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施工合同审查基本方法
一、合同文本审查
尽量使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或公司标准文本,确保双方权利义务平衡; 审查合同份数,是否盖骑缝章,页码是否连续,构成合同组成部分文件及附件是否齐全,文件是否为合同原件等。
二、合同主体资格审查
1、严格审查承包人资质等级及履约信用。
2、合同上单位名称是否是全称,单位名称和印章是否一致。
3、单位的地址(包括送达地址)和电话联系方式等信息是否准确。
4、合同签订人员是否具有授权,本人和身份资料是否一致;单位建筑工程联系人员和工程代表是否明确,变更联系人和工程代表,交接程序是否合理安排,代表的权限范围是否明确;单位经营范围是否包括建设工程,合同中是否明确单位经营资格、信用等。
5、合同是否有第三方参与,如果有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第三方参与合同签订或履行过程,对自己的权利义务是否会产生不利影响。
三、工程项目概况审查
工程来源是否正当(如需要经过招标的是否经过招标),是否需要主管部门的批准手续,工程名称是否规范,工程范围、内容是否清晰。
四、审查合同权利义务
1、确定权利义务条款是否完整、将来能够实现。
2、首先审查合同中规定的己方的义务实现是否存在障碍。
3、有无依赖外界因素的情况,在需要对方配合的情况下,配合的程序是否已经列明。
4、审查己方的权利(主要是付款)是否包含条件,付款的依据是否清晰,是按进度、按工程量还是一次性支付。
5、付款是否具有确定性,是否附加了条件和期限。
6、是否受到外界影响,是否受到对方或第三方前置行为的影响,是否设置了不合理的付款条件,多个付款条款是否有矛盾等。
7、若是分包合同其付款条件是否超出或高于总包合同中的付款条件。
8、分包合同的违约罚款应不低于总包合同的违约罚款金额。
五、关于工程量条款的审查,
审查工程量的确定、确认方法,工程量调整依据是否约定。工程量的计算方法是否科学,有关工程量的报告材料如何编写、提交、确认等内容是否具有可操作性,遇到超出设计范围、变更施工范围、返工等情况如何计算工程量是否有约定,工程量的核定期限是否细致、明确;
关于工程质量的约定,审查工程质量的确定、确认方法程序。关于工程质量有无明晰的标准,验收范围(如验收依据、设计任务书、设计施工图、技术说明、验收规范等)有无书面的双方签字确认的质量标准细则,质量的实现有无障碍,验收的主体是否合适,验收的期
限、程序设计是否合理,如何提出质量异议、如何磋商、处理等;质量争议的处理方式及违约责任是否约定;工程质量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金的规定等;
六、关于工程期限的约定是否完备。
工程期限包括计划开工日、实际开工日、计划完工日、实际完工日、计划竣工日和实际竣工日等的确认程序和时间限制是否明确;工程有无阶段工期的要求;是否有工期顺延的情况,如何提出、确认;工期延误、延期竣工造成的责任承担;
七、工程价款支付条款审查。
合同价款是暂定价、固定单价还是固定总价。工程价款支付方式(如按月支付、分段结算、一次性结算)中相关依据是否科学、可行,具有操作性;工程价款计量如何进行,程序如何安排,拖延支付惩罚措施是否明确;工程价款支付是否存在不确定性,是否有批准、前置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弹性条款存在;另外还要审查竣工结算的前提条件。如结算的条件、依据、结算的期限、程序、审核,逾期审核的责任等; 收款单位名称、银行、帐号。
八、工程施工条件条款审查。
工程准备工作如何开展、设备材料如何安排、设备材料如何采购检验、现场工作如何组织、安全施工由谁保障、场地通行通水通电如何保证,协助工作是否需要等等;
九、工程变更、设计修改、方案变更、材料更换、其他临时修改的双方交换意见的程序、费用等内容的约定是否合理;
十、已完成工程的保护、竣工验收的性质和程序,竣工资料的内容、份数、提交时限和逾期提交的责任,竣工资料、竣工验收资料的备案; 十一、审查合同提前终止、解除的条件、确认和后续处理程序; 十二、审查争议解决途径,索赔需要哪些文件,形式和程序怎么规定;是仲裁还是起诉到法院,是原告所在地法院还是被告所在地法院; 十三、审查各阶段应提供的书面报告、材料准备条款。施工前、施工过程中、竣工结算时需要哪些材料,如何编排目录,如何提交、确认,如何联系、通知等,如验收材料、竣工材料、结算材料等;是否需要阶段性工程技术资料,如何整理收集、提供和确认
