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
单选:5个×2分/个=10分;判断:5个×2分/个=10分;名词解释:5个×6分/个=30分; 简答:2个×10分/个=20分;论述题:2个×15分/个=30分;
单选
1、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P5
2、 股东大会对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
更公司形式的特别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P135
3、 当事人不服第一审裁判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
诉;P29
4、 公司财产的清偿顺序:(1)支付清算费用(2)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3)缴
纳所欠税款(4)清偿公司债务,(5)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P152
5、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6、 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有限期起始日均自申请日期计算;P461
7、 股票溢价发行要高于票面价值;
判断
1、 国有企业是国家和政府管理的企业;×
解释:国有企业是国家和政府控股和拥有的企业
2、 股票风险要高于债券风险;√
3、 企业破产管理人一定是自然人;×
解释:有可能是律师事务所或会计事务所
4、 合伙企业是有限责任公司的一种;× 解释:不同类型的公司
5、 个人独资企业不能出现“公司”的字眼;√
6、 股份有限公司不设立董事会,只设执行股东董事;×P132
名词解释:(老师希望名词解释能详细具体一点,大家可根据情况补充更详细的解释,以下内容是最简单的解释)
1、 商标权P466:是指商标所有人对其商标拥有的独占的、排他的权利
2、 诉讼时效P23:是指债权请求权不行使一定期间而失去国家强制力保护的制度
3、 清算组P151(答案在百度上搜索,书本没有明确定义):即清算机构,是企业经营终止
后执行清算事务并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权务机构,它负责企业清算期间的一切事宜。
4、 可转化公司债券P143:是指可以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公司债权。
5、 物权P305: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
物权和担保物权。物权是和债权对应的一种民事权利,它们共同组成民法中最基本的财产权形式
6、 代理P19: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实施法律行为,由此
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的一种法律制度。
7、 董事会P126:是依法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组成,代表公司并行使经营决策的常设机
关。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关。
8、 证券投资基金P181:是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证券投资方式,即通过发行基金
单位,集中投资者的资金,由基金托管人托管,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和运用,从事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投资的方式。
基金(老师只说“基金”的概念,但课本只有证券投资基金的概念,百度的基金定义为):从广义上说,基金是指为了某种目的而设立的具有一定数量的资金。狭义的概念,意指具有特定目的和用途的资金。
简答
1、 不正当竞争的概念和特征?P481
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违背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
特征:1、主体的特定性。其行为是经营者在竞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即这里所称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经营或者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此点可以不写: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滥用行政权力妨碍经营者公平竞争的行为,不属于本质意义上的不正当竞争);
2、行为的反道德性(最本质的特征)。其行为违背了违背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等公认的交易原则和商业道德,表现为违法者采取欺诈、强迫或其他违背商业道德的方式进行;
3、后果的危害性。主要表现在侵犯竞争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损害市场机制和市场秩序。(此外,商业贿赂等行为败坏社会风气)
2、 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的区别?(网络答案,分两个,可自由选择一种答案)
答案一
1、普通合伙企业的所有出资人都必须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即合伙人全部为普通合伙人; 而有限合伙企业中一部分出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一部分出资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有限合伙企业只有一个普通合伙人时) 或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企业中有两个或以上普通合伙人)
