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管理智慧
——法家思想的管理之道
摘要: 中华民族的历史源远流长, 博大精深的中国传统管理文化长久以来对社会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传统法家管理文化对现代管理具有指导作用。韩非子的“法”思想为我们提供企业制度建设之道;“ 术”思想,为我们提供了制度执行之道;“ 势”思想, 对我们形成卓越的领导风格提供了借鉴。
关键词: 传统管理思想; 法家管理思想; 现代管理
法家管理思想是我国古代众多管理思想里非常有代表性的一支。它是先秦的一个重要学派,其先驱可以追溯到春秋时期的管仲、子产,形成于战国时期,衰落于西汉,因其强调“法治”,故自西汉以后被称为“法家”。历经2500余年,法家的管理思想至今仍在影响着后世之人,并和我国古代管理思想的其他流派之间取长补短、相互交融。时至今日,对我们的现代企业的管理工作仍然产生着极其有益的帮助。先秦法家的治道思想是以法家价值论、人性论、历史论、知识论为基石,这四论构成了法家管理思想的哲学观;法家治道以道为本,以国之治强为目标,以法为行为标准,以势为运行力量,以术为操控方法,法、势、术亦相结合、三者互补,构成了法家思想的管理观,即:道为管理本质观,治强为管理目标观,法为管理行为观,势为管理组织观,术为管理控制观,以此构建了管理型法家治道模式。法家治道的管理内涵是:具备把握管理对象客观化基础和执掌事物规则,来实施组织目标。 目前, 对于传统儒家管理思想的解读已成为社会的热点, 同样蕴含博大精深管理智慧的法家思想体系也非常值得研究。不可否认, 法家思想确实存在着一些不合理的消极成分, 但是其中有很多合理成分至今仍具有宝贵的价值, 若能很好地加以吸收和借鉴, 必会对现今的企业管理产生许多指导作用。余世维先生说得好:“法家是基础,要先用法家把人的行为规范好,再用儒家来导正人性,再上面才是道家的无为而治。法家、儒家和道家思想适用于不同境界的管理,在起步发展阶段,管理不规范,用法家规范人的行为是基础,发展到一定阶段,人的思想觉悟提高到一定层次,可以用儒家的思想来导正人性,管理发展到高层次,人的素质和品德都很高,管理就达到了无为而治的境界。”
20世纪,管理学家们称之为管理的世纪。世纪之初,经泰罗、法约尔等早期管理学家的努力,管理学作为一门学科得以萌芽、诞生,并进入到科学管理时代;霍桑实验之后,行为学派在管理学中大行其道,使传统的科学管理理论出现了革命性变革;进入20世纪六、七十年代之后,随着各种新的管理学理论不断提出,管理学进入了丛林时代。纵观20世纪管理学理论的发展,可谓蓬蓬勃勃、枝繁叶茂。
但当人类进入21世纪之后,学者们却蓦然发现,整个20世纪人类在管理学研究对象界定方面出现了重大缺失,即只看到了对工人和普遍民众的管理,而将越来越多的管理者置于了管理的视野之外。于是不少学者提出,21世纪就是“管理管理者”的世纪。相比之下,早在二千多年前的中国战国时期,韩非子就已在实质上提出了管理管理者的思想,并就此提出了大量管理之术。这些思想、技巧对解决当前人类面临的“管理管理者”的世纪难题无疑具有重要的启示和参考价值。
对法家“法”、“术”、“势”的解读:
“法”之环节: 企业制度建设
首先来看韩非子法家思想体系中的“法”。韩非子非常重视“法”, 也就是制度建设在管理中的巨大作用。他认为“人性自利”, 并最终把“人性自利论”作为法家的理论基础, 主张以法制的观念来管理国家。他还认为商鞅变法之所以能够促成秦国的富强, 就是因为其严格的法制思想已在民众的头脑中深深扎根, 并最终成为指导生活的原则。按照韩非子的理解,