承包施工合同审查基本方法
一、合同文本审查
尽量使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或公司标准文本,确保双方权利义务平衡; 审查合同份数,是否盖骑缝章,页码是否连续,构成合同组成部分文件及附件是否齐全,文件是否为合同原件等。
二、合同主体资格审查
1、严格审查承包人资质等级及履约信用。
2、合同上单位名称是否是全称,单位名称和印章是否一致。
3、单位的地址(包括送达地址)和电话联系方式等信息是否准确。
4、合同签订人员是否具有授权,本人和身份资料是否一致;单位建筑工程联系人员和工程代表是否明确,变更联系人和工程代表,交接程序是否合理安排,代表的权限范围是否明确;单位经营范围是否包括建设工程,合同中是否明确单位经营资格、信用等。
5、合同是否有第三方参与,如果有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第三方参与合同签订或履行过程,对自己的权利义务是否会产生不利影响。
三、工程项目概况审查
工程来源是否正当(如需要经过招标的是否经过招标),是否需要主管部门的批准手续,工程名称是否规范,工程范围、内容是否清晰。
四、审查合同权利义务
1、确定权利义务条款是否完整、将来能够实现。
2、首先审查合同中规定的己方的义务实现是否存在障碍。
3、有无依赖外界因素的情况,在需要对方配合的情况下,配合的程序是否已经列明。
4、审查己方的权利(主要是付款)是否包含条件,付款的依据是否清晰,是按进度、按工程量还是一次性支付。
5、付款是否具有确定性,是否附加了条件和期限。
6、是否受到外界影响,是否受到对方或第三方前置行为的影响,是否设置了不合理的付款条件,多个付款条款是否有矛盾等。
7、若是分包合同其付款条件是否超出或高于总包合同中的付款条件。
8、分包合同的违约罚款应不低于总包合同的违约罚款金额。
五、关于工程量条款的审查,
审查工程量的确定、确认方法,工程量调整依据是否约定。工程量的计算方法是否科学,有关工程量的报告材料如何编写、提交、确认等内容是否具有可操作性,遇到超出设计范围、变更施工范围、返工等情况如何计算工程量是否有约定,工程量的核定期限是否细致、明确;
关于工程质量的约定,审查工程质量的确定、确认方法程序。关于工程质量有无明晰的标准,验收范围(如验收依据、设计任务书、设计施工图、技术说明、验收规范等)有无书面的双方签字确认的质量标准细则,质量的实现有无障碍,验收的主体是否合适,验收的期
限、程序设计是否合理,如何提出质量异议、如何磋商、处理等;质量争议的处理方式及违约责任是否约定;工程质量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金的规定等;
六、关于工程期限的约定是否完备。
工程期限包括计划开工日、实际开工日、计划完工日、实际完工日、计划竣工日和实际竣工日等的确认程序和时间限制是否明确;工程有无阶段工期的要求;是否有工期顺延的情况,如何提出、确认;工期延误、延期竣工造成的责任承担;
七、工程价款支付条款审查。
合同价款是暂定价、固定单价还是固定总价。工程价款支付方式(如按月支付、分段结算、一次性结算)中相关依据是否科学、可行,具有操作性;工程价款计量如何进行,程序如何安排,拖延支付惩罚措施是否明确;工程价款支付是否存在不确定性,是否有批准、前置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弹性条款存在;另外还要审查竣工结算的前提条件。如结算的条件、依据、结算的期限、程序、审核,逾期审核的责任等; 收款单位名称、银行、帐号。
八、工程施工条件条款审查。
工程准备工作如何开展、设备材料如何安排、设备材料如何采购检验、现场工作如何组织、安全施工由谁保障、场地通行通水通电如何保证,协助工作是否需要等等;
九、工程变更、设计修改、方案变更、材料更换、其他临时修改的双方交换意见的程序、费用等内容的约定是否合理;
十、已完成工程的保护、竣工验收的性质和程序,竣工资料的内容、份数、提交时限和逾期提交的责任,竣工资料、竣工验收资料的备案; 十一、审查合同提前终止、解除的条件、确认和后续处理程序; 十二、审查争议解决途径,索赔需要哪些文件,形式和程序怎么规定;是仲裁还是起诉到法院,是原告所在地法院还是被告所在地法院; 十三、审查各阶段应提供的书面报告、材料准备条款。施工前、施工过程中、竣工结算时需要哪些材料,如何编排目录,如何提交、确认,如何联系、通知等,如验收材料、竣工材料、结算材料等;是否需要阶段性工程技术资料,如何整理收集、提供和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