2、普通合伙企业的投资人数为二人以上,即对投资人数没有上限规定; 而有限合伙企业的投资人数为二人以上五十人以下且至少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3、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当然,根据合伙协议约定或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委托一个或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 而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有限合伙人不得执行合伙企业中的事务。
4、普通合伙企业的出资人不得在合伙协议中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由部分合伙人承担企业的全部亏损; 而有限合伙企业根据合伙协议的约定可以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但不得约定企业全部亏损由部分合伙人承担。
5、普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与他人合作经营与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有限合伙人可自营或与他人合作经营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6、普通合伙人不得同本企业进行交易,但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除外; 有限合伙人可以与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当然,合伙协议约定不能进行交易的除外。
7、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以其出资份额出质,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否则其出资行为无效; 有限合伙人可将出资份额出质,但合伙协议约定有限合伙人不能以其出资份额出质除外。
3、 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的区别?P103
1、 设立方式不同。有限公司只能以发起方式设立,公司资本只能由发起人认缴,不得
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公司既可以发起设立,也可以募集设立,即由发起人认缴公司设立时发行的一部分股份,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向特定对象募集;
2、 股东人数限制不同。有限公司50人以下,并允许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
企业。股份公司应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3、 股东出资的表现形式不同。有限公司股东的出资表现形式为出资证明书,必须采取
记名方式,股东以实际出资金额或出资比例行使股权。股份公司出资具有股份性,全部资金分成等额股份,表现形式为金额相等的股票,股票可以采用纸面形式,但上市公司的股票通常表现为无纸化形式,股东以持有的股票数额或股票所占总股本的比例行使股权。股票比出资证明书更易于发行和转让。
4、 股权转让限制不同。有限公司:a 、股东之间,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可以相互转
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b 、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c 、经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股份公司:a 、以自由转让为原则,以法律限制为例外;b 、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他股东无优先购买权;c 、可依法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5、 注册资本最低限制不同。有限公司最低3万元人民币,股份公司最低500万元人民
币。
6、 组织机构设置不同。有限公司较灵活,可以不设董事会,只设一名执行董事,可以
不设监事会,而只设一至两名监事;股东会的召开方式、通知时间和决议的形成程序也较灵活;一人有限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机构运作模式也有差异。 股份公司则必须设置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并依法规范运作。
7、 信息披露义务不同。有限公司的经营事项和财务账目无需向社会公开。
股份公司,尤其是向社会募集股份的公司,负有法律规定的信息披露义务,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等要依法向社会公开披露。
4、 股票、债券和证券投资基金的概念和特征?
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在筹集资本时向出资人发行的股份凭证。股票代表着其持有者(即股东)对股份公司的所有权。
特征:1、不可偿还性。股票是一种无偿还期限的有价证券,投资者认购了股票后,就不能再要求退股,只能到二级市场卖给第三者。股票的转让只是意味着公司股东的改变,并不减少公司的资本。从期限上看,只要公司存在,它所发行的股票就存在,股票的期限等于公司存续的期限;
2、参与性。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选举公司董事会,参与公司重大决策。股票持有者的投资意志和享有的经济利益,通常是通过出席股东大会来行使股东权。 股东参与公司决策的权利大小,取决于其所持有的股份的多少. 从实践中看,只要股东持有的股票数量达到左右决策结果所需的实际多数时,就能掌握公司的决策控制权;
