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膳食材濒危野生动物物种
保护战略研究*
宋胜利
(北京博科特生物技术研究所北京 101415)
摘要:本文探讨了中国药膳食材濒危野生动物物种的确认标准、范畴及加强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的重要意义,对我国药膳食材濒危野生动物物种的应用、保护的历史、现状和主要存在问题进行了分析梳理,提出了加强我国药膳食材濒危野生动物物种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的战略对策和方法。
关键词:药膳食材;濒危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可持续利用;探讨
The Conservation Strategy of Endangered WildAnimal for Medicated Ingredients
SONG Sheng-li
(Beijing BoketBiotechnology Institute, Beijing 101415)
Abstract: The endangered wildanimal species formedicated ingredients in China, of which the identification standards andcategories, were represented in this paper with the purposes ofresources rescueoperation and sustainableutilization. Withinvestigation of application as well asthe history, current situation andmajor defects of protection objectively, the methods topreformstrategies of conservation and exploitation were putforward indetails.
Keywords: medicatedingredient; endangered wild animal; resources protection; sustainableutilization; investigation
伴随着我国经济和医药保健事业的快速发展和返璞归真、回归自然,崇尚使用天然药物的热潮,我国现代动物药源的研究、开发和利用不断深入,中医药膳事业发展迅猛。在药食同源和中医理论的指导下,具有不同功能作用的“血肉有情之品”的动物类药物(包括濒危野生动物物种)作为珍贵药膳食材通过中医药膳方式在疾病防治、养生保健、康复调理过程中的作用越来越受到重视,市场需求也越来越大。这已经对我国濒危野生动物物种的生存繁衍形成了严重威胁。作者在2008年曾对我国包括濒危野生动物物种在内的“药膳食疗的发展与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问题进行过探讨【1】。现根据发展的情况,就“药膳食材濒危野生动物物种保护战略”问题再做如下进一步专题探讨研究。
1.中国药膳食材濒危野生动物物种的确认标准、范畴及加强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的重
要意义
1.1. 中国药膳食材濒危野生动物物种的确认标准
中国药膳食材濒危野生动物物种的确认标准与国际生物物种濒危程度确认标准一致。目前国际上根据物种受到威胁的程度通用的等级划分和确认标准如下:
灭绝种(Ex):一个物种在野外已肯定有50年没有被发现。
极危种(CR):极度濒危的物种,一般指种群数量不过几只或只有一小群,或至今尚未得到证实的物种。
濒危种(EN):这个类群种或亚种面临着灭绝的危险。如果致危因素继续存在,它们就不可能生存。包括种群数量减少到临界水平或是栖息地面积急剧地缩小,被认为随时可能灭绝的种类。
易危种(VU):如果致危因素继续存在,很快就成为濒危种的类群。包括那些过度开发和栖息地急剧破坏或其他环境干扰等因素,使大部分或全部类群的数量继续下降的种类,同时还包括那些种群尽管较丰富但在它们的分布范围内都处于严重威胁的种类。
稀有种(R):指在全世界范围内数量很少的类群,但现在尚不属于濒危种。这些类群常常分布在有限的地理区或栖息地,或是稀疏地分布在较广阔的范围内。
未定种(I):无充分资料说明它究竟应属于上述“濒危种”、“易危种”和“稀有种”中
的任何一类的物种。
目前所划分的类型,主要是定性的,有一定主观性,因此受威胁等级的划分还需进一步加强研究。
笔者认为,中国药膳食材濒危野生动物物种的确认应包括前述国际物种濒危程度划分标
准类型的全部。
1.2. 中国药膳食材濒危野生动物物种的范畴
中国药膳食材濒危野生动物物种应为中国药用动物物种中的濒危野生动物物种的相关
部分。
迄今搜集到的中国药用动物物种总数为13门26纲151目2341种(亚种),【包括陆生
药用动物1030种(亚种),内陆水域药用动物451种(亚种),海洋药用动物860种】其中当列入中国药膳食材濒危野生动物物种范畴的为1988年12月10日国务院批准,1989年1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部、农业部令,自1989年1月14日施行的“国家重点保护动物名录”中所列256种(其中Ⅰ级60种,Ⅱ级196种)中的相关部分,1987年10曰30日国家医药管理局颁布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药材物种名录”中所列18种药用野生动物物种,自2010年6月23日起生效的“(2010版)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所列物种(包括附录一所列890多个物种,附录二所列33000多个物种,附录三所列160多个物种)中的相关部分。
笔者认为除以上所列之外,中国药膳食材濒危野生动物物种还应包括中国各省、市、自治区政府所颁发的各省、市、自治区“重点保护动物名录”中的相关部分,及2000年8月1日以国家林业局令第7号发布,自颁布之日起施行的“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总计5纲46目177科1591种及昆虫120属的所有种和另外110种)中的相关部分。
1.3. 加强中国药膳食材濒危野生动物物种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的重要意义
1.3.1维护生态平衡,保护生物多样性
生态系统中的物质和能量在不断地循环流动,通过食物链保持着整个系统的平衡,这种平衡表现为生物种类和数量的相对稳定。生物多样性越丰富,生态系统越稳定。如果生态系统的某个环节或组成部分发生变动,将对整个生态系统产生影响。
包括中国药膳食材濒危野生动物物种在内的野生动物(以下简称“动物”或“野生动物”)是地球上的“原住民”,是生态系统中最为活跃的生物类群,它们在生物圈食物链中有着不可替代的功能。只有留给野生动物生存空间,保证它们生存和繁衍后代的权利,人类与动物在地球上才能实现和谐共存的理想状态,保护动物就是保护人类自己。
1.3.2科学研究的需要
动物特别是野生动物,对于人类的发展和科学研究具有重要意义。其科学价值表现在动物学、生态学、生理学、病理学、药学、美学、统计学、社会学、人类学等方方面面。如猩猩、猴等灵长类动物与人类的亲缘关系,具有人类学研究价值;鱿鱼和海兔拥有不同的神经系统,具有神经学研究价值;大雁和蝙蝠辨别方向的能力,具有仿生学研究价值。保护动物,也就能更好地研究并利用它们。
1.3.3人类文明的体现
动物保护体系的发展,是人类文明时代的高级成果,是“人类必须在自然界生存,而不是超然于万物之外”的体现,保护动物就是保护人类社会赖以维系的伦理道德、社会文明。
1.3.4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是我国发展战略之一。生物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是指适当的使用生物资源,使其能延传后世,并能确保资源用于改善人类生存的境况和公平的分享,维持其天然生态,保存其生态、文化、经济价值。
2.中国药膳食材濒危野生动物物种的应用历史与现存问题
2.1.中国药膳食材濒危野生动物物种应用历史蕴含在中国药膳食材及药食通用的中药资源的应用历史之中并相一致,我国学者姚海扬(1994)、刘昭纯、鲁明源、张令德(1998)、王者悦(2002)、谭兴贵(2003)、宋胜利(2008)、彭铭泉(2010)等曾多有著述【1-6】,为此本文不再赘述。
2.2. 中国药膳食材濒危野生动物物种应用现存问题
1、在资源和保护方面
目前在包括中国药膳食材濒危野生动物物种在内的整个动物药(以下简称“动物药”)领域所面临的最大困难是由于资源日趋枯竭,保护不断加强,使利用与保护的矛盾日趋严重的问题。我国为此先后颁布了一系列法规和条例。并伴随着我国野生动物保护的不断加强,受到保护的药用动物物种进一步增加或升级,这些都使动物药的研究和应用受到了越来越大的限制甚至杜绝应用。
2、在流通领域
由于在包括中国药膳食材濒危野生动物物种在内的野生药用动物(以下简称药用动物)资源的日益减少,而药用动物的养殖相对滞后,同时由于动物药深层次的开发及在中成药中高频度的应用和中医药膳事业迅猛发展的需求,带动了动物类药材市场购销旺盛,致使动物药材在市场的价格始终“坚挺不下”。由于供需的矛盾,为谋求利益的一些不法行为导致了动物类药材质量不断下降,假冒伪劣品猖獗。这是目前动物药在流通领域亟待解决的问题。
3、在养殖方面
在包括中国药膳食材濒危野生动物物种在内的药用动物的养殖是动物药由研究向应用过渡的重要环节,是解决利用与保护矛盾的关键,也是防止动物药在流通领域出现质量下滑的根本出路,是动物药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重要保证。制约我国药用动物养殖技术的瓶颈是药用动物生态习性基础研究的匮乏。对生态习性研究的不足导致药用动物养殖中一些关键技术环节受到制约,如赛加羚羊的养殖过程中其繁殖技术始终难以突破;蛤蚧的养殖过程中其扩繁技术和红斑病始终难以克服;由于对野生林蛙的食性调查不清,在舍养过程中仅饲喂黄粉虫单一饲料导致蛤膜油品质不稳定。此外在引种、驯化、繁殖、疫病防治、野化等方面的研究不足也对药用动物的养殖有一定影响。
4、在研究领域方面
由于在包括中国药膳食材濒危野生动物物种在内的动物药的研究起步晚、基础薄、领域广、时间长、花费大,兼之原有的研究方法和技术具有局限性,故较长时间限制了动物药的研究工作。我国动物药的系统研究起始于60年代,与植物药研究相比起步较晚。同时研究工作又主要集中在一级资源学研究方面,现在所揭示的研究成果,仅是这一领域的冰山一角,故整体研究基础较为薄弱。全球有研究或药用记载的动物近2500种,仅占全世界动物种类的0. 1%,而且现有药用动物又跨越了动物界的11个门类,因此动物药研究所涉及的领域十分广泛。尤其是在动物药活性物质研究中,常常涉及到很多现代“生命科学”内容,无论是研究方法,还是研究手段都十分复杂,给动物药的研究更是增加了一些难度。动物药一、二、三级资源学的研究,均需要较长时间的基础工作才能获得可应用的阶段性成果。如根据动物种群遗传理论,哺乳类药用动物养殖繁育的种群不能少于500只,否则就会退化,甚至失败,而形成这样大的种群是要经过一个很长的时间过程。现代梅花鹿的养殖已经历了近三百年,在东北梅花鹿亚种养殖过程中,培育出性状优良的品系就花费了近二十年的时间。正是由于动物药研究具有上述特点,以及一些名贵动物药材的成本较高,研究过程较为复杂,借用新技术手段较多,使得动物药研究的花费要较植物药的研究偏高。
3.加强中国药膳食材濒危野生动物物种的资源保护与可持续利用的战略对策
人类的大量和过度开发利用野生资源和生态环境,导致濒危生物资源危机日益严重,因此保护与可持续利用生物资源,已是全球关注和亟待解决的问题,这也引起我国政府的高度重视,并采取了保护生物资源与可持续利用的系列有效措施。野生动物资源是中医药膳食材的主要来源之一,是药膳产业发展的物质基础,面对产业发展与野生动物濒危的现状,开展有效保护与合理利用,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是十分必要的。中国药膳食材濒危野生动物物种的资源保护与可持续利用问题近些年相关学者多有探讨【1、7-13】,笔者现提出以下意见供有关方面参考。
3.1. 发扬我国保护野生动物的优良传统
中国是世界上最早的农业国,先人们根据需要,驯化、饲养动物,栽培植物,才有我们今天的五谷杂粮、家畜、家禽,才有农业、畜牧业和渔业。我们的祖先早就知道保护好野生动植物才能使之持续利用,形成了合理利用生物资源的传统。
《国语·鲁语》记载,“里革断罟匡君”,劝谏郡王不要在孕期捕猎鸟、兽、鱼,以期万物休养生息,供持续利用。《孟子·粱惠王上》中有“斧斤不入山林,林木不可胜用”,《荀子·王制》中进一步强调“草木荣华滋硕之时,则斧斤不入山林,不夭其生,不绝其长也;鼋、龟、鳅孕别之时,罔罟毒药不入泽,不夭其生,不绝其民也”。在合理利用野生动物资源方面,我国古代人民还提出了“生十杀一者,物十重:生一杀十者,物顿空”的重要原则。《吕氏春秋·义赏》说:“竭泽而渔,岂不得鱼,而明年无鱼;焚薮而田,岂不获得,而明年无兽。”明确地指出了资源的有限性及保护与合理利用开发资源的重要性。
为了人类的疾病防治和身体健康,保证药材供应,我国很早就开始将野生药材变为家养家种。唐朝就已建立国家“药园”,清代就已在东北大规模养殖梅花鹿,特别是近年来各地陆续建立饲养场,驯养各种药用动物,取得了相当的成效。
3.2. 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公众保护意识宣教,切实贯彻执行有关中国药膳食材濒危野生动物物种的资源保护的国际公约和国内政策法规
