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众聚集场所火灾及其原因分析
从公众聚集场所火灾案例中可以看出,形成火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人们对火灾、火灾危害及其特点的认识程度差是个根本问题,对从燃烧本质和特征出发去研究、掌握预防火灾、扑救火灾的知识还缺乏了解,在追查火灾原因方面还只限于找到直接原因,而对原因的形成则缺乏深层次的研究和分析,而且消防及有关主管部门在这方面的宣传教育还没有达到能保证经营、工作、生活所需安全环境的程度。为保证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要努力做好而且必须做好上述工作,才能真正做到不发生火灾,减少火灾损失。
第一节 公众聚集场所火灾形势和原因分析
一、 公众聚集场所火灾形势
纵观1996年至2000年全国火灾情况分析,公众聚集场所火灾多发,起数较多,伤亡人员的恶性火灾事故时有发生,形势严峻,损失惨重。这种场所的火灾始终是人们关注的焦点之一。
1996年的分析是,商品流通场所火灾突出,发生在商场、集贸市场等场所的火灾2856起,死223人,伤残347人,直接财产损失22470、9万元,占火灾损失总数21、8%,其中烧毁大型商场、集贸市场21家。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宾馆饭店、商场、公共娱乐场所等大型公共建筑的火灾日趋严重,共发生火灾27588起,死2059人,伤2998人,直接财产损失87918.4万元,四项数字分别占总数的74.8%、92.5%、87.5%和85.4%。其中烧毁商场、宾馆、饭店等大型建筑147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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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的分析是,公众聚集场所火灾仍很严重,即发生在商场、市场、宾馆、饭店、歌舞厅等公众集聚场所的特大火灾25起,死124人,伤180人,直接财产损失13502万元,起数占特大火灾总数的28、4%,损失占特大火灾损失总数的41%。
1998年的分析是,商场、市场火灾比较突出,共发生3175起,死162人,伤292人,直接财产损失2、4亿元。其中特大火灾15起,直接财产损失1、4亿元,平均5起特大火灾中就有1起是大型商场(市场)火灾,直接财产损失占特大火灾总数的一半。
1999年的分析是,商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的火灾比较突出,发生在这些场所的特大火灾有25起,死67人,伤59人,直接财产损失11626万元,四项数字分别占特大火灾总数的29、4%、30、6%、34、3%和44、4%。
2000年的分析是,人员聚集的宾馆、饭店及公共娱乐场所人员伤亡惨重。发生在这些场所的特大火灾有25起,死67人,伤23人,起数仅占特大火灾总数的6、6%,但死亡人数分别占特大火灾总数的77、1%;商场、市场火灾突出,发生在这些场所的特大火灾23起,占特大火灾总数的37、7%,直接财产损失11967、9万元,占特大火灾总数的59、8%。
二、 火灾原因分析
根据1995年至2000年的火灾统计,公众聚集场所特大火灾共198起,其火灾原因和特点是:
(一)电气
电气火灾原因包括违反电气安装和使用规定以及劣质产品引起的火2
灾,起数共为107起,占总数54%。近10年来,公众聚集场所因这种原因引起的火灾一直占有很大的比例。成灾的主要因素是,用电范围广,除照明灯具外,又增加了各种效果灯、装饰灯,大量使用空调及其他电器设备,且功率大,从而增加了用电量。具体表现有:
违反电器安装规定。安装时,使用无证电工安装,安装质量差;接线端和线路连接处连接不牢、松动;装修时,线路不穿管通过可燃材料装修工程和顶棚等处;吸顶灯散热不良,将日光灯的镇流器安装在木质构件上等。详见附录五中的有关实例。
使用电器违反规定。乱接乱拉线路,随意增加负荷;电器和灯具长时间通电过热,产生高温引燃绝缘层;电器和灯具靠近易燃物和可燃物,散热不良,烤燃可燃物;灯泡破碎引燃可燃物;线路遇水浸湿发生漏电或短路,或电器产生故障发热、打火引燃可燃物等。此类情形详见附录五中的有关实例。
电气火灾中以线路短路原因引起的火灾最多。电器线路火灾起数占电气火灾总数近一半,之所以此类原因居多,是由于线路敷设路程长,有的场所用电设备多,敷设的线路条数也多,如一般中小型剧院灯具线路有八九十条,大型剧院可达200条之多。经过各种环境,受外界因素(机械摩擦、潮湿、水汽、高热、腐蚀等)影响较大。再加上安装中连接不牢,乱接线路,使用中缺乏必要的维护保养,绝缘老化不更换,所以易发生短路和接触电阻过大等故障,产生强烈电弧、电火花或过热等现象,常常引发火灾。此类原因引起的火灾见附录五中的有关实例。
(二)吸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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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烟引起火灾的具体情形主要是吸烟入睡,醉酒吸烟,随地乱扔未熄烟头、火柴梗,将烟灰缸内的未熄烟头倒进纸笼、垃圾筒内等。吸烟引起火灾的比率较大,在统计的198例中有27起,占总数13、6%,居第二位。公众聚集场所人多,吸烟者烟瘾一来,常常不分场合,忽视防火要求,随处乱丢未熄烟头,一些可燃物较多的场所容易引起火灾。此类原因引起的火灾详见附录五中的有关实例。
(三)放火
放火的具体情形有:刑事放火、私仇放火、骗保索赔放火和精神病放火等。公众聚集场所放火案件有增无减,在所统计的198例中有27起,其数量已升到火灾原因前列,特别是用放火手段骗保索赔的案件较多,有增加的趋势,这应该引起警惕。放火对公众聚集场所危害很大,放火是一种有目的的故意行为,一旦得逞,易造成重大伤亡事故和惨重损失。放火多发生于晚间20时至凌晨4时之间,这段时间是人们休息、疏于防范的时间,如果值班人员巡查不及时、不到位或擅离岗位是,往往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此类原因引发的案例,可参见附录五中的有关实例。
(四)用火不慎
