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有偿补课不妨多做一点

  摘要:有偿补课危害很大,但教育部六项禁令治理有限,主要原因在于其未能合理解决有偿补课根源问题。就六项禁令能否减轻学生学业负担、促进教育公平提出疑问,并据此提出完善建议:规范教育培训市场;开设公益补课平台;综合治理,改革应试教育。   关键词:有偿补课;教育公平;学业负担;中小学   中图分类号:G63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6)09-0001-02   一、教育部六项禁令出台   2015年7月6日,《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通知》(下称《禁令》)公布,发布六项禁令,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校教师参与有偿补课,《禁令》指出,有偿补课违背素质教育理念,加重学生学业负担,并有损师德,滋生教育腐败,必须严厉禁止。此后,很多地方性治理措施出台,还开通举报电话,严惩顶风作案者。我国为何非要下大力气禁止有偿补课然?教育部最新《禁令》颁布能否解决问题?是否有更好的治理办法?本文试图解决以上疑问。   本文提到的学校、教师、学生如无特别说明,均指中小学校、中小学在职教师、中小学生。   二、有偿补课的危害与成因   (一)有偿补课的危害   有偿补课冲击了学校正常教学秩序,部分教师为了赚取补课费不好好上课,引诱甚至威逼学生参加自己的补课班;无法补课的副科目任课教师嫉恨有机会补课的主科目任课教师,相同科目任课教师因抢夺补课生源互相仇视;家长望子成龙因参报各种补课班加重经济负担;教师从事补课收益可观同时隐蔽性强,存在偷税、漏税问题。   另外,对于最大利益群体――学生而言,有偿补课主要有两大危害:   1.加重学生学业负担。有偿补课与素质教育理念背道而驰学生不仅要在正常在校时间苦学,节假日甚至双休日、周内晚上还要参加各种所谓“培优班”,参加补课的学生中大部分是对家长、教师、学校和升学压力的不情愿屈服,只有少数是自愿参加。   2.有损教育公平。教育公平一般包括入学机会平等,受教育过程条件相对平等,教育效果相对均等。本文主要指教育过程中资源的公平享有。有偿补课是市场经济行为,属于正式学校教育外“买来的”教育资源(主要指师资资源),通过集中优秀教师队伍,给“付费”学生进行小班甚至是一对一授课。只有经济条件好的学生可以获得这种资源,对没钱参与的学生来说,就是一种教育不公平。   (二)有偿补课的成因   有偿补课屡禁不止,自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一方面,我国在职中小学教师工资偏低,易被有偿补课的可观收益吸引;另一方面,学生家长经济条件转好又乐于花钱让孩子有更好前途。这样,供求双方一致催生了有偿补课。   同样,对于学生来说,有偿补课屡禁不止还有两大原因:   1.应试教育制度。当前,学校和教师为了升学率、优秀率、及格率和各种荣誉默许甚至组织补课;家长为了孩子未来能上重点大学为其选择各类补课班;许多学生自己在各种压力下,情愿或者不情愿,也是利用课余时间进行各种“脑补”。总之,在应试教育制度下,学业结果评价单一,不输起跑线、分数至上、名校情结等思想深入人心。某校中考前誓师大会有学生喊出的口号是“不吃不喝不睡觉,仨月前进100名”。一些学校高考前打的标语更是把应试教育体现的淋漓极致:“就算撞得头破血流,也要冲进一本线的大楼”。这都反映了应试教育对学校教育的异化,也反映了社会普遍存在功利主义思想,即不惜一切代价让孩子上重点大学!   2.教育资源分配不均。就教育资源分配来说,永远不可能完全均等,而目前,由于社会过度推崇各种考试“状元”,很多名校为了获得更大利益争相聘用大量名师,配置更优质教育设备,以创造更多状元神话。这使得优质教育资源过度集中,进一步导致教育资源分配不均。条件相对差的学校的学生若要获得这种优质教育资源,也是更加不易。