3.2.1.国际公约
1971年在美国华盛顿签订的《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简称CITES)与1975年7月起生效,这是一项在控制国际贸易、保护野生动植物方面有权威性影响的国际公约。该公约规定了世界进行贸易受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种,限制了20,000多种濒危野生动植物种的贸易。CITES设有附录Ⅰ、Ⅱ 、Ⅲ名录,共收载动物870多种。我国于1980年6月5日正式加入CITES,成为该公约的成员国之一。根据该公约及附录的有关规定,我国规定了进出口监管的濒危药用动植物种,包括列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CITES附录中具有药用价值的部分物种。
1996年,国际自然与自然资源保护联盟(IUCN)出版了《濒危物种的红皮书和名录》。
其他与药用动物资源保护相关的全球性协定还有《国际重要性的湿地,特别是作为水禽栖所的公约》(1971,伊朗),《野生动物迁徙物种保护公约》(1979,波恩)。区域性和双边协定有《西半球保护野生生物和自然栖所公约》,《北极熊保护协定》,《加美候鸟保护公约》,《保护候鸟日澳公约》,《中日候鸟保护协定》等。
各种国际公约或协定由于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对贯彻执行包括中国药膳食材濒危野生动物物种的药用动物的资源保护有着重大作用。
3.2.2.国内政策与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国家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这里就包括野生动物物种在内。1962年,《国务院关于保护和合理利用野生动物资源的指示》指出:“各级政府必须切实保护,在保护的基础上加以合理利用,当前首先要做好保护工作。”并对珍贵、稀有或特产的鸟兽做了列举。
根据国务院指示的精神,外贸部与1973年12月5日颁发了《关于停止珍贵野生动物收购和出口的通知》,1975年4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供销合作总社颁发《关于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珍贵动物资源保护工作的通知》等,对药用动物资源的保护都起到了积极地作用。
近年来,药用动物资源保护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得到了进一步发展完善。
1987年10月30日,国务院颁布了《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将我国重点保护的野生药材分为三级。
198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正式颁布实施,同时还公布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标志着我国野生动物保护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围绕这一法律,从中央到地方又相继制定了30余个配套的行政法规和规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陆续制定了地方性野生动物保护实施办法及地方野生动物名录。
1993年我国政府颁布《国务院关于禁止犀牛角和虎骨贸易的通知》,取消犀牛角和虎骨的药用标准,今后不再用犀牛角和虎骨制药,禁止虎骨、犀角一切国际贸易。
2001年国家林业局公布《有重要经济价值和科学研究价值的野生动物名录》,使我国野生动物的保护更趋全面。
1985年《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颁布,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颁布,标志着我国自然保护区立法已从形式单一、低层次的立法开始向综合性的、高层次的立法迈进。目前,我国还有《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海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水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自然保护区土地管理办法》。一个条例和四个管理办法构成了我国国家层次上的自然保护区专门立法。鉴于我国野生动物保护的严峻形势,新的《刑法》还专门规定了对危害野生动物行为的刑事处罚。
为处理好资源保护与可持续利用关系,促进野生动物保护和中医药事业的协调发展,维护我国总体利益,2007年国家林业局发布实施《关于加强赛加羚羊、穿山甲、稀有蛇类资源保护和规范其产品入药管理的通知》,明确限定原材料使用范围,统一实行有关产品专用标识管理制度。
上述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实施,对包括中国药膳食材濒危野生动物物种在内的我国药用动物资源保护与可持续利用发挥了积极影响和促进作用。
3.2.3. 中国药膳食材濒危野生动物物种的经营利用
国家林业局2003年8月4日发布《关于促进野生动植物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意见》(林护发[2003]121号)列出了可商业性经营利用驯养繁殖技术成熟的54种陆生野生动物名单如下:
貉、银狐(银黑狐)、北极狐(蓝狐)、水貂、果子狸(花面狸)、野猪(仅限杂交种)、梅花鹿、马鹿(塔里木亚种除外)、花鼠、仓鼠(金丝熊)、麝鼠(水耗子)、毛丝鼠、豚鼠(荷兰猪、荷兰鼠)海狸鼠(草狸獭)、非洲鸵鸟、大美洲鸵(美洲鸵鸟)、鸸鹋((澳洲鸵鸟)、疣鼻栖鸭(野鸳鸯、番鸭)、绿头鸭(野鸭)、环颈雉(七彩山鸡、野鸡、雉鸡)、火鸡、珠鸡(珍珠鸡)、石鸡(美国鹧鸪)、蓝孔雀、蓝胸鹑、鹌鹑、巴西龟、鳄龟、中华鳖(甲鱼)、尼罗鳄、湾鳄、暹罗鳄、中国林蛙、黑龙江林蛙、猪蛙、虎纹蛙、蝎子、双齿多刺蚁、大黑木工蚁、黄京蚁、蜈蚣。(括号内为别名或备注)
前列动物(及其他未列入名单的动物)如需作为药膳食材应用,需到到林业部门或者渔政部门办理了合法的养殖、运输、利用的证件后方可经营利用----包括食用。
3.3.加强资源保护的配套体系建设,采取科学有效的保护措施
3.3.1.加强信息管理,建立保护体系
掌握药用动物资源的现状及发展动态,才能更好地开展药用动物资源的保护。为适应信息时代的要求,还应开展全国范围内的包括濒危药用动物资源普查工作,并收集标本,将普查的原始资料如品种、分类、生态环境、药用部位、蕴藏量、年产量、年利用量、濒危状况和临床应用药学,进行整理分析,确定濒危标准和濒危度,进而编制《中国濒危药用动物志》,建立药用动物资源库和标本中心,为进一步研究交流提供数据及咨询。
3.3.2.协调处理药用动物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再生的关系
作为一个涉及多学科、多部门、跨地区以及立法、政策、管理体制、科学研究、经济因素等多方面问题的命题,保护濒危药用动物应有综合性的保护对策。要明确药用动物濒危、保护范围,评价其判断标准、濒危度和保护价值。通过自然保护区的完善,逐步建立药用动物种质基因库,最终建立和完善濒危药用动物及药材监测体系,定期进行资源、生态环境监控、市场供求和野生动物贸易的长期监控,并成为中国野生动物资源监测体系的组成部分。
3.3.3.发展自然保护区,保护种质资源
保护濒危药用动物的根本性措施就是保护其栖息地,而保护栖息地的主要途径就是建立濒危药用动物自然保护区。野生药用动物在森林生态系统中的生态幅度较小,在不合理的开发中最容易受到损害,失去一些生态型,使其在遗传学上的变异性和灵活性大大降低,当森林或生态系统的破坏超过生态平衡的阈限,外界干扰超过了生态系统的自我修复能力时,药用动物首先退化直至灭绝。因此,建立濒危野生药用动物的基因库,保护其种质资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3.3.4.发展人工养殖
驯化养殖是保护、发展及可持续利用药用动物资源的一条有效途径,是防止野生药用动物资源减少的一个重要方面。开展人工繁殖种群,既可防止或延缓有关物种的灭绝,又可满足人们的生产、生活需要和防治疾病需要,减少对野生种群的猎捕压力。近年来,这方面的主要成就包括:鹿等食草动物驯养成功,使鹿茸产量成倍增长;克服乌骨鸡的就巢性,提高了成活率和产蛋量;温室放养龟鳖、钳蝎形成人工食物链,获得动物药材双丰收,形成系列化饲养;移植多层笼养鸡、网箱养鱼等高密度机械化生产技术,促使药用鱼类和鸟粪大幅度提高产量等。
为了更好地实现驯养,必须重视和加强野生濒危药用动物的生物学特性,包括生活习性、生态环境、繁殖条件、生理特征、疾病防治及遗传特性等方面的研究,以提高繁殖率为重点,为人工引种驯养创造条件。
3.3.5.实施再引进工程,发展壮大濒危药用动物种群
所谓再引进,就是在某个物种曾经分布但已灭绝的地区,再引进该物种的活体用于建立新的种群;或者是向某物种现有的极小的野生种群补充新的活体,以充实该野生种群并促进其发展壮大,后者又称再充实。目前,我国已成功实施麇鹿的再引进工程,正在着手实施赛加羚羊、野马的再引进工程。从某种意义上讲,在原产地放生被灭绝的动物,如大鲵、缅甸陆龟、穿山甲、蟒蛇等,也属于野生种群的再充实。
3.3.6.新资源的寻找
寻找新药用资源代用品是一条保护珍稀濒危种质资源必要而有效的途径。以亲缘关系为线索,可以有目的、有范围地在某些动物类群中寻找重点保护的药用动物的替代品种及紧缺药材的代用品,如从猫科动物中寻找虎骨的代用品;而不同动物的相同药用部位的化学成分也有着一定的相似性,所以历来就有以骨代骨、以角代角之说。早在20世纪50年代,由于犀角、羚羊角、虎骨及牛黄供应不足及日渐短缺,就开始了其代用品的研究。代用品的研究必须遵循“功效相似、材料易得”的原则,以“生物类群、化学成分与生理活性相互联系”为准则,如用犬骨和塞隆骨代虎骨、鹅喉羚羊角及绵羊角代犀角、灵猫香代替麝香等。最成功的例子是犀角代用品——水牛角,20世纪50年代我国开始研究以水牛角代犀角,证明在化学成分、药理作用、临床效果等方面,水牛角均与犀角相似;白90年代以来,犀角全部
以水牛角代之;1995年版的《中国药典》中的成药如安宫牛黄丸、紫雪丹、牛黄清心丸等所用犀角已全部改为水牛角浓缩粉。
3.3.7.加强人工合成品或人工组成品的研究
人工中药材是药材资源保护的另一条重要途径,在深入、系统、全面地对源于濒危药用动物的中药材化学成分、有效成分进行研究的同时,循其天然的化学组成及相对的比例,通过适当的生化、生物物理或有机过程,在体外有机组合而成的类似天然品及人工合成品或人工组成品。人工牛黄、培植牛黄和人工麝香均已获得成功,人工虎骨也即将投入生产。
动物药材化学成分结构的合成和改造,一是将天然结构扩大资源,二是以衍生物增强药物的疗效并降低副作用。如斑蝥素是抗癌的有效药物,用于治疗原发性肝癌,为了提高疗效、降低毒副作用,我国学者研发了羟基斑蝥胺。
此外,还应加强对中药材市场的监控,了解野生药用动物的流量,以增强决策和管理部门的宏观调控能力。同时,还应积极开展国际合作,濒危动物是全世界的共同财富,其保护管理更是当今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可以引进资金、经验、技术和设备,提高我们的保护力度和水平。
3.3.8.GAP基地建设
CAP(good agriculture practice,CAP)是指“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是药材生产质量管理的基本准则。其核心是对药材生产实施全面质量管理,最大限度地保证药材内在质量的可靠性、稳定性,由此延伸至中药科研、生产、流通的所有质量领域。
影响CAP的因素主要有场地、环境、饲料、水源、大气等,环境因素包括温度、湿度、光照、噪声、风速等。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的第32号令《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的规定:“中药材产地的环境应符合国家相应标准,空气应符合大气环境质量二级标准;土壤应符合土壤质量二级标准;灌溉水应符合农田灌溉水质量标准;药用动物饮用水应符合生活饮用水质量标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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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王者悦.2002.中国药膳大辞典 大连: 大连出版社
5.谭兴贵.主编.2003.中医药膳学.北京:中国中医药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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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万德光.2009.药用动物学.上海: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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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杨仓良. 主编.2001.动物本草.北京:中国古籍出版社
