缘起 2010年金秋,农业部前部长何康等和笔者相聚江苏华两村。他说,咱们这些老家伙,余年不多了。农村改革这本大书,再不说道说道,逐渐会被人遗忘。 11月初,在京开农村发展研究奖颁奖大会,《中国改革》杂志编者说,不要等,可以先写点东西出来。 笔者想,这倒也是个事。趁自己还未老年痴呆,先拉杂写来,以供同好。 包产到户卷土重来 于光远说过一句名言:小小凤阳县,一次是出了个朱元璋皇帝,大明朝统一全国;二次是小岗村18户农民盖手印搞包产到户,不久,家庭联产承包制也席卷全国。 中农办陈锡文年青时从中国人民大学出来,到中央农研室工作,在电梯上碰到当年5个“一号文件”主笔杜润生,向他请教:“大包干就大包干,包产到户就包产到户,何必说得那么复杂,又是又统又分,双层经营,又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杜老说:“小伙子,你从学校刚出来,可不懂得,在中国有时候一个提法不当,是要掉脑袋的。”几十年过去了,这个告诫他仍记忆犹新。 包产到户,1957年在浙江永嘉等地就搞过,但当时永嘉县委书记李云河等都被撤职查办,有的还判刑坐牢,到1983年才得以平反。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还明确表示,不准包产到户。人民日报还发过社论。 但是,安徽在1978年就作了试验。1979年2月6日,时任安徽省委书记万里就说了一段话:“过去批判过的东西,有的可能是正确的,有的也可能是错误的,必须在实践中加以检验,十一届三中全会制定的政策,也毫无例外地需要接受实践检验……”(《中国农村改革决策纪实》第44页) 当时笔者在江苏省委研究室工作。邻近安徽的一些地、县用大喇叭广播“不让安徽包产到户妖风刮到江苏来”。但盱眙、泗洪等县农民自发搞大包干。获得大丰收。新华社记者写了《春到上塘》(上塘是泗洪县一个公社名称),引起震动。江苏省委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带队去调查,促成了思想大转变。 在群众的推动下,中央的态度也是“年年有进步”。 华国锋在1979年3月听取国家农委汇报时开了一个小口子:“包产到户,大家不赞成。但有些大山区孤门独户,那里有几块地,不能把人家赶下山来,造成浪费,可以包产到户。” 但事情反复多。1979年春,甘肃干部张浩致函《人民日报》,明确反对包产到户。国家农委主任王任重3月14日函告《人民日报》总编辑胡绩伟,要报社“站出来说话”。3月15日,《人民日报》头版发了张浩来信,加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应该稳定”的“重要按语”,引起轩然大波,改革史上称为“张浩事件”。王任重致电安徽省委书记万里。万里答:“什么是好办法,能叫农业增产才是好办法。我们已经干开了,不宣传,不推广,不见报,搞错了省委检查。” 1980年9月,中央召开各省市区党委书记会议,会上争论热烈。会后,中央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的文件,即著名的75号文,是5个“一号文件”的前奏。其中为包产到户开了一个口子,称之为“依存于社会主义经济,而不会脱离社会主义轨道的,没有什么复辟资本主义的危险,因而并不可怕。” 事情的转机是1982年“一号文件”,文件第二条正式肯定了包括“包产到户、到组,包干到户、到组等等,都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理论的飞跃则在1983年的“一号文件”。指出农村最大的变化,影响最深远的是“普遍实行了多种形式的农业生产责任制”“是在党的领导下我国农民的伟大创造,是马克思主义农业合作化理论在我国实践中的新发展。”这段话起先执笔倡议者是林则徐的后裔、经济学家林子力。 然而,事情还常有反复。上世纪八十年代末政治风波后,中共十三届五中全会上又有人提出包产到户是“方向上有问题”。1989年的国庆讲话把“家庭联产承包制”的定语“家庭”两字略去了,引起了农民的不安。1989年11月24日报到了江泽民总书记处。江泽民在“全国农业综合开发经验交流会”上郑重宣布:“我主张8亿农民要稳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不会变,农村承包制政策不能变。