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改革逸事:包产到户政策是怎样推行的?

  缘起      2010年金秋,农业部前部长何康等和笔者相聚江苏华两村。他说,咱们这些老家伙,余年不多了。农村改革这本大书,再不说道说道,逐渐会被人遗忘。   11月初,在京开农村发展研究奖颁奖大会,《中国改革》杂志编者说,不要等,可以先写点东西出来。   笔者想,这倒也是个事。趁自己还未老年痴呆,先拉杂写来,以供同好。      包产到户卷土重来      于光远说过一句名言:小小凤阳县,一次是出了个朱元璋皇帝,大明朝统一全国;二次是小岗村18户农民盖手印搞包产到户,不久,家庭联产承包制也席卷全国。   中农办陈锡文年青时从中国人民大学出来,到中央农研室工作,在电梯上碰到当年5个“一号文件”主笔杜润生,向他请教:“大包干就大包干,包产到户就包产到户,何必说得那么复杂,又是又统又分,双层经营,又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杜老说:“小伙子,你从学校刚出来,可不懂得,在中国有时候一个提法不当,是要掉脑袋的。”几十年过去了,这个告诫他仍记忆犹新。   包产到户,1957年在浙江永嘉等地就搞过,但当时永嘉县委书记李云河等都被撤职查办,有的还判刑坐牢,到1983年才得以平反。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还明确表示,不准包产到户。人民日报还发过社论。   但是,安徽在1978年就作了试验。1979年2月6日,时任安徽省委书记万里就说了一段话:“过去批判过的东西,有的可能是正确的,有的也可能是错误的,必须在实践中加以检验,十一届三中全会制定的政策,也毫无例外地需要接受实践检验……”(《中国农村改革决策纪实》第44页)   当时笔者在江苏省委研究室工作。邻近安徽的一些地、县用大喇叭广播“不让安徽包产到户妖风刮到江苏来”。但盱眙、泗洪等县农民自发搞大包干。获得大丰收。新华社记者写了《春到上塘》(上塘是泗洪县一个公社名称),引起震动。江苏省委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带队去调查,促成了思想大转变。   在群众的推动下,中央的态度也是“年年有进步”。   华国锋在1979年3月听取国家农委汇报时开了一个小口子:“包产到户,大家不赞成。但有些大山区孤门独户,那里有几块地,不能把人家赶下山来,造成浪费,可以包产到户。”   但事情反复多。1979年春,甘肃干部张浩致函《人民日报》,明确反对包产到户。国家农委主任王任重3月14日函告《人民日报》总编辑胡绩伟,要报社“站出来说话”。3月15日,《人民日报》头版发了张浩来信,加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应该稳定”的“重要按语”,引起轩然大波,改革史上称为“张浩事件”。王任重致电安徽省委书记万里。万里答:“什么是好办法,能叫农业增产才是好办法。我们已经干开了,不宣传,不推广,不见报,搞错了省委检查。”   1980年9月,中央召开各省市区党委书记会议,会上争论热烈。会后,中央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的文件,即著名的75号文,是5个“一号文件”的前奏。其中为包产到户开了一个口子,称之为“依存于社会主义经济,而不会脱离社会主义轨道的,没有什么复辟资本主义的危险,因而并不可怕。”   