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封丘县建筑工程质量管理
工作汇报
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作为工程项目管理中的重要内容,是体现一个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成功与否具有决定性因素。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控制,在任何工程项目都应是值得高度重视的问题。工程质量在控制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出现问题,将伴随安全隐患的凸显。质量与安全相互独立,各自体现自己的安全职能,却又相互关联,合二为一,相辅相成。建筑施工过程中安全事故影响施工质量,施工质量的好坏也直接影响安全事故发生。
在2014年度中,我县建设工程项目上年度接转54项,建筑面积51.75万平方米,总造价47640.99万元;2014年度新注册53项,建筑面积49.61万平方米,总造价113912.61万元;已竣工的工程项目55项,建筑面积47.34万平方米,总造价67920.77万元;仍在建的工程项目52项,建筑面积54.03万平方米,总造价93632.83万元。现将2014年我县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情况介绍如下:
一、组织开展两个《方案》安排部署情况
按照新乡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下发的《关于开展全市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检查的通知》(新建〔2014〕78号文),
结合我县实际,2014年3月14日将该文件对我县在建工程的各个参建单位进行了转发,要求各个参建单位按照文件内容落实,各工程质量责任主体要本着对工程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认真开展自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落实。同时,制定了《封丘县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阐明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突出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重点,准确把握常见问题产生的根源,坚持市场与现场联动、技术与管理并重、质量行为与工程实体齐抓共管,严格质量责任落实,强化激励约束措施,构建质量常见问题治理长效机制,有效预防和治理质量常见问题,全面提升我县住宅工程质量水平的总体要求。
2014年3月份召了开全县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座谈会,动员部署专项治理工作,交流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好的做法和经验。广泛发动、组织有关媒体就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专题宣传、报道和交流、探讨,营造“企业重视、行业推动、群众收益、社会关注”的良好氛围。
2014年3月21日针对建筑工程结构类型作出了框架剪力墙结构和砖混结构质量常见问题的防治措施,以保证我县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程的顺利进行。
二、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责任目标落实情况
保障性安居工程必须实现结构安全、功能适用、竣工工程合格的质量目标。我县一直把保障性安居工程作为一项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德政工程,精心部署、统筹安排,逐级落实责任,创新工作思路。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目标
任务和时间节点要求,保证工程进度,强化质量监管;严格落实保障性住房的准入、分配政策,确保分配公平。截至目前,2013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已全部完工,2014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有五个标段,建筑面积4.8万平方米,总造价3968.13万元,工程进度为主体六层。
我县加强了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参建各方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要求建设单位要指定施工现场总代表人,全面负责协调旋工现场的组织管理。设计单位要做好设计交底,及时解决与设计有关的各种问题。施工单位要建立施工现场管理责任制,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统一管理,要严格按照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监理单位要落实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担任保障性住房项目的总监,只能承担一项监理合同的总监任务,不得再承担其他项目的监理任务。要根据保障性住房质量管理的难点,制定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按规定采取旁站、巡视、平行检验等多种形式,及时到位进行监督检查。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未经监理人员签字认可,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确保施工的关键部位、关键环节、关键工序监理到位。认真履行对重大质量问题和事故的督促整改和报告的责任。
2014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纳入了安全文明施工、优质工程激励机制,鼓励企业实施品牌战略,现在已申报了《新乡市市级优质结构工程》。
三、组织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情况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9月4日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工程质量专项治理两年行动方案》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工程质量,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封丘县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方案》;2014年11月26日,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下发了《关于开展工程质量治理行动第一次排查的通知》(新建质【2014】442号文),2014年11月28日将文件向我县在建工程的各个参建单位进行了转发,要求各个参建单位认真落实,并于2014年12月20日前将自查结果报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对自查自纠不彻底的单位,将给予罚款、停业整顿、限制招投标、暂停或停止执业、重新核定资质、不得担任施工企业项目责任人等严厉处罚。
2014年12月4日,在我县住建局五楼会议室,召开了在建工程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会议,主要会议内容是传达了《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编制和永久性标牌制作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豫建建〔2014〕106号)和《七方责任主体终身责任制承诺书》的要求,向各个参会单位进行了电子邮箱文件发送,坚决以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平台为依托,建立工程项目全过程监管信用档案和七方主体项目负责人终身质量责任信用档案,切实落实建设阶段责任制和建成后的责任终身追究制。
四、下步工作
在2014年12月—2016年5月进入组织实施阶段,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统一部署和新乡市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治理行动。重点对我县所有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工程承发包情况、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每4个月对本辖区内在建工程项目全面排查一次。
2014年12月17日
