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江西省委 江西省教育厅 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赣青联发„2010‟21号
关于江西省实施2010年大学生志愿服务 西部计划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设区市团委、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高校团委:
从2003年开始,按照团中央等四部委的统一部署,团省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共同实施了“江西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为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两个全体青年”的指示,加强中西 — 1 —
部省份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2009年西部计划首次将中部省份列为服务省,在西部计划项目中新增了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我省首次派遣了120名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志愿者在各县级基层团组织、基层社会管理及公共服务等岗位开展公益志愿服务(其中99个县区各1名,共青城21名)。
2010年我省将继续实施西部计划基层青年工作专向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内容和范围
按照2010西部计划的实施方案和要求,招募120名符合一定条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在全省各县级团委从事为期1年的志愿服务工作,每县1名,其中共青城21名。主要协助开展基层团建、青年就业创业、基层社会管理及公共服务等岗位开展公益志愿服务。志愿者服务期满一年后,如有意愿继续服务,可继续重新报名参加,但服务期合计不能超过3年。
1.招募对象。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的招募对象为2010年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的应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和已经服务1年以上并申请继续服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其中包括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 — — 2
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保留学籍和入学资格)。
2.选拔标准。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志愿者选拔标准:(1)具备较强的政治素质和能力素质,德才兼备;
(2)符合西部计划志愿者相关选拔条件;(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4)担任过学校及院系的学生干部,或热心参与志愿服务等公益事业并能提供相关证明;(5)有基层工作、志愿服务经历的,或者曾获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的,或者担任过各级团学组织主要负责人的,优先考虑。
3.选派方式。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采取“省内招募为主、跨省招募为辅”的方式组织招募选拔工作。即主要在本省高校应届毕业生中选拔,也可适当在本省生源(在其他地区就读但户籍是本省的应届毕业生)中选拔。
二、政策待遇
1.政策保障。参加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的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期间和期满后享受西部计划相关政策。其中,自2010年开始参加西部计划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的,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3年内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 3 —
2.经费待遇。志愿者服务期间,中央财政给予每人每月680元生活补贴。交通补贴按志愿者家庭所在地和服务地之间的实际里程发放,每年发放两次。志愿者的生活补贴和交通补贴统一拨付至志愿者所持银行卡中。
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赣府厅发[2009]14号)规定,“西部计划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列入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单位承担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缴费部分和工伤保险缴费部分由县团委负责缴纳,个人缴费部分由志愿者本人负责缴纳。具体手续由县团委商人保部门办理。
各级项目办要积极争取在同级财政安排的专项工作经费中,列支培训、项目管理工作经费。志愿者所在服务县、服务单位要切实关心爱护志愿者,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工作中遇到的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有条件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志愿者适当补助。
三、组织管理
— — 4
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由省项目办负责服务岗位确定、志愿者招募选拔、培训派遣、日常管理和服务以及评估考核等工作。县级团委负责为基层青年工作志愿者确定具体工作岗位和工作职责,提供免费住宿等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负责志愿者的日常管理、安全健康管理等;向县委和上级团委专题汇报并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按照规定对履行一定服务年限并符合相关条件的志愿者办理相关任职手续;为结束服务期并自愿扎根基层的志愿者创造有利政策条件。
四、工作安排
1.服务地和服务岗位申报。省项目办根据县级团委的工作需要及开展工作的基本条件,确定2010年的实施地和服务岗位需求,向团中央申报,并督促各服务地落实好志愿者住宿、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等工作要求。
2.网上报名和三重审核。参加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在信息系统报名成功后,由高校项目办与院系团委负责报名信息审核,在信息系统中填写审核意见,同时根据省项目办提供的考试题库对报名的志愿者进行笔、面试。报名学生 — 5 —
