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电梯的安装、改造、维修,必须由其制造单
位负责进行。
( ○ )2.《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中规定,产权单位或者使用单位自行决定
封停特种设备使用且其期限超过一年时,应当报该设备注册登记机构备案,办理停止使用手
续。经确认的,在其停止使用期间,不对其进行定期检验。 ( × )3. 按GB/T 7025.2—1997《电梯主参数及轿厢、井道、机房的型式与尺寸:第2
部分,Ⅳ类电梯》规定,Ⅳ类电梯的最高额定速度为1.60m/s。
( × )4. 按JG 5071—1996《液压电梯》规定,装有额定载重量的轿厢停靠在最高层站
时,10 min内沉降应不大于20mm 。
( ○ )5. 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电梯改造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行
的电梯改造情况书面告知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告知后即可施
工。
( × )6.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2年颁发实行的《电梯监督检验规程》规定,遇
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或发生设备事故后的电梯,以及停用一年以上的再次使
用的电梯,进行设备大修后,应当按照定期检验的要求进行检验。 ( × )7. GB 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规定,检修门、井道安全门及检修
活板门均不得朝井道外开启。
( ○ )8. 按JG/T 5072.3—1996《电梯对重用空心导轨》规定,导轨宜用冷轧优质钢板,
抗拉强度不应小于370Mpa ,连接件强度不应低于导轨材料强度要求。 ( ○ )9. 依据GB/T19000—2000《质量管理体系 基础和术语》,采取预防措施的目的是
为了防止发生不合格或其他潜在不期望情况,而采取纠正措施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再发生不合
格或其他不期望情况。
( × )10. 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2年颁布的《电梯监督检验规程》要求,井
道上下两端应装设极限位置保护开关,它应在轿厢或对重接触缓冲器后起作用,并在缓冲器
被压缩期间保持其动作状态。
( ○ )11.按GB 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的有关规定,可以得出以下结
论:电梯的正常运行、检修运行、紧急电动运行均不允许层门打开时运行,只有对接操作运
行,允许在相应平层位置以上不大于1.65m 的区域内开门运行。
( × )12.按GB 16899—1997《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规定,
用于公共交通型的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的扶手带必须设断带监控装置。
( × )13.按GB/T13435—1992《电梯曳引机》规定,制动器的制动轮与闸瓦间隙最大值
不应超过0.7mm 。
( ○ )14.按GB 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规定,电梯一经进入检修运行
状态,应取消:①正常运行控制,包括任何自动门的操作;②紧急电动运行;③对接操作运
行。
( × )15.按GB 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规定,如果一个装有温度监控
装置的电气设备的温度超过了其设计温度,电梯应自动返回到最低层站,以方便乘客离开轿
厢。电梯应在充分冷却后才能自动恢复正常运行。
( × )16.GB 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附录M 中规定的曳引系数e
的f 与曳引轮槽的形状有关,与曳引轮槽的材质有关。
( × )17.按GB 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规定,离轿顶外侧边缘水平的
自由距离为1m 时,如果在轿顶装设了高于1.05m 的护栏,就不需要设危险警示符号或须知。 f 中
( × )18.按GB7588—1995《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规定,停电情况下轿厢在任何
位置都不能从轿内将门开启。
( ○ )19.按GB 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规定,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
应能在没有那些在电梯正常运行时控制速度、减速或停车的部件参与下,达到标准规定的保
护功能,除非这些部件存在内部的冗余度。该装置在动作时,可以由与轿厢连接的机械装置
协助完成,无论此机械装置是否有其他用途。
( × )20.《电梯监督检验规程》规定,电梯检验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或特殊情况,经请
示检验机构认可,检验人员可适当减少检验项目。
( ○ )21.根据JG135—2000《杂物电梯》规定,操纵轿厢安全钳装置的限速器的动作应
发生在速度不小于额定速度的115%,但不大于1.25m/s。对重安全钳装置限速器的动作速度
应比轿厢安全钳装置的限速器动作速度至少高10%,但不大于1.4m/s。
( ○ )22.GB7588—1995《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规定,在使用人员连续控制下进行
关闭的水平滑动门,当按规定计算或测量,其动能大于10J 时,最快门扇的平均关闭速度应
大于0.3m/s。
( × )23.根据JG 135—2000《杂物电梯》规定,可以使用由电气、液压或气压操纵的
装置来操纵安全钳装置。
( ○ )24.自动扶梯的工作制动器与梯级驱动装置采用三角传动皮带连接时,必须另设附
加制动器。该附加制动器应具有非操纵逆转保护作用,且应为机械式。
( × )25.按GB 16899—1997《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和安装安全规范》规定,
附加制动器应在速度超过额定速度1.3倍之前起作用。
( × )26.电梯用旋转编码器的屏蔽线应当直接与接地干线相连接。
( × )27.按GB/T 10058—1997《电梯技术条件》规定,乘客电梯起动加速度和制动减
2速度最大值均不应小于1.5m/s。
( ○ )28.《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规定,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的有效期自签发验收检验或者定期检验报告之日起计算。
( × )29.根据GB 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的规定,可以认定:各种类
型的断、错相保护装置均是电气安全装置。
( ○ )30.按GB 50310—2002《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对无机房电梯主电
源开关应设置在井道外工作人员方便接近的地方,且应具有必要的安全防护。
( × )31.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规定,电梯井道均应由无孔的墙,
底板和顶板完全封闭起来。井道只允许有层门开口。
( ○ )32.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2年颁发实行的《电梯监督检验规程》要求,
对判定为“不合格”或“复检不合格”的电梯,检验机构应将检验结果报当地质量技术监督
行政部门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以便及时采取安全监察措施。 ( ○ )33. 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2年颁发的《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
规程》规定,当连接两个检修控制装置时,或者都不起作用,或者需要同时都启动才能起作
用。
( × )34. 现行《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规程》规定,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应
设置断错相保护装置。
( ○ )35. 根据GB 8903—1988《电梯用钢丝绳》中的有关规定,电梯用钢丝绳所用的润
滑剂应具有防锈性。
( × )36. 按GB 10060-1993《电梯安装检收规范》规定,轿厢导轨顶面间距离偏差为
