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分户验收标准

四川省住宅工程分户验收标准

我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即将开展,为有利于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四川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暂行规定》通知要求,我站依据近期我省住宅工程中常见的质量通病、常见的违反强制性条文现象、工程质量投诉的热点、施工难点等,向社会推荐如下验收项目、验收内容、验收办法和验收要求等,提供验收记录表(样表)作参考,希望住宅建筑质量各方责任主体单位结合工程实际制定具体的分户验收方案,确保住宅工程质量。 1、基本规定

1.0.1分户验收的条件:

1、工程已完成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 2、所含(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均合格。 3、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完整。

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均符合要求。 5、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1.0.2分户验收前的准备工作:

1、根据工程特点和《四川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指南》 制定分户验收方案,对验收人员进行培训交底。 2、配备好分户验收所需要的检测仪器和工具。

3、作好屋面蓄(淋)水、卫生间等有防水要求房间的蓄水、 外窗、外墙淋水试验的准备工作。

4、在室内地面上标识好暗埋水、电管线的走向和室内空间尺 寸测量的控制点、线;配电控制箱内电器回路标志清楚。

5、确定检查单元。

6、建筑物外墙的显著部位镶刻工程铭牌。 1.0.3分户验收人员应具备的相应资格

建设单位参验人员应为项目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施工单位参验人员应为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专业技术(质量)负责人、质量检查员等;监理单位参验人员应为总监理工程师、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设计单位、物业公司等可依照合同约定参加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

1.0.4分户验收所用的检测仪器和计量工具应经计量检定合格。 1.0.5精装修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应由建设单位会同监理、施工单位在分户验收前针对工程特点,参照本规则,制定验收方案。 1.0.6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检查项目应符合《四川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

2、每一检查单元计量检查的项目中有80%及以上检查点在允许偏差范围内。

3、分户验收记录完整。

1.0.7分户验收时应形成下列资料:

1、分户验收过程中,每户应填写《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结果表》;

2、公共部位只需填写一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 3、单位工程全数验收完毕,汇总填写《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此表应与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等有关资料一起在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报送质量监督机构)。

4、住宅工程交付使用时,《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结果表》应当作为《住

宅质量保证书》的附件一并交给业主。

1.0.8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施工单位制订处理方案,对不符合要求的部位进行返修或返工。

2、处理完成后,应对返修或返工部位重新组织验收,直至全部符合要求。 3、当返修或返工确有困难,为了避免社会财富更大的损失,在不影响工程结构安全和基本使用功能的情况下,建设单位可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第5.0.6条相关规定,按照一定的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对单位工程进行工程验收。

4、当卧室、起居室(厅)的室内净高低于2.40m ,局部(指梁底等)净高低于2.10m ;室内净高允许偏差值超过-50 mm 时,建设单位应在《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结果表》中明确告知业主(用户),并积极与业主(用户)协商处理。 2、室内空间、构件尺寸

2.0.1 验收内容:室内净高、净开间、进深的测量; 室内楼梯踏步尺寸。 2.0.2 质量要求:空间尺寸的允许偏差值和允许极差值应符合表2.0.2规定

表2.0.2 空间尺寸的允许偏差值和允许极差值

2.0.3 检查方法及数量:

1、空间尺寸等检查前应根据户型特点确定测量方法,并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情况确定空间尺寸、室内楼梯踏步尺寸等的推算值。

2、室内净高,采用激光测距仪或其它测量工具。每个房间抽测量不少于5处,测量部位宜为房间四角距纵横墙500 mm处及房间几何中心处。建议距墙、柱四角300-500mm 处各测1点,中间测1点。

3、室内净开间、净进深,采用激光测距仪或其它测量工具。每个房间抽

测量不少于2处,测量部位宜在距墙角500 mm(纵横墙交界处),无墙体则测柱间净距(距柱边处各测1处)。

4、室内楼梯,采用卷尺测量工具。每户应全数测量,每一踏步不少于三处,测量部位宜在楼梯踏步的两端及踏步几何中心处。

3.0.1验收内容: 水泥、板块楼地面面层外观质量和面层与基层粘结质量;室内墙面、顶棚面层质量。 3.0.2 质量要求:水泥、板块楼地面面层外观质量和粘结质量应符合表3.0.2规定

