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的现代意义
史地系061班 06070138 张一峰
摘要:当前,占据世界经济主导地位的依然是资本主义经济,而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产生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形成的过程,与商品经济的发展是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的。资本主义制度下的社会财富表现为一种惊人的庞大的商品堆积,单个的商品表现为它的元素形式。商品不是从来就有的,而且商品的内涵也不是亘古不变的,商品的意义的延展使得原有的对于商品的经典定义不足以涵盖当前所有商品。
关键词:商品 商品经济 商品交换 定义 一:商品原有的定义
根据马克思关于商品经济的原理,商品被定义为用于交换的劳动产品,且能够满足人们的某种需要。商品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两个因素,是价值和使用价值的矛盾统一体。
使用价值是指商品的有用性,即能够满足人们的某种需要。当一物品具有了使用价值,它才有可能成为商品,才有可能进入商品流通中用于交换。而价值定义为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的一般人类劳动,也就是说劳动创造了价值。既然是花费了一般人类劳动,那么生产出来的物品一定是为了满足某种需求而生产的,因此得出有价值的物品一定有使用价值,而有使用价值的物品不一定有价值,因为自然界存在很多天然存在的东西,例如阳光、水、空气等,人们离开了它们就无法生存,显然它们是有使用价
值的,但是这些天然的东西没有包含无差别的一般人类劳动,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它们不具有价值。
能否成为商品还有一个重要因素,那就是是否用于交换。自然经济与商品经济的根本性区别就在于自然经济是自给自足而商品经济是为了交换而进行生产。即使一物品具备了价值和使用价值,如果不进入商品流通领域中用于交换,那么它依然不能成为商品。
因此,商品被定义为用于交换的能够满足人们某种需求的劳动产品。
二:商品的产生与发展
商品不是从来就有的,它的产生是伴随着私有制的产生而产生的。
远古时代甚至是原始社会前期,人类的认知能力和生产能力极为有限,因此他们所需求的是生物的基本需求,即对食物的需求以及对温暖的需求,是最简单的温饱问题。群居尚不足以解决部族的温饱问题,更不必谈交换,因为没有剩余物品可以用于交换。
生产力的进步使得温饱问题不再是首要问题,而且狩猎和采集来的物品有了剩余,如何对剩余产品进行支配,又由谁来支配,成为一个现实问题。也许是公选,也许是自荐,总之有了最初的一个人掌握了剩余产品的支配权,可以视之为阶级形成的准备。
剩余产品的持续增加使得支配权愈来愈大,而且随着各种生
产工具的发明,个人的生产能力足以养活自己,逐渐不再需要一起狩猎、一起采集而维持生命,火的使用也解决了温暖的问题,于是,私有制和阶级逐步形成。
私有制的形成是因为有产品的剩余,而剩余产品是互通有无的物物交换的前提。物物交换过程中所交换的物品,则是最原始的商品了。 一般等价物的出现,使得商品交换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商品被用同一种东西来表现它们的价值,从而扩大了商品交换的范围。
直至货币的出现,这种充当一般等价物的商品也确定了下来,纸币的产生则使得商品交换更为便利。商品交换的扩大意味着商品种类的增多,可以说,只有商品生产的范围扩大了,才有商品交换扩大的可能。
三:难以界定于商品概念的“商品”
虽然关于商品的定义很清晰很明确,但是近现代以来也出现了许多难以界定入商品概念,但是却进入了商品流通领域的“商品”。
“美洲金银产地的发现,土著居民的被剿灭、被奴役和被埋葬于矿井,对东印度开始的征服和掠夺,非洲变成商品性地猎获黑人的场所:这一切标志着资本主义生产时代的曙光。这些田园诗式的过程是 原始积累的主要因素。”①
在马克思的论述中,显然将奴隶贸易中的黑人奴隶列入了商品的范畴,但是黑人成为商品,或者说将人类视为商品,是否恰
当?这些黑人包含了怎样的人类劳动呢?虽然他们被用于了交换。如果把奴隶贩卖者的捕猎行为以及对这些黑人的运输作为一种劳动,因而赋予这些黑人价值,也显得牵强附会。
很难讲清这些黑人包含了怎么样的一般人类劳动,不可否认他们是有价值的,但是根据商品的经典定义,劳动创造了价值,而人类是劳动的主体,不是劳动的客体,那么黑人用于奴隶贸易而成为商品应该怎样去界定?在人的意义上和商品的定义上他们是成为不了商品的。
奴隶贸易暂且不论,物品的贸易中也存在着难以界定的商品。 房地产业是当前非常红火的产业之一,甚至成为主要产业,支柱产业。但是恰恰是在这一产业中,存在着无法界定为商品的“商品”----土地。
土地是自然界本来就存在的自然物,可以说,它的存在丝毫未凝结所谓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在这个意义上,它是不具备价值的,是不能成为商品的。它当然是具备使用价值的,在水稻种植被发明以后,土地体现出了它的使用价值。
