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墙石材干挂施工合同(样本)
施工总发包方:武威五征西北汽贸城(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及互惠利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行政法律法规,就五征西北汽贸城石材干挂安装工程等有关事宜达成下列合同条款,并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五征西北汽贸城
2、工程地点:金色大道与纬四路交汇处
3、承包范围:乙方提供干挂主材、附件,提供脚手架管件,施工内容包括:埋件及龙骨制作、真石漆喷涂、龙骨安装,石材干挂、包括施工所用各种机具、电线电缆等,甲方提供水电接入端口、材料的场内倒运等。
4、质量要求:按照现行国家《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达到优良标准。
二、施工依据
甲方委托乙方五征汽贸城项目1#、2#、3#、4#、5#一层、二层外墙石材干挂三层以上为真石漆喷涂工程施工,乙方应严格按照《外墙石材干挂装饰工程施工图纸》、《施工方案及技术交底》组织施工,认真执行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确保所承包的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工期要求
1、开工日期:甲方通知开工的日期即2015年 月 日。
2、总日历工期天数: 日历天。
3、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力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则工期顺延。
四、工程价款组成
1、本工程实行固定单价一口价包干方式,工程量按实际施工展开面积结算,干挂石材单价为 元╱㎡,真石漆喷涂 元╱㎡,外墙干挂面积预估为 平方米,真石漆喷涂面积预估为 平方米,工程价款暂估为 元(结算价款以竣工实际测量为准)。
五、材料
本工程外墙使用的主材按甲方要求的规格及质量施工,工程量按实际施工面积计算。
六、付款方式
乙方进场安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乙方向甲方提交完整合格的资料后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至工程总价的 %。剩余 %年底一次性付清,剩余5%作为保修金(保修期为壹年)。
七、工程质量和验收
1、施工过程中,甲方负责提供施工现场的水、电端口和施工所需场地,施工过程中所需所有机具、电线电缆等均由乙方自供。
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及材料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乙方作业人员在施工中因自身操作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和上下班过程中出现人身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3、隐蔽、预埋工程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应于24小时内到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甲方24小时内办理隐蔽工程签证手续。
4、本单项工程验收以现行国家《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相关规定以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为依据,达到合格标准。
八、双方现任和义务
甲方:1、指导乙方处理有关施工场地、水源、电源、脚手架等事宜。
2、应依合同相关条款的规定工程量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进
度款项。
乙方:1、由于本工程属多工种、多专业同时作业,乙方在施工中应做好与其它工程的配
合协调,在工程施工中发生争议时应服从建设单位、甲方和监理部门的处理意见。
2、合同签订后,乙方应派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现场施工指导工
作。
3、工程完成后,若因乙方施工问题导致验收不合格,乙方应
负责返工直至验收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为止,其所用工料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4、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进行施工,如发现施工质量及
安全存在重大问题甲方有权利对乙方进行处罚,罚款金额由甲方根据实际情况拟定。
九、其它事项:
乙方进场人员应听从甲方现场有关管理人员指挥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配合甲方做好现场文明施工等工作,乙方进场人员负责特殊工种证、劳务证等有关部门规定的证件。
十一、本协议书双方签字后即时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精神可另行协商鉴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协议书有同等法律效力,协商不成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鉴订之日起生效,履行完毕后即行终止。
甲 方: (签字) 乙 方: (签字) 身份证: 身份证: 电 话: 电 话:
鉴订日期: 2013年10月24日
外墙石材干挂施工合同(样本)
施工总发包方:武威五征西北汽贸城(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及互惠利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行政法律法规,就五征西北汽贸城石材干挂安装工程等有关事宜达成下列合同条款,并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五征西北汽贸城
2、工程地点:金色大道与纬四路交汇处
3、承包范围:乙方提供干挂主材、附件,提供脚手架管件,施工内容包括:埋件及龙骨制作、真石漆喷涂、龙骨安装,石材干挂、包括施工所用各种机具、电线电缆等,甲方提供水电接入端口、材料的场内倒运等。
4、质量要求:按照现行国家《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达到优良标准。
二、施工依据
甲方委托乙方五征汽贸城项目1#、2#、3#、4#、5#一层、二层外墙石材干挂三层以上为真石漆喷涂工程施工,乙方应严格按照《外墙石材干挂装饰工程施工图纸》、《施工方案及技术交底》组织施工,认真执行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确保所承包的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工期要求
1、开工日期:甲方通知开工的日期即2015年 月 日。
2、总日历工期天数: 日历天。
3、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力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则工期顺延。
四、工程价款组成
1、本工程实行固定单价一口价包干方式,工程量按实际施工展开面积结算,干挂石材单价为 元╱㎡,真石漆喷涂 元╱㎡,外墙干挂面积预估为 平方米,真石漆喷涂面积预估为 平方米,工程价款暂估为 元(结算价款以竣工实际测量为准)。
五、材料
本工程外墙使用的主材按甲方要求的规格及质量施工,工程量按实际施工面积计算。
六、付款方式
乙方进场安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乙方向甲方提交完整合格的资料后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至工程总价的 %。剩余 %年底一次性付清,剩余5%作为保修金(保修期为壹年)。
七、工程质量和验收
1、施工过程中,甲方负责提供施工现场的水、电端口和施工所需场地,施工过程中所需所有机具、电线电缆等均由乙方自供。
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及材料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乙方作业人员在施工中因自身操作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和上下班过程中出现人身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3、隐蔽、预埋工程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应于24小时内到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甲方24小时内办理隐蔽工程签证手续。
4、本单项工程验收以现行国家《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相关规定以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为依据,达到合格标准。
八、双方现任和义务
甲方:1、指导乙方处理有关施工场地、水源、电源、脚手架等事宜。
2、应依合同相关条款的规定工程量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进
度款项。
乙方:1、由于本工程属多工种、多专业同时作业,乙方在施工中应做好与其它工程的配
合协调,在工程施工中发生争议时应服从建设单位、甲方和监理部门的处理意见。
2、合同签订后,乙方应派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现场施工指导工
作。
3、工程完成后,若因乙方施工问题导致验收不合格,乙方应
负责返工直至验收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为止,其所用工料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4、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进行施工,如发现施工质量及
安全存在重大问题甲方有权利对乙方进行处罚,罚款金额由甲方根据实际情况拟定。
九、其它事项:
乙方进场人员应听从甲方现场有关管理人员指挥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配合甲方做好现场文明施工等工作,乙方进场人员负责特殊工种证、劳务证等有关部门规定的证件。
十一、本协议书双方签字后即时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精神可另行协商鉴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协议书有同等法律效力,协商不成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鉴订之日起生效,履行完毕后即行终止。
甲 方: (签字) 乙 方: (签字) 身份证: 身份证: 电 话: 电 话:
鉴订日期: 201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