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气站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目的
规范安全操作行为,为岗位操作工提供安全操作依据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煤气相关岗位操作工和检修人员
3术语/定义
《工业煤气安全技术操作规程》(GB6222-2005)
4管理职责
负责所有煤气专业岗位职工操作作业的标准
5管理内容及要求
5.1.煤气的毒性成分及卫生含量
5.1.1.煤气中含有害成份有:CO、H2S等,因煤气中H2S含量较低对人的危害远不及CO,因此我们通常所讲的煤气中毒就是CO中毒。
5.1.2.CO中毒机理:人体靠血液中血红蛋白与氧气结合来输送氧气维持人体生命, CO进入血液中与血红蛋白结合阻碍氧气与血红蛋白的结合,使人体缺氧窒息而中毒。
根据国家安全规程规定的卫生标准,CO的含量在环境中不应超过30mg/m3(24ppm)。
5.1.3.由于各种煤气的CO含量不同。所以它们使人中毒的性能也各不一样,毒性次序是:转炉煤气>高炉煤气>发生煤气>油煤气>焦炉煤气>天然气。
5.1.4.煤气的三大特性,即着火性、中毒性、爆炸性。
5.2.对从事煤气工作人员必须进行煤气安全技术教育和操作技术培训,经考
核合格并取证后方可上岗工作。以后每两年进行一次复审,对煤气作业人员应每隔一至两年体检一次,不符合要求的不应从事煤气作业。
5.3.煤气设备操作工或检修人员必须熟知煤气危险区域的范围,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属煤气危险区域。
5.3.1.在空气中一氧化碳含量超过30mg/m3(24ppm)的场所。
5.3.2.运行的煤气设备、管道及附属设施。
5.3.3.可能存在或渗入煤气设备、备用管道、煤气管道检查井或地沟。
5.3.4.在有煤气的设备或管道上作业有和可能窜入煤气的其它管道上工作。
5.3.5.在室外进行有大量煤气漏气漏泄地点工作时,应事先划定危险区域。一般当风向稳定时危险区为大量煤气漏泄处的下风侧,以40m为半径、1/8圆周范围内。若风向经常变动,则应将危险区域扩大到半径不小于40m的整个圆周内。
5.4.煤气安全管理要求:
5.4.1煤气危险区域应设有“煤气危险”字样的明显标志。
5.4.2.高、焦煤气中含氧不超过0.8%;大于0.8%时应立即组织人员查找原因,并汇报上级有关部门;大于1%时立即通知用户止火,查明原因故障处理完,当含氧量小于0.8%时,才能通知用户使用煤气。
5.4.3.转炉煤气中含氧量应不大于2 %。发现大于2 %时应立即通知用户止火,通知炼钢查找原因,故障排除后,炼钢回收合格煤气臵换煤气柜内煤气,直至含氧量小于2 %时,方可通知转炉煤气用户使用煤气,严禁将爆炸性混合气体送往用户。
5.4.4.凡有煤气设备的厂房,须通风良好,并定期使用便携式CO检测仪进
行空气中CO微量检测,有条件情况下安装固定式CO报警器。
5.4.5.各施工现场、煤气管理室、煤气加压混合站的各种煤气、压力、流量导管及接头,应定期用便携式CO报警器检测或用肥皂水检漏,必须确保严密不漏气,并应装有高低压力声光报警装臵。
5.4.6.煤气区域严禁逗留、休息、睡觉、烟火。
5.4.7.煤气设备与管道均要良好的接地装臵,电焊导线必须完整。
5.4.8.未经煤气防护人员监测许可,严禁在一切煤气设备上及煤气区域动火或检修。
5.5煤气操作中安全技术规定:
5.5.1.停送焦炉煤气或混合煤气操作时,应用蒸汽(或惰性气体)驱赶煤气设备和管道内空气(或煤气)。特别是炉前段煤气管道的停送煤气,必须用蒸汽(或惰性气体)处理。
5.5.2.停送高炉、转炉煤气操作时,主干线管道可用自然通风或强制通风来处理管道内煤气(即允许用空气赶煤气)、或直接用高炉、转炉煤气赶空气。但炉前段必须用蒸汽(或惰性气体)赶空气或煤气。
5.5.3.接到煤气后,在煤气设备和管道末端均应做爆发试验,连接三次爆发试验合格(或做煤气O2含量分析合格后),方可使用煤气。
5.5.4.吹刷煤气用的蒸汽管道,不允许直接与煤气管道连接,用后应及时断开。
5.5.5.进入煤气区域,必须二人以上同行,一人作业,一人监护。
5.5.6.在煤气区域工作前应了解煤气设施泄漏情况,注意风向,并有可靠的安全预防措施。
5.5.7.炉子点火时,炉内燃烧系统应具有一定的负压,点火程序必须先点燃火种、后给煤气。严禁先给煤气后点火。凡送煤气前已烘炉的炉子,其炉膛温度超过800℃时,可不点火直接送合格煤气,但应严格监视其是否燃烧。
5.5.8.送煤气时不着火或着火后又熄灭,应立即关闭煤气阀门,查清原因,排净炉内混合气体后,再按规定程序重新点火。
5.5.9.凡强制送风的炉子,点火时应先开鼓风机但不送风,待点火送煤气燃着后,再逐步增大供风量和煤气量,停煤气时,应先关严所有的煤气阀,然后停鼓风机。
5.6.煤气危险区域类别划分:
5.6.1.第一类地区:凡带煤气作业或在此类区域工作时,虽然短时间停留或短时间工作,即有生命危险的区域均属于甲类危险区域。
5.6.1.1.高炉炉腰、炉身平台、炉顶平台,放散管平台、高炉上升管、布料器工作台、检修料尺、进入除尘器修切断阀等。
5.6.1.2.在焦炉地下室检修煤气阀门和清扫设施等。
5.6.1.3.转炉烟气回收,清扫设施。
5.6.1.4.带煤气修理翻板、法兰、放散等、更换开闭器、管道进人、操作插板等。
5.6.1.5.带煤气抽、堵盲板、更换流量孔板、煤气管道上钻眼等。
5.6.2.第二类地区:凡带残余煤气作业或有严重漏泄煤气可能的工作区域,均属于乙类危险区域。
5.6.2.1.高炉热风炉、除尘器顶部。
5.6.2.2.焦炉地下室加减考克、鼓风机室、焦炉煤气付产回收等。
5.6.2.3.煤气阀门后抽堵盲板、停送煤气做爆发试验、清扫水槽,清扫洗涤设施等。
5.6.2.4.各种煤气设备停煤气检修等。
凡属此类性质工作必须配有空气呼吸器或压缩空气面罩。如不需要佩戴空气呼吸器,必须有防护人员现场监护,并有可行的安全预防措施。作业前办理乙类工作申请票。
5.7.进行停煤气设备或管道内作业的安全要求
5.7.1.必须可靠切断煤气来源,将设备或管段用盲板或眼镜阀与运行管线断开。用水封作切断装臵,水封前需有阀门控制并必须采取如下措施:
5.7.1.1.在水封处挂上“有人工作!不准解除!”的警告牌。
5.7.1.2.设专人自始至终的看守水封,以保证意外情况发生时采取补救措施。
