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 式 起 重 机
租
赁
合
同
塔式起重机租赁合同
甲方:(承租方)广东省八建集团有限公司寰儒大厦工程项目部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出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现有下列规格塔机台租给甲方使用与保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决定租用乙方的塔式起重机事宜,签订以下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安装部位:
4、开工时间:(具体按实际情况)。
二、塔机情况、租期、进退场费和租金:
1、乙方塔机型号米,臂长米,起重量为 80 吨,该项目工程总安装高度约为 米,需要安装约 附墙。
2、塔机使用不得少个月按个月计算,超过个月按实际租赁时间计算。
3、安装、拆卸进退场及顶升费每台为人民币 元)不含税金。
4、塔机不含司机每台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元)不含税金。
三、租金及进退场费支付方式:
1、合同签定后,塔机安装完成并自检合格后两个月,甲方一次性付清进退场费为人民币(不含税金)给乙方;自起租之日起60日后的十五天内支付首月租金,以后每隔三十日支付一次租金。若甲方不按期结算支付租金给乙方,则乙方有权停机
2、塔吊退场前,甲方要付清所有款项乙方。在甲方未结算付清塔吊租金、
退场费的情况下,乙方有权不拆机和不退场。
3、若甲方不按时支付租金,乙方有权于应收租金当天计算30天内停机,停机期间租金照计,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四、塔机进场及起租时间:
1、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按乙方提供的《塔基基础制作说明书》的技术规定进行塔机定位及基础承台的施工,乙方负责办理一切检测及其它资料,使甲方能合法使用。
2、从备案到安检站报装及拿到安检站的安装通知后开始塔吊安装,安装完毕向安检站报检,检验合格后发证,塔吊手续办齐,交甲方使用时间不能超过10天,按能使用之日起算起租时间。否则甲方有权讨要相应的工期损失。
3、塔机安装和拆卸时,甲方必须保证进退场道路通畅及安装拆卸时所必须的施工场地。正常条件下安装,拆卸塔机采用25吨汽车吊便满足施工需要,若因甲方工地周围环境及场地影响而增大吊车吨位和台班,由此增加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五、其他约定:
1、甲方确定基础位置时,应保证塔机与建筑物、高压线及其它障碍物的安全距离,必须符合GB5144中的有关规定,若因此造成塔机无法验收,由甲方负责。
2、甲方租用乙方塔机,甲方要保证塔吊基础节不得浸水,否则因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甲方负责。
3、甲方必须按照建筑施工塔机用电规范设置一个塔机专用电源开关箱(隔离开关、漏电开关150A以上),要求该电箱安装距塔机5米内,负责供塔机专用电(该电箱由检验部门检验合格为准)。
4、甲方负责塔机的现场安全管理,禁止无关人员攀爬塔机,禁止未经乙方同意在塔机上悬挂影响塔机安全使用的物件,禁止违章使用。防止塔机部件被盗及遭受破坏。
5、塔机基础预埋螺栓以及附墙件等材料均由乙方提供。
6、乙方负责塔机的维修保养工作,其维修配件费由乙方自负,如塔吊发生故障不能使用或发生使用不正常乙方在接到甲方通告后必须2小时内赶到施工现场进行维修,最多不能超过4小时否则罚款500-2000元,对于塔吊发生的任何
非人为非不可抗力事故乙方必须在1天内解决,否则每迟一天按3000元处罚。
7、塔机吊钩以下绳具由乙方负责。
8、甲方负责提供安装拆卸时所需的用电、照明电源,相应的电焊气割设备、测量仪器由乙方自负。甲方负责协助工地现场的安全防护,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拆装工作范围。
9、由于塔机本身质量问题引起的安全问题及在安装拆卸过程中所造成的安全事故有乙方负责。
10、乙方必须办理塔机的相关资料向市安监站及特种设备检验所申报验收。
11、塔机施工结束时,甲方应以有效书面形式提前通知乙方,甲方对结算乙方塔机租金及其他费用后乙方可拆卸塔机退场。
12、双方各自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在今后的合作中协商,协商不成,由当地权威机构仲裁定论。
六、其他约定:
七、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八、甲、乙双方必需遵守本合同协议,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并受法律保护,合同有效期从合同签定之日起至塔吊拆离现场且甲方付清所有款项为止。如果双方发生纠纷,首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甲乙双方均可以在其单位所在地法院起诉。
甲方单位公章: 乙方单位公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日
