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9日至12日,省委巡视整改专项检查组对镇远县委落实2014年省委第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并于2015年12月29日向我县反馈了巡视整改专项检查意见。收到反馈意见后,县委高度重视,县委书记亲自安排部署,于2016年1月18日召开县委常委会议对整改落实工作进行研究,随后下发了《中共镇远县委办公室关于对省委巡视组巡视整改专项检查反馈意见整改责任进行分解的通知》,对省委巡视整改专项检查意见逐条分解落实责任,明确县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和牵头领导,县委副书记、县纪委书记、县委组织部长、县政府常务副县长等常委同志为责任领导,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及相关部门为责任单位,认真抓好整改落实。2016年2月4日,县委召开常委会议,对各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研究。现将整改落实情况通报如下:
一、关于“巡视整改报告审批程序不规范,整改内容未进行通报”的整改情况:县委常委会对《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委巡视工作实施办法》进行了深入学习领会,对上报省委巡视组的《中共镇远县委关于对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情况报告》在县委常委会上进行了通报和研究,并在镇远门户网站上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对外通报,同时进行了党内通报,接受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二、关于“进一步传导压力,强化‘两个责任’落实”的整改情况:一是县委班子第一时间对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进行了学习贯彻,并在全县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二是制定印发了《中共镇远县委关于印发(实行)的通知》,进一步细化了“两个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了追责情形,做到按单履职,失责必问。三是对各乡镇各部门党委(党组)书记进行述责述廉。四是对部分重点单位进行约谈警示。涉及相关单位的反馈意见均已整改落实到位。
三、关于“挤占民生等专项资金问题未完全解决”的整改情况:一是坚持新债不欠,对部门专项资金财政直接上指标,严格按照项目实施进度拨付,同时出台了《镇远县县级财政资金支出审批管理暂行办法》,对上级、县级资金拨付程序、进度等进行了明确规定。二是积极筹措资金,加大国有存量土地和优良资产出让力度,积极争取上级债券转贷资金支持,逐年清偿历年债务,有计划地分年、分批次逐步化解以前挤占各类专项资金,确保历年挤占资金全部支付到位。2015年我县共筹措资金偿付了历年各类欠款共计64544万元(其中县本级预算资金偿付20,321万元,上级债券置换资金偿付44,223万元)。2016年计划通过积极争取上级债券置换资金等方式化解债务63969万元。
四、关于“干部超编、超职数的问题未完全解决”的整改情况:经认真研究消化和整改落实,目前我县直机关行政编制406名,实有405名,干部超编问题和10名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已消化完毕。
五、关于“县政府办2015年‘三公经费’超预算,‘两办’报账审核不严”的整改情况:一是结合我县是旅游大县,来往人员较多,接待任务繁重,接待费用远高于其他县的实际,严格执行州财政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三公”经费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严格界定范围,准确反映“三公”经费,科学调整“三公经费”预算。二是严格执行《镇远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加强自查自纠,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制定了支出审批制度,按照经办人填写报销单、分管后勤副主任审核、主任签批、出纳核准票据报销的程序,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三是规范管理接待用酒,制定了接待用酒出入库管理制度,明确专人管理,试行出入库登记制,严格执行接待审批制度,经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用酒。
六、“关于两项具体事项未整改到位”的整改情况:经县纪委加强督促,明确时限,镇远三中违规设立“小金库”、违规发放津补贴和公款旅游及县财政局2013年违规发放电话费已全部清退并上交到县纪委廉政账户。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以便我们进一步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联系单位:中共镇远县委办公室
联系电话:5722501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邮政编码:557700
中共镇远县委
2016年2月15日
2015年9月9日至12日,省委巡视整改专项检查组对镇远县委落实2014年省委第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并于2015年12月29日向我县反馈了巡视整改专项检查意见。收到反馈意见后,县委高度重视,县委书记亲自安排部署,于2016年1月18日召开县委常委会议对整改落实工作进行研究,随后下发了《中共镇远县委办公室关于对省委巡视组巡视整改专项检查反馈意见整改责任进行分解的通知》,对省委巡视整改专项检查意见逐条分解落实责任,明确县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和牵头领导,县委副书记、县纪委书记、县委组织部长、县政府常务副县长等常委同志为责任领导,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及相关部门为责任单位,认真抓好整改落实。2016年2月4日,县委召开常委会议,对各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研究。现将整改落实情况通报如下:
一、关于“巡视整改报告审批程序不规范,整改内容未进行通报”的整改情况:县委常委会对《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委巡视工作实施办法》进行了深入学习领会,对上报省委巡视组的《中共镇远县委关于对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情况报告》在县委常委会上进行了通报和研究,并在镇远门户网站上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对外通报,同时进行了党内通报,接受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二、关于“进一步传导压力,强化‘两个责任’落实”的整改情况:一是县委班子第一时间对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进行了学习贯彻,并在全县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二是制定印发了《中共镇远县委关于印发(实行)的通知》,进一步细化了“两个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了追责情形,做到按单履职,失责必问。三是对各乡镇各部门党委(党组)书记进行述责述廉。四是对部分重点单位进行约谈警示。涉及相关单位的反馈意见均已整改落实到位。
三、关于“挤占民生等专项资金问题未完全解决”的整改情况:一是坚持新债不欠,对部门专项资金财政直接上指标,严格按照项目实施进度拨付,同时出台了《镇远县县级财政资金支出审批管理暂行办法》,对上级、县级资金拨付程序、进度等进行了明确规定。二是积极筹措资金,加大国有存量土地和优良资产出让力度,积极争取上级债券转贷资金支持,逐年清偿历年债务,有计划地分年、分批次逐步化解以前挤占各类专项资金,确保历年挤占资金全部支付到位。2015年我县共筹措资金偿付了历年各类欠款共计64544万元(其中县本级预算资金偿付20,321万元,上级债券置换资金偿付44,223万元)。2016年计划通过积极争取上级债券置换资金等方式化解债务63969万元。
四、关于“干部超编、超职数的问题未完全解决”的整改情况:经认真研究消化和整改落实,目前我县直机关行政编制406名,实有405名,干部超编问题和10名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已消化完毕。
五、关于“县政府办2015年‘三公经费’超预算,‘两办’报账审核不严”的整改情况:一是结合我县是旅游大县,来往人员较多,接待任务繁重,接待费用远高于其他县的实际,严格执行州财政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三公”经费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严格界定范围,准确反映“三公”经费,科学调整“三公经费”预算。二是严格执行《镇远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加强自查自纠,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制定了支出审批制度,按照经办人填写报销单、分管后勤副主任审核、主任签批、出纳核准票据报销的程序,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三是规范管理接待用酒,制定了接待用酒出入库管理制度,明确专人管理,试行出入库登记制,严格执行接待审批制度,经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用酒。
六、“关于两项具体事项未整改到位”的整改情况:经县纪委加强督促,明确时限,镇远三中违规设立“小金库”、违规发放津补贴和公款旅游及县财政局2013年违规发放电话费已全部清退并上交到县纪委廉政账户。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以便我们进一步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联系单位:中共镇远县委办公室
联系电话:5722501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邮政编码:557700
中共镇远县委
2016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