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交通工具罪
第116条:“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119条:“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破坏对象
不仅包括公共交通工具,也包括私家汽车。关键是该交通工具的使用是否涉及公共安全。如果涉及公共安全,对其进行破坏,就会危害公共安全。例如,甲故意破坏乙上下班用的私家汽车,因为乙驾驶汽车行驶在道路上会涉及公共安全,所以甲的破坏行为会危害公共安全。 交通工具是否涉及公共安全,有两个条件:
(1)交通工具正在使用或具有随时使用的可能性。
例1,甲的汽车因为车祸交付修理厂维修,修理工乙在维修过程中,故意破坏发动机,致使车辆无法修好。乙不构成破坏交通工具罪,而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因为车没有被修好,就不具有随时使用的可能性,不会产生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
例2,甲的卡车因为车祸交付修理厂维修,修理工乙发现甲是自己的情敌,便在维修过程中故意破坏输油装置,但其他功能都修好了,然后交付甲使用。乙构成破坏交通工具罪,因为车辆具有随时使用的可能性。
(2)使用范围涉及公共领域,但不限于公共道路交通领域。例如,破坏大学校园里的公交车,也构成本罪。
2.要求足以发生倾覆危险
这表明本罪是具体危险犯。如何判断危险的程度?
一般说来,破坏得越厉害,危险越大,但是如果破坏得过于厉害,就可能没有危险了。 例如,甲欲破坏乙的汽车,砸碎了几片车窗玻璃,不足以造成车辆倾覆危险,不构成本罪;甲如果破坏了刹车装置或方向盘,则足以造成车辆倾覆危险,构成本罪;甲如果将车轮全部卸掉,汽车躺在地上,则不会有倾覆危险,不构成本罪,但可以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3. 既遂与未遂
就具体危险犯而言,产生具体危险是犯罪成立的条件,造成实际危害结果是犯罪既遂的条件。本罪的成立条件是足以产生倾覆危险,既遂条件是造成实际危害结果(如车毁人亡)。在既遂之前因为意志以外的原因没有得逞,构成未遂;主动消除危险,构成中止。
例如,甲夜晚潜入公交车总站,破坏了公交车的刹车装置,但又后悔便又修好,成立中止;破坏刹车装置后,第二天早上司机检查出问题及时维修好,甲成立未遂。
4.罪数问题
(1)劫持航空器、船只、汽车的行为,成立劫持航空器罪(第121条),劫持船只、汽车罪(第122条)。劫持火车的行为成立破坏交通工具罪。
(2)窃取交通工具的零部件,不会发生倾覆危险,定盗窃罪;如果会发生倾覆危险,构成想象竞合犯,从一重罪处罚,定破坏交通工具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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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交通工具罪
第116条:“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119条:“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破坏对象
不仅包括公共交通工具,也包括私家汽车。关键是该交通工具的使用是否涉及公共安全。如果涉及公共安全,对其进行破坏,就会危害公共安全。例如,甲故意破坏乙上下班用的私家汽车,因为乙驾驶汽车行驶在道路上会涉及公共安全,所以甲的破坏行为会危害公共安全。 交通工具是否涉及公共安全,有两个条件:
(1)交通工具正在使用或具有随时使用的可能性。
例1,甲的汽车因为车祸交付修理厂维修,修理工乙在维修过程中,故意破坏发动机,致使车辆无法修好。乙不构成破坏交通工具罪,而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因为车没有被修好,就不具有随时使用的可能性,不会产生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
例2,甲的卡车因为车祸交付修理厂维修,修理工乙发现甲是自己的情敌,便在维修过程中故意破坏输油装置,但其他功能都修好了,然后交付甲使用。乙构成破坏交通工具罪,因为车辆具有随时使用的可能性。
(2)使用范围涉及公共领域,但不限于公共道路交通领域。例如,破坏大学校园里的公交车,也构成本罪。
2.要求足以发生倾覆危险
这表明本罪是具体危险犯。如何判断危险的程度?
一般说来,破坏得越厉害,危险越大,但是如果破坏得过于厉害,就可能没有危险了。 例如,甲欲破坏乙的汽车,砸碎了几片车窗玻璃,不足以造成车辆倾覆危险,不构成本罪;甲如果破坏了刹车装置或方向盘,则足以造成车辆倾覆危险,构成本罪;甲如果将车轮全部卸掉,汽车躺在地上,则不会有倾覆危险,不构成本罪,但可以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3. 既遂与未遂
就具体危险犯而言,产生具体危险是犯罪成立的条件,造成实际危害结果是犯罪既遂的条件。本罪的成立条件是足以产生倾覆危险,既遂条件是造成实际危害结果(如车毁人亡)。在既遂之前因为意志以外的原因没有得逞,构成未遂;主动消除危险,构成中止。
例如,甲夜晚潜入公交车总站,破坏了公交车的刹车装置,但又后悔便又修好,成立中止;破坏刹车装置后,第二天早上司机检查出问题及时维修好,甲成立未遂。
4.罪数问题
(1)劫持航空器、船只、汽车的行为,成立劫持航空器罪(第121条),劫持船只、汽车罪(第122条)。劫持火车的行为成立破坏交通工具罪。
(2)窃取交通工具的零部件,不会发生倾覆危险,定盗窃罪;如果会发生倾覆危险,构成想象竞合犯,从一重罪处罚,定破坏交通工具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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