2014年封丘县建筑工程质量管理
工作汇报
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作为工程项目管理中的重要内容,是体现一个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成功与否具有决定性因素。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控制,在任何工程项目都应是值得高度重视的问题。工程质量在控制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出现问题,将伴随安全隐患的凸显。质量与安全相互独立,各自体现自己的安全职能,却又相互关联,合二为一,相辅相成。建筑施工过程中安全事故影响施工质量,施工质量的好坏也直接影响安全事故发生。
在2014年度中,我县建设工程项目上年度接转54项,建筑面积51.75万平方米,总造价47640.99万元;2014年度新注册53项,建筑面积49.61万平方米,总造价113912.61万元;已竣工的工程项目55项,建筑面积47.34万平方米,总造价67920.77万元;仍在建的工程项目52项,建筑面积54.03万平方米,总造价93632.83万元。现将2014年我县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情况介绍如下:
一、组织开展两个《方案》安排部署情况
按照新乡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下发的《关于开展全市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检查的通知》(新建〔2014〕78号文),
结合我县实际,2014年3月14日将该文件对我县在建工程的各个参建单位进行了转发,要求各个参建单位按照文件内容落实,各工程质量责任主体要本着对工程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认真开展自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落实。同时,制定了《封丘县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阐明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突出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重点,准确把握常见问题产生的根源,坚持市场与现场联动、技术与管理并重、质量行为与工程实体齐抓共管,严格质量责任落实,强化激励约束措施,构建质量常见问题治理长效机制,有效预防和治理质量常见问题,全面提升我县住宅工程质量水平的总体要求。
2014年3月份召了开全县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座谈会,动员部署专项治理工作,交流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好的做法和经验。广泛发动、组织有关媒体就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专题宣传、报道和交流、探讨,营造“企业重视、行业推动、群众收益、社会关注”的良好氛围。
2014年3月21日针对建筑工程结构类型作出了框架剪力墙结构和砖混结构质量常见问题的防治措施,以保证我县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程的顺利进行。
二、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责任目标落实情况
保障性安居工程必须实现结构安全、功能适用、竣工工程合格的质量目标。我县一直把保障性安居工程作为一项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德政工程,精心部署、统筹安排,逐级落实责任,创新工作思路。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目标
任务和时间节点要求,保证工程进度,强化质量监管;严格落实保障性住房的准入、分配政策,确保分配公平。截至目前,2013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已全部完工,2014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有五个标段,建筑面积4.8万平方米,总造价3968.13万元,工程进度为主体六层。
我县加强了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参建各方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要求建设单位要指定施工现场总代表人,全面负责协调旋工现场的组织管理。设计单位要做好设计交底,及时解决与设计有关的各种问题。施工单位要建立施工现场管理责任制,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统一管理,要严格按照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监理单位要落实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担任保障性住房项目的总监,只能承担一项监理合同的总监任务,不得再承担其他项目的监理任务。要根据保障性住房质量管理的难点,制定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按规定采取旁站、巡视、平行检验等多种形式,及时到位进行监督检查。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未经监理人员签字认可,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确保施工的关键部位、关键环节、关键工序监理到位。认真履行对重大质量问题和事故的督促整改和报告的责任。
2014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纳入了安全文明施工、优质工程激励机制,鼓励企业实施品牌战略,现在已申报了《新乡市市级优质结构工程》。
三、组织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情况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9月4日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工程质量专项治理两年行动方案》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工程质量,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封丘县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方案》;2014年11月26日,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下发了《关于开展工程质量治理行动第一次排查的通知》(新建质【2014】442号文),2014年11月28日将文件向我县在建工程的各个参建单位进行了转发,要求各个参建单位认真落实,并于2014年12月20日前将自查结果报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对自查自纠不彻底的单位,将给予罚款、停业整顿、限制招投标、暂停或停止执业、重新核定资质、不得担任施工企业项目责任人等严厉处罚。
2014年12月4日,在我县住建局五楼会议室,召开了在建工程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会议,主要会议内容是传达了《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编制和永久性标牌制作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豫建建〔2014〕106号)和《七方责任主体终身责任制承诺书》的要求,向各个参会单位进行了电子邮箱文件发送,坚决以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平台为依托,建立工程项目全过程监管信用档案和七方主体项目负责人终身质量责任信用档案,切实落实建设阶段责任制和建成后的责任终身追究制。
四、下步工作
在2014年12月—2016年5月进入组织实施阶段,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统一部署和新乡市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治理行动。重点对我县所有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工程承发包情况、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每4个月对本辖区内在建工程项目全面排查一次。
201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