……要给农民吃‘定心丸’,让农民一百二十个放心!” 七个八个 随着包产到户的推行,农副业的发展,出现了雇工问题。广东陈志雄雇工承包鱼塘,安徽年广久炒起了“傻子瓜子”。 雇工不是剥削吗?共产党是“反对剥削”的。于是又引起了一场雇工问题的争论。 争论一直反映到邓小平那儿,他回话,看不准的事情,可以再看几年。“傻子瓜子”也不要取缔。 经济学家林子力首先向中央写内部报告,认为人分多种,一种人可以创业做老板,另一种怕风险或能力、资本不够,愿意受雇于人。这是一种“天然的配合”。当时纪登奎不做副总理了,在农研室做正部级的研究员。杜润生请他到东欧社会主义国家去考察,顺便了解雇工问题。他回来后,做了一个小范围的报告,大意是说雇工现象,世界各地都有,问题是要有个合理的解释。于是大家就去翻经典论著,终于有人在马克思《资本论》中找到了个假设,即假如业主想使自己的生活比普通工人好一倍,他可以请2~3个学徒,3~4个帮手。这种人不能称为资本家,而只是小业主。好比土地改革农村中划成分,有些人土地占有不多,不够地主,只是“小土地出租者”。这样一算,雇工人数可以七个八个,但不能超过八个为宜。其实马克思也常说,他有些数字是“随意假设的”。 但在当时,思想只能逐步解放。既然老祖宗那儿有点说法,1983年“一号文件”就明确规定:“农村个体工商户和种养能手请帮手,带徒弟,可参照《国务院关于城镇非农业个体经济若干政策性规定》执行,对超过上述规定雇请较多帮工的,不宜提倡,不要公开宣传,也不要急于取缔。” 这么一规定,已经突破了“七个八个”。但争论并未解决,办一个砖瓦轮窑厂,不能只雇七个八个,七八十人也不够。 于是,1984年“一号文件”第三部分第三条,针对农村雇工问题,又提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调查研究,以便在条件成熟时,进一步做出具体的政策‘规定”’,还指出,雇工人数超过规定但在利润分配上有益于工人和公益事业的,“可以不按资本主义的雇工经营看待”。在政策上做了变通,也引导雇工方式的可塑性和合作经济的相容性。 1989年底后,此事又有反复。中共中央组织部正式发文要“清除”雇工的党员。然后又逐步调整。如今私营老板雇工上千人亦不足为奇了。雇主成为民营企业家,入党、当劳模的亦大有人在。这就大大突破了七个、八个之说,“与时俱进”了。 大乡小乡 随着人民公社体制的解体,全国开始恢复乡镇建制。大体上是一社一乡,一大队改为一行政村,一生产队作为一村民组。 新体制顺应历史,运行不久。1984年夏天,民政部长崔乃夫同志带了中央文件征求意见稿来江苏。他说这是彭真等同志的意见,乡大了不利于发扬民主,容易产生官僚主
义。建议把现在的乡镇改为区的建制。当时江苏省分管民政的副省长李执中听了,觉得有道理,但又觉得不那么合适。他就把笔者找去。 笔者赶到江苏省委307招待所,崔部长笑说,你也是部长,咱们来个部长对话吧。笔者说岂敢,我是基层干部啊。江苏刚刚完成政社分设(开始还未明确取消公社),恢复了乡政权体制,运行正常。平均每乡镇人口为2.4万,面积45平方公里。乡干部骑个自行车,一天能兜得过来。如果乡改区,一个乡变成十几个小乡,一要增加大量干部,增加国家和农民的负担;二是不利于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建设小城镇和中心集镇;三是如今要向信息社会走,还能单凭肉眼观察去实施领导和服务吗?崔部长听了深以为然,他说把文件带回去再研究。其时在个别省已开始试验,结果还未出来。 过了不久,笔者到北京香山饭店开农村工作座谈会,议题是准备1985年农村工作“一号文件”。有一天早晨,中央农村政研室杜润生主任找到笔者,说政治局要讨论是否划小乡问题,胡耀邦同志很欣赏江苏同志的一个观点:乡镇规模太小,不利于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搞小城镇建设。 其时费孝通先生有一篇《小城镇大问题》的长篇调查。胡耀邦同志很欣赏并有长篇批语。 就这样,避免了一次重新再划小乡的折腾,也促进了小城镇的建设。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乡镇规模逐步扩大,以适应信息化、城镇化的需要。就江苏来看,一般乡镇规模已达10万人左右,面积80~100平方公里。 