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音乐的发展

网络音乐的发展

2005年,大街小巷到处都播放着庞龙的《两只蝴蝶》,不管你是否愿意听,是否愿意接受这样的音乐形式,他们毫不犹豫地占据了你的耳朵,让你即使不想听,也会哼上几句。“蝴蝶”成了“刀郎”的终结者,庞龙、杨臣刚、香香等歌手一夜之间红得发紫,妇孺皆知。网络音乐一下成了时下最流行的音乐。那么,什么是网络音乐呢?

一、网络音乐的定义及特点

2006 年, 文化部颁布了关于网络音乐发展和管理的若干意见 , 首次明确网络音乐的定义, 即网络音乐是音乐产品通过互联网、移动通信网等各种有线和无线方式传播的, 其主要特点是形成了数字化的音乐产品制作、传播和消费模式。通俗地说,通过网络进行传播的音乐就叫做网络音乐, 所以通过网络传播的广播音乐、电影音乐、电视音乐也成为网络音乐种类之一。

作为一种新的被传播的文化, 网络音乐具有以下社会文化特点:

1. 科技与艺术相结合, 使网络音乐更具有时代性; 2. 音乐种类增加, 品种更齐全; 3. 官方资源占少数, 以非主流倾向为主; 4. 传播时空的多维; 5. 大众的音乐创作; 6. 音乐传播的便捷化和大众化; 7. 接受者队伍的年轻化。

二、网络音乐缘何得以流行

1.流行的东西不一定都好,但之所以流行,那一定是符合了大部分人的胃口。网络音乐之所以流行的第一个原因,是因为它迎合了成千上万朴素的耳朵,以及成千上万颗需要释放的心灵。我们生活在一

个忙碌的、充满压力的时代,很多时候为现实中的种种压力所困扰和束缚,在内心深处渴望着释放和激情,网络音乐恰恰可以抚慰和舒缓人的心灵。这是因为大多数网络歌手所创作的歌曲没有任何修饰,也没有任何的商业目的,而是通过创作者对生活和感情的理解,按照自己的喜好和感悟创作的。因作品来源于普通生活,所以也更接近于人民大众的生活。

2.网络歌手大多没有接受专业训练,所以经常翻唱那些音律简单、节奏强烈的RAP和经典老歌,这不仅满足了各年龄层的听众,拉近了唱者与听者之间的距离,又弥补了商业化音乐中内容的不足,使真实得到表达,进而得以流传。也许有人认为网络歌曲过于粗糙和幼稚,但正是这种粗糙和幼稚的率真感动了大家。传统的流行音乐从产品的制作、生产、出版,到产品的推广,以及新人的产生,虽然都是经过唱片公司精心策划和包装的,但唱片公司为了争取排行榜和人气,精品太少,虚假成分过多,忽略了听众的感受,失去了人民大众这个最为广泛的音乐群体。而网络音乐则是通过网络这一新型载体,绕过了唱片公司、出版公司和媒体,直接送给人民大众的,它们朴实无华、清新自然,更为人民大众所喜爱。

3.在奉行“自由和免费”的网络社会,mp3的出现被认为是网络生存和娱乐方式的极大变革,倘若没有它,网络音乐也不会那么神速地登陆人们的心灵,占据人们的耳朵。在大学校园里,几乎四分之三的学生拥有这种移动音乐。它方便携带,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塞在耳朵里,可以在网吧里随意地更新,点击,下载,删除,一切全在

意愿和几个手指之间。从“购买音乐”到“下载音乐”的转变,意味着“数字音乐时代”的来临,人们欢呼雀跃,终于可以不再为音乐埋单了!几乎一夜之间,网络音乐铺天盖地地进入了人们的生活,主宰了年轻人的灵魂。

4.网络音乐对网民来说,向来都是免费的午餐,有了免费的午餐,谁还愿意掏钱去音像店买唱片?再者,网络歌曲有着传统唱片无法比拟的优点:以前我们常常为了喜欢一首歌就得买一张唱片,如今在网络上,只要对喜欢的那一首买单就行了,这样似乎更合情合理。这大概也是网络音乐得以深入人心的主要原因之一。

5.网络音乐和传统音乐一样都是一种本土文化,只不过网络音乐代表的是一种更为平民化的审美价值观。说得确切一点,网络音乐在本质上说是音乐欣赏的一种转型,这种转型富有欣赏性、自娱性与参与性,是科技的发展造就了网络音乐这一全新的传播方式。