±1mm。
( ○ )37. 按GB50310—2002《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 隐蔽工程应在电梯
安装单位检查合格后,于隐蔽前通知有关单位检查验收,并形成验收文件。
( × )38. 根据JG 5071—1996《液压电梯》可以判定,并非所有的液压电梯都必须装设
安全钳。例如,对于非直顶式液压电梯,只要装设了限速切断阀,就不必装设安全钳。
( × )39. GB/T 7025.1—1997《电梯主参数及轿厢、井道、机房的型式与尺寸:第1
部分,Ⅰ、Ⅱ、Ⅲ类电梯》规定,相邻两层站间的最小距离应符合:层门入口高2000mm 时,
为2550mm 。层门入口高2100mm 时,为2650mm 。
( × )40. 如果使用单位在曳引电梯轿厢加装重324kg 的大理石地面,这样做对曳引条件
不利。
( ○ )41.按GB/T 7025.1—1997《电梯主参数及轿厢、井道、机房的型式与尺 寸:第1
部 分,Ⅰ、Ⅱ、Ⅲ类电梯》规定,对于住宅用I 类电梯:额定载重量相同的电梯共用机房
最小地面面积,应等于各台电梯单独安装所需最小地面面积之和。
2( ○ )42.某载货电梯,额定载重量为1000kg ,轿厢最大有效面积为2.8m ,轿厢配有能
在下行时动作的渐进式安全钳。按GB 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规定,在交
付使用前的检验中进行安全钳试验时,应在轿厢内装载1250kg 的重量进行试验。
( × )43.GB 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规定,如果是井道中工作的人员
存在被困危险,而又无法通过轿厢或井道逃脱,应在存在该危险处设置警报装置。可采用警
铃作为该警报装置。
( ○ )44.按GB 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规定,在层门附近,应有自然
或人工照明,在地面上照度应不小于50lx ,以便使用者在打开层门进入轿厢时,即使轿厢
照明发生故障,也能看清它的前面。
( ○ )45.GB 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规定,只允许在具备对接操作功
能的电梯轿厢内设置停止装置。
( × )46.GB 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规定:零线和接地线应始终分开。
这条规定中的零线指供电系统中的零线,接地线指的是微机、PC 机控制防静电的接地线。
( × )47.根据GB 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中的规定,只要能从井道对
曳引轮进行检查、测试和维修,就允许将曳引轮安装在井道内。
( × )48.GB 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规定,当相邻两层门地坎间的距
离大于11m 时,其间必须装设安全门。
( × )49. GB 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规定,当装有额定载重量的轿厢
自由落体以115%额定速度撞击轿厢缓冲器时,缓冲器作用期间的平均减速度不应大于
2.5g n 。
( × )50. 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2年颁布的《电梯监督检验规程》要求,电
梯的消防功能和消防员服务功能是乘客电梯的基本功能。
1. GB 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适用于电力驱动的曳引式或强制式乘客电梯、
病床电梯、载货电梯及杂物电梯。(×)
2. GB 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规定,对于钢丝绳曳引电梯,当对重压在缓
冲器上而曳引机按电梯上行方向旋转时,应不可能提升空载轿厢。(○)
3. 为了保证乘客电梯、病床电梯及载货电梯的正常运行,电梯机房、井道及底坑的环境温
0度应保持在5~40C 之间。(×)
4. GB 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规定,电梯井道应为电梯专用,井道内不得
装设与电梯无关的设备、电缆等,但允许装设非蒸汽和高压水加热的采暖设备以及采暖设备
的控制与调节装置。(×)
5. GB 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规定,电梯的电气安全装置应直接作用在控
制电梯驱动主机供电的设备上。(○)
6.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电梯维修单位必须经地、市级特种设备安全监
督管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电梯维修活动。(×)
7. GB 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规定,非线性蓄能型缓冲器只能用于额定速
度不大于1m/s的电梯。(○)
8. 电梯曳引绳曳引比等于轿厢运行速度与曳引轮上钢丝绳线速度之比。(×)
9. GB 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规定,所有参与向制动轮或盘施加制动力的
制动器机械部件(例如电磁线圈的铁心)应分两组装设。(○)
10. GB 16899-1997《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规定,自动扶梯的驱
动站中,如果采用曲柄或多孔手轮作为手动盘车装置,那么在其附近应当有使用说明。(×)
11. GB 16899-1997《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规定,如自动扶梯的
提升高度超过6m ,则应当设置附加制动器。附加制动器动作时,不要求保证为工作制动器所
规定的制动距离。(○)
12. GB 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规定,为了防止由于人员的超载,病床电
梯的轿厢有效面积应予以限制;特殊情况下,在其安全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轿厢面积可
以超出规定。(×)
013. GB 16899-1997《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规定,倾斜角为30
的自动扶梯,额定速度不得超过0.75m/s。(○)
14. GB 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规定,电梯的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动作后,
必须将轿厢可靠制停,或至少使其速度降至轿厢缓冲器的设计范围。(×)
15. 根据GB 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中的有关规定,电梯的机房和底坑均
应装设井道照明开关(或等效装置)。(○)
16. GB 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规定,极限开关应在轿厢或对重接触缓冲
器之前起作用,并在缓冲器被压缩期间保持其动作状态。安装在井道上部位置的极限开关动
作后,电梯应不能向上运行,只能向下运行。(×)
17. GB 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规定,不仅层门的锁紧要由一个符合要求
的电气安全装置来证实,而且层门的闭合也要由一个符合要求的电气安全装置来证实。但对
于水平滑动层门与轿门联动的情况,如证实层门锁紧状态的装置是依赖层门的有效关闭,则
证实层门锁紧状态的装置可以作为证实层门闭合的装置。(○)
18. 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规定,锁紧元件的啮合应能满足在沿着开门
方向或与开门方向垂直的方向作用300N 力的情况下,不降低锁紧的效能。(×)
19. JG 5071—1996《液压电梯》规定,非直顶式液压电梯必须设置安全钳。(○)
20. 根据GB 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中的有关规定,在装有两台电梯的井
道中,如果一台电梯的轿厢顶部边缘与相邻电梯的运动部件之间的水平距离超过了0.5m ,
则该两台电梯的运动部件之间可不设置隔障。(×)
21. 现行《电梯监督检验规程》、《液压电梯监督检验规程(试行)》、《自动扶梯和自动
人行道监督检验规程》、《杂物电梯监督检验规程》均规定,原始记录中可使用统一规定的
简单标记,表明“合格”、“不合格”、“无此项”等。(○)
22. 按照现行《电梯监督检验规程》的规定,在电梯定期检验过程中,进行限速器-安全钳
联动试验时,轿厢应当满载,并在平层速度或检修速度下进行试验。(×)
23. GB 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规定,轿厢的入口应装设轿门。但JG
