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司法援[2012]1号
省司法厅法律援助管理处
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法律援助工作总结》的通知
各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处(中心):
现将《2011年全省法律援助工作总结》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学习,参考借鉴。
二0一二年二月十五日
2011年全省法律援助工作总结
厅党委高度重视法律援助工作,2011年,除在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和社会管理创新年中工作调度会等综合性会议上就法律援助工作进行部署外,厅领导还多次具体指导开展工作,并专门召开全省法律援助工作会议和全省法律援助工作视频会议予以推进。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不断巩固、完善以办案服务为中心的发展格局,法律援助工作取得较好成绩,为服务和保障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河北法制报》以《2011年全省法援工作亮点纷呈》为题,长城网、网易新闻中心等媒体以《2011河北法援亮点多 帮51048人挽回损失超2亿》为题进行了报导。
一、继续巩固、完善以办案服务为中心的发展格局,法律援助办案数量和质量稳步提升
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把“多办案、办好案”作为法律援助工作的根本出发点,采取有力措施,着力提升法律援助办案数量和质量,努力实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法律援助办案数量保持快速增长。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把法律援助办案数量增长20%作为首要任务,逐级分解任务目标,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全年办案数量实现快速增长。根据司法部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统计,2011年全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8928件,比2010年增长43.8%,受援人数达到51048人,累计挽回经济损失22053
万元。办理中央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取得突出成绩。省中心通过精心谋划、合理布局、规范操作、适时调度,有效利用中央项目资金210万元,完成了中央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任务,组织有关法律援助机构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183件,其中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466件,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137件,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207件,妇女家庭权益保护法律援助案件333件,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40件,缓解了我省各地尤其是贫困地区法律援助经费紧张的状况,提高了律师、法律援助工作者、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积极性和责任心。法律援助质量和经费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各地认真贯彻司法部《关于加强法律援助经费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加大经费使用监管力度,推动设立法律援助经费专门帐户或单列科目,进一步规范了办案支出范围和补贴发放标准。承德市司法局成立法律援助经费专项检查组,开展了专项检查。邢台市出台了《法律援助办案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确认了法律援助超时默认制、点援制等做法,同时系统地规定了法律援助办案质量评查的组织形式、评查方式、评查内容及处理措施。唐山市司法局开展了优秀案卷评选活动,成立评审组对全市法律援助卷宗进行了评查。法律援助的社会认可度和公信力不断提高。广泛开展案件质量回访活动,采取发放监督卡、跟踪调查、旁听庭审等形式,及时纠正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衡水市开展了两次“双百”大回访活动,对近两年来所办法律援助案件的100个当事人和100个承办人进行了回访,
查找存在问题,提出了改进工作的建议,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法律援助舆情分析和建议机制进一步完善。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法律援助舆情分析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法律援助舆情分析和报送工作。各地法律援助机构把舆情分析和建议作为延伸社会管理职能的重要抓手,经常性地向党委、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报送舆情分析报告,提出有对策的建议,为推进依法治理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积极推动社会化进程,法律援助发展环境不断优化
深入推进“三个纳入”,进一步整合法律援助与系统内法律服务和系统外社会法律援助资源,形成了系统内外推动法律援助工作的合力。积极推动落实“三个纳入”。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继续推动“三个纳入”等法律援助政府责任的落实。在全省法律援助工作会议上,对法律援助经费未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的县(市、区)法律援助机构实行通报,加大督导力度,推动工作进一步落实。系统内法律援助资源进一步整合。在全省法律援助视频工作会议上,对监狱、劳教单位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进行了部署,被长城网等媒体报道。沧州市司法局下发了《关于律师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的通知》,规范了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规章流程。邯郸市依托人民调解员在所辖村(居)委会发展了5600名法律援助联络员。保定市开展法律援助进监狱活动,为服刑人员现场解答法律咨询。肃宁县依托“四个覆盖”网络进一步完善了农村法律援助
网络。系统外部门联动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加强与法院、检察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财政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完善协作机制,共同推进法律援助工作。沧州市司法局和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进一步理顺了法律援助案件指派等相关工作程序,健全了与法院的协调工作机制。石家庄市协助团市委规范了青少年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工作职责、流程、方法等制度,重新制作标识牌,使青少年法律援助工作站达到规范化运转。廊坊市法律援助中心被团省委确定为“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单位”。鹿泉市成立了全省首家法律援助类民办非企业单位。