事情的转机是1982年“一号文件”,文件第二条正式肯定了包括“包产到户、到组,包干到户、到组等等,都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理论的飞跃则在1983年的“一号文件”。指出农村最大的变化,影响最深远的是“普遍实行了多种形式的农业生产责任制”“是在党的领导下我国农民的伟大创造,是马克思主义农业合作化理论在我国实践中的新发展。”这段话起先执笔倡议者是林则徐的后裔、经济学家林子力。   然而,事情还常有反复。上世纪八十年代末政治风波后,中共十三届五中全会上又有人提出包产到户是“方向上有问题”。1989年的国庆讲话把“家庭联产承包制”的定语“家庭”两字略去了,引起了农民的不安。1989年11月24日报到了江泽民总书记处。江泽民在“全国农业综合开发经验交流会”上郑重宣布:“我主张8亿农民要稳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不会变,农村承包制政策不能变。……要给农民吃‘定心丸’,让农民一百二十个放心!”      七个八个      随着包产到户的推行,农副业的发展,出现了雇工问题。广东陈志雄雇工承包鱼塘,安徽年广久炒起了“傻子瓜子”。   雇工不是剥削吗?共产党是“反对剥削”的。于是又引起了一场雇工问题的争论。   争论一直反映到邓小平那儿,他回话,看不准的事情,可以再看几年。“傻子瓜子”也不要取缔。   经济学家林子力首先向中央写内部报告,认为人分多种,一种人可以创业做老板,另一种怕风险或能力、资本不够,愿意受雇于人。这是一种“天然的配合”。当时纪登奎不做副总理了,在农研室做正部级的研究员。杜润生请他到东欧社会主义国家去考察,顺便了解雇工问题。他回来后,做了一个小范围的报告,大意是说雇工现象,世界各地都有,问题是要有个合理的解释。于是大家就去翻经典论著,终于有人在马克思《资本论》中找到了个假设,即假如业主想使自己的生活比普通工人好一倍,他可以请2~3个学徒,3~4个帮手。这种人不能称为资本家,而只是小业主。好比土地改革农村中划成分,有些人土地占有不多,不够地主,只是“小土地出租者”。这样一算,雇工人数可以七个八个,但不能超过八个为宜。其实马克思也常说,他有些数字是“随意假设的”。   但在当时,思想只能逐步解放。既然老祖宗那儿有点说法,1983年“一号文件”就明确规定:“农村个体工商户和种养能手请帮手,带徒弟,可参照《国务院关于城镇非农业个体经济若干政策性规定》执行,对超过上述规定雇请较多帮工的,不宜提倡,不要公开宣传,也不要急于取缔。”   这么一规定,已经突破了“七个八个”。但争论并未解决,办一个砖瓦轮窑厂,不能只雇七个八个,七八十人也不够。   于是,1984年“一号文件”第三部分第三条,针对农村雇工问题,又提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调查研究,以便在条件成熟时,进一步做出具体的政策‘规定”’,还指出,雇工人数超过规定但在利润分配上有益于工人和公益事业的,“可以不按资本主义的雇工经营看待”。在政策上做了变通,也引导雇工方式的可塑性和合作经济的相容性。   1989年底后,此事又有反复。中共中央组织部正式发文要“清除”雇工的党员。然后又逐步调整。如今私营老板雇工上千人亦不足为奇了。雇主成为民营企业家,入党、当劳模的亦大有人在。这就大大突破了七个、八个之说,“与时俱进”了。      大乡小乡      随着人民公社体制的解体,全国开始恢复乡镇建制。大体上是一社一乡,一大队改为一行政村,一生产队作为一村民组。   新体制顺应历史,运行不久。1984年夏天,民政部长崔乃夫同志带了中央文件征求意见稿来江苏。他说这是彭真等同志的意见,乡大了不利于发扬民主,容易产生官僚主

