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半年工作总结

20**年上半年,XX市司法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省厅和XX市局的统一部署,以“抓住队伍建设这个根本、突出社会建设重点、破解基层司法行政建设的难点、树立司法行政服务亮点、促进司法行政全面发展”为工作目标,对年初的工作部署进行再研究再细化再落实,各项工作都上新台阶。

一、上半年司法行政主要工作情况回顾

(一)在普法依法治理上构筑新格局。

一是精心规划,积极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活动。年初,结合我市的实际,市两办及时出台了《XX市201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明确了今年我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目标任务。积极组织开展“三·八”妇女法制维权宣传周、白石街道“三月初十会市”、“雷锋日”、“消费者权益日”等各大节假日和重要时段的法制宣传。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做好“三改一拆”专项法制宣传活动。全面部署开展浙江法治宣传月活动,市普法办在乐成街道晨沐广场开展“浙江法治宣传月”广场法律宣传活动,各镇街、部门积极响应。深入实施“法宣护航,服务乐商”活动。5月16-17日,联合市普法办、市直机关党工委和市工商联一行到上海乐清商会、桐乡乐清商会建立商会普法联络点,活动以开展普法联络点的授牌仪式、法律体检和座谈会为重点,积极推进异地商会普法工作。

二是巩固阵地,进一步加强普法依法治理规范化建设。订购了2013年全年度的《普法挂图》、《普法漫画》和《普法音像》免费赠送给17个镇(街道)、98个社区和市直有关单位,进一步巩固基层法制宣传阵地建设。启动北白象镇、乐成街道和翁垟街道等3个法治文化公园创建工作,全面开展白石街道“法治文化示范区域”创建,形成法治文化示范区域。积极开展省级和XX市级的民主法治社区建设,对14个分别荣获全国、省级和XX市级的民主法治村(社区)进行补助到位。借助司法行政职能进社区的平台,把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纳入社区规范化建设内容,加强社区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社团建设。加大运用新兴媒体开展普法宣传。切实加强“雁荡法治网”、“乐清普法”微博等新兴媒体和电台、报社等新闻媒体宣传阵地的建设。“乐清普法”微博荣获了XX市“优秀政务微博提名奖”,截至目前已累计发布微博1844条,粉丝数达955人。深化以案说法栏目,将乐清“民生99.5律师在线”积极运用移动通讯终端手机短信开展法制宣传;结合乐清实际,针对不同的普法重点对象制作了多个《普法动漫》,每天在乐清电视台黄金时段播放。

三是突出重点,深化“法律六进”活动。围绕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坚持和完善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依托温州网络学堂,借助雁荡法治网作温州网络学堂,开展经常性专业法学习培训和考试,专题制作了《公务员涉嫌受贿罪》动漫在电视台和楼宇视频中滚动播放。围绕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全面开展“法在心中”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出台学校法制教育实施意见,推进中小学法制教育课时、教材、师资、经费“四落实”。坚持校内法制教育课与社会第二课堂教育相结合,推进“六五”普法校园行活动。围绕加强新居民法制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幸福乐清法迎新春”和“平安和谐”专项法制宣传系列活动,如:局机关分别于1月29日,2月2月27-28日组织现场大型咨询活动。围绕加强村(居)民法制宣传教育,做好城乡社区建章立制和选举工作的法制宣传,指导规范镇(街道)法制辅导站、社区(村)法制宣传栏、法律图书室等阵地和设施建设。因地制宜的开展老年人、妇女、残疾人、困难群众、留守儿童等弱势群体的法制宣传活动。围绕加强企业法制宣传教育,实施“法律体检”,以“菜单式普法,点单式服务” 为模式,开展“法宣进企业”活动。20家企业被命名XX市级“诚信守法企业”创建工作的先进企业,兴乐集团成功创建浙江省“诚信守法企业”,这是XX市唯一一家企业获得的荣誉。在创建的基础上,及时总结诚信守法企业和学法用法企业创建工作试点经验,培育诚信守法企业创建工作先进典型。

