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技术标准
1 总 则
1.0.1 为合理确定准东煤矿各项工程技术标准及其主要技
术指标,特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准东露天煤矿。
1.0.3 在具体运作过程中,请将意见及时反馈,以便修改
完善
2 穿孔爆破
2.0.1 边眼距:坡顶线距孔中心距偏差与设计相比不得超
过±(0.2—0.5)m 。
2.0.2 孔距:钻孔中心距离偏差不超过±(0.2—0.3)m 。 2.0.3 行距:两行孔中心线间距偏差不超过±(0.2—0.3)
m 。
2.0.4 孔深不得低于设计深度, 在煤层顶、底板穿孔作业都
必须见煤停,然后回填0.5米,防止爆破破坏底板和顶板的岩混入煤层。
2.0.5 离孔缘0.3米的范围内岩粉必须清理掉,防止岩粉
倒流;所有待爆的炮孔都必须加设护孔装置。 2.0.6 钻机按设计方向钻孔,倾角偏差为±20° 2.0.7 所有到界台阶穿孔爆破必须采用控制爆破,以保证
到界台阶和边坡的稳定。
2.0.8 工作面保持整洁:
1 风管、电缆摆放整齐。
2 待爆工作面无废料、爆破前必须将护孔所用的包装物清理干净。
2.0.9 充填材料必须选用粘土等材质进行,严禁使用碎石
等材料进行。充填物必须高出爆孔口10cm 以上。充填高度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关规定,孔深超过8米充填高度不得低于3米,孔深6-8米充填高度不得低于2.5米,孔深小于6米充填高度最小不得小于2米且不得小于其最小抵抗线120%等。
2.0.10 在煤台阶实施爆破作业,炮孔充填物必须使用粘土
等物质充填,严禁采用煤粉充填。为防止火灾发生,煤台阶爆破前必须洒水降尘和降温。
2.0.11 临近到界台阶时,应采用控制爆破,不得超钻并采
取减震措施。
2.0.12 深孔爆破(孔深大于5米) 警戒水平距离:人员 200
米以上 机械设备 150米以上 , 二次爆破:炮眼法不得小于200m ,裸露法不得小于400m 。
2.0.13 加工起爆药包的地点必须距放置炸药的地点5m 以
外, 加工好的起爆药包应放置在距炮孔炸药2m 以外处。
2.0.14 炮孔温度超过60℃度不得装药,雷电天气不得装药,
夜间不得作业等
2.0.15 严禁明炮,大块处理必须进行打眼小炮处理 2.0.16 发现盲炮时必须进行处理。处理盲炮时,严禁穿孔
机按原孔位穿孔,应在距瞎炮孔0.5 ~ 1m 处重新穿孔,孔深与原孔相等,重新装药放炮。
2.0.17 爆堆伸出和沉降:符合爆破设计和采装要求,爆堆
伸出不得超过台阶高度的1.2-1.5倍,且不得占道,爆堆隆起不得超过采高,爆堆沉降不得影响采装效率,隆起和沉降要均匀。
2.0.18 拉底:采后平盘上不得出现高0.5-0.7m ,直径3-5m
以上的拉底
2.0.19 伞檐:采完以前掌子坡顶不得出现突出2m 、长5m 以
上的伞檐。
2.0.20 硬帮:采完后掌子坡面不得出现突出2m 、长5m 以上
的硬带。
2.0.21 采装后留下的超限大块每30m 长度内的块数分岩种
不得超出如下规定:
3 采剥工程
3.0.4 帮齐:
1 非靠界时,采完的掌子长30米内凸凹不得超过1米。 2 靠界时,采完后的坡顶线不得超过设计坡顶线1米。 3.0.5 底平:
工作平盘要平顺,每30米范围内高低差不超过0.5米,保证运输车辆行走畅通。
3.0.6 采完后掌子面不得出现1.5米的伞檐 3.0.7 统计量与实测量与实际测量之比不得超过±5%。 3.0.8 工作面洒土高度规定:斗容在4m 3及以下的采剥设备,
不得超过0.5m, 。
3.0.9 工作面整洁:
1 不能装车的大块摆放到掌子根部或采掘工作面以外并摆平。