用火不慎包括使用炉灶不当,用蜡烛等明火照明,生火取暖,用蚊香熏蚊不慎,违章动用电气焊等明火修理等。按理说,人员密集和财产集中场所多为禁止烟火的地方,但仍有一些因用火不慎等明火修理等。按理说,人员密集和财产集中场所多为禁止烟火的地方,但仍有一些因用火不慎造成的火灾,在所统计的198例中有19起,占总数的9、6%。这类火灾原因随着用电设备的增加,随着经营条件和环境的改善、炊事燃料的改变和取4
暖等设备的改进和防火安全教育的加强,用火不慎成灾的比率是可以做到相对下降的。但各种用火仍是需要加以控制的重要方面。此类原因引起的火灾,可参见附录五中有关实例。
(五)原因不明和其他
在所统计的198起火灾实例中,除了原因不明的10起外,尚有外来火、雷击、打火机自爆高温体引燃可燃物、漏气起火各一起,玩火3起。此类原因说明防火安全管理中还有控制不严、控制不到的地方,特别是玩火行为,在公众聚集场所是绝对禁止的行为。此类原因的火灾,可参见附录5中的有关实例。
第二节 公众聚集场所存在的消防问题及其成因
改革开放以来,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包括歌舞厅、录象厅、夜总会、游乐厅、桑拿浴室、迪吧、网吧等在内的公共娱乐场所、豪华上档次的高级宾馆、饭店和大型餐馆,以及大中型礼堂、俱乐部、影剧院等公共聚集场所日趋增多,特别是公共娱乐场所的发展数量更是惊人,大城市猛增几千家上万家,就是小城镇也有几十家。这些文化娱乐场所为活跃人们的业余文化生活提供了方便。然而,当人们簇拥在华丽的娱乐场所内,在扑朔迷离的灯光下享受生活乐趣的时候,并未在意这些场所内的火险因素和已经发生过的惊人的群死群伤和损失惨重的火灾事故。10年来(1991年至2000年),全国共发生公共聚集场所特大火灾246起,造成1750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00918、7万元,分别占同期全国特大火灾总数的27、2%、50、9%和33、2%。其中损失1000万元以上或死亡30人以上的大火有32起,死亡1208人,直接经济损失49109、8万元的,分别占246起总数的 5
12%、64%和48、7%。可见这种形势是严峻的,因此预防公众聚集场所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发生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预防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有效地遏止公众聚集场所火灾的发生、减少火灾损失,必须了解这些场所的火灾危险性和所存在的火灾隐患及其成因。
一、管理者消防意识差,重视经济效益,忽视消防安全
公众聚集场所的领导者、经营者缺乏消防意识,主要表现在4个方面。一是消防安全工作排不上号,多数抱有侥幸心理,对待消防安全工作不认真,搞表面文章、走过场。二是对消防工作不愿投入少,随意砍掉设计中的消防项目,有的建设单位不按国家规范设计消防设施,特别是高层建筑、大面积的商业经营厅不考虑消防设计,以致建成后,先天隐患已形成,使后来的产权拥有者、使用者借以口实不愿整改,如2000年1月11日合肥市城隍庙市场庐阳宫大火之所以火势蔓延迅速造成重大损失,就是由于10200平方米的建筑没有设臵防火分区和消防给水设施。三是法制观念淡薄,无视消防法规,片面地追求经济效益,不办审批手续,不经公安消防部门的验收擅自开始营业,结果是自食其果。如某市公主歌舞餐厅1994年12月10日17时30分举行开张典礼,期间热闹异常,业主抑制不住内心的喜悦,招呼前来贺喜的宾朋,18时18分的时候灶房液化气泄露发生爆燃,顿时可燃装修材料和8个液化气钢瓶泄露出的可燃气体,造成了极好的燃烧环境,火势发展异常迅猛,歌舞餐厅就这样在顷刻间变成了一片废墟。四是对从业人员不培训,员工缺乏消防知识,临场时报警的意识不强,面对突如其来的火灾,不会使用灭火器,不会启动消防设施,不会组织安全疏散,不会处臵初期火灾,一些员工常常是惊慌失措,不会逃生,轻率6
跳楼,更有甚者不顾他人安危逃离现场。如1996年7月17日某市端溪酒店大火,保安员缺乏临场经验,手忙脚乱,耽误了26分钟才报警,服务员和保安员不会组织旅客疏散,未及时按动报警装臵按纽报警,室内消火栓系统起火前阀门被关闭,大量浓烟扩散很快,致使众多人员吸入浓烟窒息死亡,有的旅客缺乏逃生办法,跳楼摔死,火灾造成29人死亡、13人受伤。
二、消防管理混乱,缺少制度或制度流于形式
消防管理混乱的关键问题是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从防火安全责任人到员工不了解消防职责或者缺乏责任心。日常消防管理工作无人负责,对于一些火灾隐患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得过且过,有些单位的领导和管理者直到发生火灾,才如梦方醒。特别是附设在其他建筑物内的公众聚集场所以及集购物、餐饮、娱乐、住宿、办公为一体的综合楼或者几经转包承包等情况,由于功能不同,出入人员杂,用火用电不同,夜间活动情况很不一致,消防管理的责任不落实,互相推妥,整幢楼缺乏统一的管理和协调,常常带来一些火灾隐患,使总体消防布局受到破坏,如为了节省空间按照自己的需要堵塞或占用疏散通道;减少安全出口,或为了防盗,出口设防盗门;自动消防系统由于各自为政而缺乏统一维护和管理而人为造成瘫痪等;按照自己的需要进行豪华的装饰装修,有的破坏了总平面布臵,破坏原有的防火分隔,使通道变的狭窄或像迷宫一样形成曲折性的通道。例如,某市商业大厦1995年建成,一层设有5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1998年该大厦将其中的一个安全出口和通道出租给一个个体户,他在装修中将通道分隔开来并堵死,并将出口处的室内消火栓改到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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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消防管理制度或者不健全,或者流于形式,人们的生活、经营活动缺乏消防安全的规范和制约,特别在用火用电方面不严,甚至没有防火要求而自行其是。如某市蓝田市场2000年7月29日发生的大火就是因为丢掉的烟头引燃堆放在地面上的锯末引发的,一个小小烟头烧毁73个摊位,直接经济损失191.1万元