135—2000《杂物电梯》未作此规定。(○)
24. 现行《液压电梯监督检验规程(试行)》规定,当液压电梯的轿厢完全压缩缓冲器时,
对重导轨应提供不小于0.1 0.035v d (m)的进一步制导行程,式中v d 为液压电梯的运行速2
度。(×)
25. GB 16899-1997《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规定,直接与电源连
接的电动机应采用手动复位的自动开关进行过载保护,不得采用能自动闭合的断路器进行过
载保护。(×)
26. 根据JG 135—2000《杂物电梯》中的有关规定,并非每个层门上都要安装紧急开锁装
置。(○)
27. GB 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规定,必须用两个独立的接触器切断电动
机的电源,接触器的触点应串联于电源电路中。(×)
28. GB 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规定,在机房中每台电梯都应单独装设一
只能切断该电梯所有供电电路的主开关,该开关应具有稳定的断开和闭合位置,并且在闭合
位置时应能用挂锁或其他等效装置锁住,以确保不会出现误操作。(×)
29.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必须由依照该条例取得许
可的安装、改造、维修单位或者电梯制造单位进行。(○)
30. 根据GB 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底坑停止装置、轿顶停止装置、限
速器的超速开关以及检查门开着情况下的平层和再平层的开关均为电气安全装置。(○)
1. GB 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规定,电梯正常运行时,其曳引应满足:T 1/T2
f α≤e 。曳引条件与平衡系数有关。(○)
2. GB 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规定,无论是乘客电梯还是载货电梯,其轿
厢都要有可自动再充电的紧急电源,它至少供1W 灯泡用电1小时。(○)
3. GB 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规定,电梯的限位开关必须采用安全触点。
(×)
4. GB 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规定,对于直接与电源连接的电动机,无论
采用何种过载检测方式,都必须采用手动复位的自动断路器进行过载保护。 (×)
5. 对于装有多台电梯的轿厢和对重的井道,尽管轿厢顶部边缘与相邻电梯的运动部件之间
的水平距离超过了0.5m ,但按照GB 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规定,其间仍
应设置隔障。(○)
6. 电梯缓冲器应当能够承受轿厢在行程内自由下落而对其产生的冲击。(×)
7. 按照现行《电梯监督检验规程》的规定,在电梯定期检验过程中,进行限速器-安全钳
联动试验时,无论轿厢安全钳是瞬时式还是渐进式,轿厢都应空载,并在平层速度或检修速
度下进行试验。(○)
8. 电梯的机-电制动器的制动闸瓦或衬垫的压力应当用有导向的压缩弹簧或重铊施加。自
动扶梯的机-电式制动器的制动力也应当用带导向的压缩弹簧或重铊来产生。(○)
9. 自动扶梯工作制动器的自动工作与控制电路失电无关,与动力电路失电有关。(×)
010. 倾斜角为35的自动扶梯,提升高度不得超过6m ,额定速度不得超过0.5m/s。(○)
11. 如果自动扶梯或倾斜式自动人行道的工作制动器和梯级、踏板或胶带驱动轮之间用两根
以上的单根链条相连接,那么尽管提升高度超过6m ,也可不设置附加制动器。(×)
12. GB16899-1997《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规定,自动扶梯的驱
动站中,如果采用曲柄或多孔手轮作为手动盘车装置,那么在其附近应当有使用说明。(×)
13. 自动扶梯的检修插座电源应当和驱动主机的电源分开。(○)
14. 电梯的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动作后,必须将轿厢可靠制停,(×)
15. 按JG5071—1996《液压电梯》规定,直顶式液压电梯必须设置安全钳。(×)
16. 根据JG135—2000《杂物电梯》的规定,机房或机罩中设有能切断电梯所有供电的主开
关时,机房或机罩内可不必设急停开关。(○)
17. 对于公共交通型自动扶梯, 制造厂商必须提供扶手带的破断载荷至少为25kN 的证明。
(×)
18. 对于乘客电梯和载货电梯,至少应用两个独立的电气装置来切断制动器电流。但对于杂
物电梯则不作此要求。(○)
19. 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规定,锁紧元件的啮合应能满足在沿着开门
方向作用1000N 力的情况下,不降低锁紧的效能。(×)
20. JG5071-1996《液压电梯》的规定,安全钳应与电控和液控装置相联锁,当安全钳动作
时,主动力线路、上行和下行控制电源应及时被切断。(×)
21. 根据JG135—2000《杂物电梯》的规定,如果轿厢额定载重量不小于250kg ,则应在轿
厢上设置安全钳装置。(×)
22. 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规定门电气安全装置导线的截面积不应小于
20.75mm ,其主要目的是为了保证该导线的电阻足够小。(×)
23. 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规定,电梯紧急电动运行时,其轿厢运行速
度不应大于0.63m/s。紧急电动运行开关可以使门电气安全装置失效,但检修开关不能使门
电气安全装置失效。(×)
24. 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规定,乘客电梯的层门、轿门均应是无孔的,
但载货电梯除外。(×)
25. 根据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的规定,耗能型缓冲器可用于额定速度
大于2.5m/s的电梯。(○)
26. 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规定,轿厢应装有能在下行时动作的安全钳。
若电梯额定速度小于或等于0.63m/s,轿厢应采用瞬时式安全钳。(×)
27. 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规定,极限开关应在轿厢或对重接触缓冲器
之前起作用,并在缓冲器被压缩期间保持其动作状态。极限开关动作后,电梯应不能自动恢
复运行。(○)
28. 按照现行《电梯监督检验规程》的规定,实施电梯的验收检验时,电网电压波动应在额
定电压值的±7%范围内。(○)
29.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必须由依照该条例取得许
可的安装、改造、维修单位或者电梯制造单位进行。(○)
30.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进行电梯检验,发现严重事
故隐患,应当及时告知电梯使用单位。(○)
1.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从事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和型式试验的特种设备检验检
测人员应当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考核合格,取得检验检测人员证书,方
可从事检验检测工作。( ○ )
2. 《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规定,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的有效期自
签发验收检验或者定期检验报告之日起计算。 ( ○ )
3. 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规定,紧急电动运行时,应使安全钳上的电
气安全装置、限速器上的电气安全装置、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上的电气安全装置、缓冲器
上的电气安全装置失效,其它电气安全装置保持有效。( × )
4. 曳引电梯正常运行的曳引条件不成立时,釆用补偿装置可能使曳引条件成立。 ( ○ )
5. 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规定,机-电式制动器机械部件应分两组装设,
如果一组部件不起作用,应仍有足够的制动力使载有125%额定载荷以额定速度下行的轿厢
减速下行。 ( × )
6. GB10058—1997《电梯技术条件》规定,乘客电梯起制动加速度和减速度最大值均不应大
2于0.65m/s。( × )
7. GB/T 7025.1—1997《电梯主参数及轿厢、井道、机房的型式与尺寸:第1部分,I 、Ⅱ、
Ⅲ类电梯》规定,机房布置在井道上方时,机房相对于井道(或共用井道)的横向伸出部分,
只可取在井道左侧,不可取在右侧。 ( × )
