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设备、电脑软件及网络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公司电脑、网络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特定制此管理规定。
第二条 公司员工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暂行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本规定。
第三条 公司将逐步建立和完善高效的信息管理系统,健全业务管理部门和职能管理部门的电脑化服务体系。
第二章 电子设备管理
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应在每季度向综合部提交电子设备升级及购置需求,综合部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统一进行每季度的电子设备购置预算。
第五条 电脑设备配置分为高、中、低三个市场价格区间,高端配置适用于运行大型软件、多进程并用等应用层次,中端配置适用于运行一般软件、及大量文字图像处理等应用层次,低端配置适用于一般文字图像处理等应用层次;综合部需根据岗位工作性质及软件应用情况给予购买建议。
第六条 原则上公司给每个员工只配置一台台式电脑,但可根据特殊工作情况申请配置笔记本电脑;申请更换电子设备的部门或个人更换设备后需退还原有设备。
第七条 公司各部门可根据工作情况申请存储设备,原则上需要存储大量电子文件的部门可申请移动硬盘,其余情况可申请优盘。
第八条 综合部根据电子设备的情况提供硬件服务支持,对需升级、更换的电子设备提出技术性意见,并办理相应购置手续。
电子设备申购流程:需求部门填写《新增办公资产审批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部门主管副总签署意见,送综合部负责人审核,,同时报集团综合部,如集团综合部有多余的电子设备,且符合网络管理员提出的新增办公资产的要求,则优先从集团调拨至公司,如确实需新购置,购置金额不超过 元(含 元)则报总经理审批后方可购买;购置金额超过 元,
还须报集团董事长审核,经董事长审批方可购买。
第三章 电脑软件管理
第九条 公司各部门应在每年年末向综合部提交电脑软件购置及更新需求,综合部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以及各部门职能特点进行电脑软件购置预算。
第十条 在购买及更新商品化软件或外包订制管理软件时,应由软件需求方以及综合部的相关人员组成临时性的软件购置及实施小组,负责对该软件的市场价格、功能、适用性进行分析,确定购买及更新服务方案,购置后负责实施。
第十一条 对签订收取年服务费的软件,综合部专责人员需考察软件服务商的服务质量,协调软件服务商为软件使用部门提供优质的服务。
第十二条 公司网络管理员负责对电脑软件购置后的维护工作。
第十三条 电子设备及软件资产,未经许可,员工不得私自更换或者卸载,如造成损坏,全额赔偿。
第四章 网络信息安全管理
第十四条 公司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实行工作责任和责任追究制,由综合部负责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 公司员工不得利用互联网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第十六条 公司员工不得从事下列危害办公网络安全的活动:
(一)未经允许,进入办公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
(二)未经允许,对办公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三)未经允许,对办公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四)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
(五)利用公司网络泄漏公司机密的;
(六)其他危害办公网络安全的。
第十七条 发现有第四、五条中所述行为者,公司综合部根据造成危害的程度对其进行处理;如触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者,移交公安、司法部门处理。
第十八条 员工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任何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利用网络侵犯他人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第十九条 公司网络的IP地址由综合部统一管理并分配到全体工作人员。
第二十条 为保证员工之间的正常沟通,方便文件传递,避免邮件发错地址,将由综合部统一在网易申请邮箱,邮箱地址为**的拼音的第一个字母+下划线+员工姓名全拼,例如:员工姓名李四,邮箱地址为:[email protected],初始密码统一为**的全拼。(ruishang)公司员工的邮箱地址统一由综合部分配,公司内部邮件交流,不得用其它邮箱。
第二十一条 公司员工不得擅自更改网络布线结构。
第二十二条 公司的计算机应定时更新杀毒软件及防火墙的病毒库,如发现病毒警报,请及时与综合部专责人员联系。
第二十三条 非公司员工的计算机及移动存储设备不得擅自接入公司办公网络系统。 第二十四条 公司员工不得擅自更改计算机中的网络设置。
第二十五条 公司员工不得在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或利用网络浏览、查询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栏目信息。
第二十六条 公司员工不得在工作时间使用BT、电驴等P2P软件,利用办公网络资源下载与工作无关的大型软件、视频等。
第二十七条 公司员工不得擅自下载、安装来路不明的软件。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由公司综合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自公司总经理批准之日起执行。