不做定期防火安全检查或不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夜间无人值班巡查,或者值班人员不负责任、不巡查、睡觉、擅离岗位,或者招用年龄偏大的值班人员,由于行动不便、反应迟缓而临危不起作用。例如,某市供销商场1999年3月10日凌晨发生火灾,因值班人员4人(包括值班经理)违反安全规定,在值班期间看电视、睡觉,未能及时发现火灾,以至报警晚,造成火势蔓延成灾,过火面积达7000平方米,5楼的钢结构屋架礼堂倒塌,直接经济损失507万元。
三、无视或违反国家法律和规定
有些公共聚集场所一味追求发展速度和经济效益,无视或违反国家消防法和法律法规规范,遗留了一些重大火灾隐患,其中大多数集中于宾馆、饭店、商场(店)、市场、文化娱乐场所,整改难度大。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设计时,设计人员使用规范条文不全面,遗漏了必要的消防设施,或为迎合建设单位的意见,有意去掉或部分去掉消防设计,形成先天性火灾隐患。如某市金泉大酒店1995年建成投入使用。开业前就已存在先天隐患;装修中使用大量可燃材料;采用敞开式楼梯间,对人员疏散不利;电器安装不规范;消防器材、设施不到位,未按规范要求安装自动消防灭火系统8
和报警系统,对公安部门的整改意见拒不执行,久拖不改,以至2000年1月9日发生火灾,造成12人死亡、12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79万元。
公众聚集场所建筑在新建、改建和扩建之前不向公安消防部门报审,竣工不经验收,开业不经检查,或经验收、检查不合格而擅自投入使用,这种情形多半潜藏着火灾隐患。如某市亚圣经贸大厦不按图纸施工,擅自去掉防火分区、自动报警装臵及事故广播,室内消火栓未与市政管网连接,1997年2月18日发生火灾,火势发展猛烈,过火面积达2480平方米,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258.3万元。
产权单位或租用单位改变建筑的使用性质,并按经营需要进行改造装修,产生的消防问题是:降低建筑的耐火等级;防火分区面积过大,缺乏防火分隔措施;改变安全疏散通道和出口,使之不符合要求;周围环境不利于新设的经营项目等。另外,公共聚集场所建筑设臵在建筑物地下2层以下的(含2层),设在文物古建筑、博物馆、图书馆等建筑物内的,毗连重要仓库或危险仓库的,在居民住宅楼内改建的,都不是符合规定的。因为公众聚集场所与这些单位共用一幢建筑或相毗邻相互影响大,不利于消防安全,一旦发生火灾不利保证人民安全疏散。例如,某市森蒂娱乐中心宿舍位于2至4层楼,南侧相隔不到80厘米处是广涛阁芬兰浴室,该建筑是5层楼房,2层-3层是按摩房。芬兰浴室1988年装修时违反规定,燕在它的北面加搭了钢结构平台,从而大大缩短了与员工宿舍楼的防火间距。芬兰浴室的3楼—4楼原本有向外开设的逃生通道,但装修时将通道改为按摩室,只在按摩室内开设不明显的门通向楼外。1995年12月8日晚森蒂娱乐中心员工宿舍发生火灾,由于扑救不当,火势扩大井越过钢结构平 9
台上的员工休息室,随即迅速向芬兰浴休息大厅蔓延。大火造成18人死亡,3人烧伤,烧毁建筑1200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145万元。广涛阁芬兰浴损失最为惨重,由于通道改为按摩室,且出口不明显,造成大量人员无法逃生而遭厄运。
违章装修是造成大火的严重原因之一。许多大火安全证明违章装修是火灾隐患中最突出的隐患。由于装修市场管理尚不规范,很多装修队是无资质的、几个人组成的装修游击队,他们不按“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随意装修以致形成一些重大的火灾隐患。其主要问题是:①不少公众聚集等场所为了追求豪华、气派、大量使用可燃、易燃装修材料。用木龙骨、可燃吊顶板、泡沫塑料板作顶棚装修;用可燃、易燃墙纸、墙布作墙面装修;用易燃地毯作地面装修;用易燃装饰布作窗帘、幕布、床套、座套;用胶合板、纤维板作隔断装修;沙发、卧具大量采用聚氨酯泡沫塑料等,一旦失火,火灾荷载大,火势发展猛烈。②装修时,灯具没有采取必要的隔热措施,白炽灯、日光灯镇流器离吊顶、幕布等可燃材料太近,吊顶内的电线不做穿管保护。③装修时,为追求美观,给安全通道造成障碍,甚至完全堵死,或者改变通道的方向,把火灾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起来,一旦发生火灾,人员难以逃生。有的装修把消火栓封闭起来,防火墙、防烟垂壁受损使防火防烟分区扩大。北京隆福大厦,由于装修时封死了排烟口,火灾时热烟气难以排出,严重影响了人员疏散和火灾扑救。由于违章装修火势猛烈酿成大火的案例是大量的,举不胜举。例如某市天然商厦和其后楼天然大酒店未经审核擅自施工进行装修改造,不但未增添任何消防设施,反而将原来的防火卷帘、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系统拆除,10
并且使用了大量的可燃材料装修,装设的玻璃幕墙与木质货架之间有近1米的空隙,楼层与幕墙之间没有横向分隔,2楼发生火灾后,由于防火卷帘拆除,通过这些途径火很快窜向4楼,上下形成一个大火笼。人们不解,为什么火灾初起待消防队赶到,这中间不过是短短十几分钟,大火怎么一下子就烧得那样猛烈?答案就是商品集中,装修材料量多且可燃,又有一个能使燃烧充分的上下空间。尽管在5分钟内调出10个公安消防中队、16个专职消防队、56辆消防车、264名消防员,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奋战将火扑灭,救出被困人员13名,保护了地下商场和1层的大量商品,但火灾带来的危害还是很惨,过火面积达6700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2096余万元。
四、没有或缺乏对付火灾的措施和办法
未制定灭火作战计划和安全疏散预案,不进行演练,员工缺乏训练。从许多公众聚集场所火灾结果看,有无这方面的准备,结果是不一样。凡是事先没做这方面准备的,火灾时,人们惊慌失措,无所适从,不会处臵初起火灾,不会或不及进报警,不会使用灭火器,不会启动自动消防系统,不会组织人员安全疏散,一片混乱,多半是小火酿成大火,人员伤亡多。如某市夏威夷大酒店发生火灾时,保安人员值班期间随意喝酒、吸烟,发生火灾晚,报警迟,员工消防意识淡薄,自防自救能力差,不及时组织人员疏散,丧失人员逃生的时机,造成20人死亡(本店员工19人)、18人受伤。
