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基础知识 1

税务基础知识

一、税务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税务登记。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纳税人自取得税务登记证次月起申报纳税,申报上一月度公司应缴纳税款。

二、税种核定分类

税种核定指由公司的税务专管员根据公司的经营范围,正确核定企业应纳税种、税目。 我国现行税种共有18个,按照财政分税制的要求,将18个税种按照实际情况划分为中央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地方税三种。国税局主要负责征收中央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地税局主要负责征收地方税,他们之间的征收管理分工一般划分如下:

国税局负责征收管理的项目有:增值税、消费税(其中进口环节的增值税、消费税由海关负责代征),车辆购置税,国企企业所得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

地税局负责征收管理的项目有: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印花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不包括由国家税务局系统负责征收管理的部分)、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烟叶税。

对企业来讲,主要有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等。其中营业税为3-5%;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3-17%;企业所得税为20-25%。 为适应分税制的要求,全国税务机关分为国家税务局(简称国税)和地方税务局(简称地税),负责征收不同的税种。国税主要负责征收中央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地税主要负责征收地方税,他们之间的征收管理分工一般划分如下:

(一)国税

1、增值税

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增值税已经成为中国最主要的税种之一,增值税的收入占中国全部税收的60%以上,是最大的税种。

增值税分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开业满一年的企业,工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 50 万元以上;商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 80 万元以上,为一般纳税人;以下的,为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3%,开具的是增值税普通发票。按月或季度纳税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不含税销售额×征收率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所以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征收率

由于小规模纳税人在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时,只能开具普通发票,取得的销售收入均为含税销售额。为了符合增值税作为价外税的要求,小规模纳税人在计算应纳税额时,必须将含税销售额换算为不含税的销售额后才能计算应纳税额。 例如,某企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运动鞋200双,当月以每双150元的价格零售出去。则该企业当月

不含税销售额=150x200/(1+3%)=29126.2(元),

应纳税额=29126.2x3%=873.8(元);而不是150 x200 x3%=900(元)。 一般纳税人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基本税率为17%,低税率为13%(粮食、食用植物油等农业产品、自来水、天然气、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及音响制品),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11%(营改增),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为6%;出口货物为0(天然牛黄,麝香、贵金属不退税)。免征,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自用二手物品(非固定资产)、避孕药品和用具。增值税的纳税期限一般为1个月。开具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销项税额: 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规定的税率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服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

如何计算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

例:A公司4月份向B公司购买甲产品,产品价值1000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然后,销售甲产品含税销售额为23400元。

A公司实际支付B公司10000×(1+1.17)=11700元

A公司不含税销售额为23400/(1+17%)=20000

进项税额=1700元

销项税额=23400/(1+17%)×17%=3400元

应纳税额=3400-1700=1700元

( 为什么A只购进的货物价值才10000元,另外还要支付个1700元呢?因为这时,A公司做为消费者就要另外负担1700元的增值税,这就是增值税的价外征收,这1700元增值税对A公司来说就是“进项税”对B公司来说就是“销项税”。B公司收了多收了这1700元的增值税款并不归B公司所有,B公司要把1700元增值税上交给国家。而对A来说,多出了这1700元增值税并不代表他实际支出了,A在不含税销售额20000的基础上,以23400的含税价格销售出去,最终把税负转嫁到消费者身上。)

例:我国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所有地区、所有行业推行增值税转型改革,变生产型增值税为消费型增值税。按照新的方案,允许企业抵扣新购入

设备所含的增值税。假设某企业一年内购买原材料花费1170万元,购买机器设备花费936万元,职工工资500万元,销售收入3510万元,增值税税率是17%,该企业将缴纳增值税( )

A.510万元

B.204万元 C.340万元

D.255万元

=3510/(1+0.17)*0.17—(1170+936)/(1+0.17)*0.17=510-306=204(万元) 销项税额 进项税额

增值税发票和普通发票的区别

增值税专用发票只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税务机关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代开时使用。纳税人要从事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一方面要向收款方索取发票,同时也要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别是增值税制实行凭票抵扣税款制度,发票已不仅仅是商事凭证,也是税款缴纳和抵扣的凭证。

普通发票则可以由从事经营活动并办理了税务登记的各种纳税人领购使用,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也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领购使用普通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仅是购销双方收付款的凭证,而且可以用作购买方扣除增值税的凭证;而普通发票除运费、收购农副产品、废旧物资的按法定税率作抵扣外,其他的一律不予作抵扣用。

