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兴宁区长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创建示范社区卫生服务
中心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内涵建设,健全和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功能,提升服务质量与水平,根据上级部门有关要求,结合我社区卫生中心的具体情况,制订了适合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际情况的综合管理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关于全区城市推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一体化管理的指导意见》为指导,进一步强化政府在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中的责任,不断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内涵建设,深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维护社区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促进我市社区卫生服务全面、可持续发展。
二、创建目标
自2011年起,用3年左右时间,创建一所硬件软件达标、机构管理规范、运行机制科学、服务功能完善、社会效果显著、人民群众满意的示范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通过树立典型,示范引导,推动我社区卫生服务健康发展。
三、创建原则
(一)坚持城区管理及创建示范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考评指标体系的原则。
(二)坚持创新和以人为本相结合的原则。践行科学
发展观,激发创新意识,将以“人的健康为中心”理念,贯穿于创建活动的全过程。
(三)培育与发展相结合的原则。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突出重点,加强扶持,着力在转变发展方式和结构调整上实现突破,增强可持续发展的活力。
(四)坚持先进与适度的原则。严格标准,宁缺毋滥,高起点、高要求开展创建活动,确保创建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先进性与导向性。
(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提高创建活动透明度,创建结果要向社会公示,真正使创建活动群众满意、社会认可。
四、示范中心条件
1.在辖区范围内设置、经兴宁区卫生局批准设立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形象标识符合广西《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形象设计手册》基本要求。
2.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第一名称注册,设置独立或相对独立的财务账号,独立核算。
3.本辖区服务人口6万多人,建筑面积2200平方米。
4.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定点医疗机构。
5.建立稳健财政补助机制,财政部门按照规定核定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人员经费和其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业务经费能及时拨付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6.两年内未发生任何责任医疗事故或违法违规事件。
(二)基本标准。
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环境温馨,内部管理制度健全,人事、财务、资产、药品管理有序,信息管理系统运行良好,全科服务团队到位,注重社区文化建设。
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数量、质量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基本医疗服务规范,医药费用控制良好,提供适宜的中医药服务。
3.社区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满意,反映良好。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高,满意度高。
4.全部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含自治区增补的基本药物)。
四、创建活动安排
(一)启动阶段(2011年5月)。根据本方案,从实际出发,成立创建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措施,明确创建目标任务,召开启动会,部署创建活动开展。
(二)实施阶段(2011年7月至2013年8月)。按照辖区实施意见,抓好各项措施落实,并举办培训班,掌握创建指标体系,有组织、有计划、有目的地开展创建活动。
(三)验收阶段(2011年10月至2013年11月)。根据申报创建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情况,适时组织自我评估,并向卫生局、卫生厅推荐申报自治区卫生厅评估验收,进一步达到自治区或国家标准。
五、创建活动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建活动,是创新管理方式,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落实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能力,促进社区卫生服务
公益性回归的重要举措。各城区卫生行政部门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把创建活动作为规范社区卫生服务管理的重要工作来抓,加强领导,认真部署,着力推进工作扎实开展。为加强辖区创建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的领导,成立长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领导小组(具体名单附后),保证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在南宁市卫生局、兴宁区卫生局、南宁市第四人民医院行政部门统一领导下,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创建活动开展。以典型引路,发挥服务示范、管理示范和发展示范作用,推动辖区社区卫生服务全面发展。
(三)广泛宣传,全员参与。采取多种形式发动群众、依靠群众、调动群众积极参与创建活动;积极争取新闻媒体大力支持,切实加强创建活动的典型宣传报道,努力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造成广泛的社会影响。
附件:长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建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领 导小组名单
长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建示范社区卫生 服务中心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葛利辉中心主任(四医院分管副院长) 副组长:冯润川(副主任)
曹 军(副主任)
陆志宏(副主任)
成 员:李盛德(南宁市第四人民医院人事科科长) 吕春丽(办公室主任)
邓国昌(药剂科科长)
翁海波(财务科科长)
黄秀金(护士长)
唐宁新(康复医疗中心副主任)
汤红丽(康复医疗中心负责人)
宁小华(职工代表)
雷艳宁(职工代表)
麻巍峨(职工代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社区服务中心1、2楼,由组长主持工作,冯润川、陆志宏 曹军 吕春丽、黄金秀、汤红丽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长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冯润川
2011.07.13