(二)重点人员维稳管控上有新举措

1.社区矫正工作全面加强。一是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力。针对乐清民营经济发达,异地籍社区矫正人员日益增多,但同时又存在着村居不愿意监管等现象截止目前,试点建立外地籍人员企业帮教基地,企业确定一名工作人员协助基层司法所协助日常监管。目前,已有4名社区矫正人员落实到3家企业进行帮扶。将审前调查提前到诉前阶段,实现了法检司工作的无缝对接,有效解决了法院委托的审前调查委托时间短,在短时间里难以保证评估意见质量等问题。自3月1日推行以来,截止到6月1日,已成功开展了167起诉前社会调查,初步成效明显。二是组织集中点验,加强助困帮扶。继续坚持以集中点验方式强化社区矫正人员监管,半年来,组织社区矫正人员集中点验2次,协同检察院抽查点验1次。如:春节前夕,联合XX市检察院对17个基层司法所开展集中大点验,集中大点验应到人数1234人,实到人数1222人,请假7人,3人因精神障碍不宜到场,2人因年事已高免于此次集中点验,无故未到0人,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形势总体上持续稳定。对16名的社区矫正人员,开展了送温暖、献爱心活动。三是强化走访排查,严格规范执法。开展春节、两会等期间的大排查、大走访,加强对重点对象的监管,实行日报告制度,确保了无社区矫正人员重新犯罪,无脱管、漏管,无进京、进省上访、闹访,无参与群体性事件等现象发生。组织开展的社区矫正“规范执法集中整治月”,通过自查、巡查和倒查方式,对社区矫正各执法、管理环节进行大排查,重点加强审前社会调查、日常管理、司法奖惩、收监执行、禁止令执行、解矫等重点执法环节的排查。完善社区矫正人员信息通报、核查核对衔接管控机制建设,严把审前调查、人员接收入口关,全面助推“六个一”、“五个必谈”立体式工作机制。四是加强队伍管理,注重业务培训。实行绩效工资制和末位淘汰制,修订完善了《社区矫正协理员管理办法》,联合检察院开展社区矫正联合执法考核,对考核末位的5名协理员进行了训诫谈话。以金华一名司法所工作人员因滥用职权和丽水松阳一名矫正人员涉嫌严重刑事犯罪为教育样本,增强廉政风险防范意识。深入贯彻落实好浙江省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八条禁令”,统一制作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八条禁”制度牌并在各基层司法所将上墙,做到“制度上墙”、“纪律入脑”。编印了《社区矫正工作资料汇编》,便利了工作人员的规范操作。3月份,在XX市党校集中组织三天的社区矫正业务培训会。注重心理矫治队伍的培养,出台新规,举办了第一期心理咨询师培训班。另外,加强志愿者队伍的建设。

截止2013年上半年,全市17个镇(街道)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3408名,期满解除社区矫正人员1712名,现实际在册社区矫正人员1438名,管制4名,缓刑1104名,假释285名,暂予监外执行46人。其中今年以来,共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468名,期满解除233名,受理审前社会调查428件,迁居27名,组织新增对象集中教育训诫6次,教育468人次。收监执行3名(已对1名私自外出并被公安机关拘留的社区矫正人员撤销缓刑,对1名无证驾驶并被行政拘留的假释对象和1名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对象依法收监),警告13名,社区矫正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为0.1%(1名社区矫正人员去年涉嫌,今年判决),无人员脱漏管。

2.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稳步推进。一是强化衔接工作,实现无缝对接。除社区矫正期满外,充分利用刑释解教通知书和信息管理系统平台,第一时间做好对刑释解教人员衔接,建立档案,开展帮教。截止2013年5月31日,五年刑释人员4559 人,3年解教人员 41人,1-5月共接收刑释人员479 人。做好服刑在教人员信息核实和预释解人员的回执发送。1-5月各司法所在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平台对服刑人员核实成功 271 人次,预释解人员发送回执55人次。每月走访看守所,全面摸底,逐个比对核查人员情况。1-5月刑释479人,通过比对核查,1-5月重新犯罪13人,五年刑释人员4559人,重新犯罪率为0.29%。另外,配合监狱做好对服刑人员做好跟踪调查工作。二是实施分类管理,落实帮教措施。根据《XX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分类管理办法》温综治办【2012】7号文件精神,要求各司法所对辖区内新接收的刑释解教人员开展分类分层评估测定工作,每个季末报局安帮科审核。根据分层分类的相应等级,建立档案,落实相应的帮教措施。1-5月接收刑释解教人员480人,安置442人,帮教 460人,安置率、帮教率分别达92%、95.7%。三是加强特殊时段和特殊情况的管理,确保社会稳定。做好春节、各级两会等重要时期的刑释解教人员管理。对列入重点帮教的刑释解教人员做好重点管控和帮教,对生活困难的刑释解教人员做好帮扶工作。如:春节前,对5名生活困难的刑释人员开展慰问,为每人送上500元的慰问金。积极协调仙溪镇一刑满释放人员在金华监狱服刑期间因患病导致肌体偏瘫和监狱方引起纠纷事宜。在省司法厅、XX市局、XX市委、市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局与仙溪镇政府通过与监狱方、家属的多次沟通、协调,经监地多方的共同努力,最终以该对象书面申请政府经济救助的方式,化解重大不稳定因素。