或许会说,当人们对土地进行了翻整、施肥,使得比原来的土地更适合于进行农业生产,那么倒是可以说这样的土地是凝结了人类的一般劳动的。但是不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那些未进行人工改造的土地,也用于交换就难以说通了。
房地产商之间的土地买卖,就是这样一种情况。在房地产商对土地进行了加工并在其上建起了建筑物以后,将土地连同房屋
一起作为商品进行交换当然是说得过去的,但是在这片土地还未进行任何开发的时候的土地买卖,就难以将那时的土地作为商品了。
当今世界还存在岛屿的买卖。卖岛之前,岛屿买卖的经营者要对岛屿进行基础建设,然后再卖出去,可以说这样也能使得岛屿成为商品。但是岛屿买卖商在此之前从岛屿所有者(通常应该是一个主权国)手中将岛屿买来时,岛屿的商品性是值得商榷的。
所以说,很难将这样的土地交易归并到商品贸易中去。在这些交易中,所交易的物品是于经典商品定义吧相符合的。而到底应该怎么样去界定这些商品,我认为要从商品的基本定义入手。也就是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商品定义也要有一定的延展。
四:商品的新定义
要得出一个关于商品的新定义,从我现有的知识体系、知识结构以及知识内容来说,是很难的一件事。因为要对这样一个问题做出明确的回答以及给出一个确切的定义,是要具备相当的知识水平的。在此,只能给出一些吧成熟的建议,以供参考。
我认为现代意义的商品不能再以经典商品定义来衡量。现在似乎任何东西都可以拿来买卖,如果谨守商品的经典定义,那么当前的商品经济中就可能存在很多难以说清是不是商品的商品。
既然没有凝结人类劳动的物品也进入了商品流通领域用于交换,那么我们是不是可以着重在交换这一环节是哪个来对商品进行定义呢?而不必要去强调用于交换的物品是否凝结了无差别的
人类劳动。
所以我认为,只要是进入了人们的视线,而且认为可以用于交换,并且能够满足人们的某种需要的物品,那么这种物品就可以成为商品,就可以在商品流通领域流通。这样去定义的话,就不会存在意义上不是商品却作为商品进行交换的现象了。
虽然这样的定义可能存在相当大的漏洞,但是因循守旧却也是不能的,我们下一步要做的就是在这样一个框架下将商品的定义进行延展,当然,不论怎样的延展,也都要基于马克思关于商品的经典性定义。 ① ①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 载《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23卷,第819页
商品的现代意义
史地系061班 06070138 张一峰
摘要:当前,占据世界经济主导地位的依然是资本主义经济,而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产生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形成的过程,与商品经济的发展是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的。资本主义制度下的社会财富表现为一种惊人的庞大的商品堆积,单个的商品表现为它的元素形式。商品不是从来就有的,而且商品的内涵也不是亘古不变的,商品的意义的延展使得原有的对于商品的经典定义不足以涵盖当前所有商品。
关键词:商品 商品经济 商品交换 定义 一:商品原有的定义
根据马克思关于商品经济的原理,商品被定义为用于交换的劳动产品,且能够满足人们的某种需要。商品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两个因素,是价值和使用价值的矛盾统一体。
使用价值是指商品的有用性,即能够满足人们的某种需要。当一物品具有了使用价值,它才有可能成为商品,才有可能进入商品流通中用于交换。而价值定义为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的一般人类劳动,也就是说劳动创造了价值。既然是花费了一般人类劳动,那么生产出来的物品一定是为了满足某种需求而生产的,因此得出有价值的物品一定有使用价值,而有使用价值的物品不一定有价值,因为自然界存在很多天然存在的东西,例如阳光、水、空气等,人们离开了它们就无法生存,显然它们是有使用价
值的,但是这些天然的东西没有包含无差别的一般人类劳动,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它们不具有价值。
能否成为商品还有一个重要因素,那就是是否用于交换。自然经济与商品经济的根本性区别就在于自然经济是自给自足而商品经济是为了交换而进行生产。即使一物品具备了价值和使用价值,如果不进入商品流通领域中用于交换,那么它依然不能成为商品。
因此,商品被定义为用于交换的能够满足人们某种需求的劳动产品。
二:商品的产生与发展
商品不是从来就有的,它的产生是伴随着私有制的产生而产生的。
远古时代甚至是原始社会前期,人类的认知能力和生产能力极为有限,因此他们所需求的是生物的基本需求,即对食物的需求以及对温暖的需求,是最简单的温饱问题。群居尚不足以解决部族的温饱问题,更不必谈交换,因为没有剩余物品可以用于交换。