2 无废弃物、杂物、煤顶、煤帮、清理及时。 3 煤掌子无明火。
3.0.10 台阶技术参数:
1 设计确定剥离、采煤台阶高度为10m ,
2 台阶坡面角不低于设计要求,工作台阶:75o , 到界和端帮台阶:65o 。
3.0.11 考虑自卸卡车平盘调车及发挥勾机效率,一个采
掘带宽度确定为30m, 拉沟底宽确定为25m 。。 3.0.12 工作面平盘宽度不小于设计最小工作平盘宽度50
米,非工作平盘宽度20米, 工作平盘宽度由采宽、爆堆伸出、运输道路、安全宽度等组成。见下图
平盘组成要素及最小工作平盘宽度图
3.0.13
1、到界台阶安全土档见附图1(Ⅰ类土挡)
2、工作平盘安全土挡见附图1(Ⅱ类土挡)
4 运输道路
4.0.1 露天矿运输工程道路分干线、移动线。主要技术参数
有:路面宽度、路面平整度、横向坡度、磨耗层、最小平面曲线半径、纵坡坡度、最大行车速度。 1 干线:联接采掘场、外排土场、选煤场等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道路。
2 移动线:铺设在采掘工作面、排土场工作面范围内的道路。
4.0.2 道路平面一般由路基、路面、路肩、排水沟和挡墙等
组成。
4.0.3 路面宽度:不小于设计宽度
A. 采场主干运输道路宽度20米。
B. 采场、排土场移动运输道路宽度15米。
C. 排土场主干运输道路宽度30米。
4.0.4 雾天和烟尘影响视线时,应开亮防雾灯或前大灯,并
靠边减速行驶, 前后车距不得小于30m ,车速不超过20KM/H。能见度不足30m 时应暂时停驶。
4.0.5 有弯道的区段应在标准直线路段路面宽度基础上,进
行加宽,曲线加宽2米。加宽应由曲线起、终点以外的直线段以5%速率递增,直到达到进入曲线的要求值,。
4.0.6 平面曲线段与直线段的联接:为圆曲线与直线段直接
联接,不设缓和曲线。
4.0.7 路肩:干线道路、服务年限在1年以上的联络道路应
在路面两侧设不小于1.5m 宽的路肩,困难地段可将路肩宽度减至1m ;工作面道路和联络道不设路肩。当道路全为岩石铺垫时可以不设路肩。
4.0.8 道路的通视距离规定为:停车视距不小于50米,
会车视距不小于100米。当通视距离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应将妨碍通视的障碍物予以清除或修整。 4.0.9 当路基为坚硬岩石时,可适当减少垫层厚度或不
设垫层。
4.0.10 当路基为风化煤、风化岩石,泥岩时,一般的筑
路材料为采场剥离岩石,铺垫厚度不低于0.5米。磨耗层使用的材料为戈壁料或膨润土铺垫厚度不小于0.3米。经过装载机或推土机的平整和平路机的精平、洒水车的洒水、大卡车的碾压,道路会变的异常光滑和平整,经过一段时间的设备运行后,再由平路机平整,增加道路的固结、平整。
4.0.11 为使车辆在弯道行驶时不致发生横向滑动,抛撒
剥离物、煤,应设置弯道超高横坡。弯道超高横坡应在曲线起、终点以外的直线段以5%速率递增,直到进入曲线的要求值。
4.0.12 最大道路坡度限制:一般8%,困难地段可达12%。
当按限制坡度爬坡超过200米时,道路应设坡度不大于3%、长度不小于30米的缓坡,有利于设备正常运行。
4.0.13 变坡点竖曲线半径和竖曲线长度:在变坡点都应
设置圆形竖曲线,只有当所采用的竖曲线外矢距值小于0.05m 时,方可不设竖曲线。当变坡点为凸型时,
竖曲线半径不应小于500m ;当变坡点为凹型时,竖曲线半径不应小于400m 。竖曲线长度不应小于10m ,否则应加大竖曲线半径。
4.0.14 道路交叉点(交叉点系指各交叉道路交汇公共部
分的包络线包围的道路区域)应是同一坡度。各交叉道路的变坡点竖曲线起点应距交叉点至少20m 。 4.0.15 道路交叉处应设指示和警示牌板。 4.0.16 露天矿运输道路应设置醒目的警标、路标等各种