构建一个完善的管理制度体系, 是组织得以良性发展和壮大的根本保证。而且, 组织规模越大, 制度就越管用。对于现代企业来说,“法”的重要性一方面意味着要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 尊重法律的地位和权威; 另一方面意味着要重视企业内部的制度建设。制度建设是每一个追求卓越的企业都必须做好的重要环节, 因为好的制度是企业基业常青的基础。在企业的内部, 对于员工的管理不应仅仅依靠他们的自觉和道德号召, 还必须依靠合理完善的制度建设与制度管理。当然, 在制度建设的时候还必须确保其“公平性”和“公正性”, 因为这是制度得以顺利实施的必要前提。同时, 在进行企业制度建设的过程中还要注意持续创新的问题。法家向来都是反对保守、主张锐意改革的, 他们认为既然历史是向前发展的, 那么一切法律和制度都应随历史的发展而发展, 既不能复古倒退, 也不能因循守旧。所以, 无论是古代的国家制度,还是现代的企业制度, 都不应该是一成不变的, 而应该是一个不断调整和完善的过程。企业应该及时察觉外部市场的环境变化, 并结合自身的状况适时地进行战略调整, 确保制度体系的动态性和前沿性, 通过不断创新来提升企业的竞争力, 这也是法家持续改革精神的一种体现。
“术”之环节: 制度执行技巧
在实际的管理过程中, 如果只是一味地依靠制度来进行管理, 最后的效果未必尽如人意, 这又是为何呢? 这是因为制度是有缺陷的, 再好的制度也都只有在得到良好贯彻和执行的基础上才能发挥作用, 所以在执行过程中就必须讲究策略和方法。那么, 要如何去弥补制度的缺陷、“法”的不足呢? 关于这一点, 韩非子提出的对策是重“术”, 也就是说要对制度的执行进行技巧性的监控和处理, 加强反馈, 加强考核。关于“术”的具体含义, 韩非子用了“因任而授官, 循名以责实”的话来解释, 也就是说要根据工作任务和工作需要来确定工作岗位, 根据工作岗位建立和完善职务说明书, 并把工作表现和职务说明书相对照, 从而确定是该奖励还是该惩罚, 并进一步做出人员变换与制度调整的决定。那么在制度的执行中应该如何有效地进行人员的激励和管理呢?关于这一点, 韩非子也提出了许多富有建设性的主张。他从“人性自利”的假设前提出发, 提出了“赏罚二柄论”的考核和激励观点, 这也为现代企业激励制度的建设提供了理论指导。具体来讲,“赏罚二柄论”也就是以“赏罚敬信”为激励原则,以“厚赏重罚”为激励手段。韩非子认为要很好的运用赏罚进行管理, 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 赏罚必明, 即该赏的必赏, 该罚的必罚。在考核过程中一定要保证公平, 对“行”不对“人”; 而在赏罚的过程中则要防“漏”防“赦”。赏罚公平是一切激励手段得以顺利实施的根本前提。第二,赏罚必重。韩非子认为除了要“赏罚必明”之外, 还要“赏罚必重”, 他认为只有“厚赏”、“重罚”才是行之有效的策略。现代企业管理中也可以借鉴韩非子的想法, 在企业内部实行重赏重罚的奖惩制度, 充分发挥“马太效应”, 从而在最大程度上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确保组织拥有强大的生命力和竞争力。
“势”之环节: 卓越领导风格
在明确阐述了“法”和“术”的重要性之后, 韩非子又指出了树立权威的重要性, 即“势”在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按照韩非子在《功名篇》中的说法,“夫有材而无势, 虽贤不能治不肖”, 意思是说, 一个人仅有贤能是不够的, 还得有“势”, 不然就无法让不肖者服从, 无法保证组织的良性发展。所以一个组织要想很好的推行既定的制度, 就必须要有权力的保障, 而这个权力就是“势”。韩非子认为,“势”应该包括赏权、罚权和威权。赏权是指在下属按照管理者的指示出色地完成了任务的时候, 管理者应该拥有对下属做出表扬和奖赏的权力。赏权是管理者手中的一个重要实权, 是一个用以激励控制的“柄”, 所以管理者应当“执柄以处势”, 合理运用赏权, 因为这是管理者对下属进行正向激励的根本保证。罚权是指当下属产生不正当行为或者执行不力时管理者可以对其进行惩罚的权利。威权则是指各种权力与影响力累积凝结在管理者身上所形成的威信, 管理者必须通过不断地自我完善和自我努力来获得足够的威权。同时, 管理者必须要重视自身能力的提升, 只有自己具备了足够的胜任
