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环学院社团负责人竞选办法
1、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由学院第十四届团委、学生会委员及团学会主席团和部分部长代表、食品安全与营养协会现任社团负责人和班级代表组成评委,无记名投票产生食品安全与营养协会负责人一名。
2、仅限学院第十四届团委、学生会委员及团学会主席团、部长代表、食品安全与营养协会现任社团负责人和班级代表拥有食品安全与营养协会负责人选举权,其中部长代表和班级代表1票等于委员0.5票。
3、选举设监票人1名,计票人2名。上述人员均非本届团、学委员会委员。
4、选举流程
(1) 宣布食品安全与营养协会候选人名单及竞选演说次序。
(2) 食品安全与营养协会会长候选人竞选演说,每位限时6分钟。
(3) 现场评委向食品安全与营养协会会长候选人提问。
(4)监票人发放选票至现场评委并填写选票。
(5)现场评委正式投票。
(6)清查票数,宣布是否有效。回收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即视该次选举有效,否则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7)由监票人向大会报告选举结果,执行主席向现场评委宣布选举结果。
5、选举结果
食品安全与营养协会负责人根据报名情况,进行等额或差额选举。选举产生的新一届社团负责人必须得到有效选票半数以上的赞成票,再按照票数高低,取最高得票者当选新一届社团负责人。选举结果如果最高得票者票数不足半数,则按票数高低,取前两名进行第二轮选举;按照票数高低,取最高得票者当选新一届社团负责人。选举结果如出现两名或两名以上票数相等的最高得票者的情况,则取最高得票者进行第二轮选举。第二轮选举结果取最高得票者为新一届社团负责人。
6、选举中如出现本办法以外的情况,由大会主席团讨论裁定。
7、写选票时一律用钢笔或水笔,对候选人投赞成票的,在其姓名下方的方格内划“√”,反对的划“×”,弃权的划“○”;如另选他人,可在空格栏内写上另选人姓名,并在姓名下的空格内划“√”。符号不清无法辨认,计为弃权票。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选票有效,多于应选人数的选票无效。
生环学院团委、学生会
2013年8月11日
生环学院社团负责人竞选办法
1、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由学院第十四届团委、学生会委员及团学会主席团和部分部长代表、食品安全与营养协会现任社团负责人和班级代表组成评委,无记名投票产生食品安全与营养协会负责人一名。
2、仅限学院第十四届团委、学生会委员及团学会主席团、部长代表、食品安全与营养协会现任社团负责人和班级代表拥有食品安全与营养协会负责人选举权,其中部长代表和班级代表1票等于委员0.5票。
3、选举设监票人1名,计票人2名。上述人员均非本届团、学委员会委员。
4、选举流程
(1) 宣布食品安全与营养协会候选人名单及竞选演说次序。
(2) 食品安全与营养协会会长候选人竞选演说,每位限时6分钟。
(3) 现场评委向食品安全与营养协会会长候选人提问。
(4)监票人发放选票至现场评委并填写选票。
(5)现场评委正式投票。
(6)清查票数,宣布是否有效。回收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即视该次选举有效,否则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7)由监票人向大会报告选举结果,执行主席向现场评委宣布选举结果。
5、选举结果
食品安全与营养协会负责人根据报名情况,进行等额或差额选举。选举产生的新一届社团负责人必须得到有效选票半数以上的赞成票,再按照票数高低,取最高得票者当选新一届社团负责人。选举结果如果最高得票者票数不足半数,则按票数高低,取前两名进行第二轮选举;按照票数高低,取最高得票者当选新一届社团负责人。选举结果如出现两名或两名以上票数相等的最高得票者的情况,则取最高得票者进行第二轮选举。第二轮选举结果取最高得票者为新一届社团负责人。
6、选举中如出现本办法以外的情况,由大会主席团讨论裁定。
7、写选票时一律用钢笔或水笔,对候选人投赞成票的,在其姓名下方的方格内划“√”,反对的划“×”,弃权的划“○”;如另选他人,可在空格栏内写上另选人姓名,并在姓名下的空格内划“√”。符号不清无法辨认,计为弃权票。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选票有效,多于应选人数的选票无效。
生环学院团委、学生会
2013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