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尽快办理社会保障卡的通告
按照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统一部署,自2011年10月起,我市面向市区内已经参加市级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发放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并将于今年7月份起开始使用,逐步取代原有的医保卡。为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的发放,方便群众办卡用卡,现就社保卡办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发放范围
石家庄市区内已经参加市级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并按期足额缴纳医保费用的参保人员。参加省级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由省人社厅相关部门负责。 未参加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或未按期足额缴纳医保费用的参保人员暂不办理。
二、办理方法
(一)参保居民
1.参保居民(含在校中小学生)到其参保登记的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或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办理。
2.高校在校大学生在其办理大学生医保的学校办理。
(二)参保职工
1.在职职工到医保关系所属单位办理;离退休职工到
医保关系所属原单位办理;医保关系已转入退管站的,到所属退管站办理。
2.改制或破产倒闭的企业职工到劳动关系托管单位办理;医保关系已转入退管站的人员,到所属退管站办理。
3.医保关系由档案代管机构办理的人员(含灵活就业人员),到代管机构办理。
(三)特殊情况人员
1.对于卧病在床等行动不便的人员,或者长期在外地工作、生活的人员,可由亲属代办。代办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和与申领人员亲属关系的证明。
2.经证实所在单位已经破产倒闭,且医保关系无单位管理的参保人员,可到市社保卡服务中心直接办理。办理方式及注意事项详见市社保卡服务中心网站。
三、办理社保卡需提供的个人资料
1.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无二代身份证的人员需提供本人户口簿活页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近期二寸纸质照片和电子照片(白底、免冠、深色上衣)。已经在河北省内办理过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参保人员和七周岁以下的参保儿童不需要照片。
3.特殊人员证明:离退休人员需提供离退休证复印件;伤残人员需提供伤残证复印件;低保人员需提供低保证复印件;失业人员需提供失业证复印件。
4.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还需提供本年度的缴费证明。
四、办理流程
1.申领人员携带有效申领证件及复印件到医保关系所在单位(居委会)办理。
2.申领人员从经办人员处领取《石家庄市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简称申领表),按照填写说明和《申领表填写指南》的要求,认真更正、补充申领表上的信息。
对于没有在河北省内办理过二代身份证的申领人员持申领表到社保卡定点照相馆(名录见市社保卡服务中心网站)照相,由照相馆工作人员将电子照片上传到“石家庄市社保卡信息采集系统”,申领人员取走本人纸质照片和电子照片。
3.将粘贴好照片(注:申领表上已打印出二代身份证照片的和七周岁以下的参保儿童,无需粘贴照片)、身份证复印件,并经本人签字的申领表,以及其他证明材料交给经办人员,由经办人员审核后录入到“石家庄市社保卡信息采集系统”。
4.申领人按通知日期,凭有效证件到原申领地点领卡。经确认卡面信息与自身情况一致的,签字后领取社保卡。
五、办理费用
首次申领社保卡免收卡的工本费。补卡费用按照省物价
部门有关标准收取。
六、用卡时间
根据社保卡工作统一安排,我市计划于2012年7月在市内六区启动社保卡应用,逐步替换现有的医保卡。2012年7月至2012年12月为过渡期,社保卡和医保卡可并行使用。2013年1月1日起原医保卡停止使用。社保卡的办理周期为60天,为保护您的个人权益,请尽早办理社保卡。
七、其他说明
1.没有参加过社保卡信息采集培训的单位,请单位医保专管员速到市社保卡服务中心登记培训。
2.参保职工人数在20人以下的微小企业,请单位医保专管员带上单位介绍信、公章、本单位参保职工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到市社保卡服务中心直接办理。办理方式及注意事项详见市社保卡服务中心网站。
3.市社保卡服务中心办公地址: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二楼半15-18号窗口,市槐安西路48号(与南长街交叉口西南角)
4.咨询电话:12333,89632715
市社保卡服务中心网址:http://sjzshbzk.gov.cn 特此通告。
二○一二年三月十二日