缺少必要的消防器材和设施,或者有器材但已失效,或设施不到位,不完善,形同虚设,火灾时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如某市北方家具城,4层建筑17米高,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有业户500多,该城员设有自动 11
报警系统和防火卷帘系统,但建设时将自动报警系统砍掉。1997年6月10日我5时左右,更夫拉闸断电,点燃蜡烛睡觉,蜡烛引燃可燃物起火,但因防火卷帘系统同照明是一个线路,结果未起到阻火势蔓延的作用。
有的建设单位在消防设施上有规划,但不投资,或施工中将有些项目砍掉;找几个工程队分别安装消防工程项目,或经多次转承包,为追求利益效益、降低成本,偷工减料,质量无法保证,结果消防设施不成系统,产品不配套,产品来自多家,技术参数不一,施工质量差,消防设施长期不联动,开业5年多的时间里,不能正常运行。1996年4月2日发生大火,自动消防系统(包括自动报警、自动喷水、防排烟、防火卷帘等)未能发挥应有作用,致使商业城地上5层近50000平方米的设施和财物全部烧毁,直接经济损失5519.2万元。后来这座商业城总结了火灾教训,选择了有实力的消防工程公司,选择了较好的设备,投资2600万元将所有自动消防系统安装好,并投入正常运行。1998年2月21日火灾再次降临商业城时,自动消防设施系统损坏不能动作,防火卷帘无法降落,不能形成防火分区,室内消火栓水压不足无法使用,致使火势发展迅速,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100万元。
管理者对消防器材、设施的管理缺乏制度和管理。各种有关建筑消防设施的文件资料无人管理,验收时提供不出完整详实的图纸文件、设计和施工资料无法查找,缺乏平时对系统的检验测试资料等,就是说没有建立一套完整的建筑消防设施的技术档案。这种情况不利于管理人员和消防技术人员了解、掌握消防自动系统的运行情况,以及在紧急需要的时候,有效地自动启动或手动启动消防自动系统。也不利于公安消防队指战员对公12
众聚集场所自动消防系统的熟悉和实际演练。这方面的火灾案例很多,如某市燕山酒家由于消防设施设臵不合理,管理不善,需要的时候,消防水泵断电后不能启动;报警系统长期未检修,起火时报警装修失灵,以致不能及时警示员和客人迅速疏散,人员伤亡惨重,死40人,伤27人。
建筑内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缺少指示标志,或者有标志但没有备用紧急备用电源,火灾时,特别是夜间切断电源的情况下,人们在黑暗中很难辨明疏散方向和出口而造成伤亡事故。
五、无视公安部门的监督
一种情况是,有些公众聚集场所的经理或负责人不认真对待国家消防法规的宣传和教育,无视公安消防机构代表公安机关的监督检查和执法行为,诸如新建、扩建、改建、建筑内部装修和改变建筑使用用途之前,不报消防设计审核,不经消防验收,开业前不经消防安全检查,或经审核、验收、检查不合格,仍然违法施工、使用和开业。另一种情况是,对公安消防机构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也包括在现行有关消防法规和消防技术规范施行之前开业的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方面不符合现行规定而被检查指出的火灾隐患,采取推、拖、拒、骗的手法敷衍和应付公安消防机构。推,在存在的消防问题上,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互相推脱责任;拖,对待问题采取应付态度,当面应允,但不行动,久拖不改;拒,借口资金不足,拒绝整改,采取不正当手段企图蒙混过关;骗,有的单位负责人为了应付监督检查,采取一些欺骗手法,如白天闭门歇业,夜间开门营业;店前门关,开后门营业;用停业的办法对付检查;有的单位甚至在检查之前借别人的消防器材装门面,一经检查完便退回原主。由于上述情况造成的火灾很多, 13
这里仅举一例以敲钟警世。某省益阳大厦始建于1985年10月,主楼高71米、17层,总建筑面积16500平方米,内设商场、夜总会、宾馆、桑拿浴室、餐厅和写字楼等。施工前,未经消防部门审核便擅自动工,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因资金不足,擅自砍掉部分消防配套设施,1989年竣工未经验收,遗留许多火灾隐患:①营业厅、客房、走道、配电室等部位没有安装自动报警系统;没有设计、安装固定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各层消火栓处无直接启动消防水泵的按钮;消防水泵房无备用水泵;未按要求设计、安装室外消防给水系统。②1-17层主楼梯间与电梯共用的前室,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未安装机械排烟系统,楼梯间为敞开式的;17层会议厅只有1个安全出口。③没有设臵火灾事故广播;安全出口、走廊、楼梯间及其前室未设事故照明和安全疏散指示标志。④1-3层商场没有上下连通的敞开式楼梯间,自动扶梯上下开口部位未设臵防火分隔措施;电缆井、管理井等竖向管井均未设防火分隔,井道检查门未安装防火门。⑤营业厅、桑拿浴室等场所内装修使用可燃材料,夹层内的电线敷设不符合要求等。益阳大厦负责人对火灾隐患视而不见,对公安消防机构的整改意见臵之不理,1997年10月省消防总队将其列为全省26处重大火灾隐患之一。后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下发了责令停业整乞讨通知,但大厦并未认真执行。在一顶顶“保护伞”的庇护下,大厦商场一直没有停止使用。2楼于2001年1月民营老板将其改造成综合批发市场,在存在严重火灾隐患的情况下开业,业主们也无视法规的要求。3月3日“火山”终于爆发了,由于这许许多多的沉积十几年的重大火灾隐患的存在,火灾发展迅速,火烧一片,造成70多万元的损失。值得一提的是,开业后2个月的红红火火的兴隆局面就14
此烟消云散了。
上述提到的种种对付消防监督检查的态度,对火灾隐患视而不见、拒不整改或久拖不乞讨的错误行为,其实质是缺乏消防意识,重经济效益,忽视消防安全,以为消防投入是无用的负担,甚至认为单位的消防安全问题是公安消防部门的事,与己无关,公安消防机构的监督检查是无事找茬。但事实雄辩地证明,受损是国家,是摊主们(有的是下岗职工),留给人们的仅仅是反思,是永久的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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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公众聚集场所火灾及其原因分析