1997年12月,笔者到北京参加农村改革20周年座谈会,杜老告诉笔者:当时要划小乡,彭真同志还有一个重大考虑,是要实行乡长的直选(至今全国多数还是乡人代会间接选举),后来感到条件尚未成熟,从国情出发,未推行直选。但笔者感到从方向来看,无论乡镇规模多大,直选和普选,应是改革的方向。 所谓“三挤三争” 围绕乡镇企业,当年也是争论不断。 有的领导说,这是农村光辉灿烂的希望所在。有的领导却说,是挖社会主义墙脚,与国营企业是“三挤三争”,即:以落后挤先进,以小挤大,以小集体(那时还未放开个私经济)挤国营。与国企争原料、争能源、争市场。 起草、争议了两年多,中央终于在1984年的一号文件指出:“现有社队企业是农村经济的重要支柱,有些是城市大工业不可缺少的助手。”并且专门发出了1984年4号文件,且把社队企业正名为乡镇企业,明确了支持的态度。 1984年8月,江苏在北京农展馆举办首次乡镇企业展览会。王震剪彩。工作人员一色西服领带,震惊了中外观众,84个国家使节参观。江苏省长顾秀莲陪同田纪云一行参观时,希望田副总理写篇文章表示支持。田说:“我可写不了,叫吕东(国家经委主任)写吧。”吕东当即笑允。9月24日,人民日报二版发表了吕东文章《乡镇企业是振兴农村经济的重要环节》。 但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1984年工农业都丰收,大家高兴。1985年在前一年大丰收的基础上有所减产,于是“无工不富的声音太高了”“影响了农业”,更为严重的是当时“跑部前(钱)进”不正之风有所滋长,又怪罪乡镇企业是“不正之风的风源”。笔者专门写了答辩文章《不正之风之源》,对质疑“乡”风,认为“上梁不正下梁歪,要从领导上找根源。北风?乡风?南风(改革开放)?这三个源头要仔细分析。” 后来,又出了苏南模式、温州模式、广东模式等等,乡镇企业在许多地方成了农村发展的半壁江山。上世纪八十年代末,乡镇企业也经历了整治,伤了一些元气,但生命之树常青。经过挫折与奋斗,一大批高、精、尖、外型的乡镇企业脱颖而出,浙江万向节、正泰等,江苏阳光、华西集团,现已成长为巨型企业,再也不易撼动了。 编辑/万晓艳
缘起 2010年金秋,农业部前部长何康等和笔者相聚江苏华两村。他说,咱们这些老家伙,余年不多了。农村改革这本大书,再不说道说道,逐渐会被人遗忘。 11月初,在京开农村发展研究奖颁奖大会,《中国改革》杂志编者说,不要等,可以先写点东西出来。 笔者想,这倒也是个事。趁自己还未老年痴呆,先拉杂写来,以供同好。 包产到户卷土重来 于光远说过一句名言:小小凤阳县,一次是出了个朱元璋皇帝,大明朝统一全国;二次是小岗村18户农民盖手印搞包产到户,不久,家庭联产承包制也席卷全国。 中农办陈锡文年青时从中国人民大学出来,到中央农研室工作,在电梯上碰到当年5个“一号文件”主笔杜润生,向他请教:“大包干就大包干,包产到户就包产到户,何必说得那么复杂,又是又统又分,双层经营,又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杜老说:“小伙子,你从学校刚出来,可不懂得,在中国有时候一个提法不当,是要掉脑袋的。”几十年过去了,这个告诫他仍记忆犹新。 包产到户,1957年在浙江永嘉等地就搞过,但当时永嘉县委书记李云河等都被撤职查办,有的还判刑坐牢,到1983年才得以平反。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还明确表示,不准包产到户。人民日报还发过社论。 但是,安徽在1978年就作了试验。1979年2月6日,时任安徽省委书记万里就说了一段话:“过去批判过的东西,有的可能是正确的,有的也可能是错误的,必须在实践中加以检验,十一届三中全会制定的政策,也毫无例外地需要接受实践检验……”(《中国农村改革决策纪实》第44页) 当时笔者在江苏省委研究室工作。邻近安徽的一些地、县用大喇叭广播“不让安徽包产到户妖风刮到江苏来”。但盱眙、泗洪等县农民自发搞大包干。获得大丰收。新华社记者写了《春到上塘》(上塘是泗洪县一个公社名称),引起震动。江苏省委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带队去调查,促成了思想大转变。 在群众的推动下,中央的态度也是“年年有进步”。 华国锋在1979年3月听取国家农委汇报时开了一个小口子:“包产到户,大家不赞成。