13.李军德.黄璐琦.曲晓波.主编.2013.中国药用动物志(第2版).福州:福建科学技术出版社
*和本文相关的文章笔者在前曾陆续发表过多篇,现选4篇附后作为本文的补充资料以期澄清在药用动物----尤其是濒危野生动物物种开发应用领域的一些曲解和误区。
附录一:
中国药膳食疗发展诸问题四议
----药膳食疗的发展与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
宋胜利
摘要:本文根据我国药用野生动植物资源利用历史和现状,分析了中医药膳食疗发展与其管理保护的密切关系,并提出加强药用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的对策和方法
关键词:中医药膳食疗; 野生动植物; 资源保护; 探讨
传统中医药膳食疗(以下简称药膳)是祖国文化遗产中一个很重要的组成部分,是数千年来先哲和劳动人民智慧的结晶。药膳在我国一直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在漫长的历史时期维护了人民的健康。目前,随着各国经济和人类医药保健事业的快速发展,国际上兴起了回归自然、崇尚使用天然药物的热潮,对药用动植物资源的需求量也急速增加。然而人们对天然资源可持续利用规律的认识相对迟缓,或受经济利益的驱动,以致对一些资源野生动植物进行了掠夺式的采挖、捕杀,加上不适当的开垦荒地、过度放牧和其它的资源管理上的原因,造成一些野生药用动植物丧失了合适的生长环境和正常的繁育能力,不少野生种类的蕴藏量急剧减少,直至濒临灭绝。
“传统药膳是国粹,也是优势产业”,而这一切都需要建立在丰富的药用资源的基础上,如果没有了这些资源,药膳就成了无米之炊,何谈优势和发展。长期以来,中国地大物博的观念深入人心,殊不知中国也是野生生物种质资源被破坏最严重的国家之一。由于生态系统的大面积破坏和退化,使中国的许多物种己变成濒危物种(endangered species)和渐危物种(threatened species)。我国高等植物中濒危物种高达4000---5000种,占总数的15%--20%。在“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 列出的640个世界性濒危物种中,中国就有156种,约为其总数的四分之一,其中有不少为药用物种。因此,濒危药用动植物资源的保护是大势所趋,也是药膳本身发展的需要。药膳的发展必须改变长期以来靠直接利用资源以换取低成本的生产方式,采取措施合理利用和保护中药资源。
1. 濒危野生动植物资源在药膳中利用的历史和现状
1.1 濒危野生动物资源在药膳中利用的历史和现状
动物类中药是中国传统药膳的主要原料,有着悠久的应用历史。世界上现存最早的药学专著——《神农本草经》就收载了动物药76种,《本草纲目》中载有动物类中药达444味。据不完全统计,我国现有药用动物1800多种。
动物药与植物药、矿物药相比有其自身的特点,但也因为基础研究薄弱,人工养殖困难等原因造成了药用动物资源的稀缺,由于经济利益的趋使,药用野生动物被大量猎杀。虽然药膳未必是导致这些物种濒临灭绝的直接原因,但也不能成为诱因或“帮凶”。解决好药用动物资源的保护问题是保证药膳事业稳定健康发展,实现药膳现代化、产业化、国际化的重要条件。
目前全社会都加强了对药用动物资源的保护和其代用品的开发研究,极大地缓解了对野生资源的压力。但野生动物仍然在药膳中有大量的需求。药用野生动物资源的减少已成为药膳发展的一个制约因素。然而我们也要认识到,动物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再生不是矛盾的,如果协调好两者的关系,它们也是相辅相成的统一体。因此,如何解决药用动物资源的永续利用问题是目前药膳面临的挑战,但同时也是机遇。
1.2 濒危野生植物资源在药膳中利用的历史和现状
我国两千多年前问世的《神农本草经》曾收载药用植物252种,现药用植物已达11,146种,其中已进行人工栽培的有492种,广为栽培的231种,绝大多数为野生。传统药膳应用的草药则大部为野生。
近些年来人们对天然植物药的需求量剧增,药用植物的经济价值为我国带来了丰厚的经济利益。据统计,中草药的对外贸易已发展到120多个国家和地区,500--400种,其中低加工、低附加值的原料药材出口占了很大的比例。但这种以牺牲生态为代价的出口实在得不偿失。丰厚的经济利益也为资源的枯竭埋下了隐患。长期以来,由于对合理开发利用植物资源认识不足和经济利益的驱使,一些地区不同程度上对资源进行了掠夺式的采收,加之违反自然规律的不适当垦殖和其它一些原因,使一些药用植物丧生了合适的生态环境,减弱了资源的再生能力,许多种类趋于衰退或濒临灭绝。
珍稀濒危药用植物资源的保护已迫在眉睫。许多专家已经开始了对濒危药用植物的保护工作,并取得了一些成效。据初步统计,几十年来由野生转为家种的药用植物不下60种,引种国外药用植物约 30种:这些都一定程度地减轻了对野生资源的压力。但人工栽培技术的发展没有使野生资源的破坏完全停止,如果不进行有效的保护,随着物种的分布区域和面积的继续缩小,种质资源的大量流失将是在所难免的。近些年的研究表明,栽培植物遗传基础狭窄的问题日益突出,如果不保护好野外物种,则不能根本解决药用植物的濒危问题。
2.药用动植物资源的保护与药膳的发展
2.1 药用动植物资源是药膳发展的基础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健康成了人们首要关心的问题,对天然药物的需求也越来越大,药膳在养生保健等领域也正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但由于野生药用资源的日益减少,造成全国经常使用的500余种药材每年有20%短缺:而且药材市场上供应的主要栽培品种也面临品质退化、农药污染、种子带病等问题。
药用动植物资源的短缺和品质问题已成为药膳发展严重的制约因素,如果资源短缺的现状不能得到有效的遏制,药膳就可能走入恶性发展的怪圈。因此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保护好药用动植物资源,尤其是那些濒危物种。
2.2 加强濒危药用动植物资源的保护是大势所趋
2.2.1 濒危药用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在人类上千万年的演化和发展过程中,野生生物一直是人类生存的伙伴,在人类社会的发展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它们不仅为我们的祖先提供衣食,也在人类的健康和治疗疾病方面做出了巨大贡献。地球上的每一个物种都是独一无二的基因库,具有无法估量的现实和潜在价值, 目前所知的药用价值只是其价值的一部分。如果只顾眼前利益,对药用资源过度利用而导致物种的灭绝,将会对全人类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也许若干年后人类所遭遇的某一疾病正需要依赖这些物种来治疗,而它们却已经灭绝了。
保护野生生物就是保护人类自己,保护野生资源就是保护人类自己的资源是包括药膳界在内的全社会的责任。
2.2.2 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已引起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
近年来,传统医药――主要是包括药膳在内的传统中医药(TCM)使用野生动植物的问题日益受到关注。1996年10月在加拿大召开的第二十届会员大会上,首次将亚洲传统医药列为大会的议题。1997年6月召开的《公约》第10次成员国大会上,英国和美国分别提出关于传统医药和《公约》的文件,对东方医药进行全面的评价,主要的观点和意见是:传统医药利用大量濒危物种是导致野生生物濒危的重要原因之一,对其它野生动植物的生存和地球生物多样性构成严重威胁:承认人工繁殖和栽培野生药用动植物的作用,但认为其对缓解野生资源面临的压力的效果较小:大量传统医药进入国际贸易反过来加剧了对资源的压力:提出限制传统医药的使用和贸易,要求加强国家立法和执法等措施,对传统医药利用野生动植物进行检查和管理等。由此可见,传统医药利用野生生物尤其是野生动物的问题正逐步成为国际社会的敏感问题。
我们必须充分肯定药膳的重要地位,并努力使其发扬光大,不能因为国际社会的某些不理解而有所放弃,但也不能因此而完全忽略这些来自外部的声音。应当看到,药膳自身地位的稳固和对外发展都离不开药用资源的保护,而忽略保护的恶果也正在逐一体现出来。
2.2.3 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是我国的发展战略之一
生物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是指适当地使用生物资源,使资源能延传后世,并须确保资源用于改善人类生存的境况和公平地分给每一个使用者。利用并不包含消耗的意思,最符合经济原则的利用生物多样性模式是维持其天然状态,以保存其生态或文化价值。
资源分为不可再生和可再生资源两大类,中药资源既包括不可再生资源:药用矿物;也包括可再生资源:药用动植物。再生与非再生的界定通常为资源产生与再生过程的时间,如远远长于其消耗过程或远远长于人类可持续发展允许等待的时间,就可以认为该资源是不可再生资源,反之则为可再生资源。
野生药用动植物是可再生资源,只要采用可持续的方式合理利用,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反之如果采用竭泽而渔,杀鸡取卵的资源利用方式,彻底断绝了资源的再生途径,也就是断绝了膳药的发展之路。药膳的发展需要可持续地利用野生动植物资源。
3. 濒危野生药用动植物资源保护的对策与方法
3.1 就地保护与迁地保护
3.1.1 就地保护
就地保护是指在动植物原有的生态环境下就地保存与繁殖野生生物。自然保护虽然是近代才有的概念,我国古代人民早就有朴素的保护自然与自然资源的思想,并意识到它与人类生存发展的关系。许多古代文献都有关于自然保护的记载。。我国现代的自然保护区工作从50年代起步至2000年,我国自然保护区已超过1000个,总面积已占国土面积的10%以上。另外我国还建立或完善国家重点珍稀濒危生物保存繁育中心21处。
3.1.2 迁地保护
迁地保护即在植物原产地以外的地方保存和繁育植物种质材料。迁地保存包括两类保存方法:一类是以保存野生植物为主的植物园、树木园或种质圃:另一类是保存栽培物种质资源的种子库
我国现代植物园的发展从20年代开始至今,全国植物园总数己超过100个,绝大多数省、市、区都先后建立了植物园,保存的各种高等植物近万种,其中引种的濒危植物占已公布的濒危植物种类的80%以上。
除了植物园以外,种子库也是迁地保护的方法之一。保存方法通常是将种子放在低温低湿的环境下长期保存。我国的种质资源长期保存工作80年代初才开始。现有2个国家种子厍,浙江杭州市的浙江中药研究所内建有中药资源种质保存库。
3.2 重视药理药效的基础研究 加强代用品研究
随着环境的污染,资源的破坏以及化学合成药物所产生的越来越明显的副作用和药原性疾病的增加,“返朴归真,回归自然”已成趋势,这使得以自然资源为基础的中药市场不断扩大,药膳面临发展的良机。但由于我国包括药膳在内的传统中医药理论与西方医学理论截然不同,中药研究和生产相对落后,致使对中药有效成分、作用机理不清楚,质量控制标准不科学,中药在国际市场上很难得到广泛的认同。药膳要走向世界涉及中药基础研究、生产、流通、贸易等多个环节,但其核心是阐明药效物质基础和作用机理。同时,药理药效的研究是保护濒危野生药用动植物资源的重要途径,代用品、人工合成品和人工组成品的研究都是基于对中药材的化学成分和有效组分的深入、系统、全面的研究。代用品的研究是合理开发利用中药的重要途径。代用品的来源有二:一是不同药材的不同部位:二是以生物多样性为基础的同种属或亲缘关系相近种属的生物。对一些已经濒危的野生动植物资源,若疗效不很确切的,则可取消其药用标准以达到保护的目的。
药膳也应当同其他学科一样,不断在实践中创新、发展,要重视探索研究哪些药可以不用或代用。其依据主要应该是药理、临床的效果,而不仅仅是某个古代的记述或某些很难阐明的“传统”理论。
3.3 健全相关的法制法规,加大执法力度
濒危野生动植物的保护牵涉到方方面面,管理难度很大,必须通过法律手段来规范濒危动植物的经营利用和保护管理。目前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与濒危药用资源保护相关的条例和法规,但在实际的管理和执行中仍然存在一些漏洞。因此必须采取措施,进一步地健全相关的法制法规,加大执法力度。对于非法的野生动植物收购和经营活动,乱捕滥猎等非法的资源利用行为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惩处,使濒危动植物得到根本的保护并树立药膳良好的国际形象。
3.4 开展保护意识教育
目前生物多样性的丧失除了森林的大面积消失,生态环境的破坏外,人类对自然资源的不合理利用和破坏是导致野生动植物资源量急剧减少的直接原因,而这又与缺乏相应的保护意识密切相关。目前公众的保护意识还比较薄弱,应当加大保护宣传的力度,不断提高人们对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重要性的认识,使珍惜和保护资源成为每个人的自觉行动。对于药膳领域同仁,则更应当注重濒危野生生物的保护,除了在方剂设计和研究过程中注意保护野生生物外,也应当澄清和纠正民间的一些不合理甚至带有迷信色彩的使用野生生物的偏方和观念,提倡科学养生保健。
从盗猎分子到中药资源使用的单位和个人,从深山密林到繁华的都市,保护意识教育的目标和范围非常广泛,任务也十分艰巨。但只有全社会的保护意识都得到提高,濒危野生动植物资源才能得到真正意义上的保护。
(本文发表于《东方药膳》2008.1:4-7)
附录二:
“宣扬珍禽的药用价值”何罪之有?
