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贯彻落实《佛山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和省府办公厅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确保方案中提出的各项任务落实到位。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规范食品药品信息发布,提高主动公开意识
我局严格按照市政府下发《佛山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和省府办公厅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梳理主要工作内容,下发文件明确责任部门,做好各类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按要求公开人事财务信息。及时公开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三公经费及人员招录等信息。二是编制食品药品领域权责清单并及时公布,首次明确了与权责相对应的职责,有权必有责、权责一致。对于行政职权,明确相应的职责义务、履职评价标准、违规用权的责任。三是及时发布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安全信息。2015年,我局新建抽检信息专栏,及时发布四品一械抽样检验信息,公布不合格批次及不合格产品及企业,截至目前已公布六期食品药品监督抽验质量通告。及时公布违法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广告、认证公告和证照注销公告及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34条,按时公布获证企业等信息。通过规范食品药品信息发布,提高主动公开食品药品领域信息公开意识。
二、突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深化信息公开内容
2014年建立重大领域信息公开栏目以来,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部门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组织工作机制和工作网络,扩大公开范围。2015年,我局及时发布平安创建、医疗器械五整治、保健食品“打四非”及百日行动专项整治情况等重点整治和专项工作的工作动态、进展情况、成效等信息及时向公众公开,增强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信心。到目前为止,我局公开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数量48件,发布各类专项工作信息32条,及时通报专项行动中执法检查、案件查处等信息条18,工作简报23期。我局严格按照《广东省食品药品管理局关于食品药品违法违规企业“黑名单”管理规定(试行)》要求,在局政务网站设立“黑名单”栏目,严格遵守发布时限,最大限度确保各类信息按期公布,推进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违法案件公开。
三、精心组织新闻发布,打造多渠道公开载体
根据《佛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发言人制度》等制度要求,我局精心组织新闻发布工作,定期开展食品药品领域新闻发布活动,主动发布新闻,通报与市民切身利益相关的食品药品信息,解读食品药品领域重要政策措施,积极回应媒体及公众。2015年以来我局共组织9场新闻发布会或通气会,其中,主要负责人出席3次,内容涵盖食品药品打假专项行动,监管政策解读,白皮书发布,法规宣传等方面,接受新闻采访二十余次,充分发挥新闻发布工作在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中的积极作用,也获得了新闻媒体对我局的高度认可。另外,我局整合电台上线直播栏目,推出“兴之所至”——食药安全,在您身边节目,每周一期针对近期食品药品热点问题及监管重点,接受媒体及市民提问,现已开展17期。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不足。一是标准有待进一步完善。我局按照市政府要求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初步尝试,但未形成规范,信息公开的标准及公开形式有待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二是信息公开时效性有待于进一步提高;由于政务信息公开需经过严格审查,在时效方面难以做到第一时间公开。三是宣传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我局信息发布平台已经基本建立,从政务网站到微信微博及新闻发布会通气会,已形成政务信息发布系统,但市民知晓率低,对公开平台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接下来,我局将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细化信息公开内容,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增强信息公开实效,提高政府公信力。
佛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11月23日
2015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贯彻落实《佛山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和省府办公厅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确保方案中提出的各项任务落实到位。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规范食品药品信息发布,提高主动公开意识
我局严格按照市政府下发《佛山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和省府办公厅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梳理主要工作内容,下发文件明确责任部门,做好各类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按要求公开人事财务信息。及时公开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三公经费及人员招录等信息。二是编制食品药品领域权责清单并及时公布,首次明确了与权责相对应的职责,有权必有责、权责一致。对于行政职权,明确相应的职责义务、履职评价标准、违规用权的责任。三是及时发布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安全信息。2015年,我局新建抽检信息专栏,及时发布四品一械抽样检验信息,公布不合格批次及不合格产品及企业,截至目前已公布六期食品药品监督抽验质量通告。及时公布违法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广告、认证公告和证照注销公告及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34条,按时公布获证企业等信息。通过规范食品药品信息发布,提高主动公开食品药品领域信息公开意识。
二、突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深化信息公开内容
2014年建立重大领域信息公开栏目以来,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部门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组织工作机制和工作网络,扩大公开范围。2015年,我局及时发布平安创建、医疗器械五整治、保健食品“打四非”及百日行动专项整治情况等重点整治和专项工作的工作动态、进展情况、成效等信息及时向公众公开,增强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信心。到目前为止,我局公开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数量48件,发布各类专项工作信息32条,及时通报专项行动中执法检查、案件查处等信息条18,工作简报23期。我局严格按照《广东省食品药品管理局关于食品药品违法违规企业“黑名单”管理规定(试行)》要求,在局政务网站设立“黑名单”栏目,严格遵守发布时限,最大限度确保各类信息按期公布,推进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违法案件公开。
三、精心组织新闻发布,打造多渠道公开载体
根据《佛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发言人制度》等制度要求,我局精心组织新闻发布工作,定期开展食品药品领域新闻发布活动,主动发布新闻,通报与市民切身利益相关的食品药品信息,解读食品药品领域重要政策措施,积极回应媒体及公众。2015年以来我局共组织9场新闻发布会或通气会,其中,主要负责人出席3次,内容涵盖食品药品打假专项行动,监管政策解读,白皮书发布,法规宣传等方面,接受新闻采访二十余次,充分发挥新闻发布工作在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中的积极作用,也获得了新闻媒体对我局的高度认可。另外,我局整合电台上线直播栏目,推出“兴之所至”——食药安全,在您身边节目,每周一期针对近期食品药品热点问题及监管重点,接受媒体及市民提问,现已开展17期。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不足。一是标准有待进一步完善。我局按照市政府要求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初步尝试,但未形成规范,信息公开的标准及公开形式有待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二是信息公开时效性有待于进一步提高;由于政务信息公开需经过严格审查,在时效方面难以做到第一时间公开。三是宣传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我局信息发布平台已经基本建立,从政务网站到微信微博及新闻发布会通气会,已形成政务信息发布系统,但市民知晓率低,对公开平台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接下来,我局将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细化信息公开内容,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增强信息公开实效,提高政府公信力。
佛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