(三)法律服务保稳定促发展有新进步

1、全面深化“法律服务五进”工作。一是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全面改革。按照市委工作要求,将农村法律顾问工作重点从村居转移到社区,在全市98个社区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并结合原村居顾问工作开展情况,因地制宜,分类实行不同的工作标准和报酬。二是服务重点工程进一步提高层次。积极搭建服务平台,强化律师与政府、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各界的联系,为法律服务介入重点项目牵线搭桥。建立律师定点联系服务重点企业和工程项目机制。要求担任市领导法律顾问的律师们,对各市领导分工结对的127个重点工程、32个重大项目实行结对式服务;自2012年8月开始,应XX市人民政府邀请,叶飞、干伟峰律师全程为乐清总部经济园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服务内容包括起草、审核项目开发建设施工合同,招商引资条件及资质设置和审查、商品房买卖合同起草和审核等。法律顾问们参加由市政府牵头的各种会议20多场次,并独立提供和发布法律意见十多项,为乐清总部经济园项目顺利推进发挥很好的作用,深受XX市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单位的好评。市政府法律顾问张建义律师与杨英骏律师作为XX市政府法律顾问,为加快推进“浙江(温州)海峡两岸经济合作乐清湾试验区”建设出谋划策,促成《XX市人民政府与华宇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通过。三是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全面推进。XX市政府序列部门共27个、已聘请法律顾问20个,占全部比例74%,余下7个部门的法律顾问合同仍在续签之中;镇(街道)共17个,已聘请法律顾问9个,占全部比例53%,仍有5个镇(街道)法律顾问合同在续签。四是律师服务进商会初见成效。积极服务在外乐商企业,与上海乐清商会、乐清雁荡商会签订法律服务合同,促进在外乐商事业健康发展。五是服务中小企业形式多样。抓律师服务规模以上企业,拟与市经信委联合发文,在规模以上企业开展“法律体检”专项服务,并在此基础上,积极倡导规模以上企业聘请法律顾问,目前聘请率达25%以上。推广精深法律服务模式,为企业开展各类专项服务和危机救济。

2.引领律所转型发展服务社会。一是强管理,深化推进推进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所规范化建设。积极不断提高律师所自身管理水平。继续运用百分制考核,强化律师事务所及其管理者的执业监管责任,对年度考评低于70分的所主任进行诫勉谈话。在强化律师事务所的基础管理作用基础上,严格落实律师法层级管理职责。出台2013年律师和律师所日常监督检查计划,开展律师办案质量情况季度检查和业务档案管理情况评查活动,对律师所和律师违法违纪执业行为和投诉事项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罚建议。加强律师业党建工作,组建XX市律师党总支,指导律师所不断建立完善党支部工作制度。同时认真履行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管理职责。严把基层法律工作者执业入口关,确保所聘请人员专职专用。推进基层法律服务所脱钩改制工作。进一步完善法律服务所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办案质量监督制度、法律服务所所务公开等各项规章制度。二是优服务,做大做强律师业。借乐清总部经济园一期开展对外招商销售之机,组织浙江合众律师事务所、浙江联英乐清律师事务所等四家律师所联合申购总部经济园一期用房计4000㎡,用以设立律师楼,满足我市律师事务所办公场所需求,为我市律师业实施品牌化战略打好硬件基础。以XX市委市府两办名义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意见》,努力提高律师万人比,扶持和保障律师行业发展。三是搭平台,提高法律服务水平。加强对律师刑事辩护工作的指导协调,对一些重大敏感性案件,按照上级要求,坚持集体研究和请示汇报制度,确保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完善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和群体性事件处理工作,指派得力律师认真做好参与每月15日市政府领导信访接待日活动;继续与乐清电台《民生99.5》栏目合作创办——《律师在线》栏目,不断提高栏目质量和档次。。1-5月律师共办理刑事案件296件,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994 件,行政案件 28件,非诉案件 70件,担任法律顾问202 家,业务收入2038万元。

3.积极推动公证法律服务领域不断拓展。一是充分发挥公证在“三改一拆”和“金改”中的法律服务职能。如:公证处为温州港七里港区二期工程提供保全证据等公证,确保拆迁依法有序进行。积极服务金融体制改革,做好对接。如:围绕温州金融创新实验课题,积极了解村(居)民和企业管理人员民间借贷的现状及他们(特别是企业)对民间借贷的需求,专门走访金融办,介绍了设立民间借贷服务中心及办理借贷合约公证的政策,并就如何规范金融活动充分交换了意见,为下一步公证服务民间借贷打下了基础。二是公证法律服务主动服务企业和新农村建设有新亮点。组织走访金龙控股集团等6家企业,开辟服务中小型企业绿色通道务求工作实效。积极介入股权赠与、继承、转让公证,帮助企业理顺产权,参与国有企业改制中房地产的转让公证,为企业涉外合同提供公证服务,为各种侵权纠纷尤其是知识产权纠纷办理证据保全公证。指派公证员担任社区法律顾问,相继走访朴湖社区、滨江社区等顾问单位,通过发放公证服务联系卡、召开公证服务需求现场交流会、帮助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合同、协议等。1-5月共办理各类公证6242件。三是着力加强公证处的规范化建设。公证处的规范化建设为契机,依照《公证法》和《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全面梳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二是加强办证窗口效能服务建设。以“群众满意基层服务窗口”创建活动为抓手,建立党员示范岗,推出一系列便民举措,在建立电脑自动排除叫号系统的基础上,新设电子解摸信息处理系统,咨询窗口设专人,公证信息平台建设设专人管理,并建立网站,建立周六值班制度、法律援助制度、上门服务、电话预约等常态化管理机制,进一步优化窗口服务形象。