表3.0.2 水泥、板块楼地面面层质量

备注:有排水要求的建筑地面面层与相连接各类面层的标高差应符合 设计和规范要求。

3.0.3 检查方法及数量:

1、外观质量检查,地面质量以目测高度1.5m 左右,俯视地坪检查;墙面质量检查应距800mm —1000mm 处;逐间全数检查。

2、面层与基层粘结质量,用小锤轻击,沿自然间进深和开间两个方向,均匀布点,逐点敲击,对板块阳角处应全数检查。 4 门窗、护栏和扶手、玻璃安装工程

4.0.1验收内容: 外窗台高度、门窗防脱落、门窗开启性能、配件质量、排水性能,进户门质量;护栏造型、尺寸、高度等安装质量。

4.0.2质量要求:外窗台高度、门窗防脱落等质量要求应符合表4.0.2规定

表4.0.2 外窗台高度、门窗防脱落等质量要求 4.0.3 验收方法及数量

1、外窗台高度采用钢尺检查,每个窗台不少于一处;

2、推拉窗防脱落装置、门窗开启性能、门窗配件、进户门质量应观察、手扳、开启和关闭检查;全数检查;

3、安全玻璃的检查应观察检查安全认证标识;

4、栏杆高度、竖杆间距、防攀爬措施、采用钢尺测量,每片栏杆不少于一处;

5、护栏玻璃观察检查3C 安全标识,游标卡尺测量,全数检查

5 防水工程

5.0.1 验收内容: 外墙防水、外窗防水、楼地面防水、屋面防水工程。 质量要求:外墙防水、外窗防水等质量要求应符合表5.0.2规定。表5.0.2 外墙防水、外窗防水等质量要求

5.0.3 检查方法和数量

1、外墙渗漏、外窗渗漏检查应在雨后或淋水后观察,逐户检查,每个窗台不少于一处;

2、厨房、卫生间等有防水要求的地面应全数检查,蓄水时间不得小于24小时,最小蓄水深度不得小于20mm ;同时还应采用泼水试验检查积水与否; 3、平屋面应在雨后或蓄水后进行检查,最小蓄水深度不得小于20mm ;坡

屋面应在雨后或持续淋水2小时后目测观察;住宅顶层逐户全数检查。 6、公共部位部分

6.0.1 验收内容:外墙、楼(电)梯、通道、地下室。 6.0.2 质量要求:外墙、楼(电)梯净宽等质量要求应符合表 6.0.2规定。

表6.0.2 外墙、楼(电)梯净宽等质量要求

6.0.3 检查方法和数量

1、地下室裂缝、渗漏检查在距外墙2.0m 范围内平视或仰视观察检查;

2、楼梯踏步梯段及平台净宽,楼梯踏步高差、电梯候梯厅深度,电梯门净宽、高层首层疏散外门及通道的宽度采用钢尺或激光测距仪等测量检查,每个梯段各不少于三处;

3、公用走道及地下室通道净高采用钢尺或激光测距仪测量每10延米检查一处;

7、 安装工程

7.0.1 验收内容:给排水、电气安装、烟道设置及附件、墙面空调孔。 7.0.2 质量要求:给排水、电气安装等质量要求应符合表。 7.0.2规定。

表7.0.2 给排水、电气、通风空调安装质量要求

7.0.3 检查方法和数量

1、管道渗漏、堵塞,管道坡度检查,验收方法和数量为:采用观察、尺量及手扳检查,功能性检查采用通水及压力检查,其中给水管道还应保压24小时后每户逐一打开用水点,检查卫生器具、阀门及接口。排水管道应采取通球检查,要求球径不小于排水管道管径的2/3。