参加有偿补课的在职教师很多又是所谓名师,正好满足了这些学生的需求。这样学生和家长用钱买教育公平,使得有偿补课市场迅速发展,而有偿补课反过来又加剧了教育不公平。   三、六项禁令治理有限性   有偿补课危害很多,理应予以严厉整顿,但其形成原因复杂,治理办法不易过于“一刀切”,否则容易搞成一场治标不治本的教育运动。从实施合理性和预期效果方面考量《禁令》治理有限性:   (一)合理性角度   《禁令》以有偿补课败坏师德、滋生教育腐败,加重学生学业负担为主要依据。有偿补课确实引发很多问题,但参加有偿补课的教师并不都是耽误本职工作只向着钱看的,制定政策文件不能“因疑定罪”。至于加剧学生学业负担,应试教育制度和目前的功利主义思想才是根源。   有偿补课的存在合理性在于学生和家长对优质教育资源和高分渴望强烈,愿意在课外寻求名师辅导功课,相比无资质的培训机构,经验丰富的在职教师更受欢迎。《禁令》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从事一切有偿补课有违市场规律,武汉在禁止有偿补课后,家长联名请学校名师给学生补课,并主动在校外找补课地点,一些在职教师或是碍于面子或是为了谋利冒着风险暗地里开始办班[1]。因此,《禁令》颁布之后,还需开通其他渠道弥补社会对课外补习的需要。   (二)实施效果角度   1.能否减轻学生学业负担。目前学生学业负担沉重,根源在于应试教育,单纯禁止有偿补课并不能减轻学生学业负担。即使在目前全国严禁有偿补课形势下,一些家长、教师和学校为了提高学生学业成绩,今年暑期继续为学生补课,只不过方式更为隐蔽,深圳市龙岗区某校暑期就将补课地点换到校外,继续开展有偿补课。   2.能否促进教育公平。教育公平的研究在基础教育阶段更有意义,对农村家庭来说,面对沉重教育负担,孩子如果学习好会读高中、大学,否则就早早辍学打工[2]。如果从基础教育阶段进行干预,提供优质教育资源,很多潜力发挥晚的学生就有机会成功,不至于一开始就被淘汰。教育公平是一切教育问题的根源,任何教育政策文件的实施效果都应从是否更好促进教育公平角度考量,《禁令》自然也如此:第一,实施禁令前:目前,优秀在职教师参加有偿家教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教育公平,一是通过小班教学或是一对一补课方式因材施教,使得一些不适应大班授课、学习有困难学生进步显著;二是为缺乏优秀师资的外校学生提供了获得优质教育资源的机会。第二,实施禁令后:禁令若贯彻实施后,社会对补课的需求不会就此减弱,只能通过培训机构寻求补课机会。但目前培训机构教师资质难以保障,优质师资资源将更局限于特定学校内部,这会造成“花钱难买教育公平”的现实困境。另外,少数经济条件好的学生家长将会支付更高昂的风险报酬,请经验丰富的在职教师暗中补课,这又是另外一种教育不公平[3]。   有偿补课是有损教育公平的,但又在某些方面合理实现了教育公平,《禁令》未就促进教育公平方面提出有效措施,只是严禁有偿补课,预期治理效果有限。   四、完善建议   有偿补课《禁令》规定过于“一刀切”,未能合理解决各方需求矛盾,即使贯彻实施,一不能减轻学生学业负担,二无益于教育公平实现。因此,在《禁令》之外,政府还需多一点考虑,多做一点努力,以达到更好治理效果:   1.规范教育培训市场。目前市场上大多培训机构都未经教育部门审批,属于无证经营;教师队伍包括在职教师、退休教师、在校大学生和其他职业的兼职者、无固定职业者等各类人员,培训机构的教学能力和教学质量难以保障,且隐蔽性较强难以监管[4]。   禁止在职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补课后,因市场需求不会短时间内减弱,规范培训市场迫在眉睫:一是严格培训机构及其教师的准入门槛,保证培训机构教育质量;二是对培训机构质量加强年检和审核,制定收费标准,杜绝各种教育乱象产生;三是支持优秀中小学在职教师给予培训机构一定技术指导。   2.开设公益补课平台。