缴纳保险费累计达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救济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提示:重新就业后再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救济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24个月。

3.失业保险金的标准,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一般也不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数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例题·单选题】甲及其所在单位自2000年6月15日开始一直按时缴纳失业保险费,2005年9月3日甲办理了失业登记。根据《失业保险条例》及相关规定,甲最长可领取( )个月的失业救济金。

A.6

B.12

C.18

D.24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失业人员失业前用

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

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10年以上的,领取失

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4.失业保险待遇

(1)领取失业保险金。

(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3)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死亡补助。

(4)职业介绍与职业培训补贴。

(5)国务院规定或者批准的与失业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

5.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①重新就业的;②应征服兵役的;③移居境外的;④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⑤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六、生育保险

(一)生育保险费的缴纳

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目前适用于城镇企业及其职工。

【例题·单选题】下列社会保险险种中,不需要职工个人缴纳保险费的是( )。

A.医疗保险 B.生育保险

C.失业保险 D.养老保险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生育保险费的缴纳。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应当

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

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目前适用于城镇企业及其职工。

(二)生育保险待遇

1.生育医疗费

(1)医疗费包括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因生育引起疾病的费用也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2)职工因响应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而实行的避孕、节育手术费用,亦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包括放置(取出)子宫内节育器、人工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等。

2.生育津贴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1)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2)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三)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费用

1.违反国家或本统筹地区计划生育规定而发生的医疗费用;

2.因医疗事故而发生的医疗费用;

3.在非定点医疗机构检查、分娩而发生的医疗费用;

4.按照规定应当由职工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5.婴儿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6.超过定额、限额标准之外的各项费用;

7、不具备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剖腹产手术条件,但女职工个人要求实施剖腹产手术而超出自然分娩定额标准的医疗服务费用;

8、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术(如试管婴儿)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例2-28】某企业职工郑某月工资5 000元,计算郑某和单位每月应为其缴纳多少社会保险费。已知该企业适用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率为职工工资总额的 20%、基本医疗保险费率为6%、工伤保险费率为0.8%、失业保险费率为2% 、生育保险费率为0.5%

【解析】

1.郑某应缴纳社会保险费:

(1)养老保险费5000 × 8% =400(元);

(2)医疗保险费5000×2% =100(元);

(3)失业保险费5000×1% =50(元);

(4)共交社会保险费400 + 100 +50=550(元)。

2.单位应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1)养老保险费5000 × 20% =1 000(元);

(2)医疗保险费5000 × 6% =300(元);

(3)失业保险费5000 × 2% =100(元);

(4)工伤保险费5000 × 0.8% =40(元);

(5)生育保险费5000 × 0.5% =25(元);

(6)共交社会保险费1000+300+100 +40+25=1 465

本章重点内容提示:

一、劳动合同的订立

二、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时的经济补偿

三、劳动合同的内容

四、劳动争议的解决 (元)。

五、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社会五险内容

第二章 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考情分析

本章是2010年教材增加的一章。2012-2010年考试中平均占到了14分,2010年还 在不定项选择题中出现,是本课程中比较有难度的一章,预计2013年考试中本章分值将达15分左右。

◆本章最近三年考试题型、分值、考点分布

第一节 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一、劳动关系与劳动合同

(一)劳动关系的特征

1.劳动关系主体具有特定性。劳动关系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

2.劳动关系的内容具有较强的法定性。当事人双方签订劳动合同不得违反强制性规定,否则无效。

3.劳动者在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的地位在发生变化。

(二)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劳动合同法。 提示:国办院校的教职工比照《公务员法》执行。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执行。

提示:后勤人员:机关车队、食堂、保洁等,都属于这一项。

3.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例题·多选题】下列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适用我国劳动合同法的有( )。

A.民办非企业单位 B.国办大学

C.事业单位 D.外国境内的企业

【答案】AC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我国《劳动合同法》

不适用外国境内的企业,国办大,国办院校的教职工比照《公务员

法》执行。

二、劳动合同的订立

(一)劳动合同订立主体的资格要求

1.劳动者需年满16周岁(只有文艺、体育、特种工艺单位录用人员可以例外),有劳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用人单位有用人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1)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2)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例题·单选题】下列情形中,订立劳动合同的当事人具备主体合法性的是( )。

A.未满16周岁的小赵与某餐厅签订的劳动合同

B.未满16周岁的小钱与某杂技团签订的劳动合同

C.未满16周岁的小孙与某快递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

D.未满16周岁的小李与某保安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劳动合同订立主体的资格要求。文艺、