三、网络音乐,想说爱你不容易

如果说网络犹如马路边的一个心情浏览板,谁都可以在上面信手涂鸦,那么网络音乐就是给所有的网民提供了一个可以展示自己音乐天分的平台,谁都可以在上面尽情挥洒自己的艺术天赋:即兴式的旋律,诙谐幽默的歌词,夸张的动画制作、自创的文字和调皮的符号,无一不彰显着个性,吸引着大众的眼球。然而,网络音乐存在着很大的问题,让我们爱上它不容易。

1.网络歌曲低俗化。一些网络歌曲是内容庸俗、低级趣味的“垃圾音乐”。为了哗众取宠,争取点击率,甚至还涉嫌黄色歌词,这使

网络音乐不仅显得不成熟,而且显得层次很低。由于不能像对传统媒介一样对其进行全方位的有效管理,使得一个时期内低俗之风蔓延,《那一夜》、《大连站》、《武汉粗口》等为代表的网络歌曲低俗化现象甚嚣尘上,成为相关文化部门、有识之士包括学生家长不得不面对的棘手问题,一时间大有“谈网色变”之势。

2.质量问题。网络歌曲只是歌手们完全按照自己的喜好和感情创作演唱的歌曲,是个人情绪的宣泄,自然不如唱片公司经过精心挑选歌词、曲谱、精心包装歌手等制作出来的歌曲精致。同时,一些网络歌手为了显示自己的个性,难免会用一些黑色、灰色甚至黄色的歌词来表现自己对社会的不满和反叛。质量问题成为首要问题。在加上网上娱乐休闲活动越来越受更多网民的欢迎,尤其是在线音乐和在线影视,在商业因素的日益影响下,网络音乐能否保持不带功利的特点也令人怀疑。

3.版权问题。伴随着数字娱乐时代的到来,我国网络音乐市场也存在着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侵权盗版、非法链接、非法上传和下载等侵犯知识产权。近几年来,因网络而起的音乐版权官司日益增多,原创性的网络音乐也不例外。像《两只蝴蝶》、《老鼠爱大米》等网络歌曲都曾陷入版权纠纷。

4.网络音乐与传统音乐一样,要想获得成功,还是需要有一种严肃的创作态度和优秀的技术人才来完成。音乐人刘志文提醒道,如果都是用一种无所谓或是不讲究技巧、不讲究风格的态度来制作的话,像《两只蝴蝶》、《老鼠爱大米》这些歌曲都是很好的原创典范,但

问题是这些歌手没有持久的创作能力。杨臣刚除了《老鼠爱大米》之外,好像已没有其他的作品了。

四、促进网络音乐的健康发展

网络音乐创作的趋势不可阻挡,但目前网络音乐正处于发展的关键期,我们更应该对其进行正确地引导,使其早日成熟完善起来。

1.对网络音乐低俗、恶俗之风采取“硬抵制”,和为健康向上的作品想方设法地提供展示平台,从而实施“软引导”。

“硬抵制”的对象显然就是网络音乐创作中的低俗、恶俗之风。2007 年,针对当时网络音乐中出现的种种问题,中国音协组织召开“抵制网络歌曲恶俗之风、提倡网络音乐健康发展”座谈会,“会诊” 网络歌曲。与会代表痛批了以《大连站》、《那一夜》等为代表的网络歌曲低俗化现象。同时,以阎肃等为代表的40 位著名词曲作家、歌唱家联名发起了“抵制网络歌曲恶俗之风,提倡网络音乐健康发展”倡议书。倡议书认为,音乐工作者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自觉抵御不良内容的侵扰,推动网络音乐健康发展,努力创作出优秀的网络音乐作品,创作出更多适合网络传播的优秀歌曲,运用各种形式提高青少年的音乐品位和鉴赏能力。事实证明,此次会议也直接带动了各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出台相关整治措施跟进,较好地净化了当时的网络文化环境。

与“硬抵制”实施效果异曲同工的还有“软引导”的办法。这一点,中国音协的做法已经相对比较成熟。既然健康向上的网络音乐可以为我所用,那么积极有效的扶植举措就成为必需。我们在组织举办

各类主旋律的采风、义演和赛事活动中,大量吸纳了“体制外”的音乐人才,其中就包括很多网络音乐人或者网络音乐作品,既满足了群众对各种音乐产品的多样化需求,又使网络音乐人和他们的作品从互联网走向现实的舞台,进入到越来越广泛的受众人群,最终得到人民大众的承认。说到底,“软引导”实现的是一种“双赢”。在我们的全国优秀流行歌曲创作大赛、我们的下乡慰问演出,还有各类电视综艺节目当中,已经越来越多地出现由中国音协发掘、推介出的网络音乐人和作品的身影。

