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侵权赔偿多少钱?

我国商标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前款所称侵权人因侵权所得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损失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侵权获利计算问题: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侵权所获得的利益,可以根据侵权商品的销售量与该商品单位利润计算;该商品单位利润无法查明的,按照注册商标商品的单位利润计算。”

2、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在1999年12月29日的《关于商标行政执法中若干问题的意见》中也规定:“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一般是指销售收入减去成本及应缴纳的税金。销售收入的计算只涉及侵权人的实际收入,即已销出商品部分的收入不包括库存商品。”

以上两种计算方法虽然不同,但其基准都是侵权获得利润。然而在商业运行中,企业获得的利润可以分为主营业务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三种。

主营业利润是指销售获得的所有收入,扣除成本后的部分;利润总额是指税前收入,所得税应当退库作为销售赔偿额的一部分,其他支出应予扣除,产品销售税则不退税;净利润是指利润不仅应当扣除成本,还应当扣除其他支出,以侵权人在侵权期间获得的纯利润作为赔偿额。

在侵权获得利润的赔偿问题上,选择主营业利润作为侵权赔偿的金额是较为合理的,既无需交纳非因自己经营产生的所得税以保护被侵权人的利益,还有利于阻吓侵权行为。

但是,对于商标侵权中有的商标侵权的对象只是商标权人产品中的一项或几项产品,而非所有产品的情况,就应当采取不同的计算方法。在实践中比较实用的计算公式是:侵权获利=侵权期间总销售额×侵权商品配比率×利润率。其中,侵权商品配比率是指侵权商品在所有商品中所占的比例,而根据以上对侵权获得利润的论述,侵权期间总销售额与侵权商品配比率的积就是上文中的主营业利润。

我国商标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前款所称侵权人因侵权所得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损失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侵权获利计算问题: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侵权所获得的利益,可以根据侵权商品的销售量与该商品单位利润计算;该商品单位利润无法查明的,按照注册商标商品的单位利润计算。”

2、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在1999年12月29日的《关于商标行政执法中若干问题的意见》中也规定:“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一般是指销售收入减去成本及应缴纳的税金。销售收入的计算只涉及侵权人的实际收入,即已销出商品部分的收入不包括库存商品。”

以上两种计算方法虽然不同,但其基准都是侵权获得利润。然而在商业运行中,企业获得的利润可以分为主营业务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三种。

主营业利润是指销售获得的所有收入,扣除成本后的部分;利润总额是指税前收入,所得税应当退库作为销售赔偿额的一部分,其他支出应予扣除,产品销售税则不退税;净利润是指利润不仅应当扣除成本,还应当扣除其他支出,以侵权人在侵权期间获得的纯利润作为赔偿额。

在侵权获得利润的赔偿问题上,选择主营业利润作为侵权赔偿的金额是较为合理的,既无需交纳非因自己经营产生的所得税以保护被侵权人的利益,还有利于阻吓侵权行为。

但是,对于商标侵权中有的商标侵权的对象只是商标权人产品中的一项或几项产品,而非所有产品的情况,就应当采取不同的计算方法。在实践中比较实用的计算公式是:侵权获利=侵权期间总销售额×侵权商品配比率×利润率。其中,侵权商品配比率是指侵权商品在所有商品中所占的比例,而根据以上对侵权获得利润的论述,侵权期间总销售额与侵权商品配比率的积就是上文中的主营业利润。


相关文章

  • 交通事故案人身损害赔偿金请求权转让
  • 王云龙律师:交通事故案件中人身损害赔偿金请求权的转让 河北世纪方舟律师事务所 王云龙律师 案情简介: 2013年5月7日,原告之子张甲驾驶雇主所有的机动车从事雇佣活动时与李乙驾驶的机动车相撞,造成张甲当场死亡.经石家庄某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认 ...查看


  • 工伤保险赔偿请求权与普通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关系
  • 工伤保险赔偿请求权与普通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关系 张新宝3 内容提要 ,,的主张.,代模式与改良的选择模式的关键,. 关键词 引 言 工伤事故是现代社会无法避免的一个问题.一般来说,工业事故和职业病危害对劳动者人身造成的损害习惯上被称之为工 ...查看


  • 知识产权C卷重点
  • B 卷 单选题 1.知识产权的本质属性 客观的非物质性 2.著作权的作品类型 文字作品(小说.诗词.散文.论文) 口述作品(演说.授课.法庭论辩) 表演艺术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 杂技 美术.建筑作品(绘画.书法.雕塑.建筑) ...查看


  • 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 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答记者问 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2月21日施行,请您谈谈为何要出台该<解释>? 答:近年 ...查看


  • 精神损害抚慰金决不该在交强险中优先赔偿
  • 精神损害抚慰金决不该在交强险中优先赔偿--再驳([2008]民一 他字第25号)复函 郑明 拐哥工作室 微信号:guaige-studio 前言: 昨天拐哥以吐槽的口气发表了< 精神损害抚慰金真的能在交强险中优先赔偿?! >,也 ...查看


  • 客户名单可否构成企业的商业秘密?
  • 客户名单可否构成企业的商业秘密 --德市RF 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诉杨某勇等侵害商业秘密纠纷案 1 编者注:本文摘自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唐青林主编的<商业秘密百案评析与保密体系建设指南>(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 .唐青林律师近年来 ...查看


  • 商业秘密被侵犯怎么办
  • 商业秘密被侵犯怎么办 热点推荐: 知识产权侵权 侵犯知识产权罪 专利申请 著作权登记 专利转让 商业秘密 商标转让 注册商标 企业的商标秘密可以说是一家企业的核心机密,是受到重点保护的.要是商业秘密被侵犯的话,那么就会给企业造成巨大的损失. ...查看


  • 知识产权损害赔偿范围研究
  • 知识产权损害赔偿范围研究 引 言 侵权损害赔偿法是民商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20世纪的发展胜过此前的所有时代.而知识产权损害赔偿的确立与发展则是20世纪主要资本主义国家侵 1权赔偿法的三大变化之一. 知识产权损害赔偿的发展改变了以前限于有形 ...查看


  • 论违反竞业禁止的侵权行为
  • 作者:杨立新蔡颖雯 法律适用 2005年03期 违反竞业禁止侵权行为简称为违反竞业禁止,是指负有竞业禁止义务的主体违反法律规定或约定,在职或离职后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特定商事主体具有竞争关系的业务,侵害该商事主体合法权益的侵权行为.这种侵权行 ...查看


热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