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尽快办理社会保障卡的通告
按照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统一部署,自2011年10月起,我市面向市区内已经参加市级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发放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并将于今年7月份起开始使用,逐步取代原有的医保卡。为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的发放,方便群众办卡用卡,现就社保卡办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发放范围
石家庄市区内已经参加市级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并按期足额缴纳医保费用的参保人员。参加省级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由省人社厅相关部门负责。 未参加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或未按期足额缴纳医保费用的参保人员暂不办理。
二、办理方法
(一)参保居民
1.参保居民(含在校中小学生)到其参保登记的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或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办理。
2.高校在校大学生在其办理大学生医保的学校办理。
(二)参保职工
1.在职职工到医保关系所属单位办理;离退休职工到
医保关系所属原单位办理;医保关系已转入退管站的,到所属退管站办理。
2.改制或破产倒闭的企业职工到劳动关系托管单位办理;医保关系已转入退管站的人员,到所属退管站办理。
3.医保关系由档案代管机构办理的人员(含灵活就业人员),到代管机构办理。
(三)特殊情况人员
1.对于卧病在床等行动不便的人员,或者长期在外地工作、生活的人员,可由亲属代办。代办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和与申领人员亲属关系的证明。
2.经证实所在单位已经破产倒闭,且医保关系无单位管理的参保人员,可到市社保卡服务中心直接办理。办理方式及注意事项详见市社保卡服务中心网站。
三、办理社保卡需提供的个人资料
1.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无二代身份证的人员需提供本人户口簿活页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近期二寸纸质照片和电子照片(白底、免冠、深色上衣)。已经在河北省内办理过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参保人员和七周岁以下的参保儿童不需要照片。
3.特殊人员证明:离退休人员需提供离退休证复印件;伤残人员需提供伤残证复印件;低保人员需提供低保证复印件;失业人员需提供失业证复印件。
4.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还需提供本年度的缴费证明。
四、办理流程
1.申领人员携带有效申领证件及复印件到医保关系所在单位(居委会)办理。
2.申领人员从经办人员处领取《石家庄市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简称申领表),按照填写说明和《申领表填写指南》的要求,认真更正、补充申领表上的信息。
对于没有在河北省内办理过二代身份证的申领人员持申领表到社保卡定点照相馆(名录见市社保卡服务中心网站)照相,由照相馆工作人员将电子照片上传到“石家庄市社保卡信息采集系统”,申领人员取走本人纸质照片和电子照片。
3.将粘贴好照片(注:申领表上已打印出二代身份证照片的和七周岁以下的参保儿童,无需粘贴照片)、身份证复印件,并经本人签字的申领表,以及其他证明材料交给经办人员,由经办人员审核后录入到“石家庄市社保卡信息采集系统”。
4.申领人按通知日期,凭有效证件到原申领地点领卡。经确认卡面信息与自身情况一致的,签字后领取社保卡。
五、办理费用
首次申领社保卡免收卡的工本费。补卡费用按照省物价
部门有关标准收取。
六、用卡时间
根据社保卡工作统一安排,我市计划于2012年7月在市内六区启动社保卡应用,逐步替换现有的医保卡。2012年7月至2012年12月为过渡期,社保卡和医保卡可并行使用。2013年1月1日起原医保卡停止使用。社保卡的办理周期为60天,为保护您的个人权益,请尽早办理社保卡。
七、其他说明
1.没有参加过社保卡信息采集培训的单位,请单位医保专管员速到市社保卡服务中心登记培训。
2.参保职工人数在20人以下的微小企业,请单位医保专管员带上单位介绍信、公章、本单位参保职工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到市社保卡服务中心直接办理。办理方式及注意事项详见市社保卡服务中心网站。
3.市社保卡服务中心办公地址: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二楼半15-18号窗口,市槐安西路48号(与南长街交叉口西南角)
4.咨询电话:12333,89632715
市社保卡服务中心网址:http://sjzshbzk.gov.cn 特此通告。
二○一二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