义。建议把现在的乡镇改为区的建制。当时江苏省分管民政的副省长李执中听了,觉得有道理,但又觉得不那么合适。他就把笔者找去。   笔者赶到江苏省委307招待所,崔部长笑说,你也是部长,咱们来个部长对话吧。笔者说岂敢,我是基层干部啊。江苏刚刚完成政社分设(开始还未明确取消公社),恢复了乡政权体制,运行正常。平均每乡镇人口为2.4万,面积45平方公里。乡干部骑个自行车,一天能兜得过来。如果乡改区,一个乡变成十几个小乡,一要增加大量干部,增加国家和农民的负担;二是不利于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建设小城镇和中心集镇;三是如今要向信息社会走,还能单凭肉眼观察去实施领导和服务吗?崔部长听了深以为然,他说把文件带回去再研究。其时在个别省已开始试验,结果还未出来。   过了不久,笔者到北京香山饭店开农村工作座谈会,议题是准备1985年农村工作“一号文件”。有一天早晨,中央农村政研室杜润生主任找到笔者,说政治局要讨论是否划小乡问题,胡耀邦同志很欣赏江苏同志的一个观点:乡镇规模太小,不利于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搞小城镇建设。   其时费孝通先生有一篇《小城镇大问题》的长篇调查。胡耀邦同志很欣赏并有长篇批语。   就这样,避免了一次重新再划小乡的折腾,也促进了小城镇的建设。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乡镇规模逐步扩大,以适应信息化、城镇化的需要。就江苏来看,一般乡镇规模已达10万人左右,面积80~100平方公里。   1997年12月,笔者到北京参加农村改革20周年座谈会,杜老告诉笔者:当时要划小乡,彭真同志还有一个重大考虑,是要实行乡长的直选(至今全国多数还是乡人代会间接选举),后来感到条件尚未成熟,从国情出发,未推行直选。但笔者感到从方向来看,无论乡镇规模多大,直选和普选,应是改革的方向。      所谓“三挤三争”      围绕乡镇企业,当年也是争论不断。   有的领导说,这是农村光辉灿烂的希望所在。有的领导却说,是挖社会主义墙脚,与国营企业是“三挤三争”,即:以落后挤先进,以小挤大,以小集体(那时还未放开个私经济)挤国营。与国企争原料、争能源、争市场。   起草、争议了两年多,中央终于在1984年的一号文件指出:“现有社队企业是农村经济的重要支柱,有些是城市大工业不可缺少的助手。”并且专门发出了1984年4号文件,且把社队企业正名为乡镇企业,明确了支持的态度。   1984年8月,江苏在北京农展馆举办首次乡镇企业展览会。王震剪彩。工作人员一色西服领带,震惊了中外观众,84个国家使节参观。江苏省长顾秀莲陪同田纪云一行参观时,希望田副总理写篇文章表示支持。田说:“我可写不了,叫吕东(国家经委主任)写吧。”吕东当即笑允。9月24日,人民日报二版发表了吕东文章《乡镇企业是振兴农村经济的重要环节》。   但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1984年工农业都丰收,大家高兴。1985年在前一年大丰收的基础上有所减产,于是“无工不富的声音太高了”“影响了农业”,更为严重的是当时“跑部前(钱)进”不正之风有所滋长,又怪罪乡镇企业是“不正之风的风源”。笔者专门写了答辩文章《不正之风之源》,对质疑“乡”风,认为“上梁不正下梁歪,要从领导上找根源。北风?乡风?南风(改革开放)?这三个源头要仔细分析。”   后来,又出了苏南模式、温州模式、广东模式等等,乡镇企业在许多地方成了农村发展的半壁江山。上世纪八十年代末,乡镇企业也经历了整治,伤了一些元气,但生命之树常青。经过挫折与奋斗,一大批高、精、尖、外型的乡镇企业脱颖而出,浙江万向节、正泰等,江苏阳光、华西集团,现已成长为巨型企业,再也不易撼动了。      编辑/万晓艳