8. 对于采用夹绳装置作为上行超速保护装置的电梯,该夹绳装置应当包括速度监控和减速
元件,并能检测出上行轿厢的速度失控,其下限是电梯额定速度的115%,上限应当大于轿
厢安全钳的限速器动作速度,但不得超过10%。( ○ )
9. 对于微机控制的电梯,其控制系统均应采用串行通信方式。( × )
10. 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规定,对于装有温度监控装置的驱动主机的
电动机,如果其温度超过了设计温度,电梯应自动返回到基站,以方便乘客离开轿厢。电梯
应在充分冷却后才能自动恢复正常运行。( × )
11. 电梯用旋转编码器的屏蔽线必须直接与接地干线相连接。( × )
12. 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规定,如果存在三个以上故障同时发生的可
能,则安全电路应设计成有多个通道和一个用来检查各通道的相同状态的监控电路。如检测
到其中两个通道的状态不同,则电梯应被停止。( ○ )
13. GB 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规定,在机房和滑轮间内必须采用防护罩
壳以防止直接触电。所用外壳防护等级最低为IP2X 。IP2X 中,“2”表示防止人用手指接近
危险部件,防止直径不小于12.5mm 的固体异物进入外壳内;“X”表示无要求。( ○ )
14. GB 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附录M 规定:对于轿厢紧急制停工况,曳
引力计算公式中的T 1/T2的动态比值应按照轿厢空载或装有额定载荷时在井道的不同位置的
最不利情况进行计算。 ( ○ )
15. 根据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的规定,可以认定:各种类型的断、
错相保护装置均是电气安全装置。( × )
16. 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规定:轿顶、机房、滑轮间及底坑所需的插
座电源,应与电梯驱动主机电源分开。这些插座均应为2P+PE型250V ,直接供电;或者根据
GBl4821.1的规定以安全电压供电。
上述内容中的“2P +PE ”表示三孔插座,一孔接相线,一孔接工作零线,一孔接地,也
就是接保护零线。( ○ )
17. 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规定:电梯井道均应由无孔的墙,底板和顶
板完全封闭起来。井道只允许有层门开口。( × )
18. 根据GB8903—1988《电梯用钢丝绳》中的有关规定,电梯用钢丝绳所用的润滑剂应具
有防锈性。( ○ )
19. 现行《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规程》规定,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应设置断错
相保护装置。( × )
20. 现行《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规程》规定,直接与电源连接的电动机应进行短
路保护。( ○ )
21. 根据JG 5071—1996《液压电梯》可以判定,并非所有的液压电梯都必须装设安全钳。
例如,对于非直顶式液压电梯,只要装设了限速切断阀,就不必装设安全钳。( × )
22. JG135—2000《杂物电梯》规定,操纵轿厢安全钳装置的限速器的动作应发生在速度不
小于额定速度的115%,但不大于1.25m/s。对重安全钳装置限速器的动作速度应比轿厢安全
钳装置的限速器动作速度至少高10%,但不大于1.4m/s。( ○ )
23. GB/T 7025.1—1997《电梯主参数及轿厢、井道、机房的型式与尺寸:第1部分,Ⅰ、
Ⅱ、Ⅲ类电梯》规定,相邻两层站间的最小距离应符合:层门入口高2000mm 时,为2550mm 。
层门入口高2100mm 时,为2650mm 。( × )
24.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电梯的安装、改造、维修,只能由取得许可的电梯安
装、改造、维修单位进行。( × )
25. GB 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规定,在超载情况下,动力驱动的自动门应保持在完全打开位置;也可保持在关闭位置,但前提是电梯不能启动。( × )
26. 装设在乘客电梯或者载货电梯轿顶的检修运行开关应当满足GB7588-2003中关于电气安全装置的要求。( ○ )
27. GB 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规定,只允许在具备对接操作功能的电梯轿厢内设置停止装置。( ○ )
28. 当载货电梯处于对接操作运行状态时,允许在相应平层位置以上不大于1.65m 的区域内开门运行,但运行速度不得大于0.63m/s。 ( × )
29. GB/T 7025.1—1997的适用范围和GB 7588-2003相同。( × )
30. GB 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附录M 规定,电梯运行的曳引应满足下列条
f α件:(T 1/T2)≤e ,式中f 为当量摩擦系数。对于半圆槽或带切口的槽,使用下面的公式计
算f : ) f =μ π-β-γ-sin β+sin γ
式中μ为摩擦系数,对于轿厢装载工况和紧急制动工况,μ=0.1。 ( × )
31. 对于曳引式电梯,增加对重对电梯正常运行的曳引条件有利。( ○ )
32. 垂直滑动层门可以用于杂物电梯,但不能用于允许人员进入的其他电梯。( × )
33. GB 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规定,在用机械方式驱动轿门和层门同时动作的情况下,开锁区域不应大于层站地平面上下0.2m 。( × )
34. GB 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规定,当装有额定载重量的轿厢自由落体并以115%额定速度撞击耗能型轿厢缓冲器时,缓冲器作用期间的瞬时减速度不应大于1g n 。( × )
35. JG5009-1992《电梯操作装置、信号及附件》规定,对于集选控制的单台电梯,应当在每个层站处设两个呼梯按钮。( × )
36. 自动扶梯的附加制动器具有非操纵逆转保护作用。( ○ )
37. 自动扶梯的工作制动器与梯级之间的连接不得采用三角传动皮带和平皮带。( × )
38. 自动扶梯的制动系统可以使用带式制动器。但是,杂物电梯不得使用带式制动器。( ○ )
39. 根据JG135-2000《杂物电梯》中的有关规定,橡胶、有弹性的塑料、木料均可用来制作杂物电梯的缓冲器,但杂物电梯不得使用非线性缓冲器。( × )
40. 乘客电梯和载货电梯的层门锁紧元件及其附件应是耐冲击的,宜用金属制造或金属加固。( × )
41. 乘客电梯和载货电梯的每个层门,包括端站层门都应当装设紧急开锁装置。但对于杂物电梯,可以只在端站层门装设该装置。( ○ )
42. GB 50310—2002《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对于有机房电梯,应能从机房入口处方便地接近主电源开关;对于无机房电梯,主电源开关应当设置在井道内的检修人员方便接近的地方。( × )
43. 安全钳型式试验证书所给出的允许质量(P+Q)中的P 是指空轿厢的质量(不包括由轿厢支承的零部件的质量,如部分随行电缆、补偿绳或链等的质量),Q 是指额定载重量。( × )
44. GB 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规定:无论何种情况,电梯的其他电气装置都不得与电气安全装置并联,以确保电气安全回路的可靠性。( × )
45. 根据GB12974-1991《交流电梯电动机通用技术条件》的规定,热状态时交流电梯电动机定子绕组的绝缘电阻应不低于0.5M Ω。( × ) 4(cosγ-sin β
46. GB 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规定,电梯井道内允许装设采暖设备及采暖设备的控制与调节装置,但不能装设用蒸气和高压水加热的采暖设备。( × )
47. 对于观光电梯,如果采用了符合GB 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中5.2.1.2要求的部分封闭井道,且井道附近有足够的自然照明,则井道内可不设电气照明。( × )
48. 按GB 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规定,轿顶护栏应由扶手、0.10m 高的护脚板和位于护栏高度一半处的中间栏杆组成。 ( ○ )
49. 如果电梯由于任何原因停在靠近层站的地方,为允许乘客离开轿厢,在轿厢停止并切断开门机(如有) 电源的情况下,应有可能从轿厢内用手开启或部分开启轿门以及与其相连接的层门(当层门与轿门联动时)。( ○ )
50. 按照GB 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规定,并非所有类型的电梯都必须采用两个独立的接触器来切断电动机的供电电源。( ○ )