三、积极开展便民利民服务活动,取得了显著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全面总结和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进一步创新服务方式,拓宽申请渠道,简化审查程序,健全便民窗口,努力为受援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部署开展了“法律援助携手农民工冬日集中维权活动”。针对岁末年初侵犯农民工权益案件较多的情况,集中时间和精力开展农民工维权工作。活动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中国政府网、新华网、人民网、法制网、普法网等重要媒体予以刊载,并在《河北日报》头版报道。承德市部署开展的“农民工维权百日会战”活动,收到当地社会各界高度关注,承德电视台等媒体进行了报道。积极开展法律援助“进社区”活动。围绕拓展社会管理职能,采取走进去的方式,努力
为社区居民提供上门法律援助。石家庄市在市区新建80个法律援助工作站,由就近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每月18日派律师到社区为居民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方便了居民群众对法律援助的需求。张家口市桥东区法律援助中心依托学校资源在社区建立法律援助志愿者工作站,每周三下午免费为辖区居民提供法律服务,被《光明日报》等媒体报道。保定市开展了“当代雷锋—志愿者在行动”主题志愿服务活动,组织法律援助工作者和志愿者深入学校、农村、敬老院进行宣传慰问,帮助协调解决实际问题。法律援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各地结合实际,逐步降低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把更多民生事项纳入援助范围。邯郸市司法局与市工会、市残联联合签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将农民工、残疾人在劳务、创业等方面导致利益受到损害等情况纳入了法律援助范围。法律援助受理审查程序进一步简化。各地法律援助机构按照便民服务的要求,进一步简化了法律援助申请、审查和受理程序。完善省直律师事务所先办案后确认的备案审核工作机制,由省中心一个受理“窗口”扩展到20余个“窗口”,提高了审批、指派效率。石家庄市法律援助申请程序,由5天缩短为3天,对于材料齐全的实行当天受理当天指派。特殊人群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加强。把残疾人、未成年人、妇女等弱势群体作为法律援助重点对象,加大援助力度。唐山市在全市15家法律援助机构全部成立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和“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统一挂牌进行了公示,并全部实行“当天审查、
当天受理、当天指派”和“先接访、后调解、再援助”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减少维权成本。便民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大力推进机构设施便利化建设,完善便民服务设施,方便困难群众申请获得法律援助。石家庄市投资30万元针对法律援助接待室进行了升级改造亮化,提升了接待室的接待能力和服务效率。丰南、平泉、兴隆等县区重新调整了办公用房,配备并完善了通讯、摄像、文印等基础业务装备,基本满足了正常工作需要。
四、深入开展职业化建设,法律援助队伍的整体素质不断提升
以职业化建设为抓手,以“创先争优”等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不断加大培训和教育力度,法律援助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升。扎实开展各种主题实践活动。认真学习建党90周年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认真抓好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的学习传达,使广大法律援助人员始终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深入开展职业化建设。充分发挥秦皇岛、邢台法律援助中心职业化建设工作的带动作用,推动和深化全省法律援助职业化建设,进一步增强广大法律援助人员“以人为本、服务为民”的的职业精神,增强法律援助队伍的向心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秦皇岛市法律援助中心职业化建设受到省委政法委的肯定。在认真审查的基础上,完成了374名法律援助工作者的年度考核注册工作。积极开展各种专业培训。厅法援处与省中心共同
组织承办司法部“中东部省份法律援助轮训计划”河北培训班,对全省各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进行了一次全面培训,提高了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管理水平和业务素养。省中心举办了全省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实施与管理培训班,对项目实施单位副主任和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衡水市司法局举办了两次法律援助工作培训班,提高了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办案技能和综合素质。邢台市司法局联合建设、劳动部门举办了6次举办了农民工专项普法培训班,增强了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
五、深入开展宣传工作,法律援助的知晓率和影响力不断提高
充分利用主题活动和电视广播、手机网络等各种媒体,大力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不断提高法律援助的知晓率和影响力。积极开展“双十佳”社会评选活动期间法律援助宣传工作。结合开展法律援助“双先”、“双十佳”和“百优法律援助精品案例”评选表彰活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第二届全国法律援助“双十佳”社会评选活动期间宣传工作的通知》,采取多种渠道和形式宣传全省法律援助工作取得的成效,推介全省法律援助工作中出现的先进典型,扩大了法律援助社会影响力。深入开展法律援助主题宣传月活动。部署开展了纪念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实施八周年暨《河北省法律援助条例》实施四周年主题宣传月活动。活动期间,全省共举办各类宣传活动300余场次,解答法律咨询50000余人次,发放法律援助便民手册45000份、法律援助联络卡60000
余张,累计1万多名法律援助志愿者参加了活动。省中心印制了一批文化衫、购物袋等法律援助宣传用品,向群众免费发放。广泛借助媒体开展宣传活动。多次走进“阳光热线”、“行风热线”、“阳光理政”等栏目,现场解答群众咨询,向群众宣传法律援助制度。石家庄市法律援助工作在12月4日、22日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和23日综合频道朝闻天下三次报道,有力地提升了我省法律援助工作的影响力。沧州市司法局在沧州市电视台播出了《法律援助,促民生保和谐》专题片。