  缘起      2010年金秋,农业部前部长何康等和笔者相聚江苏华两村。他说,咱们这些老家伙,余年不多了。农村改革这本大书,再不说道说道,逐渐会被人遗忘。   11月初,在京开农村发展研究奖颁奖大会,《中国改革》杂志编者说,不要等,可以先写点东西出来。   笔者想,这倒也是个事。趁自己还未老年痴呆,先拉杂写来,以供同好。      包产到户卷土重来      于光远说过一句名言:小小凤阳县,一次是出了个朱元璋皇帝,大明朝统一全国;二次是小岗村18户农民盖手印搞包产到户,不久,家庭联产承包制也席卷全国。   中农办陈锡文年青时从中国人民大学出来,到中央农研室工作,在电梯上碰到当年5个“一号文件”主笔杜润生,向他请教:“大包干就大包干,包产到户就包产到户,何必说得那么复杂,又是又统又分,双层经营,又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杜老说:“小伙子,你从学校刚出来,可不懂得,在中国有时候一个提法不当,是要掉脑袋的。”几十年过去了,这个告诫他仍记忆犹新。   包产到户,1957年在浙江永嘉等地就搞过,但当时永嘉县委书记李云河等都被撤职查办,有的还判刑坐牢,到1983年才得以平反。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还明确表示,不准包产到户。人民日报还发过社论。   但是,安徽在1978年就作了试验。1979年2月6日,时任安徽省委书记万里就说了一段话:“过去批判过的东西,有的可能是正确的,有的也可能是错误的,必须在实践中加以检验,十一届三中全会制定的政策,也毫无例外地需要接受实践检验……”(《中国农村改革决策纪实》第44页)   当时笔者在江苏省委研究室工作。邻近安徽的一些地、县用大喇叭广播“不让安徽包产到户妖风刮到江苏来”。但盱眙、泗洪等县农民自发搞大包干。获得大丰收。新华社记者写了《春到上塘》(上塘是泗洪县一个公社名称),引起震动。江苏省委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带队去调查,促成了思想大转变。   在群众的推动下,中央的态度也是“年年有进步”。   华国锋在1979年3月听取国家农委汇报时开了一个小口子:“包产到户,大家不赞成。但有些大山区孤门独户,那里有几块地,不能把人家赶下山来,造成浪费,可以包产到户。”   但事情反复多。1979年春,甘肃干部张浩致函《人民日报》,明确反对包产到户。国家农委主任王任重3月14日函告《人民日报》总编辑胡绩伟,要报社“站出来说话”。3月15日,《人民日报》头版发了张浩来信,加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应该稳定”的“重要按语”,引起轩然大波,改革史上称为“张浩事件”。王任重致电安徽省委书记万里。万里答:“什么是好办法,能叫农业增产才是好办法。我们已经干开了,不宣传,不推广,不见报,搞错了省委检查。”   1980年9月,中央召开各省市区党委书记会议,会上争论热烈。会后,中央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的文件,即著名的75号文,是5个“一号文件”的前奏。其中为包产到户开了一个口子,称之为“依存于社会主义经济,而不会脱离社会主义轨道的,没有什么复辟资本主义的危险,因而并不可怕。”   事情的转机是1982年“一号文件”,文件第二条正式肯定了包括“包产到户、到组,包干到户、到组等等,都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理论的飞跃则在1983年的“一号文件”。指出农村最大的变化,影响最深远的是“普遍实行了多种形式的农业生产责任制”“是在党的领导下我国农民的伟大创造,是马克思主义农业合作化理论在我国实践中的新发展。”这段话起先执笔倡议者是林则徐的后裔、经济学家林子力。   然而,事情还常有反复。上世纪八十年代末政治风波后,中共十三届五中全会上又有人提出包产到户是“方向上有问题”。1989年的国庆讲话把“家庭联产承包制”的定语“家庭”两字略去了,引起了农民的不安。1989年11月24日报到了江泽民总书记处。江泽民在“全国农业综合开发经验交流会”上郑重宣布:“我主张8亿农民要稳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不会变,农村承包制政策不能变。……要给农民吃‘定心丸’,让农民一百二十个放心!”      七个八个      随着包产到户的推行,农副业的发展,出现了雇工问题。广东陈志雄雇工承包鱼塘,安徽年广久炒起了“傻子瓜子”。   雇工不是剥削吗?共产党是“反对剥削”的。于是又引起了一场雇工问题的争论。   争论一直反映到邓小平那儿,他回话,看不准的事情,可以再看几年。“傻子瓜子”也不要取缔。   经济学家林子力首先向中央写内部报告,认为人分多种,一种人可以创业做老板,另一种怕风险或能力、资本不够,愿意受雇于人。这是一种“天然的配合”。当时纪登奎不做副总理了,在农研室做正部级的研究员。杜润生请他到东欧社会主义国家去考察,顺便了解雇工问题。他回来后,做了一个小范围的报告,大意是说雇工现象,世界各地都有,问题是要有个合理的解释。于是大家就去翻经典论著,终于有人在马克思《资本论》中找到了个假设,即假如业主想使自己的生活比普通工人好一倍,他可以请2~3个学徒,3~4个帮手。这种人不能称为资本家,而只是小业主。好比土地改革农村中划成分,有些人土地占有不多,不够地主,只是“小土地出租者”。这样一算,雇工人数可以七个八个,但不能超过八个为宜。其实马克思也常说,他有些数字是“随意假设的”。   但在当时,思想只能逐步解放。既然老祖宗那儿有点说法,1983年“一号文件”就明确规定:“农村个体工商户和种养能手请帮手,带徒弟,可参照《国务院关于城镇非农业个体经济若干政策性规定》执行,对超过上述规定雇请较多帮工的,不宜提倡,不要公开宣传,也不要急于取缔。”   这么一规定,已经突破了“七个八个”。但争论并未解决,办一个砖瓦轮窑厂,不能只雇七个八个,七八十人也不够。   于是,1984年“一号文件”第三部分第三条,针对农村雇工问题,又提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调查研究,以便在条件成熟时,进一步做出具体的政策‘规定”’,还指出,雇工人数超过规定但在利润分配上有益于工人和公益事业的,“可以不按资本主义的雇工经营看待”。在政策上做了变通,也引导雇工方式的可塑性和合作经济的相容性。   1989年底后,此事又有反复。中共中央组织部正式发文要“清除”雇工的党员。然后又逐步调整。如今私营老板雇工上千人亦不足为奇了。雇主成为民营企业家,入党、当劳模的亦大有人在。这就大大突破了七个、八个之说,“与时俱进”了。      大乡小乡      随着人民公社体制的解体,全国开始恢复乡镇建制。大体上是一社一乡,一大队改为一行政村,一生产队作为一村民组。   新体制顺应历史,运行不久。1984年夏天,民政部长崔乃夫同志带了中央文件征求意见稿来江苏。他说这是彭真等同志的意见,乡大了不利于发扬民主,容易产生官僚主