3、收益性。股东凭其持有的股票,有权从公司领取股息或红利,获取投资的收益。股息或红利的大小,主要取决于公司的盈利水平和公司的盈利分配政策。 股票的收益性,还表现在股票投资者可以获得价差收入或实现资产保值增值。通过低价买人和高价卖出股票,投资者可以赚取价差利润。在通货膨胀时,股票价格会随着公司原有资产重置价格上升而上涨,从而避免了资产贬值,股票通常被视为在高通货膨胀期间可优先选择的投资对象;
4、流通性。是指股票在不同投资者之间的可交易性。流通性通常以可流通的股票数量、股票成交量以及股价对交易量的敏感程度来衡量。可流通股数越多,成交量越大,价格对成交量越不敏感(价格不会随着成交量一同变化),股票的流通性就越好,反之就越差。股票的流通,使投资者可以在市场上卖出所持有的股票,取得现金。通过股票的流通和股价的变动,可以看出人们对于相关行业和上市公司的发展前景和盈利潜力的判断。 那些在流通市
场上吸引大量投资者、股价不断上涨的行业和公司。可以通过增发股票,不断吸收大量资本进入生产经营活动,收到了优化资源配置的效果;
5、价格波动性和风险性。股票在交易市场上作为交易对象,同商品一样,有自己的市场行情和市场价格。由于股票价格要受到诸如公司经营状况、供求关系、银行利率、大众心理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其波动有很大的不确定性。正是这种不确定性,有可能使股票投资者遭受损失。价格波动的不确定性越大,投资风险也越大。因此,股票是一种高风险的金融产品;
6、永久性。股票所载有的权利的有效性是始终不变的,因为它是一种无限期的法律凭证。股票的有效期与股份公司的存续期间相联系,两者是并存的关系。
7、责权性。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票的持有者就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他有权或通过其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选举董事会并参与公司的经营决策。股东权力的大小,取决于占有股票的多少。持有股票的股东一般有参加公司股东大会的权利,具有投票权,在某种意义上亦可看作是参与经营权;股东亦有参与公司的盈利分配的权力,可称之为利益分配权。股东可凭其持有的股份向股份公司领取股息和索偿权、责任权。在公司解散或破产时,股东需向公司承担有限责任,股东要按其所持有的股份比例对债权人承担清偿债务的有限责任。在债权人的债务清偿后,优先股和普通股的股东对剩余资产亦可按其所持有股份的比例向公司请求清偿(即索偿) ,但优先股股东要优先于普通股,普通股只有在优先股索偿后如仍有剩余资产时,才具有追索清偿的权利;
8、稳定性。持有者都不能退股,即不能向股票发行公司要求抽回本金。同样,股票持有者的股东身份和股东权益就不能改变,但他可以通过股票交易市场将股票卖出,使股份转让给其他投资者,以收回自己原来的投资;
9、价格与面值的不一致性。股票本身没有价值,它只是真实资本的“纸制的副本”。但作为一种特殊“金融商品”在交易时也有一定的价格,这种价格实际上是一种资本化的收入。股票价格受企业经营状况及其它社会、政治和经济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往往与其票面价值不一致,从而吸引了大批以获取股市差价利益为目的的投机者,并为其奠定了活跃的基础;
10、法定性。股票须经有关机构核准和登记注册后才能发行,并必须以法定形式,记载法定事项。
债券:是政府、金融机构、工商企业等直接向社会借债筹措资金时,向投资者发行,承诺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并按约定条件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
债券作为一种债权债务凭证,与其他有价证券一样,也是一种虚拟资本,而非真实资本,它是经济运行中实际运用的真实资本的证书。债券作为一种重要的融资手段和金融工具具有如下特征:
1. 偿还性。债券一般都规定有偿还期限,发行人必须按约定条件偿还本金并支付利息。
2. 流通性。债券一般都可以在流通市场上自由转让。
3. 安全性。与股票相比,债券通常规定有固定的利率。与企业绩效没有直接联系,收益比较稳定,风险较小。此外,在企业破产时,债券持有者享有优先于股票持有者对企业剩余资产的索取权。
4. 收益性。债券的收益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投资债券可以给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带来利息收入:二是投资者可以利用债券价格的变动,买卖债券赚取差额。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证券投资方式,即通过发行基金单位,集中投资者的资金,由基金托管人托管,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和运用,从事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投资的方式。
特征:1、主要投资证券领域;2、基金单位面值、管理费用和购买费用较低,有利于社会闲散资金投资。(在我国,每份基金单位面值人民币1元);3、由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聘请专家经营,有利于降低投资风险;4、实行组合投资。
5、 反垄断法的概念和适用范围P488-489
概念:就是反对垄断和保护竞争的法律制度。它是市场经济国家基本的法律制度。 适用范围:
1、 地域范围:境内经济活动,或境外的垄断行为对境内市场竞争产生排除、限制影响
的,都适用本法;
2、 主体和行为类型。A 、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B 、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C 、具
有或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另外在我国,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也属于规制对象。行业协会也是适用主体。
3、 适用除外。A 、知识产权的正当行使;B 、农业生产中的联合或者协同行为;
论述题
1、 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制度
2、 论我国破产管理人制度
3、 股票和债券的概念和区别
4、 物权法的主要内容和精神