2、消费税

消费税是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收的一个税种,主要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也称作“奢侈税”。现行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主要包括:烟,酒,鞭炮,焰火,化妆品,成品油,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

实木地板,摩托车,小汽车,电池,涂料等税目,有的税目还进一步划分若干子

目。如:烟,70元以上56%,以下36%;白酒(20%*2,从价又从量);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5%-10%);化妆品30%。缴纳消费税的同时需要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 (二)地税

1、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是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居民企业及非居民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其生产经营所得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计算公式: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5%

应纳税所得额为企业每一个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企业所得税实行按月或按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的征收办法,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其中花卉、茶及饮料作物、香料作物的种植;海水养殖、内陆养殖减半)

(二)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三)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例如:A企业2013年财务会计认定的收入总额为1230万,其中:国家财政补贴10万元。期间费用和成本支出及其他支出合计800万元,A企业以前年度亏损20万元,已经过税务机关认可。适用税率为25%。通过以上公式可计算出:A企业2013年应纳税所得额=1230-10-800-20=400万元。应纳税额=400*25%=100万元。

2、营业税

营业税是对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传统应税劳务包括建筑业、服务业、金融保险业等7个税目。 2011年11月17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正式公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交通业,电信业及部分金融业、现代服务业改收增值税。

营业税税率主要为:建筑业3%,文化体育业3%,金融保险业5%,服务业5%,娱乐业5%-20%。

营业税应纳税额=计税营业额×适用税率

以旅游企业为例:

某旅游公司2013

年4月取得旅游经营收入200万元,支付其他旅游企业接团费15万元,替旅游者支付餐费20万元,宿费25万元,门票费20万元,交通费60万元,为旅游购买赠品支付5万元。

该单位计税营业额=全部收入-税法规定允许扣除项目

=200-(15+40+25+60)=60(万元)

营业税应纳税额=计税营业额×适用税率

=60万元×5%=3万元

3、附加税

附加税是“正税”的对称。指随正税按照一定比例征收的税。其纳税义务人与独立税相同,但是税率另有规定。

附加税以正税的征收为前提和依据。一般交纳的附加税有城市维护建设税=增值税(营业税)*7%,教育费附加=增值税(营业税)*3%,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营业税)*2%,其中县城、镇范围城市维护建设税按5%征收,乡级以下1%。因此县城、镇内主要附加税=增值税(营业税)*(5%+3%+2%)=10%增值税(营业税)。另外还有少量印花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等。

一般来说,增值税、营业税企业只需缴纳其中一种。但是要注意混合销售行为和兼营行为,混合销售行为交公司的税,即平时以何税种为主就交何种税;兼营行为,如果两种税分别核算则分别交税,不能分别核算则合并交增值税,区分混合销售行和兼营行为,主要是看其销售货物行为与提供非应税劳务的行为是否同时发生在同一业务中(即其货物销售与非应税劳务的提供是否同时服务于同一客户),如果是,则为混合销售行为;如果不是,则为兼营行为。

(三)、出口退税

出口货物退(免,Export Rebates)税,简称出口退税,其基本含义是指对出口货物退还其在国内生产和流通环节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出口退税主要是通过退还出口货物的国内已纳税款来平衡国内产品的税收负担,使本国产品以不含税成本进入国际市场,与国外产品在同等条件下进行竞争,从而增强竞争能力,扩大出口的创汇。

出口退税条件:

(1)必须是增值税、消费税征收范围内的货物。增值税、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包括除直接向农业生产者收购的免税农产品以外的所有增值税应税货物,以及烟、酒、化妆品等11类列举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未征收增值税、消费税的货物(包括国家规定免税的货物)不能退税,以充分体现

(2)必须是报关离境出口的货物。

(3)必须是在财务上作出口销售处理的货物。

(4)必须是已收汇并经核销的货物。

国家规定外贸企业出口的货物必须要同时具备以上4个条件。生产企业(包括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生产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下同)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时必须增加一个条件,即申请退(免)税的货物必须是生产企业的自产货物或视同自产货物才能办理退(免)税。

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除另行规定外,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