能力, 才能够合理地运用手中的“赏权”、“罚权”和“威权”, 从而确保合理地用“势”, 因为“贤者用势则天下治, 不肖者用势则天下乱”。
法家思想对企业管理的借鉴意义在于:
1、法治理念与完善的管理机制
韩非子作为中国古代诸子百家中法家的始祖与集大成者,在管理学上给我们留下了宝贵财富——企业的管理应当要建立成熟的完善的可操作性强的管理机制。首先,我很赞同厦门大学易中天教授在解读诸子百家时对法家法治的解释与理解——韩非子所主张的法治即规章制度。非但如此,法家诸子还倡导法治的“公平、公开、公正”的执行,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这在商秧变法中有据可考,那就是秦孝公应用商秧变法过程中太子即后来的秦惠王犯例,商秧依法治了太子的老师的罪。在中国历史上秦国之所以能灭六国而统一中国,正是运用韩非子所主张的“法治”才获得成功。
2、不要依赖人治
国人受儒家思想的影响毫不夸张地说已乎根深蒂固了。因此在企业管理过程中过分夸大或者说过于依赖“人治”,抑或是英雄人物了。孰不知,人却是尘世间最不可靠的了。所谓的德才兼备只不过是一种理想罢了。那种企图靠人的“忠诚”来维系企业管理的想法,在物欲横流的今天,在人变得越来越浮躁的今天的确是过去时了。而韩非子所主张的“法治”——结合企业实际,建立建全一套成熟的完善的可操作性强的管理制度,再假以不折不扣的执行力,或许才是当下企业管理迫切需要反思与笃行的真理。
3、执行力
或许当下的企业尤其是中小民营企业,它们也许真的不是缺“法治”的环境或者说基础,在我看来更多的是缺失所谓的“执行力”。所谓执行力,或许我们可以这样来理解“有法可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如果能做到商秧执法一样“王子犯与庶民同罪”,公平、公开、公正的执法,或许企业的执行力自然就有了。当然,在执行的过程中也得要因地制宜,在不违背原则的前提下讲究执行的艺术性、灵活性,或许身为执行者才不至于落得商秧一样“作法自毖”。
4、“治吏不治民”与“管理管理者”
基于为君主进言献策这一特定政治目的,《韩非子》所论述的管理对象是各级政府官员及君主的亲属、侍者,而不是普通民众。他论述道:“摇木者一一摄其叶,则劳而不遍;左右拊其本,而叶遍摇矣。临渊而摇木,鸟惊而高,鱼恐而下。善张网者引其纲,不一一摄万目而后得;若一一摄万目而后得,则是劳而难;引其纲,而鱼已囊矣。故吏者,民之本,纲者也,故圣人治吏不治民。„„是以圣人不亲细民,明主不躬小事”(《外储说右下》)也即,摇树的人如果一一去掀动每一片树叶,那么即使累的筋疲力尽,也无法使树叶全部抖动;而如果左右摇动树干,那么,树上所有的叶子都会一起晃动。同样道理,善于张网捕鱼的人,只要拉住渔网的纲绳,鱼儿就能尽收网中;而如果一个个地拨弄网眼,不仅劳苦不堪,还将一无所获。在此,官吏就如同民众的“本”和“纲”。
在现代商业社会, 企业之间的竞争不仅在产品和服务的层面上展开, 同时也在更深层次的制度建设以及价值观念上, 即企业文化层面上展开。在这种情况下, 企业要提高自身的竞争力, 首先必须做好内部的制度建设, 在现实推行过程中对制度进行动态的调整和完善, 利用完善的制度来规范员工、引导员工, 为其发挥创造性作用提供良好的制度环境; 同时, 本着制度与文化相互促进的原则, 并努力构建与制度向配套的企业文化。以“法”、“术”、“势”的思路来指导管理过程,使企业沿着一个正确、健康的运行轨道顺畅运行, 在良好的内外部环境综合作用下蓬勃长久地发展下去。