经济法
单选:5个×2分/个=10分;判断:5个×2分/个=10分;名词解释:5个×6分/个=30分; 简答:2个×10分/个=20分;论述题:2个×15分/个=30分;
单选
1、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P5
2、 股东大会对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
更公司形式的特别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P135
3、 当事人不服第一审裁判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
诉;P29
4、 公司财产的清偿顺序:(1)支付清算费用(2)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3)缴
纳所欠税款(4)清偿公司债务,(5)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P152
5、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6、 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有限期起始日均自申请日期计算;P461
7、 股票溢价发行要高于票面价值;
判断
1、 国有企业是国家和政府管理的企业;×
解释:国有企业是国家和政府控股和拥有的企业
2、 股票风险要高于债券风险;√
3、 企业破产管理人一定是自然人;×
解释:有可能是律师事务所或会计事务所
4、 合伙企业是有限责任公司的一种;× 解释:不同类型的公司
5、 个人独资企业不能出现“公司”的字眼;√
6、 股份有限公司不设立董事会,只设执行股东董事;×P132
名词解释:(老师希望名词解释能详细具体一点,大家可根据情况补充更详细的解释,以下内容是最简单的解释)
1、 商标权P466:是指商标所有人对其商标拥有的独占的、排他的权利
2、 诉讼时效P23:是指债权请求权不行使一定期间而失去国家强制力保护的制度
3、 清算组P151(答案在百度上搜索,书本没有明确定义):即清算机构,是企业经营终止
后执行清算事务并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权务机构,它负责企业清算期间的一切事宜。
4、 可转化公司债券P143:是指可以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公司债权。
5、 物权P305: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
物权和担保物权。物权是和债权对应的一种民事权利,它们共同组成民法中最基本的财产权形式
6、 代理P19: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实施法律行为,由此
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的一种法律制度。
7、 董事会P126:是依法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组成,代表公司并行使经营决策的常设机
关。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关。
8、 证券投资基金P181:是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证券投资方式,即通过发行基金
单位,集中投资者的资金,由基金托管人托管,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和运用,从事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投资的方式。
基金(老师只说“基金”的概念,但课本只有证券投资基金的概念,百度的基金定义为):从广义上说,基金是指为了某种目的而设立的具有一定数量的资金。狭义的概念,意指具有特定目的和用途的资金。
简答
1、 不正当竞争的概念和特征?P481
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违背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
特征:1、主体的特定性。其行为是经营者在竞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即这里所称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经营或者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此点可以不写: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滥用行政权力妨碍经营者公平竞争的行为,不属于本质意义上的不正当竞争);
2、行为的反道德性(最本质的特征)。其行为违背了违背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等公认的交易原则和商业道德,表现为违法者采取欺诈、强迫或其他违背商业道德的方式进行;
3、后果的危害性。主要表现在侵犯竞争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损害市场机制和市场秩序。(此外,商业贿赂等行为败坏社会风气)
2、 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的区别?(网络答案,分两个,可自由选择一种答案)
答案一
1、普通合伙企业的所有出资人都必须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即合伙人全部为普通合伙人; 而有限合伙企业中一部分出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一部分出资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有限合伙企业只有一个普通合伙人时) 或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企业中有两个或以上普通合伙人)
