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拥有房屋权利的惟一合法凭证,受国家法律保护

作者:房地产律师来源:房地产知识网 时间:2009-04-20 23:25

1994年7月5日八届全国人大第八次常委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确定了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的制度。为了维护房屋权属证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整顿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秩序,规范房地产产权发证行政管理工作,防止违法分子伪造房屋权属证书,制止多级、多部门发放房屋权属证书,切实保护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建设部决定颁布全国统一,具有防伪性能的房屋权属证书式样。主要有下列规定:

1.国家实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各地必须使用建设部统一制作的房屋权属证书,其他部门、单位制定的房屋权属证书无效,不受国家法律保护。实行全国统一房屋权属证书前,权利人依法在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领取的房屋权属证书仍然有效,受国家法律保护。

2.房屋权属证书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三种。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拥有房屋权利的惟一合法凭证,受国家法律保护。

3.房屋权属证书由建设部监制。各省、自治区建委(建设厅)、各直辖市房地产管理局组织,统一由北京印钞厂证券分厂印制。

4.房屋权属证书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颁发,未设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的市、县,暂由人民政府作为发证机关,并委托下属各房地产管理单位具体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发证工作。

5.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下列情况的,房产权利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持有关证件到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房屋权属证书:新建房屋;房产权属转移(买卖、交换、赠与、继承、析产、划拨、围让、判决等);房产权利人更改法定名称或者房屋坐落的街道、门牌号发生变化,房屋部分改建、添建、拆除、倒塌、焚毁使房屋现状变更;设定他项权利(房地产抵押权、典当权等);房屋或者土地灭失、土地使用年限届满、他项权利终止等。

6.各直辖市、市、县房产权发证机关必须在建设部注册,未经注册的单位不得发放房屋权属证书。

7.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于1998年1月1日已开始启用全国统一的房屋权属证书(经过特殊批准的除外),最晚延期至1998年7月1日。房屋产权发证机关在启用全国统一的房屋权属证书之日,同时停止发放旧的房屋权属证书。

8.实行房屋和土地统一管理,发放房地产合一权属证书的城市,房地产权属证书暂且由当地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制定,报建设部备案。

作者:房地产律师来源:房地产知识网 时间:2009-04-20 23:25

1994年7月5日八届全国人大第八次常委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确定了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的制度。为了维护房屋权属证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整顿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秩序,规范房地产产权发证行政管理工作,防止违法分子伪造房屋权属证书,制止多级、多部门发放房屋权属证书,切实保护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建设部决定颁布全国统一,具有防伪性能的房屋权属证书式样。主要有下列规定:

1.国家实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各地必须使用建设部统一制作的房屋权属证书,其他部门、单位制定的房屋权属证书无效,不受国家法律保护。实行全国统一房屋权属证书前,权利人依法在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领取的房屋权属证书仍然有效,受国家法律保护。

2.房屋权属证书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三种。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拥有房屋权利的惟一合法凭证,受国家法律保护。

3.房屋权属证书由建设部监制。各省、自治区建委(建设厅)、各直辖市房地产管理局组织,统一由北京印钞厂证券分厂印制。

4.房屋权属证书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颁发,未设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的市、县,暂由人民政府作为发证机关,并委托下属各房地产管理单位具体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发证工作。

5.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下列情况的,房产权利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持有关证件到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房屋权属证书:新建房屋;房产权属转移(买卖、交换、赠与、继承、析产、划拨、围让、判决等);房产权利人更改法定名称或者房屋坐落的街道、门牌号发生变化,房屋部分改建、添建、拆除、倒塌、焚毁使房屋现状变更;设定他项权利(房地产抵押权、典当权等);房屋或者土地灭失、土地使用年限届满、他项权利终止等。

6.各直辖市、市、县房产权发证机关必须在建设部注册,未经注册的单位不得发放房屋权属证书。

7.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于1998年1月1日已开始启用全国统一的房屋权属证书(经过特殊批准的除外),最晚延期至1998年7月1日。房屋产权发证机关在启用全国统一的房屋权属证书之日,同时停止发放旧的房屋权属证书。

8.实行房屋和土地统一管理,发放房地产合一权属证书的城市,房地产权属证书暂且由当地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制定,报建设部备案。


相关文章

  • 安阳市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 安阳市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房屋权属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屋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建设部<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有 ...查看


  • 农村房屋产权登记法律制度
  • 农村房屋产权登记法律制度 内容摘要:在我国,城市房屋和农村房屋实行不同的产权登记制度.城市房屋实行产权登记,而农村房屋没有统一的产权登记制度.目前,进行农村房屋产权登记是实行市场经济的需要,是确定房屋所有权的需要,是实现房屋财产权能的需要, ...查看


  • 山西省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条例
  • 山西省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山西省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已经1998年6月4日省人民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房屋权属管理,规范房屋权属登记发证工作,保护房屋权利人的合法 ...查看


  •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办法
  •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http://jiaozuo.house.sina.com.cn 2010年07月21日10:43 新浪房产 (1997年10月27日建设部令第57号发布,2001年8月15日根据<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 ...查看


  • 房屋权属登记办法(旧)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 第 99 号 <建设部关于修改的决定>已经 2001年7月23日建设部第4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部 长 俞正声 二○○一年八月十五日 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房屋权属登记 ...查看


  • 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
  • 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 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 (2004年9月27日重庆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土地房屋权属登记行为,保护土地房屋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土地房屋交易安全,根据& ...查看


  • 无房产证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效力
  • 无房产证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效力 (2010-06-22 13:22:09) 转载 ▼ 标签: 分类: 二手房产纠纷 杂谈 [案情] 1999年10月,原告甲经审批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2000年10月建造商住楼三层三间,但未领取过房屋所有权 ...查看


  • 哈尔滨市房屋权属登记条例
  • 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颁布单位) 19981021(颁布时间) 19981021(实施时间) 20041201(失效时间) 哈人发[1998]16号(文号) 哈尔滨市房屋权属登记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登记一般规定 第三章 房屋权属登记 ...查看


  • 鞍山市城市房产管理条例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房产管理,维护房产市场秩序,保障房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产行业的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凡在鞍山市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 ...查看


热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