(四)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在便民服务建设上取得有新成效。积极开展“法律援助质量提升年”活动,做好“保民生、促和谐、法律援助大行动”活动,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力度,并通过规范接待服务,完善和创新便民举措,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成效明显。今年1-6月份,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07件,其中民事262件,刑事245件。申请类案件266件,申请类占比为52.1%,法律援助工作站初审案件253件,法律援助工作站初审量占比为95.1%,听庭案件22件,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1.抓组织网络延伸,法律援助领域有新提升。着重在拓展法律援助领域上下功夫,一是指导乡镇法律援助站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切实有中心实现有效对接。今年上半年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共受理非诉案件251件。二是抓好行业性、专业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在已建立的XX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法律援助工作站等28家专业法律援助站的基础上,今年建立了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为经济困难有法律需要的羁押人员提供法律援助(看守所法律援助站已受理2个刑事案件),进一步拓展了法律援助的服务空间。

2.抓队伍建设,服务能力和水平有新的提升。召开青年律师暨援助骨干团会议,根据省司法厅、XX市局的工作要求部署2013年度工作。调整法律援助队伍 ,结合实际对法律援助律师骨干团成员进行了调整。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务实的工作作风,积极参加省厅、温州司法局组织的各种培训和局组织的学习活动,并做好148值机分析,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通过学习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加强业务素质,增强了做好本职工作的能力。

3.抓法律援助宣传工作,法律援助社会影响力有新提升。一是有效地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有效地扩大了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社会影响面。二是开展“保民生、促和谐、法律援助大行动”系列活动。在XX市人流量多的人本超市门口开展大型“关爱农民工暖春维权”活动;在XX市体育馆开展“幸福乐清,法迎新春”活动;在XX市体育馆开展“专项法律援助宣传”活动,为有需要的群众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三是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农民工维权工作,中心在过年前夕2月2号-3号(周六、周日)不休息,照常上班,专门安排律师解答农民工法律问题,受理农民工欠薪案件。四是为迎接第14个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日,由15名律师组成的XX市法律援助志愿服务队参加“雷锋进社区服务千万家暨‘四边三化’志愿者在行动”活动。法律援助志愿队队员开展法律咨询活动,解答法律问题,提供免费法律服务。五是利用中心服务大厅将法律服务中心的基本内容、受案范围、受理条件、申请程序等在大屏幕电视机上滚动播放,公之于众。

4.抓质量监管工作,援助工作质量有新的提升。完善制度,加强监督考核。认真做好法律援助的规范化工作,认真施行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卡制度、定期回访制度、听庭制度,进一步保障申请人的权益。为保证法律援助办案质量,法律援助案件听庭活动常态化,1-6月份共听庭22件,监督律师办理好案件,案件监督卡回收率和满意率都达100%。

(五)在拓展基层平台上有新突破

一是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常抓不懈。深化落实“三排查”和“三级预警”机制,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制度,防止矛盾纠纷激化。及时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5月份,我市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各类纠纷3666件,调处成功3615件,调解成功率98..6%。,其中非正常死亡案件是44件,轻伤害是案件是175件(这是第一季度的数据第二季度尚在统计中),涉及金额是3080.33万元。经统计,2013年1至5月份,驻市法院和柳市、虹桥和大荆3个基层法庭调解工作室,共受理纠纷140起,调处139起,协议所涉金额1008.38万元;警调工作室共受理案件1418起,调解成功 1399起;市医疗纠纷调委会共接待来访咨询 23批次105人次,受理医疗纠纷 9件,调解成功 9件,引导诉讼0件,涉及协议款89.29万元;全市20家外来人口调解室共受理外口矛盾纠纷165起,成功调解 162起;交调工作室受理纠纷607起,成功化解594件,引导诉讼4件,涉及协议金额1282.5万元。二是人民调解信息管理系统运行日趋规范。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推进新时期人民调解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对接。XX市司法局研制开发了“XX市人民调解业务管理系统”,按照项目整体规划和工作要求,我局于二月底前完成了局、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信号的联通,网络覆盖面达100%。同时我们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市局举办的人民调解信息化管理系统的操作业务培训,并于5月31日在局会议室举办了由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和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组织近60人参加的信息管理员业务培训。截至六月底我市完成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基本信息录入工作,输入率求达100%,人民调解信息化管理系统在辖区内的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组织和社区人民调解组织的使用率达100%。三是司法行政服务职能进社区工作不断推进。