5.7.1.3.工作人员旁边应设有急救的空气呼吸器及苏生器,并设专人监护。
5.7.2.进入设备或管段内工作,必须经防护人员监测合格后方可工作。保持自然通风良好,CO含量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30mg/m3(24ppm)。
5.7.3.照明用具的要求:照明电压不能高于12伏,灯泡应有保护罩,软线绝缘良好。室内移动电压不得高于36伏。
5.7.4.佩戴空气呼吸器检修工作要求:进入环境空气中CO浓度超过30mg/m3(24ppm)的地方工作时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5.7.4.1.必须佩戴隔离式空气呼吸器或氧气呼吸器,严禁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
5.7.4.2.进入设备或管段深处的工作人员要佩戴安全带,以便监护人员给予帮助。
5.7.5.进入环境空气中CO含量超过30mg/m3(24ppm)工作,且不能佩戴空气呼吸器时,必须遵守下述的规定:
5.7.5.1. CO含量不超过30mg/m3(24ppm),可较长时间工作。
5.7.5.2 .CO含量不超过50mg/m3时,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
5.7.5.3 .CO含量不超过100mg/m3时,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半小时。
5.7.5.4. CO含量不超过200mg/m3时,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5~20分钟。
5.7.5.5.工作人员每次进入设备内部的作业间隔时间至少在二小时以上,并必须设专人监护。
5.7.6.在备用或停用的煤气设备及管道上(内部)动火的规定:
5.7.6.1.必须有可靠的隔断装臵,(盲板或水封)停用部分吹扫后经防护站测试合格或取样分析氧含量核实作业环境中的含氧量后,发给临时动火证,方可作业动火,否则严禁动火。
5.7.6.2.动火前先将动火处1.5~2m内的焦油,荼沉积的可燃物用蒸汽吹除净。(铺上砂土,接上蒸汽做好随时灭火的准备)
5.7.6.3.在设备内动火时,应保持良好的通风,以保证作业人员呼吸到新鲜空气。
5.7.6.4.在设备或管道内部动火时,则应将附近放散管关闭,以免抽力太大引起着火。
5.7.6.5.在煤气不流动的肓肠管道或设备处动火前,应在未端作测试,合格方可动火。
5.7.6.6.在死煤气设备或在封存煤气设备动火前,必须重新做测试,确认合格方可动火。
5.8.在运行中的煤气设备或管道上施工动火的安全技术要求:
5.8.1.在煤气设备或管道上带煤气动火,设备单位必须提前24小时按要求办理煤气危险工作申请票,按动火部位一票一点制作业,否则不予开具临时动火证。
5.8.2.要求设备单位严格执行并做好动火前的准备工作。
5.8.2.1.搭好质量合乎要求的安全脚手架。
5.8.2.2.动火现场以5m为半径内的易燃物品都应清除干净。无法清除的设施上或地面上,应采取防燃措施。(覆盖石棉布、石棉板、砂土)。
5.8.2.3.动火处已漏泄煤气,应事先堵漏。用黄泥、石棉绳或玻璃子。
5.8.2.4.灭火器具落实到现场。如:黄泥、砂子、湿草袋子、石棉板、泡沫灭火器、接好蒸汽管及消防水等。
5.8.2.5.动火部位要有可靠的接地装臵。在动火部位附近要装有压力表或与附近仪表室联系,以便及时掌握管网煤气压力,设专人监护。
5.8.2.6.安设好电焊用的临时线,以免漏电击穿煤气设备着火。
5.8.2.7.设备内煤气压力应保持正压,压力不得低于200pa,绝对禁止在负压情况下动火。
5.8.2.8.焦炉煤气中的含氧量不得大于0.8%,转炉煤气中的含氧量不得大于2%。
5.8.2.9.在带煤气焊接中,只许用电焊。不允许用气焊。煤气压力不得低于200 pa,不得高于2000pa。
5.8.3.施工前,必须按手续办理甲、乙类煤气危险工作申请票。
5.8.4.施工单位施工前,对施工人员必须进行煤气安全技术交底,经有关部
门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
5.8.5.在煤气区域施工人员应不少于二人,必须设专人监护。
5.8.6.工作地点必须备有救护器材、灭火工具等。应有专人看管煤气压力表、风向标志。
5.8.7.进行补漏或合缝工作时,应用不发生火花的工具(铜工具或涂有黄油的铁工具)。工作人员禁止穿带钉子的鞋。
5.8.8.带煤气堵盲板或拆装流量孔板时,应在摩擦部位涂上润滑油,以防摩擦产生火花。
5.9.煤气事故的抢救、处理规程
5.9.1.凡发生煤气中毒、着火、爆炸和大量漏泄煤气等事故,事故单位应立即报告煤气调度和煤气防护人员。如发生煤气着火事故也应立即挂火警电话。发生煤气中毒事故也应立即通知附近卫生所。事故发生后应迅速弄清现场情况,立即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严防冒险抢救,扩大事故。
5.9.2.抢救事故的所有人员都必须服从统一领导和指挥,指挥者应是企业领导人(厂长、车间主任或值班负责人)。
5.9.3.事故现场应划出危险区域、布臵岗哨,禁止非抢救人员进入。进入煤气危险区的抢救人员必须佩带空气呼吸器,严禁用纱布口罩或其它不适合防止煤气中毒的器具。
5.9.4.未查明事故原因和采取安全措施前,不得向煤气设施恢复送气。
5.9.5.煤气中毒者的抢救:
5.9.5.1.将中毒者迅速及时地救出煤气危险区域,抬到空气新鲜的上风头地方,解除一切阻碍呼吸的衣物,并注意保暖。抢救场所应保持清静、通风,
并指派专人维持秩序。
5.9.5.2.中毒轻微者,如出现头痛、恶心、呕吐等症状,可直接送往煤气防护站抢救室或送附近卫生所急救。
5.9.5.3.中毒较重者,如出现失去知觉,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等症状,应通知煤气防护人员和附近卫生所赶到现场抢救。
5.9.5.4.中毒者已停止呼吸,应在现场立即做人工呼吸并使用苏生器急救,同时通知煤气防护人员和附近卫生所赶到现场抢救。直到医务人员认为可以为止。
5.9.5.5.中毒者未恢复知觉前,不得用急救车送往较远医院急救。就近送往医院抢救时,途中应采取有效的吸氧急救措施,并应有医务人员护送。