南宁市兴宁区长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创建示范社区卫生服务
中心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内涵建设,健全和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功能,提升服务质量与水平,根据上级部门有关要求,结合我社区卫生中心的具体情况,制订了适合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际情况的综合管理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关于全区城市推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一体化管理的指导意见》为指导,进一步强化政府在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中的责任,不断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内涵建设,深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维护社区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促进我市社区卫生服务全面、可持续发展。
二、创建目标
自2011年起,用3年左右时间,创建一所硬件软件达标、机构管理规范、运行机制科学、服务功能完善、社会效果显著、人民群众满意的示范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通过树立典型,示范引导,推动我社区卫生服务健康发展。
三、创建原则
(一)坚持城区管理及创建示范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考评指标体系的原则。
(二)坚持创新和以人为本相结合的原则。践行科学
发展观,激发创新意识,将以“人的健康为中心”理念,贯穿于创建活动的全过程。
(三)培育与发展相结合的原则。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突出重点,加强扶持,着力在转变发展方式和结构调整上实现突破,增强可持续发展的活力。
(四)坚持先进与适度的原则。严格标准,宁缺毋滥,高起点、高要求开展创建活动,确保创建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先进性与导向性。
(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提高创建活动透明度,创建结果要向社会公示,真正使创建活动群众满意、社会认可。
四、示范中心条件
1.在辖区范围内设置、经兴宁区卫生局批准设立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形象标识符合广西《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形象设计手册》基本要求。
2.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第一名称注册,设置独立或相对独立的财务账号,独立核算。
3.本辖区服务人口6万多人,建筑面积2200平方米。
4.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定点医疗机构。
5.建立稳健财政补助机制,财政部门按照规定核定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人员经费和其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业务经费能及时拨付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6.两年内未发生任何责任医疗事故或违法违规事件。
(二)基本标准。
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环境温馨,内部管理制度健全,人事、财务、资产、药品管理有序,信息管理系统运行良好,全科服务团队到位,注重社区文化建设。
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数量、质量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基本医疗服务规范,医药费用控制良好,提供适宜的中医药服务。
3.社区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满意,反映良好。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高,满意度高。
4.全部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含自治区增补的基本药物)。
四、创建活动安排
(一)启动阶段(2011年5月)。根据本方案,从实际出发,成立创建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措施,明确创建目标任务,召开启动会,部署创建活动开展。
(二)实施阶段(2011年7月至2013年8月)。按照辖区实施意见,抓好各项措施落实,并举办培训班,掌握创建指标体系,有组织、有计划、有目的地开展创建活动。
(三)验收阶段(2011年10月至2013年11月)。根据申报创建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情况,适时组织自我评估,并向卫生局、卫生厅推荐申报自治区卫生厅评估验收,进一步达到自治区或国家标准。
五、创建活动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建活动,是创新管理方式,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落实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能力,促进社区卫生服务
公益性回归的重要举措。各城区卫生行政部门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把创建活动作为规范社区卫生服务管理的重要工作来抓,加强领导,认真部署,着力推进工作扎实开展。为加强辖区创建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的领导,成立长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领导小组(具体名单附后),保证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在南宁市卫生局、兴宁区卫生局、南宁市第四人民医院行政部门统一领导下,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创建活动开展。以典型引路,发挥服务示范、管理示范和发展示范作用,推动辖区社区卫生服务全面发展。
(三)广泛宣传,全员参与。采取多种形式发动群众、依靠群众、调动群众积极参与创建活动;积极争取新闻媒体大力支持,切实加强创建活动的典型宣传报道,努力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造成广泛的社会影响。
附件:长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建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领 导小组名单
长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建示范社区卫生 服务中心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葛利辉中心主任(四医院分管副院长) 副组长:冯润川(副主任)
曹 军(副主任)
陆志宏(副主任)
成 员:李盛德(南宁市第四人民医院人事科科长) 吕春丽(办公室主任)
邓国昌(药剂科科长)
翁海波(财务科科长)
黄秀金(护士长)
唐宁新(康复医疗中心副主任)
汤红丽(康复医疗中心负责人)
宁小华(职工代表)
雷艳宁(职工代表)
麻巍峨(职工代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社区服务中心1、2楼,由组长主持工作,冯润川、陆志宏 曹军 吕春丽、黄金秀、汤红丽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长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冯润川
2011.0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