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企业联合会
山西省企业家协会
山西企联[2012] 2号 文件
☆ 关于评选表彰2011年度山西省
功勋企业、优秀企业、功勋企业家、优秀企
业家的通知
各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各有关单位:
2011年是山西发展进程中极不寻常的一年。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面对经济结构深层次矛盾的困扰,面对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繁重任务和安全生产的巨大压力,全省广大企业和企业家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市场的需求,创新发展思路,加大工作力度,着力推动转型发展和跨越发展,全年全省国民经济总体保持
了较快的发展势头。取得了可喜而骄人的发展成果。奋战在经济建设最前沿的我省企业和企业家们可谓中流砥柱功不可没。
为了充分肯定我省企业和企业家在山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弘扬我省企业和企业家艰苦创业、奋力拼搏、与时俱进、勇于创新的精神,树立我省企业和企业家的良好形象,山西省企业联合会、山西省企业家协会根据会长办公会议和各市协会的建议,决定在全省范围内进行2011年度山西省功勋企业、优秀企业、功勋企业家、优秀企业家的评选表彰活动。希望通过表彰活动进一步调动全省企业和企业家的积极性,激励广大企业和企业家继往开来,奋发向上、开拓进取,为促进我省企业的不断发展,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再立新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省各行各业、各种所有制企业和企业的现任董事长、总经理、厂(矿)长。
二、评选推荐名额
1、2011年度“山西省功勋企业”50个
2、2011年度“山西省优秀企业” 150个
3、2011年度“山西省功勋企业家”50名
4、2011年度“山西省优秀企业家”150名
三、考核标准
(一)2011年度“山西省功勋企业”考核标准
1、企业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坚持以科学发展观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在体制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特别是在企业科技自主创新、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方面取得显著进展。
2、企业能够依法经营、依法纳税。2011年度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达到全国或全省同行业先进水平,取得显著经济效益。
3、企业在改革发展中切实做好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工作,能够认真实行集体合同和集体协商制度,能够及时化解各种矛盾,无不稳定事件发生。
4、企业在企业文化建设、职工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企业有良好的信誉并能积极承担社会责任。
(二)2011年度“山西省优秀企业”考核标准
1、企业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在深化改革与经营管理等方面取得显著进展,在自主创新、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方面取得明显进展。
2、企业能够依法经营、依法纳税。2011年度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达到全省或本地区同行业先进水平,经济效益有显著提高。
3、企业员工社会保障体系健全,能够认真实行集体合同和集体协商制度,无不稳定事件发生。
4、企业在企业文化建设、职工队伍建设等方面成绩显著,企业有良好的信誉并能积极承担社会责任。
(三)2011年度“山西省功勋企业家”考核标准
1、在本企业担任董事长、总经理(厂矿长)等主要领导职务五年以上。
2、开拓进取、勇于创新,在本企业改革与管理等方面做出了突出成绩,特别是在企业自主创新、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推动可持续发展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成效显著。
3、具有突出的经营业绩。自担任企业主要领导以来,企业达到一定规模,经济效益显著增长,特别是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利润总额、上缴税金等重要经济技术指标有显著提高。
4、所领导的企业在企业文化建设、职工队伍建设、企业民主管理和社会保障工作方面成绩突出,无不稳定事件发生。企业有良好的信誉并能积极承担社会责任。
5、连续三年以上荣获“山西省优秀企业家”称号。
(四)2011年度“山西省优秀企业家”考核标准
1、在本企业担任董事长、总经理(厂矿长)等主要领导职务三年以上。
2、在企业改革与管理等方面成绩显著,特别是在企业自主创新、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方面取得了明显进展。
3、自担任企业主要领导以来,企业经济效益有明显增
长,主要经济技术指标有明显提高。
4、所领导的企业在企业文化建设、职工队伍建设、企业民主管理和员工社会保障方面成绩显著,无不稳定事件发生。企业有良好的信誉并能积极承担社会责任。
(五)以上考核标准,各市协会可作为参考,并可根据本地实行情况具体制定考核标准进行评选和推荐。
四、评选、推荐程序和要求
1、此次评选,以各市协会推荐为主,推荐名单及事迹材料各市协会于2012年4月10日前报到省企联办公室,经省企联会长办公会议审定后,在“全国企业家活动日”前后省企联召开年会时予以命名表彰。
2、各地市协会推荐的入选单位和入选人,要认真如实地填写推荐表,准备好事迹材料。加盖单位和协会公章后按时报送市协会和省企联。
3、评选推荐工作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不收发的原则。在推荐过程中,推荐单位要在企业和企业家自愿的前提下,征得同意后方可推荐,不能以任何理由给企业增加负担。
4、各市协会对评选推荐工作要高度重视,在推荐过程中要实事求是、准确评价、严格审核把关、确保质量,要严格按照各市推荐分配名额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太原市南内环街国际大都会
山西企联大厦25层
联系电话:(0351)7139699(兼传真)
7139686(兼传真)
7139685(兼传真)
山西省企业联合会 山西省企业家协会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日
后附推荐表:
主题词:评选 表彰 通知
抄报:名誉会长 会长 常务副会长 秘书长 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抄送:各市企业联合会 企业家协会 各有关单位 :
山西省企业联合会 山西省企业家协会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日印发