2.完善法律法规。网络音乐传播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我国《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二条规定:“权利人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受著作权法和本条例保护。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外,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将他人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 应当取得权利人许可,并支付报酬。”网络音乐作品创作的知识产权应与知识产权法、著作权法及其他法规条例衔接, 逐步完善网络音乐传播知识产权保护机制。随着社会发展的需要,相关部门应在一定时期对法律、法规、政策、规章予以修改、补充,继续完善法律环境,以期推动网络音乐传播。

3.加强集体管理组织建设。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要发挥其作用,可以设立委托版权代理中心, 集中对权利人的作品实行管理,实现集中管理、集中授权, 维护作曲者、作词者和其他音乐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内容包括:1.进行音乐著作权人和音乐作品的登记和档案管理;2. 向音乐作品的使用者发放一揽子使用许可证;3.收取音乐作

品使用者依法交付的作品使用费;4. 根据作品的使用情况向音乐著作权人分配作品使用费;5. 对侵犯音乐著作权的行为提出法律交涉。

4. 增强保护意识。网络音乐传播在普及过程中, 要不断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自觉执行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 做好网络音乐传播使用的著作权保护工作。为此, 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1992年12月7日成立)应不定期地举办有关知识产权知识的培训讲座, 增强网络音乐创作者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使之充分认识到侵权的危害性和维权的重要性。在创作过程中,作者不仅要正确鉴别各类著作权益,防止侵犯他人权利,同时应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 避免不必要的著作权纠纷。

5.继续深入开展大型网络文明之风活动,大力倡导格调积极向上的网络音乐创作;建议由各级音协出面,组织音乐家人士,专门针对网络音乐创作组织公开授课,从作品创作的内容导向、艺术技巧等施以积极的正面引导,从而促使网络歌手做出更加好的网络歌曲。

我们在真心希望原创网络音乐制作质量和水平能提高的同时,更希望政府能尽快制定出一系列切实可行的网络法规,使网络音乐和传统音乐能和谐的共同发展下去。我们更相信在商业和艺术的潜规则下,网络音乐和传统音乐能找到一个共同的平衡点,联手为人民大众打造出更好听的音乐来。

网络音乐的发展

2005年,大街小巷到处都播放着庞龙的《两只蝴蝶》,不管你是否愿意听,是否愿意接受这样的音乐形式,他们毫不犹豫地占据了你的耳朵,让你即使不想听,也会哼上几句。“蝴蝶”成了“刀郎”的终结者,庞龙、杨臣刚、香香等歌手一夜之间红得发紫,妇孺皆知。网络音乐一下成了时下最流行的音乐。那么,什么是网络音乐呢?

一、网络音乐的定义及特点

2006 年, 文化部颁布了关于网络音乐发展和管理的若干意见 , 首次明确网络音乐的定义, 即网络音乐是音乐产品通过互联网、移动通信网等各种有线和无线方式传播的, 其主要特点是形成了数字化的音乐产品制作、传播和消费模式。通俗地说,通过网络进行传播的音乐就叫做网络音乐, 所以通过网络传播的广播音乐、电影音乐、电视音乐也成为网络音乐种类之一。

作为一种新的被传播的文化, 网络音乐具有以下社会文化特点:

1. 科技与艺术相结合, 使网络音乐更具有时代性; 2. 音乐种类增加, 品种更齐全; 3. 官方资源占少数, 以非主流倾向为主; 4. 传播时空的多维; 5. 大众的音乐创作; 6. 音乐传播的便捷化和大众化; 7. 接受者队伍的年轻化。

二、网络音乐缘何得以流行

1.流行的东西不一定都好,但之所以流行,那一定是符合了大部分人的胃口。网络音乐之所以流行的第一个原因,是因为它迎合了成千上万朴素的耳朵,以及成千上万颗需要释放的心灵。我们生活在一

个忙碌的、充满压力的时代,很多时候为现实中的种种压力所困扰和束缚,在内心深处渴望着释放和激情,网络音乐恰恰可以抚慰和舒缓人的心灵。这是因为大多数网络歌手所创作的歌曲没有任何修饰,也没有任何的商业目的,而是通过创作者对生活和感情的理解,按照自己的喜好和感悟创作的。因作品来源于普通生活,所以也更接近于人民大众的生活。