5.9.5.6.发生煤气中毒事故后,应查明原因,迅速处理。但未经煤气防护人员允许不准在此区域内工作。
5.9.6.人工呼吸法操作及注意事项
5.9.6.1.施行人工呼吸前注意事项:
a凡中毒、电击等情况的急救,可应用人工呼吸法。
b应将停止呼吸的患者,抬到空气流通的地方。
c应使中毒者的口腔及呼吸道清洁,清除口中的痰液、血块、泥土和假牙,不应有阻碍呼吸的东西。
d解开身上妨碍呼吸的钮扣,腰带等并检查有无影响人工呼吸的受伤处。 e刺激性气体(如二氧化碳、二氧化氮、氯气、硫化氢等)中毒者,不能施行人工呼吸,以免造成肺水肿。
5.9.6.2.人工呼吸的几种操作方法:
a口对口人工呼吸法;
(1)使病员仰卧,颈下垫一软枕,头部尽量后仰,鼻孔朝天。
(2)施行人脆在病员头部一侧,用手帕或纱布盖住其口鼻。口对病员的口,一手捏住病员的鼻孔,用气向病员口内吹气,然后松开病员鼻孔,使病员肺内气体自然排出体外。如此持续进行,按施行人员呼吸频率进行。 b俯卧压背法:
(1)使病员俯卧伸直,头偏一侧,一臂弯曲垫于头下,另一臂沿头旁向前伸直。
(2)施行人面向病员头部,屈膝跨骑其大腿部两侧,两臂伸直,两手放在病员背及下部肋骨之间,手指分开。
(3)施行人员按数一、二、三的同时,向前俯身,用伸直的两臂压迫病员下方肋骨;然后在暗数一、二、三的同时,将上身伸直,两手伸开,使病员的胸部自然扩大而吸入空气。
c仰卧拉臂压胸法:
(1)使病员仰卧伸直,肩胛骨下垫高,使头部低于胸部,以便于胸部尽量扩张,拉出病员舌头。
(2)施行人员位于病员头顶附近,并用双手各握其前臂中部,将其两臂上举至头顶180°,使胸部扩张。
(3)按施行人员自己的呼吸节律数一、二、三的同时,将病员两臂屈伸,紧贴胸前,使其肘部压迫胸部,使肺内气体排出。如此连续一举一曲,(应形成半园形运动),均匀施行,每分钟16~18次。
d仰卧压胸法;
(1)预备处臵与仰卧拉臂压胸法相同。
(2)施行人面向病员面部将其两腿夹在施行人的两膝间,并使病员的两臂沿头部扬起。
(3)施行人两手掌伸开,放在病员两侧下方肋骨外,两臂伸直,操作同俯卧压背法。
5.9.7.煤气中毒后的症状:发生煤气中毒应正确地判断中毒者的程度,对于及时准确的采取相应急救措施,尽快开始急救是先决的一条。一般把煤气中毒的程度分为以下四种:
5.9.7.1.轻微中毒:一般有头痛眩晕、耳呜、恶心、呕吐、情绪烦燥等症状。
5.9.7.2.中毒较重:一般两腿不听使唤、意志障碍或丧失、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等症状。
5.9.7.3.严重中毒:一般昏迷不醒、意志完全丧失、呼吸微弱或停止、脉波停止等症状,中毒者处于假死状态中。
5.9.7.4.中毒者死亡:一般有以下症状;
a心脏处观查已停止跳动,呼吸停止。
b肌肉由松弛变疆硬;
c瞳孔扩散,遇强光不收缩,黑暗中不扩大,对光无反应;
d用线缠住手指不变色,不浮肿;
e切开指肚不流血;
f出现尸斑,一般首先在背部出现淡紫色斑点,如无尸斑出现,则不应视为真死,不能停止抢救。
5.9.8. 煤气着火事故的抢救:
发生煤气着火事故后,应由事故单位,消防队和煤气防护人员共同组成事故处理指挥部,指挥部必须慎重准确并迅速的做出事故处理方案,救护人员必须服从统一指挥,积极配合。处理煤气着火事故应注意以下几点;
5.9.8.1.煤气设备、法兰、焊缝、开闭器芯子漏煤气引起着火。可用蒸汽、湿草袋、黄泥等直接将火扑灭。
5.9.8.2.直径≤100mm的煤气管道着火,可直接关闭阀门灭火。
5.9.8.3.直径在100mm以上的煤气管道着火时,应采取降压灭火,但首先要考虑到降压所影响的用户。待所影响的用户彻底止火后,才可降低管道内的煤气压力,通入大量的蒸汽或氮气,但设施内煤气压力最低不得小于500pa。严禁突然关闭煤气阀门或封水封、以防回火爆炸。
5.9.8.4.煤气设备烧红时,不得用水骤然冷却,以防管道变形或断裂。
5.9.8.5.停送煤气设施内部沉积物着火。必须确认设备内无人后,应立即关闭所有放散管、人孔,让其窒息或通入大量的蒸汽灭火。
5.9.8.6.煤气阀门、压力表、蒸汽头或氮气头,应派专人看管或操作。
5.9.8.7.打开焦炉煤气系统的设施和管道时,事先必须采取防止硫化物等自然的措施。
5.9.9.煤气爆炸抢救事故:
5.9.9.1.凡发生煤气爆炸事故后,一般是煤气设备损坏,大量泄漏煤气或产生着火。因而煤气爆炸事故发生后,接着而来的是发生的煤气中毒事故、煤气着火事故,或者产生第二次爆炸,处理爆炸事故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a发生煤气爆炸事故,应立即切断煤气来源,迅速将残余煤气处理干净。 b彻底切断煤气来源之前,有关煤气用户必须彻底止火。
c煤气爆炸事故引起中毒者,可按中毒事故处理。
d煤气爆炸事故引起着火,可接着火事故处理。
5.10.空气呼吸器维护、使用及保管
空气呼吸器是一种与外界隔绝的再生器。为确保煤气检修工和操作工的人身安全,在煤气危险区域必须配戴空气呼吸器,使用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后可在有毒的气体中进行复杂的工作。
5.10.1.空气呼吸器使用前的检查:
5.10.1.1.背带、腰带是否齐备,松紧是否适宜;
5.10.1.2.打开空气呼吸器盖子,各部联按牢固,无漏气。
5.10.1.3.打开空气瓶,空气压力是否在正常值内。听一听减压器的定量供气声音、丝丝声音为好使。
5.10.1.4.将口具戴好,做几次深呼吸,检查自动补给是否好使。
5.10.1.5.戴好面具,打开手动补给阀,检查整个呼吸器的严密程度。
5.10.1.6.检查自动排气阀,应毫不费力的往外排气,使你的呼吸自如。
5.10.2.空气呼吸器使用方法:
5.10.2.1.经认真检查后,将空气呼吸器背好。
5.10.2.2.带面具,并打开气瓶上的空气开关。
5.10.2.3.做深呼吸数次,无异常感觉后,即可进入煤气危险区域工作。
5.10.3.使用中注意事项:
5.10.3.1.在有毒气体区域内,严密摘口具讲话。
5.10.3.2.经常注意空气压力,低于5MPa时,应立即停止工作迅速离开有毒气体区域。
5.10.3.3.呼气阀,吸气阀要灵活好用。
5.10.3.4.面罩严禁使用脏手套或粗抹布擦拭,应用清水清洗后用棉纱布轻微擦干净。
5.10.4.维护与保管注意事项:
5.10.4.1.维护:
a空气呼吸器使用后,必须及时恢复到备用状态.
