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油销售协议
购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诚实守信、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和质量
1. 产品的名称:0# 柴油。
2. 产品的质量标准:柴油的各项指标符合国家标准(柴油的来源为中国石油
或中国石化的油库,以中石油或中石化的出库单为准;每车柴油运至工地卸油时甲乙双方共同留取样品,样品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共同签署后封存,若发生油质争议,以封存的样品为准)。
第二条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 产品的数量:根据甲方的需要提前通知乙方。
2. 计量单位、计量方法:按T(吨)计量,以甲方指定收货地的地磅过磅凭证
为准,且每吨油料的损耗不超过千分之三,如有超出,甲方有权扣除按实际收货为准。双方确定密度固定为8.333,以1200升为一吨计算。
3. 每一车油料到场后,双方现场办理结算入库单,对数量、价格、结算金额
双方签字共同确认,以此作为结束和支付的依据。
第三条产品单价及运费、合同期限
1. 以离甲方项目部最近的中石油(或中石化)加油站当日挂牌零售价为基准下调元/吨为结算单价(此价格不包含发票),如甲方需要乙方提供发票,乙方开发票票所产生费用由甲方承担。的油品运费由乙方负责。
2. 合同期限:2017年月日至2018年月日。
第四条产品的交货时间及地点、运输和安全
1. 交货时间及地点:甲方指定交货时间和地点,但甲方需提前2-3天以书面形
式或短信、微信方式通知乙方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2. 运输方式:由乙方负责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
3. 运输和安全:油料从装车运输至卸货到甲方油库前,一切的安全责任和损
失(产品和运输车辆)均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支付方式
1. 乙方同意垫支提供吨柴油给甲方使用,在吨柴油供应完成后乙方继续按甲
方要求向甲方供油,乙方供柴油量超过吨以后的油款采用现金或转账方式结算。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供应的油品后(乙方油品进入甲方油库的收货单日期为准)3日内以现金或转账的房式支付乙方油款。
2. 若是甲方未能按时支付乙方油款,延期应付款按月息百分之一点五(1.5%/
月)计息,计息天数以实际未付天数计算,即从甲方应付乙方的最后截止日之后开始计息,甲方应付油款的累计欠款时间不超过乙方供油完成工作的15天。如甲方不能按约定时间支付油款,则甲方违约,本合同终止,甲方应结清乙方所供应全部(含垫支供油)油款,并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包含但不局限于乙方为此工程垫支的油款、支付的运费、人员工资等。 3. 若乙方在向甲方提供柴油的行为已经发生,由于甲方原因,需暂停乙方供
应柴超过30天时,甲方应书面或短信、微信通知乙方并结清乙方所供应全部柴油(含垫资供油)的油款。
第六条违约责任
1. 因乙方产品质量问题给甲方机械造成损坏、损失的,经过检测是由乙方供
应的柴油所造成的由乙方负完全责任。
2. 因乙方产品在正常情况下不能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即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
微信、短信通知后5天内没有到达甲方指定地点,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如火山、地震、道路中断等),乙方应支付给甲方千分之一的违约金(支付金额以甲方通知的数量金额为准),并且甲方有权从其它渠道购买油料,由此造成的价差由乙方承担。
3. 甲方若不能按时付款,乙方有权拒绝供货,因此而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
责任。
4. 本合同在双方签署立即生效。为保障双方的权益,合同签署后甲方确认乙
方为唯一柴油供货单位。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不得和其它单位签署柴油供货合同和柴油采购行为。如出现甲方和其它单位或个人签署柴油供货合同和柴油采购行为,则甲方违约。甲方应赔偿给乙方已经供应全部柴油款总额的2倍金额,合同终止。
第七条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
由供油行为发生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甲方不需要供货且结清油料款后自动失效。
甲方:
负责人(授权代表人):
电话:
日期:
乙方:成都捷丰石化有限公司
负责人(授权代表人):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柴油销售协议