宋胜利
曹林先生近发“从‘宣扬珍禽的药用价值’看人类劣根”一文(见《杂文报》第1718期1版)对“某主流媒体”在广西猫儿山发现牛背鹭的报道中,不但“对牛背鹭鸟的体态和习性进行描述”,而且“特别介绍:该鸟具有较高的药用价值”一事,义愤填膺,认为这是“自然流露出的骨子里的一种‘人类中心主义’的人文劣根”,这种“隐性的人文劣根”,“是塑造大国国民和现代公民的最大障碍。”对曹先生的观点,笔者有不同看法,现写出求教于方家。
珍禽的药用价值及各种经济价值是珍禽科学资料的组成部分,并不因珍禽生存状况的濒危和人类生态意识的提高而不存在,而无意义,人类对珍禽的各种价值和生态生物学特性等知识掌握的越全面,越深入,才能根据资源状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保护计划,毋庸讳言,也才能制定出相应的人工驯养计划和科学的开发应用计划。对此我们没有必要象阿Q一样设定许多禁忌。我国野生动物资源管理方针是“加强资源保护,积极驯养繁殖,合理开发利用。”实践证明这一方针是科学的,正确的。
包括某些珍禽在内的动物药是祖国医药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因其疗效高、活性强、显效快、毒性小、易使用等特点,很受历代医家的重视和患者的青睐。在人类对西药的毒副作用的认识不断深化,包括传统中药在内的天然绿色保健型产品风糜世界的今天,动物药这一大自然内的特有宝藏,更成为现代医药学开发发展的趋势。这是客观事实,并不因有人不高兴而不存在。
人们的生态意识的提高,珍禽保护意识的增强,无异是人类文明的一大进步,是令人高兴的事,但有些人激情有余理性不足的言行频频出现,却令人哭笑不得,现代珍禽的药用价值按曹先生的意思是不能“宣扬”了,那么我们不妨再看看媒体的如下报道:浙江省绍兴县下灶村农民陈国松一家四口主要经济来源的“辛辛苦苦养的鱼,全被珍禽鹭鸟吃掉,经济损失上万元。”“去年,绍兴越城区革新村的胡金木,种的一亩多单季晚稻全成了麻雀的美食。”(见5月27日)
“‘不要总为鹤鸣不平,这东西有时候也祸害人啊’。农民李志刚对此愤愤不平:‘刚种下的玉米粒,被鹤刨出来吃了,秋天没有收的玉米棒子,也被叼了个乱七八糟。’”(4月29日《中国绿色时报》)“候鸟发生的禽流感对我的警示:染有禽流感病毒的候鸟,哪怕是一次低空排泄,也可能导致一起大规模的疫情。”(6月5日《中国畜牧兽医报》)“青海省刚察县境内候鸟死亡确诊为H5N1亚型禽流感后,”“疫区周边的一万多只家禽全部捕杀”,“对疫区周围以及候鸟迁徙路线所经区域所有易感家禽进行免疫。”(6月19日《中国畜牧兽医报》),我想曹先生如果看了这些报道更要勃然大怒,更要认为不宜“宣扬”,认为是更甚的“人文劣根”了。
世界现存8700余种鸟,但被人类驯养成家禽的仅有鸡、鸭、鹅、鸽等寥寥数种。有药用价值的鸟类也仅发现200余种,并且这一领域知识贫乏,资料欠缺。近些年来,我国人工驯养的野生鸟类最成功的是鹌鹑,养殖现已遍及全国,已成为可满足市场需求的定型的新禽种了,其野生种群不是受至人们更自觉的保护吗?曹先生文中所提的牛背鹭,假如说真的发现对人类的疫病防治有超过现行药物的效用的话,那我想这种鸟会受到更高级别的保护,(牛背鹭是广泛分布于温带地区的常见鸟,还未列入国家保护动物名录)也会象鹌鹑一样被人们迅速驯养成有商业价值的新禽种。可惜的是,据笔者所知,牛背鹭的药用价值没有足够的实验结果,和临床资料证明。包括珍禽在内的野生动物除了生态价值、遗传资源价值,还有包括药用价值在内的经济价值,当然其在某些季节和地域对人类程度不同的危害性,也是不可回避的。这都不应该成为禁忌。媒体所报道过的人工养殖老虎死亡后尸体常期冷冻保存,不敢有半点利用念头的尴尬情况,不更说明了这种禁忌的虚伪和可笑吗?
曹先生文中主张“摒除”“人类中心主义思想”,也就是说曹先生主张宣扬的是西方的“生态中心论”。这一问题似有定论;西方生态中心论虽然对于人类反思传统的科技理性,规范人类的实践行为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它脱离人类的根本利益、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来谈论自然价值论、自然权利论,不仅无法解决现实生活中实际存在的不同物种之间的矛盾,而且也将使生态保护运动丧失内在基础和动力。我们既要避免传统人类中心主义价值观的过度张扬所带来的生态问题,也要避免现代生态中心论脱离人的利益和需求谈论生态保护运动的偏执立场。
目前,我国生态保护领域弥漫着一种脱离国情,脱离我们的现形生活状态的极端化和贵族化的倾向。农村山区少有机器和污染,环境质量较好,而现代城市车水马龙,喧嚣嘈杂,环境极差,但人们对现代城市还是趋之若骛,总想走出大山,跳出农门。我们的生态小囡囡们出行乘飞机、坐火车、驾汽车,通信用手机,写稿用电脑。而现代交通工具污染空气制造噪音,手机形成电波污染,电脑生产过程中消耗大量资源和能源,这些现代文明的标志对生态环境全有不利影响,我们的生态小囡囡们有几人拒绝使用?这些人享受着现代文明,却站着说话不腰疼,饱汉子不知饿汉子饥,完全不考虑中国的现实国情,到贫困地区他们指责当地不该砍树烧柴,不该修公路,不该搞开发,不该过度放牧等等,这些活动统统有害生态,却又不能为当地群众提供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高谈阔论之后他们又返回都市继续过着资源能源比农村消耗多,污染环境比农村大的现代生活.
生态意识在中国出现时间不长,生态卫士们为提高国民的生态意识奔走呼号,功不可没。但也出现了极端化贵族化的倾向。笔者给持这种倾向的人命名为“生态小囡囡”,以示爱怜,及对他们早日摆脱稚嫩的期望。
其实这种生态小囡囡早已有之,我在十多年前看过一则报道,某国一位有极端化倾向的环保志愿者,独身一人来到荒无人烟的海岛,要象鲁滨逊一样过原生态生活。但到海岛不久,他为了遮风避雨就伐木砍树建起了房屋;为了方便出行,他开阡陌修小路;为了照明打发漫漫长夜,他购进风力发电机,发电照明看电视;为解决饮水难,他又建起了蓄水池;为解决肚皮问题,他开荒种地,养殖畜禽……他演译了一部人类文明发展史。人的生存发展和生态保护二者矛盾不可调和时,人的生存发展就要优先考虑。这是人们自然形成的“以人为本”的思想。
一些发达国家处理生态问题的态度亦很能说明问题:日本一方面发起并积极推行国际空间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京都议定书》,但在远洋捕鲸和采伐别国森林的问题上顽固坚持自己的立场。高举生态大旗,环保成风的美国政府,迄今拒绝在《京都议定书》上签字。虽然人均一部汽车,但无人提出控制汽车数量。作为世界能源、资源第一消费大国,但总不能把能源、资源的消费降低。
曹先生文中还说:“国人身上有许多劣根性,比如说围观当看客,比如说窝里斗,还有枪打出头鸟、贪小便宜等等。”这都没错.但他把“宣扬珍禽药用价值”列入“隐性的人文劣根”却有失偏颇。把其上纲上线为“塑造大国国民和现代公民最大的障碍”就更为荒唐离谱。笔者认为,曹先生代表的这种倾向倒是一种国人劣根:凡事矫枉必过正,无所不用其极,习惯于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喜欢追风作秀、起哄架秧子、随大流赶时髦。经常表演五官离开原来位置式的激情,拉屎攥拳头式的力度,缺少理性、客观、冷静。套用过去的一个政治术语说,这是我们的生态小囡囡们在生态保护领域内的“极左倾向”和“左派幼稚病”。笔者认为这才“流露出的是一种隐性的人文劣根”,“是塑造大国国民和现代公民的最大障碍。
(本文原发表于《中国绿色时报》)
附录三:
“吃胎盘”就是“吃道德”?
宋胜利
读完《吃胎盘还是吃道德》(原载《杂文报》1665期》第二版),觉得有话要说,写出来就教于方家。
叶先生的文章对“吃胎盘”一事是“正向”推导,即由“吃胎盘”“料想不远的将来,那些可怜的死婴是否也要被盛进盘子!”再由“死婴是否也要盛进盘子!”想到“人吃人”,想到历史上“重大灾变中的易子而食。”从而得出“吃胎盘”是“人性沦落,自我作贱”的“道德”、“人性”问题的结论。我就想,当初叶先生撰文时要是“逆向”推导会是什么样呢?按照叶先生的逻辑推理法来进行逆向推导,其轨迹似乎可能是由“吃胎盘”而想到婴儿,再由婴儿想到卵子和精子,继而由卵子和精子想到男女生殖器,继而又由男女生殖器想到性交,后又想到色情淫乱……最后自然会得出“吃胎盘”是“黄潮”新动向的结论,应由公安部门“扫黄打非”,重惩严禁。这当然是开个玩笑。但我想如果习惯把这种逻辑推理法在工作中扩而大之,推而广之,那可就像一句粗俗的歇后语:生孩子不叫生孩子———真下(吓)人了。
叶先生文中说现在“媒体争论的焦点是医院有没有权利出售胎盘,出售胎盘是否要征得产妇同意。”笔者以为,胎盘是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的中药材品种。据笔者所知,国家现在除对中药饮片和中成药的市场准入门槛较高外,对只要不是假冒伪劣的各种中药材还没有什么禁区。张家种人参,收获后卖给李客商;甲企业养茸鹿,收获鹿茸后卖给乙公司,只要照章纳税,如进入药材交易市场服从规范管理,就再没有什么禁忌。胎盘也不例外、医院把经营中的副产品健康人的胎盘收集起来,除满足医院制剂室使用外,余者出售,这有什么问题呢?难道非要废弃,既浪费资源又污染环境吗?医院出售胎盘,只要符合卫生标准,则无可非议。至于“是否要征得产妇同意”,那就更不应该成为问题了。产妇到医院的目的是“生孩子”,并保证“大人孩子平平安安”。如果谁有雅兴在产妇分娩后征询产妇自己要不要胎盘,我想十有八九他会自讨没趣。
叶先生文中说“吃胎盘”、“胎盘宴”问题,“卫生部门以及法律部门已经关注。”笔者认为:胎盘的卫生安全问题同其他所有食品的卫生安全问题一样,所以引起卫生部门关注是其职责决定,没必要大惊小怪。但法律部门的关注,笔者有点莫名其妙。据笔者所知,现今国家还没有哪一部法规对补益中药材用于药膳食疗亮起红灯。胎盘的主要功能是“温肾补精,益气养血”,和人参、鹿茸等一样是地地道道的“补药”,而传统补益中药材用于药膳食疗,是我国源远流长的饮食文化中的一大特色,这怎么能成为法律问题,引起“法律部门”“关注”呢?
笔者认为:作为药膳食疗新品的“胎盘宴”不是什么“道德”和“法律”问题。我们应该以平和宽容的心态给于它生存发展的空间。
(本文原发表于《杂文报》)
附录四:
“梅花鹿可以吃了!”当悲?当喜?
宋胜利
王军荣先生近发《“梅花鹿可以吃了!”透露出的可悲》一文(见《杂文报》第1654期),对国家林业局最近出台的《关于促进野生动植物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开出包括梅花鹿在内的54种陆生野生动物的“商业性经营利用驯养繁殖技术成熟的陆生动物在卫生部门鉴定许可后可以人工饲养,可合法进入餐馆,然后被摆上餐桌”一事,“没有丝毫的喜悦,感受到的是悲哀和凄凉”。对此事我与王先生有相反的感受,现提出与先生商榷。
我国是养鹿和鹿产品开发利用最早的国家,己有数千年的历史;我国近代意义上的养鹿业也有200多年的历史。我国人工养鹿现存栏100余万只,并且早己选育出双阳梅花鹿品种、长白山梅花鹿品系、西丰梅花鹿品种、兴凯湖梅花鹿品种、清原马鹿品种等人工选育的品种、品系。而新西兰及俄罗斯等国家人工养鹿存栏都达200余万只。加拿大、日本、朝鲜、韩国等很多国家也一直在大力发展养鹿业。由于鹿产品利用的广泛性和高额利润,鹿早己成为世界畜牧业中的一个新畜种,一些畜牧专家甚至预言,鹿有可能成为未来取代牛、羊的最大的畜种;养鹿业是畜牧业中前景广阔的朝阳产业。
但在我国。人工养鹿长期以来却被作为国家保护动物来管理。养鹿要先办国家保持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淘汰鹿宰杀、鹿产品销售、饭店经营鹿肉等鹿产品特色菜肴要办经营许可证,购鹿养殖要办运输证明,每次交易还要请示批准,当然这都少不了缴纳费用。而某些媒体的误导更加重了人们的疑虑。正常的鹿交易被视为国家保护动物非法交易,养鹿户宰杀淘汰鹿被作为非法杀害国家保护动物,饭店卖鹿肉等鹿产品特色佳肴被视为非法倒卖野生动物而被某些媒体报道或跟踪报道,某些部门对此还要给予罚款、停业整顿、没收动物或产品等处罚,让养鹿户大伤元气。这些都长期影响着我国养鹿业发展和鹿产品的开发利用,致使作为世界养鹿排头兵的我国养鹿业的发展滞后,国际鹿产品市场大都被其他国家占领,国内鹿产品市场也受到外来鹿产品的冲击,就是作为传统中药中补阳之首的鹿茸,其市场也大都被其他国家主导了。
野生鹿类多处于濒危状态,被列为国家保护动物,如梅花鹿野生种群在我国仅存千余只(很多学者认为这千余只也大都为人工养殖逃逸的),被列为国家1级保护动物,这毫无争议;但在我国己有200多年历史,早己成为世界畜牧业中一支劲旅新军的养鹿业,如何成为国家保护动物驯养业?其早己商业性应用了数千年的产品如何长期被禁用、限用,或者只有经过过五关、斩六将,付出高昂代价才能获得市场准入证呢?人类现在应用的全部畜种都源于野生动物,其今天还残存的野生种群大都列入濒危动物名单而成为保护动物,我们是否也要因噎废食、削足适履,连牛肉、羊肉等畜产品也都要禁用、限用呢?
