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历代注家对于《道德经》的注解纷繁歧互,其中对“圣人为腹不为目”一句的疏释歧义尤多。本文系统梳理了汉晋以来诸家释义,辑述其要,以见其意蕴之丰和释义之博,以求为准确理解其语意所指提供参考。
【关键词】《道德经》;释义;无为
老子《道德经》五千言,义理精辟,奥博难解,笺注译释者多相龃龉。历史上《道德经》注者如云,韩非《解老》《喻老》发其指端,河上丈人踵蹈其后,尤以晋时王弼为之作注始,到目下诸多学者的纷繁解释,驳杂无绪。他们各自从不同的角度阐释和解读《道德经》,可谓见仁见智。其中,对“圣人为腹不为目”一句的疏释歧义尤多。
“圣人为腹不为目”一句,出自《道德经》第十二章“养生”篇:
“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是以圣人为腹不为目,故去彼取此。”
综观古今对老子“圣人为腹不为目”的解释,大致不外乎三类:其一,圣人取含受之腹,而去妄视之目;其二,圣人取以物养己,而去以物役己;其三,圣人取知足之腹,而去无厌之目。
一、取含受之腹 去妄视之目
汉代河上公《老子章句》成书最早,流传最广,影响也最大。《章句》中的解读是:“为腹”即“守五性,去六情,节志气,养神明”,“不为目”即“目不妄视,妄视,泄精于外”,故“去彼目之妄视,取此腹之养性”。即恪守仁、义、礼、智、信这五种秉性,抛弃喜、怒、哀、乐、爱、恶这六种情绪,节矜志气,修养精神,遵守礼制,摒弃非分之念,以保全天性。
南齐顾欢《道德真经注疏》继承并发展了河上公的观点,其用《章句》注,疏为:“是以承上文也,圣人即举圣戒,凡腹内也,目外也,怀道抱德充满于内,故为腹也,内视无色,反听无声,诸根空薄,净不染尘境,故不为目也。”其进一步明确了怀道抱德、怡养天性的重要性。
唐玄宗《御注道德真经》注为:“取此含受之腹,去彼妄�之目”。而其《御制道德真经疏》疏为:“腹者,含受而无分别。目者,妄视滞于色尘。无分别则全和,故为之。滞色尘则伤性,故不为也。”意即内心意念笃定,而眼睛容易受到外界的诱惑,容易受声色尘俗的误导,由是则易误入歧途、损伤天性,故圣人为腹不为目。
宋徽宗《御解道德真经》曰:“八卦坤为腹,以厚载而容也。离为目,以外视而明也。厚载而容,则无所不受。外视而明,则有所不及。圣人以天下为度,故取此能容之腹,非事事而治之,物物而察之也。故去彼外视之目。《庄子》曰:贼莫大于德有心,而心有眼,故圣人去之。”古人言厚德载物,圣人君子必取是,海纳百川则无所不容,故圣人君子向内观,而不是着眼向外看。南宋道教学者邵若愚《道德真经直解》中的观点与宋徽宗颇为相类,其云:“圣人为腹者,能容万境,不为耳目之欲,故去彼妄缘,方能取此实见”。
现代学者任继愈《老子今译》也从“取含受之腹,去妄视之目”角度予以阐释,相对直白,且更倾向于物质层面:圣人只求吃饱,而不追求好看。
二、取以物养己 去以物役己
晋人王弼《老子道德经》注曰:“为腹者,以物养己;为目者,以物役己,故圣人不为目也。”王弼的这一注解分为两个层面:“为腹者,以物养己” 意即圣人君子善以外在之物养内在之腹,在这个层面上更偏重于物质;“为目者,以物役己,故圣人不为目也”意即圣人君子不使外在之物役己内在之心,在这一点上更偏重于精神层面。
宋人苏辙《老子解》直接将“为腹”和“为目”作为区别圣人与常人的准的。其书曰:“圣人为腹,而众人为目,目贪而不能受,腹受而未尝贪。”圣人君子只求内在的饱腹,而不受外在声色的诱惑,常人则恰恰相反。圣人君子耳目不贪而腹受外物之滋养,常人耳目贪婪、腹无所受而心为物役。金代学者赵秉文《道德真经集解》援引此说。
