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提案
摘要:全国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提案第029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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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关于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提案
审查意见:建议国务院交由主办单位国家发改委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办理
提 案 人:彭磷基
主 题 词:信用,经济
提案形式:个人提案
内 容:
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良好的社会信用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前提,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然而,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相比,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还比较滞后,尚未建立起全方位的信用信息数据库,也没有完善的征信法律法规予以配套。商业欺诈、制假售假、虚报冒领、学术不端等诚信缺失、失信现象较为泛滥,尤其去年以来,温州民间借贷债务危机的爆发,郭美美事件引发的红十字会信用危机,康菲漏油事件,达芬奇“洋品牌”造假事件,以及不断揭露的食品安全危机事件等等,各类信用危机事件的爆发,使得当前中国社会诚信缺失问题已然十分突出,人民群众十分不满。诚信的缺失、失信现象的泛滥,必然增加市场交易成本和风险,破坏市场环境和社会秩序,降低经济运行效率,甚至影响社会公正,损害群众利益,妨碍民族和社会文明进步。
因此,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任务已是迫在眉睫。2011年10月19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部署制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提出“十二五”期间要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围绕国务院常务会议的部署意见,在此对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以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为基础,牵头各部门、各行业组织统一部署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所涉及各阶段工作,成立各专项工作小组,由各专项工作小组负责调查、研究及总结我国信用信息系统建设的主要问题;学习、借鉴及利用国际经验及优秀成果;理清建设思路、分清建设层次,明确各类信用信息数据库的建设目标和服务定位;制定信用信息采集、应用、监管的各项标准、制度;对建设资金的投入及运作进行统筹规划;储备专项研发人才建设信息采集系统、应用系统、整合共享平台、及安全维护系统等。
(二)前期建设阶段,从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方面,应优先加强金融、食品药品安全和社会保障等关系民生的重点建设领域的信用信息数据系统建设。从综合信用信息整合应用建设方面,可考虑在经济较为发达及征信系统建设初见成效的城市、省份设立试点,对试点区域各部门、各行业、各单位的信用信息进行整合,形成统一平台,互通互联,并通过适用国务院专项工作组制定的标准、规范,严格明确试点区域各类信用信息的审查、登记、查询、使用制度,以及通过建立合理的监管机制,在试点区域逐渐营造出对守信者予以合理奖励,对失信者予以严肃处罚的诚信社会环境,并通过总结问题、改善问题、推广成功经验从而进一步完善全国信用体系的建设工作。
(三)继续利用及加强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管理下的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该系统目前已实现全国数据联网,但仍主要是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采集企业、个人的基本信息,在金融机构的借款、担保等信贷信息以及主要的财务指标。在现有基础上,应通过优先整合金融机构及税务、工商、公安、国土房管、车管、海关、环保、质监、劳动保障等行政部门以及法院等司法部门的信息为企业及个人建立综合信用档案,从而完善对企业及个人的经营信息、资产信息、债权债务信息的综合统计与监管,获取实现辅助政府、服务金融机构、助推经营主体的多重功效。
(四)在经济发达地区率先试点,鼓励、扶持征信公司、资信评估公司的建立和发展,以市场规则为主导,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推动建立与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商业征信体系。
(五)为保障征信信息的客观真实及征信制度的公平公正,应尽快建立起信用信息公正评价机制,由政府成立独立的第三方监管机构,由该等监管机构对提交信用信息的各类征信机构资格进行审查及备案,建立专门的信用信息登记管理人员资质准入制度并提供专业培训,每份信用信息的录入查询修改提供必须由具备合格资质的信用信息登记管理人员进行操作,建立信用信息监管一对一问责制;被征信的企业及个人可以通过向征信机构申请查询信用信息档案报告了解自己的信用情况,对不实或不当录入的信用信息可向监管机构提交异议申请或投诉,并附上相关证据,由监管机构对有异议的信用信息及被投诉的征信机构、信用信息登记管理人员进行调查评议,对错误或失实登记的信用信息进行消除并恢复真实信用;由监管机构对征信机构及信用信息登记管理人员违反法定程序不当登记、查询、使用信用信息,作假、虚报、篡改信用信息,故意或过失删除信用信息等违法行为进行依法处罚;建立起公开透明的监管信息网络平台,对监管行为进行公开,使民众可以依法对监管机构进行监督。
(六)政府及其部门应加强利用网络媒体、电视媒体等普及面大、影响力较强的媒体资源,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建立统一的公众意见、建议反馈收集平台,鼓励采取网络听证等制度定期对社会民生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提出的建议、意见进行集中讨论。
(七)诚信道德教育从娃娃抓起,加强中小学思想品德教育课程中的诚信观教育,通过汇编及讲解有关诚实信用的真实案例,并结合各类校园活动,班会互动制度、校园奖罚制度等,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诚信观。
来源:中国政协网
