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城镇中心学校
关于对全镇中小学校(园)及中小学校(园)长开展年度考核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2012年,全镇各级各类学校(园)积极响应上级号召,紧紧围绕各项工作安排部署,以“勤”字当头,“干”字当先,努力推进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根据道教发[2012]181号文件精神,为了全面、客观、公正地考核各校(园)一年来的工作实绩和校(园)长的工作业绩,有效促进学校健康快速全面发展。经研究,决定对全镇中小学校(园)2012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和各中小学校(园)长2012年履职情况实施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组 长:邓信前(中心学校校长) 成 员:韩 锋(旧城中学校长)
曾信礼(旧城小学校长) 陈开绍(中心学校干部) 余忠勤(中心学校干部) 商 静(中心学校干部) 郑周华(中心学校干部)
二、考核时间:2012年12月25日-2013年1月5日 三、考核对象及范围
1. 全镇各中小学校(园)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考核标准
按照附件一、附件二实施。
2.各中小学校(园)长2012年年度履职情况,考核标准按照附件三实施。
5.镇直中小学校及校长由教育和科学技术局考核,将其考核结果纳入中心学校考核认定。
四、考核相关要求
1.按年度进行考核。由中心学校组织考核组前往学校考评。考核采取定量考核和终极定性评价的方式。定量考核总分值为100分;终极定性评价以定量考核得分为依据,结合平时听、看、查、访的情况综合汇总,最后得出评价等次。
2.自查、自评。考核前,学校首先根据考核细则、考核指标自查、自评,写出自评报告,自评报告必须根据考核指标逐项说明自评得分和理由,届时将自评报告交考核小组。
附件1.道真县旧城镇中心幼儿园2012年年度目标考核细则 2.道真县旧城镇中小学2012年年度目标考核细则 3.道真县旧城镇中小学校(园)长2012年年度考核细则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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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道真自治县旧城镇中心幼儿园2012年年度目标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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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真自治县旧城镇中心幼儿园2012年年度目标考核细则
说明:综合积分﹦年度考核积分×70%+专项检查积分×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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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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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真自治县旧城镇中小学2012年年度目标考核细则
说明:综合积分﹦本考核总得分×70%+专项考核得分×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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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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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城镇中小学校(园)长考核办法说明
一、考核范围
全镇办事处级以上中小学校(园)长,镇直中小学校长以县教科局考核为准。
二、考核程序
①组织学校(园)教职工开展民主测评(组织部分教师对校长民主测评);②查阅资料(校长的备课本、听课记录、会议记录、工作笔记、读书笔记、培训证书等) ③查看校容校貌。
三、计分办法
校(园)长综合积分﹦考核组量化评分×80%+民主测评分×10%+自评分×10%;
四、考核等次评定
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综合积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确定为优秀等次;在70-89分确定为合格等次;在60-69分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在59分(含59分)以下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五、有关情况说明
①考核结果作为校(园)长评优、聘任、交流、晋升和兑现奖惩的重要依据。②被考核对象应提供述职述廉报告交一式二份。③被考核对象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通过正常渠道向考核领导小组申请复核和提出申诉。
旧城镇中心学校
关于对全镇中小学校(园)及中小学校(园)长开展年度考核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2012年,全镇各级各类学校(园)积极响应上级号召,紧紧围绕各项工作安排部署,以“勤”字当头,“干”字当先,努力推进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根据道教发[2012]181号文件精神,为了全面、客观、公正地考核各校(园)一年来的工作实绩和校(园)长的工作业绩,有效促进学校健康快速全面发展。经研究,决定对全镇中小学校(园)2012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和各中小学校(园)长2012年履职情况实施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组 长:邓信前(中心学校校长) 成 员:韩 锋(旧城中学校长)
曾信礼(旧城小学校长) 陈开绍(中心学校干部) 余忠勤(中心学校干部) 商 静(中心学校干部) 郑周华(中心学校干部)
二、考核时间:2012年12月25日-2013年1月5日 三、考核对象及范围
1. 全镇各中小学校(园)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考核标准
按照附件一、附件二实施。
2.各中小学校(园)长2012年年度履职情况,考核标准按照附件三实施。
5.镇直中小学校及校长由教育和科学技术局考核,将其考核结果纳入中心学校考核认定。
四、考核相关要求
1.按年度进行考核。由中心学校组织考核组前往学校考评。考核采取定量考核和终极定性评价的方式。定量考核总分值为100分;终极定性评价以定量考核得分为依据,结合平时听、看、查、访的情况综合汇总,最后得出评价等次。
2.自查、自评。考核前,学校首先根据考核细则、考核指标自查、自评,写出自评报告,自评报告必须根据考核指标逐项说明自评得分和理由,届时将自评报告交考核小组。
附件1.道真县旧城镇中心幼儿园2012年年度目标考核细则 2.道真县旧城镇中小学2012年年度目标考核细则 3.道真县旧城镇中小学校(园)长2012年年度考核细则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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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道真自治县旧城镇中心幼儿园2012年年度目标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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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真自治县旧城镇中心幼儿园2012年年度目标考核细则
说明:综合积分﹦年度考核积分×70%+专项检查积分×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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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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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真自治县旧城镇中小学2012年年度目标考核细则
说明:综合积分﹦本考核总得分×70%+专项考核得分×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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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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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城镇中小学校(园)长考核办法说明
一、考核范围
全镇办事处级以上中小学校(园)长,镇直中小学校长以县教科局考核为准。
二、考核程序
①组织学校(园)教职工开展民主测评(组织部分教师对校长民主测评);②查阅资料(校长的备课本、听课记录、会议记录、工作笔记、读书笔记、培训证书等) ③查看校容校貌。
三、计分办法
校(园)长综合积分﹦考核组量化评分×80%+民主测评分×10%+自评分×10%;
四、考核等次评定
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综合积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确定为优秀等次;在70-89分确定为合格等次;在60-69分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在59分(含59分)以下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五、有关情况说明
①考核结果作为校(园)长评优、聘任、交流、晋升和兑现奖惩的重要依据。②被考核对象应提供述职述廉报告交一式二份。③被考核对象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通过正常渠道向考核领导小组申请复核和提出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