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孔子主张为政“以德以法”,把德治作为治理国家的最高准则。他认为“壹其德法,正其百官,以均齐民力,和安民心”,可以使百姓“令不再而民顺从,刑不用而天下治”,因此,孔子提倡要把伦理道德和政治统治有机相融,从而在思想上解决国家治理的根本问题。本文以《孔子家语・执辔》篇为基础来探讨孔子的德治主张。 关键词:孔子;孔子家语;德治;刑罚;政美 中图分类号:K20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5312(2011)15-0096-02 众所周知,孔子是我国历史上地位最重要、影响最大的的思想家,其思想学说、行为品格构成中华民族传统思想文化和人文精神的核心内容。所以,记述孔子思想言行的文献资料历来备受关注。《孔子家语》简称《家语》,便是一部记录孔子及孔门弟子思想言行的著作,今本十卷四十四篇。 首先,我们有必要谈谈《孔子家语》的可信性问题。因为,如果《家语》一书不可靠,《执辔》中所反映的孔子的政治思想以及相关的一些学术信息也就失去了意义。关于《孔子家语》的成书年代,历来有不同说法,而且再加上该书很早就被历代学者认为是王肃的伪作,故学术界对其研究相对较少。近些年,考古发掘中出土的相关文献,又使人们再度考虑《孔子家语》的真伪问题。1973年,河北定县八角廊西汉墓出土的竹简《儒家者言》,内容与今本《孔子家语》相近。1977年,安徽阜阳双古堆西汉墓也出土了篇题与《儒家者言》相应的简牍,内容同样和《家语》有关。这些文献的出土证明了今本《孔子家语》是有来历的,早在西汉时就已有原型存在和流传,并非伪书,更不能直接说成是王肃所撰著,应当承认它在有关孔子和孔门弟子及古代儒家思想尤其是孔氏家学研究中的重要价值。 《孔子家语・执辔》篇共由两部分组成,前一部分是孔子回答闵子骞问政的话,后一部分是子夏谈《易》的大段论述,这两部分应该是没有关联的,大概出于孔安国整理工作的需要而将其放于同一篇章。本文着眼于该篇的前一部分来探讨孔子的德治主张。 在《执辔》篇中,孔门弟子闵子骞向孔子问政,而孔子开门见山地提出为政治国应当“以德以法”的主张,明确地表达了自己的德治思想。孔子把治国形象地比喻为驾车,而把“德法”看做统御人民的工具。他说“夫德法者,御民之具,犹御马之有衔勒也。君者,人也;吏者,辔也;刑者,策也。夫人君之政,执其辔策而已。”应该注意,这里的“法”是“礼法”之“法”,有法则、法度、规章之义,并非现代意义上的“法制”之“法”。接着,孔子论述自己对“古之为政”的看法时,具体谈论了他对德、刑关系的认识。 孔子认为治国者不可不有“德法”和“刑罚”。孔子以“辔”喻吏,以“策”喻刑,认为作为君主,只不过是“执其辔策而已”;古代的天子也是如此,他们“以内史为左右手,以德法为衔勒”,“以万民为马”,从而执其辔策“御天下数百年而不失”。这里,孔子没有特别强调刑罚,但却没有忽视或者放弃刑罚,所以,他心目中的“善御马者”,其前提之一便是“齐辔策”,“策”即是“刑”,刑实在是不可不有。在这里刑实际是作为德法的补充而出现的。 春秋时期是崇尚武力和刑罚的时代。在这样一个动乱的社会背景下,孔子虽力主德治,但在其治国方略中,也并不完全排斥国家机器的强制作用,例如,他在提出“君子怀德”的同时,主张“君子怀刑”(《论语・里仁》),即君子关心法度。他还带头修习“听讼”(《论语・颜渊》),即审理诉讼的本领,提出了“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论语・子路》),即刑罚要得当的要求。从这些举动可以看出,孔子并不是简单地否定刑罚和武力。 孔子虽然没有否定武力与刑罚在治国中的作用,但从总体上看,孔子反对战争和杀戮,主张用道德和礼制解决社会问题。孔子的政治法制观念,渗透着浓厚的儒家伦理精神,形成了一种德治主义政法思想理论。春秋末期,随着社会变革与封建化过程,社会秩序出现了混乱,一些封国陆续公布了成文法,如晋国“铸刑鼎”,郑国“铸刑书”,各国大多采取杀戮政策,鲁国也计议着“杀天道以就有道”。以为乱世用重典,就可以解决一切问题。针对当时普遍存在的暴力倾向和人民痛苦的现实,孔子提出了以德治国的理念。