× )1. 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电梯的安装、改造、维修,必须由其制造单
位负责进行。
( ○ )2.《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中规定,产权单位或者使用单位自行决定
封停特种设备使用且其期限超过一年时,应当报该设备注册登记机构备案,办理停止使用手
续。经确认的,在其停止使用期间,不对其进行定期检验。 ( × )3. 按GB/T 7025.2—1997《电梯主参数及轿厢、井道、机房的型式与尺寸:第2
部分,Ⅳ类电梯》规定,Ⅳ类电梯的最高额定速度为1.60m/s。
( × )4. 按JG 5071—1996《液压电梯》规定,装有额定载重量的轿厢停靠在最高层站
时,10 min内沉降应不大于20mm 。
( ○ )5. 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电梯改造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行
的电梯改造情况书面告知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告知后即可施
工。
( × )6.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2年颁发实行的《电梯监督检验规程》规定,遇
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或发生设备事故后的电梯,以及停用一年以上的再次使
用的电梯,进行设备大修后,应当按照定期检验的要求进行检验。 ( × )7. GB 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规定,检修门、井道安全门及检修
活板门均不得朝井道外开启。
( ○ )8. 按JG/T 5072.3—1996《电梯对重用空心导轨》规定,导轨宜用冷轧优质钢板,
抗拉强度不应小于370Mpa ,连接件强度不应低于导轨材料强度要求。 ( ○ )9. 依据GB/T19000—2000《质量管理体系 基础和术语》,采取预防措施的目的是
为了防止发生不合格或其他潜在不期望情况,而采取纠正措施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再发生不合
格或其他不期望情况。
( × )10. 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2年颁布的《电梯监督检验规程》要求,井
道上下两端应装设极限位置保护开关,它应在轿厢或对重接触缓冲器后起作用,并在缓冲器
被压缩期间保持其动作状态。
( ○ )11.按GB 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的有关规定,可以得出以下结
论:电梯的正常运行、检修运行、紧急电动运行均不允许层门打开时运行,只有对接操作运
行,允许在相应平层位置以上不大于1.65m 的区域内开门运行。
( × )12.按GB 16899—1997《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规定,
用于公共交通型的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的扶手带必须设断带监控装置。
( × )13.按GB/T13435—1992《电梯曳引机》规定,制动器的制动轮与闸瓦间隙最大值
不应超过0.7mm 。
( ○ )14.按GB 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规定,电梯一经进入检修运行
状态,应取消:①正常运行控制,包括任何自动门的操作;②紧急电动运行;③对接操作运
行。
( × )15.按GB 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规定,如果一个装有温度监控
装置的电气设备的温度超过了其设计温度,电梯应自动返回到最低层站,以方便乘客离开轿
厢。电梯应在充分冷却后才能自动恢复正常运行。
( × )16.GB 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附录M 中规定的曳引系数e
的f 与曳引轮槽的形状有关,与曳引轮槽的材质有关。
( × )17.按GB 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规定,离轿顶外侧边缘水平的
自由距离为1m 时,如果在轿顶装设了高于1.05m 的护栏,就不需要设危险警示符号或须知。 f 中
( × )18.按GB7588—1995《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规定,停电情况下轿厢在任何
位置都不能从轿内将门开启。
( ○ )19.按GB 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规定,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
应能在没有那些在电梯正常运行时控制速度、减速或停车的部件参与下,达到标准规定的保
护功能,除非这些部件存在内部的冗余度。该装置在动作时,可以由与轿厢连接的机械装置
协助完成,无论此机械装置是否有其他用途。
( × )20.《电梯监督检验规程》规定,电梯检验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或特殊情况,经请
示检验机构认可,检验人员可适当减少检验项目。
( ○ )21.根据JG135—2000《杂物电梯》规定,操纵轿厢安全钳装置的限速器的动作应
发生在速度不小于额定速度的115%,但不大于1.25m/s。对重安全钳装置限速器的动作速度
应比轿厢安全钳装置的限速器动作速度至少高10%,但不大于1.4m/s。
( ○ )22.GB7588—1995《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规定,在使用人员连续控制下进行
关闭的水平滑动门,当按规定计算或测量,其动能大于10J 时,最快门扇的平均关闭速度应
大于0.3m/s。
( × )23.根据JG 135—2000《杂物电梯》规定,可以使用由电气、液压或气压操纵的
装置来操纵安全钳装置。
( ○ )24.自动扶梯的工作制动器与梯级驱动装置采用三角传动皮带连接时,必须另设附
加制动器。该附加制动器应具有非操纵逆转保护作用,且应为机械式。
( × )25.按GB 16899—1997《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和安装安全规范》规定,
附加制动器应在速度超过额定速度1.3倍之前起作用。
( × )26.电梯用旋转编码器的屏蔽线应当直接与接地干线相连接。
( × )27.按GB/T 10058—1997《电梯技术条件》规定,乘客电梯起动加速度和制动减
2速度最大值均不应小于1.5m/s。
( ○ )28.《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规定,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的有效期自签发验收检验或者定期检验报告之日起计算。
( × )29.根据GB 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的规定,可以认定:各种类
型的断、错相保护装置均是电气安全装置。
( ○ )30.按GB 50310—2002《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对无机房电梯主电
源开关应设置在井道外工作人员方便接近的地方,且应具有必要的安全防护。
( × )31.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规定,电梯井道均应由无孔的墙,
底板和顶板完全封闭起来。井道只允许有层门开口。
( ○ )32.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2年颁发实行的《电梯监督检验规程》要求,
对判定为“不合格”或“复检不合格”的电梯,检验机构应将检验结果报当地质量技术监督
行政部门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以便及时采取安全监察措施。 ( ○ )33. 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2年颁发的《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
规程》规定,当连接两个检修控制装置时,或者都不起作用,或者需要同时都启动才能起作
用。
( × )34. 现行《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规程》规定,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应
设置断错相保护装置。
( ○ )35. 根据GB 8903—1988《电梯用钢丝绳》中的有关规定,电梯用钢丝绳所用的润
滑剂应具有防锈性。
( × )36. 按GB 10060-1993《电梯安装检收规范》规定,轿厢导轨顶面间距离偏差为
±1mm。