电子设备、电脑软件及网络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公司电脑、网络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特定制此管理规定。
第二条 公司员工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暂行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本规定。
第三条 公司将逐步建立和完善高效的信息管理系统,健全业务管理部门和职能管理部门的电脑化服务体系。
第二章 电子设备管理
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应在每季度向综合部提交电子设备升级及购置需求,综合部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统一进行每季度的电子设备购置预算。
第五条 电脑设备配置分为高、中、低三个市场价格区间,高端配置适用于运行大型软件、多进程并用等应用层次,中端配置适用于运行一般软件、及大量文字图像处理等应用层次,低端配置适用于一般文字图像处理等应用层次;综合部需根据岗位工作性质及软件应用情况给予购买建议。
第六条 原则上公司给每个员工只配置一台台式电脑,但可根据特殊工作情况申请配置笔记本电脑;申请更换电子设备的部门或个人更换设备后需退还原有设备。
第七条 公司各部门可根据工作情况申请存储设备,原则上需要存储大量电子文件的部门可申请移动硬盘,其余情况可申请优盘。
第八条 综合部根据电子设备的情况提供硬件服务支持,对需升级、更换的电子设备提出技术性意见,并办理相应购置手续。
电子设备申购流程:需求部门填写《新增办公资产审批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部门主管副总签署意见,送综合部负责人审核,,同时报集团综合部,如集团综合部有多余的电子设备,且符合网络管理员提出的新增办公资产的要求,则优先从集团调拨至公司,如确实需新购置,购置金额不超过 元(含 元)则报总经理审批后方可购买;购置金额超过 元,
还须报集团董事长审核,经董事长审批方可购买。
第三章 电脑软件管理
第九条 公司各部门应在每年年末向综合部提交电脑软件购置及更新需求,综合部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以及各部门职能特点进行电脑软件购置预算。
第十条 在购买及更新商品化软件或外包订制管理软件时,应由软件需求方以及综合部的相关人员组成临时性的软件购置及实施小组,负责对该软件的市场价格、功能、适用性进行分析,确定购买及更新服务方案,购置后负责实施。
第十一条 对签订收取年服务费的软件,综合部专责人员需考察软件服务商的服务质量,协调软件服务商为软件使用部门提供优质的服务。
第十二条 公司网络管理员负责对电脑软件购置后的维护工作。
第十三条 电子设备及软件资产,未经许可,员工不得私自更换或者卸载,如造成损坏,全额赔偿。
第四章 网络信息安全管理
第十四条 公司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实行工作责任和责任追究制,由综合部负责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 公司员工不得利用互联网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第十六条 公司员工不得从事下列危害办公网络安全的活动:
(一)未经允许,进入办公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
(二)未经允许,对办公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三)未经允许,对办公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四)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
(五)利用公司网络泄漏公司机密的;
(六)其他危害办公网络安全的。
第十七条 发现有第四、五条中所述行为者,公司综合部根据造成危害的程度对其进行处理;如触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者,移交公安、司法部门处理。
第十八条 员工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任何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利用网络侵犯他人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第十九条 公司网络的IP地址由综合部统一管理并分配到全体工作人员。
第二十条 为保证员工之间的正常沟通,方便文件传递,避免邮件发错地址,将由综合部统一在网易申请邮箱,邮箱地址为**的拼音的第一个字母+下划线+员工姓名全拼,例如:员工姓名李四,邮箱地址为:[email protected],初始密码统一为**的全拼。(ruishang)公司员工的邮箱地址统一由综合部分配,公司内部邮件交流,不得用其它邮箱。
第二十一条 公司员工不得擅自更改网络布线结构。
第二十二条 公司的计算机应定时更新杀毒软件及防火墙的病毒库,如发现病毒警报,请及时与综合部专责人员联系。
第二十三条 非公司员工的计算机及移动存储设备不得擅自接入公司办公网络系统。 第二十四条 公司员工不得擅自更改计算机中的网络设置。
第二十五条 公司员工不得在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或利用网络浏览、查询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栏目信息。
第二十六条 公司员工不得在工作时间使用BT、电驴等P2P软件,利用办公网络资源下载与工作无关的大型软件、视频等。
第二十七条 公司员工不得擅自下载、安装来路不明的软件。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由公司综合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自公司总经理批准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