标志牌。
4.0.17 采场设计最大行车速度20km/h。
4.0.18 最小平面曲线半径25m 。
4.0.19 路面平整度:不允许出现直径35㎝,凸凹10㎝
以上坑包,无翻浆,冒泥现象。
4.0.20 横向坡度:横向坡度保持在1.5—2.5%。 4.0.21 道路排水沟保持畅通。
4.0.22 道路整洁:无积水、无冰雪、无浮土、无杂物、无
落石(10㎝以上)。
4.0.23 安全土挡:
1、主干运输道路设置安全土挡高度不小于汽车轮胎直
径2/5,底宽不小于轮胎直径的0.95倍。
见附图1(Ⅰ类土挡)
2、移动斜坡道临空面必须设置安全土挡。
见附图1(Ⅱ类土挡)
5 排土工程
5.0.4 帮齐:沿排土坡顶线方向凹凸不得超过1m 。 5.0.5 排土工作面平整度:排土场作业区内每25m 长起伏不
超过0.5m 。
5.0.6 排土台阶高度应严格按设计执行,
1 排土场最大排器标高+640水平。
2 排土台阶最大高度不大于30m, 分二个排土台阶。 3 排土场最大排弃高度60米。
4 排土场最终帮坡角20o 。
5 排土场最终松散系数1.15。
5.0.7 排土工作面沉降:为了防止掌子沉降,沿排土方向保
持3%—5%的反坡。
5.0.8 排土场工作面标高:保持设计标高。 5.0.9 距排土工作线30米处,应按质量标准化要求修设道
路。
5.0.10 安全挡墙:安全挡墙高度不得小于轮胎外径的2/5;
安全挡墙要保持连续。见附图1(Ⅱ类土挡) 5.0.11 推土时,严禁设备沿平行坡顶线方向推土。 5.0.12 同一位置排土时,下一辆汽车须在距排土点20 m
外的地点待卸,等前一辆车驶出排土工作位置后,方可进入
5.0.13 排土场指挥人员不得远离排土工作面50m 以外。排
土指挥人员应在驾驶员一侧,并与车保持3 ~ 5m 的安全距离,严禁在车尾指挥。
第五章 技术标准
1 总 则
1.0.1 为合理确定准东煤矿各项工程技术标准及其主要技
术指标,特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准东露天煤矿。
1.0.3 在具体运作过程中,请将意见及时反馈,以便修改
完善
2 穿孔爆破
2.0.1 边眼距:坡顶线距孔中心距偏差与设计相比不得超
过±(0.2—0.5)m 。
2.0.2 孔距:钻孔中心距离偏差不超过±(0.2—0.3)m 。 2.0.3 行距:两行孔中心线间距偏差不超过±(0.2—0.3)
m 。
2.0.4 孔深不得低于设计深度, 在煤层顶、底板穿孔作业都
必须见煤停,然后回填0.5米,防止爆破破坏底板和顶板的岩混入煤层。
2.0.5 离孔缘0.3米的范围内岩粉必须清理掉,防止岩粉
倒流;所有待爆的炮孔都必须加设护孔装置。 2.0.6 钻机按设计方向钻孔,倾角偏差为±20° 2.0.7 所有到界台阶穿孔爆破必须采用控制爆破,以保证
到界台阶和边坡的稳定。
2.0.8 工作面保持整洁:
1 风管、电缆摆放整齐。
2 待爆工作面无废料、爆破前必须将护孔所用的包装物清理干净。
2.0.9 充填材料必须选用粘土等材质进行,严禁使用碎石
等材料进行。充填物必须高出爆孔口10cm 以上。充填高度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关规定,孔深超过8米充填高度不得低于3米,孔深6-8米充填高度不得低于2.5米,孔深小于6米充填高度最小不得小于2米且不得小于其最小抵抗线120%等。
2.0.10 在煤台阶实施爆破作业,炮孔充填物必须使用粘土
等物质充填,严禁采用煤粉充填。为防止火灾发生,煤台阶爆破前必须洒水降尘和降温。
2.0.11 临近到界台阶时,应采用控制爆破,不得超钻并采
取减震措施。
2.0.12 深孔爆破(孔深大于5米) 警戒水平距离:人员 200