宋人陈象古《道德真经解》曰:“为腹则实其腹也,内藏其明者也。不为目则防其外境之侵铄我也。彼外也,此内也,是圣人之所取拾也。”圣人君子为腹不为目乃是为了守内防外,免于为外物役使。
近代人丁福保《老子道德经笺注》解为:“圣人但为实腹而养气,不为悦目而徇物也。故悉去彼在外之诸妄,而独取此在内之一真。”圣人君子只求饱实自己之腹、保养内在之气,不会为了耳目之欲而殉于物,即为物所役。
三、取知足之腹 去无厌之目
唐人李约《道德真经新注》解为:“为腹不为目,目无厌,圣人不为。腹知足,圣人为之。故去彼取此。去目目视外,故云彼。取腹腹实内,故云此。”其注解意即为腹者,心中知足知止;为目者,欲望贪婪无厌,所以圣人君子为腹不为目,源于内心知足。
宋人吕惠卿《道德真经传》解释得更明白晓畅,其传曰:“腹无知者也,目有见者也,是以圣人为腹不为目,故去彼有见有欲之追求,而取此无知无欲之虚静也。”圣人摒弃自己对外物过分的欲望,坚守自己知足无欲的虚静之心。司马光《道德真经论》曰:“腹内守,目外慕。”意即腹于内坚守本心,而耳目则贪慕外在欲望和诱惑,所以圣人君子守知足腹而去无厌之目。
明代高僧释德清《老子道德经解》解释颇为明晰,“圣人知物欲之为害,虽居五欲之中而修离欲之行。知量知足,如偃鼠饮河,不过实腹而已。不多贪求以纵耳目之观也。”圣人君子知道外在之物的诱惑和自己的欲望会对自身造成严重的损害,所以他们虽然身处世俗诱惑之中,却依然修养自己的德行,远离欲望,知量知足,不贪求耳目之欲。王夫之《老子衍》提出“以礼制欲”、“以知辩志”,就是要坚守内心、饱腹知足,克制摒弃非分的欲望,达到“见素抱朴,少私寡欲”的境界。
以上三种关于老子“圣人为腹不为目”的解释似乎都有其道理,究竟哪一种更贴近于老子的本意呢?综合上述分析,本人得出结论:“圣人取知足之腹,去无厌之目”这一解释,更贴近老子本来的指归。
首先,老子生活时代是重质轻文的时代,他本人也主张“非文反朴”。老子认为,声色犬马、金银珠宝都是迷惑人耳目、迷乱人心性的外在诱惑,应该坚决摒弃;与之相对的是内在之“腹”,这才是人们所应该坚守的。“圣人为腹不为目”是老子坚决反对物欲横流的一种极端主张。
其次,老子十分注重个人修为和养生之道。人的欲望是无止境的,所以贵在知足。老子《道德经》反复论说这个问题,“故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长久。”“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故知足之足,常足矣。”圣人君子只求饱腹即已知足,正如庄子所言:“鹪鹩巢于深林,不过一枝;鼹鼠饮河,不过满腹”。在这个层面上,“圣人为腹不为目”又是老子关于个人修为和养生之道的一种理想化状态。
再者,“圣人为腹不为目”也是老子“无为”思想的体现。《道德经》既是一部哲学著作,也是一部权术专著。其中不少篇章体现了他的治国治民思想,“不尚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是以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此三者,以为文,不足。故令有所属:见素抱朴,少私寡欲,绝学无忧。”“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其旨在使民众知足,从而使社会达到一种坚守朴素,减少私欲的政治状态,这样才能利于统治。
【参考文献】
[1]王弼注,楼宇烈校释.老子道德经注校释[M].北京:中华书局.2008.
[2]班固著.白虎通德论[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
[3]严尊著,王有德点校.老子指归[M].北京:中华书局.1984.