冀司法援[2012]1号
省司法厅法律援助管理处
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法律援助工作总结》的通知
各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处(中心):
现将《2011年全省法律援助工作总结》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学习,参考借鉴。
二0一二年二月十五日
2011年全省法律援助工作总结
厅党委高度重视法律援助工作,2011年,除在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和社会管理创新年中工作调度会等综合性会议上就法律援助工作进行部署外,厅领导还多次具体指导开展工作,并专门召开全省法律援助工作会议和全省法律援助工作视频会议予以推进。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不断巩固、完善以办案服务为中心的发展格局,法律援助工作取得较好成绩,为服务和保障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河北法制报》以《2011年全省法援工作亮点纷呈》为题,长城网、网易新闻中心等媒体以《2011河北法援亮点多 帮51048人挽回损失超2亿》为题进行了报导。
一、继续巩固、完善以办案服务为中心的发展格局,法律援助办案数量和质量稳步提升
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把“多办案、办好案”作为法律援助工作的根本出发点,采取有力措施,着力提升法律援助办案数量和质量,努力实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法律援助办案数量保持快速增长。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把法律援助办案数量增长20%作为首要任务,逐级分解任务目标,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全年办案数量实现快速增长。根据司法部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统计,2011年全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8928件,比2010年增长43.8%,受援人数达到51048人,累计挽回经济损失22053
万元。办理中央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取得突出成绩。省中心通过精心谋划、合理布局、规范操作、适时调度,有效利用中央项目资金210万元,完成了中央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任务,组织有关法律援助机构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183件,其中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466件,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137件,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207件,妇女家庭权益保护法律援助案件333件,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40件,缓解了我省各地尤其是贫困地区法律援助经费紧张的状况,提高了律师、法律援助工作者、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积极性和责任心。法律援助质量和经费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各地认真贯彻司法部《关于加强法律援助经费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加大经费使用监管力度,推动设立法律援助经费专门帐户或单列科目,进一步规范了办案支出范围和补贴发放标准。承德市司法局成立法律援助经费专项检查组,开展了专项检查。邢台市出台了《法律援助办案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确认了法律援助超时默认制、点援制等做法,同时系统地规定了法律援助办案质量评查的组织形式、评查方式、评查内容及处理措施。唐山市司法局开展了优秀案卷评选活动,成立评审组对全市法律援助卷宗进行了评查。法律援助的社会认可度和公信力不断提高。广泛开展案件质量回访活动,采取发放监督卡、跟踪调查、旁听庭审等形式,及时纠正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衡水市开展了两次“双百”大回访活动,对近两年来所办法律援助案件的100个当事人和100个承办人进行了回访,
查找存在问题,提出了改进工作的建议,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法律援助舆情分析和建议机制进一步完善。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法律援助舆情分析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法律援助舆情分析和报送工作。各地法律援助机构把舆情分析和建议作为延伸社会管理职能的重要抓手,经常性地向党委、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报送舆情分析报告,提出有对策的建议,为推进依法治理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积极推动社会化进程,法律援助发展环境不断优化
深入推进“三个纳入”,进一步整合法律援助与系统内法律服务和系统外社会法律援助资源,形成了系统内外推动法律援助工作的合力。积极推动落实“三个纳入”。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继续推动“三个纳入”等法律援助政府责任的落实。在全省法律援助工作会议上,对法律援助经费未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的县(市、区)法律援助机构实行通报,加大督导力度,推动工作进一步落实。系统内法律援助资源进一步整合。在全省法律援助视频工作会议上,对监狱、劳教单位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进行了部署,被长城网等媒体报道。沧州市司法局下发了《关于律师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的通知》,规范了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规章流程。邯郸市依托人民调解员在所辖村(居)委会发展了5600名法律援助联络员。保定市开展法律援助进监狱活动,为服刑人员现场解答法律咨询。肃宁县依托“四个覆盖”网络进一步完善了农村法律援助
网络。系统外部门联动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加强与法院、检察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财政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完善协作机制,共同推进法律援助工作。沧州市司法局和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进一步理顺了法律援助案件指派等相关工作程序,健全了与法院的协调工作机制。石家庄市协助团市委规范了青少年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工作职责、流程、方法等制度,重新制作标识牌,使青少年法律援助工作站达到规范化运转。廊坊市法律援助中心被团省委确定为“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单位”。鹿泉市成立了全省首家法律援助类民办非企业单位。
