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协议书
甲方:张奎,男,生于1956年9月24日,汉族,住瓮安县雍阳镇文峰中路78号。
乙方:陈应琴,女,生于1967年12月3日,汉族,住瓮安县雍阳镇云星路1号。
双方本次婚姻结缘均系再婚,且身边各有一子共同生活,双方于2011年12月正式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其间甲方投资近28万元将甲方原有房产(即桃园旅六楼西侧两门面之上的六楼七个房间)撤房扩建作为与乙方共同居住的套房。双方经近一年的共同生活彼此有所了解,情感发展较好,双方均认为有必要以合法婚姻白头谐老。但为了确保双方互敬互爱,不会因生活小事、财产和子女的养育等问题发生纠纷,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和以承诺方式承诺如下:
一、双方在本协议签字生效后,择期办理结婚证。
二、甲方承诺:有能力承担乙方与甲方共同生活的费用,无需乙方投入资金或求职获利养家。如果乙方求职劳动、其利归乙方。
三、为确保乙方与甲方婚后不因其他意外导致乙方老无定所,甲方承诺:甲方扩建的上述房产,在乙方承诺以实现的情况下,将扩建后的房产平方列为双方共有。
四、双方婚前的其他财产,双方各自所有。
五、甲方婚前房产租金作为双方婚后经济来源。乙方婚前房产租金,乙方自行掌控,若投入甲方周转(含投入甲方前期周转的二万元),甲方按借款处理,适时归还乙方。
六、甲方与前任妻唐美生活期间(即2011年11月前)所负债务由甲方自行承担。甲方与乙方共同生活期间所产生的债务,属甲乙双方共同债务。
七、乙方与甲方共同生活时,乙方将婚前生活用品:彩电一台
(CTL25寸老电视)、容声冰箱一台、美的饮水机一台、方、条几各一张、电磁炉一个投入共同使用,其产权归乙方所有;双方共同生活期间的其他物品属甲方投入并所有。
八、甲方承诺:对乙方孩子张铁林承担抚育至其18岁(指在校年龄)的义务。
九、为避免纠纷产生,双方在子女、孙子女十八岁前的生活、学习消费上实行等份支付制。
十、乙方依约享有前述房产时,有权按排继承人继承。但继承的选择由双方根据受继承人对甲乙双方的孝敬情况而定——即受继承人必须对甲乙双方尽到瞻养义务后方可实现。否则,按物归原主论定。
十一、乙方婚后应妥善解决好与张铁林生父的财产关系和情感关系。如果处置不当,乙方承担不利后果。
十二、双方婚后应互敬互爱,互重理解。不得有婚外恋情或婚外恋情有关的信息与通话;不得使用家庭暴力;不得出现去向不明、说东去西等现象,否则,违反方承担不利后果。
十三、乙方承诺:如不能与甲方共同生活十年以上;或因与甲方解除婚姻关系,乙方不享有甲方扩建的前述房产产权。该承诺旨在表示:乙方不是因可以享有甲方财产而与甲方结婚,而是望求与甲方百年好合、白头谐老有个依托。
十四、以上所称不利后果,含盖前述共有房产和借款。
十五、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签字生效,双方及其第三人各执一份。受法律保护。
甲方:
乙方:
2012年10月28日
结婚协议书
甲方:张奎,男,生于1956年9月24日,汉族,住瓮安县雍阳镇文峰中路78号。
乙方:陈应琴,女,生于1967年12月3日,汉族,住瓮安县雍阳镇云星路1号。
双方本次婚姻结缘均系再婚,且身边各有一子共同生活,双方于2011年12月正式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其间甲方投资近28万元将甲方原有房产(即桃园旅六楼西侧两门面之上的六楼七个房间)撤房扩建作为与乙方共同居住的套房。双方经近一年的共同生活彼此有所了解,情感发展较好,双方均认为有必要以合法婚姻白头谐老。但为了确保双方互敬互爱,不会因生活小事、财产和子女的养育等问题发生纠纷,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和以承诺方式承诺如下:
一、双方在本协议签字生效后,择期办理结婚证。
二、甲方承诺:有能力承担乙方与甲方共同生活的费用,无需乙方投入资金或求职获利养家。如果乙方求职劳动、其利归乙方。
三、为确保乙方与甲方婚后不因其他意外导致乙方老无定所,甲方承诺:甲方扩建的上述房产,在乙方承诺以实现的情况下,将扩建后的房产平方列为双方共有。
四、双方婚前的其他财产,双方各自所有。
五、甲方婚前房产租金作为双方婚后经济来源。乙方婚前房产租金,乙方自行掌控,若投入甲方周转(含投入甲方前期周转的二万元),甲方按借款处理,适时归还乙方。
六、甲方与前任妻唐美生活期间(即2011年11月前)所负债务由甲方自行承担。甲方与乙方共同生活期间所产生的债务,属甲乙双方共同债务。
七、乙方与甲方共同生活时,乙方将婚前生活用品:彩电一台
(CTL25寸老电视)、容声冰箱一台、美的饮水机一台、方、条几各一张、电磁炉一个投入共同使用,其产权归乙方所有;双方共同生活期间的其他物品属甲方投入并所有。
八、甲方承诺:对乙方孩子张铁林承担抚育至其18岁(指在校年龄)的义务。
九、为避免纠纷产生,双方在子女、孙子女十八岁前的生活、学习消费上实行等份支付制。
十、乙方依约享有前述房产时,有权按排继承人继承。但继承的选择由双方根据受继承人对甲乙双方的孝敬情况而定——即受继承人必须对甲乙双方尽到瞻养义务后方可实现。否则,按物归原主论定。
十一、乙方婚后应妥善解决好与张铁林生父的财产关系和情感关系。如果处置不当,乙方承担不利后果。
十二、双方婚后应互敬互爱,互重理解。不得有婚外恋情或婚外恋情有关的信息与通话;不得使用家庭暴力;不得出现去向不明、说东去西等现象,否则,违反方承担不利后果。
十三、乙方承诺:如不能与甲方共同生活十年以上;或因与甲方解除婚姻关系,乙方不享有甲方扩建的前述房产产权。该承诺旨在表示:乙方不是因可以享有甲方财产而与甲方结婚,而是望求与甲方百年好合、白头谐老有个依托。
十四、以上所称不利后果,含盖前述共有房产和借款。
十五、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签字生效,双方及其第三人各执一份。受法律保护。
甲方:
乙方:
201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