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聚集场所火灾发生原因及对策
摘要: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对生活的追求不再仅限于家庭范围内的充实,舒适方便的工作、娱乐和生活环境己成为大多数人的时尚,伴随人们消费观念大变化,商场、歌舞娱乐休闲等场所如雨后春笋般呈现在人们面前,满足着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但与此同时,这些场所也潜伏了越来越多的火灾隐患,公众聚集场所火灾发生率在日趋升高,火灾造成的经济损失成培增长,人员伤亡惨重。本文就公众聚集场所火灾的原因、特点及对策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公众聚集场所 火因分析 预防对策
一、公众聚集场所火灾的主要特点
公众聚集场所是指工作、生活、学习、娱乐等人员相对集中的场所,如商场、集贸市场等购物中心;歌舞厅、卡拉OK 厅、影剧院、体育馆活动中心;图书馆、展览馆、科技馆等文化活动中心;宾馆、饭店、酒楼等住宿中心以及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中心,还有旅游景点等。其火灾的特点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发生火灾事故后人员伤亡大。一是多数室内公众聚集场所均采用大量的易燃可燃材料装修,高温后会释放大量的有毒气体,成为导致人员伤亡的最主要原因;二是疏散通道被堵塞或宽度不符规范要求,成为导致人员伤亡的重要原因;三公民消防安全意识淡薄,逃生自救能力差。如2004年吉林省吉林市“2.15”中百商厦发生特大火灾,造成53人死亡,71人受伤;2005年吉林省辽源市“12.15”中心医院发生特大火灾事故,造成39人死亡等都是比较典型的例子。
(二)发生火灾后损失惨重。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物质财富的不断丰富,公众聚集场所装修高档化,设备、财产数量多、价值高,一旦发生火灾,经济损失惨重,例如,2000年,昆明市南窑商品批发市场“4.10”火灾,直接经济损失1820余万元,这起火灾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经济损失大。再如2005年,湖南省娄底市“12.18”新化家电超市火灾,损失过千万,教训极为惨痛。
(三)政治影响大。公众聚集场所在火灾后容易造成较大的人伤亡,真谓人命关天,其政治影响和后果远远高于经济损失。就拿2000年3月29日河南焦作市天堂录像厅大火来说,在全国造成的震动以及从中央到各省市对火灾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态度,以及最终对责任者有关人员的处理,只能说明其影响的严重后果。
二、公众聚集场所火灾的主要原因分析
总结公众聚集场所火灾的发生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一)公众聚集场所的改造、新建、用火、用电、用气、用油普遍增加,火灾隐患随着增多,危害程度增大。
(二)部分经营业主消防安全意识淡溥,轻安全、重收入,削弱消防安全保卫、消防组织,消防设施、器材跟不上,只追求经济效益,忽视安全,责任事故火灾比例大。
(三)市场经济的发展在推动经济全面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负面效应。大部份宾馆、饭店、商场、歌舞厅、文化娱乐场所为了增强竞争力,着力改善硬件环境,大兴装修装饰,吸引客人。而这些场所装修装饰所用的都是易燃可燃材料,发生火灾后蔓延快,材料燃烧时会产生大量有毒气体、烟雾形成,严重威胁人员的疏散,使该类场所发生火灾后人员伤亡大。有些场所缺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不畅通,发生火灾后扑救困难,扩大了火灾的损失。
(四)对火灾隐患的整改不力,对消防安全缺乏应有的重视。公众聚集场所大多数实行租赁承包经营,很大一部份营业主不考虑长远利益,只追求短期效益,对消防部门指出的火灾隐患问题不以为然,使火灾隐患久拖不改,加之承包者轮流较快,不承担火灾隐患整改责任或拒绝整改,一任传一任,使火灾隐患长期潜伏。再者,有的新建场所,不主动报审擅自施工兴建,不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就擅自投入使用,遗留先天火灾隐患,最终也是导致火灾发生的主要原因。
三、公众聚集场所火灾预防对策
针对公众聚集场所火灾特点和发生火灾的原因,笔者总结了多年来的消防工作经验认为,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做好公众聚集场所的火灾预防工作:
(一)强化公众聚集场所防火检查和专项治理,消除隐患。对该类场所的消防监督管理势必从严,依法治火,对发现的火灾隐患,消防部门应从严督促整改,对拒绝整改或无故拖延整改的,要依法给予重处,使消防安全问题得到解决,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二)从源头上加强对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监督管理,减少先天性火灾隐患潜伏。一是要把好建筑防火审核关,依照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审批审核;二是要加强施工特别是装修阶段的监督管理,使其使用材料性能上符合规范要求,达到耐火等级;三是把好验收关,督促落实消防设施器材,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责任制。
(三)加强对公众聚集场所从业人员宣传教育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使该类场所从业人员掌握消防安全知识,推行持证上岗制度切实提高他们的消防安全素质。
(四)加强对公众聚集场所火灾特点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灭火疏散预案,并强化演练,一旦发生火灾,使灭火工作顺利有效开展,减少该类场所人员伤亡和损失。