三、积极开展便民利民服务活动,取得了显著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全面总结和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进一步创新服务方式,拓宽申请渠道,简化审查程序,健全便民窗口,努力为受援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部署开展了“法律援助携手农民工冬日集中维权活动”。针对岁末年初侵犯农民工权益案件较多的情况,集中时间和精力开展农民工维权工作。活动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中国政府网、新华网、人民网、法制网、普法网等重要媒体予以刊载,并在《河北日报》头版报道。承德市部署开展的“农民工维权百日会战”活动,收到当地社会各界高度关注,承德电视台等媒体进行了报道。积极开展法律援助“进社区”活动。围绕拓展社会管理职能,采取走进去的方式,努力
为社区居民提供上门法律援助。石家庄市在市区新建80个法律援助工作站,由就近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每月18日派律师到社区为居民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方便了居民群众对法律援助的需求。张家口市桥东区法律援助中心依托学校资源在社区建立法律援助志愿者工作站,每周三下午免费为辖区居民提供法律服务,被《光明日报》等媒体报道。保定市开展了“当代雷锋—志愿者在行动”主题志愿服务活动,组织法律援助工作者和志愿者深入学校、农村、敬老院进行宣传慰问,帮助协调解决实际问题。法律援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各地结合实际,逐步降低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把更多民生事项纳入援助范围。邯郸市司法局与市工会、市残联联合签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将农民工、残疾人在劳务、创业等方面导致利益受到损害等情况纳入了法律援助范围。法律援助受理审查程序进一步简化。各地法律援助机构按照便民服务的要求,进一步简化了法律援助申请、审查和受理程序。完善省直律师事务所先办案后确认的备案审核工作机制,由省中心一个受理“窗口”扩展到20余个“窗口”,提高了审批、指派效率。石家庄市法律援助申请程序,由5天缩短为3天,对于材料齐全的实行当天受理当天指派。特殊人群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加强。把残疾人、未成年人、妇女等弱势群体作为法律援助重点对象,加大援助力度。唐山市在全市15家法律援助机构全部成立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和“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统一挂牌进行了公示,并全部实行“当天审查、
当天受理、当天指派”和“先接访、后调解、再援助”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减少维权成本。便民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大力推进机构设施便利化建设,完善便民服务设施,方便困难群众申请获得法律援助。石家庄市投资30万元针对法律援助接待室进行了升级改造亮化,提升了接待室的接待能力和服务效率。丰南、平泉、兴隆等县区重新调整了办公用房,配备并完善了通讯、摄像、文印等基础业务装备,基本满足了正常工作需要。
四、深入开展职业化建设,法律援助队伍的整体素质不断提升
以职业化建设为抓手,以“创先争优”等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不断加大培训和教育力度,法律援助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升。扎实开展各种主题实践活动。认真学习建党90周年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认真抓好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的学习传达,使广大法律援助人员始终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深入开展职业化建设。充分发挥秦皇岛、邢台法律援助中心职业化建设工作的带动作用,推动和深化全省法律援助职业化建设,进一步增强广大法律援助人员“以人为本、服务为民”的的职业精神,增强法律援助队伍的向心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秦皇岛市法律援助中心职业化建设受到省委政法委的肯定。在认真审查的基础上,完成了374名法律援助工作者的年度考核注册工作。积极开展各种专业培训。厅法援处与省中心共同
组织承办司法部“中东部省份法律援助轮训计划”河北培训班,对全省各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进行了一次全面培训,提高了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管理水平和业务素养。省中心举办了全省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实施与管理培训班,对项目实施单位副主任和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衡水市司法局举办了两次法律援助工作培训班,提高了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办案技能和综合素质。邢台市司法局联合建设、劳动部门举办了6次举办了农民工专项普法培训班,增强了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
五、深入开展宣传工作,法律援助的知晓率和影响力不断提高
充分利用主题活动和电视广播、手机网络等各种媒体,大力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不断提高法律援助的知晓率和影响力。积极开展“双十佳”社会评选活动期间法律援助宣传工作。结合开展法律援助“双先”、“双十佳”和“百优法律援助精品案例”评选表彰活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第二届全国法律援助“双十佳”社会评选活动期间宣传工作的通知》,采取多种渠道和形式宣传全省法律援助工作取得的成效,推介全省法律援助工作中出现的先进典型,扩大了法律援助社会影响力。深入开展法律援助主题宣传月活动。部署开展了纪念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实施八周年暨《河北省法律援助条例》实施四周年主题宣传月活动。活动期间,全省共举办各类宣传活动300余场次,解答法律咨询50000余人次,发放法律援助便民手册45000份、法律援助联络卡60000
余张,累计1万多名法律援助志愿者参加了活动。省中心印制了一批文化衫、购物袋等法律援助宣传用品,向群众免费发放。广泛借助媒体开展宣传活动。多次走进“阳光热线”、“行风热线”、“阳光理政”等栏目,现场解答群众咨询,向群众宣传法律援助制度。石家庄市法律援助工作在12月4日、22日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和23日综合频道朝闻天下三次报道,有力地提升了我省法律援助工作的影响力。沧州市司法局在沧州市电视台播出了《法律援助,促民生保和谐》专题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