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监办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监理内部管理工作,提高总监办的工作效率,保障各项监理工作顺利进行,达到监理合同规定的要求,特制订本管理办法。各位监理人员必须遵照执行。
一、监理人员日常管理制度
1、监理人员每天必须按规定时间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
2、应注意个人形象,说话文明,相互尊重,以礼待人。
3、配置的检查工具、技术资料必须认真保管,随身携带。
4、对于施工单位所报验的检查项目,要认真检查,严格按照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要求执行,不得降低标准或漏项检查。
5、注重学习并熟悉有关的技术标准、规范、合同文件、设计图纸及工作岗位职责与管理制度,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监理过程中对于业主及监理部下发的文件要认真领会,及时贯彻落实到位;监理人员应当服从领导安排,认真干好本职工作。
6、上级各有关部门检查工地施工情况时,监理人员必须主动配合检查,介绍情况,接受询问,不得找任何理由回避。
二、监理人员工作制度
从事专业、现场及试验监理人员,必须熟悉本人所从事专业的相关设计施工图、技术规范、试验检测规程(试验监理)及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掌握现场施工情况,所有工序必须经检查合格认可后方能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对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或圬工砌体工程,强度必须符合相关
要求,才能允许进入下道工序施工,保证每项工程质量达到规定的标准。
(一)专业、现场监理工作
1、专业、现场监理每天必须到现场检查施工情况,了解施工动态,管控施工质量、安全。
2、现场监理必须亲自动手量测,对每道工序必须认真仔细实测、检查。
3、隐蔽工程、关键控制点或重要工程部位,必须全过程旁站检查施工,不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现场。上级各有关部门检查施工现场时,监理必须到场配合,积极主动接受询问。
6、各施工工序,监理必须要求施工单位按规定报检,未报检的工序,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7、对一般质量缺陷能够处理的,处理完成后要向上级主管部门及负责人报告,出现重大质量及安全事故必须按照规定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向负责人反映情况,同时做好记录,督促承包人保护好事故现场,协助承包人组织抢险工作,将事故的损失减少到最低。
(二)试验监理
1、所有工程进场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必须严格按照规范与抽检频率要求进行取样抽检,各项技术指标检测合格后,方可通知有关监理与施工单位使用,否则,不得使用并清除出场,或按规定降级使用。
2、标准试验、平行试验要严格按照技术规范要求实施。
3、对路基填筑材料及进场砂、石及水泥等材料,试验监理要巡视检查,如有变化要及时取样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4、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与圬工砌体,必须按照技术规范与抽检频率要求制取试件,检测强度指标。
5、监理抽检频率必须大于或等于规定要求,抽检覆盖面达到工程部位的100%;对路基填筑施工,压实度检测每层必须按规定频率进行抽检,并做好资料的整理及签认工作。
6、各项工程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试验检测,必须建立试验检测台帐,不得漏项。
7、对试验仪器要经常性保养,同时要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检测和标定,损坏的要及时维修,重新标定后方可投入使用。
三、监理日志制度
监理日志是监理人员的第一手极其重要材料,监理人员有责任完成每天工作记录。监理日志反映监理人员每天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工作质量,因此,要求每位监理人员每天详细记录,同时要做到以下几点要求:
1、每日必记,每事必记,不允许漏记或隔天、断续记录,应连续反映监理工作情况。
2、监理工作日志要做到当天完成,不得事后作“回忆录”。
3、隐蔽工程、关键控制点或重要工程部位监理旁站记录要完整、齐全,数据记录准确真实,不得弄虚作假。
4、与业主代表验收工程数量,进场材料与机械设备同样要记录清楚,数据准确,以备核查。
5、施工中存在问题,当天处理完成并达到质量标准要求的,要有从“事发、原因、处理方案、整改、验收合格”等系统记录;对当天不能处理完成的,隔日或隔断日期处理完成的,在此过程中,要有跟踪处理记录过程,经验收合格后,要有最终结果记录。