2、地漏检查,验收方法和数量为:采用试水观察、尺量,全数检查。

3、户内开关、插座、照明检查,验收方法和数量:通电全数检查。4、配电箱检查,验收方法和数量:通电全数检查漏电保护装置、线路回路标志。

5、等电位检查,验收方法和数量:全数观察检查。

6、烟道设置及附件、墙面空调孔检查,验收方法和数量为:全数观察检查。

四川省住宅工程分户验收标准

我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即将开展,为有利于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四川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暂行规定》通知要求,我站依据近期我省住宅工程中常见的质量通病、常见的违反强制性条文现象、工程质量投诉的热点、施工难点等,向社会推荐如下验收项目、验收内容、验收办法和验收要求等,提供验收记录表(样表)作参考,希望住宅建筑质量各方责任主体单位结合工程实际制定具体的分户验收方案,确保住宅工程质量。 1、基本规定

1.0.1分户验收的条件:

1、工程已完成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 2、所含(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均合格。 3、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完整。

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均符合要求。 5、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1.0.2分户验收前的准备工作:

1、根据工程特点和《四川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指南》 制定分户验收方案,对验收人员进行培训交底。 2、配备好分户验收所需要的检测仪器和工具。

3、作好屋面蓄(淋)水、卫生间等有防水要求房间的蓄水、 外窗、外墙淋水试验的准备工作。

4、在室内地面上标识好暗埋水、电管线的走向和室内空间尺 寸测量的控制点、线;配电控制箱内电器回路标志清楚。

5、确定检查单元。

6、建筑物外墙的显著部位镶刻工程铭牌。 1.0.3分户验收人员应具备的相应资格

建设单位参验人员应为项目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施工单位参验人员应为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专业技术(质量)负责人、质量检查员等;监理单位参验人员应为总监理工程师、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设计单位、物业公司等可依照合同约定参加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

1.0.4分户验收所用的检测仪器和计量工具应经计量检定合格。 1.0.5精装修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应由建设单位会同监理、施工单位在分户验收前针对工程特点,参照本规则,制定验收方案。 1.0.6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检查项目应符合《四川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

2、每一检查单元计量检查的项目中有80%及以上检查点在允许偏差范围内。

3、分户验收记录完整。

1.0.7分户验收时应形成下列资料:

1、分户验收过程中,每户应填写《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结果表》;

2、公共部位只需填写一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 3、单位工程全数验收完毕,汇总填写《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此表应与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等有关资料一起在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报送质量监督机构)。

4、住宅工程交付使用时,《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结果表》应当作为《住

宅质量保证书》的附件一并交给业主。

1.0.8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施工单位制订处理方案,对不符合要求的部位进行返修或返工。

2、处理完成后,应对返修或返工部位重新组织验收,直至全部符合要求。 3、当返修或返工确有困难,为了避免社会财富更大的损失,在不影响工程结构安全和基本使用功能的情况下,建设单位可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第5.0.6条相关规定,按照一定的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对单位工程进行工程验收。

4、当卧室、起居室(厅)的室内净高低于2.40m ,局部(指梁底等)净高低于2.10m ;室内净高允许偏差值超过-50 mm 时,建设单位应在《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结果表》中明确告知业主(用户),并积极与业主(用户)协商处理。 2、室内空间、构件尺寸

2.0.1 验收内容:室内净高、净开间、进深的测量; 室内楼梯踏步尺寸。 2.0.2 质量要求:空间尺寸的允许偏差值和允许极差值应符合表2.0.2规定

表2.0.2 空间尺寸的允许偏差值和允许极差值

2.0.3 检查方法及数量:

1、空间尺寸等检查前应根据户型特点确定测量方法,并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情况确定空间尺寸、室内楼梯踏步尺寸等的推算值。

2、室内净高,采用激光测距仪或其它测量工具。每个房间抽测量不少于5处,测量部位宜为房间四角距纵横墙500 mm处及房间几何中心处。建议距墙、柱四角300-500mm 处各测1点,中间测1点。

3、室内净开间、净进深,采用激光测距仪或其它测量工具。每个房间抽

测量不少于2处,测量部位宜在距墙角500 mm(纵横墙交界处),无墙体则测柱间净距(距柱边处各测1处)。

4、室内楼梯,采用卷尺测量工具。每户应全数测量,每一踏步不少于三处,测量部位宜在楼梯踏步的两端及踏步几何中心处。

3.0.1验收内容: 水泥、板块楼地面面层外观质量和面层与基层粘结质量;室内墙面、顶棚面层质量。 3.0.2 质量要求:水泥、板块楼地面面层外观质量和粘结质量应符合表3.0.2规定