米以上 机械设备 150米以上 , 二次爆破:炮眼法不得小于200m ,裸露法不得小于400m 。
2.0.13 加工起爆药包的地点必须距放置炸药的地点5m 以
外, 加工好的起爆药包应放置在距炮孔炸药2m 以外处。
2.0.14 炮孔温度超过60℃度不得装药,雷电天气不得装药,
夜间不得作业等
2.0.15 严禁明炮,大块处理必须进行打眼小炮处理 2.0.16 发现盲炮时必须进行处理。处理盲炮时,严禁穿孔
机按原孔位穿孔,应在距瞎炮孔0.5 ~ 1m 处重新穿孔,孔深与原孔相等,重新装药放炮。
2.0.17 爆堆伸出和沉降:符合爆破设计和采装要求,爆堆
伸出不得超过台阶高度的1.2-1.5倍,且不得占道,爆堆隆起不得超过采高,爆堆沉降不得影响采装效率,隆起和沉降要均匀。
2.0.18 拉底:采后平盘上不得出现高0.5-0.7m ,直径3-5m
以上的拉底
2.0.19 伞檐:采完以前掌子坡顶不得出现突出2m 、长5m 以
上的伞檐。
2.0.20 硬帮:采完后掌子坡面不得出现突出2m 、长5m 以上
的硬带。
2.0.21 采装后留下的超限大块每30m 长度内的块数分岩种
不得超出如下规定:
3 采剥工程
3.0.4 帮齐:
1 非靠界时,采完的掌子长30米内凸凹不得超过1米。 2 靠界时,采完后的坡顶线不得超过设计坡顶线1米。 3.0.5 底平:
工作平盘要平顺,每30米范围内高低差不超过0.5米,保证运输车辆行走畅通。
3.0.6 采完后掌子面不得出现1.5米的伞檐 3.0.7 统计量与实测量与实际测量之比不得超过±5%。 3.0.8 工作面洒土高度规定:斗容在4m 3及以下的采剥设备,
不得超过0.5m, 。
3.0.9 工作面整洁:
1 不能装车的大块摆放到掌子根部或采掘工作面以外并摆平。
2 无废弃物、杂物、煤顶、煤帮、清理及时。 3 煤掌子无明火。
3.0.10 台阶技术参数:
1 设计确定剥离、采煤台阶高度为10m ,
2 台阶坡面角不低于设计要求,工作台阶:75o , 到界和端帮台阶:65o 。
3.0.11 考虑自卸卡车平盘调车及发挥勾机效率,一个采
掘带宽度确定为30m, 拉沟底宽确定为25m 。。 3.0.12 工作面平盘宽度不小于设计最小工作平盘宽度50
米,非工作平盘宽度20米, 工作平盘宽度由采宽、爆堆伸出、运输道路、安全宽度等组成。见下图
平盘组成要素及最小工作平盘宽度图
3.0.13
1、到界台阶安全土档见附图1(Ⅰ类土挡)
2、工作平盘安全土挡见附图1(Ⅱ类土挡)
4 运输道路
4.0.1 露天矿运输工程道路分干线、移动线。主要技术参数
有:路面宽度、路面平整度、横向坡度、磨耗层、最小平面曲线半径、纵坡坡度、最大行车速度。 1 干线:联接采掘场、外排土场、选煤场等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道路。
2 移动线:铺设在采掘工作面、排土场工作面范围内的道路。
4.0.2 道路平面一般由路基、路面、路肩、排水沟和挡墙等
组成。
4.0.3 路面宽度:不小于设计宽度
A. 采场主干运输道路宽度20米。
B. 采场、排土场移动运输道路宽度15米。
C. 排土场主干运输道路宽度30米。
4.0.4 雾天和烟尘影响视线时,应开亮防雾灯或前大灯,并
靠边减速行驶, 前后车距不得小于30m ,车速不超过20KM/H。能见度不足30m 时应暂时停驶。
4.0.5 有弯道的区段应在标准直线路段路面宽度基础上,进
行加宽,曲线加宽2米。加宽应由曲线起、终点以外的直线段以5%速率递增,直到达到进入曲线的要求值,。
4.0.6 平面曲线段与直线段的联接:为圆曲线与直线段直接
联接,不设缓和曲线。
4.0.7 路肩:干线道路、服务年限在1年以上的联络道路应