国家林业局新近颁发的《关于促进野生动植物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意见》,是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理性决策,这澄清了我国养鹿业中长期以来令人困惑不解的问题,使人工饲养的梅花鹿获得了和其他畜种等同的资格,这将促进我国养鹿业的更大发展;消费者也可以自由、轻松地选择和享用自己喜爱的梅花鹿产品了。我想,此事当喜,王军荣先生应结束“悲哀和凄凉”了。
(本文原发表于《中国特种经济动植物》和《杂文报》)
(已发表的旧文)
药膳食材濒危野生动物物种
保护战略研究*
宋胜利
(北京博科特生物技术研究所北京 101415)
摘要:本文探讨了中国药膳食材濒危野生动物物种的确认标准、范畴及加强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的重要意义,对我国药膳食材濒危野生动物物种的应用、保护的历史、现状和主要存在问题进行了分析梳理,提出了加强我国药膳食材濒危野生动物物种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的战略对策和方法。
关键词:药膳食材;濒危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可持续利用;探讨
The Conservation Strategy of Endangered WildAnimal for Medicated Ingredients
SONG Sheng-li
(Beijing BoketBiotechnology Institute, Beijing 101415)
Abstract: The endangered wildanimal species formedicated ingredients in China, of which the identification standards andcategories, were represented in this paper with the purposes ofresources rescueoperation and sustainableutilization. Withinvestigation of application as well asthe history, current situation andmajor defects of protection objectively, the methods topreformstrategies of conservation and exploitation were putforward indetails.
Keywords: medicatedingredient; endangered wild animal; resources protection; sustainableutilization; investigation
伴随着我国经济和医药保健事业的快速发展和返璞归真、回归自然,崇尚使用天然药物的热潮,我国现代动物药源的研究、开发和利用不断深入,中医药膳事业发展迅猛。在药食同源和中医理论的指导下,具有不同功能作用的“血肉有情之品”的动物类药物(包括濒危野生动物物种)作为珍贵药膳食材通过中医药膳方式在疾病防治、养生保健、康复调理过程中的作用越来越受到重视,市场需求也越来越大。这已经对我国濒危野生动物物种的生存繁衍形成了严重威胁。作者在2008年曾对我国包括濒危野生动物物种在内的“药膳食疗的发展与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问题进行过探讨【1】。现根据发展的情况,就“药膳食材濒危野生动物物种保护战略”问题再做如下进一步专题探讨研究。
1.中国药膳食材濒危野生动物物种的确认标准、范畴及加强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的重
要意义
1.1. 中国药膳食材濒危野生动物物种的确认标准
中国药膳食材濒危野生动物物种的确认标准与国际生物物种濒危程度确认标准一致。目前国际上根据物种受到威胁的程度通用的等级划分和确认标准如下:
灭绝种(Ex):一个物种在野外已肯定有50年没有被发现。
极危种(CR):极度濒危的物种,一般指种群数量不过几只或只有一小群,或至今尚未得到证实的物种。
濒危种(EN):这个类群种或亚种面临着灭绝的危险。如果致危因素继续存在,它们就不可能生存。包括种群数量减少到临界水平或是栖息地面积急剧地缩小,被认为随时可能灭绝的种类。
易危种(VU):如果致危因素继续存在,很快就成为濒危种的类群。包括那些过度开发和栖息地急剧破坏或其他环境干扰等因素,使大部分或全部类群的数量继续下降的种类,同时还包括那些种群尽管较丰富但在它们的分布范围内都处于严重威胁的种类。
稀有种(R):指在全世界范围内数量很少的类群,但现在尚不属于濒危种。这些类群常常分布在有限的地理区或栖息地,或是稀疏地分布在较广阔的范围内。
未定种(I):无充分资料说明它究竟应属于上述“濒危种”、“易危种”和“稀有种”中
的任何一类的物种。
目前所划分的类型,主要是定性的,有一定主观性,因此受威胁等级的划分还需进一步加强研究。
笔者认为,中国药膳食材濒危野生动物物种的确认应包括前述国际物种濒危程度划分标
准类型的全部。
1.2. 中国药膳食材濒危野生动物物种的范畴
中国药膳食材濒危野生动物物种应为中国药用动物物种中的濒危野生动物物种的相关
部分。
迄今搜集到的中国药用动物物种总数为13门26纲151目2341种(亚种),【包括陆生
药用动物1030种(亚种),内陆水域药用动物451种(亚种),海洋药用动物860种】其中当列入中国药膳食材濒危野生动物物种范畴的为1988年12月10日国务院批准,1989年1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部、农业部令,自1989年1月14日施行的“国家重点保护动物名录”中所列256种(其中Ⅰ级60种,Ⅱ级196种)中的相关部分,1987年10曰30日国家医药管理局颁布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药材物种名录”中所列18种药用野生动物物种,自2010年6月23日起生效的“(2010版)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所列物种(包括附录一所列890多个物种,附录二所列33000多个物种,附录三所列160多个物种)中的相关部分。
笔者认为除以上所列之外,中国药膳食材濒危野生动物物种还应包括中国各省、市、自治区政府所颁发的各省、市、自治区“重点保护动物名录”中的相关部分,及2000年8月1日以国家林业局令第7号发布,自颁布之日起施行的“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总计5纲46目177科1591种及昆虫120属的所有种和另外110种)中的相关部分。
1.3. 加强中国药膳食材濒危野生动物物种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的重要意义
1.3.1维护生态平衡,保护生物多样性
生态系统中的物质和能量在不断地循环流动,通过食物链保持着整个系统的平衡,这种平衡表现为生物种类和数量的相对稳定。生物多样性越丰富,生态系统越稳定。如果生态系统的某个环节或组成部分发生变动,将对整个生态系统产生影响。
包括中国药膳食材濒危野生动物物种在内的野生动物(以下简称“动物”或“野生动物”)是地球上的“原住民”,是生态系统中最为活跃的生物类群,它们在生物圈食物链中有着不可替代的功能。只有留给野生动物生存空间,保证它们生存和繁衍后代的权利,人类与动物在地球上才能实现和谐共存的理想状态,保护动物就是保护人类自己。
1.3.2科学研究的需要
动物特别是野生动物,对于人类的发展和科学研究具有重要意义。其科学价值表现在动物学、生态学、生理学、病理学、药学、美学、统计学、社会学、人类学等方方面面。如猩猩、猴等灵长类动物与人类的亲缘关系,具有人类学研究价值;鱿鱼和海兔拥有不同的神经系统,具有神经学研究价值;大雁和蝙蝠辨别方向的能力,具有仿生学研究价值。保护动物,也就能更好地研究并利用它们。
1.3.3人类文明的体现
动物保护体系的发展,是人类文明时代的高级成果,是“人类必须在自然界生存,而不是超然于万物之外”的体现,保护动物就是保护人类社会赖以维系的伦理道德、社会文明。
1.3.4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是我国发展战略之一。生物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是指适当的使用生物资源,使其能延传后世,并能确保资源用于改善人类生存的境况和公平的分享,维持其天然生态,保存其生态、文化、经济价值。
2.中国药膳食材濒危野生动物物种的应用历史与现存问题
2.1.中国药膳食材濒危野生动物物种应用历史蕴含在中国药膳食材及药食通用的中药资源的应用历史之中并相一致,我国学者姚海扬(1994)、刘昭纯、鲁明源、张令德(1998)、王者悦(2002)、谭兴贵(2003)、宋胜利(2008)、彭铭泉(2010)等曾多有著述【1-6】,为此本文不再赘述。
2.2. 中国药膳食材濒危野生动物物种应用现存问题
1、在资源和保护方面
目前在包括中国药膳食材濒危野生动物物种在内的整个动物药(以下简称“动物药”)领域所面临的最大困难是由于资源日趋枯竭,保护不断加强,使利用与保护的矛盾日趋严重的问题。我国为此先后颁布了一系列法规和条例。并伴随着我国野生动物保护的不断加强,受到保护的药用动物物种进一步增加或升级,这些都使动物药的研究和应用受到了越来越大的限制甚至杜绝应用。
2、在流通领域
由于在包括中国药膳食材濒危野生动物物种在内的野生药用动物(以下简称药用动物)资源的日益减少,而药用动物的养殖相对滞后,同时由于动物药深层次的开发及在中成药中高频度的应用和中医药膳事业迅猛发展的需求,带动了动物类药材市场购销旺盛,致使动物药材在市场的价格始终“坚挺不下”。由于供需的矛盾,为谋求利益的一些不法行为导致了动物类药材质量不断下降,假冒伪劣品猖獗。这是目前动物药在流通领域亟待解决的问题。
3、在养殖方面
在包括中国药膳食材濒危野生动物物种在内的药用动物的养殖是动物药由研究向应用过渡的重要环节,是解决利用与保护矛盾的关键,也是防止动物药在流通领域出现质量下滑的根本出路,是动物药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重要保证。制约我国药用动物养殖技术的瓶颈是药用动物生态习性基础研究的匮乏。对生态习性研究的不足导致药用动物养殖中一些关键技术环节受到制约,如赛加羚羊的养殖过程中其繁殖技术始终难以突破;蛤蚧的养殖过程中其扩繁技术和红斑病始终难以克服;由于对野生林蛙的食性调查不清,在舍养过程中仅饲喂黄粉虫单一饲料导致蛤膜油品质不稳定。此外在引种、驯化、繁殖、疫病防治、野化等方面的研究不足也对药用动物的养殖有一定影响。
4、在研究领域方面
由于在包括中国药膳食材濒危野生动物物种在内的动物药的研究起步晚、基础薄、领域广、时间长、花费大,兼之原有的研究方法和技术具有局限性,故较长时间限制了动物药的研究工作。我国动物药的系统研究起始于60年代,与植物药研究相比起步较晚。同时研究工作又主要集中在一级资源学研究方面,现在所揭示的研究成果,仅是这一领域的冰山一角,故整体研究基础较为薄弱。全球有研究或药用记载的动物近2500种,仅占全世界动物种类的0. 1%,而且现有药用动物又跨越了动物界的11个门类,因此动物药研究所涉及的领域十分广泛。尤其是在动物药活性物质研究中,常常涉及到很多现代“生命科学”内容,无论是研究方法,还是研究手段都十分复杂,给动物药的研究更是增加了一些难度。动物药一、二、三级资源学的研究,均需要较长时间的基础工作才能获得可应用的阶段性成果。如根据动物种群遗传理论,哺乳类药用动物养殖繁育的种群不能少于500只,否则就会退化,甚至失败,而形成这样大的种群是要经过一个很长的时间过程。现代梅花鹿的养殖已经历了近三百年,在东北梅花鹿亚种养殖过程中,培育出性状优良的品系就花费了近二十年的时间。正是由于动物药研究具有上述特点,以及一些名贵动物药材的成本较高,研究过程较为复杂,借用新技术手段较多,使得动物药研究的花费要较植物药的研究偏高。
3.加强中国药膳食材濒危野生动物物种的资源保护与可持续利用的战略对策
人类的大量和过度开发利用野生资源和生态环境,导致濒危生物资源危机日益严重,因此保护与可持续利用生物资源,已是全球关注和亟待解决的问题,这也引起我国政府的高度重视,并采取了保护生物资源与可持续利用的系列有效措施。野生动物资源是中医药膳食材的主要来源之一,是药膳产业发展的物质基础,面对产业发展与野生动物濒危的现状,开展有效保护与合理利用,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是十分必要的。中国药膳食材濒危野生动物物种的资源保护与可持续利用问题近些年相关学者多有探讨【1、7-13】,笔者现提出以下意见供有关方面参考。
3.1. 发扬我国保护野生动物的优良传统
中国是世界上最早的农业国,先人们根据需要,驯化、饲养动物,栽培植物,才有我们今天的五谷杂粮、家畜、家禽,才有农业、畜牧业和渔业。我们的祖先早就知道保护好野生动植物才能使之持续利用,形成了合理利用生物资源的传统。
《国语·鲁语》记载,“里革断罟匡君”,劝谏郡王不要在孕期捕猎鸟、兽、鱼,以期万物休养生息,供持续利用。《孟子·粱惠王上》中有“斧斤不入山林,林木不可胜用”,《荀子·王制》中进一步强调“草木荣华滋硕之时,则斧斤不入山林,不夭其生,不绝其长也;鼋、龟、鳅孕别之时,罔罟毒药不入泽,不夭其生,不绝其民也”。在合理利用野生动物资源方面,我国古代人民还提出了“生十杀一者,物十重:生一杀十者,物顿空”的重要原则。《吕氏春秋·义赏》说:“竭泽而渔,岂不得鱼,而明年无鱼;焚薮而田,岂不获得,而明年无兽。”明确地指出了资源的有限性及保护与合理利用开发资源的重要性。