鉴于社会对优质教育资源需求强烈,在职中小学教师和学生双方意愿比较统一,在严厉禁止各种扰乱正常教学秩序、乱开班、乱收费的有偿补课基础上,政府不妨基于教育公平的理念,开设公益补课平台,组织有资质优秀教师利用假期,尤其是寒暑假,面向有需求学生,特别是农村贫困地区学生免费授课。在这一方面,目前已有学校先行试点,2014年3月8日,山东省青岛五十八中就利用周末、寒暑假开展公益补课受到广泛好评,今年暑期该校继续开展公益课堂,报名很快满额表明学生对这种公益补课的需要与欢迎。中小学尤其在义务教育阶段,应由国家负责保障每位学生享受优质、平等、免费的教育资源。政府应努力开设这种公益课堂,给予授课教师相应奖励性补贴,并加强监管,保证教育质量。其效果是值得乐观预期的:一是形成有偿补课替代品,抑制其更加泛滥;二是满足贫困地区学生对教育公平的需求。   3.综合治理,改革应试教育。在应试教育制度无法有效变革的情况下,中小学生学业负担问题将长期存在,可考虑以下途径解决:一是改革考试评价制度,不以分数为唯一考核量标;二是降低基础教育课业负担,注重实践能力、劳动能力培养及生命教育,强化育人理念;三是改革高考,打通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壁垒,改变高考独木桥现状;四是社会风气方面,破除功利思想,注重个人幸福体验。总之,目前学生学业负担重,不仅是教育的问题,还是社会风气和理念的问题,需要综合治理。   目前有偿补课危害大、影响恶劣,教育部应当出台规范性文件予以严控,但作为国家教育政策,不妨综合考虑教育问题的各种要素,多做一点,以更好实现教育政策目标和效果,致力于促进教育公平。   参考文献:   [1]廖作秀.在职教师有偿家教规范化管理的政策研究[D].华东师范大学,2007.   [2]魏书传,罗安宝.读还是不读,一个让农村家庭纠结的问题[J].金融经济,2013,(05):12-13.   [3]熊明川.对“禁止有偿补课”的理性思考[J].教学与管理,2010,(10):9-11.   [4]王小宁.我国公立中小学教师兼职的学校管理策略[D].西南大学,2012.

  摘要:有偿补课危害很大,但教育部六项禁令治理有限,主要原因在于其未能合理解决有偿补课根源问题。就六项禁令能否减轻学生学业负担、促进教育公平提出疑问,并据此提出完善建议:规范教育培训市场;开设公益补课平台;综合治理,改革应试教育。   关键词:有偿补课;教育公平;学业负担;中小学   中图分类号:G63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6)09-0001-02   一、教育部六项禁令出台   2015年7月6日,《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通知》(下称《禁令》)公布,发布六项禁令,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校教师参与有偿补课,《禁令》指出,有偿补课违背素质教育理念,加重学生学业负担,并有损师德,滋生教育腐败,必须严厉禁止。此后,很多地方性治理措施出台,还开通举报电话,严惩顶风作案者。我国为何非要下大力气禁止有偿补课然?教育部最新《禁令》颁布能否解决问题?是否有更好的治理办法?本文试图解决以上疑问。   本文提到的学校、教师、学生如无特别说明,均指中小学校、中小学在职教师、中小学生。   二、有偿补课的危害与成因   (一)有偿补课的危害   有偿补课冲击了学校正常教学秩序,部分教师为了赚取补课费不好好上课,引诱甚至威逼学生参加自己的补课班;无法补课的副科目任课教师嫉恨有机会补课的主科目任课教师,相同科目任课教师因抢夺补课生源互相仇视;家长望子成龙因参报各种补课班加重经济负担;教师从事补课收益可观同时隐蔽性强,存在偷税、漏税问题。   另外,对于最大利益群体――学生而言,有偿补课主要有两大危害:   1.加重学生学业负担。有偿补课与素质教育理念背道而驰学生不仅要在正常在校时间苦学,节假日甚至双休日、周内晚上还要参加各种所谓“培优班”,参加补课的学生中大部分是对家长、教师、学校和升学压力的不情愿屈服,只有少数是自愿参加。   2.有损教育公平。