公众聚集场所火灾发生原因及对策
摘要: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对生活的追求不再仅限于家庭范围内的充实,舒适方便的工作、娱乐和生活环境己成为大多数人的时尚,伴随人们消费观念大变化,商场、歌舞娱乐休闲等场所如雨后春笋般呈现在人们面前,满足着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但与此同时,这些场所也潜伏了越来越多的火灾隐患,公众聚集场所火灾发生率在日趋升高,火灾造成的经济损失成培增长,人员伤亡惨重。本文就公众聚集场所火灾的原因、特点及对策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公众聚集场所 火因分析 预防对策
一、公众聚集场所火灾的主要特点
公众聚集场所是指工作、生活、学习、娱乐等人员相对集中的场所,如商场、集贸市场等购物中心;歌舞厅、卡拉OK 厅、影剧院、体育馆活动中心;图书馆、展览馆、科技馆等文化活动中心;宾馆、饭店、酒楼等住宿中心以及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中心,还有旅游景点等。其火灾的特点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发生火灾事故后人员伤亡大。一是多数室内公众聚集场所均采用大量的易燃可燃材料装修,高温后会释放大量的有毒气体,成为导致人员伤亡的最主要原因;二是疏散通道被堵塞或宽度不符规范要求,成为导致人员伤亡的重要原因;三公民消防安全意识淡薄,逃生自救能力差。如2004年吉林省吉林市“2.15”中百商厦发生特大火灾,造成53人死亡,71人受伤;2005年吉林省辽源市“12.15”中心医院发生特大火灾事故,造成39人死亡等都是比较典型的例子。
(二)发生火灾后损失惨重。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物质财富的不断丰富,公众聚集场所装修高档化,设备、财产数量多、价值高,一旦发生火灾,经济损失惨重,例如,2000年,昆明市南窑商品批发市场“4.10”火灾,直接经济损失1820余万元,这起火灾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经济损失大。再如2005年,湖南省娄底市“12.18”新化家电超市火灾,损失过千万,教训极为惨痛。
(三)政治影响大。公众聚集场所在火灾后容易造成较大的人伤亡,真谓人命关天,其政治影响和后果远远高于经济损失。就拿2000年3月29日河南焦作市天堂录像厅大火来说,在全国造成的震动以及从中央到各省市对火灾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态度,以及最终对责任者有关人员的处理,只能说明其影响的严重后果。
二、公众聚集场所火灾的主要原因分析
总结公众聚集场所火灾的发生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一)公众聚集场所的改造、新建、用火、用电、用气、用油普遍增加,火灾隐患随着增多,危害程度增大。
(二)部分经营业主消防安全意识淡溥,轻安全、重收入,削弱消防安全保卫、消防组织,消防设施、器材跟不上,只追求经济效益,忽视安全,责任事故火灾比例大。
(三)市场经济的发展在推动经济全面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负面效应。大部份宾馆、饭店、商场、歌舞厅、文化娱乐场所为了增强竞争力,着力改善硬件环境,大兴装修装饰,吸引客人。而这些场所装修装饰所用的都是易燃可燃材料,发生火灾后蔓延快,材料燃烧时会产生大量有毒气体、烟雾形成,严重威胁人员的疏散,使该类场所发生火灾后人员伤亡大。有些场所缺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不畅通,发生火灾后扑救困难,扩大了火灾的损失。
(四)对火灾隐患的整改不力,对消防安全缺乏应有的重视。公众聚集场所大多数实行租赁承包经营,很大一部份营业主不考虑长远利益,只追求短期效益,对消防部门指出的火灾隐患问题不以为然,使火灾隐患久拖不改,加之承包者轮流较快,不承担火灾隐患整改责任或拒绝整改,一任传一任,使火灾隐患长期潜伏。再者,有的新建场所,不主动报审擅自施工兴建,不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就擅自投入使用,遗留先天火灾隐患,最终也是导致火灾发生的主要原因。
三、公众聚集场所火灾预防对策
针对公众聚集场所火灾特点和发生火灾的原因,笔者总结了多年来的消防工作经验认为,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做好公众聚集场所的火灾预防工作:
(一)强化公众聚集场所防火检查和专项治理,消除隐患。对该类场所的消防监督管理势必从严,依法治火,对发现的火灾隐患,消防部门应从严督促整改,对拒绝整改或无故拖延整改的,要依法给予重处,使消防安全问题得到解决,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二)从源头上加强对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监督管理,减少先天性火灾隐患潜伏。一是要把好建筑防火审核关,依照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审批审核;二是要加强施工特别是装修阶段的监督管理,使其使用材料性能上符合规范要求,达到耐火等级;三是把好验收关,督促落实消防设施器材,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责任制。
(三)加强对公众聚集场所从业人员宣传教育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使该类场所从业人员掌握消防安全知识,推行持证上岗制度切实提高他们的消防安全素质。
(四)加强对公众聚集场所火灾特点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灭火疏散预案,并强化演练,一旦发生火灾,使灭火工作顺利有效开展,减少该类场所人员伤亡和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