中国传统管理智慧
——法家思想的管理之道
摘要: 中华民族的历史源远流长, 博大精深的中国传统管理文化长久以来对社会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传统法家管理文化对现代管理具有指导作用。韩非子的“法”思想为我们提供企业制度建设之道;“ 术”思想,为我们提供了制度执行之道;“ 势”思想, 对我们形成卓越的领导风格提供了借鉴。
关键词: 传统管理思想; 法家管理思想; 现代管理
法家管理思想是我国古代众多管理思想里非常有代表性的一支。它是先秦的一个重要学派,其先驱可以追溯到春秋时期的管仲、子产,形成于战国时期,衰落于西汉,因其强调“法治”,故自西汉以后被称为“法家”。历经2500余年,法家的管理思想至今仍在影响着后世之人,并和我国古代管理思想的其他流派之间取长补短、相互交融。时至今日,对我们的现代企业的管理工作仍然产生着极其有益的帮助。先秦法家的治道思想是以法家价值论、人性论、历史论、知识论为基石,这四论构成了法家管理思想的哲学观;法家治道以道为本,以国之治强为目标,以法为行为标准,以势为运行力量,以术为操控方法,法、势、术亦相结合、三者互补,构成了法家思想的管理观,即:道为管理本质观,治强为管理目标观,法为管理行为观,势为管理组织观,术为管理控制观,以此构建了管理型法家治道模式。法家治道的管理内涵是:具备把握管理对象客观化基础和执掌事物规则,来实施组织目标。 目前, 对于传统儒家管理思想的解读已成为社会的热点, 同样蕴含博大精深管理智慧的法家思想体系也非常值得研究。不可否认, 法家思想确实存在着一些不合理的消极成分, 但是其中有很多合理成分至今仍具有宝贵的价值, 若能很好地加以吸收和借鉴, 必会对现今的企业管理产生许多指导作用。余世维先生说得好:“法家是基础,要先用法家把人的行为规范好,再用儒家来导正人性,再上面才是道家的无为而治。法家、儒家和道家思想适用于不同境界的管理,在起步发展阶段,管理不规范,用法家规范人的行为是基础,发展到一定阶段,人的思想觉悟提高到一定层次,可以用儒家的思想来导正人性,管理发展到高层次,人的素质和品德都很高,管理就达到了无为而治的境界。”
20世纪,管理学家们称之为管理的世纪。世纪之初,经泰罗、法约尔等早期管理学家的努力,管理学作为一门学科得以萌芽、诞生,并进入到科学管理时代;霍桑实验之后,行为学派在管理学中大行其道,使传统的科学管理理论出现了革命性变革;进入20世纪六、七十年代之后,随着各种新的管理学理论不断提出,管理学进入了丛林时代。纵观20世纪管理学理论的发展,可谓蓬蓬勃勃、枝繁叶茂。
但当人类进入21世纪之后,学者们却蓦然发现,整个20世纪人类在管理学研究对象界定方面出现了重大缺失,即只看到了对工人和普遍民众的管理,而将越来越多的管理者置于了管理的视野之外。于是不少学者提出,21世纪就是“管理管理者”的世纪。相比之下,早在二千多年前的中国战国时期,韩非子就已在实质上提出了管理管理者的思想,并就此提出了大量管理之术。这些思想、技巧对解决当前人类面临的“管理管理者”的世纪难题无疑具有重要的启示和参考价值。
对法家“法”、“术”、“势”的解读:
“法”之环节: 企业制度建设
首先来看韩非子法家思想体系中的“法”。韩非子非常重视“法”, 也就是制度建设在管理中的巨大作用。他认为“人性自利”, 并最终把“人性自利论”作为法家的理论基础, 主张以法制的观念来管理国家。他还认为商鞅变法之所以能够促成秦国的富强, 就是因为其严格的法制思想已在民众的头脑中深深扎根, 并最终成为指导生活的原则。按照韩非子的理解,