【摘要】历代注家对于《道德经》的注解纷繁歧互,其中对“圣人为腹不为目”一句的疏释歧义尤多。本文系统梳理了汉晋以来诸家释义,辑述其要,以见其意蕴之丰和释义之博,以求为准确理解其语意所指提供参考。
【关键词】《道德经》;释义;无为
老子《道德经》五千言,义理精辟,奥博难解,笺注译释者多相龃龉。历史上《道德经》注者如云,韩非《解老》《喻老》发其指端,河上丈人踵蹈其后,尤以晋时王弼为之作注始,到目下诸多学者的纷繁解释,驳杂无绪。他们各自从不同的角度阐释和解读《道德经》,可谓见仁见智。其中,对“圣人为腹不为目”一句的疏释歧义尤多。
“圣人为腹不为目”一句,出自《道德经》第十二章“养生”篇:
“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是以圣人为腹不为目,故去彼取此。”
综观古今对老子“圣人为腹不为目”的解释,大致不外乎三类:其一,圣人取含受之腹,而去妄视之目;其二,圣人取以物养己,而去以物役己;其三,圣人取知足之腹,而去无厌之目。
一、取含受之腹 去妄视之目
汉代河上公《老子章句》成书最早,流传最广,影响也最大。《章句》中的解读是:“为腹”即“守五性,去六情,节志气,养神明”,“不为目”即“目不妄视,妄视,泄精于外”,故“去彼目之妄视,取此腹之养性”。即恪守仁、义、礼、智、信这五种秉性,抛弃喜、怒、哀、乐、爱、恶这六种情绪,节矜志气,修养精神,遵守礼制,摒弃非分之念,以保全天性。
南齐顾欢《道德真经注疏》继承并发展了河上公的观点,其用《章句》注,疏为:“是以承上文也,圣人即举圣戒,凡腹内也,目外也,怀道抱德充满于内,故为腹也,内视无色,反听无声,诸根空薄,净不染尘境,故不为目也。”其进一步明确了怀道抱德、怡养天性的重要性。
唐玄宗《御注道德真经》注为:“取此含受之腹,去彼妄�之目”。而其《御制道德真经疏》疏为:“腹者,含受而无分别。目者,妄视滞于色尘。无分别则全和,故为之。滞色尘则伤性,故不为也。”意即内心意念笃定,而眼睛容易受到外界的诱惑,容易受声色尘俗的误导,由是则易误入歧途、损伤天性,故圣人为腹不为目。
宋徽宗《御解道德真经》曰:“八卦坤为腹,以厚载而容也。离为目,以外视而明也。厚载而容,则无所不受。外视而明,则有所不及。圣人以天下为度,故取此能容之腹,非事事而治之,物物而察之也。故去彼外视之目。《庄子》曰:贼莫大于德有心,而心有眼,故圣人去之。”古人言厚德载物,圣人君子必取是,海纳百川则无所不容,故圣人君子向内观,而不是着眼向外看。南宋道教学者邵若愚《道德真经直解》中的观点与宋徽宗颇为相类,其云:“圣人为腹者,能容万境,不为耳目之欲,故去彼妄缘,方能取此实见”。
现代学者任继愈《老子今译》也从“取含受之腹,去妄视之目”角度予以阐释,相对直白,且更倾向于物质层面:圣人只求吃饱,而不追求好看。
二、取以物养己 去以物役己
晋人王弼《老子道德经》注曰:“为腹者,以物养己;为目者,以物役己,故圣人不为目也。”王弼的这一注解分为两个层面:“为腹者,以物养己” 意即圣人君子善以外在之物养内在之腹,在这个层面上更偏重于物质;“为目者,以物役己,故圣人不为目也”意即圣人君子不使外在之物役己内在之心,在这一点上更偏重于精神层面。
宋人苏辙《老子解》直接将“为腹”和“为目”作为区别圣人与常人的准的。其书曰:“圣人为腹,而众人为目,目贪而不能受,腹受而未尝贪。”圣人君子只求内在的饱腹,而不受外在声色的诱惑,常人则恰恰相反。圣人君子耳目不贪而腹受外物之滋养,常人耳目贪婪、腹无所受而心为物役。金代学者赵秉文《道德真经集解》援引此说。
宋人陈象古《道德真经解》曰:“为腹则实其腹也,内藏其明者也。不为目则防其外境之侵铄我也。彼外也,此内也,是圣人之所取拾也。”圣人君子为腹不为目乃是为了守内防外,免于为外物役使。