塔 式 起 重 机
租
赁
合
同
塔式起重机租赁合同
甲方:(承租方)广东省八建集团有限公司寰儒大厦工程项目部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出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现有下列规格塔机台租给甲方使用与保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决定租用乙方的塔式起重机事宜,签订以下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安装部位:
4、开工时间:(具体按实际情况)。
二、塔机情况、租期、进退场费和租金:
1、乙方塔机型号米,臂长米,起重量为 80 吨,该项目工程总安装高度约为 米,需要安装约 附墙。
2、塔机使用不得少个月按个月计算,超过个月按实际租赁时间计算。
3、安装、拆卸进退场及顶升费每台为人民币 元)不含税金。
4、塔机不含司机每台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元)不含税金。
三、租金及进退场费支付方式:
1、合同签定后,塔机安装完成并自检合格后两个月,甲方一次性付清进退场费为人民币(不含税金)给乙方;自起租之日起60日后的十五天内支付首月租金,以后每隔三十日支付一次租金。若甲方不按期结算支付租金给乙方,则乙方有权停机
2、塔吊退场前,甲方要付清所有款项乙方。在甲方未结算付清塔吊租金、
退场费的情况下,乙方有权不拆机和不退场。
3、若甲方不按时支付租金,乙方有权于应收租金当天计算30天内停机,停机期间租金照计,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四、塔机进场及起租时间:
1、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按乙方提供的《塔基基础制作说明书》的技术规定进行塔机定位及基础承台的施工,乙方负责办理一切检测及其它资料,使甲方能合法使用。
2、从备案到安检站报装及拿到安检站的安装通知后开始塔吊安装,安装完毕向安检站报检,检验合格后发证,塔吊手续办齐,交甲方使用时间不能超过10天,按能使用之日起算起租时间。否则甲方有权讨要相应的工期损失。
3、塔机安装和拆卸时,甲方必须保证进退场道路通畅及安装拆卸时所必须的施工场地。正常条件下安装,拆卸塔机采用25吨汽车吊便满足施工需要,若因甲方工地周围环境及场地影响而增大吊车吨位和台班,由此增加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五、其他约定:
1、甲方确定基础位置时,应保证塔机与建筑物、高压线及其它障碍物的安全距离,必须符合GB5144中的有关规定,若因此造成塔机无法验收,由甲方负责。
2、甲方租用乙方塔机,甲方要保证塔吊基础节不得浸水,否则因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甲方负责。
3、甲方必须按照建筑施工塔机用电规范设置一个塔机专用电源开关箱(隔离开关、漏电开关150A以上),要求该电箱安装距塔机5米内,负责供塔机专用电(该电箱由检验部门检验合格为准)。
4、甲方负责塔机的现场安全管理,禁止无关人员攀爬塔机,禁止未经乙方同意在塔机上悬挂影响塔机安全使用的物件,禁止违章使用。防止塔机部件被盗及遭受破坏。
5、塔机基础预埋螺栓以及附墙件等材料均由乙方提供。
6、乙方负责塔机的维修保养工作,其维修配件费由乙方自负,如塔吊发生故障不能使用或发生使用不正常乙方在接到甲方通告后必须2小时内赶到施工现场进行维修,最多不能超过4小时否则罚款500-2000元,对于塔吊发生的任何
非人为非不可抗力事故乙方必须在1天内解决,否则每迟一天按3000元处罚。
7、塔机吊钩以下绳具由乙方负责。
8、甲方负责提供安装拆卸时所需的用电、照明电源,相应的电焊气割设备、测量仪器由乙方自负。甲方负责协助工地现场的安全防护,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拆装工作范围。
9、由于塔机本身质量问题引起的安全问题及在安装拆卸过程中所造成的安全事故有乙方负责。
10、乙方必须办理塔机的相关资料向市安监站及特种设备检验所申报验收。
11、塔机施工结束时,甲方应以有效书面形式提前通知乙方,甲方对结算乙方塔机租金及其他费用后乙方可拆卸塔机退场。
12、双方各自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在今后的合作中协商,协商不成,由当地权威机构仲裁定论。
六、其他约定:
七、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八、甲、乙双方必需遵守本合同协议,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并受法律保护,合同有效期从合同签定之日起至塔吊拆离现场且甲方付清所有款项为止。如果双方发生纠纷,首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甲乙双方均可以在其单位所在地法院起诉。
甲方单位公章: 乙方单位公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