教育公平一般包括入学机会平等,受教育过程条件相对平等,教育效果相对均等。本文主要指教育过程中资源的公平享有。有偿补课是市场经济行为,属于正式学校教育外“买来的”教育资源(主要指师资资源),通过集中优秀教师队伍,给“付费”学生进行小班甚至是一对一授课。只有经济条件好的学生可以获得这种资源,对没钱参与的学生来说,就是一种教育不公平。   (二)有偿补课的成因   有偿补课屡禁不止,自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一方面,我国在职中小学教师工资偏低,易被有偿补课的可观收益吸引;另一方面,学生家长经济条件转好又乐于花钱让孩子有更好前途。这样,供求双方一致催生了有偿补课。   同样,对于学生来说,有偿补课屡禁不止还有两大原因:   1.应试教育制度。当前,学校和教师为了升学率、优秀率、及格率和各种荣誉默许甚至组织补课;家长为了孩子未来能上重点大学为其选择各类补课班;许多学生自己在各种压力下,情愿或者不情愿,也是利用课余时间进行各种“脑补”。总之,在应试教育制度下,学业结果评价单一,不输起跑线、分数至上、名校情结等思想深入人心。某校中考前誓师大会有学生喊出的口号是“不吃不喝不睡觉,仨月前进100名”。一些学校高考前打的标语更是把应试教育体现的淋漓极致:“就算撞得头破血流,也要冲进一本线的大楼”。这都反映了应试教育对学校教育的异化,也反映了社会普遍存在功利主义思想,即不惜一切代价让孩子上重点大学!   2.教育资源分配不均。就教育资源分配来说,永远不可能完全均等,而目前,由于社会过度推崇各种考试“状元”,很多名校为了获得更大利益争相聘用大量名师,配置更优质教育设备,以创造更多状元神话。这使得优质教育资源过度集中,进一步导致教育资源分配不均。条件相对差的学校的学生若要获得这种优质教育资源,也是更加不易。参加有偿补课的在职教师很多又是所谓名师,正好满足了这些学生的需求。这样学生和家长用钱买教育公平,使得有偿补课市场迅速发展,而有偿补课反过来又加剧了教育不公平。   三、六项禁令治理有限性   有偿补课危害很多,理应予以严厉整顿,但其形成原因复杂,治理办法不易过于“一刀切”,否则容易搞成一场治标不治本的教育运动。从实施合理性和预期效果方面考量《禁令》治理有限性:   (一)合理性角度   《禁令》以有偿补课败坏师德、滋生教育腐败,加重学生学业负担为主要依据。有偿补课确实引发很多问题,但参加有偿补课的教师并不都是耽误本职工作只向着钱看的,制定政策文件不能“因疑定罪”。至于加剧学生学业负担,应试教育制度和目前的功利主义思想才是根源。   有偿补课的存在合理性在于学生和家长对优质教育资源和高分渴望强烈,愿意在课外寻求名师辅导功课,相比无资质的培训机构,经验丰富的在职教师更受欢迎。《禁令》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从事一切有偿补课有违市场规律,武汉在禁止有偿补课后,家长联名请学校名师给学生补课,并主动在校外找补课地点,一些在职教师或是碍于面子或是为了谋利冒着风险暗地里开始办班[1]。因此,《禁令》颁布之后,还需开通其他渠道弥补社会对课外补习的需要。   (二)实施效果角度   1.能否减轻学生学业负担。目前学生学业负担沉重,根源在于应试教育,单纯禁止有偿补课并不能减轻学生学业负担。即使在目前全国严禁有偿补课形势下,一些家长、教师和学校为了提高学生学业成绩,今年暑期继续为学生补课,只不过方式更为隐蔽,深圳市龙岗区某校暑期就将补课地点换到校外,继续开展有偿补课。   2.能否促进教育公平。教育公平的研究在基础教育阶段更有意义,对农村家庭来说,面对沉重教育负担,孩子如果学习好会读高中、大学,否则就早早辍学打工[2]。如果从基础教育阶段进行干预,提供优质教育资源,很多潜力发挥晚的学生就有机会成功,不至于一开始就被淘汰。教育公平是一切教育问题的根源,任何教育政策文件的实施效果都应从是否更好促进教育公平角度考量,《禁令》自然也如此:第一,实施禁令前:目前,优秀在职教师参加有偿家教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教育公平,一是通过小班教学或是一对一补课方式因材施教,使得一些不适应大班授课、学习有困难学生进步显著;二是为缺乏优秀师资的外校学生提供了获得优质教育资源的机会。