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法律风险及其治理
1、单位不交社会保险,发生保险事故怎样单位承担责任?
答:单位未交社保费,发生事故的,有单位承担赔偿责任。赔偿按照已缴纳社保费社保机关应该支付的社保金计算。
2、职工要求不交保险,单位如何处理才能治理风险?
答:单位最好是缴纳。但单位也可以要求职工出具承诺书,防范风险,这一点的实现主要靠员工的诚信度来确保。
3、哪些社会保险种类可以补缴?
答:养老保险可以补缴。其他的医疗、生育保险,欠费3个月内的可以补缴。其他的不得补缴。
4、哪些社保种类费用全部由单位承担?
答:工伤保险及生育保险。
5、社保费的缴费基数是什么?如何降低缴费数额?
答:社保费的缴费基数是职工工资总额。可以通过调整工资总额的方式降低缴费数额。
6、内退职工社保如何缴纳?长期病假职工社保如何缴纳?
答:上述职工和单位之间仍然存在劳动关系,单位仍需依法缴纳社保费。
7、单位不想缴纳医疗保险,如何应对风险?
答:为职工购买疾病商业保险。
8、单位为职工购买了意外伤害险、疾病保险,是否无需购买职工医疗保险?如何达到即控制风险,有降低成本?
答:单位为职工购买了商业保险后,仍需购买医疗保险,医疗保险属于强制性的要求。单位如不考虑劳动监察的因素,可以以商业保险替代职工医疗保险,以降低风险。
9、医疗保险是否全部报销?不报部分谁承担?
答:医疗保险国家有病种目录、药品目录、服务设施标准等要求,在上述范围内的予以报销;超出部分由职工自行承担。
10、产假期间,女职工工资如何发放?
答:按照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按月发放。
11、产假待遇是什么?我市的标准是什么?
答:产假一般为90天,享受休产假津贴、产假医疗费、休产假待遇。产假津贴实际是产假工资,按照职工单位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产假医疗费,最高不超过2500元。
12、如何管理产假期的女职工的劳动关系?
答:首先要注意产假期间、哺乳期间单位不得解除合同,除非员工有过错;其次要注意员工上班时间,到期未上班的就构成旷工,可以通过规章制度界定为违纪,条件具备可以解除劳动劳动。
1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是否有生育保险待遇?
答: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员工,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4、女职工产假是多长?
答:产假90天,含产前假15天,产中假75天,晚婚的延长产假15天。
15、职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是什么?
答:条件有三个:职工的非自愿失业;单位与个人缴费满1年;有求职需求的。
16、职工自动辞职可否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答:原则上不得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但单位违法员工自动辞职的除外。
17、因单位原因,未缴纳失业保险的,失业待遇如何处理?
答:失业保险待遇由单位负担。
18、我省失业保险待遇标准是什么?
答:失业保险待遇标准是每月失业金为最低工资的70%。
19、什么是工伤?
答:在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收到的伤害为工伤。
20、哪些情况应该被认定是工伤?
答: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21、工伤认定应提供的材料是什么?工伤认定期间是多长?
答:工伤认定需要提供材料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事实;因工受伤的事实;伤害情况的事实。
工伤认定时间为60日,从受理之日起起算,但材料补正期间不计算在内。
22、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是多长?超期申报有何不利后果?
答:单位在工伤事故发生后或职业病确诊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否则,超过时间的,在超期期间的工伤保险待遇即便单位缴纳了工伤保险费,仍由单位承担。
23、单位未交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单位承担何种责任?
答:工伤保险待遇由单位承担。
24、什么是停工留薪期?工资如何发放?期间是多长?
答:是工伤职工停止工作,享受工资待遇的期间。该期间一般不超过12个月,特殊情况下经鉴定委员会批准可以再延长12个月。该期间的月工资按照工伤职工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发放。
25、工伤医疗期间工伤人员护理问题如何解决?
答:护理问题单位解决;工伤伤残等级评定后,护理费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6、单位缴纳了工伤保险,哪些费用需要单位自担?
答:停工留薪待遇及工伤医疗期内的护理费用。
工亡的赔偿项目及各项数额是多少?
答: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27、职工非因公死亡,单位是否需要予以补助?数额如何计算?