( ○ )37. 按GB50310—2002《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 隐蔽工程应在电梯
安装单位检查合格后,于隐蔽前通知有关单位检查验收,并形成验收文件。
( × )38. 根据JG 5071—1996《液压电梯》可以判定,并非所有的液压电梯都必须装设
安全钳。例如,对于非直顶式液压电梯,只要装设了限速切断阀,就不必装设安全钳。
( × )39. GB/T 7025.1—1997《电梯主参数及轿厢、井道、机房的型式与尺寸:第1
部分,Ⅰ、Ⅱ、Ⅲ类电梯》规定,相邻两层站间的最小距离应符合:层门入口高2000mm 时,
为2550mm 。层门入口高2100mm 时,为2650mm 。
( × )40. 如果使用单位在曳引电梯轿厢加装重324kg 的大理石地面,这样做对曳引条件
不利。
( ○ )41.按GB/T 7025.1—1997《电梯主参数及轿厢、井道、机房的型式与尺 寸:第1
部 分,Ⅰ、Ⅱ、Ⅲ类电梯》规定,对于住宅用I 类电梯:额定载重量相同的电梯共用机房
最小地面面积,应等于各台电梯单独安装所需最小地面面积之和。
2( ○ )42.某载货电梯,额定载重量为1000kg ,轿厢最大有效面积为2.8m ,轿厢配有能
在下行时动作的渐进式安全钳。按GB 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规定,在交
付使用前的检验中进行安全钳试验时,应在轿厢内装载1250kg 的重量进行试验。
( × )43.GB 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规定,如果是井道中工作的人员
存在被困危险,而又无法通过轿厢或井道逃脱,应在存在该危险处设置警报装置。可采用警
铃作为该警报装置。
( ○ )44.按GB 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规定,在层门附近,应有自然
或人工照明,在地面上照度应不小于50lx ,以便使用者在打开层门进入轿厢时,即使轿厢
照明发生故障,也能看清它的前面。
( ○ )45.GB 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规定,只允许在具备对接操作功
能的电梯轿厢内设置停止装置。
( × )46.GB 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规定:零线和接地线应始终分开。
这条规定中的零线指供电系统中的零线,接地线指的是微机、PC 机控制防静电的接地线。
( × )47.根据GB 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中的规定,只要能从井道对
曳引轮进行检查、测试和维修,就允许将曳引轮安装在井道内。
( × )48.GB 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规定,当相邻两层门地坎间的距
离大于11m 时,其间必须装设安全门。
( × )49. GB 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规定,当装有额定载重量的轿厢
自由落体以115%额定速度撞击轿厢缓冲器时,缓冲器作用期间的平均减速度不应大于
2.5g n 。
( × )50. 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2年颁布的《电梯监督检验规程》要求,电
梯的消防功能和消防员服务功能是乘客电梯的基本功能。
1. GB 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适用于电力驱动的曳引式或强制式乘客电梯、
病床电梯、载货电梯及杂物电梯。(×)
2. GB 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规定,对于钢丝绳曳引电梯,当对重压在缓
冲器上而曳引机按电梯上行方向旋转时,应不可能提升空载轿厢。(○)
3. 为了保证乘客电梯、病床电梯及载货电梯的正常运行,电梯机房、井道及底坑的环境温
0度应保持在5~40C 之间。(×)
4. GB 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规定,电梯井道应为电梯专用,井道内不得
装设与电梯无关的设备、电缆等,但允许装设非蒸汽和高压水加热的采暖设备以及采暖设备
的控制与调节装置。(×)
5. GB 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规定,电梯的电气安全装置应直接作用在控
制电梯驱动主机供电的设备上。(○)
6.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电梯维修单位必须经地、市级特种设备安全监
督管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电梯维修活动。(×)
7. GB 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规定,非线性蓄能型缓冲器只能用于额定速
度不大于1m/s的电梯。(○)
8. 电梯曳引绳曳引比等于轿厢运行速度与曳引轮上钢丝绳线速度之比。(×)
9. GB 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规定,所有参与向制动轮或盘施加制动力的
制动器机械部件(例如电磁线圈的铁心)应分两组装设。(○)
10. GB 16899-1997《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规定,自动扶梯的驱
动站中,如果采用曲柄或多孔手轮作为手动盘车装置,那么在其附近应当有使用说明。(×)
11. GB 16899-1997《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规定,如自动扶梯的
提升高度超过6m ,则应当设置附加制动器。附加制动器动作时,不要求保证为工作制动器所
规定的制动距离。(○)
12. GB 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规定,为了防止由于人员的超载,病床电
梯的轿厢有效面积应予以限制;特殊情况下,在其安全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轿厢面积可
以超出规定。(×)
013. GB 16899-1997《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规定,倾斜角为30
的自动扶梯,额定速度不得超过0.75m/s。(○)
14. GB 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规定,电梯的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动作后,
必须将轿厢可靠制停,或至少使其速度降至轿厢缓冲器的设计范围。(×)
15. 根据GB 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中的有关规定,电梯的机房和底坑均
应装设井道照明开关(或等效装置)。(○)
16. GB 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规定,极限开关应在轿厢或对重接触缓冲
器之前起作用,并在缓冲器被压缩期间保持其动作状态。安装在井道上部位置的极限开关动
作后,电梯应不能向上运行,只能向下运行。(×)
17. GB 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规定,不仅层门的锁紧要由一个符合要求
的电气安全装置来证实,而且层门的闭合也要由一个符合要求的电气安全装置来证实。但对
于水平滑动层门与轿门联动的情况,如证实层门锁紧状态的装置是依赖层门的有效关闭,则
证实层门锁紧状态的装置可以作为证实层门闭合的装置。(○)
18. 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规定,锁紧元件的啮合应能满足在沿着开门
方向或与开门方向垂直的方向作用300N 力的情况下,不降低锁紧的效能。(×)
19. JG 5071—1996《液压电梯》规定,非直顶式液压电梯必须设置安全钳。(○)
20. 根据GB 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中的有关规定,在装有两台电梯的井
道中,如果一台电梯的轿厢顶部边缘与相邻电梯的运动部件之间的水平距离超过了0.5m ,
则该两台电梯的运动部件之间可不设置隔障。(×)
21. 现行《电梯监督检验规程》、《液压电梯监督检验规程(试行)》、《自动扶梯和自动
人行道监督检验规程》、《杂物电梯监督检验规程》均规定,原始记录中可使用统一规定的
简单标记,表明“合格”、“不合格”、“无此项”等。(○)
22. 按照现行《电梯监督检验规程》的规定,在电梯定期检验过程中,进行限速器-安全钳
联动试验时,轿厢应当满载,并在平层速度或检修速度下进行试验。(×)
23. GB 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规定,轿厢的入口应装设轿门。但JG
135—2000《杂物电梯》未作此规定。(○)