1、“免”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免征生产销售环节的增值税;2、“抵”是指以本企业本期出口产品应退税额抵顶内销产品应纳税额。3、“退”是指按照上述过程确定的实际应退税额符合一定标准时,即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 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成的部分予以退税。 免抵退过程中,应注重以下几点:免抵退税额、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额、期末留抵税额、应退税额。

1、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2、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额:我国对出口货物实行出口免税政策,也就是税率为0。但实务中并不是真正的0税率,而是低税率。比如税率为17%,可实务中并不是按17%计算退税额,还有一个退税率13%(比如),那另外4%就是应该要交纳的增值税,税法上称之为“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增值税*(增值税率-退税率)。

3、期末留抵税额: 期末核算一般纳税人的应纳增值税税额时,本期的进项税额大于本期的销项税额,差额便是期末留抵税额,这部分差额是可以放到下期继续抵扣增值税销项,如有税额期末留抵税额,则本期不缴纳增值税。

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4、应退税额为免抵退税额和期末留抵税额其中一个,谁小取谁。

即:A若当前期末留抵≤免抵退税额,则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 B若当期期末留抵>免抵退税额,则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应退税额-上期期末留抵税额)

例:某自营出口的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的征税税率为17%,退税税率为13%。2003年4月的有关经营业务为:购进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200万元,外购货物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34万元,货已验收入库。上月末留抵税款3万元;本月内销货物不含税销售额100万元;收款117万元存入银行;本月出口货物的销售额折合人民币200万元。试计算该企业当期的应退(纳)税额。

(1)免抵退税额=200*13%=26(万元)

(2)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200*(17%-13%)=8(万元)

(3)当期期末留抵税额=34-0-8=26(万元)

(4)按规定,如当期末留抵税额小于等于当期免抵退税额时: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即该企业当期应退税额=26(万元)

(5)当期应纳税额=100*17%-(34-8)-3=-12(万元)

通过学习税收基础知识,可以使我们在以后的保前调查及保后跟踪过程中,通过验证各项税收,更准确的核实企业财务情况(其中增值税和营业税包括出口退税可以反映企业的经营情况,企业所得税则可以反映企业盈利情况),与实地调查企业经营情况进行对比交叉验证,了解企业最真实的一面,做出尽可能中肯、客观、真实的评估报告。

税务基础知识

一、税务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税务登记。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纳税人自取得税务登记证次月起申报纳税,申报上一月度公司应缴纳税款。

二、税种核定分类

税种核定指由公司的税务专管员根据公司的经营范围,正确核定企业应纳税种、税目。 我国现行税种共有18个,按照财政分税制的要求,将18个税种按照实际情况划分为中央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地方税三种。国税局主要负责征收中央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地税局主要负责征收地方税,他们之间的征收管理分工一般划分如下:

国税局负责征收管理的项目有:增值税、消费税(其中进口环节的增值税、消费税由海关负责代征),车辆购置税,国企企业所得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

地税局负责征收管理的项目有: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印花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不包括由国家税务局系统负责征收管理的部分)、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烟叶税。

对企业来讲,主要有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等。其中营业税为3-5%;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3-17%;企业所得税为20-25%。 为适应分税制的要求,全国税务机关分为国家税务局(简称国税)和地方税务局(简称地税),负责征收不同的税种。国税主要负责征收中央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地税主要负责征收地方税,他们之间的征收管理分工一般划分如下:

(一)国税

1、增值税

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增值税已经成为中国最主要的税种之一,增值税的收入占中国全部税收的60%以上,是最大的税种。

增值税分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开业满一年的企业,工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 50 万元以上;商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 80 万元以上,为一般纳税人;以下的,为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3%,开具的是增值税普通发票。按月或季度纳税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不含税销售额×征收率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所以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征收率

由于小规模纳税人在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时,只能开具普通发票,取得的销售收入均为含税销售额。为了符合增值税作为价外税的要求,小规模纳税人在计算应纳税额时,必须将含税销售额换算为不含税的销售额后才能计算应纳税额。 例如,某企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运动鞋200双,当月以每双150元的价格零售出去。则该企业当月

不含税销售额=150x200/(1+3%)=29126.2(元),

应纳税额=29126.2x3%=873.8(元);而不是150 x200 x3%=900(元)。 一般纳税人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基本税率为17%,低税率为13%(粮食、食用植物油等农业产品、自来水、天然气、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及音响制品),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11%(营改增),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为6%;出口货物为0(天然牛黄,麝香、贵金属不退税)。免征,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自用二手物品(非固定资产)、避孕药品和用具。增值税的纳税期限一般为1个月。开具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销项税额: 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规定的税率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服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