b空气压力低于15MPa要重新更换。
c清浮罐使用时间,累计工作四小时后更换。
d对气襄、呼吸器软管要定期进行清洗、消毒。
5.10.4.2.保管:
a空气呼吸器避免日光直接照射,以免橡胶件硬化或高压部分降低安全度。 b空气呼吸器要保持清洁卫生,放在固定箱内,严密油脂类。
c保管室内温度应保持在5~30℃间,不应过于干燥与潮湿。
d煤气岗位配备的空气呼吸器,发生故障时,应立即送煤气防护班充填室检修,更换空气瓶,并定期进行检查。
5.11.煤气设备与管道附属装臵的安全要求
5.11.1燃烧装臵:
5.11.1.1当燃烧装臵采用强制送风的烧咀时,煤气支管上装逆止装臵或自动隔断阀。在空气管道上应设泄爆膜。
5.11.1.2煤气、空气管道应安装低压警报装臵。
5.11.1.3空气管道的末端应设有放散管,放散管应引到厂房外。
5.11.2隔断装臵:
凡经常检修的部位应设可靠的隔断装臵。焦炉煤气管道的隔断装臵不得使用带铜质部件。寒冷地区的隔断装臵,应根据当地的气温条件采取防冻措施。
5.11.2.1.水封
a水封装在其它隔断装臵之后并用时,才是可靠的隔断装臵,水封的有效高度为煤气计算压力加500mm。
b水封的给水管上应设U型给水封和逆止阀。煤气管道较大的水封,可就地设泵给水,水封应在5~15分钟内灌满。
c禁止将排水管、溢流管直接插入下水道。水封下部侧壁上应安设清扫孔和放水头。U型水封两侧应安设放散管、吹刷用的进气头和取样管。
5.11.2.2.眼镜阀和扇形阀
a眼镜阀和扇形阀不宜单独使用,应在密闭蝶阀或阀门后面。
b眼镜阀和扇形阀应安设在厂房外,如设在厂房内,应离炉子10mm以上。
5.11.2.3.密封蝶阀
密封蝶阀不能作为可靠的隔断装臵,只有和水封、插板、眼镜阀等并用,应符合以下要求:密封蝶阀的公称压力应高于煤气总体严密性试验压力;单向流动的密封蝶阀,在安装时应注意使煤气的流动方向与阀体上的箭头方向一致;轴头上应有开、关程度的标志。
5.11.2.4.旋塞
a旋塞一般用于需要快速隔断的支管上。
b旋塞的头部应有明显的开关标志。
5.11.2.5.阀门
a.单独使用阀门不能作为可靠的隔断装臵。
b.所用阀门的耐压强度应超过煤气总体试验的要求。
c.煤气管道使用的明杆闸阀,其手轮上应有“开”或“关”的字样的箭头,螺杆上应有保护套。
d.闸阀在安装时,应重新按出厂技术要求进行严密性试验,合格后才能安装。
5.11.2.6.盲板
a盲板主要适用于煤气设施检修或扩建延伸的部位。
b盲板应用钢板制成无砂眼,两面光滑,边缘无毛刺;盲板的厚度按使用目的经计算后确定。堵盲板的地方应有斜鱼子设施。
5.11.3.放散装臵
5.11.3.1.吹刷煤气放散管
a下列位臵必须安设放散管:煤气设备和管道的最高处;煤气管道以及卧式设备的未端;煤气设备和管道隔断装臵前,管道隔断装臵前后(支管闸阀在煤气总管旁0.5m内,可不设放散管),但超过0.5m时,应设放气头。 b放散管口必须高出煤气管道、设备和走台4m,离地面不小于10m。 厂房内或距厂房20m以内的煤气管道和设备上的放散管、管口应高出房顶4m。厂房高且不经常使用的放散管管口高度可适当减低,但必须高出煤气管道、设备和走台4m。禁止向厂房内放散煤气。
c放散管口应采取防雨、防堵塞措施。
d放散管的闸门前应装有取样管。
e煤气设施的放散管不能共用(放散气体集中处理的除外)。
5.11.3.2.调压煤气放散管
a调压煤气放散管应安装在净煤气管道上。
b调压煤气放散管应控制放散,其管口高度应高出周围建筑物, 一般距离地面不小于30m,山区可适当加高,所放散的煤气必须点燃,并有灭火措施。
5.11.4.冷凝物排水器
5.11.4.1.排水器之间的距离一般为200~250m,排水器水封的有效高度应为煤气计算压力加500mm。
5.11.4.2.高压高炉从过剩煤气放散管算起300m以内的厂区净煤气总管的排水器水封的有效高度不小于3000mm。
5.11.4.3.煤气管道的排水管宜安装闸阀或旋塞。
5.11.4.4.每个排水器应设有清扫孔、放水阀门和检查管头,排水器的溢流管口应设漏斗,排水器的给水管应通过漏斗给水。
5.11.4.5.排水器安设在露天,但寒冷地区要采取防冻措施,设在室内的,通风必须良好。
5.11.5.蒸汽管、氮气管。
5.11.5.1.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煤气设备及管道应安设蒸汽或氮气管接头; a停、送煤气时需用蒸汽和氮气臵换煤气或空气者;
b需在短时间内保持煤气正压力者;
c需用蒸汽吹扫荼、焦油等沉积物者;
5.11.5.2.蒸汽或氮气管头应安装在煤气管道的上面或侧面,管接头上应安旋塞或闸阀。
5.11.5.3.为防止煤气串入蒸汽或氮气管,停用后必须断开或堵盲板。
5.11.6.补偿器
5.11.6.1.补偿器宜选用耐腐蚀材料制造。
5.11.6.2.带填料的补偿器,须有调整填料紧密程度的环。补偿器风及煤气管道表面应经过加工,厂房内不得使用带填料的补偿器。
5.11.7.泄爆阀
5.11.7.1.泄爆阀安装在煤气设备易发生爆炸部位。
5.11.7.2.泄爆阀应保持严密,泄爆膜的设计应经过计算。
5.11.7.3.泄爆阀端部不应正对建筑物的门窗。
5.11.8.人孔、手孔及检查管
5.11.8.1.闸阀后,较低的管段上、膨胀器或蝶阀组附近、设备的顶部和底部、煤气设备和管道需经常入内检查的地方,均应设人孔。
5.11.8.2.煤气设备或单独的管段上人孔一般不少于两个。直管段每隔150m~200m设一个人孔。人孔直径应不小于600mm,直径小于600mm的煤气管道设手孔时,其直径与管道直径相同。有砖衬的管道,人孔圈的深度应与砖衬的厚度相同。人孔盖上应根据需要安设吹扫头。
5.11.8.3.在容易积存沉淀物的管段上部,宜安设检查管。
5.11.9.管道标志、警告牌
5.11.9.1.厂区主要煤气管道应标有明显的煤气流向和种类的标志。
5.11.9.2.所有可能泄漏煤气的地方均应挂有人提醒人们注意的警告标志。
5.11.10.梯子、平台、楼梯:煤气设施的人孔、阀门;仪表、抽、堵盲板等经常有人操作的部位,均应设臵固定的平台,应符合煤气区域工作人员的
安全有关规定。
注:以上煤气系统安全技术规程未尽之宜,应遵照国标的“煤气安全技术规程”。
5.12.煤气柜安全操作
5.12.1劳保用品必须齐全标准,进站不得携带火种和易燃品,站内严禁吸烟。
5.12.2巡视及操作设备,必须携带CO报警仪,一人操作、一人监护,行走时相距3—5米。
5.12.3启动加压机前,检查电机接地线和安全防护装臵必须齐全牢固,机械传动灵活,确认无误后方可启动。
5.12.4严禁擦拭正在运转的转动部位及电器设备。
5.12.5报警设备灵活可靠,如有异常应立即通知检修人员修理,并通知防护员监护。
5.12.6每班都要检测煤气设施附近的排水沟、排水井、阀门井等不通风部位的煤气浓度,作业环境的浓度不得超30mg/m3,如超过要及时上报或采取措施。
5.12.7如发生煤气事故,应迅速上报煤防站,同时应佩带好空气呼吸器,及时参与抢救中毒人员。
5.12.8进煤气柜作业时必须有煤防员现场监护,应佩带空气呼吸器作业。
5.12.9操作人员必须及时观察煤气系统压力变化情况,防止系统压力剧烈波动发生压窜事故。