从公众聚集场所火灾案例中可以看出,形成火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人们对火灾、火灾危害及其特点的认识程度差是个根本问题,对从燃烧本质和特征出发去研究、掌握预防火灾、扑救火灾的知识还缺乏了解,在追查火灾原因方面还只限于找到直接原因,而对原因的形成则缺乏深层次的研究和分析,而且消防及有关主管部门在这方面的宣传教育还没有达到能保证经营、工作、生活所需安全环境的程度。为保证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要努力做好而且必须做好上述工作,才能真正做到不发生火灾,减少火灾损失。
第一节 公众聚集场所火灾形势和原因分析
一、 公众聚集场所火灾形势
纵观1996年至2000年全国火灾情况分析,公众聚集场所火灾多发,起数较多,伤亡人员的恶性火灾事故时有发生,形势严峻,损失惨重。这种场所的火灾始终是人们关注的焦点之一。
1996年的分析是,商品流通场所火灾突出,发生在商场、集贸市场等场所的火灾2856起,死223人,伤残347人,直接财产损失22470、9万元,占火灾损失总数21、8%,其中烧毁大型商场、集贸市场21家。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宾馆饭店、商场、公共娱乐场所等大型公共建筑的火灾日趋严重,共发生火灾27588起,死2059人,伤2998人,直接财产损失87918.4万元,四项数字分别占总数的74.8%、92.5%、87.5%和85.4%。其中烧毁商场、宾馆、饭店等大型建筑147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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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的分析是,公众聚集场所火灾仍很严重,即发生在商场、市场、宾馆、饭店、歌舞厅等公众集聚场所的特大火灾25起,死124人,伤180人,直接财产损失13502万元,起数占特大火灾总数的28、4%,损失占特大火灾损失总数的41%。
1998年的分析是,商场、市场火灾比较突出,共发生3175起,死162人,伤292人,直接财产损失2、4亿元。其中特大火灾15起,直接财产损失1、4亿元,平均5起特大火灾中就有1起是大型商场(市场)火灾,直接财产损失占特大火灾总数的一半。
1999年的分析是,商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的火灾比较突出,发生在这些场所的特大火灾有25起,死67人,伤59人,直接财产损失11626万元,四项数字分别占特大火灾总数的29、4%、30、6%、34、3%和44、4%。
2000年的分析是,人员聚集的宾馆、饭店及公共娱乐场所人员伤亡惨重。发生在这些场所的特大火灾有25起,死67人,伤23人,起数仅占特大火灾总数的6、6%,但死亡人数分别占特大火灾总数的77、1%;商场、市场火灾突出,发生在这些场所的特大火灾23起,占特大火灾总数的37、7%,直接财产损失11967、9万元,占特大火灾总数的59、8%。
二、 火灾原因分析
根据1995年至2000年的火灾统计,公众聚集场所特大火灾共198起,其火灾原因和特点是:
(一)电气
电气火灾原因包括违反电气安装和使用规定以及劣质产品引起的火2
灾,起数共为107起,占总数54%。近10年来,公众聚集场所因这种原因引起的火灾一直占有很大的比例。成灾的主要因素是,用电范围广,除照明灯具外,又增加了各种效果灯、装饰灯,大量使用空调及其他电器设备,且功率大,从而增加了用电量。具体表现有:
违反电器安装规定。安装时,使用无证电工安装,安装质量差;接线端和线路连接处连接不牢、松动;装修时,线路不穿管通过可燃材料装修工程和顶棚等处;吸顶灯散热不良,将日光灯的镇流器安装在木质构件上等。详见附录五中的有关实例。
使用电器违反规定。乱接乱拉线路,随意增加负荷;电器和灯具长时间通电过热,产生高温引燃绝缘层;电器和灯具靠近易燃物和可燃物,散热不良,烤燃可燃物;灯泡破碎引燃可燃物;线路遇水浸湿发生漏电或短路,或电器产生故障发热、打火引燃可燃物等。此类情形详见附录五中的有关实例。
电气火灾中以线路短路原因引起的火灾最多。电器线路火灾起数占电气火灾总数近一半,之所以此类原因居多,是由于线路敷设路程长,有的场所用电设备多,敷设的线路条数也多,如一般中小型剧院灯具线路有八九十条,大型剧院可达200条之多。经过各种环境,受外界因素(机械摩擦、潮湿、水汽、高热、腐蚀等)影响较大。再加上安装中连接不牢,乱接线路,使用中缺乏必要的维护保养,绝缘老化不更换,所以易发生短路和接触电阻过大等故障,产生强烈电弧、电火花或过热等现象,常常引发火灾。此类原因引起的火灾见附录五中的有关实例。
(二)吸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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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烟引起火灾的具体情形主要是吸烟入睡,醉酒吸烟,随地乱扔未熄烟头、火柴梗,将烟灰缸内的未熄烟头倒进纸笼、垃圾筒内等。吸烟引起火灾的比率较大,在统计的198例中有27起,占总数13、6%,居第二位。公众聚集场所人多,吸烟者烟瘾一来,常常不分场合,忽视防火要求,随处乱丢未熄烟头,一些可燃物较多的场所容易引起火灾。此类原因引起的火灾详见附录五中的有关实例。
(三)放火
放火的具体情形有:刑事放火、私仇放火、骗保索赔放火和精神病放火等。公众聚集场所放火案件有增无减,在所统计的198例中有27起,其数量已升到火灾原因前列,特别是用放火手段骗保索赔的案件较多,有增加的趋势,这应该引起警惕。放火对公众聚集场所危害很大,放火是一种有目的的故意行为,一旦得逞,易造成重大伤亡事故和惨重损失。放火多发生于晚间20时至凌晨4时之间,这段时间是人们休息、疏于防范的时间,如果值班人员巡查不及时、不到位或擅离岗位是,往往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此类原因引发的案例,可参见附录五中的有关实例。
(四)用火不慎