20**年上半年,XX市司法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省厅和XX市局的统一部署,以“抓住队伍建设这个根本、突出社会建设重点、破解基层司法行政建设的难点、树立司法行政服务亮点、促进司法行政全面发展”为工作目标,对年初的工作部署进行再研究再细化再落实,各项工作都上新台阶。

一、上半年司法行政主要工作情况回顾

(一)在普法依法治理上构筑新格局。

一是精心规划,积极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活动。年初,结合我市的实际,市两办及时出台了《XX市201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明确了今年我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目标任务。积极组织开展“三·八”妇女法制维权宣传周、白石街道“三月初十会市”、“雷锋日”、“消费者权益日”等各大节假日和重要时段的法制宣传。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做好“三改一拆”专项法制宣传活动。全面部署开展浙江法治宣传月活动,市普法办在乐成街道晨沐广场开展“浙江法治宣传月”广场法律宣传活动,各镇街、部门积极响应。深入实施“法宣护航,服务乐商”活动。5月16-17日,联合市普法办、市直机关党工委和市工商联一行到上海乐清商会、桐乡乐清商会建立商会普法联络点,活动以开展普法联络点的授牌仪式、法律体检和座谈会为重点,积极推进异地商会普法工作。

二是巩固阵地,进一步加强普法依法治理规范化建设。订购了2013年全年度的《普法挂图》、《普法漫画》和《普法音像》免费赠送给17个镇(街道)、98个社区和市直有关单位,进一步巩固基层法制宣传阵地建设。启动北白象镇、乐成街道和翁垟街道等3个法治文化公园创建工作,全面开展白石街道“法治文化示范区域”创建,形成法治文化示范区域。积极开展省级和XX市级的民主法治社区建设,对14个分别荣获全国、省级和XX市级的民主法治村(社区)进行补助到位。借助司法行政职能进社区的平台,把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纳入社区规范化建设内容,加强社区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社团建设。加大运用新兴媒体开展普法宣传。切实加强“雁荡法治网”、“乐清普法”微博等新兴媒体和电台、报社等新闻媒体宣传阵地的建设。“乐清普法”微博荣获了XX市“优秀政务微博提名奖”,截至目前已累计发布微博1844条,粉丝数达955人。深化以案说法栏目,将乐清“民生99.5律师在线”积极运用移动通讯终端手机短信开展法制宣传;结合乐清实际,针对不同的普法重点对象制作了多个《普法动漫》,每天在乐清电视台黄金时段播放。

三是突出重点,深化“法律六进”活动。围绕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坚持和完善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依托温州网络学堂,借助雁荡法治网作温州网络学堂,开展经常性专业法学习培训和考试,专题制作了《公务员涉嫌受贿罪》动漫在电视台和楼宇视频中滚动播放。围绕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全面开展“法在心中”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出台学校法制教育实施意见,推进中小学法制教育课时、教材、师资、经费“四落实”。坚持校内法制教育课与社会第二课堂教育相结合,推进“六五”普法校园行活动。围绕加强新居民法制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幸福乐清法迎新春”和“平安和谐”专项法制宣传系列活动,如:局机关分别于1月29日,2月2月27-28日组织现场大型咨询活动。围绕加强村(居)民法制宣传教育,做好城乡社区建章立制和选举工作的法制宣传,指导规范镇(街道)法制辅导站、社区(村)法制宣传栏、法律图书室等阵地和设施建设。因地制宜的开展老年人、妇女、残疾人、困难群众、留守儿童等弱势群体的法制宣传活动。围绕加强企业法制宣传教育,实施“法律体检”,以“菜单式普法,点单式服务” 为模式,开展“法宣进企业”活动。20家企业被命名XX市级“诚信守法企业”创建工作的先进企业,兴乐集团成功创建浙江省“诚信守法企业”,这是XX市唯一一家企业获得的荣誉。在创建的基础上,及时总结诚信守法企业和学法用法企业创建工作试点经验,培育诚信守法企业创建工作先进典型。