为了人类的疾病防治和身体健康,保证药材供应,我国很早就开始将野生药材变为家养家种。唐朝就已建立国家“药园”,清代就已在东北大规模养殖梅花鹿,特别是近年来各地陆续建立饲养场,驯养各种药用动物,取得了相当的成效。
3.2. 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公众保护意识宣教,切实贯彻执行有关中国药膳食材濒危野生动物物种的资源保护的国际公约和国内政策法规
3.2.1.国际公约
1971年在美国华盛顿签订的《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简称CITES)与1975年7月起生效,这是一项在控制国际贸易、保护野生动植物方面有权威性影响的国际公约。该公约规定了世界进行贸易受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种,限制了20,000多种濒危野生动植物种的贸易。CITES设有附录Ⅰ、Ⅱ 、Ⅲ名录,共收载动物870多种。我国于1980年6月5日正式加入CITES,成为该公约的成员国之一。根据该公约及附录的有关规定,我国规定了进出口监管的濒危药用动植物种,包括列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CITES附录中具有药用价值的部分物种。
1996年,国际自然与自然资源保护联盟(IUCN)出版了《濒危物种的红皮书和名录》。
其他与药用动物资源保护相关的全球性协定还有《国际重要性的湿地,特别是作为水禽栖所的公约》(1971,伊朗),《野生动物迁徙物种保护公约》(1979,波恩)。区域性和双边协定有《西半球保护野生生物和自然栖所公约》,《北极熊保护协定》,《加美候鸟保护公约》,《保护候鸟日澳公约》,《中日候鸟保护协定》等。
各种国际公约或协定由于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对贯彻执行包括中国药膳食材濒危野生动物物种的药用动物的资源保护有着重大作用。
3.2.2.国内政策与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国家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这里就包括野生动物物种在内。1962年,《国务院关于保护和合理利用野生动物资源的指示》指出:“各级政府必须切实保护,在保护的基础上加以合理利用,当前首先要做好保护工作。”并对珍贵、稀有或特产的鸟兽做了列举。
根据国务院指示的精神,外贸部与1973年12月5日颁发了《关于停止珍贵野生动物收购和出口的通知》,1975年4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供销合作总社颁发《关于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珍贵动物资源保护工作的通知》等,对药用动物资源的保护都起到了积极地作用。
近年来,药用动物资源保护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得到了进一步发展完善。
1987年10月30日,国务院颁布了《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将我国重点保护的野生药材分为三级。
198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正式颁布实施,同时还公布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标志着我国野生动物保护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围绕这一法律,从中央到地方又相继制定了30余个配套的行政法规和规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陆续制定了地方性野生动物保护实施办法及地方野生动物名录。
1993年我国政府颁布《国务院关于禁止犀牛角和虎骨贸易的通知》,取消犀牛角和虎骨的药用标准,今后不再用犀牛角和虎骨制药,禁止虎骨、犀角一切国际贸易。
2001年国家林业局公布《有重要经济价值和科学研究价值的野生动物名录》,使我国野生动物的保护更趋全面。
1985年《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颁布,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颁布,标志着我国自然保护区立法已从形式单一、低层次的立法开始向综合性的、高层次的立法迈进。目前,我国还有《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海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水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自然保护区土地管理办法》。一个条例和四个管理办法构成了我国国家层次上的自然保护区专门立法。鉴于我国野生动物保护的严峻形势,新的《刑法》还专门规定了对危害野生动物行为的刑事处罚。
为处理好资源保护与可持续利用关系,促进野生动物保护和中医药事业的协调发展,维护我国总体利益,2007年国家林业局发布实施《关于加强赛加羚羊、穿山甲、稀有蛇类资源保护和规范其产品入药管理的通知》,明确限定原材料使用范围,统一实行有关产品专用标识管理制度。
上述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实施,对包括中国药膳食材濒危野生动物物种在内的我国药用动物资源保护与可持续利用发挥了积极影响和促进作用。
3.2.3. 中国药膳食材濒危野生动物物种的经营利用
国家林业局2003年8月4日发布《关于促进野生动植物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意见》(林护发[2003]121号)列出了可商业性经营利用驯养繁殖技术成熟的54种陆生野生动物名单如下:
貉、银狐(银黑狐)、北极狐(蓝狐)、水貂、果子狸(花面狸)、野猪(仅限杂交种)、梅花鹿、马鹿(塔里木亚种除外)、花鼠、仓鼠(金丝熊)、麝鼠(水耗子)、毛丝鼠、豚鼠(荷兰猪、荷兰鼠)海狸鼠(草狸獭)、非洲鸵鸟、大美洲鸵(美洲鸵鸟)、鸸鹋((澳洲鸵鸟)、疣鼻栖鸭(野鸳鸯、番鸭)、绿头鸭(野鸭)、环颈雉(七彩山鸡、野鸡、雉鸡)、火鸡、珠鸡(珍珠鸡)、石鸡(美国鹧鸪)、蓝孔雀、蓝胸鹑、鹌鹑、巴西龟、鳄龟、中华鳖(甲鱼)、尼罗鳄、湾鳄、暹罗鳄、中国林蛙、黑龙江林蛙、猪蛙、虎纹蛙、蝎子、双齿多刺蚁、大黑木工蚁、黄京蚁、蜈蚣。(括号内为别名或备注)
前列动物(及其他未列入名单的动物)如需作为药膳食材应用,需到到林业部门或者渔政部门办理了合法的养殖、运输、利用的证件后方可经营利用----包括食用。
3.3.加强资源保护的配套体系建设,采取科学有效的保护措施
3.3.1.加强信息管理,建立保护体系
掌握药用动物资源的现状及发展动态,才能更好地开展药用动物资源的保护。为适应信息时代的要求,还应开展全国范围内的包括濒危药用动物资源普查工作,并收集标本,将普查的原始资料如品种、分类、生态环境、药用部位、蕴藏量、年产量、年利用量、濒危状况和临床应用药学,进行整理分析,确定濒危标准和濒危度,进而编制《中国濒危药用动物志》,建立药用动物资源库和标本中心,为进一步研究交流提供数据及咨询。
3.3.2.协调处理药用动物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再生的关系
作为一个涉及多学科、多部门、跨地区以及立法、政策、管理体制、科学研究、经济因素等多方面问题的命题,保护濒危药用动物应有综合性的保护对策。要明确药用动物濒危、保护范围,评价其判断标准、濒危度和保护价值。通过自然保护区的完善,逐步建立药用动物种质基因库,最终建立和完善濒危药用动物及药材监测体系,定期进行资源、生态环境监控、市场供求和野生动物贸易的长期监控,并成为中国野生动物资源监测体系的组成部分。
3.3.3.发展自然保护区,保护种质资源
保护濒危药用动物的根本性措施就是保护其栖息地,而保护栖息地的主要途径就是建立濒危药用动物自然保护区。野生药用动物在森林生态系统中的生态幅度较小,在不合理的开发中最容易受到损害,失去一些生态型,使其在遗传学上的变异性和灵活性大大降低,当森林或生态系统的破坏超过生态平衡的阈限,外界干扰超过了生态系统的自我修复能力时,药用动物首先退化直至灭绝。因此,建立濒危野生药用动物的基因库,保护其种质资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3.3.4.发展人工养殖
驯化养殖是保护、发展及可持续利用药用动物资源的一条有效途径,是防止野生药用动物资源减少的一个重要方面。开展人工繁殖种群,既可防止或延缓有关物种的灭绝,又可满足人们的生产、生活需要和防治疾病需要,减少对野生种群的猎捕压力。近年来,这方面的主要成就包括:鹿等食草动物驯养成功,使鹿茸产量成倍增长;克服乌骨鸡的就巢性,提高了成活率和产蛋量;温室放养龟鳖、钳蝎形成人工食物链,获得动物药材双丰收,形成系列化饲养;移植多层笼养鸡、网箱养鱼等高密度机械化生产技术,促使药用鱼类和鸟粪大幅度提高产量等。
为了更好地实现驯养,必须重视和加强野生濒危药用动物的生物学特性,包括生活习性、生态环境、繁殖条件、生理特征、疾病防治及遗传特性等方面的研究,以提高繁殖率为重点,为人工引种驯养创造条件。
3.3.5.实施再引进工程,发展壮大濒危药用动物种群
所谓再引进,就是在某个物种曾经分布但已灭绝的地区,再引进该物种的活体用于建立新的种群;或者是向某物种现有的极小的野生种群补充新的活体,以充实该野生种群并促进其发展壮大,后者又称再充实。目前,我国已成功实施麇鹿的再引进工程,正在着手实施赛加羚羊、野马的再引进工程。从某种意义上讲,在原产地放生被灭绝的动物,如大鲵、缅甸陆龟、穿山甲、蟒蛇等,也属于野生种群的再充实。
3.3.6.新资源的寻找
寻找新药用资源代用品是一条保护珍稀濒危种质资源必要而有效的途径。以亲缘关系为线索,可以有目的、有范围地在某些动物类群中寻找重点保护的药用动物的替代品种及紧缺药材的代用品,如从猫科动物中寻找虎骨的代用品;而不同动物的相同药用部位的化学成分也有着一定的相似性,所以历来就有以骨代骨、以角代角之说。早在20世纪50年代,由于犀角、羚羊角、虎骨及牛黄供应不足及日渐短缺,就开始了其代用品的研究。代用品的研究必须遵循“功效相似、材料易得”的原则,以“生物类群、化学成分与生理活性相互联系”为准则,如用犬骨和塞隆骨代虎骨、鹅喉羚羊角及绵羊角代犀角、灵猫香代替麝香等。最成功的例子是犀角代用品——水牛角,20世纪50年代我国开始研究以水牛角代犀角,证明在化学成分、药理作用、临床效果等方面,水牛角均与犀角相似;白90年代以来,犀角全部
以水牛角代之;1995年版的《中国药典》中的成药如安宫牛黄丸、紫雪丹、牛黄清心丸等所用犀角已全部改为水牛角浓缩粉。
3.3.7.加强人工合成品或人工组成品的研究
人工中药材是药材资源保护的另一条重要途径,在深入、系统、全面地对源于濒危药用动物的中药材化学成分、有效成分进行研究的同时,循其天然的化学组成及相对的比例,通过适当的生化、生物物理或有机过程,在体外有机组合而成的类似天然品及人工合成品或人工组成品。人工牛黄、培植牛黄和人工麝香均已获得成功,人工虎骨也即将投入生产。
动物药材化学成分结构的合成和改造,一是将天然结构扩大资源,二是以衍生物增强药物的疗效并降低副作用。如斑蝥素是抗癌的有效药物,用于治疗原发性肝癌,为了提高疗效、降低毒副作用,我国学者研发了羟基斑蝥胺。
此外,还应加强对中药材市场的监控,了解野生药用动物的流量,以增强决策和管理部门的宏观调控能力。同时,还应积极开展国际合作,濒危动物是全世界的共同财富,其保护管理更是当今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可以引进资金、经验、技术和设备,提高我们的保护力度和水平。
3.3.8.GAP基地建设
CAP(good agriculture practice,CAP)是指“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是药材生产质量管理的基本准则。其核心是对药材生产实施全面质量管理,最大限度地保证药材内在质量的可靠性、稳定性,由此延伸至中药科研、生产、流通的所有质量领域。
影响CAP的因素主要有场地、环境、饲料、水源、大气等,环境因素包括温度、湿度、光照、噪声、风速等。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的第32号令《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的规定:“中药材产地的环境应符合国家相应标准,空气应符合大气环境质量二级标准;土壤应符合土壤质量二级标准;灌溉水应符合农田灌溉水质量标准;药用动物饮用水应符合生活饮用水质量标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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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杨仓良. 主编.2001.动物本草.北京:中国古籍出版社
13.李军德.黄璐琦.曲晓波.主编.2013.中国药用动物志(第2版).福州:福建科学技术出版社