生产力的进步使得温饱问题不再是首要问题,而且狩猎和采集来的物品有了剩余,如何对剩余产品进行支配,又由谁来支配,成为一个现实问题。也许是公选,也许是自荐,总之有了最初的一个人掌握了剩余产品的支配权,可以视之为阶级形成的准备。
剩余产品的持续增加使得支配权愈来愈大,而且随着各种生
产工具的发明,个人的生产能力足以养活自己,逐渐不再需要一起狩猎、一起采集而维持生命,火的使用也解决了温暖的问题,于是,私有制和阶级逐步形成。
私有制的形成是因为有产品的剩余,而剩余产品是互通有无的物物交换的前提。物物交换过程中所交换的物品,则是最原始的商品了。 一般等价物的出现,使得商品交换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商品被用同一种东西来表现它们的价值,从而扩大了商品交换的范围。
直至货币的出现,这种充当一般等价物的商品也确定了下来,纸币的产生则使得商品交换更为便利。商品交换的扩大意味着商品种类的增多,可以说,只有商品生产的范围扩大了,才有商品交换扩大的可能。
三:难以界定于商品概念的“商品”
虽然关于商品的定义很清晰很明确,但是近现代以来也出现了许多难以界定入商品概念,但是却进入了商品流通领域的“商品”。
“美洲金银产地的发现,土著居民的被剿灭、被奴役和被埋葬于矿井,对东印度开始的征服和掠夺,非洲变成商品性地猎获黑人的场所:这一切标志着资本主义生产时代的曙光。这些田园诗式的过程是 原始积累的主要因素。”①
在马克思的论述中,显然将奴隶贸易中的黑人奴隶列入了商品的范畴,但是黑人成为商品,或者说将人类视为商品,是否恰
当?这些黑人包含了怎样的人类劳动呢?虽然他们被用于了交换。如果把奴隶贩卖者的捕猎行为以及对这些黑人的运输作为一种劳动,因而赋予这些黑人价值,也显得牵强附会。
很难讲清这些黑人包含了怎么样的一般人类劳动,不可否认他们是有价值的,但是根据商品的经典定义,劳动创造了价值,而人类是劳动的主体,不是劳动的客体,那么黑人用于奴隶贸易而成为商品应该怎样去界定?在人的意义上和商品的定义上他们是成为不了商品的。
奴隶贸易暂且不论,物品的贸易中也存在着难以界定的商品。 房地产业是当前非常红火的产业之一,甚至成为主要产业,支柱产业。但是恰恰是在这一产业中,存在着无法界定为商品的“商品”----土地。
土地是自然界本来就存在的自然物,可以说,它的存在丝毫未凝结所谓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在这个意义上,它是不具备价值的,是不能成为商品的。它当然是具备使用价值的,在水稻种植被发明以后,土地体现出了它的使用价值。
或许会说,当人们对土地进行了翻整、施肥,使得比原来的土地更适合于进行农业生产,那么倒是可以说这样的土地是凝结了人类的一般劳动的。但是不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那些未进行人工改造的土地,也用于交换就难以说通了。
房地产商之间的土地买卖,就是这样一种情况。在房地产商对土地进行了加工并在其上建起了建筑物以后,将土地连同房屋
一起作为商品进行交换当然是说得过去的,但是在这片土地还未进行任何开发的时候的土地买卖,就难以将那时的土地作为商品了。
当今世界还存在岛屿的买卖。卖岛之前,岛屿买卖的经营者要对岛屿进行基础建设,然后再卖出去,可以说这样也能使得岛屿成为商品。但是岛屿买卖商在此之前从岛屿所有者(通常应该是一个主权国)手中将岛屿买来时,岛屿的商品性是值得商榷的。
所以说,很难将这样的土地交易归并到商品贸易中去。在这些交易中,所交易的物品是于经典商品定义吧相符合的。而到底应该怎么样去界定这些商品,我认为要从商品的基本定义入手。也就是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商品定义也要有一定的延展。
四:商品的新定义
要得出一个关于商品的新定义,从我现有的知识体系、知识结构以及知识内容来说,是很难的一件事。因为要对这样一个问题做出明确的回答以及给出一个确切的定义,是要具备相当的知识水平的。在此,只能给出一些吧成熟的建议,以供参考。
我认为现代意义的商品不能再以经典商品定义来衡量。现在似乎任何东西都可以拿来买卖,如果谨守商品的经典定义,那么当前的商品经济中就可能存在很多难以说清是不是商品的商品。
既然没有凝结人类劳动的物品也进入了商品流通领域用于交换,那么我们是不是可以着重在交换这一环节是哪个来对商品进行定义呢?而不必要去强调用于交换的物品是否凝结了无差别的
人类劳动。
所以我认为,只要是进入了人们的视线,而且认为可以用于交换,并且能够满足人们的某种需要的物品,那么这种物品就可以成为商品,就可以在商品流通领域流通。这样去定义的话,就不会存在意义上不是商品却作为商品进行交换的现象了。
虽然这样的定义可能存在相当大的漏洞,但是因循守旧却也是不能的,我们下一步要做的就是在这样一个框架下将商品的定义进行延展,当然,不论怎样的延展,也都要基于马克思关于商品的经典性定义。 ① ①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 载《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23卷,第81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