义。建议把现在的乡镇改为区的建制。当时江苏省分管民政的副省长李执中听了,觉得有道理,但又觉得不那么合适。他就把笔者找去。   笔者赶到江苏省委307招待所,崔部长笑说,你也是部长,咱们来个部长对话吧。笔者说岂敢,我是基层干部啊。江苏刚刚完成政社分设(开始还未明确取消公社),恢复了乡政权体制,运行正常。平均每乡镇人口为2.4万,面积45平方公里。乡干部骑个自行车,一天能兜得过来。如果乡改区,一个乡变成十几个小乡,一要增加大量干部,增加国家和农民的负担;二是不利于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建设小城镇和中心集镇;三是如今要向信息社会走,还能单凭肉眼观察去实施领导和服务吗?崔部长听了深以为然,他说把文件带回去再研究。其时在个别省已开始试验,结果还未出来。   过了不久,笔者到北京香山饭店开农村工作座谈会,议题是准备1985年农村工作“一号文件”。有一天早晨,中央农村政研室杜润生主任找到笔者,说政治局要讨论是否划小乡问题,胡耀邦同志很欣赏江苏同志的一个观点:乡镇规模太小,不利于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搞小城镇建设。   其时费孝通先生有一篇《小城镇大问题》的长篇调查。胡耀邦同志很欣赏并有长篇批语。   就这样,避免了一次重新再划小乡的折腾,也促进了小城镇的建设。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乡镇规模逐步扩大,以适应信息化、城镇化的需要。就江苏来看,一般乡镇规模已达10万人左右,面积80~100平方公里。   1997年12月,笔者到北京参加农村改革20周年座谈会,杜老告诉笔者:当时要划小乡,彭真同志还有一个重大考虑,是要实行乡长的直选(至今全国多数还是乡人代会间接选举),后来感到条件尚未成熟,从国情出发,未推行直选。但笔者感到从方向来看,无论乡镇规模多大,直选和普选,应是改革的方向。      所谓“三挤三争”      围绕乡镇企业,当年也是争论不断。   有的领导说,这是农村光辉灿烂的希望所在。有的领导却说,是挖社会主义墙脚,与国营企业是“三挤三争”,即:以落后挤先进,以小挤大,以小集体(那时还未放开个私经济)挤国营。与国企争原料、争能源、争市场。   起草、争议了两年多,中央终于在1984年的一号文件指出:“现有社队企业是农村经济的重要支柱,有些是城市大工业不可缺少的助手。”并且专门发出了1984年4号文件,且把社队企业正名为乡镇企业,明确了支持的态度。   1984年8月,江苏在北京农展馆举办首次乡镇企业展览会。王震剪彩。工作人员一色西服领带,震惊了中外观众,84个国家使节参观。江苏省长顾秀莲陪同田纪云一行参观时,希望田副总理写篇文章表示支持。田说:“我可写不了,叫吕东(国家经委主任)写吧。”吕东当即笑允。9月24日,人民日报二版发表了吕东文章《乡镇企业是振兴农村经济的重要环节》。   但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1984年工农业都丰收,大家高兴。1985年在前一年大丰收的基础上有所减产,于是“无工不富的声音太高了”“影响了农业”,更为严重的是当时“跑部前(钱)进”不正之风有所滋长,又怪罪乡镇企业是“不正之风的风源”。笔者专门写了答辩文章《不正之风之源》,对质疑“乡”风,认为“上梁不正下梁歪,要从领导上找根源。北风?乡风?南风(改革开放)?这三个源头要仔细分析。”   后来,又出了苏南模式、温州模式、广东模式等等,乡镇企业在许多地方成了农村发展的半壁江山。上世纪八十年代末,乡镇企业也经历了整治,伤了一些元气,但生命之树常青。经过挫折与奋斗,一大批高、精、尖、外型的乡镇企业脱颖而出,浙江万向节、正泰等,江苏阳光、华西集团,现已成长为巨型企业,再也不易撼动了。      编辑/万晓艳


