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耗能落后电机要淘汰
电机是用电量最大的耗电设备,对节能降耗工作影响较大。国家工信部正积极推动落后电机设备淘汰进程。今年,我市根据国家、省要求出台高耗能落后电机淘汰更新行动方案,计划从2014年至2016年,累计淘汰更新在用低效电机9万千瓦,推广使用高效、节能电机设备,提高企业用能设备效率,确保“十二五”节能降耗任务完成。
哪些落后电机将被淘汰
根据国家淘汰落后电机路线图,生产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立即停止生产下列产品;使用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停止使用并更换高效节能设备(产品)。
节能监察机构负责对《目录》中所列设备(产品)停止生产和淘汰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哪些高效电机符合要求
2012年5月11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国家标准GB18613-2012《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并于2012年9月1日起强制实施。
按照2012版新标准,高效电机指的是达到能效二级(相对于IE3能效标准)及以上的电机。所以,只有购买这类产品才能符合要求。
购买惠民产品可享财政补贴
去年12月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公布了第五批“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电机推广目录,全国共有90家企业入围,其中生产低压、高压三相异步电动机企业共50家,我市永发机电名列其中。
未淘汰的将受相关处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第一、二、三批)》,2016年底前未淘汰的高耗能电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相关企业进行处罚。(处罚依据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相关条例)。
《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第二批)》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20日】 【来源: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字体:大 中 小】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2012年 第14号
为加快淘汰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深化工业节能减排工作,推动工业转型升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国务院《“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国发〔2011〕26号)和《工业转型升级规划(2011-2015年)》(国发〔2011〕47号)的要求,结合工业、通信业节能减排工作实际情况,我部制定了《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第二批)》。
一、本目录共12大类135项设备(产品),包括电动机1项,工业锅炉8项,电器61项,变压器1项,电焊机1项,机床34项,锻压设备20项,热处理设备2项,制冷设备1项,阀1项,泵2项,其他设备3项。
二、本目录所列机电设备(产品)主要是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严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需要淘汰的高耗能落后的机电设备(产品)。
三、各生产和使用单位应抓紧落实本目录中所列设备(产品)的淘汰工作,生产单位应停止生产,使用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停止使用并更换高效节能设备(产品)。各级节能监察机构应加强对本目录中所列设备(产品)停止生产和淘汰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四、本目录自2012年10月1日起执行。本目录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附件: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第二批).doc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二〇一二年四月六日
工信部发布《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第三批)》
时间:[2014-03-20 ] 信息来源:工信部网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2014年 第16号
为加快淘汰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国务院《“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国发[2011]26号),结合工业、通信业节能减排工作实际情况,我部制定了《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第三批)》。本目录共2大类337项设备(产品),包括电动机300项、风机37项。
一、本目录所列为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需要淘汰的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
二、各生产和使用单位应抓紧落实本目录中所列设备(产品)的淘汰工作,生产单位应立即停止生产,使用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停止使用并更换高效节能设备(产品)。各级节能监察机构应加强对本目录中所列设备(产品)淘汰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三、本目录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附件: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第三批)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4年3月6日
高耗能落后电机要淘汰
电机是用电量最大的耗电设备,对节能降耗工作影响较大。国家工信部正积极推动落后电机设备淘汰进程。今年,我市根据国家、省要求出台高耗能落后电机淘汰更新行动方案,计划从2014年至2016年,累计淘汰更新在用低效电机9万千瓦,推广使用高效、节能电机设备,提高企业用能设备效率,确保“十二五”节能降耗任务完成。
哪些落后电机将被淘汰
根据国家淘汰落后电机路线图,生产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立即停止生产下列产品;使用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停止使用并更换高效节能设备(产品)。
节能监察机构负责对《目录》中所列设备(产品)停止生产和淘汰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哪些高效电机符合要求
2012年5月11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国家标准GB18613-2012《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并于2012年9月1日起强制实施。
按照2012版新标准,高效电机指的是达到能效二级(相对于IE3能效标准)及以上的电机。所以,只有购买这类产品才能符合要求。
购买惠民产品可享财政补贴
去年12月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公布了第五批“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电机推广目录,全国共有90家企业入围,其中生产低压、高压三相异步电动机企业共50家,我市永发机电名列其中。
未淘汰的将受相关处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第一、二、三批)》,2016年底前未淘汰的高耗能电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相关企业进行处罚。(处罚依据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相关条例)。
《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第二批)》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20日】 【来源: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字体:大 中 小】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2012年 第14号
为加快淘汰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深化工业节能减排工作,推动工业转型升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国务院《“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国发〔2011〕26号)和《工业转型升级规划(2011-2015年)》(国发〔2011〕47号)的要求,结合工业、通信业节能减排工作实际情况,我部制定了《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第二批)》。
一、本目录共12大类135项设备(产品),包括电动机1项,工业锅炉8项,电器61项,变压器1项,电焊机1项,机床34项,锻压设备20项,热处理设备2项,制冷设备1项,阀1项,泵2项,其他设备3项。
二、本目录所列机电设备(产品)主要是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严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需要淘汰的高耗能落后的机电设备(产品)。
三、各生产和使用单位应抓紧落实本目录中所列设备(产品)的淘汰工作,生产单位应停止生产,使用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停止使用并更换高效节能设备(产品)。各级节能监察机构应加强对本目录中所列设备(产品)停止生产和淘汰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四、本目录自2012年10月1日起执行。本目录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附件: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第二批).doc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二〇一二年四月六日
工信部发布《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第三批)》
时间:[2014-03-20 ] 信息来源:工信部网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2014年 第16号
为加快淘汰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国务院《“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国发[2011]26号),结合工业、通信业节能减排工作实际情况,我部制定了《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第三批)》。本目录共2大类337项设备(产品),包括电动机300项、风机37项。
一、本目录所列为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需要淘汰的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
二、各生产和使用单位应抓紧落实本目录中所列设备(产品)的淘汰工作,生产单位应立即停止生产,使用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停止使用并更换高效节能设备(产品)。各级节能监察机构应加强对本目录中所列设备(产品)淘汰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三、本目录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附件: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第三批)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