答:如单位缴纳了养老保险的,补助有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否则由单位支付。具体标准各市有所不同。
社保法律风险及其治理
1、单位不交社会保险,发生保险事故怎样单位承担责任?
答:单位未交社保费,发生事故的,有单位承担赔偿责任。赔偿按照已缴纳社保费社保机关应该支付的社保金计算。
2、职工要求不交保险,单位如何处理才能治理风险?
答:单位最好是缴纳。但单位也可以要求职工出具承诺书,防范风险,这一点的实现主要靠员工的诚信度来确保。
3、哪些社会保险种类可以补缴?
答:养老保险可以补缴。其他的医疗、生育保险,欠费3个月内的可以补缴。其他的不得补缴。
4、哪些社保种类费用全部由单位承担?
答:工伤保险及生育保险。
5、社保费的缴费基数是什么?如何降低缴费数额?
答:社保费的缴费基数是职工工资总额。可以通过调整工资总额的方式降低缴费数额。
6、内退职工社保如何缴纳?长期病假职工社保如何缴纳?
答:上述职工和单位之间仍然存在劳动关系,单位仍需依法缴纳社保费。
7、单位不想缴纳医疗保险,如何应对风险?
答:为职工购买疾病商业保险。
8、单位为职工购买了意外伤害险、疾病保险,是否无需购买职工医疗保险?如何达到即控制风险,有降低成本?
答:单位为职工购买了商业保险后,仍需购买医疗保险,医疗保险属于强制性的要求。单位如不考虑劳动监察的因素,可以以商业保险替代职工医疗保险,以降低风险。
9、医疗保险是否全部报销?不报部分谁承担?
答:医疗保险国家有病种目录、药品目录、服务设施标准等要求,在上述范围内的予以报销;超出部分由职工自行承担。
10、产假期间,女职工工资如何发放?
答:按照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按月发放。
11、产假待遇是什么?我市的标准是什么?
答:产假一般为90天,享受休产假津贴、产假医疗费、休产假待遇。产假津贴实际是产假工资,按照职工单位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产假医疗费,最高不超过2500元。
12、如何管理产假期的女职工的劳动关系?
答:首先要注意产假期间、哺乳期间单位不得解除合同,除非员工有过错;其次要注意员工上班时间,到期未上班的就构成旷工,可以通过规章制度界定为违纪,条件具备可以解除劳动劳动。
1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是否有生育保险待遇?
答: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员工,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4、女职工产假是多长?
答:产假90天,含产前假15天,产中假75天,晚婚的延长产假15天。
15、职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是什么?
答:条件有三个:职工的非自愿失业;单位与个人缴费满1年;有求职需求的。
16、职工自动辞职可否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答:原则上不得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但单位违法员工自动辞职的除外。
17、因单位原因,未缴纳失业保险的,失业待遇如何处理?
答:失业保险待遇由单位负担。
18、我省失业保险待遇标准是什么?
答:失业保险待遇标准是每月失业金为最低工资的70%。
19、什么是工伤?
答:在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收到的伤害为工伤。
20、哪些情况应该被认定是工伤?
答: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21、工伤认定应提供的材料是什么?工伤认定期间是多长?
答:工伤认定需要提供材料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事实;因工受伤的事实;伤害情况的事实。
工伤认定时间为60日,从受理之日起起算,但材料补正期间不计算在内。
22、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是多长?超期申报有何不利后果?
答:单位在工伤事故发生后或职业病确诊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否则,超过时间的,在超期期间的工伤保险待遇即便单位缴纳了工伤保险费,仍由单位承担。
23、单位未交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单位承担何种责任?
答:工伤保险待遇由单位承担。
24、什么是停工留薪期?工资如何发放?期间是多长?
答:是工伤职工停止工作,享受工资待遇的期间。该期间一般不超过12个月,特殊情况下经鉴定委员会批准可以再延长12个月。该期间的月工资按照工伤职工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发放。
25、工伤医疗期间工伤人员护理问题如何解决?
答:护理问题单位解决;工伤伤残等级评定后,护理费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6、单位缴纳了工伤保险,哪些费用需要单位自担?
答:停工留薪待遇及工伤医疗期内的护理费用。
工亡的赔偿项目及各项数额是多少?
答: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27、职工非因公死亡,单位是否需要予以补助?数额如何计算?
答:如单位缴纳了养老保险的,补助有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否则由单位支付。具体标准各市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