*和本文相关的文章笔者在前曾陆续发表过多篇,现选4篇附后作为本文的补充资料以期澄清在药用动物----尤其是濒危野生动物物种开发应用领域的一些曲解和误区。
附录一:
中国药膳食疗发展诸问题四议
----药膳食疗的发展与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
宋胜利
摘要:本文根据我国药用野生动植物资源利用历史和现状,分析了中医药膳食疗发展与其管理保护的密切关系,并提出加强药用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的对策和方法
关键词:中医药膳食疗; 野生动植物; 资源保护; 探讨
传统中医药膳食疗(以下简称药膳)是祖国文化遗产中一个很重要的组成部分,是数千年来先哲和劳动人民智慧的结晶。药膳在我国一直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在漫长的历史时期维护了人民的健康。目前,随着各国经济和人类医药保健事业的快速发展,国际上兴起了回归自然、崇尚使用天然药物的热潮,对药用动植物资源的需求量也急速增加。然而人们对天然资源可持续利用规律的认识相对迟缓,或受经济利益的驱动,以致对一些资源野生动植物进行了掠夺式的采挖、捕杀,加上不适当的开垦荒地、过度放牧和其它的资源管理上的原因,造成一些野生药用动植物丧失了合适的生长环境和正常的繁育能力,不少野生种类的蕴藏量急剧减少,直至濒临灭绝。
“传统药膳是国粹,也是优势产业”,而这一切都需要建立在丰富的药用资源的基础上,如果没有了这些资源,药膳就成了无米之炊,何谈优势和发展。长期以来,中国地大物博的观念深入人心,殊不知中国也是野生生物种质资源被破坏最严重的国家之一。由于生态系统的大面积破坏和退化,使中国的许多物种己变成濒危物种(endangered species)和渐危物种(threatened species)。我国高等植物中濒危物种高达4000---5000种,占总数的15%--20%。在“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 列出的640个世界性濒危物种中,中国就有156种,约为其总数的四分之一,其中有不少为药用物种。因此,濒危药用动植物资源的保护是大势所趋,也是药膳本身发展的需要。药膳的发展必须改变长期以来靠直接利用资源以换取低成本的生产方式,采取措施合理利用和保护中药资源。
1. 濒危野生动植物资源在药膳中利用的历史和现状
1.1 濒危野生动物资源在药膳中利用的历史和现状
动物类中药是中国传统药膳的主要原料,有着悠久的应用历史。世界上现存最早的药学专著——《神农本草经》就收载了动物药76种,《本草纲目》中载有动物类中药达444味。据不完全统计,我国现有药用动物1800多种。
动物药与植物药、矿物药相比有其自身的特点,但也因为基础研究薄弱,人工养殖困难等原因造成了药用动物资源的稀缺,由于经济利益的趋使,药用野生动物被大量猎杀。虽然药膳未必是导致这些物种濒临灭绝的直接原因,但也不能成为诱因或“帮凶”。解决好药用动物资源的保护问题是保证药膳事业稳定健康发展,实现药膳现代化、产业化、国际化的重要条件。
目前全社会都加强了对药用动物资源的保护和其代用品的开发研究,极大地缓解了对野生资源的压力。但野生动物仍然在药膳中有大量的需求。药用野生动物资源的减少已成为药膳发展的一个制约因素。然而我们也要认识到,动物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再生不是矛盾的,如果协调好两者的关系,它们也是相辅相成的统一体。因此,如何解决药用动物资源的永续利用问题是目前药膳面临的挑战,但同时也是机遇。
1.2 濒危野生植物资源在药膳中利用的历史和现状
我国两千多年前问世的《神农本草经》曾收载药用植物252种,现药用植物已达11,146种,其中已进行人工栽培的有492种,广为栽培的231种,绝大多数为野生。传统药膳应用的草药则大部为野生。
近些年来人们对天然植物药的需求量剧增,药用植物的经济价值为我国带来了丰厚的经济利益。据统计,中草药的对外贸易已发展到120多个国家和地区,500--400种,其中低加工、低附加值的原料药材出口占了很大的比例。但这种以牺牲生态为代价的出口实在得不偿失。丰厚的经济利益也为资源的枯竭埋下了隐患。长期以来,由于对合理开发利用植物资源认识不足和经济利益的驱使,一些地区不同程度上对资源进行了掠夺式的采收,加之违反自然规律的不适当垦殖和其它一些原因,使一些药用植物丧生了合适的生态环境,减弱了资源的再生能力,许多种类趋于衰退或濒临灭绝。
珍稀濒危药用植物资源的保护已迫在眉睫。许多专家已经开始了对濒危药用植物的保护工作,并取得了一些成效。据初步统计,几十年来由野生转为家种的药用植物不下60种,引种国外药用植物约 30种:这些都一定程度地减轻了对野生资源的压力。但人工栽培技术的发展没有使野生资源的破坏完全停止,如果不进行有效的保护,随着物种的分布区域和面积的继续缩小,种质资源的大量流失将是在所难免的。近些年的研究表明,栽培植物遗传基础狭窄的问题日益突出,如果不保护好野外物种,则不能根本解决药用植物的濒危问题。
2.药用动植物资源的保护与药膳的发展
2.1 药用动植物资源是药膳发展的基础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健康成了人们首要关心的问题,对天然药物的需求也越来越大,药膳在养生保健等领域也正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但由于野生药用资源的日益减少,造成全国经常使用的500余种药材每年有20%短缺:而且药材市场上供应的主要栽培品种也面临品质退化、农药污染、种子带病等问题。
药用动植物资源的短缺和品质问题已成为药膳发展严重的制约因素,如果资源短缺的现状不能得到有效的遏制,药膳就可能走入恶性发展的怪圈。因此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保护好药用动植物资源,尤其是那些濒危物种。
2.2 加强濒危药用动植物资源的保护是大势所趋
2.2.1 濒危药用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在人类上千万年的演化和发展过程中,野生生物一直是人类生存的伙伴,在人类社会的发展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它们不仅为我们的祖先提供衣食,也在人类的健康和治疗疾病方面做出了巨大贡献。地球上的每一个物种都是独一无二的基因库,具有无法估量的现实和潜在价值, 目前所知的药用价值只是其价值的一部分。如果只顾眼前利益,对药用资源过度利用而导致物种的灭绝,将会对全人类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也许若干年后人类所遭遇的某一疾病正需要依赖这些物种来治疗,而它们却已经灭绝了。
保护野生生物就是保护人类自己,保护野生资源就是保护人类自己的资源是包括药膳界在内的全社会的责任。
2.2.2 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已引起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
近年来,传统医药――主要是包括药膳在内的传统中医药(TCM)使用野生动植物的问题日益受到关注。1996年10月在加拿大召开的第二十届会员大会上,首次将亚洲传统医药列为大会的议题。1997年6月召开的《公约》第10次成员国大会上,英国和美国分别提出关于传统医药和《公约》的文件,对东方医药进行全面的评价,主要的观点和意见是:传统医药利用大量濒危物种是导致野生生物濒危的重要原因之一,对其它野生动植物的生存和地球生物多样性构成严重威胁:承认人工繁殖和栽培野生药用动植物的作用,但认为其对缓解野生资源面临的压力的效果较小:大量传统医药进入国际贸易反过来加剧了对资源的压力:提出限制传统医药的使用和贸易,要求加强国家立法和执法等措施,对传统医药利用野生动植物进行检查和管理等。由此可见,传统医药利用野生生物尤其是野生动物的问题正逐步成为国际社会的敏感问题。
我们必须充分肯定药膳的重要地位,并努力使其发扬光大,不能因为国际社会的某些不理解而有所放弃,但也不能因此而完全忽略这些来自外部的声音。应当看到,药膳自身地位的稳固和对外发展都离不开药用资源的保护,而忽略保护的恶果也正在逐一体现出来。
2.2.3 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是我国的发展战略之一
生物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是指适当地使用生物资源,使资源能延传后世,并须确保资源用于改善人类生存的境况和公平地分给每一个使用者。利用并不包含消耗的意思,最符合经济原则的利用生物多样性模式是维持其天然状态,以保存其生态或文化价值。
资源分为不可再生和可再生资源两大类,中药资源既包括不可再生资源:药用矿物;也包括可再生资源:药用动植物。再生与非再生的界定通常为资源产生与再生过程的时间,如远远长于其消耗过程或远远长于人类可持续发展允许等待的时间,就可以认为该资源是不可再生资源,反之则为可再生资源。
野生药用动植物是可再生资源,只要采用可持续的方式合理利用,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反之如果采用竭泽而渔,杀鸡取卵的资源利用方式,彻底断绝了资源的再生途径,也就是断绝了膳药的发展之路。药膳的发展需要可持续地利用野生动植物资源。
3. 濒危野生药用动植物资源保护的对策与方法
3.1 就地保护与迁地保护
3.1.1 就地保护
就地保护是指在动植物原有的生态环境下就地保存与繁殖野生生物。自然保护虽然是近代才有的概念,我国古代人民早就有朴素的保护自然与自然资源的思想,并意识到它与人类生存发展的关系。许多古代文献都有关于自然保护的记载。。我国现代的自然保护区工作从50年代起步至2000年,我国自然保护区已超过1000个,总面积已占国土面积的10%以上。另外我国还建立或完善国家重点珍稀濒危生物保存繁育中心21处。
3.1.2 迁地保护
迁地保护即在植物原产地以外的地方保存和繁育植物种质材料。迁地保存包括两类保存方法:一类是以保存野生植物为主的植物园、树木园或种质圃:另一类是保存栽培物种质资源的种子库
我国现代植物园的发展从20年代开始至今,全国植物园总数己超过100个,绝大多数省、市、区都先后建立了植物园,保存的各种高等植物近万种,其中引种的濒危植物占已公布的濒危植物种类的80%以上。
除了植物园以外,种子库也是迁地保护的方法之一。保存方法通常是将种子放在低温低湿的环境下长期保存。我国的种质资源长期保存工作80年代初才开始。现有2个国家种子厍,浙江杭州市的浙江中药研究所内建有中药资源种质保存库。
3.2 重视药理药效的基础研究 加强代用品研究
随着环境的污染,资源的破坏以及化学合成药物所产生的越来越明显的副作用和药原性疾病的增加,“返朴归真,回归自然”已成趋势,这使得以自然资源为基础的中药市场不断扩大,药膳面临发展的良机。但由于我国包括药膳在内的传统中医药理论与西方医学理论截然不同,中药研究和生产相对落后,致使对中药有效成分、作用机理不清楚,质量控制标准不科学,中药在国际市场上很难得到广泛的认同。药膳要走向世界涉及中药基础研究、生产、流通、贸易等多个环节,但其核心是阐明药效物质基础和作用机理。同时,药理药效的研究是保护濒危野生药用动植物资源的重要途径,代用品、人工合成品和人工组成品的研究都是基于对中药材的化学成分和有效组分的深入、系统、全面的研究。代用品的研究是合理开发利用中药的重要途径。代用品的来源有二:一是不同药材的不同部位:二是以生物多样性为基础的同种属或亲缘关系相近种属的生物。对一些已经濒危的野生动植物资源,若疗效不很确切的,则可取消其药用标准以达到保护的目的。
药膳也应当同其他学科一样,不断在实践中创新、发展,要重视探索研究哪些药可以不用或代用。其依据主要应该是药理、临床的效果,而不仅仅是某个古代的记述或某些很难阐明的“传统”理论。
3.3 健全相关的法制法规,加大执法力度
濒危野生动植物的保护牵涉到方方面面,管理难度很大,必须通过法律手段来规范濒危动植物的经营利用和保护管理。目前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与濒危药用资源保护相关的条例和法规,但在实际的管理和执行中仍然存在一些漏洞。因此必须采取措施,进一步地健全相关的法制法规,加大执法力度。对于非法的野生动植物收购和经营活动,乱捕滥猎等非法的资源利用行为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惩处,使濒危动植物得到根本的保护并树立药膳良好的国际形象。
3.4 开展保护意识教育
目前生物多样性的丧失除了森林的大面积消失,生态环境的破坏外,人类对自然资源的不合理利用和破坏是导致野生动植物资源量急剧减少的直接原因,而这又与缺乏相应的保护意识密切相关。目前公众的保护意识还比较薄弱,应当加大保护宣传的力度,不断提高人们对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重要性的认识,使珍惜和保护资源成为每个人的自觉行动。对于药膳领域同仁,则更应当注重濒危野生生物的保护,除了在方剂设计和研究过程中注意保护野生生物外,也应当澄清和纠正民间的一些不合理甚至带有迷信色彩的使用野生生物的偏方和观念,提倡科学养生保健。
从盗猎分子到中药资源使用的单位和个人,从深山密林到繁华的都市,保护意识教育的目标和范围非常广泛,任务也十分艰巨。但只有全社会的保护意识都得到提高,濒危野生动植物资源才能得到真正意义上的保护。
(本文发表于《东方药膳》2008.1:4-7)
附录二:
“宣扬珍禽的药用价值”何罪之有?