中跨省回原籍的需主动与省项目办联系,进行信息登记,由省项目办在信息系统中对其进行远程面试和审核工作,并以书面形式记录面试人员信息和面试意见,初步确定人选后,通过电话或发调查函等其他方式向其所在高校项目办调查核实具体情况,以供参考。
3.分配名额和录取对接。省项目办根据报名情况和面试结果,确定在本省和外省招募人数,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选拔标准择优录取,合理进行岗位对接。选拔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志愿者回原籍、语言沟通能力等因素,在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中进行岗位对接。
4.体检、公示。省项目办和各高校项目办通过查看信息系统中的对接名单,通知志愿者在毕业高校所在省(区、市)参加统一体检。体检结束后,由招募省在信息系统里填写体检结果。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录取资格,空缺指标在本省补招。经公示后,向志愿者寄发确认通知书。延长服务期的志愿者直接进入公示程序。
5.集中培训和上岗。省项目办负责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志愿者集中培训,志愿者到达服务地后,县级团委要有针对性地安排志愿者参加上岗前培训。 — — 6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是贯彻落实党中央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党的青年工作、落实推动全团重点工作任务、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的具体措施,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研究西部计划选派方式改变后可能带来的新变化,在总结西部计划往年实施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的工作机制,切实发挥志愿者在基层青年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2.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高校项目办要加大审核和面试力度,全面考察、严格选拔、择优录取,真正选拔政治思想过硬、素质全面、身体健康、甘于奉献的优秀志愿者。各县级团委要坚持“谁用人、谁受益、谁负责”,坚持“培养与使用并重”,坚持“严格要求、热情爱护”的原则,切实加强志愿者服务期间的安全健康管理、工作管理和评估考核等,做好服务期满志愿者的就业服务工作。
3.统筹协调、探索经验。今年是西部计划基层青年专项行动实施的第二年,选拔标准高,衔接任务重,各级项目办要注意统筹协调各项工作特别是志愿者的 — 7 —
政策待遇和就业等问题,及时沟通信息,创新方式,总结经验,为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的扎实推进和西部计划健康持续发展探索有益经验。
共青团江西省委 江西省教育厅
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0年6月30 日
主题词:志愿服务 西部计划 基层青年工作 通知 抄报: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共青团江西省委办公室 2010年6月30日印发
(共印1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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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江西省委 江西省教育厅 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赣青联发„2010‟21号
关于江西省实施2010年大学生志愿服务 西部计划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设区市团委、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高校团委:
从2003年开始,按照团中央等四部委的统一部署,团省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共同实施了“江西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为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两个全体青年”的指示,加强中西 — 1 —
部省份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2009年西部计划首次将中部省份列为服务省,在西部计划项目中新增了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我省首次派遣了120名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志愿者在各县级基层团组织、基层社会管理及公共服务等岗位开展公益志愿服务(其中99个县区各1名,共青城21名)。
2010年我省将继续实施西部计划基层青年工作专向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内容和范围
按照2010西部计划的实施方案和要求,招募120名符合一定条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在全省各县级团委从事为期1年的志愿服务工作,每县1名,其中共青城21名。主要协助开展基层团建、青年就业创业、基层社会管理及公共服务等岗位开展公益志愿服务。志愿者服务期满一年后,如有意愿继续服务,可继续重新报名参加,但服务期合计不能超过3年。
1.招募对象。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的招募对象为2010年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的应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和已经服务1年以上并申请继续服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其中包括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 — — 2
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保留学籍和入学资格)。
2.选拔标准。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志愿者选拔标准:(1)具备较强的政治素质和能力素质,德才兼备;
(2)符合西部计划志愿者相关选拔条件;(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4)担任过学校及院系的学生干部,或热心参与志愿服务等公益事业并能提供相关证明;(5)有基层工作、志愿服务经历的,或者曾获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的,或者担任过各级团学组织主要负责人的,优先考虑。
3.选派方式。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采取“省内招募为主、跨省招募为辅”的方式组织招募选拔工作。即主要在本省高校应届毕业生中选拔,也可适当在本省生源(在其他地区就读但户籍是本省的应届毕业生)中选拔。