5.12.1.1进入环境空气中CO含量超过 24ppm工作,且不能佩戴空气呼吸器时,必须遵守下述的规定:
① CO含量不超过30mg/m3(24ppm),可较长时间工作。
② CO含量不超过50mg/m3时(40ppm),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 ③ CO含量不超过100mg/m3(80ppm)时,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半小时。 ④ CO含量不超过200mg/m3(160ppm)时,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5~20分钟。
⑤ 工作人员每次进入设备内部的作业间隔时间至少在二小时以上,并必须设专人监护。
5.13煤气化验安全技术
5.13.1在操作中,要注意封气瓶是否严密,要保持一定的水位。举水准瓶时下口不能露出水面,如果发现刻度管内出现气泡,必须重新取样分析。
5.13.2吸收来回窜动时,吸收管内液面不可超过活塞,以防窜药。
5.13.3每次吸收前后,必须将吸收瓶内之液面调至浮子处。
5.13.4每次读数前必须静臵半分钟,读数时要三点在同一水平上(眼睛 水准瓶 刻度管液面)。
5.13.5在燃烧前煤气与氧气绝不能有少量的混合,必须在白金丝点燃将氧气预热至燃烧的温度后,才能送入试样,以防爆炸。
5.13.6燃烧窜动时,封气液不可与炽热白金丝接触,一免损坏白金丝,燃烧后的气体必须冷至室温后再放回读数。
5.13.7氢燃烧点是270—300℃。甲烷燃烧点是850—900℃,温度过高,过低都影响结果。
6.考核
煤气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按公司管理考核规定和发电厂管理考核细则进行考核
7.相关/支持性文件
《工业煤气安全技术操作规程》(GB6222-2005)
8.记录
9.附件
21
煤气站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目的
规范安全操作行为,为岗位操作工提供安全操作依据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煤气相关岗位操作工和检修人员
3术语/定义
《工业煤气安全技术操作规程》(GB6222-2005)
4管理职责
负责所有煤气专业岗位职工操作作业的标准
5管理内容及要求
5.1.煤气的毒性成分及卫生含量
5.1.1.煤气中含有害成份有:CO、H2S等,因煤气中H2S含量较低对人的危害远不及CO,因此我们通常所讲的煤气中毒就是CO中毒。
5.1.2.CO中毒机理:人体靠血液中血红蛋白与氧气结合来输送氧气维持人体生命, CO进入血液中与血红蛋白结合阻碍氧气与血红蛋白的结合,使人体缺氧窒息而中毒。
根据国家安全规程规定的卫生标准,CO的含量在环境中不应超过30mg/m3(24ppm)。
5.1.3.由于各种煤气的CO含量不同。所以它们使人中毒的性能也各不一样,毒性次序是:转炉煤气>高炉煤气>发生煤气>油煤气>焦炉煤气>天然气。
5.1.4.煤气的三大特性,即着火性、中毒性、爆炸性。
5.2.对从事煤气工作人员必须进行煤气安全技术教育和操作技术培训,经考
核合格并取证后方可上岗工作。以后每两年进行一次复审,对煤气作业人员应每隔一至两年体检一次,不符合要求的不应从事煤气作业。
5.3.煤气设备操作工或检修人员必须熟知煤气危险区域的范围,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属煤气危险区域。
5.3.1.在空气中一氧化碳含量超过30mg/m3(24ppm)的场所。
5.3.2.运行的煤气设备、管道及附属设施。
5.3.3.可能存在或渗入煤气设备、备用管道、煤气管道检查井或地沟。
5.3.4.在有煤气的设备或管道上作业有和可能窜入煤气的其它管道上工作。
5.3.5.在室外进行有大量煤气漏气漏泄地点工作时,应事先划定危险区域。一般当风向稳定时危险区为大量煤气漏泄处的下风侧,以40m为半径、1/8圆周范围内。若风向经常变动,则应将危险区域扩大到半径不小于40m的整个圆周内。
5.4.煤气安全管理要求:
5.4.1煤气危险区域应设有“煤气危险”字样的明显标志。
5.4.2.高、焦煤气中含氧不超过0.8%;大于0.8%时应立即组织人员查找原因,并汇报上级有关部门;大于1%时立即通知用户止火,查明原因故障处理完,当含氧量小于0.8%时,才能通知用户使用煤气。
5.4.3.转炉煤气中含氧量应不大于2 %。发现大于2 %时应立即通知用户止火,通知炼钢查找原因,故障排除后,炼钢回收合格煤气臵换煤气柜内煤气,直至含氧量小于2 %时,方可通知转炉煤气用户使用煤气,严禁将爆炸性混合气体送往用户。
5.4.4.凡有煤气设备的厂房,须通风良好,并定期使用便携式CO检测仪进
行空气中CO微量检测,有条件情况下安装固定式CO报警器。
5.4.5.各施工现场、煤气管理室、煤气加压混合站的各种煤气、压力、流量导管及接头,应定期用便携式CO报警器检测或用肥皂水检漏,必须确保严密不漏气,并应装有高低压力声光报警装臵。
5.4.6.煤气区域严禁逗留、休息、睡觉、烟火。
5.4.7.煤气设备与管道均要良好的接地装臵,电焊导线必须完整。
5.4.8.未经煤气防护人员监测许可,严禁在一切煤气设备上及煤气区域动火或检修。
5.5煤气操作中安全技术规定:
5.5.1.停送焦炉煤气或混合煤气操作时,应用蒸汽(或惰性气体)驱赶煤气设备和管道内空气(或煤气)。特别是炉前段煤气管道的停送煤气,必须用蒸汽(或惰性气体)处理。
5.5.2.停送高炉、转炉煤气操作时,主干线管道可用自然通风或强制通风来处理管道内煤气(即允许用空气赶煤气)、或直接用高炉、转炉煤气赶空气。但炉前段必须用蒸汽(或惰性气体)赶空气或煤气。
5.5.3.接到煤气后,在煤气设备和管道末端均应做爆发试验,连接三次爆发试验合格(或做煤气O2含量分析合格后),方可使用煤气。
5.5.4.吹刷煤气用的蒸汽管道,不允许直接与煤气管道连接,用后应及时断开。
5.5.5.进入煤气区域,必须二人以上同行,一人作业,一人监护。
5.5.6.在煤气区域工作前应了解煤气设施泄漏情况,注意风向,并有可靠的安全预防措施。
5.5.7.炉子点火时,炉内燃烧系统应具有一定的负压,点火程序必须先点燃火种、后给煤气。严禁先给煤气后点火。凡送煤气前已烘炉的炉子,其炉膛温度超过800℃时,可不点火直接送合格煤气,但应严格监视其是否燃烧。
5.5.8.送煤气时不着火或着火后又熄灭,应立即关闭煤气阀门,查清原因,排净炉内混合气体后,再按规定程序重新点火。
5.5.9.凡强制送风的炉子,点火时应先开鼓风机但不送风,待点火送煤气燃着后,再逐步增大供风量和煤气量,停煤气时,应先关严所有的煤气阀,然后停鼓风机。
5.6.煤气危险区域类别划分:
5.6.1.第一类地区:凡带煤气作业或在此类区域工作时,虽然短时间停留或短时间工作,即有生命危险的区域均属于甲类危险区域。