构建一个完善的管理制度体系, 是组织得以良性发展和壮大的根本保证。而且, 组织规模越大, 制度就越管用。对于现代企业来说,“法”的重要性一方面意味着要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 尊重法律的地位和权威; 另一方面意味着要重视企业内部的制度建设。制度建设是每一个追求卓越的企业都必须做好的重要环节, 因为好的制度是企业基业常青的基础。在企业的内部, 对于员工的管理不应仅仅依靠他们的自觉和道德号召, 还必须依靠合理完善的制度建设与制度管理。当然, 在制度建设的时候还必须确保其“公平性”和“公正性”, 因为这是制度得以顺利实施的必要前提。同时, 在进行企业制度建设的过程中还要注意持续创新的问题。法家向来都是反对保守、主张锐意改革的, 他们认为既然历史是向前发展的, 那么一切法律和制度都应随历史的发展而发展, 既不能复古倒退, 也不能因循守旧。所以, 无论是古代的国家制度,还是现代的企业制度, 都不应该是一成不变的, 而应该是一个不断调整和完善的过程。企业应该及时察觉外部市场的环境变化, 并结合自身的状况适时地进行战略调整, 确保制度体系的动态性和前沿性, 通过不断创新来提升企业的竞争力, 这也是法家持续改革精神的一种体现。
“术”之环节: 制度执行技巧
在实际的管理过程中, 如果只是一味地依靠制度来进行管理, 最后的效果未必尽如人意, 这又是为何呢? 这是因为制度是有缺陷的, 再好的制度也都只有在得到良好贯彻和执行的基础上才能发挥作用, 所以在执行过程中就必须讲究策略和方法。那么, 要如何去弥补制度的缺陷、“法”的不足呢? 关于这一点, 韩非子提出的对策是重“术”, 也就是说要对制度的执行进行技巧性的监控和处理, 加强反馈, 加强考核。关于“术”的具体含义, 韩非子用了“因任而授官, 循名以责实”的话来解释, 也就是说要根据工作任务和工作需要来确定工作岗位, 根据工作岗位建立和完善职务说明书, 并把工作表现和职务说明书相对照, 从而确定是该奖励还是该惩罚, 并进一步做出人员变换与制度调整的决定。那么在制度的执行中应该如何有效地进行人员的激励和管理呢?关于这一点, 韩非子也提出了许多富有建设性的主张。他从“人性自利”的假设前提出发, 提出了“赏罚二柄论”的考核和激励观点, 这也为现代企业激励制度的建设提供了理论指导。具体来讲,“赏罚二柄论”也就是以“赏罚敬信”为激励原则,以“厚赏重罚”为激励手段。韩非子认为要很好的运用赏罚进行管理, 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 赏罚必明, 即该赏的必赏, 该罚的必罚。在考核过程中一定要保证公平, 对“行”不对“人”; 而在赏罚的过程中则要防“漏”防“赦”。赏罚公平是一切激励手段得以顺利实施的根本前提。第二,赏罚必重。韩非子认为除了要“赏罚必明”之外, 还要“赏罚必重”, 他认为只有“厚赏”、“重罚”才是行之有效的策略。现代企业管理中也可以借鉴韩非子的想法, 在企业内部实行重赏重罚的奖惩制度, 充分发挥“马太效应”, 从而在最大程度上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确保组织拥有强大的生命力和竞争力。
“势”之环节: 卓越领导风格
在明确阐述了“法”和“术”的重要性之后, 韩非子又指出了树立权威的重要性, 即“势”在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按照韩非子在《功名篇》中的说法,“夫有材而无势, 虽贤不能治不肖”, 意思是说, 一个人仅有贤能是不够的, 还得有“势”, 不然就无法让不肖者服从, 无法保证组织的良性发展。所以一个组织要想很好的推行既定的制度, 就必须要有权力的保障, 而这个权力就是“势”。韩非子认为,“势”应该包括赏权、罚权和威权。赏权是指在下属按照管理者的指示出色地完成了任务的时候, 管理者应该拥有对下属做出表扬和奖赏的权力。赏权是管理者手中的一个重要实权, 是一个用以激励控制的“柄”, 所以管理者应当“执柄以处势”, 合理运用赏权, 因为这是管理者对下属进行正向激励的根本保证。罚权是指当下属产生不正当行为或者执行不力时管理者可以对其进行惩罚的权利。威权则是指各种权力与影响力累积凝结在管理者身上所形成的威信, 管理者必须通过不断地自我完善和自我努力来获得足够的威权。同时, 管理者必须要重视自身能力的提升, 只有自己具备了足够的胜任