他认为“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论语・为政》)他意识到,统治者单靠政令与刑罚治理人民,是治标的办法,最多使人民免于犯罪,却不能使民耻于犯罪;而治本的办法则是用伦理道德引导人民,以礼乐教化人民,人民不仅会以犯罪为耻,还会自觉遵守行为规范。孔子在政治方面着眼于人民道德水准的提升,认为“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提倡“德礼”是实施“刑罚”的保证。德治主意的提出,是对专制暴政的匡正。 孔子重视德治,认为要想治理天下就应该做到盛德薄刑。他用“善御马者”来比喻“善御民者”,从而形象地说明德治的方法。在他看来,“善御马者”,应该“正衔勒,齐辔策,均马力,和马心”,这样才能达到“口无声而马应辔,策不举而极千里”的效果。与此相对应,“善御民者”该做到“壹其法德,正其百官,以均齐民力,和安民心”,从而达到“令不在而民顺从,刑不用而天下治”的功效。孔子认为只要行德政,施重民、爱人和利民之策,就会得到百姓的信任与支持。 《执辔》篇中,孔子还说到“政美”的人,他们为“天地之所德,兆民之所怀”,而且“其民而众称之”。这里孔子强调了治人者的表率作用。首先,统治者应该端正自己,为民众取法。我国古代长期处于人治为主的社会,故孔子十分重视为政者特别是君主的素质和作为。他认为,君主应该要“正身”(《论语・子路》),“敬事而信”(《论语・学而》),以便增强其影响力和说服力。正身是儒家的治国理念。在正身问题上,孔子提出了许多重要意见,他认为“不能正其身,如正人何?”(《论语・子路》);“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 (《论语・子路》)。孔子对“正身”的重视,主要来自他对为政者影响力的认识。在孔子看来,“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 (《论语・颜渊》)。就是说,统治者的德行好比风,民众的品德好比草,风吹向哪边,草就倒向哪边。这就是我们常说的“上行下效”,属于权力影响力的范畴。而《执辔》中“古之为政”者“政美”的权力影响力的结果便是天地以为他有德,众百姓纷纷归附他。其次,统治者的表率作用可以教育百姓,淳化民风。孔子的德治主张,以规范统治者行为,调整统治案略为主要内容,同时也包括教育百姓,淳化民风。他要求统治者端正品行,为民众取法,就含有这方面的含义。孔子认为古时有德的为政者,“其法盛,其德厚”,故“其民而众称之”。他的百姓也受到众人的赞誉,正是“政美”者的美德对其百姓的教育作用所得的结果。 孔子认为“德法者御民之本”,治国者不可丢弃德法而专用刑罚,否则会造成“民无修”的严重后果。《执辔》篇中,孔子说道“不能御马者,弃其法德,专用刑辟,譬犹御马,弃其衔勒而专用棰策,其不制也,可必矣。夫无衔勒而用棰策,马必伤,车必败;无德法而用刑,民必流,国必亡。治国而无德法,则民无修,民无修则迷惑失道。”在孔子看来,为政治国应当重德化而轻刑罚,他认为,一个好的执政者应当慎重对待刑狱,尽量广施教化,使人民远离刑狱。他在此重申了德治的重要性,认为如果德治不是为政的主位的话,国家最终会走向灭亡。 《执辔》篇中有一段孔子对古代“以六官总治”的论述十分引人注目。这段论述中,孔子同样将治国与驾车作比,称古代御天下的天子与三公一起,“以内史为左右手,以六官为辔”,从而注重德法,考课官吏,治理国家。这里的记载与前面的部分是相应的。笔者所指的值得注意之处是,孔子在这里对六官各自的职能有了特定的分类,并且使六官各司其职。这点从小处体现了孔子的为政方略,即在对待本职工作方面,他主张敬事和尽责,同时要求注意履行职责的权限,即“不在其位,不谋其政”和“君子思不出其位” (《论语・宪问》)。表面上看这虽然有点缺乏大局意识,但实际上符合职位划分和层次管理的要求,是我国古代最早出现的防止越权的思想主张。 孔子所建构的为政以德的政治思想理论,在中国政治思想发展史中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不朽的价值,因而受到历代政治思想家的高度重视,对于稳定中国古代社会的政治秩序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杨朝明.孔子家语[M].郑州:河南大学出版社,2008. [2]杨伯峻.论语译注[M].北京:中华书局,1980.