体育、特种工艺单位录用人员可以不满16周岁。

(二)劳动合同订立主体的义务

1.用人单位的义务和责任

(1)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2)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3)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4)用人单位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对用人单位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劳动者的义务

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例题·判断题】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2011年)

【答案】√

【解析】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

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

物。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

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三)劳动关系建立的时间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四)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

1.书面形式

(1)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2)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

2.口头形式

(1)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2)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

(3)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4)用人单位可以按小时、日或周为单位结算工资,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日。

【例题·单选题】周某于2011年4月11日进入甲公司就职,经周某要求,公司于2012年4月11日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已知周某每月工资2 000元,已按时足额

领取。甲公司应向周某支付工资补偿的金额是( )元。(2012年)

A.0 B.2000

C.22000 D.24000

【答案】C

【解析】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

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

当依照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

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

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所以本题中应支付11个月的

双倍工资,双倍工资中包括原本正常支付的工资。因此题目中

还需支付的补偿金是2000×11=22000(元)。

(五)劳动合同的效力

1.无效劳动合同。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提示: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2.无效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

(1)无效劳动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2)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

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例题·多选题】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对无效劳动合同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劳动合同无效

B.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C.无效劳动合同自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无效之日起没有约束力

D.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答案】ABD

三、劳动合同必备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三种类型。

提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1.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般会在劳动合同中注明“无固定期限”。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一种长期性的合同,但是如果出现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解除或终止条件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或终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订立无固定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

协商订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法定强制: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 【解析】无效劳动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l0年的;

解释:连续工作满l0年的起始时间,应当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包括《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l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下述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①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②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③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④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⑤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⑥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⑦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解释: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应当自《劳动合同法》2008年1月1日施行后开始计算。

4.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例题·多选题】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有( )。

A.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

B.连续订立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继续续订的

C.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5年的

D.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

【答案】ABD

【解析】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

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

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C

错误。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地点可能与用人单位住所地不一致)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工作时间

目前我国实行的工时制度主要有标准工时制、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三种类型。标准工时制内容如下:

(1)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 提示:有些企业因工作性质和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应保证劳动者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1天。

(2)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安排加班的,一般每日不得超过l小时;

提示:有特殊原因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①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②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2.休假。包括:法定假日和年休假。

(1)法定假日

法定假日是指由国家法律统一规定的用以开展纪念、庆祝活动的休息时间。包括新年、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

(2)年休假

根据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简称年休假)。

提示:(1)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2)单位应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

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例题·多选题】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职工不能享受当年年休假的有( )。(2012年)

A.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B.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C.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D.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请病假累计满3个月的

【答案】ABC

【解析】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1)职

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2)职工请

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3)累计工作

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4)累计

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5)

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六)劳动报酬

1.劳动报酬与支付

(1)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2)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2.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

(1)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

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①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l50%支付劳动者工资;(8小时以外加班) ②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周六、日加班) ③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五一、十一加班)

(2)用人单位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加班费,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l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3.最低工资制度

(1)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2)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例题·单选题】工人李某在加工一批零件时因疏忽致使所加工产品全部报废,给工厂造成经济损失6000元。工厂要求李某赔偿经济损失,从其每月工资中扣除,已知李某每月工资收入1100元,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900元。该工厂可从李某每月

工资中扣除的最高限额为( )元。(2010年)

A.500 B.220

C.200 D.110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根据规定,因劳动

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

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

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

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

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本题中,月工资是1100元,则最多扣除其20%(220元),

此时剩余的部分就低于最低工资标准900元,那么就应当按照

“最低工资标准900元支付”,所以1100-900=200,即最多扣

除200元。

(七)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项)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四、劳动合同约定条款

(一)试用期

试用期属于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双方可以约定,也可以不约定试用期。

1.试用期期限的强制性规定(重点掌握)

(1)关于试用期限

(2)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提示: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2.试用期工资的强制性规定

(1)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2)劳动合同约定工资,是指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劳动者试用期满后的工资。

【例题·多选题】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试用期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B.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

C.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D.试用期结束后,不管是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还是劳动合同续订,用人单位不得再约定试用期

【答案】ACD

【解析】选项B: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

得超过1个月。

【例题·多选题】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用人单位不得再约定试用期的有( )。

A.在试用期内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再次招用该劳动者的

B.在试用期内由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再次招用该劳动者的

C.劳动合同终止后一段时间又招用该劳动者的

D.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的

【答案】ABCD

【例题·多选题】2011年1月1日,赵某与甲公司签订了1年期的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了试用期,并约定试用期满后工资为1200元;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1000元。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