用火不慎包括使用炉灶不当,用蜡烛等明火照明,生火取暖,用蚊香熏蚊不慎,违章动用电气焊等明火修理等。按理说,人员密集和财产集中场所多为禁止烟火的地方,但仍有一些因用火不慎等明火修理等。按理说,人员密集和财产集中场所多为禁止烟火的地方,但仍有一些因用火不慎造成的火灾,在所统计的198例中有19起,占总数的9、6%。这类火灾原因随着用电设备的增加,随着经营条件和环境的改善、炊事燃料的改变和取4
暖等设备的改进和防火安全教育的加强,用火不慎成灾的比率是可以做到相对下降的。但各种用火仍是需要加以控制的重要方面。此类原因引起的火灾,可参见附录五中有关实例。
(五)原因不明和其他
在所统计的198起火灾实例中,除了原因不明的10起外,尚有外来火、雷击、打火机自爆高温体引燃可燃物、漏气起火各一起,玩火3起。此类原因说明防火安全管理中还有控制不严、控制不到的地方,特别是玩火行为,在公众聚集场所是绝对禁止的行为。此类原因的火灾,可参见附录5中的有关实例。
第二节 公众聚集场所存在的消防问题及其成因
改革开放以来,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包括歌舞厅、录象厅、夜总会、游乐厅、桑拿浴室、迪吧、网吧等在内的公共娱乐场所、豪华上档次的高级宾馆、饭店和大型餐馆,以及大中型礼堂、俱乐部、影剧院等公共聚集场所日趋增多,特别是公共娱乐场所的发展数量更是惊人,大城市猛增几千家上万家,就是小城镇也有几十家。这些文化娱乐场所为活跃人们的业余文化生活提供了方便。然而,当人们簇拥在华丽的娱乐场所内,在扑朔迷离的灯光下享受生活乐趣的时候,并未在意这些场所内的火险因素和已经发生过的惊人的群死群伤和损失惨重的火灾事故。10年来(1991年至2000年),全国共发生公共聚集场所特大火灾246起,造成1750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00918、7万元,分别占同期全国特大火灾总数的27、2%、50、9%和33、2%。其中损失1000万元以上或死亡30人以上的大火有32起,死亡1208人,直接经济损失49109、8万元的,分别占246起总数的 5
12%、64%和48、7%。可见这种形势是严峻的,因此预防公众聚集场所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发生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预防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有效地遏止公众聚集场所火灾的发生、减少火灾损失,必须了解这些场所的火灾危险性和所存在的火灾隐患及其成因。
一、管理者消防意识差,重视经济效益,忽视消防安全
公众聚集场所的领导者、经营者缺乏消防意识,主要表现在4个方面。一是消防安全工作排不上号,多数抱有侥幸心理,对待消防安全工作不认真,搞表面文章、走过场。二是对消防工作不愿投入少,随意砍掉设计中的消防项目,有的建设单位不按国家规范设计消防设施,特别是高层建筑、大面积的商业经营厅不考虑消防设计,以致建成后,先天隐患已形成,使后来的产权拥有者、使用者借以口实不愿整改,如2000年1月11日合肥市城隍庙市场庐阳宫大火之所以火势蔓延迅速造成重大损失,就是由于10200平方米的建筑没有设臵防火分区和消防给水设施。三是法制观念淡薄,无视消防法规,片面地追求经济效益,不办审批手续,不经公安消防部门的验收擅自开始营业,结果是自食其果。如某市公主歌舞餐厅1994年12月10日17时30分举行开张典礼,期间热闹异常,业主抑制不住内心的喜悦,招呼前来贺喜的宾朋,18时18分的时候灶房液化气泄露发生爆燃,顿时可燃装修材料和8个液化气钢瓶泄露出的可燃气体,造成了极好的燃烧环境,火势发展异常迅猛,歌舞餐厅就这样在顷刻间变成了一片废墟。四是对从业人员不培训,员工缺乏消防知识,临场时报警的意识不强,面对突如其来的火灾,不会使用灭火器,不会启动消防设施,不会组织安全疏散,不会处臵初期火灾,一些员工常常是惊慌失措,不会逃生,轻率6
跳楼,更有甚者不顾他人安危逃离现场。如1996年7月17日某市端溪酒店大火,保安员缺乏临场经验,手忙脚乱,耽误了26分钟才报警,服务员和保安员不会组织旅客疏散,未及时按动报警装臵按纽报警,室内消火栓系统起火前阀门被关闭,大量浓烟扩散很快,致使众多人员吸入浓烟窒息死亡,有的旅客缺乏逃生办法,跳楼摔死,火灾造成29人死亡、13人受伤。
二、消防管理混乱,缺少制度或制度流于形式
消防管理混乱的关键问题是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从防火安全责任人到员工不了解消防职责或者缺乏责任心。日常消防管理工作无人负责,对于一些火灾隐患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得过且过,有些单位的领导和管理者直到发生火灾,才如梦方醒。特别是附设在其他建筑物内的公众聚集场所以及集购物、餐饮、娱乐、住宿、办公为一体的综合楼或者几经转包承包等情况,由于功能不同,出入人员杂,用火用电不同,夜间活动情况很不一致,消防管理的责任不落实,互相推妥,整幢楼缺乏统一的管理和协调,常常带来一些火灾隐患,使总体消防布局受到破坏,如为了节省空间按照自己的需要堵塞或占用疏散通道;减少安全出口,或为了防盗,出口设防盗门;自动消防系统由于各自为政而缺乏统一维护和管理而人为造成瘫痪等;按照自己的需要进行豪华的装饰装修,有的破坏了总平面布臵,破坏原有的防火分隔,使通道变的狭窄或像迷宫一样形成曲折性的通道。例如,某市商业大厦1995年建成,一层设有5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1998年该大厦将其中的一个安全出口和通道出租给一个个体户,他在装修中将通道分隔开来并堵死,并将出口处的室内消火栓改到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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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消防管理制度或者不健全,或者流于形式,人们的生活、经营活动缺乏消防安全的规范和制约,特别在用火用电方面不严,甚至没有防火要求而自行其是。如某市蓝田市场2000年7月29日发生的大火就是因为丢掉的烟头引燃堆放在地面上的锯末引发的,一个小小烟头烧毁73个摊位,直接经济损失191.1万元