近代人丁福保《老子道德经笺注》解为:“圣人但为实腹而养气,不为悦目而徇物也。故悉去彼在外之诸妄,而独取此在内之一真。”圣人君子只求饱实自己之腹、保养内在之气,不会为了耳目之欲而殉于物,即为物所役。
三、取知足之腹 去无厌之目
唐人李约《道德真经新注》解为:“为腹不为目,目无厌,圣人不为。腹知足,圣人为之。故去彼取此。去目目视外,故云彼。取腹腹实内,故云此。”其注解意即为腹者,心中知足知止;为目者,欲望贪婪无厌,所以圣人君子为腹不为目,源于内心知足。
宋人吕惠卿《道德真经传》解释得更明白晓畅,其传曰:“腹无知者也,目有见者也,是以圣人为腹不为目,故去彼有见有欲之追求,而取此无知无欲之虚静也。”圣人摒弃自己对外物过分的欲望,坚守自己知足无欲的虚静之心。司马光《道德真经论》曰:“腹内守,目外慕。”意即腹于内坚守本心,而耳目则贪慕外在欲望和诱惑,所以圣人君子守知足腹而去无厌之目。
明代高僧释德清《老子道德经解》解释颇为明晰,“圣人知物欲之为害,虽居五欲之中而修离欲之行。知量知足,如偃鼠饮河,不过实腹而已。不多贪求以纵耳目之观也。”圣人君子知道外在之物的诱惑和自己的欲望会对自身造成严重的损害,所以他们虽然身处世俗诱惑之中,却依然修养自己的德行,远离欲望,知量知足,不贪求耳目之欲。王夫之《老子衍》提出“以礼制欲”、“以知辩志”,就是要坚守内心、饱腹知足,克制摒弃非分的欲望,达到“见素抱朴,少私寡欲”的境界。
以上三种关于老子“圣人为腹不为目”的解释似乎都有其道理,究竟哪一种更贴近于老子的本意呢?综合上述分析,本人得出结论:“圣人取知足之腹,去无厌之目”这一解释,更贴近老子本来的指归。
首先,老子生活时代是重质轻文的时代,他本人也主张“非文反朴”。老子认为,声色犬马、金银珠宝都是迷惑人耳目、迷乱人心性的外在诱惑,应该坚决摒弃;与之相对的是内在之“腹”,这才是人们所应该坚守的。“圣人为腹不为目”是老子坚决反对物欲横流的一种极端主张。
其次,老子十分注重个人修为和养生之道。人的欲望是无止境的,所以贵在知足。老子《道德经》反复论说这个问题,“故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长久。”“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故知足之足,常足矣。”圣人君子只求饱腹即已知足,正如庄子所言:“鹪鹩巢于深林,不过一枝;鼹鼠饮河,不过满腹”。在这个层面上,“圣人为腹不为目”又是老子关于个人修为和养生之道的一种理想化状态。
再者,“圣人为腹不为目”也是老子“无为”思想的体现。《道德经》既是一部哲学著作,也是一部权术专著。其中不少篇章体现了他的治国治民思想,“不尚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是以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此三者,以为文,不足。故令有所属:见素抱朴,少私寡欲,绝学无忧。”“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其旨在使民众知足,从而使社会达到一种坚守朴素,减少私欲的政治状态,这样才能利于统治。
【参考文献】
[1]王弼注,楼宇烈校释.老子道德经注校释[M].北京:中华书局.2008.
[2]班固著.白虎通德论[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
[3]严尊著,王有德点校.老子指归[M].北京:中华书局.19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