宋胜利
曹林先生近发“从‘宣扬珍禽的药用价值’看人类劣根”一文(见《杂文报》第1718期1版)对“某主流媒体”在广西猫儿山发现牛背鹭的报道中,不但“对牛背鹭鸟的体态和习性进行描述”,而且“特别介绍:该鸟具有较高的药用价值”一事,义愤填膺,认为这是“自然流露出的骨子里的一种‘人类中心主义’的人文劣根”,这种“隐性的人文劣根”,“是塑造大国国民和现代公民的最大障碍。”对曹先生的观点,笔者有不同看法,现写出求教于方家。
珍禽的药用价值及各种经济价值是珍禽科学资料的组成部分,并不因珍禽生存状况的濒危和人类生态意识的提高而不存在,而无意义,人类对珍禽的各种价值和生态生物学特性等知识掌握的越全面,越深入,才能根据资源状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保护计划,毋庸讳言,也才能制定出相应的人工驯养计划和科学的开发应用计划。对此我们没有必要象阿Q一样设定许多禁忌。我国野生动物资源管理方针是“加强资源保护,积极驯养繁殖,合理开发利用。”实践证明这一方针是科学的,正确的。
包括某些珍禽在内的动物药是祖国医药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因其疗效高、活性强、显效快、毒性小、易使用等特点,很受历代医家的重视和患者的青睐。在人类对西药的毒副作用的认识不断深化,包括传统中药在内的天然绿色保健型产品风糜世界的今天,动物药这一大自然内的特有宝藏,更成为现代医药学开发发展的趋势。这是客观事实,并不因有人不高兴而不存在。
人们的生态意识的提高,珍禽保护意识的增强,无异是人类文明的一大进步,是令人高兴的事,但有些人激情有余理性不足的言行频频出现,却令人哭笑不得,现代珍禽的药用价值按曹先生的意思是不能“宣扬”了,那么我们不妨再看看媒体的如下报道:浙江省绍兴县下灶村农民陈国松一家四口主要经济来源的“辛辛苦苦养的鱼,全被珍禽鹭鸟吃掉,经济损失上万元。”“去年,绍兴越城区革新村的胡金木,种的一亩多单季晚稻全成了麻雀的美食。”(见5月27日)
“‘不要总为鹤鸣不平,这东西有时候也祸害人啊’。农民李志刚对此愤愤不平:‘刚种下的玉米粒,被鹤刨出来吃了,秋天没有收的玉米棒子,也被叼了个乱七八糟。’”(4月29日《中国绿色时报》)“候鸟发生的禽流感对我的警示:染有禽流感病毒的候鸟,哪怕是一次低空排泄,也可能导致一起大规模的疫情。”(6月5日《中国畜牧兽医报》)“青海省刚察县境内候鸟死亡确诊为H5N1亚型禽流感后,”“疫区周边的一万多只家禽全部捕杀”,“对疫区周围以及候鸟迁徙路线所经区域所有易感家禽进行免疫。”(6月19日《中国畜牧兽医报》),我想曹先生如果看了这些报道更要勃然大怒,更要认为不宜“宣扬”,认为是更甚的“人文劣根”了。
世界现存8700余种鸟,但被人类驯养成家禽的仅有鸡、鸭、鹅、鸽等寥寥数种。有药用价值的鸟类也仅发现200余种,并且这一领域知识贫乏,资料欠缺。近些年来,我国人工驯养的野生鸟类最成功的是鹌鹑,养殖现已遍及全国,已成为可满足市场需求的定型的新禽种了,其野生种群不是受至人们更自觉的保护吗?曹先生文中所提的牛背鹭,假如说真的发现对人类的疫病防治有超过现行药物的效用的话,那我想这种鸟会受到更高级别的保护,(牛背鹭是广泛分布于温带地区的常见鸟,还未列入国家保护动物名录)也会象鹌鹑一样被人们迅速驯养成有商业价值的新禽种。可惜的是,据笔者所知,牛背鹭的药用价值没有足够的实验结果,和临床资料证明。包括珍禽在内的野生动物除了生态价值、遗传资源价值,还有包括药用价值在内的经济价值,当然其在某些季节和地域对人类程度不同的危害性,也是不可回避的。这都不应该成为禁忌。媒体所报道过的人工养殖老虎死亡后尸体常期冷冻保存,不敢有半点利用念头的尴尬情况,不更说明了这种禁忌的虚伪和可笑吗?
曹先生文中主张“摒除”“人类中心主义思想”,也就是说曹先生主张宣扬的是西方的“生态中心论”。这一问题似有定论;西方生态中心论虽然对于人类反思传统的科技理性,规范人类的实践行为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它脱离人类的根本利益、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来谈论自然价值论、自然权利论,不仅无法解决现实生活中实际存在的不同物种之间的矛盾,而且也将使生态保护运动丧失内在基础和动力。我们既要避免传统人类中心主义价值观的过度张扬所带来的生态问题,也要避免现代生态中心论脱离人的利益和需求谈论生态保护运动的偏执立场。
目前,我国生态保护领域弥漫着一种脱离国情,脱离我们的现形生活状态的极端化和贵族化的倾向。农村山区少有机器和污染,环境质量较好,而现代城市车水马龙,喧嚣嘈杂,环境极差,但人们对现代城市还是趋之若骛,总想走出大山,跳出农门。我们的生态小囡囡们出行乘飞机、坐火车、驾汽车,通信用手机,写稿用电脑。而现代交通工具污染空气制造噪音,手机形成电波污染,电脑生产过程中消耗大量资源和能源,这些现代文明的标志对生态环境全有不利影响,我们的生态小囡囡们有几人拒绝使用?这些人享受着现代文明,却站着说话不腰疼,饱汉子不知饿汉子饥,完全不考虑中国的现实国情,到贫困地区他们指责当地不该砍树烧柴,不该修公路,不该搞开发,不该过度放牧等等,这些活动统统有害生态,却又不能为当地群众提供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高谈阔论之后他们又返回都市继续过着资源能源比农村消耗多,污染环境比农村大的现代生活.
生态意识在中国出现时间不长,生态卫士们为提高国民的生态意识奔走呼号,功不可没。但也出现了极端化贵族化的倾向。笔者给持这种倾向的人命名为“生态小囡囡”,以示爱怜,及对他们早日摆脱稚嫩的期望。
其实这种生态小囡囡早已有之,我在十多年前看过一则报道,某国一位有极端化倾向的环保志愿者,独身一人来到荒无人烟的海岛,要象鲁滨逊一样过原生态生活。但到海岛不久,他为了遮风避雨就伐木砍树建起了房屋;为了方便出行,他开阡陌修小路;为了照明打发漫漫长夜,他购进风力发电机,发电照明看电视;为解决饮水难,他又建起了蓄水池;为解决肚皮问题,他开荒种地,养殖畜禽……他演译了一部人类文明发展史。人的生存发展和生态保护二者矛盾不可调和时,人的生存发展就要优先考虑。这是人们自然形成的“以人为本”的思想。
一些发达国家处理生态问题的态度亦很能说明问题:日本一方面发起并积极推行国际空间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京都议定书》,但在远洋捕鲸和采伐别国森林的问题上顽固坚持自己的立场。高举生态大旗,环保成风的美国政府,迄今拒绝在《京都议定书》上签字。虽然人均一部汽车,但无人提出控制汽车数量。作为世界能源、资源第一消费大国,但总不能把能源、资源的消费降低。
曹先生文中还说:“国人身上有许多劣根性,比如说围观当看客,比如说窝里斗,还有枪打出头鸟、贪小便宜等等。”这都没错.但他把“宣扬珍禽药用价值”列入“隐性的人文劣根”却有失偏颇。把其上纲上线为“塑造大国国民和现代公民最大的障碍”就更为荒唐离谱。笔者认为,曹先生代表的这种倾向倒是一种国人劣根:凡事矫枉必过正,无所不用其极,习惯于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喜欢追风作秀、起哄架秧子、随大流赶时髦。经常表演五官离开原来位置式的激情,拉屎攥拳头式的力度,缺少理性、客观、冷静。套用过去的一个政治术语说,这是我们的生态小囡囡们在生态保护领域内的“极左倾向”和“左派幼稚病”。笔者认为这才“流露出的是一种隐性的人文劣根”,“是塑造大国国民和现代公民的最大障碍。
(本文原发表于《中国绿色时报》)
附录三:
“吃胎盘”就是“吃道德”?
宋胜利
读完《吃胎盘还是吃道德》(原载《杂文报》1665期》第二版),觉得有话要说,写出来就教于方家。
叶先生的文章对“吃胎盘”一事是“正向”推导,即由“吃胎盘”“料想不远的将来,那些可怜的死婴是否也要被盛进盘子!”再由“死婴是否也要盛进盘子!”想到“人吃人”,想到历史上“重大灾变中的易子而食。”从而得出“吃胎盘”是“人性沦落,自我作贱”的“道德”、“人性”问题的结论。我就想,当初叶先生撰文时要是“逆向”推导会是什么样呢?按照叶先生的逻辑推理法来进行逆向推导,其轨迹似乎可能是由“吃胎盘”而想到婴儿,再由婴儿想到卵子和精子,继而由卵子和精子想到男女生殖器,继而又由男女生殖器想到性交,后又想到色情淫乱……最后自然会得出“吃胎盘”是“黄潮”新动向的结论,应由公安部门“扫黄打非”,重惩严禁。这当然是开个玩笑。但我想如果习惯把这种逻辑推理法在工作中扩而大之,推而广之,那可就像一句粗俗的歇后语:生孩子不叫生孩子———真下(吓)人了。
叶先生文中说现在“媒体争论的焦点是医院有没有权利出售胎盘,出售胎盘是否要征得产妇同意。”笔者以为,胎盘是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的中药材品种。据笔者所知,国家现在除对中药饮片和中成药的市场准入门槛较高外,对只要不是假冒伪劣的各种中药材还没有什么禁区。张家种人参,收获后卖给李客商;甲企业养茸鹿,收获鹿茸后卖给乙公司,只要照章纳税,如进入药材交易市场服从规范管理,就再没有什么禁忌。胎盘也不例外、医院把经营中的副产品健康人的胎盘收集起来,除满足医院制剂室使用外,余者出售,这有什么问题呢?难道非要废弃,既浪费资源又污染环境吗?医院出售胎盘,只要符合卫生标准,则无可非议。至于“是否要征得产妇同意”,那就更不应该成为问题了。产妇到医院的目的是“生孩子”,并保证“大人孩子平平安安”。如果谁有雅兴在产妇分娩后征询产妇自己要不要胎盘,我想十有八九他会自讨没趣。
叶先生文中说“吃胎盘”、“胎盘宴”问题,“卫生部门以及法律部门已经关注。”笔者认为:胎盘的卫生安全问题同其他所有食品的卫生安全问题一样,所以引起卫生部门关注是其职责决定,没必要大惊小怪。但法律部门的关注,笔者有点莫名其妙。据笔者所知,现今国家还没有哪一部法规对补益中药材用于药膳食疗亮起红灯。胎盘的主要功能是“温肾补精,益气养血”,和人参、鹿茸等一样是地地道道的“补药”,而传统补益中药材用于药膳食疗,是我国源远流长的饮食文化中的一大特色,这怎么能成为法律问题,引起“法律部门”“关注”呢?
笔者认为:作为药膳食疗新品的“胎盘宴”不是什么“道德”和“法律”问题。我们应该以平和宽容的心态给于它生存发展的空间。
(本文原发表于《杂文报》)
附录四:
“梅花鹿可以吃了!”当悲?当喜?
宋胜利
王军荣先生近发《“梅花鹿可以吃了!”透露出的可悲》一文(见《杂文报》第1654期),对国家林业局最近出台的《关于促进野生动植物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开出包括梅花鹿在内的54种陆生野生动物的“商业性经营利用驯养繁殖技术成熟的陆生动物在卫生部门鉴定许可后可以人工饲养,可合法进入餐馆,然后被摆上餐桌”一事,“没有丝毫的喜悦,感受到的是悲哀和凄凉”。对此事我与王先生有相反的感受,现提出与先生商榷。
我国是养鹿和鹿产品开发利用最早的国家,己有数千年的历史;我国近代意义上的养鹿业也有200多年的历史。我国人工养鹿现存栏100余万只,并且早己选育出双阳梅花鹿品种、长白山梅花鹿品系、西丰梅花鹿品种、兴凯湖梅花鹿品种、清原马鹿品种等人工选育的品种、品系。而新西兰及俄罗斯等国家人工养鹿存栏都达200余万只。加拿大、日本、朝鲜、韩国等很多国家也一直在大力发展养鹿业。由于鹿产品利用的广泛性和高额利润,鹿早己成为世界畜牧业中的一个新畜种,一些畜牧专家甚至预言,鹿有可能成为未来取代牛、羊的最大的畜种;养鹿业是畜牧业中前景广阔的朝阳产业。
但在我国。人工养鹿长期以来却被作为国家保护动物来管理。养鹿要先办国家保持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淘汰鹿宰杀、鹿产品销售、饭店经营鹿肉等鹿产品特色菜肴要办经营许可证,购鹿养殖要办运输证明,每次交易还要请示批准,当然这都少不了缴纳费用。而某些媒体的误导更加重了人们的疑虑。正常的鹿交易被视为国家保护动物非法交易,养鹿户宰杀淘汰鹿被作为非法杀害国家保护动物,饭店卖鹿肉等鹿产品特色佳肴被视为非法倒卖野生动物而被某些媒体报道或跟踪报道,某些部门对此还要给予罚款、停业整顿、没收动物或产品等处罚,让养鹿户大伤元气。这些都长期影响着我国养鹿业发展和鹿产品的开发利用,致使作为世界养鹿排头兵的我国养鹿业的发展滞后,国际鹿产品市场大都被其他国家占领,国内鹿产品市场也受到外来鹿产品的冲击,就是作为传统中药中补阳之首的鹿茸,其市场也大都被其他国家主导了。
野生鹿类多处于濒危状态,被列为国家保护动物,如梅花鹿野生种群在我国仅存千余只(很多学者认为这千余只也大都为人工养殖逃逸的),被列为国家1级保护动物,这毫无争议;但在我国己有200多年历史,早己成为世界畜牧业中一支劲旅新军的养鹿业,如何成为国家保护动物驯养业?其早己商业性应用了数千年的产品如何长期被禁用、限用,或者只有经过过五关、斩六将,付出高昂代价才能获得市场准入证呢?人类现在应用的全部畜种都源于野生动物,其今天还残存的野生种群大都列入濒危动物名单而成为保护动物,我们是否也要因噎废食、削足适履,连牛肉、羊肉等畜产品也都要禁用、限用呢?
国家林业局新近颁发的《关于促进野生动植物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意见》,是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理性决策,这澄清了我国养鹿业中长期以来令人困惑不解的问题,使人工饲养的梅花鹿获得了和其他畜种等同的资格,这将促进我国养鹿业的更大发展;消费者也可以自由、轻松地选择和享用自己喜爱的梅花鹿产品了。我想,此事当喜,王军荣先生应结束“悲哀和凄凉”了。
(本文原发表于《中国特种经济动植物》和《杂文报》)
(已发表的旧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