能力, 才能够合理地运用手中的“赏权”、“罚权”和“威权”, 从而确保合理地用“势”, 因为“贤者用势则天下治, 不肖者用势则天下乱”。
法家思想对企业管理的借鉴意义在于:
1、法治理念与完善的管理机制
韩非子作为中国古代诸子百家中法家的始祖与集大成者,在管理学上给我们留下了宝贵财富——企业的管理应当要建立成熟的完善的可操作性强的管理机制。首先,我很赞同厦门大学易中天教授在解读诸子百家时对法家法治的解释与理解——韩非子所主张的法治即规章制度。非但如此,法家诸子还倡导法治的“公平、公开、公正”的执行,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这在商秧变法中有据可考,那就是秦孝公应用商秧变法过程中太子即后来的秦惠王犯例,商秧依法治了太子的老师的罪。在中国历史上秦国之所以能灭六国而统一中国,正是运用韩非子所主张的“法治”才获得成功。
2、不要依赖人治
国人受儒家思想的影响毫不夸张地说已乎根深蒂固了。因此在企业管理过程中过分夸大或者说过于依赖“人治”,抑或是英雄人物了。孰不知,人却是尘世间最不可靠的了。所谓的德才兼备只不过是一种理想罢了。那种企图靠人的“忠诚”来维系企业管理的想法,在物欲横流的今天,在人变得越来越浮躁的今天的确是过去时了。而韩非子所主张的“法治”——结合企业实际,建立建全一套成熟的完善的可操作性强的管理制度,再假以不折不扣的执行力,或许才是当下企业管理迫切需要反思与笃行的真理。
3、执行力
或许当下的企业尤其是中小民营企业,它们也许真的不是缺“法治”的环境或者说基础,在我看来更多的是缺失所谓的“执行力”。所谓执行力,或许我们可以这样来理解“有法可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如果能做到商秧执法一样“王子犯与庶民同罪”,公平、公开、公正的执法,或许企业的执行力自然就有了。当然,在执行的过程中也得要因地制宜,在不违背原则的前提下讲究执行的艺术性、灵活性,或许身为执行者才不至于落得商秧一样“作法自毖”。
4、“治吏不治民”与“管理管理者”
基于为君主进言献策这一特定政治目的,《韩非子》所论述的管理对象是各级政府官员及君主的亲属、侍者,而不是普通民众。他论述道:“摇木者一一摄其叶,则劳而不遍;左右拊其本,而叶遍摇矣。临渊而摇木,鸟惊而高,鱼恐而下。善张网者引其纲,不一一摄万目而后得;若一一摄万目而后得,则是劳而难;引其纲,而鱼已囊矣。故吏者,民之本,纲者也,故圣人治吏不治民。„„是以圣人不亲细民,明主不躬小事”(《外储说右下》)也即,摇树的人如果一一去掀动每一片树叶,那么即使累的筋疲力尽,也无法使树叶全部抖动;而如果左右摇动树干,那么,树上所有的叶子都会一起晃动。同样道理,善于张网捕鱼的人,只要拉住渔网的纲绳,鱼儿就能尽收网中;而如果一个个地拨弄网眼,不仅劳苦不堪,还将一无所获。在此,官吏就如同民众的“本”和“纲”。
在现代商业社会, 企业之间的竞争不仅在产品和服务的层面上展开, 同时也在更深层次的制度建设以及价值观念上, 即企业文化层面上展开。在这种情况下, 企业要提高自身的竞争力, 首先必须做好内部的制度建设, 在现实推行过程中对制度进行动态的调整和完善, 利用完善的制度来规范员工、引导员工, 为其发挥创造性作用提供良好的制度环境; 同时, 本着制度与文化相互促进的原则, 并努力构建与制度向配套的企业文化。以“法”、“术”、“势”的思路来指导管理过程,使企业沿着一个正确、健康的运行轨道顺畅运行, 在良好的内外部环境综合作用下蓬勃长久地发展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