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文书示范文本(简)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文书示范文本

一、收件证明

( )第 号-收

(申请人姓名或者单位名称):

本单位于 年 月 日收到了您(单位)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电报□传真□当面方式提出要求获得 的申请。

特此告知。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填写说明:

1、在文书右上角处的横线上填写单位简称,在括号内填写制作文书的年份,在随后的短横线上填写文书编号(以下同);

2、完整填写申请人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以下同)。

二、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告知书

(申请人姓名或者单位名称):

经查,您(单位)提交的材料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要求,本单位不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出答复。

特此告知。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三、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所指政府信息告知书

(申请人姓名或者单位名称):

经查,您(单位)提交的材料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二条所指的政府信息的范畴。

特此告知。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四、延期答复(提供政府信息)告知书

(申请人姓名或者单位名称):

现由于 的原因,本单位无法在 年 月 日前

□作出答复

□提供政府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本单位将延期至 年 月 日前

□作出答复

□提供政府信息

特此告知。

填写说明:

1、在横线上填写正当理由的具体内容;

2、延长期限不能超过15个工作日。

五、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

(申请人姓名或者单位名称):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经查,您(单位)申请获取的信息属于可公开的政府信息范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本单位将通过以下形式提供该政府信息:

□纸质 □电子邮件 □光盘 □磁盘

□其他方式,具体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本单位将向您(单位)收取实际发生的检索/复制/邮寄/递送费用。请在收到本告知书,到

办理缴费等具体手续。本单位将在您(单位)办妥手续后5个工作日内向您(单位)提供该政府信息。

特此告知。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填写说明:

1、按照申请人的要求或者实际情况,在“□”内打钩选择政府信息提供形式;

2、完整填写办理缴费手续的地址(以下同);

3、如果提供政府信息不产生费用,则将有关收费的内容从告知书中删去(以下同)。

六、政府信息部分公开告知书

(申请人姓名或者单位名称):

经查,您(单位)申请获取的政府信息中的 可以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项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本单位将通过以下形式提供该政府信息:

□纸质 □电子邮件 □光盘 □磁盘

□其他形式,具体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本单位将向您(单位)收取实际发生的检索/复制/邮寄/递送费用。请在收到本告知书后,到 办理缴费等具体手续。本单位将在您(单位)办妥手续后5个工作日内向您(单位)提供该政府信息。

另查,您(单位)申请获取的政府信息中,有关 的政府信息:

□属于国家秘密

□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

□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权造成不当侵害的

□属于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

□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生命安全的

□有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具体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八条、第十四条第四款和第二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本单位对该部分信息不予公开。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天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或宜昌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告知。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填写说明:

1、按照申请人的要求或者实际情况,在“□”内打钩选择政府信息提供形式;

2、在“□”内打钩选择部分公开的原因,在“有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后的横线上填写法律、法规的完整名称和具体适用条款。

七、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告知书

(申请人姓名或者单位名称) :

经查,您(单位)申请获取的政府信息:

□属于国家秘密

□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

□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权造成不当侵害的

□属于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

□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生命安全的

□有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具体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八条、第十四条第四款和第二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对于您(单位)申请获取的信息,本单位不予公开。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天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或宜昌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告知。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八、非本单位掌握政府信息告知书

(申请人姓名或者单位名称):

经查,您(单位)申请获取的信息不属于本单位的掌握范围。本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予以告知。建议您向 咨询,联系方式为 。

特此告知。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填写说明:

能够确定信息掌握单位的,则完整填写掌握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反之,则从告知书中删去。

九、政府信息不存在告知书

(申请人姓名或者单位名称):

经查,您(单位)申请获取的信息不存在。本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

特此告知。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十、补正申请告知书

(申请人姓名或者单位名称):

经查,本单位无法按照您(单位)对申请获取信息的内容描述确定相应的政府信息。本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请您(单位)在 年 月 日前□更改□补充申请。

自本单位作出本告知书之日起至收到您(单位)□更改□补充申请之日止的期间,不计入本单位作出答复的期限。逾期不补正的,本单位将按照您(单位)于 年 月 日提出的申请进行处理。

特此告知。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十一、第三方意见征询告知书

(申请人姓名或者单位名称):

由于您申请的政府信息:

□属于第三方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第三方商业秘密被泄漏

□属于第三方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第三方个人隐私权遭受不当侵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需要征询第三方的意见,请等待。

特此告知。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十二、第三方意见征询同意公开告知书

(申请人姓名或者单位名称):

经征询第三方意见,您(单位)申请获取的信息第三方同意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本单位将通过以下形式提供该政府信息:

□纸质 □电子邮件 □光盘 □磁盘

□其他方式,具体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本单位将向您(单位)收取实际发生的检索/复制/邮寄/递送费用。请在收到本告知书,到

办理缴费等具体手续。本单位将在您(单位)办妥手续后5个工作日内向您(单位)提供该政府信息。

特此告知。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十三、第三方意见征询不同意公开告知书

(申请人姓名或者单位名称):

经征询第三方意见,您(单位)申请获取的信息第三方不同意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对于您(单位)申请获取的信息,本单位不予公开。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天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或宜昌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告知。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十四、第三方意见征询同意部分公开告知书

(申请人姓名或者单位名称):

经征询第三方意见,您(单位)申请获取的信息第三方同意部分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本单位将通过以下形式提供该政府信息:

□纸质 □电子邮件 □光盘 □磁盘

□其他方式,具体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本单位将向您(单位)收取实际发生的检索/复制/邮寄/递送费用。请在收到本告知书,到

办理缴费等具体手续。本单位将在您(单位)办妥手续后5个工作日内向您(单位)提供该政府信息。

另查,您(单位)申请获取的政府信息中,有关 的政府信息:

□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

□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权造成不当侵害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本单位对该部分信息不予公开。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天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或宜昌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告知。

十五、第三方意见征询单

(被征询人姓名或者单位名称):

本单位于 年 月 日收到 ( 申请人姓名或单位名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详情参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由于其申请的政府信息

□属于您单位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您单位商业秘密被泄漏的 □属于您的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您的个人隐私权遭受不当侵害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特向您(单位)征询是否同意提供该政府信息的意见,并将意见邮寄至: 。 (邮政编码: )。

如果您(单位)在收到本征询单之后5个工作日内未作出答复,则视为您(单位)不同意提供上述信息。

附件:1.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或申请内容摘要

2.第三方意见征询回执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填写说明:

1、完整填写被征询人姓名或单位名称;

2、完整填写申请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

3、完整填写反馈本征询单的地址和邮政编码。

十六、第三方意见征询回执

(单位名称) :

本人(单位)于 年 月 日收到了《第三方意见征询单》。经研究,本人(单位)认为 。因此:

□同意提供申请人 申请获取的政府信息

□同意部分提供申请人 申请获取的政府信息,具体是 □不同意提供申请人 申请获取的政府信息

特此告知。

(个人或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文书示范文本

一、收件证明

( )第 号-收

(申请人姓名或者单位名称):

本单位于 年 月 日收到了您(单位)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电报□传真□当面方式提出要求获得 的申请。

特此告知。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填写说明:

1、在文书右上角处的横线上填写单位简称,在括号内填写制作文书的年份,在随后的短横线上填写文书编号(以下同);

2、完整填写申请人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以下同)。

二、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告知书

(申请人姓名或者单位名称):

经查,您(单位)提交的材料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要求,本单位不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出答复。

特此告知。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三、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所指政府信息告知书

(申请人姓名或者单位名称):

经查,您(单位)提交的材料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二条所指的政府信息的范畴。

特此告知。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四、延期答复(提供政府信息)告知书

(申请人姓名或者单位名称):

现由于 的原因,本单位无法在 年 月 日前

□作出答复

□提供政府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本单位将延期至 年 月 日前

□作出答复

□提供政府信息

特此告知。

填写说明:

1、在横线上填写正当理由的具体内容;

2、延长期限不能超过15个工作日。

五、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

(申请人姓名或者单位名称):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经查,您(单位)申请获取的信息属于可公开的政府信息范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本单位将通过以下形式提供该政府信息:

□纸质 □电子邮件 □光盘 □磁盘

□其他方式,具体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本单位将向您(单位)收取实际发生的检索/复制/邮寄/递送费用。请在收到本告知书,到

办理缴费等具体手续。本单位将在您(单位)办妥手续后5个工作日内向您(单位)提供该政府信息。

特此告知。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填写说明:

1、按照申请人的要求或者实际情况,在“□”内打钩选择政府信息提供形式;

2、完整填写办理缴费手续的地址(以下同);

3、如果提供政府信息不产生费用,则将有关收费的内容从告知书中删去(以下同)。

六、政府信息部分公开告知书

(申请人姓名或者单位名称):

经查,您(单位)申请获取的政府信息中的 可以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项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本单位将通过以下形式提供该政府信息:

□纸质 □电子邮件 □光盘 □磁盘

□其他形式,具体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本单位将向您(单位)收取实际发生的检索/复制/邮寄/递送费用。请在收到本告知书后,到 办理缴费等具体手续。本单位将在您(单位)办妥手续后5个工作日内向您(单位)提供该政府信息。