摘要:孔子主张为政“以德以法”,把德治作为治理国家的最高准则。他认为“壹其德法,正其百官,以均齐民力,和安民心”,可以使百姓“令不再而民顺从,刑不用而天下治”,因此,孔子提倡要把伦理道德和政治统治有机相融,从而在思想上解决国家治理的根本问题。本文以《孔子家语・执辔》篇为基础来探讨孔子的德治主张。 关键词:孔子;孔子家语;德治;刑罚;政美 中图分类号:K20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5312(2011)15-0096-02 众所周知,孔子是我国历史上地位最重要、影响最大的的思想家,其思想学说、行为品格构成中华民族传统思想文化和人文精神的核心内容。所以,记述孔子思想言行的文献资料历来备受关注。《孔子家语》简称《家语》,便是一部记录孔子及孔门弟子思想言行的著作,今本十卷四十四篇。 首先,我们有必要谈谈《孔子家语》的可信性问题。因为,如果《家语》一书不可靠,《执辔》中所反映的孔子的政治思想以及相关的一些学术信息也就失去了意义。关于《孔子家语》的成书年代,历来有不同说法,而且再加上该书很早就被历代学者认为是王肃的伪作,故学术界对其研究相对较少。近些年,考古发掘中出土的相关文献,又使人们再度考虑《孔子家语》的真伪问题。1973年,河北定县八角廊西汉墓出土的竹简《儒家者言》,内容与今本《孔子家语》相近。1977年,安徽阜阳双古堆西汉墓也出土了篇题与《儒家者言》相应的简牍,内容同样和《家语》有关。这些文献的出土证明了今本《孔子家语》是有来历的,早在西汉时就已有原型存在和流传,并非伪书,更不能直接说成是王肃所撰著,应当承认它在有关孔子和孔门弟子及古代儒家思想尤其是孔氏家学研究中的重要价值。 《孔子家语・执辔》篇共由两部分组成,前一部分是孔子回答闵子骞问政的话,后一部分是子夏谈《易》的大段论述,这两部分应该是没有关联的,大概出于孔安国整理工作的需要而将其放于同一篇章。本文着眼于该篇的前一部分来探讨孔子的德治主张。 在《执辔》篇中,孔门弟子闵子骞向孔子问政,而孔子开门见山地提出为政治国应当“以德以法”的主张,明确地表达了自己的德治思想。孔子把治国形象地比喻为驾车,而把“德法”看做统御人民的工具。他说“夫德法者,御民之具,犹御马之有衔勒也。君者,人也;吏者,辔也;刑者,策也。夫人君之政,执其辔策而已。”应该注意,这里的“法”是“礼法”之“法”,有法则、法度、规章之义,并非现代意义上的“法制”之“法”。接着,孔子论述自己对“古之为政”的看法时,具体谈论了他对德、刑关系的认识。 孔子认为治国者不可不有“德法”和“刑罚”。孔子以“辔”喻吏,以“策”喻刑,认为作为君主,只不过是“执其辔策而已”;古代的天子也是如此,他们“以内史为左右手,以德法为衔勒”,“以万民为马”,从而执其辔策“御天下数百年而不失”。这里,孔子没有特别强调刑罚,但却没有忽视或者放弃刑罚,所以,他心目中的“善御马者”,其前提之一便是“齐辔策”,“策”即是“刑”,刑实在是不可不有。在这里刑实际是作为德法的补充而出现的。 春秋时期是崇尚武力和刑罚的时代。在这样一个动乱的社会背景下,孔子虽力主德治,但在其治国方略中,也并不完全排斥国家机器的强制作用,例如,他在提出“君子怀德”的同时,主张“君子怀刑”(《论语・里仁》),即君子关心法度。他还带头修习“听讼”(《论语・颜渊》),即审理诉讼的本领,提出了“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论语・子路》),即刑罚要得当的要求。从这些举动可以看出,孔子并不是简单地否定刑罚和武力。 孔子虽然没有否定武力与刑罚在治国中的作用,但从总体上看,孔子反对战争和杀戮,主张用道德和礼制解决社会问题。孔子的政治法制观念,渗透着浓厚的儒家伦理精神,形成了一种德治主义政法思想理论。春秋末期,随着社会变革与封建化过程,社会秩序出现了混乱,一些封国陆续公布了成文法,如晋国“铸刑鼎”,郑国“铸刑书”,各国大多采取杀戮政策,鲁国也计议着“杀天道以就有道”。以为乱世用重典,就可以解决一切问题。针对当时普遍存在的暴力倾向和人民痛苦的现实,孔子提出了以德治国的理念。他认为“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论语・为政》)他意识到,统治者单靠政令与刑罚治理人民,是治标的办法,最多使人民免于犯罪,却不能使民耻于犯罪;而治本的办法则是用伦理道德引导人民,以礼乐教化人民,人民不仅会以犯罪为耻,还会自觉遵守行为规范。