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度
上海齐迈五金有限公司
1 目的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保障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
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前提下,应用本标准时应充分考虑到安全适用原则,技术先进原则和经济合理原则。
3职责
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各部门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目标管理、考核,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的分解和目标制定中的审核、实施中的监控、年终考评等具体工作。
4管理内容和要求
4.1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组织体系
4.1.1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采取部门负责人负责制,按照自主管理与公司监管相结合的原则开展。
4.1.2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承担本部门目标任务的组织实施;其他负责人对主要负责任人负责,组织相关安全生产目标的落实,对各自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其他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负岗位责任。
4.2目标的制定、内容与分解
4.2.1目标制定依据
4.2.1.1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年年初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
4.2.1.2生产部部署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工作要求。
4.2.2目标分类和内容
4.2.2.1安全生产分为控制目标、工作目标两类,基本分为100分。
4.2.2.1.1控制目标(40分)。控制目标为当年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控制指标。控制目标经安委会审定后由总务科分解、下达,并予以公布。
4.2.2.1.1工作目标(60分)工作目标为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和任务,包括法律法规对企业安全生产组织保障、基础保障、管理保障和日常工作等方面的要求,以及政府及其主管部门、和公司有关部门部署和交办的有关工作任务和要求。
4.3目标监控与考评
4.3.1目标监控
4.3.1.1生产部采取点上抽查与面上检查相结合、适时抽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部门安全生产目标实施过程进行监控,随时了解情况,协调解决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并及时向安委会报告目标完成情况。
4.3.2检查与考评
4.3.2.1季度自查。每季度末月,各部门对本季度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结果报生产部,生产部会同有关部门适时进行抽查和检查。
4.3.2.2半年考评。每年6月底生产部将按不低于30%的比例组织对目标责任部门安全生产
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抽查,并对未被抽查部门的自查结果进行集中审查,形成半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评结果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报告。
4.3.2.3年底总评。每年12月31日前,各部门对全年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查,自查结果报生产部。生产部将按不低于80%的比例组织对目标责任部门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抽查,并对未被抽查部门的自查结果进行集中审查,形成全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评结果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报告。
4.3.3目标考评计分办法
4.3.3.1采用倒扣与奖励加分相结合的计分法,扣分项将该项基本分扣完为止,加分项不超过该项的最高累计分。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提出;
本制度由生产部归口管理;
本制度由生产部负责起草;
本制度由生产部负责解释。
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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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保障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
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前提下,应用本标准时应充分考虑到安全适用原则,技术先进原则和经济合理原则。
3职责
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各部门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目标管理、考核,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的分解和目标制定中的审核、实施中的监控、年终考评等具体工作。
4管理内容和要求
4.1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组织体系
4.1.1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采取部门负责人负责制,按照自主管理与公司监管相结合的原则开展。
4.1.2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承担本部门目标任务的组织实施;其他负责人对主要负责任人负责,组织相关安全生产目标的落实,对各自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其他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负岗位责任。
4.2目标的制定、内容与分解
4.2.1目标制定依据
4.2.1.1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年年初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
4.2.1.2生产部部署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工作要求。
4.2.2目标分类和内容
4.2.2.1安全生产分为控制目标、工作目标两类,基本分为100分。
4.2.2.1.1控制目标(40分)。控制目标为当年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控制指标。控制目标经安委会审定后由总务科分解、下达,并予以公布。
4.2.2.1.1工作目标(60分)工作目标为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和任务,包括法律法规对企业安全生产组织保障、基础保障、管理保障和日常工作等方面的要求,以及政府及其主管部门、和公司有关部门部署和交办的有关工作任务和要求。
4.3目标监控与考评
4.3.1目标监控
4.3.1.1生产部采取点上抽查与面上检查相结合、适时抽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部门安全生产目标实施过程进行监控,随时了解情况,协调解决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并及时向安委会报告目标完成情况。
4.3.2检查与考评
4.3.2.1季度自查。每季度末月,各部门对本季度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结果报生产部,生产部会同有关部门适时进行抽查和检查。
4.3.2.2半年考评。每年6月底生产部将按不低于30%的比例组织对目标责任部门安全生产
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抽查,并对未被抽查部门的自查结果进行集中审查,形成半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评结果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报告。
4.3.2.3年底总评。每年12月31日前,各部门对全年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查,自查结果报生产部。生产部将按不低于80%的比例组织对目标责任部门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抽查,并对未被抽查部门的自查结果进行集中审查,形成全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评结果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报告。
4.3.3目标考评计分办法
4.3.3.1采用倒扣与奖励加分相结合的计分法,扣分项将该项基本分扣完为止,加分项不超过该项的最高累计分。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提出;
本制度由生产部归口管理;
本制度由生产部负责起草;
本制度由生产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