2、普通合伙企业的投资人数为二人以上,即对投资人数没有上限规定; 而有限合伙企业的投资人数为二人以上五十人以下且至少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3、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当然,根据合伙协议约定或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委托一个或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 而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有限合伙人不得执行合伙企业中的事务。
4、普通合伙企业的出资人不得在合伙协议中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由部分合伙人承担企业的全部亏损; 而有限合伙企业根据合伙协议的约定可以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但不得约定企业全部亏损由部分合伙人承担。
5、普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与他人合作经营与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有限合伙人可自营或与他人合作经营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6、普通合伙人不得同本企业进行交易,但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除外; 有限合伙人可以与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当然,合伙协议约定不能进行交易的除外。
7、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以其出资份额出质,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否则其出资行为无效; 有限合伙人可将出资份额出质,但合伙协议约定有限合伙人不能以其出资份额出质除外。
3、 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的区别?P103
1、 设立方式不同。有限公司只能以发起方式设立,公司资本只能由发起人认缴,不得
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公司既可以发起设立,也可以募集设立,即由发起人认缴公司设立时发行的一部分股份,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向特定对象募集;
2、 股东人数限制不同。有限公司50人以下,并允许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
企业。股份公司应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3、 股东出资的表现形式不同。有限公司股东的出资表现形式为出资证明书,必须采取
记名方式,股东以实际出资金额或出资比例行使股权。股份公司出资具有股份性,全部资金分成等额股份,表现形式为金额相等的股票,股票可以采用纸面形式,但上市公司的股票通常表现为无纸化形式,股东以持有的股票数额或股票所占总股本的比例行使股权。股票比出资证明书更易于发行和转让。
4、 股权转让限制不同。有限公司:a 、股东之间,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可以相互转
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b 、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c 、经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股份公司:a 、以自由转让为原则,以法律限制为例外;b 、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他股东无优先购买权;c 、可依法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5、 注册资本最低限制不同。有限公司最低3万元人民币,股份公司最低500万元人民
币。
6、 组织机构设置不同。有限公司较灵活,可以不设董事会,只设一名执行董事,可以
不设监事会,而只设一至两名监事;股东会的召开方式、通知时间和决议的形成程序也较灵活;一人有限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机构运作模式也有差异。 股份公司则必须设置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并依法规范运作。
7、 信息披露义务不同。有限公司的经营事项和财务账目无需向社会公开。
股份公司,尤其是向社会募集股份的公司,负有法律规定的信息披露义务,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等要依法向社会公开披露。
4、 股票、债券和证券投资基金的概念和特征?
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在筹集资本时向出资人发行的股份凭证。股票代表着其持有者(即股东)对股份公司的所有权。
特征:1、不可偿还性。股票是一种无偿还期限的有价证券,投资者认购了股票后,就不能再要求退股,只能到二级市场卖给第三者。股票的转让只是意味着公司股东的改变,并不减少公司的资本。从期限上看,只要公司存在,它所发行的股票就存在,股票的期限等于公司存续的期限;
2、参与性。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选举公司董事会,参与公司重大决策。股票持有者的投资意志和享有的经济利益,通常是通过出席股东大会来行使股东权。 股东参与公司决策的权利大小,取决于其所持有的股份的多少. 从实践中看,只要股东持有的股票数量达到左右决策结果所需的实际多数时,就能掌握公司的决策控制权;
3、收益性。股东凭其持有的股票,有权从公司领取股息或红利,获取投资的收益。股息或红利的大小,主要取决于公司的盈利水平和公司的盈利分配政策。 股票的收益性,还表现在股票投资者可以获得价差收入或实现资产保值增值。通过低价买人和高价卖出股票,投资者可以赚取价差利润。在通货膨胀时,股票价格会随着公司原有资产重置价格上升而上涨,从而避免了资产贬值,股票通常被视为在高通货膨胀期间可优先选择的投资对象;