另查,您(单位)申请获取的政府信息中,有关 的政府信息:

□属于国家秘密

□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

□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权造成不当侵害的

□属于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

□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生命安全的

□有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具体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八条、第十四条第四款和第二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本单位对该部分信息不予公开。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天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或宜昌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告知。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填写说明:

1、按照申请人的要求或者实际情况,在“□”内打钩选择政府信息提供形式;

2、在“□”内打钩选择部分公开的原因,在“有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后的横线上填写法律、法规的完整名称和具体适用条款。

七、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告知书

(申请人姓名或者单位名称) :

经查,您(单位)申请获取的政府信息:

□属于国家秘密

□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

□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权造成不当侵害的

□属于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

□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生命安全的

□有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具体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八条、第十四条第四款和第二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对于您(单位)申请获取的信息,本单位不予公开。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天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或宜昌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告知。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八、非本单位掌握政府信息告知书

(申请人姓名或者单位名称):

经查,您(单位)申请获取的信息不属于本单位的掌握范围。本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予以告知。建议您向 咨询,联系方式为 。

特此告知。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填写说明:

能够确定信息掌握单位的,则完整填写掌握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反之,则从告知书中删去。

九、政府信息不存在告知书

(申请人姓名或者单位名称):

经查,您(单位)申请获取的信息不存在。本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

特此告知。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十、补正申请告知书

(申请人姓名或者单位名称):

经查,本单位无法按照您(单位)对申请获取信息的内容描述确定相应的政府信息。本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请您(单位)在 年 月 日前□更改□补充申请。

自本单位作出本告知书之日起至收到您(单位)□更改□补充申请之日止的期间,不计入本单位作出答复的期限。逾期不补正的,本单位将按照您(单位)于 年 月 日提出的申请进行处理。

特此告知。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十一、第三方意见征询告知书

(申请人姓名或者单位名称):

由于您申请的政府信息:

□属于第三方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第三方商业秘密被泄漏

□属于第三方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第三方个人隐私权遭受不当侵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需要征询第三方的意见,请等待。

特此告知。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十二、第三方意见征询同意公开告知书

(申请人姓名或者单位名称):

经征询第三方意见,您(单位)申请获取的信息第三方同意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本单位将通过以下形式提供该政府信息:

□纸质 □电子邮件 □光盘 □磁盘

□其他方式,具体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本单位将向您(单位)收取实际发生的检索/复制/邮寄/递送费用。请在收到本告知书,到

办理缴费等具体手续。本单位将在您(单位)办妥手续后5个工作日内向您(单位)提供该政府信息。

特此告知。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十三、第三方意见征询不同意公开告知书

(申请人姓名或者单位名称):

经征询第三方意见,您(单位)申请获取的信息第三方不同意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对于您(单位)申请获取的信息,本单位不予公开。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天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或宜昌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告知。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十四、第三方意见征询同意部分公开告知书

(申请人姓名或者单位名称):

经征询第三方意见,您(单位)申请获取的信息第三方同意部分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本单位将通过以下形式提供该政府信息:

□纸质 □电子邮件 □光盘 □磁盘

□其他方式,具体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本单位将向您(单位)收取实际发生的检索/复制/邮寄/递送费用。请在收到本告知书,到

办理缴费等具体手续。本单位将在您(单位)办妥手续后5个工作日内向您(单位)提供该政府信息。

另查,您(单位)申请获取的政府信息中,有关 的政府信息:

□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

□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权造成不当侵害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本单位对该部分信息不予公开。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天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或宜昌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告知。

十五、第三方意见征询单

(被征询人姓名或者单位名称):

本单位于 年 月 日收到 ( 申请人姓名或单位名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详情参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由于其申请的政府信息

□属于您单位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您单位商业秘密被泄漏的 □属于您的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您的个人隐私权遭受不当侵害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特向您(单位)征询是否同意提供该政府信息的意见,并将意见邮寄至: 。 (邮政编码: )。

如果您(单位)在收到本征询单之后5个工作日内未作出答复,则视为您(单位)不同意提供上述信息。

附件:1.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或申请内容摘要

2.第三方意见征询回执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填写说明:

1、完整填写被征询人姓名或单位名称;

2、完整填写申请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

3、完整填写反馈本征询单的地址和邮政编码。

十六、第三方意见征询回执

(单位名称) :

本人(单位)于 年 月 日收到了《第三方意见征询单》。经研究,本人(单位)认为 。因此:

□同意提供申请人 申请获取的政府信息

□同意部分提供申请人 申请获取的政府信息,具体是 □不同意提供申请人 申请获取的政府信息

特此告知。

(个人或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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