如何计算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

例:A公司4月份向B公司购买甲产品,产品价值1000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然后,销售甲产品含税销售额为23400元。

A公司实际支付B公司10000×(1+1.17)=11700元

A公司不含税销售额为23400/(1+17%)=20000

进项税额=1700元

销项税额=23400/(1+17%)×17%=3400元

应纳税额=3400-1700=1700元

( 为什么A只购进的货物价值才10000元,另外还要支付个1700元呢?因为这时,A公司做为消费者就要另外负担1700元的增值税,这就是增值税的价外征收,这1700元增值税对A公司来说就是“进项税”对B公司来说就是“销项税”。B公司收了多收了这1700元的增值税款并不归B公司所有,B公司要把1700元增值税上交给国家。而对A来说,多出了这1700元增值税并不代表他实际支出了,A在不含税销售额20000的基础上,以23400的含税价格销售出去,最终把税负转嫁到消费者身上。)

例:我国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所有地区、所有行业推行增值税转型改革,变生产型增值税为消费型增值税。按照新的方案,允许企业抵扣新购入

设备所含的增值税。假设某企业一年内购买原材料花费1170万元,购买机器设备花费936万元,职工工资500万元,销售收入3510万元,增值税税率是17%,该企业将缴纳增值税( )

A.510万元

B.204万元 C.340万元

D.255万元

=3510/(1+0.17)*0.17—(1170+936)/(1+0.17)*0.17=510-306=204(万元) 销项税额 进项税额

增值税发票和普通发票的区别

增值税专用发票只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税务机关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代开时使用。纳税人要从事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一方面要向收款方索取发票,同时也要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别是增值税制实行凭票抵扣税款制度,发票已不仅仅是商事凭证,也是税款缴纳和抵扣的凭证。

普通发票则可以由从事经营活动并办理了税务登记的各种纳税人领购使用,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也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领购使用普通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仅是购销双方收付款的凭证,而且可以用作购买方扣除增值税的凭证;而普通发票除运费、收购农副产品、废旧物资的按法定税率作抵扣外,其他的一律不予作抵扣用。

2、消费税

消费税是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收的一个税种,主要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也称作“奢侈税”。现行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主要包括:烟,酒,鞭炮,焰火,化妆品,成品油,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

实木地板,摩托车,小汽车,电池,涂料等税目,有的税目还进一步划分若干子

目。如:烟,70元以上56%,以下36%;白酒(20%*2,从价又从量);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5%-10%);化妆品30%。缴纳消费税的同时需要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 (二)地税

1、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是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居民企业及非居民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其生产经营所得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计算公式: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5%

应纳税所得额为企业每一个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企业所得税实行按月或按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的征收办法,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其中花卉、茶及饮料作物、香料作物的种植;海水养殖、内陆养殖减半)

(二)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三)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例如:A企业2013年财务会计认定的收入总额为1230万,其中:国家财政补贴10万元。期间费用和成本支出及其他支出合计800万元,A企业以前年度亏损20万元,已经过税务机关认可。适用税率为25%。通过以上公式可计算出:A企业2013年应纳税所得额=1230-10-800-20=400万元。应纳税额=400*25%=100万元。

2、营业税

营业税是对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传统应税劳务包括建筑业、服务业、金融保险业等7个税目。 2011年11月17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正式公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交通业,电信业及部分金融业、现代服务业改收增值税。

营业税税率主要为:建筑业3%,文化体育业3%,金融保险业5%,服务业5%,娱乐业5%-20%。

营业税应纳税额=计税营业额×适用税率

以旅游企业为例:

某旅游公司2013

年4月取得旅游经营收入200万元,支付其他旅游企业接团费15万元,替旅游者支付餐费20万元,宿费25万元,门票费20万元,交通费60万元,为旅游购买赠品支付5万元。

该单位计税营业额=全部收入-税法规定允许扣除项目

=200-(15+40+25+60)=60(万元)