但有些大山区孤门独户,那里有几块地,不能把人家赶下山来,造成浪费,可以包产到户。” 但事情反复多。1979年春,甘肃干部张浩致函《人民日报》,明确反对包产到户。国家农委主任王任重3月14日函告《人民日报》总编辑胡绩伟,要报社“站出来说话”。3月15日,《人民日报》头版发了张浩来信,加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应该稳定”的“重要按语”,引起轩然大波,改革史上称为“张浩事件”。王任重致电安徽省委书记万里。万里答:“什么是好办法,能叫农业增产才是好办法。我们已经干开了,不宣传,不推广,不见报,搞错了省委检查。” 1980年9月,中央召开各省市区党委书记会议,会上争论热烈。会后,中央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的文件,即著名的75号文,是5个“一号文件”的前奏。其中为包产到户开了一个口子,称之为“依存于社会主义经济,而不会脱离社会主义轨道的,没有什么复辟资本主义的危险,因而并不可怕。” 事情的转机是1982年“一号文件”,文件第二条正式肯定了包括“包产到户、到组,包干到户、到组等等,都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理论的飞跃则在1983年的“一号文件”。指出农村最大的变化,影响最深远的是“普遍实行了多种形式的农业生产责任制”“是在党的领导下我国农民的伟大创造,是马克思主义农业合作化理论在我国实践中的新发展。”这段话起先执笔倡议者是林则徐的后裔、经济学家林子力。 然而,事情还常有反复。上世纪八十年代末政治风波后,中共十三届五中全会上又有人提出包产到户是“方向上有问题”。1989年的国庆讲话把“家庭联产承包制”的定语“家庭”两字略去了,引起了农民的不安。1989年11月24日报到了江泽民总书记处。江泽民在“全国农业综合开发经验交流会”上郑重宣布:“我主张8亿农民要稳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不会变,农村承包制政策不能变。……要给农民吃‘定心丸’,让农民一百二十个放心!” 七个八个 随着包产到户的推行,农副业的发展,出现了雇工问题。广东陈志雄雇工承包鱼塘,安徽年广久炒起了“傻子瓜子”。 雇工不是剥削吗?共产党是“反对剥削”的。于是又引起了一场雇工问题的争论。 争论一直反映到邓小平那儿,他回话,看不准的事情,可以再看几年。“傻子瓜子”也不要取缔。 经济学家林子力首先向中央写内部报告,认为人分多种,一种人可以创业做老板,另一种怕风险或能力、资本不够,愿意受雇于人。这是一种“天然的配合”。当时纪登奎不做副总理了,在农研室做正部级的研究员。杜润生请他到东欧社会主义国家去考察,顺便了解雇工问题。他回来后,做了一个小范围的报告,大意是说雇工现象,世界各地都有,问题是要有个合理的解释。于是大家就去翻经典论著,终于有人在马克思《资本论》中找到了个假设,即假如业主想使自己的生活比普通工人好一倍,他可以请2~3个学徒,3~4个帮手。这种人不能称为资本家,而只是小业主。好比土地改革农村中划成分,有些人土地占有不多,不够地主,只是“小土地出租者”。这样一算,雇工人数可以七个八个,但不能超过八个为宜。其实马克思也常说,他有些数字是“随意假设的”。 但在当时,思想只能逐步解放。既然老祖宗那儿有点说法,1983年“一号文件”就明确规定:“农村个体工商户和种养能手请帮手,带徒弟,可参照《国务院关于城镇非农业个体经济若干政策性规定》执行,对超过上述规定雇请较多帮工的,不宜提倡,不要公开宣传,也不要急于取缔。” 这么一规定,已经突破了“七个八个”。但争论并未解决,办一个砖瓦轮窑厂,不能只雇七个八个,七八十人也不够。 于是,1984年“一号文件”第三部分第三条,针对农村雇工问题,又提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调查研究,以便在条件成熟时,进一步做出具体的政策‘规定”’,还指出,雇工人数超过规定但在利润分配上有益于工人和公益事业的,“可以不按资本主义的雇工经营看待”。在政策上做了变通,也引导雇工方式的可塑性和合作经济的相容性。 1989年底后,此事又有反复。中共中央组织部正式发文要“清除”雇工的党员。然后又逐步调整。如今私营老板雇工上千人亦不足为奇了。雇主成为民营企业家,入党、当劳模的亦大有人在。这就大大突破了七个、八个之说,“与时俱进”了。 大乡小乡 随着人民公社体制的解体,全国开始恢复乡镇建制。大体上是一社一乡,一大队改为一行政村,一生产队作为一村民组。 新体制顺应历史,运行不久。1984年夏天,民政部长崔乃夫同志带了中央文件征求意见稿来江苏。他说这是彭真等同志的意见,乡大了不利于发扬民主,容易产生官僚主
