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工程招标流程
一、 起草、编著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
由招标公司起草,建设单位确定,沈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审核。
二、 招标备案
(一)受理单位:沈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市建委)、沈阳市招标投标
协调管理办公室(市发改局)
(二)办理备案单位:招标公司、建设单位。
(三)招标需具备的条件:
1、勘察、设计招标:
(1) 项目审批文件;(或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
(2) 土地使用证;(或徒弟出让合同)
2、施工、监理招标:
(1) 项目审批文件;(或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
(2) 土地使用证;
(3) 用地规划许可证 ;
(4) 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扩出设计审定单);
(5) 招标代理委托合同;
(6) 资金证明(当年完工项目不少于计划投资的70%,跨年度竣工项目不少于
50%,由建设单位开户行出具)
如不具备上述条件,需与沈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沟通协调,经其同意后方能进行招标(待备案程序,上述条件具备后方可办理中标通知书)。
三、发布招标公告和发售招标文件
1、公告媒体:“沈阳市建设工程信息网”(建委)和“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改委);
2、发售招标文件时间要求:不少于工作日5日。
3、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在“沈阳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进行。
四、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答疑
现场踏勘时间:招标文件发售结束后。
答疑文件发出时间:开标前不少于15天。
五、开标
1、时间要求:从开始发售招标文件至开标时间,不少于20天。
2、地点要求:沈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沈阳21世纪大厦)
3、开标方式:电子开标。
六、评标
1、评标委员会组建
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建设单位只限一人参加,外请专家与开标前当日在沈阳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评标地点:沈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沈阳21世纪大厦)。
3、评标方式:电子评标。
七、确定中标人和中标公示
1. 确定中标人:建设单位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意见,按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人,国有投资项目如无特殊情况须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 中标公示:
(1) 公式媒体:与招标公告相同。
(2) 公示时间:4日。
八、办理中标通知书
中标公示结束后,由招标公司负责办理。
中标通知书办理结束后,建设单位和中标单位商签合同,然后到沈阳市建委办理施工许可证后方可开始施工。
房屋建筑工程招标流程
一、 起草、编著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
由招标公司起草,建设单位确定,沈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审核。
二、 招标备案
(一)受理单位:沈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市建委)、沈阳市招标投标
协调管理办公室(市发改局)
(二)办理备案单位:招标公司、建设单位。
(三)招标需具备的条件:
1、勘察、设计招标:
(1) 项目审批文件;(或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
(2) 土地使用证;(或徒弟出让合同)
2、施工、监理招标:
(1) 项目审批文件;(或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
(2) 土地使用证;
(3) 用地规划许可证 ;
(4) 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扩出设计审定单);
(5) 招标代理委托合同;
(6) 资金证明(当年完工项目不少于计划投资的70%,跨年度竣工项目不少于
50%,由建设单位开户行出具)
如不具备上述条件,需与沈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沟通协调,经其同意后方能进行招标(待备案程序,上述条件具备后方可办理中标通知书)。
三、发布招标公告和发售招标文件
1、公告媒体:“沈阳市建设工程信息网”(建委)和“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改委);
2、发售招标文件时间要求:不少于工作日5日。
3、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在“沈阳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进行。
四、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答疑
现场踏勘时间:招标文件发售结束后。
答疑文件发出时间:开标前不少于15天。
五、开标
1、时间要求:从开始发售招标文件至开标时间,不少于20天。
2、地点要求:沈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沈阳21世纪大厦)
3、开标方式:电子开标。
六、评标
1、评标委员会组建
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建设单位只限一人参加,外请专家与开标前当日在沈阳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评标地点:沈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沈阳21世纪大厦)。
3、评标方式:电子评标。
七、确定中标人和中标公示
1. 确定中标人:建设单位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意见,按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人,国有投资项目如无特殊情况须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 中标公示:
(1) 公式媒体:与招标公告相同。
(2) 公示时间:4日。
八、办理中标通知书
中标公示结束后,由招标公司负责办理。
中标通知书办理结束后,建设单位和中标单位商签合同,然后到沈阳市建委办理施工许可证后方可开始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