二、政策待遇
1.政策保障。参加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的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期间和期满后享受西部计划相关政策。其中,自2010年开始参加西部计划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的,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3年内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 3 —
2.经费待遇。志愿者服务期间,中央财政给予每人每月680元生活补贴。交通补贴按志愿者家庭所在地和服务地之间的实际里程发放,每年发放两次。志愿者的生活补贴和交通补贴统一拨付至志愿者所持银行卡中。
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赣府厅发[2009]14号)规定,“西部计划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列入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单位承担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缴费部分和工伤保险缴费部分由县团委负责缴纳,个人缴费部分由志愿者本人负责缴纳。具体手续由县团委商人保部门办理。
各级项目办要积极争取在同级财政安排的专项工作经费中,列支培训、项目管理工作经费。志愿者所在服务县、服务单位要切实关心爱护志愿者,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工作中遇到的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有条件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志愿者适当补助。
三、组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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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由省项目办负责服务岗位确定、志愿者招募选拔、培训派遣、日常管理和服务以及评估考核等工作。县级团委负责为基层青年工作志愿者确定具体工作岗位和工作职责,提供免费住宿等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负责志愿者的日常管理、安全健康管理等;向县委和上级团委专题汇报并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按照规定对履行一定服务年限并符合相关条件的志愿者办理相关任职手续;为结束服务期并自愿扎根基层的志愿者创造有利政策条件。
四、工作安排
1.服务地和服务岗位申报。省项目办根据县级团委的工作需要及开展工作的基本条件,确定2010年的实施地和服务岗位需求,向团中央申报,并督促各服务地落实好志愿者住宿、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等工作要求。
2.网上报名和三重审核。参加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在信息系统报名成功后,由高校项目办与院系团委负责报名信息审核,在信息系统中填写审核意见,同时根据省项目办提供的考试题库对报名的志愿者进行笔、面试。报名学生 — 5 —
中跨省回原籍的需主动与省项目办联系,进行信息登记,由省项目办在信息系统中对其进行远程面试和审核工作,并以书面形式记录面试人员信息和面试意见,初步确定人选后,通过电话或发调查函等其他方式向其所在高校项目办调查核实具体情况,以供参考。
3.分配名额和录取对接。省项目办根据报名情况和面试结果,确定在本省和外省招募人数,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选拔标准择优录取,合理进行岗位对接。选拔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志愿者回原籍、语言沟通能力等因素,在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中进行岗位对接。
4.体检、公示。省项目办和各高校项目办通过查看信息系统中的对接名单,通知志愿者在毕业高校所在省(区、市)参加统一体检。体检结束后,由招募省在信息系统里填写体检结果。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录取资格,空缺指标在本省补招。经公示后,向志愿者寄发确认通知书。延长服务期的志愿者直接进入公示程序。
5.集中培训和上岗。省项目办负责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志愿者集中培训,志愿者到达服务地后,县级团委要有针对性地安排志愿者参加上岗前培训。 — — 6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是贯彻落实党中央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党的青年工作、落实推动全团重点工作任务、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的具体措施,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研究西部计划选派方式改变后可能带来的新变化,在总结西部计划往年实施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的工作机制,切实发挥志愿者在基层青年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2.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高校项目办要加大审核和面试力度,全面考察、严格选拔、择优录取,真正选拔政治思想过硬、素质全面、身体健康、甘于奉献的优秀志愿者。各县级团委要坚持“谁用人、谁受益、谁负责”,坚持“培养与使用并重”,坚持“严格要求、热情爱护”的原则,切实加强志愿者服务期间的安全健康管理、工作管理和评估考核等,做好服务期满志愿者的就业服务工作。
3.统筹协调、探索经验。今年是西部计划基层青年专项行动实施的第二年,选拔标准高,衔接任务重,各级项目办要注意统筹协调各项工作特别是志愿者的 — 7 —
政策待遇和就业等问题,及时沟通信息,创新方式,总结经验,为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的扎实推进和西部计划健康持续发展探索有益经验。
共青团江西省委 江西省教育厅
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0年6月30 日
主题词:志愿服务 西部计划 基层青年工作 通知 抄报: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共青团江西省委办公室 2010年6月30日印发
(共印1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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