2.网络歌手大多没有接受专业训练,所以经常翻唱那些音律简单、节奏强烈的RAP和经典老歌,这不仅满足了各年龄层的听众,拉近了唱者与听者之间的距离,又弥补了商业化音乐中内容的不足,使真实得到表达,进而得以流传。也许有人认为网络歌曲过于粗糙和幼稚,但正是这种粗糙和幼稚的率真感动了大家。传统的流行音乐从产品的制作、生产、出版,到产品的推广,以及新人的产生,虽然都是经过唱片公司精心策划和包装的,但唱片公司为了争取排行榜和人气,精品太少,虚假成分过多,忽略了听众的感受,失去了人民大众这个最为广泛的音乐群体。而网络音乐则是通过网络这一新型载体,绕过了唱片公司、出版公司和媒体,直接送给人民大众的,它们朴实无华、清新自然,更为人民大众所喜爱。

3.在奉行“自由和免费”的网络社会,mp3的出现被认为是网络生存和娱乐方式的极大变革,倘若没有它,网络音乐也不会那么神速地登陆人们的心灵,占据人们的耳朵。在大学校园里,几乎四分之三的学生拥有这种移动音乐。它方便携带,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塞在耳朵里,可以在网吧里随意地更新,点击,下载,删除,一切全在

意愿和几个手指之间。从“购买音乐”到“下载音乐”的转变,意味着“数字音乐时代”的来临,人们欢呼雀跃,终于可以不再为音乐埋单了!几乎一夜之间,网络音乐铺天盖地地进入了人们的生活,主宰了年轻人的灵魂。

4.网络音乐对网民来说,向来都是免费的午餐,有了免费的午餐,谁还愿意掏钱去音像店买唱片?再者,网络歌曲有着传统唱片无法比拟的优点:以前我们常常为了喜欢一首歌就得买一张唱片,如今在网络上,只要对喜欢的那一首买单就行了,这样似乎更合情合理。这大概也是网络音乐得以深入人心的主要原因之一。

5.网络音乐和传统音乐一样都是一种本土文化,只不过网络音乐代表的是一种更为平民化的审美价值观。说得确切一点,网络音乐在本质上说是音乐欣赏的一种转型,这种转型富有欣赏性、自娱性与参与性,是科技的发展造就了网络音乐这一全新的传播方式。

三、网络音乐,想说爱你不容易

如果说网络犹如马路边的一个心情浏览板,谁都可以在上面信手涂鸦,那么网络音乐就是给所有的网民提供了一个可以展示自己音乐天分的平台,谁都可以在上面尽情挥洒自己的艺术天赋:即兴式的旋律,诙谐幽默的歌词,夸张的动画制作、自创的文字和调皮的符号,无一不彰显着个性,吸引着大众的眼球。然而,网络音乐存在着很大的问题,让我们爱上它不容易。

1.网络歌曲低俗化。一些网络歌曲是内容庸俗、低级趣味的“垃圾音乐”。为了哗众取宠,争取点击率,甚至还涉嫌黄色歌词,这使

网络音乐不仅显得不成熟,而且显得层次很低。由于不能像对传统媒介一样对其进行全方位的有效管理,使得一个时期内低俗之风蔓延,《那一夜》、《大连站》、《武汉粗口》等为代表的网络歌曲低俗化现象甚嚣尘上,成为相关文化部门、有识之士包括学生家长不得不面对的棘手问题,一时间大有“谈网色变”之势。

2.质量问题。网络歌曲只是歌手们完全按照自己的喜好和感情创作演唱的歌曲,是个人情绪的宣泄,自然不如唱片公司经过精心挑选歌词、曲谱、精心包装歌手等制作出来的歌曲精致。同时,一些网络歌手为了显示自己的个性,难免会用一些黑色、灰色甚至黄色的歌词来表现自己对社会的不满和反叛。质量问题成为首要问题。在加上网上娱乐休闲活动越来越受更多网民的欢迎,尤其是在线音乐和在线影视,在商业因素的日益影响下,网络音乐能否保持不带功利的特点也令人怀疑。

3.版权问题。伴随着数字娱乐时代的到来,我国网络音乐市场也存在着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侵权盗版、非法链接、非法上传和下载等侵犯知识产权。近几年来,因网络而起的音乐版权官司日益增多,原创性的网络音乐也不例外。像《两只蝴蝶》、《老鼠爱大米》等网络歌曲都曾陷入版权纠纷。

4.网络音乐与传统音乐一样,要想获得成功,还是需要有一种严肃的创作态度和优秀的技术人才来完成。音乐人刘志文提醒道,如果都是用一种无所谓或是不讲究技巧、不讲究风格的态度来制作的话,像《两只蝴蝶》、《老鼠爱大米》这些歌曲都是很好的原创典范,但