孔子在政治方面着眼于人民道德水准的提升,认为“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提倡“德礼”是实施“刑罚”的保证。德治主意的提出,是对专制暴政的匡正。 孔子重视德治,认为要想治理天下就应该做到盛德薄刑。他用“善御马者”来比喻“善御民者”,从而形象地说明德治的方法。在他看来,“善御马者”,应该“正衔勒,齐辔策,均马力,和马心”,这样才能达到“口无声而马应辔,策不举而极千里”的效果。与此相对应,“善御民者”该做到“壹其法德,正其百官,以均齐民力,和安民心”,从而达到“令不在而民顺从,刑不用而天下治”的功效。孔子认为只要行德政,施重民、爱人和利民之策,就会得到百姓的信任与支持。 《执辔》篇中,孔子还说到“政美”的人,他们为“天地之所德,兆民之所怀”,而且“其民而众称之”。这里孔子强调了治人者的表率作用。首先,统治者应该端正自己,为民众取法。我国古代长期处于人治为主的社会,故孔子十分重视为政者特别是君主的素质和作为。他认为,君主应该要“正身”(《论语・子路》),“敬事而信”(《论语・学而》),以便增强其影响力和说服力。正身是儒家的治国理念。在正身问题上,孔子提出了许多重要意见,他认为“不能正其身,如正人何?”(《论语・子路》);“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 (《论语・子路》)。孔子对“正身”的重视,主要来自他对为政者影响力的认识。在孔子看来,“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 (《论语・颜渊》)。就是说,统治者的德行好比风,民众的品德好比草,风吹向哪边,草就倒向哪边。这就是我们常说的“上行下效”,属于权力影响力的范畴。而《执辔》中“古之为政”者“政美”的权力影响力的结果便是天地以为他有德,众百姓纷纷归附他。其次,统治者的表率作用可以教育百姓,淳化民风。孔子的德治主张,以规范统治者行为,调整统治案略为主要内容,同时也包括教育百姓,淳化民风。他要求统治者端正品行,为民众取法,就含有这方面的含义。孔子认为古时有德的为政者,“其法盛,其德厚”,故“其民而众称之”。他的百姓也受到众人的赞誉,正是“政美”者的美德对其百姓的教育作用所得的结果。 孔子认为“德法者御民之本”,治国者不可丢弃德法而专用刑罚,否则会造成“民无修”的严重后果。《执辔》篇中,孔子说道“不能御马者,弃其法德,专用刑辟,譬犹御马,弃其衔勒而专用棰策,其不制也,可必矣。夫无衔勒而用棰策,马必伤,车必败;无德法而用刑,民必流,国必亡。治国而无德法,则民无修,民无修则迷惑失道。”在孔子看来,为政治国应当重德化而轻刑罚,他认为,一个好的执政者应当慎重对待刑狱,尽量广施教化,使人民远离刑狱。他在此重申了德治的重要性,认为如果德治不是为政的主位的话,国家最终会走向灭亡。 《执辔》篇中有一段孔子对古代“以六官总治”的论述十分引人注目。这段论述中,孔子同样将治国与驾车作比,称古代御天下的天子与三公一起,“以内史为左右手,以六官为辔”,从而注重德法,考课官吏,治理国家。这里的记载与前面的部分是相应的。笔者所指的值得注意之处是,孔子在这里对六官各自的职能有了特定的分类,并且使六官各司其职。这点从小处体现了孔子的为政方略,即在对待本职工作方面,他主张敬事和尽责,同时要求注意履行职责的权限,即“不在其位,不谋其政”和“君子思不出其位” (《论语・宪问》)。表面上看这虽然有点缺乏大局意识,但实际上符合职位划分和层次管理的要求,是我国古代最早出现的防止越权的思想主张。 孔子所建构的为政以德的政治思想理论,在中国政治思想发展史中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不朽的价值,因而受到历代政治思想家的高度重视,对于稳定中国古代社会的政治秩序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杨朝明.孔子家语[M].郑州:河南大学出版社,2008. [2]杨伯峻.论语译注[M].北京:中华书局,1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