24. 现行《液压电梯监督检验规程(试行)》规定,当液压电梯的轿厢完全压缩缓冲器时,
对重导轨应提供不小于0.1 0.035v d (m)的进一步制导行程,式中v d 为液压电梯的运行速2
度。(×)
25. GB 16899-1997《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规定,直接与电源连
接的电动机应采用手动复位的自动开关进行过载保护,不得采用能自动闭合的断路器进行过
载保护。(×)
26. 根据JG 135—2000《杂物电梯》中的有关规定,并非每个层门上都要安装紧急开锁装
置。(○)
27. GB 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规定,必须用两个独立的接触器切断电动
机的电源,接触器的触点应串联于电源电路中。(×)
28. GB 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规定,在机房中每台电梯都应单独装设一
只能切断该电梯所有供电电路的主开关,该开关应具有稳定的断开和闭合位置,并且在闭合
位置时应能用挂锁或其他等效装置锁住,以确保不会出现误操作。(×)
29.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必须由依照该条例取得许
可的安装、改造、维修单位或者电梯制造单位进行。(○)
30. 根据GB 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底坑停止装置、轿顶停止装置、限
速器的超速开关以及检查门开着情况下的平层和再平层的开关均为电气安全装置。(○)
1. GB 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规定,电梯正常运行时,其曳引应满足:T 1/T2
f α≤e 。曳引条件与平衡系数有关。(○)
2. GB 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规定,无论是乘客电梯还是载货电梯,其轿
厢都要有可自动再充电的紧急电源,它至少供1W 灯泡用电1小时。(○)
3. GB 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规定,电梯的限位开关必须采用安全触点。
(×)
4. GB 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规定,对于直接与电源连接的电动机,无论
采用何种过载检测方式,都必须采用手动复位的自动断路器进行过载保护。 (×)
5. 对于装有多台电梯的轿厢和对重的井道,尽管轿厢顶部边缘与相邻电梯的运动部件之间
的水平距离超过了0.5m ,但按照GB 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规定,其间仍
应设置隔障。(○)
6. 电梯缓冲器应当能够承受轿厢在行程内自由下落而对其产生的冲击。(×)
7. 按照现行《电梯监督检验规程》的规定,在电梯定期检验过程中,进行限速器-安全钳
联动试验时,无论轿厢安全钳是瞬时式还是渐进式,轿厢都应空载,并在平层速度或检修速
度下进行试验。(○)
8. 电梯的机-电制动器的制动闸瓦或衬垫的压力应当用有导向的压缩弹簧或重铊施加。自
动扶梯的机-电式制动器的制动力也应当用带导向的压缩弹簧或重铊来产生。(○)
9. 自动扶梯工作制动器的自动工作与控制电路失电无关,与动力电路失电有关。(×)
010. 倾斜角为35的自动扶梯,提升高度不得超过6m ,额定速度不得超过0.5m/s。(○)
11. 如果自动扶梯或倾斜式自动人行道的工作制动器和梯级、踏板或胶带驱动轮之间用两根
以上的单根链条相连接,那么尽管提升高度超过6m ,也可不设置附加制动器。(×)
12. GB16899-1997《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规定,自动扶梯的驱
动站中,如果采用曲柄或多孔手轮作为手动盘车装置,那么在其附近应当有使用说明。(×)
13. 自动扶梯的检修插座电源应当和驱动主机的电源分开。(○)
14. 电梯的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动作后,必须将轿厢可靠制停,(×)
15. 按JG5071—1996《液压电梯》规定,直顶式液压电梯必须设置安全钳。(×)
16. 根据JG135—2000《杂物电梯》的规定,机房或机罩中设有能切断电梯所有供电的主开
关时,机房或机罩内可不必设急停开关。(○)
17. 对于公共交通型自动扶梯, 制造厂商必须提供扶手带的破断载荷至少为25kN 的证明。
(×)
18. 对于乘客电梯和载货电梯,至少应用两个独立的电气装置来切断制动器电流。但对于杂
物电梯则不作此要求。(○)
19. 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规定,锁紧元件的啮合应能满足在沿着开门
方向作用1000N 力的情况下,不降低锁紧的效能。(×)
20. JG5071-1996《液压电梯》的规定,安全钳应与电控和液控装置相联锁,当安全钳动作
时,主动力线路、上行和下行控制电源应及时被切断。(×)
21. 根据JG135—2000《杂物电梯》的规定,如果轿厢额定载重量不小于250kg ,则应在轿
厢上设置安全钳装置。(×)
22. 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规定门电气安全装置导线的截面积不应小于
20.75mm ,其主要目的是为了保证该导线的电阻足够小。(×)
23. 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规定,电梯紧急电动运行时,其轿厢运行速
度不应大于0.63m/s。紧急电动运行开关可以使门电气安全装置失效,但检修开关不能使门
电气安全装置失效。(×)
24. 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规定,乘客电梯的层门、轿门均应是无孔的,
但载货电梯除外。(×)
25. 根据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的规定,耗能型缓冲器可用于额定速度
大于2.5m/s的电梯。(○)
26. 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规定,轿厢应装有能在下行时动作的安全钳。
若电梯额定速度小于或等于0.63m/s,轿厢应采用瞬时式安全钳。(×)
27. 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规定,极限开关应在轿厢或对重接触缓冲器
之前起作用,并在缓冲器被压缩期间保持其动作状态。极限开关动作后,电梯应不能自动恢
复运行。(○)
28. 按照现行《电梯监督检验规程》的规定,实施电梯的验收检验时,电网电压波动应在额
定电压值的±7%范围内。(○)
29.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必须由依照该条例取得许
可的安装、改造、维修单位或者电梯制造单位进行。(○)
30.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进行电梯检验,发现严重事
故隐患,应当及时告知电梯使用单位。(○)
1.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从事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和型式试验的特种设备检验检
测人员应当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考核合格,取得检验检测人员证书,方
可从事检验检测工作。( ○ )
2. 《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规定,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的有效期自
签发验收检验或者定期检验报告之日起计算。 ( ○ )
3. 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规定,紧急电动运行时,应使安全钳上的电
气安全装置、限速器上的电气安全装置、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上的电气安全装置、缓冲器
上的电气安全装置失效,其它电气安全装置保持有效。( × )
4. 曳引电梯正常运行的曳引条件不成立时,釆用补偿装置可能使曳引条件成立。 ( ○ )
5. 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规定,机-电式制动器机械部件应分两组装设,
如果一组部件不起作用,应仍有足够的制动力使载有125%额定载荷以额定速度下行的轿厢
减速下行。 ( × )
6. GB10058—1997《电梯技术条件》规定,乘客电梯起制动加速度和减速度最大值均不应大
2于0.65m/s。( × )
7. GB/T 7025.1—1997《电梯主参数及轿厢、井道、机房的型式与尺寸:第1部分,I 、Ⅱ、
Ⅲ类电梯》规定,机房布置在井道上方时,机房相对于井道(或共用井道)的横向伸出部分,
只可取在井道左侧,不可取在右侧。 ( × )