(二)重点人员维稳管控上有新举措

1.社区矫正工作全面加强。一是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力。针对乐清民营经济发达,异地籍社区矫正人员日益增多,但同时又存在着村居不愿意监管等现象截止目前,试点建立外地籍人员企业帮教基地,企业确定一名工作人员协助基层司法所协助日常监管。目前,已有4名社区矫正人员落实到3家企业进行帮扶。将审前调查提前到诉前阶段,实现了法检司工作的无缝对接,有效解决了法院委托的审前调查委托时间短,在短时间里难以保证评估意见质量等问题。自3月1日推行以来,截止到6月1日,已成功开展了167起诉前社会调查,初步成效明显。二是组织集中点验,加强助困帮扶。继续坚持以集中点验方式强化社区矫正人员监管,半年来,组织社区矫正人员集中点验2次,协同检察院抽查点验1次。如:春节前夕,联合XX市检察院对17个基层司法所开展集中大点验,集中大点验应到人数1234人,实到人数1222人,请假7人,3人因精神障碍不宜到场,2人因年事已高免于此次集中点验,无故未到0人,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形势总体上持续稳定。对16名的社区矫正人员,开展了送温暖、献爱心活动。三是强化走访排查,严格规范执法。开展春节、两会等期间的大排查、大走访,加强对重点对象的监管,实行日报告制度,确保了无社区矫正人员重新犯罪,无脱管、漏管,无进京、进省上访、闹访,无参与群体性事件等现象发生。组织开展的社区矫正“规范执法集中整治月”,通过自查、巡查和倒查方式,对社区矫正各执法、管理环节进行大排查,重点加强审前社会调查、日常管理、司法奖惩、收监执行、禁止令执行、解矫等重点执法环节的排查。完善社区矫正人员信息通报、核查核对衔接管控机制建设,严把审前调查、人员接收入口关,全面助推“六个一”、“五个必谈”立体式工作机制。四是加强队伍管理,注重业务培训。实行绩效工资制和末位淘汰制,修订完善了《社区矫正协理员管理办法》,联合检察院开展社区矫正联合执法考核,对考核末位的5名协理员进行了训诫谈话。以金华一名司法所工作人员因滥用职权和丽水松阳一名矫正人员涉嫌严重刑事犯罪为教育样本,增强廉政风险防范意识。深入贯彻落实好浙江省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八条禁令”,统一制作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八条禁”制度牌并在各基层司法所将上墙,做到“制度上墙”、“纪律入脑”。编印了《社区矫正工作资料汇编》,便利了工作人员的规范操作。3月份,在XX市党校集中组织三天的社区矫正业务培训会。注重心理矫治队伍的培养,出台新规,举办了第一期心理咨询师培训班。另外,加强志愿者队伍的建设。

截止2013年上半年,全市17个镇(街道)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3408名,期满解除社区矫正人员1712名,现实际在册社区矫正人员1438名,管制4名,缓刑1104名,假释285名,暂予监外执行46人。其中今年以来,共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468名,期满解除233名,受理审前社会调查428件,迁居27名,组织新增对象集中教育训诫6次,教育468人次。收监执行3名(已对1名私自外出并被公安机关拘留的社区矫正人员撤销缓刑,对1名无证驾驶并被行政拘留的假释对象和1名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对象依法收监),警告13名,社区矫正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为0.1%(1名社区矫正人员去年涉嫌,今年判决),无人员脱漏管。

2.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稳步推进。一是强化衔接工作,实现无缝对接。除社区矫正期满外,充分利用刑释解教通知书和信息管理系统平台,第一时间做好对刑释解教人员衔接,建立档案,开展帮教。截止2013年5月31日,五年刑释人员4559 人,3年解教人员 41人,1-5月共接收刑释人员479 人。做好服刑在教人员信息核实和预释解人员的回执发送。1-5月各司法所在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平台对服刑人员核实成功 271 人次,预释解人员发送回执55人次。每月走访看守所,全面摸底,逐个比对核查人员情况。1-5月刑释479人,通过比对核查,1-5月重新犯罪13人,五年刑释人员4559人,重新犯罪率为0.29%。另外,配合监狱做好对服刑人员做好跟踪调查工作。二是实施分类管理,落实帮教措施。根据《XX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分类管理办法》温综治办【2012】7号文件精神,要求各司法所对辖区内新接收的刑释解教人员开展分类分层评估测定工作,每个季末报局安帮科审核。根据分层分类的相应等级,建立档案,落实相应的帮教措施。1-5月接收刑释解教人员480人,安置442人,帮教 460人,安置率、帮教率分别达92%、95.7%。三是加强特殊时段和特殊情况的管理,确保社会稳定。做好春节、各级两会等重要时期的刑释解教人员管理。对列入重点帮教的刑释解教人员做好重点管控和帮教,对生活困难的刑释解教人员做好帮扶工作。如:春节前,对5名生活困难的刑释人员开展慰问,为每人送上500元的慰问金。积极协调仙溪镇一刑满释放人员在金华监狱服刑期间因患病导致肌体偏瘫和监狱方引起纠纷事宜。在省司法厅、XX市局、XX市委、市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局与仙溪镇政府通过与监狱方、家属的多次沟通、协调,经监地多方的共同努力,最终以该对象书面申请政府经济救助的方式,化解重大不稳定因素。