在路面两侧设不小于1.5m 宽的路肩,困难地段可将路肩宽度减至1m ;工作面道路和联络道不设路肩。当道路全为岩石铺垫时可以不设路肩。
4.0.8 道路的通视距离规定为:停车视距不小于50米,
会车视距不小于100米。当通视距离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应将妨碍通视的障碍物予以清除或修整。 4.0.9 当路基为坚硬岩石时,可适当减少垫层厚度或不
设垫层。
4.0.10 当路基为风化煤、风化岩石,泥岩时,一般的筑
路材料为采场剥离岩石,铺垫厚度不低于0.5米。磨耗层使用的材料为戈壁料或膨润土铺垫厚度不小于0.3米。经过装载机或推土机的平整和平路机的精平、洒水车的洒水、大卡车的碾压,道路会变的异常光滑和平整,经过一段时间的设备运行后,再由平路机平整,增加道路的固结、平整。
4.0.11 为使车辆在弯道行驶时不致发生横向滑动,抛撒
剥离物、煤,应设置弯道超高横坡。弯道超高横坡应在曲线起、终点以外的直线段以5%速率递增,直到进入曲线的要求值。
4.0.12 最大道路坡度限制:一般8%,困难地段可达12%。
当按限制坡度爬坡超过200米时,道路应设坡度不大于3%、长度不小于30米的缓坡,有利于设备正常运行。
4.0.13 变坡点竖曲线半径和竖曲线长度:在变坡点都应
设置圆形竖曲线,只有当所采用的竖曲线外矢距值小于0.05m 时,方可不设竖曲线。当变坡点为凸型时,
竖曲线半径不应小于500m ;当变坡点为凹型时,竖曲线半径不应小于400m 。竖曲线长度不应小于10m ,否则应加大竖曲线半径。
4.0.14 道路交叉点(交叉点系指各交叉道路交汇公共部
分的包络线包围的道路区域)应是同一坡度。各交叉道路的变坡点竖曲线起点应距交叉点至少20m 。 4.0.15 道路交叉处应设指示和警示牌板。 4.0.16 露天矿运输道路应设置醒目的警标、路标等各种
标志牌。
4.0.17 采场设计最大行车速度20km/h。
4.0.18 最小平面曲线半径25m 。
4.0.19 路面平整度:不允许出现直径35㎝,凸凹10㎝
以上坑包,无翻浆,冒泥现象。
4.0.20 横向坡度:横向坡度保持在1.5—2.5%。 4.0.21 道路排水沟保持畅通。
4.0.22 道路整洁:无积水、无冰雪、无浮土、无杂物、无
落石(10㎝以上)。
4.0.23 安全土挡:
1、主干运输道路设置安全土挡高度不小于汽车轮胎直
径2/5,底宽不小于轮胎直径的0.95倍。
见附图1(Ⅰ类土挡)
2、移动斜坡道临空面必须设置安全土挡。
见附图1(Ⅱ类土挡)
5 排土工程
5.0.4 帮齐:沿排土坡顶线方向凹凸不得超过1m 。 5.0.5 排土工作面平整度:排土场作业区内每25m 长起伏不
超过0.5m 。
5.0.6 排土台阶高度应严格按设计执行,
1 排土场最大排器标高+640水平。
2 排土台阶最大高度不大于30m, 分二个排土台阶。 3 排土场最大排弃高度60米。
4 排土场最终帮坡角20o 。
5 排土场最终松散系数1.15。
5.0.7 排土工作面沉降:为了防止掌子沉降,沿排土方向保
持3%—5%的反坡。
5.0.8 排土场工作面标高:保持设计标高。 5.0.9 距排土工作线30米处,应按质量标准化要求修设道
路。
5.0.10 安全挡墙:安全挡墙高度不得小于轮胎外径的2/5;
安全挡墙要保持连续。见附图1(Ⅱ类土挡) 5.0.11 推土时,严禁设备沿平行坡顶线方向推土。 5.0.12 同一位置排土时,下一辆汽车须在距排土点20 m
外的地点待卸,等前一辆车驶出排土工作位置后,方可进入
5.0.13 排土场指挥人员不得远离排土工作面50m 以外。排
土指挥人员应在驾驶员一侧,并与车保持3 ~ 5m 的安全距离,严禁在车尾指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