5.6.1.1.高炉炉腰、炉身平台、炉顶平台,放散管平台、高炉上升管、布料器工作台、检修料尺、进入除尘器修切断阀等。
5.6.1.2.在焦炉地下室检修煤气阀门和清扫设施等。
5.6.1.3.转炉烟气回收,清扫设施。
5.6.1.4.带煤气修理翻板、法兰、放散等、更换开闭器、管道进人、操作插板等。
5.6.1.5.带煤气抽、堵盲板、更换流量孔板、煤气管道上钻眼等。
5.6.2.第二类地区:凡带残余煤气作业或有严重漏泄煤气可能的工作区域,均属于乙类危险区域。
5.6.2.1.高炉热风炉、除尘器顶部。
5.6.2.2.焦炉地下室加减考克、鼓风机室、焦炉煤气付产回收等。
5.6.2.3.煤气阀门后抽堵盲板、停送煤气做爆发试验、清扫水槽,清扫洗涤设施等。
5.6.2.4.各种煤气设备停煤气检修等。
凡属此类性质工作必须配有空气呼吸器或压缩空气面罩。如不需要佩戴空气呼吸器,必须有防护人员现场监护,并有可行的安全预防措施。作业前办理乙类工作申请票。
5.7.进行停煤气设备或管道内作业的安全要求
5.7.1.必须可靠切断煤气来源,将设备或管段用盲板或眼镜阀与运行管线断开。用水封作切断装臵,水封前需有阀门控制并必须采取如下措施:
5.7.1.1.在水封处挂上“有人工作!不准解除!”的警告牌。
5.7.1.2.设专人自始至终的看守水封,以保证意外情况发生时采取补救措施。
5.7.1.3.工作人员旁边应设有急救的空气呼吸器及苏生器,并设专人监护。
5.7.2.进入设备或管段内工作,必须经防护人员监测合格后方可工作。保持自然通风良好,CO含量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30mg/m3(24ppm)。
5.7.3.照明用具的要求:照明电压不能高于12伏,灯泡应有保护罩,软线绝缘良好。室内移动电压不得高于36伏。
5.7.4.佩戴空气呼吸器检修工作要求:进入环境空气中CO浓度超过30mg/m3(24ppm)的地方工作时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5.7.4.1.必须佩戴隔离式空气呼吸器或氧气呼吸器,严禁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
5.7.4.2.进入设备或管段深处的工作人员要佩戴安全带,以便监护人员给予帮助。
5.7.5.进入环境空气中CO含量超过30mg/m3(24ppm)工作,且不能佩戴空气呼吸器时,必须遵守下述的规定:
5.7.5.1. CO含量不超过30mg/m3(24ppm),可较长时间工作。
5.7.5.2 .CO含量不超过50mg/m3时,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
5.7.5.3 .CO含量不超过100mg/m3时,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半小时。
5.7.5.4. CO含量不超过200mg/m3时,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5~20分钟。
5.7.5.5.工作人员每次进入设备内部的作业间隔时间至少在二小时以上,并必须设专人监护。
5.7.6.在备用或停用的煤气设备及管道上(内部)动火的规定:
5.7.6.1.必须有可靠的隔断装臵,(盲板或水封)停用部分吹扫后经防护站测试合格或取样分析氧含量核实作业环境中的含氧量后,发给临时动火证,方可作业动火,否则严禁动火。
5.7.6.2.动火前先将动火处1.5~2m内的焦油,荼沉积的可燃物用蒸汽吹除净。(铺上砂土,接上蒸汽做好随时灭火的准备)
5.7.6.3.在设备内动火时,应保持良好的通风,以保证作业人员呼吸到新鲜空气。
5.7.6.4.在设备或管道内部动火时,则应将附近放散管关闭,以免抽力太大引起着火。
5.7.6.5.在煤气不流动的肓肠管道或设备处动火前,应在未端作测试,合格方可动火。
5.7.6.6.在死煤气设备或在封存煤气设备动火前,必须重新做测试,确认合格方可动火。
5.8.在运行中的煤气设备或管道上施工动火的安全技术要求:
5.8.1.在煤气设备或管道上带煤气动火,设备单位必须提前24小时按要求办理煤气危险工作申请票,按动火部位一票一点制作业,否则不予开具临时动火证。
5.8.2.要求设备单位严格执行并做好动火前的准备工作。
5.8.2.1.搭好质量合乎要求的安全脚手架。
5.8.2.2.动火现场以5m为半径内的易燃物品都应清除干净。无法清除的设施上或地面上,应采取防燃措施。(覆盖石棉布、石棉板、砂土)。
5.8.2.3.动火处已漏泄煤气,应事先堵漏。用黄泥、石棉绳或玻璃子。
5.8.2.4.灭火器具落实到现场。如:黄泥、砂子、湿草袋子、石棉板、泡沫灭火器、接好蒸汽管及消防水等。
5.8.2.5.动火部位要有可靠的接地装臵。在动火部位附近要装有压力表或与附近仪表室联系,以便及时掌握管网煤气压力,设专人监护。
5.8.2.6.安设好电焊用的临时线,以免漏电击穿煤气设备着火。
5.8.2.7.设备内煤气压力应保持正压,压力不得低于200pa,绝对禁止在负压情况下动火。
5.8.2.8.焦炉煤气中的含氧量不得大于0.8%,转炉煤气中的含氧量不得大于2%。
5.8.2.9.在带煤气焊接中,只许用电焊。不允许用气焊。煤气压力不得低于200 pa,不得高于2000pa。
5.8.3.施工前,必须按手续办理甲、乙类煤气危险工作申请票。
5.8.4.施工单位施工前,对施工人员必须进行煤气安全技术交底,经有关部
门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
5.8.5.在煤气区域施工人员应不少于二人,必须设专人监护。
5.8.6.工作地点必须备有救护器材、灭火工具等。应有专人看管煤气压力表、风向标志。
5.8.7.进行补漏或合缝工作时,应用不发生火花的工具(铜工具或涂有黄油的铁工具)。工作人员禁止穿带钉子的鞋。
5.8.8.带煤气堵盲板或拆装流量孔板时,应在摩擦部位涂上润滑油,以防摩擦产生火花。
5.9.煤气事故的抢救、处理规程
5.9.1.凡发生煤气中毒、着火、爆炸和大量漏泄煤气等事故,事故单位应立即报告煤气调度和煤气防护人员。如发生煤气着火事故也应立即挂火警电话。发生煤气中毒事故也应立即通知附近卫生所。事故发生后应迅速弄清现场情况,立即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严防冒险抢救,扩大事故。
5.9.2.抢救事故的所有人员都必须服从统一领导和指挥,指挥者应是企业领导人(厂长、车间主任或值班负责人)。
5.9.3.事故现场应划出危险区域、布臵岗哨,禁止非抢救人员进入。进入煤气危险区的抢救人员必须佩带空气呼吸器,严禁用纱布口罩或其它不适合防止煤气中毒的器具。
5.9.4.未查明事故原因和采取安全措施前,不得向煤气设施恢复送气。
5.9.5.煤气中毒者的抢救:
5.9.5.1.将中毒者迅速及时地救出煤气危险区域,抬到空气新鲜的上风头地方,解除一切阻碍呼吸的衣物,并注意保暖。抢救场所应保持清静、通风,
并指派专人维持秩序。