4、流通性。是指股票在不同投资者之间的可交易性。流通性通常以可流通的股票数量、股票成交量以及股价对交易量的敏感程度来衡量。可流通股数越多,成交量越大,价格对成交量越不敏感(价格不会随着成交量一同变化),股票的流通性就越好,反之就越差。股票的流通,使投资者可以在市场上卖出所持有的股票,取得现金。通过股票的流通和股价的变动,可以看出人们对于相关行业和上市公司的发展前景和盈利潜力的判断。 那些在流通市
场上吸引大量投资者、股价不断上涨的行业和公司。可以通过增发股票,不断吸收大量资本进入生产经营活动,收到了优化资源配置的效果;
5、价格波动性和风险性。股票在交易市场上作为交易对象,同商品一样,有自己的市场行情和市场价格。由于股票价格要受到诸如公司经营状况、供求关系、银行利率、大众心理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其波动有很大的不确定性。正是这种不确定性,有可能使股票投资者遭受损失。价格波动的不确定性越大,投资风险也越大。因此,股票是一种高风险的金融产品;
6、永久性。股票所载有的权利的有效性是始终不变的,因为它是一种无限期的法律凭证。股票的有效期与股份公司的存续期间相联系,两者是并存的关系。
7、责权性。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票的持有者就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他有权或通过其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选举董事会并参与公司的经营决策。股东权力的大小,取决于占有股票的多少。持有股票的股东一般有参加公司股东大会的权利,具有投票权,在某种意义上亦可看作是参与经营权;股东亦有参与公司的盈利分配的权力,可称之为利益分配权。股东可凭其持有的股份向股份公司领取股息和索偿权、责任权。在公司解散或破产时,股东需向公司承担有限责任,股东要按其所持有的股份比例对债权人承担清偿债务的有限责任。在债权人的债务清偿后,优先股和普通股的股东对剩余资产亦可按其所持有股份的比例向公司请求清偿(即索偿) ,但优先股股东要优先于普通股,普通股只有在优先股索偿后如仍有剩余资产时,才具有追索清偿的权利;
8、稳定性。持有者都不能退股,即不能向股票发行公司要求抽回本金。同样,股票持有者的股东身份和股东权益就不能改变,但他可以通过股票交易市场将股票卖出,使股份转让给其他投资者,以收回自己原来的投资;
9、价格与面值的不一致性。股票本身没有价值,它只是真实资本的“纸制的副本”。但作为一种特殊“金融商品”在交易时也有一定的价格,这种价格实际上是一种资本化的收入。股票价格受企业经营状况及其它社会、政治和经济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往往与其票面价值不一致,从而吸引了大批以获取股市差价利益为目的的投机者,并为其奠定了活跃的基础;
10、法定性。股票须经有关机构核准和登记注册后才能发行,并必须以法定形式,记载法定事项。
债券:是政府、金融机构、工商企业等直接向社会借债筹措资金时,向投资者发行,承诺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并按约定条件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
债券作为一种债权债务凭证,与其他有价证券一样,也是一种虚拟资本,而非真实资本,它是经济运行中实际运用的真实资本的证书。债券作为一种重要的融资手段和金融工具具有如下特征:
1. 偿还性。债券一般都规定有偿还期限,发行人必须按约定条件偿还本金并支付利息。
2. 流通性。债券一般都可以在流通市场上自由转让。
3. 安全性。与股票相比,债券通常规定有固定的利率。与企业绩效没有直接联系,收益比较稳定,风险较小。此外,在企业破产时,债券持有者享有优先于股票持有者对企业剩余资产的索取权。
4. 收益性。债券的收益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投资债券可以给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带来利息收入:二是投资者可以利用债券价格的变动,买卖债券赚取差额。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证券投资方式,即通过发行基金单位,集中投资者的资金,由基金托管人托管,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和运用,从事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投资的方式。
特征:1、主要投资证券领域;2、基金单位面值、管理费用和购买费用较低,有利于社会闲散资金投资。(在我国,每份基金单位面值人民币1元);3、由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聘请专家经营,有利于降低投资风险;4、实行组合投资。
5、 反垄断法的概念和适用范围P488-489
概念:就是反对垄断和保护竞争的法律制度。它是市场经济国家基本的法律制度。 适用范围:
1、 地域范围:境内经济活动,或境外的垄断行为对境内市场竞争产生排除、限制影响
的,都适用本法;
2、 主体和行为类型。A 、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B 、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C 、具
有或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另外在我国,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也属于规制对象。行业协会也是适用主体。
3、 适用除外。A 、知识产权的正当行使;B 、农业生产中的联合或者协同行为;
论述题
1、 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制度
2、 论我国破产管理人制度
3、 股票和债券的概念和区别
4、 物权法的主要内容和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