(三)法律服务保稳定促发展有新进步

1、全面深化“法律服务五进”工作。一是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全面改革。按照市委工作要求,将农村法律顾问工作重点从村居转移到社区,在全市98个社区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并结合原村居顾问工作开展情况,因地制宜,分类实行不同的工作标准和报酬。二是服务重点工程进一步提高层次。积极搭建服务平台,强化律师与政府、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各界的联系,为法律服务介入重点项目牵线搭桥。建立律师定点联系服务重点企业和工程项目机制。要求担任市领导法律顾问的律师们,对各市领导分工结对的127个重点工程、32个重大项目实行结对式服务;自2012年8月开始,应XX市人民政府邀请,叶飞、干伟峰律师全程为乐清总部经济园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服务内容包括起草、审核项目开发建设施工合同,招商引资条件及资质设置和审查、商品房买卖合同起草和审核等。法律顾问们参加由市政府牵头的各种会议20多场次,并独立提供和发布法律意见十多项,为乐清总部经济园项目顺利推进发挥很好的作用,深受XX市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单位的好评。市政府法律顾问张建义律师与杨英骏律师作为XX市政府法律顾问,为加快推进“浙江(温州)海峡两岸经济合作乐清湾试验区”建设出谋划策,促成《XX市人民政府与华宇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通过。三是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全面推进。XX市政府序列部门共27个、已聘请法律顾问20个,占全部比例74%,余下7个部门的法律顾问合同仍在续签之中;镇(街道)共17个,已聘请法律顾问9个,占全部比例53%,仍有5个镇(街道)法律顾问合同在续签。四是律师服务进商会初见成效。积极服务在外乐商企业,与上海乐清商会、乐清雁荡商会签订法律服务合同,促进在外乐商事业健康发展。五是服务中小企业形式多样。抓律师服务规模以上企业,拟与市经信委联合发文,在规模以上企业开展“法律体检”专项服务,并在此基础上,积极倡导规模以上企业聘请法律顾问,目前聘请率达25%以上。推广精深法律服务模式,为企业开展各类专项服务和危机救济。

2.引领律所转型发展服务社会。一是强管理,深化推进推进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所规范化建设。积极不断提高律师所自身管理水平。继续运用百分制考核,强化律师事务所及其管理者的执业监管责任,对年度考评低于70分的所主任进行诫勉谈话。在强化律师事务所的基础管理作用基础上,严格落实律师法层级管理职责。出台2013年律师和律师所日常监督检查计划,开展律师办案质量情况季度检查和业务档案管理情况评查活动,对律师所和律师违法违纪执业行为和投诉事项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罚建议。加强律师业党建工作,组建XX市律师党总支,指导律师所不断建立完善党支部工作制度。同时认真履行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管理职责。严把基层法律工作者执业入口关,确保所聘请人员专职专用。推进基层法律服务所脱钩改制工作。进一步完善法律服务所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办案质量监督制度、法律服务所所务公开等各项规章制度。二是优服务,做大做强律师业。借乐清总部经济园一期开展对外招商销售之机,组织浙江合众律师事务所、浙江联英乐清律师事务所等四家律师所联合申购总部经济园一期用房计4000㎡,用以设立律师楼,满足我市律师事务所办公场所需求,为我市律师业实施品牌化战略打好硬件基础。以XX市委市府两办名义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意见》,努力提高律师万人比,扶持和保障律师行业发展。三是搭平台,提高法律服务水平。加强对律师刑事辩护工作的指导协调,对一些重大敏感性案件,按照上级要求,坚持集体研究和请示汇报制度,确保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完善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和群体性事件处理工作,指派得力律师认真做好参与每月15日市政府领导信访接待日活动;继续与乐清电台《民生99.5》栏目合作创办——《律师在线》栏目,不断提高栏目质量和档次。。1-5月律师共办理刑事案件296件,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994 件,行政案件 28件,非诉案件 70件,担任法律顾问202 家,业务收入2038万元。

3.积极推动公证法律服务领域不断拓展。一是充分发挥公证在“三改一拆”和“金改”中的法律服务职能。如:公证处为温州港七里港区二期工程提供保全证据等公证,确保拆迁依法有序进行。积极服务金融体制改革,做好对接。如:围绕温州金融创新实验课题,积极了解村(居)民和企业管理人员民间借贷的现状及他们(特别是企业)对民间借贷的需求,专门走访金融办,介绍了设立民间借贷服务中心及办理借贷合约公证的政策,并就如何规范金融活动充分交换了意见,为下一步公证服务民间借贷打下了基础。二是公证法律服务主动服务企业和新农村建设有新亮点。组织走访金龙控股集团等6家企业,开辟服务中小型企业绿色通道务求工作实效。积极介入股权赠与、继承、转让公证,帮助企业理顺产权,参与国有企业改制中房地产的转让公证,为企业涉外合同提供公证服务,为各种侵权纠纷尤其是知识产权纠纷办理证据保全公证。指派公证员担任社区法律顾问,相继走访朴湖社区、滨江社区等顾问单位,通过发放公证服务联系卡、召开公证服务需求现场交流会、帮助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合同、协议等。1-5月共办理各类公证6242件。三是着力加强公证处的规范化建设。公证处的规范化建设为契机,依照《公证法》和《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全面梳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二是加强办证窗口效能服务建设。以“群众满意基层服务窗口”创建活动为抓手,建立党员示范岗,推出一系列便民举措,在建立电脑自动排除叫号系统的基础上,新设电子解摸信息处理系统,咨询窗口设专人,公证信息平台建设设专人管理,并建立网站,建立周六值班制度、法律援助制度、上门服务、电话预约等常态化管理机制,进一步优化窗口服务形象。