关于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提案
摘要:全国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提案第0292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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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关于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提案
审查意见:建议国务院交由主办单位国家发改委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办理
提 案 人:彭磷基
主 题 词:信用,经济
提案形式:个人提案
内 容:
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良好的社会信用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前提,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然而,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相比,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还比较滞后,尚未建立起全方位的信用信息数据库,也没有完善的征信法律法规予以配套。商业欺诈、制假售假、虚报冒领、学术不端等诚信缺失、失信现象较为泛滥,尤其去年以来,温州民间借贷债务危机的爆发,郭美美事件引发的红十字会信用危机,康菲漏油事件,达芬奇“洋品牌”造假事件,以及不断揭露的食品安全危机事件等等,各类信用危机事件的爆发,使得当前中国社会诚信缺失问题已然十分突出,人民群众十分不满。诚信的缺失、失信现象的泛滥,必然增加市场交易成本和风险,破坏市场环境和社会秩序,降低经济运行效率,甚至影响社会公正,损害群众利益,妨碍民族和社会文明进步。
因此,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任务已是迫在眉睫。2011年10月19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部署制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提出“十二五”期间要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围绕国务院常务会议的部署意见,在此对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以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为基础,牵头各部门、各行业组织统一部署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所涉及各阶段工作,成立各专项工作小组,由各专项工作小组负责调查、研究及总结我国信用信息系统建设的主要问题;学习、借鉴及利用国际经验及优秀成果;理清建设思路、分清建设层次,明确各类信用信息数据库的建设目标和服务定位;制定信用信息采集、应用、监管的各项标准、制度;对建设资金的投入及运作进行统筹规划;储备专项研发人才建设信息采集系统、应用系统、整合共享平台、及安全维护系统等。
(二)前期建设阶段,从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方面,应优先加强金融、食品药品安全和社会保障等关系民生的重点建设领域的信用信息数据系统建设。从综合信用信息整合应用建设方面,可考虑在经济较为发达及征信系统建设初见成效的城市、省份设立试点,对试点区域各部门、各行业、各单位的信用信息进行整合,形成统一平台,互通互联,并通过适用国务院专项工作组制定的标准、规范,严格明确试点区域各类信用信息的审查、登记、查询、使用制度,以及通过建立合理的监管机制,在试点区域逐渐营造出对守信者予以合理奖励,对失信者予以严肃处罚的诚信社会环境,并通过总结问题、改善问题、推广成功经验从而进一步完善全国信用体系的建设工作。
(三)继续利用及加强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管理下的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该系统目前已实现全国数据联网,但仍主要是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采集企业、个人的基本信息,在金融机构的借款、担保等信贷信息以及主要的财务指标。在现有基础上,应通过优先整合金融机构及税务、工商、公安、国土房管、车管、海关、环保、质监、劳动保障等行政部门以及法院等司法部门的信息为企业及个人建立综合信用档案,从而完善对企业及个人的经营信息、资产信息、债权债务信息的综合统计与监管,获取实现辅助政府、服务金融机构、助推经营主体的多重功效。
(四)在经济发达地区率先试点,鼓励、扶持征信公司、资信评估公司的建立和发展,以市场规则为主导,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推动建立与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商业征信体系。
(五)为保障征信信息的客观真实及征信制度的公平公正,应尽快建立起信用信息公正评价机制,由政府成立独立的第三方监管机构,由该等监管机构对提交信用信息的各类征信机构资格进行审查及备案,建立专门的信用信息登记管理人员资质准入制度并提供专业培训,每份信用信息的录入查询修改提供必须由具备合格资质的信用信息登记管理人员进行操作,建立信用信息监管一对一问责制;被征信的企业及个人可以通过向征信机构申请查询信用信息档案报告了解自己的信用情况,对不实或不当录入的信用信息可向监管机构提交异议申请或投诉,并附上相关证据,由监管机构对有异议的信用信息及被投诉的征信机构、信用信息登记管理人员进行调查评议,对错误或失实登记的信用信息进行消除并恢复真实信用;由监管机构对征信机构及信用信息登记管理人员违反法定程序不当登记、查询、使用信用信息,作假、虚报、篡改信用信息,故意或过失删除信用信息等违法行为进行依法处罚;建立起公开透明的监管信息网络平台,对监管行为进行公开,使民众可以依法对监管机构进行监督。
(六)政府及其部门应加强利用网络媒体、电视媒体等普及面大、影响力较强的媒体资源,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建立统一的公众意见、建议反馈收集平台,鼓励采取网络听证等制度定期对社会民生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提出的建议、意见进行集中讨论。
(七)诚信道德教育从娃娃抓起,加强中小学思想品德教育课程中的诚信观教育,通过汇编及讲解有关诚实信用的真实案例,并结合各类校园活动,班会互动制度、校园奖罚制度等,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诚信观。
来源:中国政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