B.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960元

C.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1000元

D.试用期不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答案】AC

【解析】(1)选项A: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

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2)选项BC: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 【解析】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

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3)选项D: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二)服务期

1.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的违约责任

(1)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对已经履行部分服务期限的,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例题·单选题】某公司为员工李某提供专项培训费用10万元,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双方约定服务期10年。工作满5年时,吴某辞职,吴某应向某公司支付违约金( )。

A.0元 B.2万元

C.3万元 D.5万元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的违约责任。服务期尚

未履行部分为5年,应分摊的培训费用为5万元。

(2)一般而言,只有劳动者在服务期内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才可以要求其支付违约金。不过,为了防止可能出现的规避赔偿责任,如果劳动者因下列违纪等重大过错行为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仍有权要求其支付违约金:

①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②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③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④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⑤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约定的情形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依照下述情形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①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②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③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④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⑤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⑥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⑦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三)保守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

1.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提示:补偿金的数额由双方约定,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2.签订竞业限制条款,就必须给予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补偿,否则该条款无效。

3.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

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4.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2年。

五、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分为协商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情况。

(一)协商解除

1.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而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必须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由劳动者主动辞职而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二)法定解除;法定解除又可分为用人单位的单方解除和劳动者的单方解除。

1.劳动者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2.用人单位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三)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4.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5.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6.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提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得约定上述情形之外的其他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即使约定也无效。

(四)对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限制性规定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不得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

①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②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③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④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⑤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提示: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例题·多选题】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试用期内,下列各项中,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有( )。

A.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B.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C.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

D.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答案】AB

【解析】(1)选项C: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只有在“经过培训

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才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2)选项D: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

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只有在“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

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例题·多选题】劳动者提前通知后,即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 )。

A.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

B.在试用期内随时通知用人单位

C.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D.提前30日以书面或口头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答案】AC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根据规定:①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②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例题·多选题】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用人单位可以随时通知劳动者解除合同的有( )。

A.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B.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C.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D.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答案】BD

【解析】(1)选项A: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2)选项

C: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

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例题·多选题】某企业现有职工80人。下列情形中,属于经济性裁员的有( )。

A.因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需要裁减人员25人

B.因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需要裁减人员15人

C.因企业转产,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10人

D.因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要裁减人员7人

【答案】ABC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经济性裁员。需要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

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属于经济性裁

员。选项D裁减不足20人也不足企业职工总数10%。

(五)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经济补偿

1.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

(1)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2)劳动者符合随时通知解除和不需事先通知即可解除劳动合同规定情形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符合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规定情形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符合可裁减人员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

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6)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

(7)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终止劳动合同的;

(8)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2.补偿年限(即工作年限)的计算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l年的,按l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

提示: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应得的经济补偿或者简写为: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3.补偿基数(即月工资标准)的计算标准

(1)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2)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l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即: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最高不超过l2年)×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

(4)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在此种情形下,经济补偿的计算年限自2008年1月1日起算。

提示:而在其他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下,经济补偿的计算年限自双方建立劳动关系时起计算,即应按工作年限计算。

(5)劳动合同期满后,若用人单位不同意按照维持或高于原劳动合同约定条件,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计算年限应自2008年1月1日开始计算,2008年1月1日之前的工作年限,不属于经济补偿的计算范畴。

【例题·单选题】孙某与甲公司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月工资1200元(当地最低月工资标准为800元)。期满终止合同时,甲公司未向孙某提出以不低于原工资标准续订劳动合同意向,甲公司应向孙某支付的经济补偿金额为( )元。(2011年)

A.800 B.1200

C.2400 D.3600

【答案】D

【解析】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

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

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标准的经济

补偿,本题中孙某工作满3年,应支付3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即经济补偿金=1200×3=3600(元)。

六、集体合同与劳务派遣(2013新增)

(一)集体合同

1.集体合同当事人一方是由工会代表的企业职工,另一方是用人单位。

2.生效: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

行生效。

3.约束范围: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

4.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条款的效力:集体合同不得低于当地最低标准,劳动者合同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

(二)劳务派遣

1.当事人:劳务派遣单位、劳动者和用工单位三方。

2.劳动合同:由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签订(2年以上固定期限合同)。

3.劳务派遣协议:由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签订。

【例题·单选题】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的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法定最低期限为( )。