(四)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在便民服务建设上取得有新成效。积极开展“法律援助质量提升年”活动,做好“保民生、促和谐、法律援助大行动”活动,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力度,并通过规范接待服务,完善和创新便民举措,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成效明显。今年1-6月份,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07件,其中民事262件,刑事245件。申请类案件266件,申请类占比为52.1%,法律援助工作站初审案件253件,法律援助工作站初审量占比为95.1%,听庭案件22件,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1.抓组织网络延伸,法律援助领域有新提升。着重在拓展法律援助领域上下功夫,一是指导乡镇法律援助站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切实有中心实现有效对接。今年上半年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共受理非诉案件251件。二是抓好行业性、专业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在已建立的XX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法律援助工作站等28家专业法律援助站的基础上,今年建立了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为经济困难有法律需要的羁押人员提供法律援助(看守所法律援助站已受理2个刑事案件),进一步拓展了法律援助的服务空间。

2.抓队伍建设,服务能力和水平有新的提升。召开青年律师暨援助骨干团会议,根据省司法厅、XX市局的工作要求部署2013年度工作。调整法律援助队伍 ,结合实际对法律援助律师骨干团成员进行了调整。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务实的工作作风,积极参加省厅、温州司法局组织的各种培训和局组织的学习活动,并做好148值机分析,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通过学习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加强业务素质,增强了做好本职工作的能力。

3.抓法律援助宣传工作,法律援助社会影响力有新提升。一是有效地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有效地扩大了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社会影响面。二是开展“保民生、促和谐、法律援助大行动”系列活动。在XX市人流量多的人本超市门口开展大型“关爱农民工暖春维权”活动;在XX市体育馆开展“幸福乐清,法迎新春”活动;在XX市体育馆开展“专项法律援助宣传”活动,为有需要的群众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三是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农民工维权工作,中心在过年前夕2月2号-3号(周六、周日)不休息,照常上班,专门安排律师解答农民工法律问题,受理农民工欠薪案件。四是为迎接第14个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日,由15名律师组成的XX市法律援助志愿服务队参加“雷锋进社区服务千万家暨‘四边三化’志愿者在行动”活动。法律援助志愿队队员开展法律咨询活动,解答法律问题,提供免费法律服务。五是利用中心服务大厅将法律服务中心的基本内容、受案范围、受理条件、申请程序等在大屏幕电视机上滚动播放,公之于众。

4.抓质量监管工作,援助工作质量有新的提升。完善制度,加强监督考核。认真做好法律援助的规范化工作,认真施行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卡制度、定期回访制度、听庭制度,进一步保障申请人的权益。为保证法律援助办案质量,法律援助案件听庭活动常态化,1-6月份共听庭22件,监督律师办理好案件,案件监督卡回收率和满意率都达100%。

(五)在拓展基层平台上有新突破

一是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常抓不懈。深化落实“三排查”和“三级预警”机制,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制度,防止矛盾纠纷激化。及时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5月份,我市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各类纠纷3666件,调处成功3615件,调解成功率98..6%。,其中非正常死亡案件是44件,轻伤害是案件是175件(这是第一季度的数据第二季度尚在统计中),涉及金额是3080.33万元。经统计,2013年1至5月份,驻市法院和柳市、虹桥和大荆3个基层法庭调解工作室,共受理纠纷140起,调处139起,协议所涉金额1008.38万元;警调工作室共受理案件1418起,调解成功 1399起;市医疗纠纷调委会共接待来访咨询 23批次105人次,受理医疗纠纷 9件,调解成功 9件,引导诉讼0件,涉及协议款89.29万元;全市20家外来人口调解室共受理外口矛盾纠纷165起,成功调解 162起;交调工作室受理纠纷607起,成功化解594件,引导诉讼4件,涉及协议金额1282.5万元。二是人民调解信息管理系统运行日趋规范。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推进新时期人民调解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对接。XX市司法局研制开发了“XX市人民调解业务管理系统”,按照项目整体规划和工作要求,我局于二月底前完成了局、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信号的联通,网络覆盖面达100%。同时我们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市局举办的人民调解信息化管理系统的操作业务培训,并于5月31日在局会议室举办了由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和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组织近60人参加的信息管理员业务培训。截至六月底我市完成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基本信息录入工作,输入率求达100%,人民调解信息化管理系统在辖区内的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组织和社区人民调解组织的使用率达100%。三是司法行政服务职能进社区工作不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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