相关文章

  • 改革开放中考试题
  • 真理标准问题讨论 1. (2013·湖北黄冈·12)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直接为下列哪次会议的召 开奠定了思想理论基础 ( ) A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 C .中共十三大 B .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 D .中共十四大 10. (2012·湖南 ...查看


  • 论中国农村改革的政治与经济起源
  • 作者:吴凯之 社会科学论坛 2013年01期 一.问题的提出 1978年12月的某个冬夜,安徽省凤阳县梨园公社小岗生产队的农民们度过了平常却不平凡的一晚:平常的是他们依然在就着微弱的天光吃着无菜的稀饭,而不平凡的则是他们无意识地即将揭开中国 ...查看


  • 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后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历程及基本经验总结
  • 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后农村经济体制 改革的历程及基本经验总结 李 [摘 文 要]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我们党对农村经济体制改革进行了不懈的探索.新时期农村经济体 制改革的实践表明,经济政策成功与否关键在于是否符合客观经济规律:社会主义公 ...查看


  • 新中国农村土地政策的历史嬗变及评析
  • 新中国农村土地政策的历史嬗变及评析 罗 艳 "三农"问题是中国现代化最严重的瓶颈,其核心是土地问题.土地是中国最稀缺的资源之一,更是农民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农民问题的核心.农村发展的许多问题都归结为土地问题.事实上 ...查看


  • 万里与凤阳县小岗村的大包干
  • 万里表态:我支持你们这样干 令人欣慰的是,万里对小岗这份调查如此重视,给了这么高的评价,并准备去小岗给予支持.我从中看到了希望,这同1962年李家店包产到户调查将是完全相反的结局. 根据万里的意见,1980年1月24日,正当小岗农民紧张不安 ...查看


  • 湖南省2017年中考历史教材知识梳理模块三中国现代史第三单元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练习
  • 第三单元 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命题点1 会议类 1. [2016张家界13题(5)]梦想是最令人心动的旋律,又是最催人奋进的动力.再没有什么使命,比引领一个民族走向复兴更光荣:再没有什么事业,比团结十几亿人民共圆梦想更崇高.行走在复兴 ...查看


  • 中国土地产权制度变迁
  • 中国土地产权制度变迁:1949-1998 认为能够遵照人的意愿而控制进化过程,这似乎是一种奢望.[1] 一.框架 本文用制度学的概念和分析框架,对1949-1998年50年间土地产权制度[2]变迁作以系统的分析和阐述.制度变迁告诉大家,制度 ...查看


  • 论农地制度改革对中国农村经济的影响及其未来改革方向
  • 西南大学本科课程论文 考试科目土地经济学 学院经济管理学院 学科专业农业经济管理 年级班别 2011级1班 学年学期 2013年春季学期 姓名宁显胜 学号 [**************] 任课教师王晓东 2013年6月24日 目录 摘要 ...查看


  • 中国的渐进式改革
  • 中国的渐进式改革 -要有先有后 内容提要:党的十一届三中会会以来,中国推行的是一条渐进式改革路线.这条道路具有先农村后城市.先试点后推广.先易后难.先做后说的四个特点, 渐进式改革使中国经济在长达20多年的时间里保持了10%左右的快速增长, ...查看


热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