A.6个月 B.1年

C.2年 D.5年

【答案】C

【解析】在劳务派遣中,劳动合同是由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

签订的2年以上固定期限合同。

七、劳动争议的解决

(一)劳动争议的概念及适用范围

劳动争议,是指对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劳动争议的范围: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例题·多选题】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劳动争议中,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的有( )。(2011年)

A.确认劳动关系争议

B.工伤医疗费争议

C.劳动保护条件争议

D.社会保险争议

【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核劳动争议的范围。劳动争议的范围主要指中华

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1)

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

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

的争议;(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

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

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

议。解决劳动争议的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

调解仲裁法》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

【例题·多选题】下列情形中,属于劳动争议适用范围的有( )。

A.张某自动离职一年后,回原单位要求复职被拒绝

B.王某要求公司增加股权分配

C.李某向银行提出以承包的小卖部抵押贷款被拒绝

D.刘某因工伤致残后,要求企业增加赔偿金数额被拒绝

【答案】AD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劳动争议适用范围。选项BC不属于劳动

争议。

(二)劳动仲裁

解释:劳动仲裁与本书第一章所讲的仲裁不同:

(1)劳动仲裁的法律依据是《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而第一章所讲的仲裁,其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2)劳动仲裁的范围与普通仲裁不同;

(3)普通仲裁是一裁终局,选择仲裁意味着放弃诉讼(或裁或审);而劳动仲裁却是劳动诉讼的必经程序。

提示: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

1.劳动仲裁参加人

劳动仲裁参加人,包括:当事人、当事人代表、第三人和代理人

(1)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

(2)发生争议的劳动者一方在10人以上,并有共同请求的,劳动者可以推举3至5名代表人参加仲裁活动。

提示:代表人参加仲裁的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仲裁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仲裁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

2.劳动仲裁管辖

(1)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

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提示:劳动合同履行地为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用人单位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用人单位未经注册、登记的,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主管部门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所在地。

(2)案件受理后,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发生变化的,不改变争议仲裁的管辖。

3.申请时效

【例题·多选题】关于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1年

B.因拖欠劳动报酬劳动关系终止的,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

C.劳动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D.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

裁时效中止

【答案】ACD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劳动仲裁申请时效。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

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

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1

年内提出。

【例题·单选题】赵某与甲公司于2009年1月1日签订了1年期的劳动合同,2009年7月1日,甲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向赵某支付工资,2010年1月1日,劳动合同终止。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赵某应当在( )之前申请劳动仲裁。

A.2010年1月1日 B.2010年7月1日

C.2011年7月1日 D.2011年1月1日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劳动仲裁申请时效。劳动关系存续期间

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时

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

之日起1年内提出。本题中2010年1月1日,劳动合同终止,

因此应当在2011年1月1日之前申请劳动仲裁。

4.开庭和裁决基本制度

(1)公开仲裁制;劳动仲裁公开进行。当事人协议不公开的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

提示:《仲裁法》规定的民事仲裁不公开进行。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进行;但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2)仲裁庭制;仲裁庭由3名仲裁员组成,设首席仲裁员。简单劳动争议案件可以由1名仲裁员独任仲裁。

(3)回避制;仲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当事人也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提出回避申请:

①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的;

②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③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的;

④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

5.裁决

(1)和解

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

(2)调解

仲裁庭在做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3)审限(审理期限)(重点)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l5日。逾期未做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裁决

(1)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

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提示:对裁决持不同意见的仲裁员,可以签名,也可以不签名。

(2)下列劳动争议,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① 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l2个月金额的争议;

② 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3)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①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③违反法定程序的:

④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⑤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⑥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提示: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上述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6.执行

(1)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劳动者申请先予执行的,可以不提供担保。仲裁庭裁决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①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②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

(2)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

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例题·多选题】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劳动仲裁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劳动争议仲裁不公开进行

B.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

C.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D.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答案】BCD

【解析】劳动争议仲裁公开进行,但当事人协议不公开进行或者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

第二节 社会保险法律制度(2013年新增)

一、社会保险的种类与基本原则

(一)社会保险的种类

1.基本养老保险。

2.基本医疗保险。

3.工伤保险。

4.失业保险。

5.生育保险。

(二)社会保险制度的基本原则

1.社会保险范围广覆盖。

2.国家基本保险“保基本”和“可持续”。

3.社会保险体系“多层次”。

二、基本养老保险

(一)基本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

1.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2.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模式。

