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提成及职能部门员工利润分红方案
一、目的
为了建立合理而公正的薪资制度,强调以业绩为导向,按劳分配为原则,以销售业绩和能力拉升收入水平,充分调动员工销售积极性,创造更大的业绩。
二、适用范围
产品:本制度仅适用于公司研发生产的产品和公司代销产品;
人员:公司全体员工;
三、产品价格条款
价格按以下三种来分:
1. 正常价:公司指定对外的基本价格。
此价格有个上下限,在此范围内的价格都视为正常价格。
2.高于正常价:高于正常价中上限的价格,如在某些国家或地区有可能获得较好的价格,业务员应尽可能的为公司争取更多利益,适当报高于正常价的价格;此点可由业务员发挥
3.低于正常价:低于正常价下限的价格,如有些大客户因为量大要求低价,或特别情况等,此类价格须向公司总经理申请批准才可以报价出去;但销售提成比例需与公司协商。
四、专职业务员底薪条款
1、试用期员工,试用期满执行本制度底薪条款;
2、外销业务员的考核销售额:月度考核销售额为35万人民币,年度考核销售额420万;
3、试用期后转正的员工,转正后前3个月销售额之和不能达到月度考核销售额之和,第三个月底薪为2500元/月;从第四个月开始,月度完成销售额低于25万,当月底薪为2500元/月,高于25万,当月底薪为当月完成的销售额除以100,但最高不超过3500元/月;【举例:员工A转正后,如果11月份、12月份、1月份都没有完成本人的考核销售额,从1月份开始底薪为2500元/月;如果2月份销售额27万,3月份销售额40万,那么2月份底薪是2700元,3月份底薪是3500元】;
4、按年度统计,当外销业务员的平均月销售额超过35万时,公司年底会补发全年的底薪差额;【举例:员工A全年销售额超过420万,但其中3个月底薪是2500元、3200元、3000元,其他月份底薪为3500元,那么年底会补发1800元底薪差额(1000元+300元+500元=1800元);依次类推,差额累加】;
五、业务员提成比率
1、公司自己研发的产品,按销售货款金额的1%进行提成核算;
2、公司代销的其他公司产,按销售利润金额的15%进行提成核算;
利润计算公式:
3、公司收到客户的货运费用,关于此项费用公司没有利润或则利润不够提成的,不核算提成;
六、业务员提成制度:
1、提成结算方式:隔月结算,业务员需提供的材料:采购合同、销售合同、收款证明。货款未收回部分暂不结算,直至货款全部回收;
2、低价销售:业务员必须按公司规定产品的最低价范围销售产品,特殊情况需低价销售的必须向销售经理以上领导申请,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重新制定销售提成百分比;
3、业务员有损害公司利益、欺诈公司及客户的行为,未发放的提成不予发放。给公司产生损失时,待公司研究实际情况给出处理意见,赔偿相应损失,严重违法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七、业务员离职处理
离职日前应提取的提成仍发放给个人,但是离职日前仍未收到货款的,不发放提成。
八、其他职能部门人员分红方案:
(一)、职能部门及人员包括:
财务部门:财务人员\人事行政部门\工程技术部门\采购部\品管部:品管人员
备注:职能部门的人员销售的订单,不再参加分工。
(二)、目的:
为激励员工努力工作及团结,为公司创造最大利润并增加职工福利。
(三):分红方案:
1、公司研发生产的产品:
销售净利润等级及净利润分红派发比例
分红派发原则及比例:
(1)根据订单需要提供协助的部门及个人参与分红;
(2)直接提供协助的部门或人员平分80%,其他间接提供协助的部门或人员平分20%
2、公司代销的产品
销售净利润等级及净利润分红派发比例
派发原则及比例:
根据订单需要提供协助的部门及个人参与分红;
采购部门及人员60%(直接采购人员占比80%,其他人员平分20%),直接提供协助的部门或人员平分30%,其他间接提供协助的部门或人员平分10%
(三)分红派发
1、与销售员提成一起发放;
2、中途离职员工不得支领;
九、其他事项
1、本制度自2016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2、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有限公司所有。
制定人: 审批人:
销售提成及职能部门员工利润分红方案
一、目的
为了建立合理而公正的薪资制度,强调以业绩为导向,按劳分配为原则,以销售业绩和能力拉升收入水平,充分调动员工销售积极性,创造更大的业绩。
二、适用范围
产品:本制度仅适用于公司研发生产的产品和公司代销产品;
人员:公司全体员工;
三、产品价格条款
价格按以下三种来分:
1. 正常价:公司指定对外的基本价格。
此价格有个上下限,在此范围内的价格都视为正常价格。
2.高于正常价:高于正常价中上限的价格,如在某些国家或地区有可能获得较好的价格,业务员应尽可能的为公司争取更多利益,适当报高于正常价的价格;此点可由业务员发挥
3.低于正常价:低于正常价下限的价格,如有些大客户因为量大要求低价,或特别情况等,此类价格须向公司总经理申请批准才可以报价出去;但销售提成比例需与公司协商。
四、专职业务员底薪条款
1、试用期员工,试用期满执行本制度底薪条款;
2、外销业务员的考核销售额:月度考核销售额为35万人民币,年度考核销售额420万;
3、试用期后转正的员工,转正后前3个月销售额之和不能达到月度考核销售额之和,第三个月底薪为2500元/月;从第四个月开始,月度完成销售额低于25万,当月底薪为2500元/月,高于25万,当月底薪为当月完成的销售额除以100,但最高不超过3500元/月;【举例:员工A转正后,如果11月份、12月份、1月份都没有完成本人的考核销售额,从1月份开始底薪为2500元/月;如果2月份销售额27万,3月份销售额40万,那么2月份底薪是2700元,3月份底薪是3500元】;
4、按年度统计,当外销业务员的平均月销售额超过35万时,公司年底会补发全年的底薪差额;【举例:员工A全年销售额超过420万,但其中3个月底薪是2500元、3200元、3000元,其他月份底薪为3500元,那么年底会补发1800元底薪差额(1000元+300元+500元=1800元);依次类推,差额累加】;
五、业务员提成比率
1、公司自己研发的产品,按销售货款金额的1%进行提成核算;
2、公司代销的其他公司产,按销售利润金额的15%进行提成核算;
利润计算公式:
3、公司收到客户的货运费用,关于此项费用公司没有利润或则利润不够提成的,不核算提成;
六、业务员提成制度:
1、提成结算方式:隔月结算,业务员需提供的材料:采购合同、销售合同、收款证明。货款未收回部分暂不结算,直至货款全部回收;
2、低价销售:业务员必须按公司规定产品的最低价范围销售产品,特殊情况需低价销售的必须向销售经理以上领导申请,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重新制定销售提成百分比;
3、业务员有损害公司利益、欺诈公司及客户的行为,未发放的提成不予发放。给公司产生损失时,待公司研究实际情况给出处理意见,赔偿相应损失,严重违法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七、业务员离职处理
离职日前应提取的提成仍发放给个人,但是离职日前仍未收到货款的,不发放提成。
八、其他职能部门人员分红方案:
(一)、职能部门及人员包括:
财务部门:财务人员\人事行政部门\工程技术部门\采购部\品管部:品管人员
备注:职能部门的人员销售的订单,不再参加分工。
(二)、目的:
为激励员工努力工作及团结,为公司创造最大利润并增加职工福利。
(三):分红方案:
1、公司研发生产的产品:
销售净利润等级及净利润分红派发比例
分红派发原则及比例:
(1)根据订单需要提供协助的部门及个人参与分红;
(2)直接提供协助的部门或人员平分80%,其他间接提供协助的部门或人员平分20%
2、公司代销的产品
销售净利润等级及净利润分红派发比例
派发原则及比例:
根据订单需要提供协助的部门及个人参与分红;
采购部门及人员60%(直接采购人员占比80%,其他人员平分20%),直接提供协助的部门或人员平分30%,其他间接提供协助的部门或人员平分10%
(三)分红派发
1、与销售员提成一起发放;
2、中途离职员工不得支领;
九、其他事项
1、本制度自2016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2、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有限公司所有。
制定人: 审批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