问题是这些歌手没有持久的创作能力。杨臣刚除了《老鼠爱大米》之外,好像已没有其他的作品了。

四、促进网络音乐的健康发展

网络音乐创作的趋势不可阻挡,但目前网络音乐正处于发展的关键期,我们更应该对其进行正确地引导,使其早日成熟完善起来。

1.对网络音乐低俗、恶俗之风采取“硬抵制”,和为健康向上的作品想方设法地提供展示平台,从而实施“软引导”。

“硬抵制”的对象显然就是网络音乐创作中的低俗、恶俗之风。2007 年,针对当时网络音乐中出现的种种问题,中国音协组织召开“抵制网络歌曲恶俗之风、提倡网络音乐健康发展”座谈会,“会诊” 网络歌曲。与会代表痛批了以《大连站》、《那一夜》等为代表的网络歌曲低俗化现象。同时,以阎肃等为代表的40 位著名词曲作家、歌唱家联名发起了“抵制网络歌曲恶俗之风,提倡网络音乐健康发展”倡议书。倡议书认为,音乐工作者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自觉抵御不良内容的侵扰,推动网络音乐健康发展,努力创作出优秀的网络音乐作品,创作出更多适合网络传播的优秀歌曲,运用各种形式提高青少年的音乐品位和鉴赏能力。事实证明,此次会议也直接带动了各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出台相关整治措施跟进,较好地净化了当时的网络文化环境。

与“硬抵制”实施效果异曲同工的还有“软引导”的办法。这一点,中国音协的做法已经相对比较成熟。既然健康向上的网络音乐可以为我所用,那么积极有效的扶植举措就成为必需。我们在组织举办

各类主旋律的采风、义演和赛事活动中,大量吸纳了“体制外”的音乐人才,其中就包括很多网络音乐人或者网络音乐作品,既满足了群众对各种音乐产品的多样化需求,又使网络音乐人和他们的作品从互联网走向现实的舞台,进入到越来越广泛的受众人群,最终得到人民大众的承认。说到底,“软引导”实现的是一种“双赢”。在我们的全国优秀流行歌曲创作大赛、我们的下乡慰问演出,还有各类电视综艺节目当中,已经越来越多地出现由中国音协发掘、推介出的网络音乐人和作品的身影。

2.完善法律法规。网络音乐传播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我国《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二条规定:“权利人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受著作权法和本条例保护。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外,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将他人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 应当取得权利人许可,并支付报酬。”网络音乐作品创作的知识产权应与知识产权法、著作权法及其他法规条例衔接, 逐步完善网络音乐传播知识产权保护机制。随着社会发展的需要,相关部门应在一定时期对法律、法规、政策、规章予以修改、补充,继续完善法律环境,以期推动网络音乐传播。

3.加强集体管理组织建设。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要发挥其作用,可以设立委托版权代理中心, 集中对权利人的作品实行管理,实现集中管理、集中授权, 维护作曲者、作词者和其他音乐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内容包括:1.进行音乐著作权人和音乐作品的登记和档案管理;2. 向音乐作品的使用者发放一揽子使用许可证;3.收取音乐作

品使用者依法交付的作品使用费;4. 根据作品的使用情况向音乐著作权人分配作品使用费;5. 对侵犯音乐著作权的行为提出法律交涉。

4. 增强保护意识。网络音乐传播在普及过程中, 要不断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自觉执行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 做好网络音乐传播使用的著作权保护工作。为此, 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1992年12月7日成立)应不定期地举办有关知识产权知识的培训讲座, 增强网络音乐创作者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使之充分认识到侵权的危害性和维权的重要性。在创作过程中,作者不仅要正确鉴别各类著作权益,防止侵犯他人权利,同时应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 避免不必要的著作权纠纷。

5.继续深入开展大型网络文明之风活动,大力倡导格调积极向上的网络音乐创作;建议由各级音协出面,组织音乐家人士,专门针对网络音乐创作组织公开授课,从作品创作的内容导向、艺术技巧等施以积极的正面引导,从而促使网络歌手做出更加好的网络歌曲。

我们在真心希望原创网络音乐制作质量和水平能提高的同时,更希望政府能尽快制定出一系列切实可行的网络法规,使网络音乐和传统音乐能和谐的共同发展下去。我们更相信在商业和艺术的潜规则下,网络音乐和传统音乐能找到一个共同的平衡点,联手为人民大众打造出更好听的音乐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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