3.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纳

1.目前企业缴费的比例一般不得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具体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确定。

2.从2006年1月1日起,个人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调整为8%,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

(三)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享受条件与待遇

1.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享受的年龄条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1)目前国家实行的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2)从事井下、高温、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退休年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3)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2.缴费条件:累计缴费满15年。

【例题·单选题】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女职工的退休年龄为( )周岁。

A.45 B.50

C.55 D.60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法定退休年龄。目前国家实行的法定的企业

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

部年满55周岁。

3.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1)支付职工基本养老金。

(2)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

(3)病残津贴。

三、基本医疗保险

(一)基本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

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3.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缴纳

1.单位缴费

由统筹地区统一确定适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的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率。一般为职工工资总额的6%左右。

2.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资金来源

(1)个人缴费部分

由统筹地区统一确定适合当地职工负担水平的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率。一般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

(2)用人单位强制性缴费的划入部分

由统筹地区根据个人医疗账户的支付范围和职工年龄等因素确定用人单位所缴医疗保险费划入个人医疗账户的具体比例。一般为30%左右。

(3)个人账户存储额的利息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三)职工基本医疗费用的结算

1.起付标准,又称起付线,一般为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左右。

2.最高支付限额,又称封顶线,一般为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倍左右。支付比例一般为90%。

【例2-24】吴某在定点医院做外科手术,共发生医疗费用18万元,其中在规定医疗目录内的费用为15万元,目录以外费用3万元。当地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为2000元/月。分析计算哪些费用可以从统筹账户中报销,哪些费用需由吴某自理。

【解析】(1)医疗报销起付标准(起付线)为2000×12×10%=2400

(元);

(2)最高支付限额(封顶线)为2000×12×6=144000(元)

即吴某医疗费用中在2400元以上、144000元以下部分可以从

统筹账户予以报销。

(3)报销比例为90%。吴某可以报销的费用为(144000-2400)

×90%=127440(元)

(4)本人负担180000-127440=52560(元)

其中,起付线以下部分:2400元;

起付线以上封顶线以下自费部分:(144000-2400)

×10%=14160(元)

目录内封顶线以上部分:150000-144000=6000(元)

目录外部分:180000-150000=30000(元)

(四)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支付的医疗费用

1.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2.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3.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4.在境外就医的。

提示:医疗费用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然后向第三人追偿。

(五)医疗期

1.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但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期限。

2.医疗期期间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进行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举例:1名应享受3个月医疗期的职工如果从2008年3月l5日起第一次病休,则该职工医疗期应在3月l5日至9月14日6个月内的时间段确定。假设到7月20日,该职工已累计病休3个月,即视为医疗期满。若该职工在7月21日至9月l4日之间再次病休,就无法享受医疗期待遇。

提示:病休期间,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包括在内。对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职工,在24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劳动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

3.医疗期内的待遇(重点掌握)

(1)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最低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如医疗期内待遇合同期满,则合同必须续延至医疗期满,职工在此期间仍然享受医疗期内待遇。

(3)对医疗期满尚未痊愈者,或者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按经济补偿规定给予其经济补偿。

【例题·多选题】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医疗期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

A.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B.医疗期内遇合同期满,则合同必须续延至医疗期满,职工在此期间仍然享受医疗期内待遇

C.医疗期内的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D.对医疗期满尚未痊愈者,或者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无需对劳动者进行经济补偿

【答案】CD

【解析】(1)选项C: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

工资标准支付,但最低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2)选项

D:对医疗期满尚未痊愈者,或者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

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

单位需按经济补偿规定给予其经济补偿。

四、工伤保险

(一)工伤保险费的缴纳和工伤保险基金

1.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2.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二)工伤认定与劳动能力鉴定

1.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2.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3.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1)故意犯

罪;(2)醉酒或者吸毒;(3)自残或者自杀;(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例题·多选题】职工应当被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 )。

A.在上班路上被违法闯红灯的机车撞伤

B.于下班后的半小时在车间内收拾机床时受伤

C.因工外出期间,因个人原因与他人互殴致伤

D.因长期工作而患职业病

【答案】ABD

【解析】本题考核视同工伤的情形。根据规定,职工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

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

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

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

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

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

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7)法

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4.劳动能力鉴定

(1)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2)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3)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

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三)工伤保险待遇

1.工伤医疗待遇

(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诊疗费、药费、住院费)。

(2)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

(3)康复性治疗费。

(4)辅助器具装配费。

(5)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

提示: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2.伤残待遇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3.遗属待遇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例题·多选题】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国有企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规定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 )。