义。建议把现在的乡镇改为区的建制。当时江苏省分管民政的副省长李执中听了,觉得有道理,但又觉得不那么合适。他就把笔者找去。 笔者赶到江苏省委307招待所,崔部长笑说,你也是部长,咱们来个部长对话吧。笔者说岂敢,我是基层干部啊。江苏刚刚完成政社分设(开始还未明确取消公社),恢复了乡政权体制,运行正常。平均每乡镇人口为2.4万,面积45平方公里。乡干部骑个自行车,一天能兜得过来。如果乡改区,一个乡变成十几个小乡,一要增加大量干部,增加国家和农民的负担;二是不利于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建设小城镇和中心集镇;三是如今要向信息社会走,还能单凭肉眼观察去实施领导和服务吗?崔部长听了深以为然,他说把文件带回去再研究。其时在个别省已开始试验,结果还未出来。 过了不久,笔者到北京香山饭店开农村工作座谈会,议题是准备1985年农村工作“一号文件”。有一天早晨,中央农村政研室杜润生主任找到笔者,说政治局要讨论是否划小乡问题,胡耀邦同志很欣赏江苏同志的一个观点:乡镇规模太小,不利于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搞小城镇建设。 其时费孝通先生有一篇《小城镇大问题》的长篇调查。胡耀邦同志很欣赏并有长篇批语。 就这样,避免了一次重新再划小乡的折腾,也促进了小城镇的建设。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乡镇规模逐步扩大,以适应信息化、城镇化的需要。就江苏来看,一般乡镇规模已达10万人左右,面积80~100平方公里。 1997年12月,笔者到北京参加农村改革20周年座谈会,杜老告诉笔者:当时要划小乡,彭真同志还有一个重大考虑,是要实行乡长的直选(至今全国多数还是乡人代会间接选举),后来感到条件尚未成熟,从国情出发,未推行直选。但笔者感到从方向来看,无论乡镇规模多大,直选和普选,应是改革的方向。 所谓“三挤三争” 围绕乡镇企业,当年也是争论不断。 有的领导说,这是农村光辉灿烂的希望所在。有的领导却说,是挖社会主义墙脚,与国营企业是“三挤三争”,即:以落后挤先进,以小挤大,以小集体(那时还未放开个私经济)挤国营。与国企争原料、争能源、争市场。 起草、争议了两年多,中央终于在1984年的一号文件指出:“现有社队企业是农村经济的重要支柱,有些是城市大工业不可缺少的助手。”并且专门发出了1984年4号文件,且把社队企业正名为乡镇企业,明确了支持的态度。 1984年8月,江苏在北京农展馆举办首次乡镇企业展览会。王震剪彩。工作人员一色西服领带,震惊了中外观众,84个国家使节参观。江苏省长顾秀莲陪同田纪云一行参观时,希望田副总理写篇文章表示支持。田说:“我可写不了,叫吕东(国家经委主任)写吧。”吕东当即笑允。9月24日,人民日报二版发表了吕东文章《乡镇企业是振兴农村经济的重要环节》。 但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1984年工农业都丰收,大家高兴。1985年在前一年大丰收的基础上有所减产,于是“无工不富的声音太高了”“影响了农业”,更为严重的是当时“跑部前(钱)进”不正之风有所滋长,又怪罪乡镇企业是“不正之风的风源”。笔者专门写了答辩文章《不正之风之源》,对质疑“乡”风,认为“上梁不正下梁歪,要从领导上找根源。北风?乡风?南风(改革开放)?这三个源头要仔细分析。” 后来,又出了苏南模式、温州模式、广东模式等等,乡镇企业在许多地方成了农村发展的半壁江山。上世纪八十年代末,乡镇企业也经历了整治,伤了一些元气,但生命之树常青。经过挫折与奋斗,一大批高、精、尖、外型的乡镇企业脱颖而出,浙江万向节、正泰等,江苏阳光、华西集团,现已成长为巨型企业,再也不易撼动了。 编辑/万晓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