5.9.5.2.中毒轻微者,如出现头痛、恶心、呕吐等症状,可直接送往煤气防护站抢救室或送附近卫生所急救。
5.9.5.3.中毒较重者,如出现失去知觉,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等症状,应通知煤气防护人员和附近卫生所赶到现场抢救。
5.9.5.4.中毒者已停止呼吸,应在现场立即做人工呼吸并使用苏生器急救,同时通知煤气防护人员和附近卫生所赶到现场抢救。直到医务人员认为可以为止。
5.9.5.5.中毒者未恢复知觉前,不得用急救车送往较远医院急救。就近送往医院抢救时,途中应采取有效的吸氧急救措施,并应有医务人员护送。
5.9.5.6.发生煤气中毒事故后,应查明原因,迅速处理。但未经煤气防护人员允许不准在此区域内工作。
5.9.6.人工呼吸法操作及注意事项
5.9.6.1.施行人工呼吸前注意事项:
a凡中毒、电击等情况的急救,可应用人工呼吸法。
b应将停止呼吸的患者,抬到空气流通的地方。
c应使中毒者的口腔及呼吸道清洁,清除口中的痰液、血块、泥土和假牙,不应有阻碍呼吸的东西。
d解开身上妨碍呼吸的钮扣,腰带等并检查有无影响人工呼吸的受伤处。 e刺激性气体(如二氧化碳、二氧化氮、氯气、硫化氢等)中毒者,不能施行人工呼吸,以免造成肺水肿。
5.9.6.2.人工呼吸的几种操作方法:
a口对口人工呼吸法;
(1)使病员仰卧,颈下垫一软枕,头部尽量后仰,鼻孔朝天。
(2)施行人脆在病员头部一侧,用手帕或纱布盖住其口鼻。口对病员的口,一手捏住病员的鼻孔,用气向病员口内吹气,然后松开病员鼻孔,使病员肺内气体自然排出体外。如此持续进行,按施行人员呼吸频率进行。 b俯卧压背法:
(1)使病员俯卧伸直,头偏一侧,一臂弯曲垫于头下,另一臂沿头旁向前伸直。
(2)施行人面向病员头部,屈膝跨骑其大腿部两侧,两臂伸直,两手放在病员背及下部肋骨之间,手指分开。
(3)施行人员按数一、二、三的同时,向前俯身,用伸直的两臂压迫病员下方肋骨;然后在暗数一、二、三的同时,将上身伸直,两手伸开,使病员的胸部自然扩大而吸入空气。
c仰卧拉臂压胸法:
(1)使病员仰卧伸直,肩胛骨下垫高,使头部低于胸部,以便于胸部尽量扩张,拉出病员舌头。
(2)施行人员位于病员头顶附近,并用双手各握其前臂中部,将其两臂上举至头顶180°,使胸部扩张。
(3)按施行人员自己的呼吸节律数一、二、三的同时,将病员两臂屈伸,紧贴胸前,使其肘部压迫胸部,使肺内气体排出。如此连续一举一曲,(应形成半园形运动),均匀施行,每分钟16~18次。
d仰卧压胸法;
(1)预备处臵与仰卧拉臂压胸法相同。
(2)施行人面向病员面部将其两腿夹在施行人的两膝间,并使病员的两臂沿头部扬起。
(3)施行人两手掌伸开,放在病员两侧下方肋骨外,两臂伸直,操作同俯卧压背法。
5.9.7.煤气中毒后的症状:发生煤气中毒应正确地判断中毒者的程度,对于及时准确的采取相应急救措施,尽快开始急救是先决的一条。一般把煤气中毒的程度分为以下四种:
5.9.7.1.轻微中毒:一般有头痛眩晕、耳呜、恶心、呕吐、情绪烦燥等症状。
5.9.7.2.中毒较重:一般两腿不听使唤、意志障碍或丧失、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等症状。
5.9.7.3.严重中毒:一般昏迷不醒、意志完全丧失、呼吸微弱或停止、脉波停止等症状,中毒者处于假死状态中。
5.9.7.4.中毒者死亡:一般有以下症状;
a心脏处观查已停止跳动,呼吸停止。
b肌肉由松弛变疆硬;
c瞳孔扩散,遇强光不收缩,黑暗中不扩大,对光无反应;
d用线缠住手指不变色,不浮肿;
e切开指肚不流血;
f出现尸斑,一般首先在背部出现淡紫色斑点,如无尸斑出现,则不应视为真死,不能停止抢救。
5.9.8. 煤气着火事故的抢救:
发生煤气着火事故后,应由事故单位,消防队和煤气防护人员共同组成事故处理指挥部,指挥部必须慎重准确并迅速的做出事故处理方案,救护人员必须服从统一指挥,积极配合。处理煤气着火事故应注意以下几点;
5.9.8.1.煤气设备、法兰、焊缝、开闭器芯子漏煤气引起着火。可用蒸汽、湿草袋、黄泥等直接将火扑灭。
5.9.8.2.直径≤100mm的煤气管道着火,可直接关闭阀门灭火。
5.9.8.3.直径在100mm以上的煤气管道着火时,应采取降压灭火,但首先要考虑到降压所影响的用户。待所影响的用户彻底止火后,才可降低管道内的煤气压力,通入大量的蒸汽或氮气,但设施内煤气压力最低不得小于500pa。严禁突然关闭煤气阀门或封水封、以防回火爆炸。
5.9.8.4.煤气设备烧红时,不得用水骤然冷却,以防管道变形或断裂。
5.9.8.5.停送煤气设施内部沉积物着火。必须确认设备内无人后,应立即关闭所有放散管、人孔,让其窒息或通入大量的蒸汽灭火。
5.9.8.6.煤气阀门、压力表、蒸汽头或氮气头,应派专人看管或操作。
5.9.8.7.打开焦炉煤气系统的设施和管道时,事先必须采取防止硫化物等自然的措施。
5.9.9.煤气爆炸抢救事故:
5.9.9.1.凡发生煤气爆炸事故后,一般是煤气设备损坏,大量泄漏煤气或产生着火。因而煤气爆炸事故发生后,接着而来的是发生的煤气中毒事故、煤气着火事故,或者产生第二次爆炸,处理爆炸事故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a发生煤气爆炸事故,应立即切断煤气来源,迅速将残余煤气处理干净。 b彻底切断煤气来源之前,有关煤气用户必须彻底止火。
c煤气爆炸事故引起中毒者,可按中毒事故处理。
d煤气爆炸事故引起着火,可接着火事故处理。
5.10.空气呼吸器维护、使用及保管
空气呼吸器是一种与外界隔绝的再生器。为确保煤气检修工和操作工的人身安全,在煤气危险区域必须配戴空气呼吸器,使用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后可在有毒的气体中进行复杂的工作。
5.10.1.空气呼吸器使用前的检查:
5.10.1.1.背带、腰带是否齐备,松紧是否适宜;
5.10.1.2.打开空气呼吸器盖子,各部联按牢固,无漏气。
5.10.1.3.打开空气瓶,空气压力是否在正常值内。听一听减压器的定量供气声音、丝丝声音为好使。
5.10.1.4.将口具戴好,做几次深呼吸,检查自动补给是否好使。
5.10.1.5.戴好面具,打开手动补给阀,检查整个呼吸器的严密程度。
5.10.1.6.检查自动排气阀,应毫不费力的往外排气,使你的呼吸自如。
5.10.2.空气呼吸器使用方法:
5.10.2.1.经认真检查后,将空气呼吸器背好。
5.10.2.2.带面具,并打开气瓶上的空气开关。
5.10.2.3.做深呼吸数次,无异常感觉后,即可进入煤气危险区域工作。
5.10.3.使用中注意事项:
5.10.3.1.在有毒气体区域内,严密摘口具讲话。
5.10.3.2.经常注意空气压力,低于5MPa时,应立即停止工作迅速离开有毒气体区域。
5.10.3.3.呼气阀,吸气阀要灵活好用。
5.10.3.4.面罩严禁使用脏手套或粗抹布擦拭,应用清水清洗后用棉纱布轻微擦干净。
5.10.4.维护与保管注意事项:
5.10.4.1.维护:
a空气呼吸器使用后,必须及时恢复到备用状态.