6、不得记录与监理工作无关的内容。
7、其它内容填写表格应按本项目工程监理表格执行。
五、监理人员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1、监理人员要自觉遵守总监办的作息制度,按时上下班, 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2、监理人员有事、有病不能上班的,必须以请假条的形式亲自向领导请假,批准后方可离开。
3、监理人员在工作期间若有事需要离开,必须向领导请假,不得擅自离开。
4、在监理过程中,监理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随意脱岗,不准把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东西带进工作场所,严禁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5、监理人员在监理过程中穿戴要整齐、干净,一律不准穿拖鞋、背心或短裤进入施工场地。进入桥梁施工现场的监理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6、值日人员对卫生区域必须每天打扫,并保持清洁,检查时发现不
合格的,重新打扫。
7、工作期间监理人员必须听从指挥,服从分配,做好本职工作。
8、监理人员要爱护公共财物,凡无故损坏财物的,要照价赔偿。
十、车辆使用维护管理制度
为规范总监办及驻地办驾驶员和车辆管理,加强监督检查,提高车辆利用率,特制定本制度:
1、驾驶员应对负责的车辆定期保养,不许雇人洗车,每次出车前对车容、车况认真进行检查、清洗,保持车辆整洁、完好无损。
2、驾驶员应做好行车日记,每月26日管理员和驾驶员一起登记本月
3、车辆加油由驾驶员提出,管理员或临时指派人员与驾驶员共同加油,并双方在发票上签字报销。
4、驾驶员无权私自用车,一经发现立即开除。
5、驾驶员应遵守交通法规,出车前应认真检查车辆转向、制动、燃机油、轮胎、水箱等项,确认完好方能出车;严禁酒后驾车,开英雄车、斗气车,行使中常看水温、油压是否正常、有异响、异味,发现不正常情况时一定要停车检查,禁止与乘车人员谈笑打闹,驾驶员违章,罚款全部由个人承担,发生交通事故应按交通事故责任大小,由责任司机承担相应责任,如属重大事故作开除处理。
6、每辆车辆由指定专职司机驾驶,不许非指定司机驾驶,一经发现由指定专职司机负责。
六、奖惩措施制度
为了规范监理行为,通过严格监理、严格执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保证工程质量符合要求,总监办实行每周检查并每月考核一次的常规制度,并参考业主对监理的评价,形成考核意见。根据考核意见,将酌情进行相应的奖惩处理,以达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保障监理工作顺利开展。奖惩措施如下:
1、对不遵照执行本管理办法要求、工作表现较差的监理人员:第一次予以批评教育并警告,第二次及多次重犯的将视情节分别扣除当月工资的50%~100%及各种费用,直至清退出场或开除。
2、在质量管理、计量和工程变更管理工作弄虚作假的行为,经发现将对直接责任监理人员进行撤换或清退,并处以300~500元的罚款。
3、对关键工序和主要工程的重要部位必须进行旁站,如有漏岗现象,每发现一次对直接责任监理人员处以100元的罚款。如出现两次漏岗现象的监理人员,第二次处罚300元,如第三次发现立即清退出场。若因此造成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的,将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罚。
4、对视而不见、见而不管、管而不力的行为,每发现一次将对直接责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处以200元的罚款,责任监理员处以100元罚款,对不能胜任工作、不负责任、不正确履行监理职责的监理人员,一经发现将进行撤换或清退。
5、监理人员每天应按照规定记录监理日志,没有按照规定记录监理日志的,每人每天处罚10元。
6、监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得无故在外留宿,一经发现第一次罚款100元,第二次罚款300元,屡教不改的清退出场。
7、监理人员要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不得与当地社会人员来往,不得参与不健康的社会活动,否则第一次处以罚款100元,再次发现清除出场。
8、监理人员之间要和睦相处,不得恶语相向、打架斗殴,不得挟私报复影响工作,否则,参与打架斗殴的人员每人处以罚款200元,直至清除出场。
9、监理人员不得以办生日酒筵等名义变相收受施工单位的礼物、礼金,经发现立即清退出场。
10、对工作表现良好、成绩突出的优秀监理人员,将按具体情况奖励300~1000元并授予奖状和荣誉证书。
本监理管理办法解释权归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自2011年3月1日起实行。