山西省企业联合会
山西省企业家协会
山西企联[2012] 2号 文件
☆ 关于评选表彰2011年度山西省
功勋企业、优秀企业、功勋企业家、优秀企
业家的通知
各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各有关单位:
2011年是山西发展进程中极不寻常的一年。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面对经济结构深层次矛盾的困扰,面对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繁重任务和安全生产的巨大压力,全省广大企业和企业家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市场的需求,创新发展思路,加大工作力度,着力推动转型发展和跨越发展,全年全省国民经济总体保持
了较快的发展势头。取得了可喜而骄人的发展成果。奋战在经济建设最前沿的我省企业和企业家们可谓中流砥柱功不可没。
为了充分肯定我省企业和企业家在山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弘扬我省企业和企业家艰苦创业、奋力拼搏、与时俱进、勇于创新的精神,树立我省企业和企业家的良好形象,山西省企业联合会、山西省企业家协会根据会长办公会议和各市协会的建议,决定在全省范围内进行2011年度山西省功勋企业、优秀企业、功勋企业家、优秀企业家的评选表彰活动。希望通过表彰活动进一步调动全省企业和企业家的积极性,激励广大企业和企业家继往开来,奋发向上、开拓进取,为促进我省企业的不断发展,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再立新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省各行各业、各种所有制企业和企业的现任董事长、总经理、厂(矿)长。
二、评选推荐名额
1、2011年度“山西省功勋企业”50个
2、2011年度“山西省优秀企业” 150个
3、2011年度“山西省功勋企业家”50名
4、2011年度“山西省优秀企业家”150名
三、考核标准
(一)2011年度“山西省功勋企业”考核标准
1、企业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坚持以科学发展观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在体制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特别是在企业科技自主创新、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方面取得显著进展。
2、企业能够依法经营、依法纳税。2011年度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达到全国或全省同行业先进水平,取得显著经济效益。
3、企业在改革发展中切实做好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工作,能够认真实行集体合同和集体协商制度,能够及时化解各种矛盾,无不稳定事件发生。
4、企业在企业文化建设、职工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企业有良好的信誉并能积极承担社会责任。
(二)2011年度“山西省优秀企业”考核标准
1、企业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在深化改革与经营管理等方面取得显著进展,在自主创新、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方面取得明显进展。
2、企业能够依法经营、依法纳税。2011年度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达到全省或本地区同行业先进水平,经济效益有显著提高。
3、企业员工社会保障体系健全,能够认真实行集体合同和集体协商制度,无不稳定事件发生。
4、企业在企业文化建设、职工队伍建设等方面成绩显著,企业有良好的信誉并能积极承担社会责任。
(三)2011年度“山西省功勋企业家”考核标准
1、在本企业担任董事长、总经理(厂矿长)等主要领导职务五年以上。
2、开拓进取、勇于创新,在本企业改革与管理等方面做出了突出成绩,特别是在企业自主创新、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推动可持续发展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成效显著。
3、具有突出的经营业绩。自担任企业主要领导以来,企业达到一定规模,经济效益显著增长,特别是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利润总额、上缴税金等重要经济技术指标有显著提高。
4、所领导的企业在企业文化建设、职工队伍建设、企业民主管理和社会保障工作方面成绩突出,无不稳定事件发生。企业有良好的信誉并能积极承担社会责任。
5、连续三年以上荣获“山西省优秀企业家”称号。
(四)2011年度“山西省优秀企业家”考核标准
1、在本企业担任董事长、总经理(厂矿长)等主要领导职务三年以上。
2、在企业改革与管理等方面成绩显著,特别是在企业自主创新、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方面取得了明显进展。
3、自担任企业主要领导以来,企业经济效益有明显增
长,主要经济技术指标有明显提高。
4、所领导的企业在企业文化建设、职工队伍建设、企业民主管理和员工社会保障方面成绩显著,无不稳定事件发生。企业有良好的信誉并能积极承担社会责任。
(五)以上考核标准,各市协会可作为参考,并可根据本地实行情况具体制定考核标准进行评选和推荐。
四、评选、推荐程序和要求
1、此次评选,以各市协会推荐为主,推荐名单及事迹材料各市协会于2012年4月10日前报到省企联办公室,经省企联会长办公会议审定后,在“全国企业家活动日”前后省企联召开年会时予以命名表彰。
2、各地市协会推荐的入选单位和入选人,要认真如实地填写推荐表,准备好事迹材料。加盖单位和协会公章后按时报送市协会和省企联。
3、评选推荐工作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不收发的原则。在推荐过程中,推荐单位要在企业和企业家自愿的前提下,征得同意后方可推荐,不能以任何理由给企业增加负担。
4、各市协会对评选推荐工作要高度重视,在推荐过程中要实事求是、准确评价、严格审核把关、确保质量,要严格按照各市推荐分配名额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太原市南内环街国际大都会
山西企联大厦25层
联系电话:(0351)7139699(兼传真)
7139686(兼传真)
7139685(兼传真)
山西省企业联合会 山西省企业家协会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日
后附推荐表:
主题词:评选 表彰 通知
抄报:名誉会长 会长 常务副会长 秘书长 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抄送:各市企业联合会 企业家协会 各有关单位 :
山西省企业联合会 山西省企业家协会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