表3.0.2 水泥、板块楼地面面层质量

备注:有排水要求的建筑地面面层与相连接各类面层的标高差应符合 设计和规范要求。

3.0.3 检查方法及数量:

1、外观质量检查,地面质量以目测高度1.5m 左右,俯视地坪检查;墙面质量检查应距800mm —1000mm 处;逐间全数检查。

2、面层与基层粘结质量,用小锤轻击,沿自然间进深和开间两个方向,均匀布点,逐点敲击,对板块阳角处应全数检查。 4 门窗、护栏和扶手、玻璃安装工程

4.0.1验收内容: 外窗台高度、门窗防脱落、门窗开启性能、配件质量、排水性能,进户门质量;护栏造型、尺寸、高度等安装质量。

4.0.2质量要求:外窗台高度、门窗防脱落等质量要求应符合表4.0.2规定

表4.0.2 外窗台高度、门窗防脱落等质量要求 4.0.3 验收方法及数量

1、外窗台高度采用钢尺检查,每个窗台不少于一处;

2、推拉窗防脱落装置、门窗开启性能、门窗配件、进户门质量应观察、手扳、开启和关闭检查;全数检查;

3、安全玻璃的检查应观察检查安全认证标识;

4、栏杆高度、竖杆间距、防攀爬措施、采用钢尺测量,每片栏杆不少于一处;

5、护栏玻璃观察检查3C 安全标识,游标卡尺测量,全数检查

5 防水工程

5.0.1 验收内容: 外墙防水、外窗防水、楼地面防水、屋面防水工程。 质量要求:外墙防水、外窗防水等质量要求应符合表5.0.2规定。表5.0.2 外墙防水、外窗防水等质量要求

5.0.3 检查方法和数量

1、外墙渗漏、外窗渗漏检查应在雨后或淋水后观察,逐户检查,每个窗台不少于一处;

2、厨房、卫生间等有防水要求的地面应全数检查,蓄水时间不得小于24小时,最小蓄水深度不得小于20mm ;同时还应采用泼水试验检查积水与否; 3、平屋面应在雨后或蓄水后进行检查,最小蓄水深度不得小于20mm ;坡

屋面应在雨后或持续淋水2小时后目测观察;住宅顶层逐户全数检查。 6、公共部位部分

6.0.1 验收内容:外墙、楼(电)梯、通道、地下室。 6.0.2 质量要求:外墙、楼(电)梯净宽等质量要求应符合表 6.0.2规定。

表6.0.2 外墙、楼(电)梯净宽等质量要求

6.0.3 检查方法和数量

1、地下室裂缝、渗漏检查在距外墙2.0m 范围内平视或仰视观察检查;

2、楼梯踏步梯段及平台净宽,楼梯踏步高差、电梯候梯厅深度,电梯门净宽、高层首层疏散外门及通道的宽度采用钢尺或激光测距仪等测量检查,每个梯段各不少于三处;

3、公用走道及地下室通道净高采用钢尺或激光测距仪测量每10延米检查一处;

7、 安装工程

7.0.1 验收内容:给排水、电气安装、烟道设置及附件、墙面空调孔。 7.0.2 质量要求:给排水、电气安装等质量要求应符合表。 7.0.2规定。

表7.0.2 给排水、电气、通风空调安装质量要求

7.0.3 检查方法和数量

1、管道渗漏、堵塞,管道坡度检查,验收方法和数量为:采用观察、尺量及手扳检查,功能性检查采用通水及压力检查,其中给水管道还应保压24小时后每户逐一打开用水点,检查卫生器具、阀门及接口。排水管道应采取通球检查,要求球径不小于排水管道管径的2/3。

2、地漏检查,验收方法和数量为:采用试水观察、尺量,全数检查。

3、户内开关、插座、照明检查,验收方法和数量:通电全数检查。4、配电箱检查,验收方法和数量:通电全数检查漏电保护装置、线路回路标志。

5、等电位检查,验收方法和数量:全数观察检查。

6、烟道设置及附件、墙面空调孔检查,验收方法和数量为:全数观察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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