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乙方:食品有限公司
双方经过充分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为甲方加工辣子花生真空包装产品的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为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特签订本协议。
一 、委托加工项目
1、委托加工协议属框架协议,具体操作采用订单模式。
2、委托加工产品:麻辣花生米真空包装产品,净含量(见下表一),保质期270天(保质期计算方法以包装袋上的生产日期为起算日计算)。
3、委托加工产品订货方式 :甲方提前将订单以传真形式通知乙方,双方确认生效,订单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收到传真后,如有异议应当在接到甲方传真24小时内以传真形式提出;甲方发出订单传真后,如有修改或撤销应当在乙方接到传真24小时内提出。
4、委托加工产品价格如下表:(表一)
备注:1)以上规格均为净含量 2)以上价格不含包装材料费用
5、甲方承担委托加工上述产品所需的符合真空包装产品使用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材料需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且能充分满足乙方生产需要,包装袋标签符合国家相关要求并加印乙方生产地址及QS 证号等相关内容,且按生产计划在订单到达前5天送到乙方仓库。
二、委托加工方式
甲方负责提供乙方生产麻辣花生米真空包装产品,乙方接受委托,乙方严格按照双方约定的产品要求保质保量生产。
1、甲方每次从验收产品中留样10包,封存做为下一批产品验收的对比样品。
2、甲方提供的包装材料为产品内包装材料和纸箱及封箱胶(甲方专用封箱胶)等,乙方设定专用库存放甲方提供的物料,并建立使用台帐。甲方每月25号派遣人员或委托乙方所在地的甲方指定人员到乙方所在厂对包材(由甲方提供的内外包材、外纸箱、封箱胶带等)进行盘存。
3、乙方提供的物料为原料、常规辅料及甲方未提供而生产必须使用的辅料。
4、乙方按订单组织生产,成品按甲方需求包装,产品由乙方负责送到甲方指定的货仓,乙方并承担运费。
5、乙方实际生产的成品数量在当批订单总数的95%——105%范围内,甲方按实际验收数量支付货款。如实收数量低于当批订单总数的9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订单要求的时间内补足,如未按期补足,应赔偿甲方相应的损失;如实收数量超过当批订单总数的105%,甲方 1
甲方: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乙方:食品有限公司
双方经过充分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为甲方加工辣子花生真空包装产品的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为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特签订本协议。
一 、委托加工项目
1、委托加工协议属框架协议,具体操作采用订单模式。
2、委托加工产品:麻辣花生米真空包装产品,净含量(见下表一),保质期270天(保质期计算方法以包装袋上的生产日期为起算日计算)。
3、委托加工产品订货方式 :甲方提前将订单以传真形式通知乙方,双方确认生效,订单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收到传真后,如有异议应当在接到甲方传真24小时内以传真形式提出;甲方发出订单传真后,如有修改或撤销应当在乙方接到传真24小时内提出。
4、委托加工产品价格如下表:(表一)
备注:1)以上规格均为净含量 2)以上价格不含包装材料费用
5、甲方承担委托加工上述产品所需的符合真空包装产品使用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材料需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且能充分满足乙方生产需要,包装袋标签符合国家相关要求并加印乙方生产地址及QS 证号等相关内容,且按生产计划在订单到达前5天送到乙方仓库。
二、委托加工方式
甲方负责提供乙方生产麻辣花生米真空包装产品,乙方接受委托,乙方严格按照双方约定的产品要求保质保量生产。
1、甲方每次从验收产品中留样10包,封存做为下一批产品验收的对比样品。
2、甲方提供的包装材料为产品内包装材料和纸箱及封箱胶(甲方专用封箱胶)等,乙方设定专用库存放甲方提供的物料,并建立使用台帐。甲方每月25号派遣人员或委托乙方所在地的甲方指定人员到乙方所在厂对包材(由甲方提供的内外包材、外纸箱、封箱胶带等)进行盘存。
3、乙方提供的物料为原料、常规辅料及甲方未提供而生产必须使用的辅料。
4、乙方按订单组织生产,成品按甲方需求包装,产品由乙方负责送到甲方指定的货仓,乙方并承担运费。
5、乙方实际生产的成品数量在当批订单总数的95%——105%范围内,甲方按实际验收数量支付货款。如实收数量低于当批订单总数的9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订单要求的时间内补足,如未按期补足,应赔偿甲方相应的损失;如实收数量超过当批订单总数的105%,甲方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