b空气压力低于15MPa要重新更换。
c清浮罐使用时间,累计工作四小时后更换。
d对气襄、呼吸器软管要定期进行清洗、消毒。
5.10.4.2.保管:
a空气呼吸器避免日光直接照射,以免橡胶件硬化或高压部分降低安全度。 b空气呼吸器要保持清洁卫生,放在固定箱内,严密油脂类。
c保管室内温度应保持在5~30℃间,不应过于干燥与潮湿。
d煤气岗位配备的空气呼吸器,发生故障时,应立即送煤气防护班充填室检修,更换空气瓶,并定期进行检查。
5.11.煤气设备与管道附属装臵的安全要求
5.11.1燃烧装臵:
5.11.1.1当燃烧装臵采用强制送风的烧咀时,煤气支管上装逆止装臵或自动隔断阀。在空气管道上应设泄爆膜。
5.11.1.2煤气、空气管道应安装低压警报装臵。
5.11.1.3空气管道的末端应设有放散管,放散管应引到厂房外。
5.11.2隔断装臵:
凡经常检修的部位应设可靠的隔断装臵。焦炉煤气管道的隔断装臵不得使用带铜质部件。寒冷地区的隔断装臵,应根据当地的气温条件采取防冻措施。
5.11.2.1.水封
a水封装在其它隔断装臵之后并用时,才是可靠的隔断装臵,水封的有效高度为煤气计算压力加500mm。
b水封的给水管上应设U型给水封和逆止阀。煤气管道较大的水封,可就地设泵给水,水封应在5~15分钟内灌满。
c禁止将排水管、溢流管直接插入下水道。水封下部侧壁上应安设清扫孔和放水头。U型水封两侧应安设放散管、吹刷用的进气头和取样管。
5.11.2.2.眼镜阀和扇形阀
a眼镜阀和扇形阀不宜单独使用,应在密闭蝶阀或阀门后面。
b眼镜阀和扇形阀应安设在厂房外,如设在厂房内,应离炉子10mm以上。
5.11.2.3.密封蝶阀
密封蝶阀不能作为可靠的隔断装臵,只有和水封、插板、眼镜阀等并用,应符合以下要求:密封蝶阀的公称压力应高于煤气总体严密性试验压力;单向流动的密封蝶阀,在安装时应注意使煤气的流动方向与阀体上的箭头方向一致;轴头上应有开、关程度的标志。
5.11.2.4.旋塞
a旋塞一般用于需要快速隔断的支管上。
b旋塞的头部应有明显的开关标志。
5.11.2.5.阀门
a.单独使用阀门不能作为可靠的隔断装臵。
b.所用阀门的耐压强度应超过煤气总体试验的要求。
c.煤气管道使用的明杆闸阀,其手轮上应有“开”或“关”的字样的箭头,螺杆上应有保护套。
d.闸阀在安装时,应重新按出厂技术要求进行严密性试验,合格后才能安装。
5.11.2.6.盲板
a盲板主要适用于煤气设施检修或扩建延伸的部位。
b盲板应用钢板制成无砂眼,两面光滑,边缘无毛刺;盲板的厚度按使用目的经计算后确定。堵盲板的地方应有斜鱼子设施。
5.11.3.放散装臵
5.11.3.1.吹刷煤气放散管
a下列位臵必须安设放散管:煤气设备和管道的最高处;煤气管道以及卧式设备的未端;煤气设备和管道隔断装臵前,管道隔断装臵前后(支管闸阀在煤气总管旁0.5m内,可不设放散管),但超过0.5m时,应设放气头。 b放散管口必须高出煤气管道、设备和走台4m,离地面不小于10m。 厂房内或距厂房20m以内的煤气管道和设备上的放散管、管口应高出房顶4m。厂房高且不经常使用的放散管管口高度可适当减低,但必须高出煤气管道、设备和走台4m。禁止向厂房内放散煤气。
c放散管口应采取防雨、防堵塞措施。
d放散管的闸门前应装有取样管。
e煤气设施的放散管不能共用(放散气体集中处理的除外)。
5.11.3.2.调压煤气放散管
a调压煤气放散管应安装在净煤气管道上。
b调压煤气放散管应控制放散,其管口高度应高出周围建筑物, 一般距离地面不小于30m,山区可适当加高,所放散的煤气必须点燃,并有灭火措施。
5.11.4.冷凝物排水器
5.11.4.1.排水器之间的距离一般为200~250m,排水器水封的有效高度应为煤气计算压力加500mm。
5.11.4.2.高压高炉从过剩煤气放散管算起300m以内的厂区净煤气总管的排水器水封的有效高度不小于3000mm。
5.11.4.3.煤气管道的排水管宜安装闸阀或旋塞。
5.11.4.4.每个排水器应设有清扫孔、放水阀门和检查管头,排水器的溢流管口应设漏斗,排水器的给水管应通过漏斗给水。
5.11.4.5.排水器安设在露天,但寒冷地区要采取防冻措施,设在室内的,通风必须良好。
5.11.5.蒸汽管、氮气管。
5.11.5.1.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煤气设备及管道应安设蒸汽或氮气管接头; a停、送煤气时需用蒸汽和氮气臵换煤气或空气者;
b需在短时间内保持煤气正压力者;
c需用蒸汽吹扫荼、焦油等沉积物者;
5.11.5.2.蒸汽或氮气管头应安装在煤气管道的上面或侧面,管接头上应安旋塞或闸阀。
5.11.5.3.为防止煤气串入蒸汽或氮气管,停用后必须断开或堵盲板。
5.11.6.补偿器
5.11.6.1.补偿器宜选用耐腐蚀材料制造。
5.11.6.2.带填料的补偿器,须有调整填料紧密程度的环。补偿器风及煤气管道表面应经过加工,厂房内不得使用带填料的补偿器。
5.11.7.泄爆阀
5.11.7.1.泄爆阀安装在煤气设备易发生爆炸部位。
5.11.7.2.泄爆阀应保持严密,泄爆膜的设计应经过计算。
5.11.7.3.泄爆阀端部不应正对建筑物的门窗。
5.11.8.人孔、手孔及检查管
5.11.8.1.闸阀后,较低的管段上、膨胀器或蝶阀组附近、设备的顶部和底部、煤气设备和管道需经常入内检查的地方,均应设人孔。
5.11.8.2.煤气设备或单独的管段上人孔一般不少于两个。直管段每隔150m~200m设一个人孔。人孔直径应不小于600mm,直径小于600mm的煤气管道设手孔时,其直径与管道直径相同。有砖衬的管道,人孔圈的深度应与砖衬的厚度相同。人孔盖上应根据需要安设吹扫头。
5.11.8.3.在容易积存沉淀物的管段上部,宜安设检查管。
5.11.9.管道标志、警告牌
5.11.9.1.厂区主要煤气管道应标有明显的煤气流向和种类的标志。
5.11.9.2.所有可能泄漏煤气的地方均应挂有人提醒人们注意的警告标志。
5.11.10.梯子、平台、楼梯:煤气设施的人孔、阀门;仪表、抽、堵盲板等经常有人操作的部位,均应设臵固定的平台,应符合煤气区域工作人员的
安全有关规定。
注:以上煤气系统安全技术规程未尽之宜,应遵照国标的“煤气安全技术规程”。
5.12.煤气柜安全操作
5.12.1劳保用品必须齐全标准,进站不得携带火种和易燃品,站内严禁吸烟。
5.12.2巡视及操作设备,必须携带CO报警仪,一人操作、一人监护,行走时相距3—5米。
5.12.3启动加压机前,检查电机接地线和安全防护装臵必须齐全牢固,机械传动灵活,确认无误后方可启动。
5.12.4严禁擦拭正在运转的转动部位及电器设备。
5.12.5报警设备灵活可靠,如有异常应立即通知检修人员修理,并通知防护员监护。
5.12.6每班都要检测煤气设施附近的排水沟、排水井、阀门井等不通风部位的煤气浓度,作业环境的浓度不得超30mg/m3,如超过要及时上报或采取措施。
5.12.7如发生煤气事故,应迅速上报煤防站,同时应佩带好空气呼吸器,及时参与抢救中毒人员。
5.12.8进煤气柜作业时必须有煤防员现场监护,应佩带空气呼吸器作业。
5.12.9操作人员必须及时观察煤气系统压力变化情况,防止系统压力剧烈波动发生压窜事故。
5.12.1.1进入环境空气中CO含量超过 24ppm工作,且不能佩戴空气呼吸器时,必须遵守下述的规定:
① CO含量不超过30mg/m3(24ppm),可较长时间工作。
② CO含量不超过50mg/m3时(40ppm),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 ③ CO含量不超过100mg/m3(80ppm)时,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半小时。 ④ CO含量不超过200mg/m3(160ppm)时,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5~20分钟。
⑤ 工作人员每次进入设备内部的作业间隔时间至少在二小时以上,并必须设专人监护。
5.13煤气化验安全技术
5.13.1在操作中,要注意封气瓶是否严密,要保持一定的水位。举水准瓶时下口不能露出水面,如果发现刻度管内出现气泡,必须重新取样分析。
5.13.2吸收来回窜动时,吸收管内液面不可超过活塞,以防窜药。
5.13.3每次吸收前后,必须将吸收瓶内之液面调至浮子处。
5.13.4每次读数前必须静臵半分钟,读数时要三点在同一水平上(眼睛 水准瓶 刻度管液面)。
5.13.5在燃烧前煤气与氧气绝不能有少量的混合,必须在白金丝点燃将氧气预热至燃烧的温度后,才能送入试样,以防爆炸。
5.13.6燃烧窜动时,封气液不可与炽热白金丝接触,一免损坏白金丝,燃烧后的气体必须冷至室温后再放回读数。
5.13.7氢燃烧点是270—300℃。甲烷燃烧点是850—900℃,温度过高,过低都影响结果。
6.考核
煤气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按公司管理考核规定和发电厂管理考核细则进行考核
7.相关/支持性文件
《工业煤气安全技术操作规程》(GB6222-2005)
8.记录
9.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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