8. 对于采用夹绳装置作为上行超速保护装置的电梯,该夹绳装置应当包括速度监控和减速
元件,并能检测出上行轿厢的速度失控,其下限是电梯额定速度的115%,上限应当大于轿
厢安全钳的限速器动作速度,但不得超过10%。( ○ )
9. 对于微机控制的电梯,其控制系统均应采用串行通信方式。( × )
10. 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规定,对于装有温度监控装置的驱动主机的
电动机,如果其温度超过了设计温度,电梯应自动返回到基站,以方便乘客离开轿厢。电梯
应在充分冷却后才能自动恢复正常运行。( × )
11. 电梯用旋转编码器的屏蔽线必须直接与接地干线相连接。( × )
12. 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规定,如果存在三个以上故障同时发生的可
能,则安全电路应设计成有多个通道和一个用来检查各通道的相同状态的监控电路。如检测
到其中两个通道的状态不同,则电梯应被停止。( ○ )
13. GB 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规定,在机房和滑轮间内必须采用防护罩
壳以防止直接触电。所用外壳防护等级最低为IP2X 。IP2X 中,“2”表示防止人用手指接近
危险部件,防止直径不小于12.5mm 的固体异物进入外壳内;“X”表示无要求。( ○ )
14. GB 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附录M 规定:对于轿厢紧急制停工况,曳
引力计算公式中的T 1/T2的动态比值应按照轿厢空载或装有额定载荷时在井道的不同位置的
最不利情况进行计算。 ( ○ )
15. 根据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的规定,可以认定:各种类型的断、
错相保护装置均是电气安全装置。( × )
16. 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规定:轿顶、机房、滑轮间及底坑所需的插
座电源,应与电梯驱动主机电源分开。这些插座均应为2P+PE型250V ,直接供电;或者根据
GBl4821.1的规定以安全电压供电。
上述内容中的“2P +PE ”表示三孔插座,一孔接相线,一孔接工作零线,一孔接地,也
就是接保护零线。( ○ )
17. 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规定:电梯井道均应由无孔的墙,底板和顶
板完全封闭起来。井道只允许有层门开口。( × )
18. 根据GB8903—1988《电梯用钢丝绳》中的有关规定,电梯用钢丝绳所用的润滑剂应具
有防锈性。( ○ )
19. 现行《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规程》规定,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应设置断错
相保护装置。( × )
20. 现行《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规程》规定,直接与电源连接的电动机应进行短
路保护。( ○ )
21. 根据JG 5071—1996《液压电梯》可以判定,并非所有的液压电梯都必须装设安全钳。
例如,对于非直顶式液压电梯,只要装设了限速切断阀,就不必装设安全钳。( × )
22. JG135—2000《杂物电梯》规定,操纵轿厢安全钳装置的限速器的动作应发生在速度不
小于额定速度的115%,但不大于1.25m/s。对重安全钳装置限速器的动作速度应比轿厢安全
钳装置的限速器动作速度至少高10%,但不大于1.4m/s。( ○ )
23. GB/T 7025.1—1997《电梯主参数及轿厢、井道、机房的型式与尺寸:第1部分,Ⅰ、
Ⅱ、Ⅲ类电梯》规定,相邻两层站间的最小距离应符合:层门入口高2000mm 时,为2550mm 。
层门入口高2100mm 时,为2650mm 。( × )
24.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电梯的安装、改造、维修,只能由取得许可的电梯安
装、改造、维修单位进行。( × )
25. GB 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规定,在超载情况下,动力驱动的自动门应保持在完全打开位置;也可保持在关闭位置,但前提是电梯不能启动。( × )
26. 装设在乘客电梯或者载货电梯轿顶的检修运行开关应当满足GB7588-2003中关于电气安全装置的要求。( ○ )
27. GB 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规定,只允许在具备对接操作功能的电梯轿厢内设置停止装置。( ○ )
28. 当载货电梯处于对接操作运行状态时,允许在相应平层位置以上不大于1.65m 的区域内开门运行,但运行速度不得大于0.63m/s。 ( × )
29. GB/T 7025.1—1997的适用范围和GB 7588-2003相同。( × )
30. GB 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附录M 规定,电梯运行的曳引应满足下列条
f α件:(T 1/T2)≤e ,式中f 为当量摩擦系数。对于半圆槽或带切口的槽,使用下面的公式计
算f : ) f =μ π-β-γ-sin β+sin γ
式中μ为摩擦系数,对于轿厢装载工况和紧急制动工况,μ=0.1。 ( × )
31. 对于曳引式电梯,增加对重对电梯正常运行的曳引条件有利。( ○ )
32. 垂直滑动层门可以用于杂物电梯,但不能用于允许人员进入的其他电梯。( × )
33. GB 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规定,在用机械方式驱动轿门和层门同时动作的情况下,开锁区域不应大于层站地平面上下0.2m 。( × )
34. GB 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规定,当装有额定载重量的轿厢自由落体并以115%额定速度撞击耗能型轿厢缓冲器时,缓冲器作用期间的瞬时减速度不应大于1g n 。( × )
35. JG5009-1992《电梯操作装置、信号及附件》规定,对于集选控制的单台电梯,应当在每个层站处设两个呼梯按钮。( × )
36. 自动扶梯的附加制动器具有非操纵逆转保护作用。( ○ )
37. 自动扶梯的工作制动器与梯级之间的连接不得采用三角传动皮带和平皮带。( × )
38. 自动扶梯的制动系统可以使用带式制动器。但是,杂物电梯不得使用带式制动器。( ○ )
39. 根据JG135-2000《杂物电梯》中的有关规定,橡胶、有弹性的塑料、木料均可用来制作杂物电梯的缓冲器,但杂物电梯不得使用非线性缓冲器。( × )
40. 乘客电梯和载货电梯的层门锁紧元件及其附件应是耐冲击的,宜用金属制造或金属加固。( × )
41. 乘客电梯和载货电梯的每个层门,包括端站层门都应当装设紧急开锁装置。但对于杂物电梯,可以只在端站层门装设该装置。( ○ )
42. GB 50310—2002《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对于有机房电梯,应能从机房入口处方便地接近主电源开关;对于无机房电梯,主电源开关应当设置在井道内的检修人员方便接近的地方。( × )
43. 安全钳型式试验证书所给出的允许质量(P+Q)中的P 是指空轿厢的质量(不包括由轿厢支承的零部件的质量,如部分随行电缆、补偿绳或链等的质量),Q 是指额定载重量。( × )
44. GB 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规定:无论何种情况,电梯的其他电气装置都不得与电气安全装置并联,以确保电气安全回路的可靠性。( × )
45. 根据GB12974-1991《交流电梯电动机通用技术条件》的规定,热状态时交流电梯电动机定子绕组的绝缘电阻应不低于0.5M Ω。( × ) 4(cosγ-sin β
46. GB 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规定,电梯井道内允许装设采暖设备及采暖设备的控制与调节装置,但不能装设用蒸气和高压水加热的采暖设备。( × )
47. 对于观光电梯,如果采用了符合GB 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中5.2.1.2要求的部分封闭井道,且井道附近有足够的自然照明,则井道内可不设电气照明。( × )
48. 按GB 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规定,轿顶护栏应由扶手、0.10m 高的护脚板和位于护栏高度一半处的中间栏杆组成。 ( ○ )
49. 如果电梯由于任何原因停在靠近层站的地方,为允许乘客离开轿厢,在轿厢停止并切断开门机(如有) 电源的情况下,应有可能从轿厢内用手开启或部分开启轿门以及与其相连接的层门(当层门与轿门联动时)。( ○ )
50. 按照GB 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规定,并非所有类型的电梯都必须采用两个独立的接触器来切断电动机的供电电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