第二,实施禁令后:禁令若贯彻实施后,社会对补课的需求不会就此减弱,只能通过培训机构寻求补课机会。但目前培训机构教师资质难以保障,优质师资资源将更局限于特定学校内部,这会造成“花钱难买教育公平”的现实困境。另外,少数经济条件好的学生家长将会支付更高昂的风险报酬,请经验丰富的在职教师暗中补课,这又是另外一种教育不公平[3]。   有偿补课是有损教育公平的,但又在某些方面合理实现了教育公平,《禁令》未就促进教育公平方面提出有效措施,只是严禁有偿补课,预期治理效果有限。   四、完善建议   有偿补课《禁令》规定过于“一刀切”,未能合理解决各方需求矛盾,即使贯彻实施,一不能减轻学生学业负担,二无益于教育公平实现。因此,在《禁令》之外,政府还需多一点考虑,多做一点努力,以达到更好治理效果:   1.规范教育培训市场。目前市场上大多培训机构都未经教育部门审批,属于无证经营;教师队伍包括在职教师、退休教师、在校大学生和其他职业的兼职者、无固定职业者等各类人员,培训机构的教学能力和教学质量难以保障,且隐蔽性较强难以监管[4]。   禁止在职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补课后,因市场需求不会短时间内减弱,规范培训市场迫在眉睫:一是严格培训机构及其教师的准入门槛,保证培训机构教育质量;二是对培训机构质量加强年检和审核,制定收费标准,杜绝各种教育乱象产生;三是支持优秀中小学在职教师给予培训机构一定技术指导。   2.开设公益补课平台。鉴于社会对优质教育资源需求强烈,在职中小学教师和学生双方意愿比较统一,在严厉禁止各种扰乱正常教学秩序、乱开班、乱收费的有偿补课基础上,政府不妨基于教育公平的理念,开设公益补课平台,组织有资质优秀教师利用假期,尤其是寒暑假,面向有需求学生,特别是农村贫困地区学生免费授课。在这一方面,目前已有学校先行试点,2014年3月8日,山东省青岛五十八中就利用周末、寒暑假开展公益补课受到广泛好评,今年暑期该校继续开展公益课堂,报名很快满额表明学生对这种公益补课的需要与欢迎。中小学尤其在义务教育阶段,应由国家负责保障每位学生享受优质、平等、免费的教育资源。政府应努力开设这种公益课堂,给予授课教师相应奖励性补贴,并加强监管,保证教育质量。其效果是值得乐观预期的:一是形成有偿补课替代品,抑制其更加泛滥;二是满足贫困地区学生对教育公平的需求。   3.综合治理,改革应试教育。在应试教育制度无法有效变革的情况下,中小学生学业负担问题将长期存在,可考虑以下途径解决:一是改革考试评价制度,不以分数为唯一考核量标;二是降低基础教育课业负担,注重实践能力、劳动能力培养及生命教育,强化育人理念;三是改革高考,打通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壁垒,改变高考独木桥现状;四是社会风气方面,破除功利思想,注重个人幸福体验。总之,目前学生学业负担重,不仅是教育的问题,还是社会风气和理念的问题,需要综合治理。   目前有偿补课危害大、影响恶劣,教育部应当出台规范性文件予以严控,但作为国家教育政策,不妨综合考虑教育问题的各种要素,多做一点,以更好实现教育政策目标和效果,致力于促进教育公平。   参考文献:   [1]廖作秀.在职教师有偿家教规范化管理的政策研究[D].华东师范大学,2007.   [2]魏书传,罗安宝.读还是不读,一个让农村家庭纠结的问题[J].金融经济,2013,(05):12-13.   [3]熊明川.对“禁止有偿补课”的理性思考[J].教学与管理,2010,(10):9-11.   [4]王小宁.我国公立中小学教师兼职的学校管理策略[D].西南大学,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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