不做定期防火安全检查或不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夜间无人值班巡查,或者值班人员不负责任、不巡查、睡觉、擅离岗位,或者招用年龄偏大的值班人员,由于行动不便、反应迟缓而临危不起作用。例如,某市供销商场1999年3月10日凌晨发生火灾,因值班人员4人(包括值班经理)违反安全规定,在值班期间看电视、睡觉,未能及时发现火灾,以至报警晚,造成火势蔓延成灾,过火面积达7000平方米,5楼的钢结构屋架礼堂倒塌,直接经济损失507万元。
三、无视或违反国家法律和规定
有些公共聚集场所一味追求发展速度和经济效益,无视或违反国家消防法和法律法规规范,遗留了一些重大火灾隐患,其中大多数集中于宾馆、饭店、商场(店)、市场、文化娱乐场所,整改难度大。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设计时,设计人员使用规范条文不全面,遗漏了必要的消防设施,或为迎合建设单位的意见,有意去掉或部分去掉消防设计,形成先天性火灾隐患。如某市金泉大酒店1995年建成投入使用。开业前就已存在先天隐患;装修中使用大量可燃材料;采用敞开式楼梯间,对人员疏散不利;电器安装不规范;消防器材、设施不到位,未按规范要求安装自动消防灭火系统8
和报警系统,对公安部门的整改意见拒不执行,久拖不改,以至2000年1月9日发生火灾,造成12人死亡、12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79万元。
公众聚集场所建筑在新建、改建和扩建之前不向公安消防部门报审,竣工不经验收,开业不经检查,或经验收、检查不合格而擅自投入使用,这种情形多半潜藏着火灾隐患。如某市亚圣经贸大厦不按图纸施工,擅自去掉防火分区、自动报警装臵及事故广播,室内消火栓未与市政管网连接,1997年2月18日发生火灾,火势发展猛烈,过火面积达2480平方米,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258.3万元。
产权单位或租用单位改变建筑的使用性质,并按经营需要进行改造装修,产生的消防问题是:降低建筑的耐火等级;防火分区面积过大,缺乏防火分隔措施;改变安全疏散通道和出口,使之不符合要求;周围环境不利于新设的经营项目等。另外,公共聚集场所建筑设臵在建筑物地下2层以下的(含2层),设在文物古建筑、博物馆、图书馆等建筑物内的,毗连重要仓库或危险仓库的,在居民住宅楼内改建的,都不是符合规定的。因为公众聚集场所与这些单位共用一幢建筑或相毗邻相互影响大,不利于消防安全,一旦发生火灾不利保证人民安全疏散。例如,某市森蒂娱乐中心宿舍位于2至4层楼,南侧相隔不到80厘米处是广涛阁芬兰浴室,该建筑是5层楼房,2层-3层是按摩房。芬兰浴室1988年装修时违反规定,燕在它的北面加搭了钢结构平台,从而大大缩短了与员工宿舍楼的防火间距。芬兰浴室的3楼—4楼原本有向外开设的逃生通道,但装修时将通道改为按摩室,只在按摩室内开设不明显的门通向楼外。1995年12月8日晚森蒂娱乐中心员工宿舍发生火灾,由于扑救不当,火势扩大井越过钢结构平 9
台上的员工休息室,随即迅速向芬兰浴休息大厅蔓延。大火造成18人死亡,3人烧伤,烧毁建筑1200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145万元。广涛阁芬兰浴损失最为惨重,由于通道改为按摩室,且出口不明显,造成大量人员无法逃生而遭厄运。
违章装修是造成大火的严重原因之一。许多大火安全证明违章装修是火灾隐患中最突出的隐患。由于装修市场管理尚不规范,很多装修队是无资质的、几个人组成的装修游击队,他们不按“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随意装修以致形成一些重大的火灾隐患。其主要问题是:①不少公众聚集等场所为了追求豪华、气派、大量使用可燃、易燃装修材料。用木龙骨、可燃吊顶板、泡沫塑料板作顶棚装修;用可燃、易燃墙纸、墙布作墙面装修;用易燃地毯作地面装修;用易燃装饰布作窗帘、幕布、床套、座套;用胶合板、纤维板作隔断装修;沙发、卧具大量采用聚氨酯泡沫塑料等,一旦失火,火灾荷载大,火势发展猛烈。②装修时,灯具没有采取必要的隔热措施,白炽灯、日光灯镇流器离吊顶、幕布等可燃材料太近,吊顶内的电线不做穿管保护。③装修时,为追求美观,给安全通道造成障碍,甚至完全堵死,或者改变通道的方向,把火灾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起来,一旦发生火灾,人员难以逃生。有的装修把消火栓封闭起来,防火墙、防烟垂壁受损使防火防烟分区扩大。北京隆福大厦,由于装修时封死了排烟口,火灾时热烟气难以排出,严重影响了人员疏散和火灾扑救。由于违章装修火势猛烈酿成大火的案例是大量的,举不胜举。例如某市天然商厦和其后楼天然大酒店未经审核擅自施工进行装修改造,不但未增添任何消防设施,反而将原来的防火卷帘、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系统拆除,10
并且使用了大量的可燃材料装修,装设的玻璃幕墙与木质货架之间有近1米的空隙,楼层与幕墙之间没有横向分隔,2楼发生火灾后,由于防火卷帘拆除,通过这些途径火很快窜向4楼,上下形成一个大火笼。人们不解,为什么火灾初起待消防队赶到,这中间不过是短短十几分钟,大火怎么一下子就烧得那样猛烈?答案就是商品集中,装修材料量多且可燃,又有一个能使燃烧充分的上下空间。尽管在5分钟内调出10个公安消防中队、16个专职消防队、56辆消防车、264名消防员,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奋战将火扑灭,救出被困人员13名,保护了地下商场和1层的大量商品,但火灾带来的危害还是很惨,过火面积达6700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2096余万元。
四、没有或缺乏对付火灾的措施和办法
未制定灭火作战计划和安全疏散预案,不进行演练,员工缺乏训练。从许多公众聚集场所火灾结果看,有无这方面的准备,结果是不一样。凡是事先没做这方面准备的,火灾时,人们惊慌失措,无所适从,不会处臵初起火灾,不会或不及进报警,不会使用灭火器,不会启动自动消防系统,不会组织人员安全疏散,一片混乱,多半是小火酿成大火,人员伤亡多。如某市夏威夷大酒店发生火灾时,保安人员值班期间随意喝酒、吸烟,发生火灾晚,报警迟,员工消防意识淡薄,自防自救能力差,不及时组织人员疏散,丧失人员逃生的时机,造成20人死亡(本店员工19人)、18人受伤。