营业税应纳税额=计税营业额×适用税率

=60万元×5%=3万元

3、附加税

附加税是“正税”的对称。指随正税按照一定比例征收的税。其纳税义务人与独立税相同,但是税率另有规定。

附加税以正税的征收为前提和依据。一般交纳的附加税有城市维护建设税=增值税(营业税)*7%,教育费附加=增值税(营业税)*3%,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营业税)*2%,其中县城、镇范围城市维护建设税按5%征收,乡级以下1%。因此县城、镇内主要附加税=增值税(营业税)*(5%+3%+2%)=10%增值税(营业税)。另外还有少量印花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等。

一般来说,增值税、营业税企业只需缴纳其中一种。但是要注意混合销售行为和兼营行为,混合销售行为交公司的税,即平时以何税种为主就交何种税;兼营行为,如果两种税分别核算则分别交税,不能分别核算则合并交增值税,区分混合销售行和兼营行为,主要是看其销售货物行为与提供非应税劳务的行为是否同时发生在同一业务中(即其货物销售与非应税劳务的提供是否同时服务于同一客户),如果是,则为混合销售行为;如果不是,则为兼营行为。

(三)、出口退税

出口货物退(免,Export Rebates)税,简称出口退税,其基本含义是指对出口货物退还其在国内生产和流通环节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出口退税主要是通过退还出口货物的国内已纳税款来平衡国内产品的税收负担,使本国产品以不含税成本进入国际市场,与国外产品在同等条件下进行竞争,从而增强竞争能力,扩大出口的创汇。

出口退税条件:

(1)必须是增值税、消费税征收范围内的货物。增值税、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包括除直接向农业生产者收购的免税农产品以外的所有增值税应税货物,以及烟、酒、化妆品等11类列举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未征收增值税、消费税的货物(包括国家规定免税的货物)不能退税,以充分体现

(2)必须是报关离境出口的货物。

(3)必须是在财务上作出口销售处理的货物。

(4)必须是已收汇并经核销的货物。

国家规定外贸企业出口的货物必须要同时具备以上4个条件。生产企业(包括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生产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下同)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时必须增加一个条件,即申请退(免)税的货物必须是生产企业的自产货物或视同自产货物才能办理退(免)税。

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除另行规定外,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

1、“免”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免征生产销售环节的增值税;2、“抵”是指以本企业本期出口产品应退税额抵顶内销产品应纳税额。3、“退”是指按照上述过程确定的实际应退税额符合一定标准时,即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 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成的部分予以退税。 免抵退过程中,应注重以下几点:免抵退税额、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额、期末留抵税额、应退税额。

1、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2、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额:我国对出口货物实行出口免税政策,也就是税率为0。但实务中并不是真正的0税率,而是低税率。比如税率为17%,可实务中并不是按17%计算退税额,还有一个退税率13%(比如),那另外4%就是应该要交纳的增值税,税法上称之为“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增值税*(增值税率-退税率)。

3、期末留抵税额: 期末核算一般纳税人的应纳增值税税额时,本期的进项税额大于本期的销项税额,差额便是期末留抵税额,这部分差额是可以放到下期继续抵扣增值税销项,如有税额期末留抵税额,则本期不缴纳增值税。

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4、应退税额为免抵退税额和期末留抵税额其中一个,谁小取谁。

即:A若当前期末留抵≤免抵退税额,则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 B若当期期末留抵>免抵退税额,则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应退税额-上期期末留抵税额)

例:某自营出口的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的征税税率为17%,退税税率为13%。2003年4月的有关经营业务为:购进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200万元,外购货物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34万元,货已验收入库。上月末留抵税款3万元;本月内销货物不含税销售额100万元;收款117万元存入银行;本月出口货物的销售额折合人民币200万元。试计算该企业当期的应退(纳)税额。

(1)免抵退税额=200*13%=26(万元)

(2)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200*(17%-13%)=8(万元)

(3)当期期末留抵税额=34-0-8=26(万元)

(4)按规定,如当期末留抵税额小于等于当期免抵退税额时: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即该企业当期应退税额=26(万元)

(5)当期应纳税额=100*17%-(34-8)-3=-12(万元)

通过学习税收基础知识,可以使我们在以后的保前调查及保后跟踪过程中,通过验证各项税收,更准确的核实企业财务情况(其中增值税和营业税包括出口退税可以反映企业的经营情况,企业所得税则可以反映企业盈利情况),与实地调查企业经营情况进行对比交叉验证,了解企业最真实的一面,做出尽可能中肯、客观、真实的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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