购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诚实守信、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和质量
1. 产品的名称:0# 柴油。
2. 产品的质量标准:柴油的各项指标符合国家标准(柴油的来源为中国石油
或中国石化的油库,以中石油或中石化的出库单为准;每车柴油运至工地卸油时甲乙双方共同留取样品,样品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共同签署后封存,若发生油质争议,以封存的样品为准)。
第二条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 产品的数量:根据甲方的需要提前通知乙方。
2. 计量单位、计量方法:按T(吨)计量,以甲方指定收货地的地磅过磅凭证
为准,且每吨油料的损耗不超过千分之三,如有超出,甲方有权扣除按实际收货为准。双方确定密度固定为8.333,以1200升为一吨计算。
3. 每一车油料到场后,双方现场办理结算入库单,对数量、价格、结算金额
双方签字共同确认,以此作为结束和支付的依据。
第三条产品单价及运费、合同期限
1. 以离甲方项目部最近的中石油(或中石化)加油站当日挂牌零售价为基准下调元/吨为结算单价(此价格不包含发票),如甲方需要乙方提供发票,乙方开发票票所产生费用由甲方承担。的油品运费由乙方负责。
2. 合同期限:2017年月日至2018年月日。
第四条产品的交货时间及地点、运输和安全
1. 交货时间及地点:甲方指定交货时间和地点,但甲方需提前2-3天以书面形
式或短信、微信方式通知乙方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2. 运输方式:由乙方负责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
3. 运输和安全:油料从装车运输至卸货到甲方油库前,一切的安全责任和损
失(产品和运输车辆)均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支付方式
1. 乙方同意垫支提供吨柴油给甲方使用,在吨柴油供应完成后乙方继续按甲
方要求向甲方供油,乙方供柴油量超过吨以后的油款采用现金或转账方式结算。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供应的油品后(乙方油品进入甲方油库的收货单日期为准)3日内以现金或转账的房式支付乙方油款。
2. 若是甲方未能按时支付乙方油款,延期应付款按月息百分之一点五(1.5%/
月)计息,计息天数以实际未付天数计算,即从甲方应付乙方的最后截止日之后开始计息,甲方应付油款的累计欠款时间不超过乙方供油完成工作的15天。如甲方不能按约定时间支付油款,则甲方违约,本合同终止,甲方应结清乙方所供应全部(含垫支供油)油款,并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包含但不局限于乙方为此工程垫支的油款、支付的运费、人员工资等。 3. 若乙方在向甲方提供柴油的行为已经发生,由于甲方原因,需暂停乙方供
应柴超过30天时,甲方应书面或短信、微信通知乙方并结清乙方所供应全部柴油(含垫资供油)的油款。
第六条违约责任
1. 因乙方产品质量问题给甲方机械造成损坏、损失的,经过检测是由乙方供
应的柴油所造成的由乙方负完全责任。
2. 因乙方产品在正常情况下不能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即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
微信、短信通知后5天内没有到达甲方指定地点,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如火山、地震、道路中断等),乙方应支付给甲方千分之一的违约金(支付金额以甲方通知的数量金额为准),并且甲方有权从其它渠道购买油料,由此造成的价差由乙方承担。
3. 甲方若不能按时付款,乙方有权拒绝供货,因此而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
责任。
4. 本合同在双方签署立即生效。为保障双方的权益,合同签署后甲方确认乙
方为唯一柴油供货单位。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不得和其它单位签署柴油供货合同和柴油采购行为。如出现甲方和其它单位或个人签署柴油供货合同和柴油采购行为,则甲方违约。甲方应赔偿给乙方已经供应全部柴油款总额的2倍金额,合同终止。
第七条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
由供油行为发生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甲方不需要供货且结清油料款后自动失效。
甲方:
负责人(授权代表人):
电话:
日期:
乙方:成都捷丰石化有限公司
负责人(授权代表人):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