缺少必要的消防器材和设施,或者有器材但已失效,或设施不到位,不完善,形同虚设,火灾时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如某市北方家具城,4层建筑17米高,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有业户500多,该城员设有自动 11
报警系统和防火卷帘系统,但建设时将自动报警系统砍掉。1997年6月10日我5时左右,更夫拉闸断电,点燃蜡烛睡觉,蜡烛引燃可燃物起火,但因防火卷帘系统同照明是一个线路,结果未起到阻火势蔓延的作用。
有的建设单位在消防设施上有规划,但不投资,或施工中将有些项目砍掉;找几个工程队分别安装消防工程项目,或经多次转承包,为追求利益效益、降低成本,偷工减料,质量无法保证,结果消防设施不成系统,产品不配套,产品来自多家,技术参数不一,施工质量差,消防设施长期不联动,开业5年多的时间里,不能正常运行。1996年4月2日发生大火,自动消防系统(包括自动报警、自动喷水、防排烟、防火卷帘等)未能发挥应有作用,致使商业城地上5层近50000平方米的设施和财物全部烧毁,直接经济损失5519.2万元。后来这座商业城总结了火灾教训,选择了有实力的消防工程公司,选择了较好的设备,投资2600万元将所有自动消防系统安装好,并投入正常运行。1998年2月21日火灾再次降临商业城时,自动消防设施系统损坏不能动作,防火卷帘无法降落,不能形成防火分区,室内消火栓水压不足无法使用,致使火势发展迅速,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100万元。
管理者对消防器材、设施的管理缺乏制度和管理。各种有关建筑消防设施的文件资料无人管理,验收时提供不出完整详实的图纸文件、设计和施工资料无法查找,缺乏平时对系统的检验测试资料等,就是说没有建立一套完整的建筑消防设施的技术档案。这种情况不利于管理人员和消防技术人员了解、掌握消防自动系统的运行情况,以及在紧急需要的时候,有效地自动启动或手动启动消防自动系统。也不利于公安消防队指战员对公12
众聚集场所自动消防系统的熟悉和实际演练。这方面的火灾案例很多,如某市燕山酒家由于消防设施设臵不合理,管理不善,需要的时候,消防水泵断电后不能启动;报警系统长期未检修,起火时报警装修失灵,以致不能及时警示员和客人迅速疏散,人员伤亡惨重,死40人,伤27人。
建筑内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缺少指示标志,或者有标志但没有备用紧急备用电源,火灾时,特别是夜间切断电源的情况下,人们在黑暗中很难辨明疏散方向和出口而造成伤亡事故。
五、无视公安部门的监督
一种情况是,有些公众聚集场所的经理或负责人不认真对待国家消防法规的宣传和教育,无视公安消防机构代表公安机关的监督检查和执法行为,诸如新建、扩建、改建、建筑内部装修和改变建筑使用用途之前,不报消防设计审核,不经消防验收,开业前不经消防安全检查,或经审核、验收、检查不合格,仍然违法施工、使用和开业。另一种情况是,对公安消防机构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也包括在现行有关消防法规和消防技术规范施行之前开业的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方面不符合现行规定而被检查指出的火灾隐患,采取推、拖、拒、骗的手法敷衍和应付公安消防机构。推,在存在的消防问题上,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互相推脱责任;拖,对待问题采取应付态度,当面应允,但不行动,久拖不改;拒,借口资金不足,拒绝整改,采取不正当手段企图蒙混过关;骗,有的单位负责人为了应付监督检查,采取一些欺骗手法,如白天闭门歇业,夜间开门营业;店前门关,开后门营业;用停业的办法对付检查;有的单位甚至在检查之前借别人的消防器材装门面,一经检查完便退回原主。由于上述情况造成的火灾很多, 13
这里仅举一例以敲钟警世。某省益阳大厦始建于1985年10月,主楼高71米、17层,总建筑面积16500平方米,内设商场、夜总会、宾馆、桑拿浴室、餐厅和写字楼等。施工前,未经消防部门审核便擅自动工,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因资金不足,擅自砍掉部分消防配套设施,1989年竣工未经验收,遗留许多火灾隐患:①营业厅、客房、走道、配电室等部位没有安装自动报警系统;没有设计、安装固定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各层消火栓处无直接启动消防水泵的按钮;消防水泵房无备用水泵;未按要求设计、安装室外消防给水系统。②1-17层主楼梯间与电梯共用的前室,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未安装机械排烟系统,楼梯间为敞开式的;17层会议厅只有1个安全出口。③没有设臵火灾事故广播;安全出口、走廊、楼梯间及其前室未设事故照明和安全疏散指示标志。④1-3层商场没有上下连通的敞开式楼梯间,自动扶梯上下开口部位未设臵防火分隔措施;电缆井、管理井等竖向管井均未设防火分隔,井道检查门未安装防火门。⑤营业厅、桑拿浴室等场所内装修使用可燃材料,夹层内的电线敷设不符合要求等。益阳大厦负责人对火灾隐患视而不见,对公安消防机构的整改意见臵之不理,1997年10月省消防总队将其列为全省26处重大火灾隐患之一。后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下发了责令停业整乞讨通知,但大厦并未认真执行。在一顶顶“保护伞”的庇护下,大厦商场一直没有停止使用。2楼于2001年1月民营老板将其改造成综合批发市场,在存在严重火灾隐患的情况下开业,业主们也无视法规的要求。3月3日“火山”终于爆发了,由于这许许多多的沉积十几年的重大火灾隐患的存在,火灾发展迅速,火烧一片,造成70多万元的损失。值得一提的是,开业后2个月的红红火火的兴隆局面就14
此烟消云散了。
上述提到的种种对付消防监督检查的态度,对火灾隐患视而不见、拒不整改或久拖不乞讨的错误行为,其实质是缺乏消防意识,重经济效益,忽视消防安全,以为消防投入是无用的负担,甚至认为单位的消防安全问题是公安消防部门的事,与己无关,公安消防机构的监督检查是无事找茬。但事实雄辩地证明,受损是国家,是摊主们(有的是下岗职工),留给人们的仅仅是反思,是永久的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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