总监办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监理内部管理工作,提高总监办的工作效率,保障各项监理工作顺利进行,达到监理合同规定的要求,特制订本管理办法。各位监理人员必须遵照执行。
一、监理人员日常管理制度
1、监理人员每天必须按规定时间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
2、应注意个人形象,说话文明,相互尊重,以礼待人。
3、配置的检查工具、技术资料必须认真保管,随身携带。
4、对于施工单位所报验的检查项目,要认真检查,严格按照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要求执行,不得降低标准或漏项检查。
5、注重学习并熟悉有关的技术标准、规范、合同文件、设计图纸及工作岗位职责与管理制度,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监理过程中对于业主及监理部下发的文件要认真领会,及时贯彻落实到位;监理人员应当服从领导安排,认真干好本职工作。
6、上级各有关部门检查工地施工情况时,监理人员必须主动配合检查,介绍情况,接受询问,不得找任何理由回避。
二、监理人员工作制度
从事专业、现场及试验监理人员,必须熟悉本人所从事专业的相关设计施工图、技术规范、试验检测规程(试验监理)及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掌握现场施工情况,所有工序必须经检查合格认可后方能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对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或圬工砌体工程,强度必须符合相关
要求,才能允许进入下道工序施工,保证每项工程质量达到规定的标准。
(一)专业、现场监理工作
1、专业、现场监理每天必须到现场检查施工情况,了解施工动态,管控施工质量、安全。
2、现场监理必须亲自动手量测,对每道工序必须认真仔细实测、检查。
3、隐蔽工程、关键控制点或重要工程部位,必须全过程旁站检查施工,不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现场。上级各有关部门检查施工现场时,监理必须到场配合,积极主动接受询问。
6、各施工工序,监理必须要求施工单位按规定报检,未报检的工序,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7、对一般质量缺陷能够处理的,处理完成后要向上级主管部门及负责人报告,出现重大质量及安全事故必须按照规定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向负责人反映情况,同时做好记录,督促承包人保护好事故现场,协助承包人组织抢险工作,将事故的损失减少到最低。
(二)试验监理
1、所有工程进场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必须严格按照规范与抽检频率要求进行取样抽检,各项技术指标检测合格后,方可通知有关监理与施工单位使用,否则,不得使用并清除出场,或按规定降级使用。
2、标准试验、平行试验要严格按照技术规范要求实施。
3、对路基填筑材料及进场砂、石及水泥等材料,试验监理要巡视检查,如有变化要及时取样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4、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与圬工砌体,必须按照技术规范与抽检频率要求制取试件,检测强度指标。
5、监理抽检频率必须大于或等于规定要求,抽检覆盖面达到工程部位的100%;对路基填筑施工,压实度检测每层必须按规定频率进行抽检,并做好资料的整理及签认工作。
6、各项工程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试验检测,必须建立试验检测台帐,不得漏项。
7、对试验仪器要经常性保养,同时要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检测和标定,损坏的要及时维修,重新标定后方可投入使用。
三、监理日志制度
监理日志是监理人员的第一手极其重要材料,监理人员有责任完成每天工作记录。监理日志反映监理人员每天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工作质量,因此,要求每位监理人员每天详细记录,同时要做到以下几点要求:
1、每日必记,每事必记,不允许漏记或隔天、断续记录,应连续反映监理工作情况。
2、监理工作日志要做到当天完成,不得事后作“回忆录”。
3、隐蔽工程、关键控制点或重要工程部位监理旁站记录要完整、齐全,数据记录准确真实,不得弄虚作假。
4、与业主代表验收工程数量,进场材料与机械设备同样要记录清楚,数据准确,以备核查。
5、施工中存在问题,当天处理完成并达到质量标准要求的,要有从“事发、原因、处理方案、整改、验收合格”等系统记录;对当天不能处理完成的,隔日或隔断日期处理完成的,在此过程中,要有跟踪处理记录过程,经验收合格后,要有最终结果记录。