A.丧葬补助金 B.供养亲属抚恤金

C.城镇居民基础养老金 D.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答案】ABD

【解析】本题考核遗属待遇。职工因工死亡,或者伤残职工在

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从工伤保险基

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待

遇。

4.工伤保险待遇的支付

(1)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①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②住院伙食补助费;

③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④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⑤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⑥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⑦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⑧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⑨劳动能力鉴定费。

(2)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①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②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③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5.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①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②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③拒绝治疗的。

五、失业保险

(一)失业保险费的缴纳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 2%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

【例题·单选题】根据《失业保险条例》及相关法规,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 )缴纳失业保险费。

A.1% B.2% C.5% D.8%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失业保险费的缴纳。根据《失业保险条例》

的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 2%缴纳失业

保险费,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

(二)失业保险待遇

1.失业保险待遇的享受条件

社会成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为:(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及失业者本人已经缴费满1年;(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3)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例题·多选题】某国有大型企业职工甲失业在家,若甲希望领取失业保险金,应符合的条件包括 ( )。

A.甲按照规定参加了失业保险

B.甲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C.甲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

D.甲与原所在企业按照规定履行失业保险缴费义务满半年

【答案】ABC

【解析】本题考核失业保险待遇的享受条件。失业人员符合下列

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1)

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的。(2)非因

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2.领取失业救济金的期间按照下述标准确定:失业前缴纳保险费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救济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缴纳保险费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救济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缴纳保险费累计达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救济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提示:重新就业后再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救济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24个月。

3.失业保险金的标准,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一般也不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数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例题·单选题】甲及其所在单位自2000年6月15日开始一直按时缴纳失业保险费,2005年9月3日甲办理了失业登记。根据《失业保险条例》及相关规定,甲最长可领取( )个月的失业救济金。

A.6

B.12

C.18

D.24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失业人员失业前用

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

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10年以上的,领取失

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4.失业保险待遇

(1)领取失业保险金。

(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3)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死亡补助。

(4)职业介绍与职业培训补贴。

(5)国务院规定或者批准的与失业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

5.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①重新就业的;②应征服兵役的;③移居境外的;④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⑤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六、生育保险

(一)生育保险费的缴纳

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目前适用于城镇企业及其职工。

【例题·单选题】下列社会保险险种中,不需要职工个人缴纳保险费的是( )。

A.医疗保险 B.生育保险

C.失业保险 D.养老保险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生育保险费的缴纳。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应当

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

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目前适用于城镇企业及其职工。

(二)生育保险待遇

1.生育医疗费

(1)医疗费包括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因生育引起疾病的费用也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2)职工因响应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而实行的避孕、节育手术费用,亦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包括放置(取出)子宫内节育器、人工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等。

2.生育津贴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1)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2)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三)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费用

1.违反国家或本统筹地区计划生育规定而发生的医疗费用;

2.因医疗事故而发生的医疗费用;

3.在非定点医疗机构检查、分娩而发生的医疗费用;

4.按照规定应当由职工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5.婴儿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6.超过定额、限额标准之外的各项费用;

7、不具备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剖腹产手术条件,但女职工个人要求实施剖腹产手术而超出自然分娩定额标准的医疗服务费用;

8、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术(如试管婴儿)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例2-28】某企业职工郑某月工资5 000元,计算郑某和单位每月应为其缴纳多少社会保险费。已知该企业适用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率为职工工资总额的 20%、基本医疗保险费率为6%、工伤保险费率为0.8%、失业保险费率为2% 、生育保险费率为0.5%

【解析】

1.郑某应缴纳社会保险费:

(1)养老保险费5000 × 8% =400(元);

(2)医疗保险费5000×2% =100(元);

(3)失业保险费5000×1% =50(元);

(4)共交社会保险费400 + 100 +50=550(元)。

2.单位应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1)养老保险费5000 × 20% =1 000(元);

(2)医疗保险费5000 × 6% =300(元);

(3)失业保险费5000 × 2% =100(元);

(4)工伤保险费5000 × 0.8% =40(元);

(5)生育保险费5000 × 0.5% =25(元);

(6)共交社会保险费1000+300+100 +40+25=1 465

本章重点内容提示:

一、劳动合同的订立

二、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时的经济补偿

三、劳动合同的内容

四、劳动争议的解决 (元)。

五、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社会五险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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