6、不得记录与监理工作无关的内容。
7、其它内容填写表格应按本项目工程监理表格执行。
五、监理人员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1、监理人员要自觉遵守总监办的作息制度,按时上下班, 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2、监理人员有事、有病不能上班的,必须以请假条的形式亲自向领导请假,批准后方可离开。
3、监理人员在工作期间若有事需要离开,必须向领导请假,不得擅自离开。
4、在监理过程中,监理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随意脱岗,不准把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东西带进工作场所,严禁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5、监理人员在监理过程中穿戴要整齐、干净,一律不准穿拖鞋、背心或短裤进入施工场地。进入桥梁施工现场的监理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6、值日人员对卫生区域必须每天打扫,并保持清洁,检查时发现不
合格的,重新打扫。
7、工作期间监理人员必须听从指挥,服从分配,做好本职工作。
8、监理人员要爱护公共财物,凡无故损坏财物的,要照价赔偿。
十、车辆使用维护管理制度
为规范总监办及驻地办驾驶员和车辆管理,加强监督检查,提高车辆利用率,特制定本制度:
1、驾驶员应对负责的车辆定期保养,不许雇人洗车,每次出车前对车容、车况认真进行检查、清洗,保持车辆整洁、完好无损。
2、驾驶员应做好行车日记,每月26日管理员和驾驶员一起登记本月
3、车辆加油由驾驶员提出,管理员或临时指派人员与驾驶员共同加油,并双方在发票上签字报销。
4、驾驶员无权私自用车,一经发现立即开除。
5、驾驶员应遵守交通法规,出车前应认真检查车辆转向、制动、燃机油、轮胎、水箱等项,确认完好方能出车;严禁酒后驾车,开英雄车、斗气车,行使中常看水温、油压是否正常、有异响、异味,发现不正常情况时一定要停车检查,禁止与乘车人员谈笑打闹,驾驶员违章,罚款全部由个人承担,发生交通事故应按交通事故责任大小,由责任司机承担相应责任,如属重大事故作开除处理。
6、每辆车辆由指定专职司机驾驶,不许非指定司机驾驶,一经发现由指定专职司机负责。
六、奖惩措施制度
为了规范监理行为,通过严格监理、严格执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保证工程质量符合要求,总监办实行每周检查并每月考核一次的常规制度,并参考业主对监理的评价,形成考核意见。根据考核意见,将酌情进行相应的奖惩处理,以达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保障监理工作顺利开展。奖惩措施如下:
1、对不遵照执行本管理办法要求、工作表现较差的监理人员:第一次予以批评教育并警告,第二次及多次重犯的将视情节分别扣除当月工资的50%~100%及各种费用,直至清退出场或开除。
2、在质量管理、计量和工程变更管理工作弄虚作假的行为,经发现将对直接责任监理人员进行撤换或清退,并处以300~500元的罚款。
3、对关键工序和主要工程的重要部位必须进行旁站,如有漏岗现象,每发现一次对直接责任监理人员处以100元的罚款。如出现两次漏岗现象的监理人员,第二次处罚300元,如第三次发现立即清退出场。若因此造成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的,将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罚。
4、对视而不见、见而不管、管而不力的行为,每发现一次将对直接责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处以200元的罚款,责任监理员处以100元罚款,对不能胜任工作、不负责任、不正确履行监理职责的监理人员,一经发现将进行撤换或清退。
5、监理人员每天应按照规定记录监理日志,没有按照规定记录监理日志的,每人每天处罚10元。
6、监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得无故在外留宿,一经发现第一次罚款100元,第二次罚款300元,屡教不改的清退出场。
7、监理人员要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不得与当地社会人员来往,不得参与不健康的社会活动,否则第一次处以罚款100元,再次发现清除出场。
8、监理人员之间要和睦相处,不得恶语相向、打架斗殴,不得挟私报复影响工作,否则,参与打架斗殴的人员每人处以罚款200元,直至清除出场。
9、监理人员不得以办生日酒筵等名义变相收受施工单位的礼物、礼金,经发现立即清退出场。
10、对工作表现良好、成绩突出的优秀监理人员,将按具体情况奖励300~1000元并授予奖状和荣誉证书。
本监理管理办法解释权归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自2011年3月1日起实行。